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标识标注》PPT课件.ppt
《《产品标识标注》PPT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产品标识标注》PPT课件.ppt(27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产品标识标注,化妆品,2000-2006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因虚假广告和欺诈骗销引发的投诉统计,何为虚假宣传?,中华人民反不正当竞争法9条: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对商品质量的虚假宣传:产品的安全标准、使用性能、用途、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含量、计量单位、生产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或保存方法等。24条: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何为欺诈骗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享有权利:(1)安全权人身、财产不受损害。对产品标识要求(2)知情权-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即有权要求经
2、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厂家、用途、主要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检验合格证明、生产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或者服务的主要内容、费用等有关情况。(3)自主选择权(4)公平交易权(5)求偿权(6)结社权(7)获得知识权(8)维护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权(9)监督权,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4条规定:1.销售失效、变质商品的;2.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的;3.销售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4.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
3、厂名和厂址;(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消费,感觉,品牌标签,法律环境,依法、真实,连发六件局令 强化监督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质检于2007年8月27日公
4、布了总局令98号食品召回管理规定、第100号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第101号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第102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99号出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103号进出口商品数量重量检验鉴定管理办法,2007年7月26日国务院发布50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8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餐饮消费安全整治药品质量安全整治猪肉质量安全整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整治,重点产品:即食品、消费品和进出口商品。药品、化妆品、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
5、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长效机制:两个链条、两个体系、一个网络一个链条建立起从产品设计到原料进厂、到生产加工、到出厂销售,一直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一个链条建立起从种养殖到生产加工、到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两个体系:建立起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质量追溯和责任追究体系,核心是可追溯;一个网络: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503号令),第三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安全负责,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生产、销售产品
6、需要取得许可证照或者需要经过认证的,应当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由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并处5万元罚款;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构成非法经营罪或者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者不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
7、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并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告被吊销许可证照的生产经营者名单;构成非法经营罪或者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照而未取得许可证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监督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公众健康知识的普及、宣传,引导消费者选择合法生产经营者生产、销售的产品以及
8、有合法标识的产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现状和发展趋势,1.国内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现状2.国外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现状3.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发展趋势4.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发展方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国内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现状,1.法规介绍1986年12月原轻工业部颁布了化妆品生产条例(试行)-我国的第一部化妆品生产管理法规,标志着我国化妆品管理走上了法制化轨道。1989年国务院批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90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国家法规,它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化妆品的管理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条例的第二条、五十六条给出了化妆品、特殊
9、用途化妆品的定义。,2.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管理实行以审批为主,备案为辅的准入制度。合法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一照五证手续)营业执照工商部门审批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原中国轻工总会审批)1998年后转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审批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卫生部门审批 计量合格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 注册商标证工商部门审批 广告许可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 注册商标证工商部门审批,各级监督管理、技术机构的管辖范围与职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分工按照一个监督管理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督管理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督管理为主、品种监督管理为辅的方式,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能,明确责任。农业部 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
10、环节的监督管理,质检部门 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将现由卫生部门承担的食品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划归质检部门。工商部门 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卫生部门 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督管理。食药局 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食品城产加工过程:严格定义应包括食品从原料到消费者入口的所有环节(从农田到餐桌),即从农作物的种植、动物养殖、初加工到终产品出厂直至运输、销售的全过程。食品在工厂中从原料加工为成品的过程,涉及产品的加工方式和加工行为,食品原料、中间产品及成品的包装、贮藏和运输环节。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从事以销售为目的食品、
