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ch5交通运输法规.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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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交通运输事业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交通运输管理正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这期间,国家先后制定了大量管理交通运输的法律规范。这些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颁布实施,对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强化运输生产管理,维护运输生产秩序都起到了积极作用。,第一节 交通运输法规现状及体系,一、交通运输法规现状,Ch.5 交通运输法规,、目前交通运输部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大多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建立起来的,它们基本上反映和适应了计划经济发展的要求,但随着经济体制的转轨,国家逐步建立了许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法律、法规,交通运输部门原有的许多法律、法规、规章已不适应发展的要求,有的甚至发生
2、冲突。,第一节 交通运输法规现状及体系,三、交通运输法制建设存在的问题,、在现行交通运输法规体系中,普遍存在着法律效力层次低、规章多、法律法规少的问题。、在交通运输法规体系中,有些法规、规章的内容还存在着交叉重叠的现象,有的相互之间还存在着矛盾,规章形式上也不规范,在一些交通运输管理工作方面还存在着无章可循的状况。,第一节 交通运输法规现状及体系,三、交通运输法制建设存在的问题,()铁路运输法律规范的空间效力范围()公路运输法律规范的空间效力范围()水路运输法律规范的空间效力范围()海上运输法律规范的空间效力范围()航空运输法律规范的空间效力范围,一、交通运输法规适用范围,第一节 交通运输法规
3、现状及体系,、国家对交通运输宏观调控与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宏观经济管理关系、国家对交通运输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主体行为的经济管理与监督关系、交通运输企业内部组织、成员之间的微观经济管理关系和经济协作关系、交通运输企业与其他市场主体间的经济关系,第二节 适用范围与调整对象,二、交通运输法规调整的对象,第三节 交通运输法规体系中的法律关系,一、交通运输法律关系的构成,二、交通运输法律关系的类型,第四节 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指由国家权力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并颁布,体现国家的交通运输意志,调整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机关在对道路客货运输、汽车维修、搬运装卸、运输辅助服务等进行管理的过程中与管理相对人形成的社会关系,
4、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第四节 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现行有效的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有:1综合性法规 包括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公路运价管理暂行规定等。2货物运输管理法规 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零担货物运输管理办法、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集装箱汽车运输规则等,第四节 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现行有效的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有:3旅客运输管理法规 包括汽车旅客运输规则、道路旅客运输业户开业技术经济条件、高速公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出租汽车旅游汽车客运管理规定等4运输工具管理法规 包括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汽车维修业管理暂行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
5、理办法等5运输相关业务管理法规 包括道路货物运输服务业管理办法、道路运输货物装卸业户开业技术经济条件(试行)、汽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办法等。,案例,2002年原告章某在某县南某路旁开办了个小型日用金属制品修理店,主要从事日用金属制品的焊接、氧割以及加工修理。章某没有进行过汽车修理,也不懂汽车维修技术,但因其修理店位于交通便利的路边,自开业以来,少数汽车司机,拖拉机司机为图方便,要求章某对车辆的简单部件进行焊接,章某有时也接受过此焊接业务。2004年10月12日,某县交通运输管理所下属机构交通运输管理所运政稽查队向章某签发道路运输管理规费征收催款通知书,要求章某在10月20日前交纳2003年1月
6、1日至2004年的管理费600元,章某当即以被告无权管理为由拒绝缴纳。,案例,10月31日,该稽查队向章某送达赣运字0027416号道路运输违章处罚决定书,认定原告擅自开业,无证进行汽车修理,不交规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违章处罚规定(试行)第七条第(一)(九)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章某罚款100元,补交规费600元,罚滞纳金14398元。章某不服,遂于2004年11月12日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审理,章某诉称,原告从事焊接、氧割项目的个体工商业,不懂汽车维修技术,只是偶尔有个别司机为图方便要求为其焊接车厢、驾驶室和翼子板等汽车部件。这次处罚1万多元,是没有事实依
7、据和法律依据的,要求撤消被告的处罚决定。经该县人民法院审查后立案受理。在案件开庭审理之前,被告某县交通运输管理所于2004年12月9日作出了行政处罚撤消决定书。章某于12月11日以诉讼目的已经达到,合法权益受到保护为由申请撤回起诉。该县人民法院对原告章某的撤诉申请和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后,准予其撤回起诉。,分析,本案涉及的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问题,被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是无效的行政处罚。(1)本案中对原告章某的行政处罚不符合主体的级别限制。该稽查队是该县交通运输管理所的下属机构,其对原告作出的处罚决定书吃超越职权的。(2)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不合法,缺乏事实
