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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高级执法资格考试试卷及解析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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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高级执法资格考试试卷及解析答案.docx

    2024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高级执法资格考试试卷及解析答案二、不定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20分,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1.某县城乡接合部的朱家村和杨家村均向县公安局申请“双11”期间举办焰火晚会。县公安局只向朱家村核发了焰火燃放许可证。杨家村村民怀疑朱家村采取不正当手段,申请县公安局公开对朱家村和杨家村申请举办焰火晚会的行政许可审批材料,遭到拒绝。焰火晚会当晚,杨家村村民数百人持灭火设备,欲破坏朱家村燃放焰火活动,朱家村村民驱赶杨家村村民,发生暴力冲突,致使多人受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为确保焰火燃放安全,县公安局可以控制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的数量B.县公安局可以不向申请人公开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工作流程信息和在核发过程中形成的过程性信息C.公安机关可以依照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处置朱家村和杨家村的暴力冲突D.县公安局在处置时,可以决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征用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答案:BC解析:本题考查焰火燃放许可、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突发事件的定义、突发事件处置措施。(1)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33条的规定,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公安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应当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举办焰火晚会的申请只要符合条件,公安机关都应当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而不应当限制数量。因此,A项错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6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内部工作流程信息可以不予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过程性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县公安局可以不公开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工作中产生的内部工作流程信息和过程性信息。因此,B项正确。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3条的规定,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48条的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针对其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依照本章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50条的规定,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组织处置工作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并由公安机关针对事件的性质和特点,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发生时,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依法出动警力,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尽快使社会秩序恢复正常。杨家村与朱家村的暴力冲突涉及人数众多并造成多人受伤,属于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社会安全事件,公安机关应当依照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和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因此,C项正确。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52条第1款的规定,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必要时可以向单位和个人征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县公安局无权征用。因此,D项错误。3.医生申某曾因非法提供麻醉药品被行政处罚,又向卖淫女劳某提供少量麻醉药品,并与其发生性关系。劳某室友常某发现劳某未吸食完的麻醉药品,偷走卖给他人。公安机关发现劳某吸毒成瘾严重,决定对其强制隔离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所发现劳某有艾滋病拒绝接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oA.申某不构成犯罪B.常某构成贩卖毒品罪C.强制隔离戒毒所不得拒绝接收劳某D.公安机关可以将对劳某的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变更为社区戒毒措施答案:BC解析:本题考查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贩卖毒品罪、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戒毒措施。(1)根据刑法第355条的规定,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的,构成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12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的个人,因非法提供麻醉药品被行政处罚,又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的,应予立案追诉。医生申某曾因非法提供麻醉药品被行政处罚,再次向吸毒人员提供麻醉药品,涉嫌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因此,A项错误。根据刑法第347条第1款的规定,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构成贩卖毒品罪。常某偷拿劳某未吸食完的麻醉药品贩卖,涉嫌贩卖毒品罪。因此,B项正确。根据禁毒法第44条第2款的规定,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对有严重残疾或者疾病的戒毒人员,应当给予必要的看护和治疗;对患有传染病的戒毒人员,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隔离、治疗措施。强制隔离戒毒所不得以劳某有艾滋病就拒绝接受。因此,C项正确根据禁毒法第39条第1款的规定,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吸毒成瘾的,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的,可以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患有艾滋病等传染病不是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法定理由。办案公安机关不得以劳某有艾滋病就对其排除使用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或者变更为社区戒毒措施。因此,D项错误。4.M国某非政府环保组织工作人员布鲁斯到中国办理非政府组织登记手续,入境后即以该组织名义雇佣工作人员,并高薪聘请曾在M国留学的朋友张某参与。张某发现布鲁斯并没有投入环保工作,而是有意无意地向其打听涉密信息。张某感到可疑,向布鲁斯请辞。布鲁斯威胁张某如果泄露工作内容会有生命危险。张某报告公安机关后,发现布鲁斯谋划杀害自己。布鲁斯在签证到期前,向所在地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延期,未获批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公安机关现场发现布鲁斯有危害国家安全违法嫌疑的,可以对其当场盘问B.张某可以向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张某依法采取保护措施C.布鲁斯对未批准延长签证期限有异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D.县公安局可以取缔布鲁斯代表其所属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国内的活动答案:AB解析:本题考查对违反出境入境管理人员的盘问签证延期,对支持、协助国家安全人员人身安全的保护,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的取缔。