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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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开发的概述房地产开发主体的市场准入房地产项目的规划管理房地产施工活动的管理房屋质量责任制度,第五章 房地产(商品房)开发管理制度,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5月,是目前中国最大的专业住宅开发企业。,王石 董事长兼总经理 2003年5月22日王石作为中国珠峰登山队队员成功登顶珠穆朗玛峰,成为目前中国登顶珠峰最年长记录创造者,SOHO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由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和SOHO中国总裁张欣联手创建。SOHO中国是中国房地产行业领袖,目前北京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雷人语录:房地产就该是暴利行业历史证明房价永远都是上涨 中国人太有钱
2、,房子太便宜 中国住房分为穷人区与富人区很正常,任志强在人民“最想揍的人”中,排第三,一、房地产开发的概念和特征:1、是指在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2、房地产开发的特征:(1)涉及面广;(2)工程项目多;(3)投资量大;(4)建设周期长。(二)房地产开发的类别:1、单项开发、小区开发和成片开发;2、经营性开发和自用性开发;3、新城区开发和旧城区拆迁改造。,二、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概念: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种类:1、专营企业;2、兼营企业;3、项目公司。(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设立:1、设立条件:(1)有
3、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3)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4)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设立程序:(1)申请登记;(2)发给营业执照(30日内);(3)备案(30日内)。,三、房屋建筑公司(建筑商、施工单位、承包人)(一)公司的设立(二)公司资质等级管理:2001年建设部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1、分类:根据注册资本、技术力量、经营业绩分为一、二、三、四级。3、业务范围:一级不受限制;二级不能超过30层或100米;三级不能超过12层或者50米以下;四级不能超过6层或者15米。,一、选址意见书 城市规划法第30条 选址意见书的内容 选址意见
4、书的核发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规划法第31条审批程序包括:现场勘查;征求意见;提供设计规划意见;审查用地性质;核定用地面积和界限;颁发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许可证 城市规划法第32条审批程序包括:建设项目的审查;确定规划设计的要求;确定规划设计方案;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管理,一、房屋质量的责任归属责任人:勘察人、设计人、建筑商、监理人、开发商二、房屋质量的保修保证期和保修期三、房屋质量责任与产品质量法,房屋质量责任制度,第六章 房地产交易法律制度,商品房买卖商品房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及纠纷解决商品房买卖中介服务房屋租赁房地产抵押,一、城市房地产交
5、易概述(一)房地产交易的概念和特征:房地产交易是指当事人之间进行的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的活动。特征:(1)房地产交易对象的特殊性;(2)房地产交易形式的确定性;(3)房地产交易是数种典型合同的称谓;(4)房地产交易为要式法律行为。(二)房地产转让、抵押应注意的事项:1、房地产转让时,房屋的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2)房地产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二)房地产转让的条件:禁止条件:(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3)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未依法登记领
6、取权属证书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2008年1月1日)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6月1日)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2001年8月15日)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2004年7月20日)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7月1日),第二节 商品房预售制度,一、概念 商品房预售制度,俗称卖期房、卖楼花,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这一制度最初的宗旨是解决部分房地产企业开发资金不足的问题,以加快城镇住房建设,主要依据199
7、4年建设部出台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其后作过两次修改)。,漫画:期房预售已成楼市“罪魁”,预售房盖在图纸上的房子,月亮之上之“房奴版”“我在遥望,大盘之上,有多少房价在自由地飞涨。昨天已忘,风干了好房,我要和你重逢在没房的路上。房价已被牵引,质落价涨,有房的日子,远在天堂。”,二、商品房预售的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预售成交价
8、格申报: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3、预售程序:(1)预售人领取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预售人办理预售登记,领取预售许可证;(3)预售人同预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4)预售合同登记备案;(5)房屋交付后,办理产权登记。,思考1:预售许可证和预售合同之间的关系,案例一:无预售许可证明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吗?,2003年11月19日,某开发商取得了开发四幢商住楼的土出让使用权,并办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其中三幢住宅楼已经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预售,而第四幢是商住楼,建设工程已经过半,正在办理预售许可证。此时,开发商将商住楼预售给了35户人家,并交纳了房款
9、总额的30%首付款 1200万元。约定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之日起30天内,即购房人配合即售房人办理银行按揭手续。时过半年后,由于该地区规划成为商业区,房价上升了40%。开发商见利望义,于2004年5月24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开发商签订合同时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商品房预售条件,没有办理预售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由,要求法院确认商品房购销合同无效,返还被告预付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
10、以认定有效。(起诉时为时间点)”第9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案情简介李某于2008年初预付购买了某甲开发公司的商品房一套。当时开盘,李某预交十万元定金,该公司出具收款收据(写明3号楼302室预交定金)。年底开始交付使用时,得知该公司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该房屋在竣工前一年已开始销售。李某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思考二:预售商品房取得产权证之前能否转让?,
11、案例二 预售商品房合同能转让?2007年3月19日,张某与王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协议书,约定将自己在某房产公司预购的一套商品房转让给原告,王某支付张某定金20万元。协议签订当日王某向张某就按约定支付了定金。2008年1月,因房价疯狂上涨,张某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二人协商未果,王某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国务院)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
12、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实行实名制购房,推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防范私下交易行为。,法律分析:预售房屋再行转让的,购买人无法直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只能在出售人取得房屋所有权之后再通过转让取得房屋所有权。如果出售人违约时,只能主张违约责任或者要求继续履行。,思考3:未办理预售合同备案手续,预售合同是否有效?,2004年8月,广州市余泥渣土排放管理处向广州三新实业有限公司预购南天广场皇朝阁第十三层G号房,并签订了房地产预售契约,契约订明:房屋建筑面积为103.82平方米,成交总价格为778650元,广州三
13、新实业有限公司应协同广州市余泥渣土排放管理处办理该房地产的产权过户手续和房地产登记手续。本契约应经双方签署并经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审核、登记后生效 该房地产预售契约签署后,未在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办理预售鉴证手续。广州三新实业有限公司已交付房屋但未办好房地产证。2006年11月22日,广州市余泥渣土排放管理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主张房屋买卖合同因未备案无效、判令广州三新实业有限公司退还778650元人民币并支付该款银行利息148041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二款: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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