8、依据和法律依据。(3)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罚违反了法定程序。行政处罚应遵循“先取证,后裁决”的程序。,第五节 交通运输经营法规,是调整交通运输市场中,具有平等主体资格的法人、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生产经营协作关系的各项法律、法规的总称。目的在于保证各平等主体实现一定的营利目的。其调整的是道路运输中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财产、经济关系,即所谓横向的道路运输关系和车辆关系。,第五节 交通运输经营法规,横向的道路运输关系,主要包括道路运输承运人同托运人、收货人或旅客间,运输保险人同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主要有:民法通则、合同法、保险法、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汽车货物运输规则、汽车旅客运输规则等。横向的车辆关系
9、,主要包括车辆所有人、经营人、出租车、承租人之间,车辆抵押权人同抵押人之间的关系等。主要有民法同则、合同法等。,第五节 交通运输经营法规,为规范市场主体行为,避免恶性竞争,体现优胜劣汰的原则,适用这些关系的法律有反不正当竞争法等。除上述道路运输适用的法律法规外,从事国内综合运输和国际多式联运的企业,还应当适用有关国内法律、法规和国际条约的规定,如合同法、关于发展联合运输若干问题的规定、联合运输条例、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管理规则等。,案例,1999年8月3日,原告康某与同伴王某、兰某一行三人乘上某市公交公司一辆公交车,欲在解放路下。车开不久,有4名歹徒围住康某,掏其口袋里的钱物,抢走了学生证。康某
10、与同伴奋起反抗,兰某被歹徒用刀划伤。此时公交车行至华新街与上新站之间,司机突然刹车,要求打架的统统下车。刚下车康某和同伴再次遭到歹徒围打,康某左侧脖子直到前胸被划开一道20公分的口子,血流不止昏到在地,送到医院急救,逢合40针。出院后,康某将该公交公司告上法庭。,审理,法院认为,原告乘坐被告公司公交车,形成客运合同关系。被告作为承运人负有将乘客安全送到约定地点的义务,而被告公司司乘人员在非站点停车,为到约定站点让其下车,属单方违约,因此应承担一定责任。,分析,将旅客安全送到目的地是承运人在客运合同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义务,为此合同法在规定了安全运送的义务外,还规定了几项重要义务,违反了这些义务而
11、使旅客受到损失的,承运人应该承担责任。(1)安全检查。合同法297条规定了旅客不得携带违禁品的从属性义务,但作为承运人来说进行安全检查是保证运输安全的必要责任。如果因旅客夹带违禁品但承运人疏于检查而使其他旅客受损失的,旅客可以请求承运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然如果夹带违禁品的旅客自身受到损失的,承运人可援引第302条“由于旅客故意造成的除外”这个法定事由而免除责任。,案例,1999年10月4日,方某带着他4岁的女儿乘坐一辆个体中巴车到乡下走亲戚。由于方某女儿身高不到1米,按规定属于免票乘车。汽车在行驶过程中,司机突然刹车,方某和其女儿同时撞到前排座位的扶手上,方某的女儿当时流了很多血,马上到医院
12、救治,为此支付了数百元医药费。方某要求中巴车主赔偿,但车主以方某女儿未购买车票为由拒绝支付医药费,方某只好起诉至法院。,审理,法院查明,方某和其女儿在当日确实乘坐该车,司机当时紧急刹车是由于车速过快导致。判决该中巴车主赔偿方某女儿的医药费。,分析,方某及女儿自上车后就与中巴车主形成了合同关系,在运输过程中应当保证他们的安全。由于司机行驶速度过快紧急刹车而导致方某女儿受伤,中巴车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不能以其女儿免票而拒绝承担责任。承运人对旅客在运输过程中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责任基础是无过错原则,旅客发生人身伤亡是由于承运人违反安全运送旅客义务所致,除非承运人能够举证是由于旅客自身健康原因或
13、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广义上铁路法-所有调整铁路运输关系(铁路运输行政管理关系,铁路运输合同关系,铁路运输经营管理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货物运价规则、铁路货物运输规则等等。,第六节 铁路运输法规,一、铁路法概念,狭义上铁路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它是1990年9月7日由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自1991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国家管理铁路的法律,也是我国调整铁路运输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包括:铁路运输管理体制、铁路运输企业、铁路运输营业管理、铁路建设、铁路安全与保护、法律责任等内容。,一、铁路法概念,
14、第六节 铁路运输法规,在铁路运输生产过程中,违反铁路法或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法律责任主要有三种:1.行政责任 2.刑事责任3.民事责任,二、违反铁路法的法律责任,第六节 铁路运输法规,1.行政责任(1)对扰乱铁路治安管理秩序和铁路运输秩序行为的治安管理处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2)对违反铁路法行为的其他行政处罚。依据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3)对违法失职的铁路职工的行政处分。依据铁路法等,二、违反铁路法的法律责任,第六节 铁路运输法规,2.刑事责任(1)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刑事责任。依据铁路法等(2)妨碍铁路管理秩序的刑事责任。(3)侵犯公私财产和人身权利的刑事责任。(4)铁路职工犯罪
15、的刑事责任。,二、违反铁路法的法律责任,第六节 铁路运输法规,3.民事责任(1)铁路运输企业对由运输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赔偿。依据铁路法等(2)侵害铁路运输设施的侵权民事责任。(3)侵占铁路建设用地的民事责任。,二、违反铁路法的法律责任,第六节 铁路运输法规,案例,原告马某起诉被告安康铁路分局运输蜜蜂发生火灾。原告诉称:本年3月31日,原告联合其他蜂农由四川资阳车站装运蜜蜂一车,共350箱,还有其他生产生活用品。4月2日列车运行至勉县欧家坡区间发生火灾,蜜蜂全部烧毁,要求赔偿。被告辩称:火灾原因系押运人吸烟所致;货票标明,发运蜜蜂为200箱,原告所诉不实,铁路没有责任,不予赔偿。,第六节
16、 铁路运输法规,案例,经查明:3月31日,原告马某在资阳车站以004230号货票,用50T高边车一辆,装蜜蜂200箱,并领取了押运人须知,办妥承运手续后,自押发往驻马店车站。当日编挂2209次货物列车发出,4月2日上午7时到达勉西车站,整列待发。约12时同车押运人廖某来到马某的蜂车上,马某等3位自押人没有制止,并在车内点火吸烟,12点31分列车由勉西站开车,马某等人有的将烟头往车下抛,有的将烟头掐灭。列车行致80公里附近,自押人发现蜂车后部起火。即摇动红色外衣给司机信号。司机张某,车长王某发现火灾后继续运行至欧家坡车站,停车后,虽经多方抢救,该车所载蜜蜂200箱全部烧毁。生产生活用品大部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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