(1)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第59条第1款的规定,对涉嫌违反出境入境管理的人员,可以当场盘问;经当场盘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继续盘问:有非法出境入境嫌疑的;有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嫌疑的;外国人有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嫌疑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或者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嫌疑的。公安机关现场发现布鲁斯有危害国家安全违法嫌疑的,可以对其当场盘问。因此,A项正确。根据国家安全法第80条第2款的规定,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张某因为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受到布鲁斯的人身威胁,可以向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因此,B项正确。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第36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子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子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不予延长布鲁斯居留期限的决定是最终决定,布鲁斯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因此,C项错误。根据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第46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未经登记、备案,以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境外非政府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予以取缔或者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布鲁斯所在境外非政府组织未在我国登记、备案,以境外非政府组织名义雇佣工作人员、调查垃圾分类情况,应当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予以取缔或者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县公安局无权取缔。因此,D项错误。5.仲某吸食毒品后驾驶的越野车与宫某饮酒后驾驶的货车发生刚蹭,未造成人员伤亡。仲某、宫某对赔偿争议不下,遂报警。经公安机关调查,双方负同等责任,仲某体内检测出毒品成分,宫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2011)g100ml°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仲某构成吸毒行政违法行为和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行政违法行为B.宫某构成危险驾驶罪C.公安机关可以对仲某进行吸毒检测,对宫某进行酒精检验,拒绝接受的可以强制检测、检验D.仲某和宫某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查吸毒行政违法行为、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行政违法行为、危险驾驶罪,吸毒检测,酒精检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2条第3项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明知是毒品而吸食或者注射的,构成吸毒行政违法行为。仲某吸食毒品构成吸毒行政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构成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行政违法行为。仲某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涉嫌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行政违法行为。因此,A项正确。(2)根据刑法第133条之一的规定,在道路上危险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追逐竞驶,情节恶劣;醉酒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nII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宫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20mgIoOnlI,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因此,B项正确。(3)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94条的规定,对涉嫌吸毒的人员,应当进行吸毒检测,被检测人员应当配合;对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对涉嫌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驾驶机动车的人员,可以对其进行体内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检验。体内毒品含量检验,属于吸毒检测。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95条第1款的规定,对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的人,应当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当事人拒绝配合呼气酒精测试的,应当立即提取血样,检验血液酒精含量。依据上述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对仲某、宫某进行吸毒检测、酒精检验,拒绝接受的可以强制检测、检验。因此,C项正确。(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条第1款的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仲某、宫某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此,D项正确。6.县公安局民警宁某曾因挪用公款被处分。县经贸公司负责人仇某想尽快办理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由于材料不完整,请宁某帮忙并送其2万元。宁某收钱后,找到承办民警金某予以关照,从2万元中拿出1万元送给金某。经贸公司顺利拿到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oA.宁某、金某涉嫌受贿罪B.仇某涉嫌行贿罪C经贸公司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申请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D.县公安局或者其上级公安机关应当撤销对经贸公司的购买剧毒化学品许可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受贿罪、行贿罪、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行政许可的撤销(1)根据刑法第385条、第386条、第38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法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包括归第三者所有)的,构成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以受贿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2款、第3款的规定,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受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有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等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383条第1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宁某利用其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同事为仇某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仇某送的2万元,虽不构成数额较大但其曾因挪用公款受过处分,属于其他较重情节",涉嫌受贿罪。金某受贿1万元,没有其他较重情节,不构成受贿罪。因此,A项错误。(2)根据刑法第389条、第390条的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行贿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的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390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仇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民警宁某2万元,不涉嫌行贿罪。因此,B项错误。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6条的规定,公安机关负责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贸公司应当向公安机关申请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因此,C项错误。根据行政许可法第69条第2款的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应当予以撤销。由于经贸公司是通过贿赂的手段取得的行政许可,作出许可决定的县公安局或者其上级公安机关应当予以撤销。因此,D项正确。7.魏某趁丈夫陶某出国时,将陶某父亲在陶某婚前送给陶某的祖传藏品带到古董店变卖。