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法规课题一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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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力目标一、能描述物流法律法规体系和物流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二、能对物流法律规范进行正确分类。三、能签订物流服务合同。四、培养学生处理公司日常法律事务的能力。,知识目标一、掌握物流法的概念及特征。二、熟悉物流企业法律制度,理解物流法律关系与物流合同。三、了解物流法的渊源及分类,了解我国物流法现状与发展。,课题一 物流法基础知识,素质目标,课题一 物流法基础知识,重点难点,重点,难点,物流法的概念及特征、物流法规范分类、物流企业法律制度、物流法律关系、合同、物流合同、 物流服务合同的条款物流法律制度。,物流法律规范的特点、物流法的调整对象、物流企业的法律特征、 现代物流服务合同的特点、我国物流法律
2、规范的现状。,第一节 物流及物流法概述,物流概述,我国2001年8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物流术语 (GBT 18354-2001) “物流术语”中将物流定义为:“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的实体流通过程。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施有机结合。”本书采用我国国家标准对物流的定义。,第一节 物流及物流法概述,物流法概念:物流法是指调整在物流活动产生的以及与物流活动有关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物流法特征,物流法律规范的广泛性,物流法律规范的复杂性,物流法律规范的技术性,物流法律规范的国际性,物流法律规范的综合性,第一节 物流
3、及物流法概述,物流法的调整对象,物流活动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物流活动中发生的物流主体之间的特定社会关系。物流活动当事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他们依据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有关物流活动达成协议;一方未履行协议时,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责任。他们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他们之间的关系表现为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属民法范畴。,国家行政机关与物流活动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国家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授权,对物流活动当事人的资格、市场行为等进行监督、管理。国家行政机关与物流活动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表现为纵向的行政法律关系,属行政法范畴。包括政府对物流市场的宏观调控关系;政府对物流经营主体的监管关系。,第二节 物流法的渊源及物
4、流法律规范分类,物流法律制度概述物流法律制度是指调整在物流活动的过程中产生和涉及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物流法的渊源 物流法的渊源是指不同的国家机关依法制定的各种具有不同效力的有关物流相关作业的规范性文件。,物流法的渊源,国内立法,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其他渊源,国内立法,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的总章程,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我国最主要的法律渊源。,法律:按照法律制定的机关及调整的对象和范围不同,法律可分为基本法律和一般法律。,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其地位和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地方性法规:
5、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其法定权限内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第二节 物流法的渊源及物流法律规范分类,国内立法,规章:行政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为了管理国家行政事务所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行政规章的效力低于前面五种法的形式,但同样是我国法的渊源之一。,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依照法定的自治权,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带有民族区域自治特点的法律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第二节 物流法的渊源
6、及物流法律规范分类,国际条约,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海牙规则)、修改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的议定书(维斯比规则)、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汉堡规则)、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等。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第二节 物流法的渊源及物流法律规范分类,国际惯例,物流国际惯例主要表现在运输领域,如约克安特卫普规则,它是国际航运团体提出的建议性规则,只有当事人通过协商在合同中明确注明采用该项规则时
7、,才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由国际商会经过一定时间编撰的在国际上通行的惯例;在资金流方面的惯例有跟单信用证统一规则。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我国海商法也做了与上述内容相同的规定。所以国际惯例也是我国物流法律的渊源之一。但适用国际惯例不得违背我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第二节 物流法的渊源及物流法律规范分类,物流法律规范的分类,管制法规,交易法规,TEXT,运输,港口,仓储,其他,第二节 物流法的渊源及物流法律规范分类,第三节 物流企业法律制度,TEXT,物流企业法律制度概述,目
8、前,在我国的行业分类目录中还没有物流业这个名称,法律法规也没有对物流企业确定一个明确具体的标准,对于何谓物流企业还存在不同的理解。我国第一家以“物流”冠名的企业申请登记时,登记管理部门以行业分类目录中没有这一栏为由不予办理,最后只得以“仓储”替代。,小常识,物流企业的含义: 所谓物流企业是指专门从事与商品流通有关的各种经营活动,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的营利性经营单位。,TEXT,物流企业的法律特征,第三节 物流企业法律制度,促进并引导生产,积极组织进货,搞好销售工作,满足市场需要,加速商品流转,缩短流通时间,实现商品实物上的节约,物流企业的基本任务,物流企业的基本职能,(1)组织
