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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用社(银行)申请开业的请示银监局:根据银监局关于筹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批复(银监61号)有关要求,在省银监局、省联社领导和指导下,我分局督促县统一法人筹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省银监局批复同意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筹建方案,认真落实各项筹建措施, 年 月 日成功召开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创立大会暨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和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章程(草案)、“三会” 议事规则及主要管理制度,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监事会及理事长和监事长,理事会聘任了主任和副主任。目前,县统一法人筹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省银监局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已经完成各项筹备和开业准备工作,正式挂牌开业
2、的条件已经成熟。日前,县统一法人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向我分局提交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县联社)申请开业的请示,按照银监会农村信用社统一法人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发12号)和省银监局“关于省农村信用社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组建审核工作指引的通知”(银监发39号),我分局对申请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现提出以下审核意见: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章程(草案)符合规定要求经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章程(草案)共九章六十六条,明确了县联社的性质和法人地位、注册资本、社员的权利、义务、组织结构、基本职能等内容。县联社章程(草案)规定,县联社是由县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组
3、成的,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辖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合作制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县联社入股社员坚持入股自愿、风险自担、服务优惠、利益共享的原则;县联社的经营宗旨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章程(草案)明确了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对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作了明确要求,对社员、组织机构、人事劳资制度、财务会计等内容作了详细明确规定。县联社章程(草案)充分体现了合作制的原则和为辖区“三农”服务的宗旨,符合国家法律和银监发12号文件有关规定。二、股本金资金来源和股权设置符合有关规定根据省银监局批复同意的县农村信用合作
4、联社筹建方案,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是由辖区内 名自然人、 户企业法人和 户其它经济组织充分协商,共同发起并自愿入股组建, 个发起人代表受全部 户发起人委托签订了组建联社的协议书。县联社注册资本金 万元,全部由 户发起人认购,并于 年 月 日以货币资金形式一次性划转到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联社股本金(3012 )帐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证明。经审核,县联社 万元注册资本金,按投资主体划分:自然人股 户共 万元,占股金总额的 %;员工股 户共 万元,占股金总额的 %;企业法人股 户共 万元,占股金总额的 %;其它经济组织入股 户共 万元,占股金总额的 %。按股权设置划分:资格股
5、万元,占股金总额的 %;投资股 万元,占股金总额的 %。在全部股金中,单个自然人持股额最高 万元,占股金总额的 ,单个法人最高持股额 万元,占股金总额的 ,均控制在规定比例以内。县联社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股金来源符合银监会关于规范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入股的若干意见(银监发23号)文件规定,同时企业法人投资入股还符合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银发199418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三、资本充足率达到规定要求截止 月末,县联社资本净额 万元,加权风险资产 万元,资本充足率为 %,核心资本 万元,核心资本充足率为 %。符合银监会关于农村信用社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
6、发12号)条件要求。四、县联社创立大会暨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和第一届理事会、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和选举结果合法有效经县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同意, 年 月 日,县统一法人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创立大会暨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经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 名代表资格(其中:企业代表 人,社会自然人代表 人,员工代表 人)均符合有关规定,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经全体代表审议,大会通过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筹建工作报告、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章程、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社员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一届理事会理事、监事会监事选举产生办法、县农村信用
7、合作联社经营方针和三年业务发展规划。以上通过事项都形成了相应的大会决议。按照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一届理事会理事、监事会监事选举产生办法,理、监事候选人名单经县联社筹备领导小组推荐并报我分局初审、高管人员报省银监局确认后提请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理、监事采取分团差额预选正式候选人,社员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等额投票的方式,选举理事 名,选举监事 名,组成县联社第一届理事会和第一届监事会。具体组成人员如下:理事会由、 人组成。监事会由、 人组成。联社第一届理、监事会选举产生后,分别召开了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的 名理事和联社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