老板姜某出价250万元现金。魏某明知该藏品至少能拍卖300万元,但想尽快拿到现金,遂签订买卖合同。姜某以350万元的价格将该藏品拍卖。陶某知道后非常生气,在家里经常骂魏某白痴、弱智。魏某不堪忍受,遂报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oA.魏某、陶某互相侵犯了对方的基本权利B.魏某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张自己与姜某的合同显失公平,要求撤销合同C.陶某涉嫌家庭暴力D.公安机关应当出警处置,并应魏某要求决定是否对陶某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查公民的基本权利、合同效力家庭暴力及其处置、虐待。(1)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根据宪法第13条的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魏某出售的藏品是陶某父亲在陶某婚前送给陶某的私有财产,侵犯了陶某的私有财产权。根据宪法第38条的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陶某在家中骂魏某白痴、弱智,侵犯了魏某的人格尊严。因此,A项正确。根据合同法第54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销。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属于显失公平。本案中,魏某知道所售的藏品很可能卖300万元以上,但是仍然将藏品卖给姜某。姜某不存在利用优势或者魏某没有经验,致使买卖藏品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情形。因此,买卖合同不属于显失公平。因此,B项错误。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陶某作为魏某的丈夫,经常骂魏某,实施精神侵害,属于家庭暴力。因此,C项正确。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15条第1款的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陶某对魏某实施家庭暴力,公安机关应当出警制止。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5条第1项的规定,经常以打骂等方法,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残和折磨,被虐待人要求处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构成虐待行政违法行为。陶某在家中经常辱骂魏某,但是尚未达到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如果魏某要求处理,公安机关应当对陶某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因此,D项正确。8.下列关于刑事特别程序的表述,正确的是()A.甲(17周岁)初中毕业打工2年,经济上自立。甲因违规操作机器,过失至一工友重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甲指派律师辩护B.乙因欠债不还被告上法庭,见证人出庭作证。乙威胁见证人不取消作证将灭其全家。公安机关侦查期间,乙向见证人赔礼道歉,二人达成和解。公安机关进行审查后应当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C.丙因帮助恐怖活动组织招募人员被公安机关通缉,违法所得5万元被冻结。通缉1年后,丙仍未到案。对冻结的5万元,公安机关可以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D.丁在其居住小区内见人就打骂,某次将他人打成重伤。公安机关经法定程序鉴定后,发现丁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可以决定对丁进行强制医疗答案:AC解析:本题考查未成年人诉讼,刑事和解,犯罪嫌疑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强制医疗。(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78条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20条的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甲系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因此,A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8条第1款的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以及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7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33条第1款的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7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作为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办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9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35条第2款的规定,公安机关审查时,应当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必要时,可以听取双方当事人亲属、当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人员以及其他了解案件情况的相关人员的意见。本案中,乙涉嫌打击报复证人罪,不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规定的犯罪,而是属于刑法分则第六章规定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也不属于过失犯罪,不属于可以和解的范围。因此,B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9条第1-3款的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逃匿在通缉1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公安机关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39条的规定,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逃匿,在通缉1年后不能到案的,以及犯罪嫌疑人死亡的,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连同相关证据材料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丙为恐怖活动组织招募人员,涉嫌帮助恐怖活动罪,在通缉1年后未到案,公安机关应当依照上述规定,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因此,C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2条的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3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42-344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发现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犯罪嫌疑人,可能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应当对其进行精神病鉴定。对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在7日以内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连同相关证据材料和鉴定意见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必要时,可以将其送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公安机关不能决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因此,D项错误。9.乐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缓刑期间与时某成立“民族资产解冻委员会”,谎称入会可以获得巨额回报。于某信以为真,入会后通过网络发展会员1万余名,收取会费数百万元,悉数交给乐某。后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对乐某提请批准逮捕,对于某予以监视居住。乐某在逮捕期间,积极配合侦查工作,在公安机关的安排下当场指认时某。于某在监视居住期间,组织数十名会员冲进办案公安机关,切断公安机关电源,致使公安机关长达数小时无法开展工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对乐某应当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B.对乐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于某在组织会员到公安机关讨要说法前,并未涉嫌犯罪D.于某构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查缓刑的执行、数罪并罚、立功、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1)根据刑法第77条第1款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明。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构成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实施诈骗,骗得数百万元,构成诈骗罪,应当撤销缓刑,与前罪数罪罚。因此,A项正确。