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漳浦县达恒石材加工厂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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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浦环监字(2016)第023号项目名称: 石板材加工项目委托单位:漳浦县达恒石材加工厂 漳浦县环境监测中心2016年9月19日担承单位:漳浦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中心单位负责人:刘贵熊报告编写:黄青青(项目负责人)审核:张红缨参加人员:毕建民、黄青青、陈志伟、陈少扬、蔡冠荣电话:05963107807传真:05963101836邮编:363200地址:漳浦县绥安镇朝阳路“环境大厦”四楼目录表一 基本概况表二 主要生产工艺及污染物产出流程表三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流程表四 废水监测结果表五 噪声及工况监测结果表六 环保检查结果表七 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附件一
2、、漳浦县达恒石材加工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委托书附件二、项目验收监测工况证明附件三、环境噪声监测报告附件四、漳浦县达恒石材加工厂环境规章管理制度附件五、漳浦县达恒石材加工厂固废处理证明材料附件六、漳浦县达恒石材加工厂石板材加工项目环评批复附件七、漳浦县建筑饰面石材行业综合整治验收表附件八、厂区平面示意图附件九、锯机循环水池、磨机循环水池、雨水池规格示意图附件十、粉尘降尘设备示意图附件十一、环境保护管理台账表一建设项目名称石板材加工项目建设单位名称漳浦县达恒石材加工厂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漳浦县经济贸易局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补办 主要产品名称设计生产能力实际生产能力设计生产的主要
3、产品及生产能力:年加工石板材产品4万平方米。实际生产的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年加工石板材产品4万平方米。环评时间2008.08.15开工日期2008.08投入试生产时间2008.12现场监测时间2016年9月5日/9月6日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漳浦县环境保护局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厦门新绿色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漳浦县达恒石材加工厂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漳浦县达恒石材加工厂投资总概算105万元环保投资总概算8万元比例7.6%实际总投资3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80万元比例26.7%验收监测依据1、漳浦县达恒石材加工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委托书。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253号
4、文)。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环发【2000】38号文(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4、福建省环境保护局【2000】16号文(关于贯彻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5、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筑饰面石材行业综合整治的意见(浦政综【2010】61号)。6、漳浦县达恒石材加工厂石板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漳浦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意见。验收监测标准、标号、级别一、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1、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2、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
5、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3、营运期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类标准。二、环境管理: 1、污水处理池须定期清理,确保运营期生产废水沉淀池有充足容量循环利用不外排。2、固体废物须回收集中,综合利用,妥善处置,不得破坏周围的生态环境。 3、厂区应搞好绿化,绿地率应达到规划部门的要求。表二主要生产工艺及污染物产出流程(示意图):一、 项目概述漳浦县达恒石材加工厂位于漳浦县深土镇示埔村石材加工集中区内,该加工厂主要从事石材加工。厂区环评审批规划总用地面积102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25平方米。设计年加工石材产品4万平方米。设计生产设备:大切机6台、磨光机6台。总投资概
6、算105万元,环保投资概算8万元。项目实际厂区总占地102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13平方米,其中厂房面积1000平方米,成品仓库988平方米。现有生产设备大切机6台、磨光机2台、切边机3台。实际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项目现有职工35人,约30人住厂,年均工作日300天,两班制生产,日工作8小时。项目验收监测当天日加工石板材约128平方米,预计实际年产石板材成品4万平方米。项目实际情况符合文件关于漳浦县石材加工集中区石材加工企业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的意见浦石材整治201403号中的意见要求,故申请竣工环保验收。废水、固废、噪声 废水、固废、噪声二、 工艺及污染物产出流程: 选料
7、石料湿法切片磨光 成品包装修边废水、噪声备注:项目生产工艺如上图,主要产污环节为:石料切片、磨光及切边工序产生的冷却废水;石料切片和切边工序产生的石料边角料;各机械设备运行噪声;另外还有职工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流程(附示意图、标出废水、废气测点位):(1) 废水:锯机废水、切边机废水和磨机废水,经分质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项目已根据漳浦县建筑饰面石材行业综合整治文件漳浦县建筑饰面石材加工企业规范化建设指导方案(浦石材整治201102号)所规定的整治要求,建成独立的大切片(切边)污水沉淀循环池、磨光污水沉淀循环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实行雨污分流废水闭路循环,实现废水
8、“零排放”,并于2012年6月30日通过漳浦县建筑饰面石材行业综合整治验收(验收表详见附件七)。其废水治理流程如下: 底泥运往镇区的石渣场大切(切边)废水 三级沉淀池 清水池 回用于大切(切边)生产车间 底泥运往镇区的石渣场磨机废水 三级沉淀池 清水池 回用于磨光生产车间 厂家现有大切机6台、磨机2台、切边机3台,工业用水为120t/d,生产废水经加混凝剂沉淀处理后循环再用于车间生产用水,循环用水约116t/d,每日仅需补充新鲜用水4t/d。厂家已针对切片工序、磨光工序各建立独立的废水处理池,总容积1602m3,其中大切循环池1026m3,磨光循环池576 m3,并有一个体积144m的雨水循环
9、池(处理池示意图及规格详见附件九),初期雨水进入雨水循环池,沉淀后回用于厂区内喷洒降尘。符合浦石材整治201102号文件漳浦县建筑饰面石材加工企业规范化建设指导方案整治要求中沉淀池容积按大切机40立方/台、中切机20立方/台,磨机、修边机10立方/台的标准配置要求,可满足生产废水有足够的时间沉降,确保废水可以全部回用,实现废水零排放目标。 工厂员工35人,约30人食住厂内,日常工作中产生的生活污水约3.74t/d,排入三级化粪池(4m3.5m2m总容量约为28立方),由于该项目没有主要污染物因子,故处理后污水用于周边果园灌溉回用。(2) 废气:运营过程主要的废气污染物是生产过程产生的扬尘。石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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