9、社会物资资源的职能;(2)商品供应职能;(3)储存商品的“蓄水池”职能;(4)运送物质实体的职能;(5)信息流通职能。,第三节 物流企业法律制度,物流企业的性质和法律地位,1以本人身份与用户方订立物流服务合同,是物流服务中的契约服务企业。根据该合同,物流企业要对全程服务负责,负责完成或组织完成全程服务。2以本人身份参加物流服务全程中某一个或一个以上环节的实际操作,并对自己承担的环节负责。3以本人身份与自己不承担环节的其他分包商订立分包、分运合同。在这类合同中,物流企业既是发货方,也是收货方。4以本人名义与各衔接点(所在地)的货运代理人订立委托合同,以完成在该点的衔接及其他服务工作。在该类合同中
10、,物流企业是委托人。5以本人名义与全程服务所需要涉及的各方面订立相应的合同或协议,在这些合同、协议中,物流企业均作为货方出现。从以上分析可看出,在物流服务的不同阶段,物流企业是以不同身份出现的。不论其以何种身份出现,又均是以本人的身份而不是以货方或承运方的代理人的身份工作的。,第三节 物流企业法律制度,TEXT,物流企业的分类,根据物流企业从事物流业务范围的大小不同。,单一物流企业,综合物流企业,根据物流企业提供服务(主要指运输)所及区域是否跨越国境。,国内物流企业,国际物流企业,第三节 物流企业法律制度,TEXT,物流企业的分类,按国际物流企业本身是否具备运输工具,国际物流企业可分为两大类:
11、一类是承运人型;另一类是无船承运人型。,第三节 物流企业法律制度,TEXT,物流企业的分类,根据从事物品流通的领域划分,(1)生产物流企业(2)流通物流企业,按物流企业从事的业务性质划分,(1)物流作业企业物流作业企业即对外提供运输、仓储、配送、包装、装卸搬运、流通加工等服务的企业。我国现阶段的物流企业大多为物流作业企业,主要是我国较为传统的储运企业。(2)物流信息企业物流信息企业即利用信息网络、电子商务等方式为其他企业提供物流信息服务的企业。此类企业包括物流信息网站,但并不仅指物流信息网站,物流信息网站最终是以物流作业活动为基础。,第三节 物流企业法律制度,TEXT,物流企业的分类,第三节
12、物流企业法律制度,我国现有的物流企业类型,传统的仓储企业、物资企业,其主要代表有中储物流、中铁物流、港口物流等。,国有交通运输企业和货运代理企业,其典型代表有中远物流、中外运物流、中海物流、中邮物流等。,生产企业自身成立相对独立的物流机构或实体,主要有青岛海尔、上海大众、一汽、二汽、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等。,第三方物流企业,它不拥有商品,不参与商品买卖,专门为顾客提供以合同为约束、以结盟为基础的系列化、个性化、信息化的物流服务。以现代物流需求为市场,面向社会开展物流事业经营的新兴物流企业,这类物流企业主要从事第三方物流或多种物流功能服务等。,TEXT,现代物流企业的主要形式,公司是依法设立的
13、,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公司的概念,公司的特征,以营利为目的,具备法人资格,具有社团性,依法定条件和程序设立,第三节 物流企业法律制度,TEXT,现代物流企业的主要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兼具资合性与人合性,具有封闭性,设立方式只有发起设立,股东人数一般具有法定限制,第三节 物流企业法律制度,TEXT,现代物流企业的主要形式,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股份
14、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具有合资性,具有开放性,资本股份化,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 的方式且设立条件比较严格,第三节 物流企业法律制度,TEXT,物流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物流企业的设立原则,许可主义,自由主义,特许主义,准则主义,物流企业的设立条件 物流企业设立是指物流企业的创立人为使企业具备从事物流活动的能力,取得合法主体资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所实施的一系列的行为。,设立条件,有企业名称和章程,必须具有与经营能力相适应的自有资金,有合法的组织机构和从业人员,有与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第三节 物流企业法律制度,TEXT,物流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物流企业的
15、设立登记是指企业的创立人申请企业登记,经主管机关审核批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物流经营活动。,物流企业的设立登记,企业设立的登记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我国企业设立的登记主管机关,对企业的设立登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原则,级别管辖分为三级:国家、省级、区县级。,第三节 物流企业法律制度,TEXT,物流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企业设立的程序,第三节 物流企业法律制度,TEXT,物流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物流企业的变更,物流企业注册登记事项的变更 企业主要登记事项的变更包括企业名称、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期限、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股东、注册资本等方面的变更。物流企业的变
16、更要符合有关企业法的规定经过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批准,再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物流企业的合并与分立 企业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依法合并成一个企业。企业合并有两种情形:是吸收合并即兼并,是指某企业将其他企业合并到自己企业中,吸收方继续存在,被吸收方不再存在;另种是新设合并,是指某企业与其他企业合并成立新的企业,原企业不再存在。 企业分立是指一个企业依法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企业分立也有两种情形: 是分立后原企业不存在,新成立若干企业;二是原企业继续存在,同时新设若干新企业。,第三节 物流企业法律制度,TEXT,物流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物流企业的终止,物流企业终止的原因,企业终
17、止是指因各种法定解散事由的出现,企业从此消灭法律主体资格。,歇业,依法被撤销,依法被宣告破产,物流企业终止的程序,经政府部门批准或审核,进行清算,办理注销登记,第三节 物流企业法律制度,物流企业的解散与清算,物流企业解散的原因,1.物流企业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物流企业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第三节 物流企业法律制度,TEXT,物流企业的解散与清算,对以公司形式设立的物流企业的清算程序,物流公司的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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