8、会议。根据全体理事审议通过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长选举办法和章程规定,经 名理事表决,选举同志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长。由理事长提名,与会理事表决,决定聘任同志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经主任提名,与会理事表决,决定聘任同志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主任。根据主任提名,经与会理事表决,决定聘任同志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财务会计部负责人、同志为稽核审计部负责人、同志为业务发展部负责人。理事会上审议通过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会议事规则和人事、财务、信贷等主要管理制度,并形成了相关决议。在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上,经 名监事表决,选举同志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一届监事会监事长
9、,审议通过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形成了决议。经审查, 名代表的产生符合法定程序,代表资格合法、有效。经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章程(草案)和第一届理事会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各项内控制度及管理规章草案,体现了合作制原则和社员的意志,并形成了较为全面的制度框架。 名理事,从 名理事候选人中差额选举产生,符合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百分之二十的规定。 名理事中,自然人理事 人,符合自然人理事不低于1/2的规定;职工理事 人,原则符合职工理事不得超过1/3的规定。 名监事从 名监事候选人中差额选举产生,非职工自然人和法人社员监事 人,符合银监会非职工监事不得低于1/3的要求。 名理事中,
10、除 名自然人理事、 名法人理事外, 名职工理事均符合县联社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以上选举、聘任和通过事项,符合银监发12号文件规定,程序合法。五、经营方针及三年业务发展规划基本可行,符合有关规定为促进各项工作有计划、有目标,富有实效地开展,结合辖区实际,联社经研究论证,制定了 年经营方针和三年业务发展规划。规划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为辖区“三农”服务的方向,以改革为动力,以效益为核心,壮大经营规模,切实转换经营机制,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主要业务经营指标规划目标:各项存款三年计划净增6亿元,其中, 年净增 亿元, 年净增 亿元, 年净增 亿元;各项贷款净增 亿元,
11、其中, 年计划增加投放 亿元, 年计划增加投放 亿元, 年计划增加投放 亿元,要求新增农业贷款占比达 %以上;不良贷款占比控制在 %以内,其中, 年控制在 %内, 年控制在 %, 年控制在 %以内;利润计划增长指标每年比上年净增 万元,其中, 年计划利润达到 万元, 年计划利润达到 万元, 年计划利润达到 万元;核心资本充足率在任何时点都保持在 以上;电子化建设步伐加快, 年所有营业网点全面实现计算机处理门柜业务, 年所有网点实现数据联网, 年所有网点实现通存通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经营方针及三年业务发展规划经研究论证基本可行,符合银监发12号文件有关规定。六、分支机构调整计划基本合理,符合机
12、构管理有关规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现有机构 个, 个县联社、 个信用社、 个信用社、 个储蓄所。按照“合理布局,优化网点”的原则,联社根据辖区人口多、面积大、地域差异性强和信用社点多线长、经营规模较大的特点,对现有的机构网点做了调整。 个信用社降格为分社;撤销 个信用分社; 个储蓄所升格为分社。调整后,机构设置为 个联社, 个信用社, 个信用分社,共 个营业网点。通过对机构的微调,网点布局更趋合理,基本适应了经济发展的需要,符合机构管理有关规定。经我分局审核,同意县联社的机构调整计划。七、主要管理制度符合规定为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正常履行对辖内信用社的管理和服务职能,联社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在省银监
13、局、省联社和安康银监分局的指导下,联社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拟定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社员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会议事规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监事会议事规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财务管理办法、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人事劳资管理办法、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稽核审计管理办法、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办法、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管理实施办法、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授权授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和制度草案,并经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和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审核,各项内控制度及管理规章草案,体现了合作制原则和社员的意志,并形成了较为全面、合理、相互制衡的制度框架,能保证统一法人后正常业务经营
14、活动。符合银监发12号文件规定。八、县信用联社组织机构健全,从业人员符合要求县联社内部机构按省银监局和省联社要求设七部,即:综合部、财务会计部、业务发展部、资产风险部、安全保卫部、稽核监察部、营业部,并明确了各部门的主要职责。汉滨联社现有从业人员 人,其中:女职工 人; %从业人员有1年以上金融从业经历;大学本科学历 人,大专学历 人,中专 人,高中及以下 人。年龄结构方面,年龄在50岁以上 人,30至49岁 人,29岁以下 人职称结构方面,有中级职称 人,初级职称 人。经审核,县联社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并有符合结构要求的从业人员队伍。九、县联社办公场所符合要求县联社在县大桥南路 号自
15、有营业办公楼一栋,建筑面积 平方米,营业大厅 平方米,办公设施齐全,金库和各项防盗、报警、消防设施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经我分局审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公场所的所有权证明和安全设施、消防设施证明材料合法有效,具备开业办公的条件。十、业务范围符合规定要求联社经营以下人民币业务:(一)办理存款、贷款、票据贴现、国内结算业务;(二)办理个人储蓄业务;(三)代理其他银行的金融业务;(四)代理收付款项及受托代办保险业务;(五)买卖政府债券;(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七)提供保险箱服务;(八)由联社统一办理资金融通调剂业务;(九)办理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综上情况,在省银监局、省联社的指导和我分局的直接参与下,县农村信用联社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充分依靠广大职工和社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按照县联社筹建方案,认真落实各项筹建措施,完成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各个方面的筹建工作。整个筹建过程,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工作认真,程序合法。目前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已具备开业挂牌的条件,我分局拟同意其正式挂牌开业,现上报省银监局审查批准。妥否,请批复。 银监分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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