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doc
《中国人寿(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人寿(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doc(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中国人寿(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 中国人寿(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是一类健康保险,健康保险,是指保险公司通过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等方式对因健康原因导致的损失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中国人寿(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特色:一份投入 多重保障客户一份投入,可以获得重大疾病保险金、特定疾病保险金、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以及身故保险金多重保障;健康保障 全面呵护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不仅对40种重大疾病提供保障,还对10种特定疾病进行提前给付;重疾范围 行业领先康宁终身(2012版)全面承保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25种重大疾病、其他15种重大疾病以及10
2、种特定疾病,保障范围广泛,行业领先;特定疾病 提前给付针对10种特定疾病,康宁终身(2012版)提供提前给付基本保险金额20%的特定疾病保障,但给付以一次为限,且以人民币10万为上限;高残意外 尽显关爱公司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或身故保险金时,不扣除被保险人已经领取或本公司应给付的特定疾病保险金,尽显人性关爱。保险收益:1、重大疾病保险金如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将获得重疾保险金以支付高额医疗费用。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初次发生、并经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初次确诊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
3、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天后初次发生并经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初次确诊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所承担的重大疾病保险责任终止。若于交费期内初次确诊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从确诊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2、身故保险金一旦遭遇不幸将获得一笔资金,以维持家人的正常生活水平。(一)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二)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180天后因疾病身故,如果保险公司没有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三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中国人寿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中国 人寿 康宁 终身 重大疾病 保险
![提示](https://www.31ppt.com/images/bang_tan.gif)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41539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