11、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品生产加工经营活动,由质检部门负责管理。,安全监督管理主要措施,普查建档日常巡查回访监督抽查委托加工备案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召回制度加严检验制度开业歇业申报制度,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监督 a.卫生许可证由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颁发,有效期四年,每两年复核一次。b.对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化妆品的生产活动。c.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对化妆品的生产环境、条件、设备、人员等作了具体规定。,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 化妆品的技术法规,卫生部为了确保化妆品的作用安性,控制化妆品原料和产品质量于1999年在化妆品卫生标准(1999)化妆品安全性评价
12、程序和方法的基础上制定。化妆品卫生规范(2002年版)2002年1月启用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2007年1月1日起实施。-以加强化妆品的监督管理,保持我国与国际化妆品标准的接轨。,2007年版化妆品卫生规范共包括5部分: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总则 定义 化妆品的一般要求 对产品的要求 对原料的要求 对包装的要求,化妆品的一般要求,化妆品不得对施用部位产生明显刺激和损伤。化妆品必须使用安全、且无感染性。,对产品的要求,化妆品的卫微生物学质量应符合的规定。化妆品中所含有毒物质(作为杂质存在的汞、铅、砷、甲醇)作出了限量规定。规范中表1,对原料的要求,化妆品是一个混合物。常用的原料除有油脂
13、、水、粉料、表面活性剂、保湿剂、粘结剂外,还有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剂和香精以及具有特殊功效的原料(如紫外线吸收剂、抑汗剂等)。这些原料,尤其是具有某些特殊功效的原料往往本身也是有毒的化学品。,1.禁止使用的化妆品原料 包括两大类:毒性和危害性大的化学物质以及生物制剂等;毒性和危害性大的中草药。规范中表2(1)1208种;表2(2)78种2.限制使用的化妆品原料 属于限制使用范围以及最大使用浓度的原料,规范中表3 73种a.使用时必须符合规定(即使用范围、最大使用浓度和限制使用条件)b.必须按标识要求,在产品标签上进行标注。,3.化妆品中限制使用的防腐剂规范中表4 56种a.使用时必须符合规定(
14、即使用范围、最大使用浓度和限制使用条件)b.必须按标识要求,在产品标签上进行标注。所有含甲醛或本表中所列可释放甲醛物质的化学品,当成品中甲醛浓度超过0.5%(以游离甲醛计)时,必须在产品标签上标印“含甲醛”。,4.化妆品中限制使用的防晒剂规范中表5 28种a.使用时必须符合规定(最大使用浓度和限制使用条件)b.必须按标识要求,在产品标签上进行标注。如果浓度为0.5%或更低,并且使用目的仅为了防护产品,则不要求标签上标印此项内容。,5.化妆品中限制使用的着色剂规范中表6 156种 使用时必须符合规定(即使用范围、最大使用浓度和限制使用条件),6.化妆品中暂时允许使用的染发剂规范中表67 93种a
15、.使用时必须符合规定(最大使用浓度和限制使用条件)b.必须按标识要求,在产品标签上进行标注。须标注警示语:对某些个体可能引起过敏反应,应按说明书与先进性皮肤测试,不可用于染眉毛和睫毛,如不慎入眼,应立即冲洗,专业使用时,应戴合适手套。,化妆品新原料必须经卫生许可。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使用化妆品新原料生产化妆品,必须经卫生部批准。新原料指在国内首次使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天然或人工原料。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申报受理规定,对包装的要求,化妆品的直接接触容器材料必须无毒,不得含有或释放可能对使用者造成伤害的有毒物质。,对化妆品经营单位的卫生监督 a.在市场上禁止销售的化妆品(国产)(1)未取得化妆品生产
16、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化妆品;(2)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到期未取证的;(3)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4)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5)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b.对化妆品广告宣传的要求 必须符合规定,不得有下列内容:(1)化妆品的名称、制法、效用或者性能有虚假夸大的;(2)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3)宣传医疗作用的。,国外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现状,欧洲、美国和日本等都由同一部门管理化妆品行业,对化妆品安全性保障主要靠企业自律和政府部门对企业上市产品的监督。有些国家对功能性产品实施许可。标签要求全成分标识,重视警示标识对消费者使用安全的作用。
17、,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发展趋势,将依照WTO/TBT协议原则精神,从立法角度进一步清理、整合,逐步规范化妆品法规体系;逐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监督管理模式。,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发展方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a.完善化妆品行业的相关法规和标准;b.建立政府引导下的化妆品行业自律机制;c.提高化妆品检测技术水平。,合格产品?,符合标准要求符合明示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
18、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第三条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第四条生产者、销售者依照本法规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第五条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第十二条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第十三条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19、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二条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第二十三条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二条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第二十
20、三条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章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一节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
21、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第二十八条易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
22、品以及储运中不能倒置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其包装质量必须符合相应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标明储运注意事项。第二十九条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第三十条生产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第三十一条生产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第三十二条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第二节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三条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第三十四条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第三十五条销售者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
23、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第三十六条销售者销售的产品的标识应当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第三十七条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第三十八条销售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第四章损害赔偿 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
24、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第五十三条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
25、照。第五十四条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产品的包装、标识,产品的概念产品: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包装的概念-为在流通过程中保护产品,方便运输,促进销售,按一定技术方法而采用的容器、材料及辅助物等的总体名称。也指为了达到上述目的而采用容器、材料和辅助物的过程中施加一定方法等的操作活动。(GB/T4122.1-2008 包装术语)分三个层面:a.初始包装-直接与产品接触的包装。b.销售包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产品标识标注 产品 标识 标注 PPT 课件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54586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