根据刑法第68条的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第5条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按照司法机关的安排,当场指认、辨认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乐某在公安机关的安排下,当场指认同案犯时某,构成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B项正确。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构成诈骗罪。虽然于某帮助乐某发展会员并收取会费数百万元交给乐某,但是由于于某对乐某关于民族资产解冻委员会的说法信以为真,不存在诈骗的故意,不涉嫌诈骗罪。因此,C项正确。根据刑法第290条第2款的规定,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人员构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于某组织数十名会员冲击办案公安机关,切断公安机关电源,致使公安机关长达数小时无法开展工作,造成了严重损失,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因此,D项正确。10.傅某(美国籍)与皮某(中国籍)结婚后,居住在中国东山市。傅某为了获取巨额保险金,为皮某购买人身保险,骗皮某一起到泰国旅行,趁皮某不备将其推入一景点的湖中淹死泰国警方立案侦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如泰国警方向我国提出司法协助请求,执行的公安机关需要采取侦查措施的,根据公安部的执行通知办理有关手续B.东山市公安机关可以对本案立案侦查C.如中国向泰国提出引渡傅某的请求,泰国要求我国作出限制追诉的承诺的,可以由公安部决定D.泰国对傅某判刑后,我国仍然可以对其追究刑事责任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查刑法的适用范围、引渡、刑事司法协助。(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7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负责执行刑事司法协助的公安机关收到请求书和所附材料后,应当按照我国法律和有关国际条约、协议的规定安排执行,并将执行结果及其有关材料报经省级公安机关审核后报送公安部。在执行过程中,需要采取查询、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或者返还涉案财物,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可以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和公安部的执行通知办理有关法律手续。因此,A项正确。(2)根据刑法第8条的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该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该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65条的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应当受刑罚处罚的,由该外国人入境地或者入境后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该外国人未入境的,由被害人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东山市是皮某的居住地。东山市公安机关可以对本案立案侦查。因此,B项正确。根据引渡法第50条第1款的规定,对于限制追诉的承诺,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因此,C项错误。(4)根据刑法第10条的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该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该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即使泰国对傅某判刑,我国仍然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D项正确。IL下列关于证人的说法,正确的是()0A.甲是一起吸毒案件的证人,公安民警在办理该吸毒案件时,需要询问甲案发时有关情况,通知甲提供证言。甲可以提出在其住处进行B.乙的邻居曾因从事极端主义活动被行政处罚。乙发现该邻居家中堆了很多砍刀,即报警。公安机关以涉嫌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立案侦查,乙作证。乙的妻子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人身保护C.丙系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证人。庭审中,辩护人对丙的证言有异议,人民法院通知丙出庭作证。为保护丙的安全,丙可以不出庭作证D.丁系偏远山区村民,是某起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的证人。县公安局通知丁前往公安局办案中心接受询问,应当补助丁因接受询问产生的交通费和食宿费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查询问证人、恐怖活动案件证人保护、人民警察出庭作证、作证费用补助。(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10条第1款的规定,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书面、电话或者当场通知证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79条第1款的规定,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其单位、学校、住所、其居住地居(村)民委员会或者其提出的地点进行。必要时,也可以书面、电话或者当场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甲作为证人,对其询问可以在其提出的地点进行。因此,A项正确根据反恐怖主义法第76条第1款的规定,因报告和制止恐怖活动,在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中作证,或者从事反恐怖主义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经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保护措施。乙的妻子系报告恐怖活动人员的近亲属,其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保护。因此,B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2条第1款的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75条第1款的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以及其他保护措施。丙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以及其他保护措施。因此,C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5条第1款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77条第2款的规定,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公安机关业务经费。县公安局通知丁作证,应当补助因作证而支出的交通、食宿费。因此,D项正确。12.李某在A县闹市区马路上偷了一个下水道井盖(价值800元),到B县某废品收购站销赃时被举报。B县公安局经调查后,拟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并告知李某。李某要求举行听证,B县公安局予以拒绝。行政拘留决定作出后,李某申请行政复议,同时提出请其到B县出差的亲友张某做担保人,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李某涉嫌盗窃行政违法行为B. B县公安局对本案无管辖权C. B县公安局不应当拒绝李某的听证要求D.张某不可以做担保人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盗窃和盗窃路面公共设施行政违法行为、行政案件的管辖听证的适用条件、暂缓执行行政拘留。(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少量公私财物,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构成盗窃行政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7条第3项的规定,盗窃路面井盖等公共设施,危及公共安全的,构成盗窃路面公共设施行政违法行为。李某盗窃马路上的下水道井盖,危害了公共安全,应当定性为盗窃路面公共设施行政违法行为。因此,A项错误。(2)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0条第1、2款的规定,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违法行为地包括违法行为发生地和违法结果发生地。违法结果发生地,包括违法对象被侵害地、违法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B县系物的销售地,B县公安局对案件有管辖权。因此,B项错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8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2000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行政拘留的处罚不适用听证,B县公安局拒绝李某举行听证的要求正确。因此,C项错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8条的规定,担保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与本案无牵连;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张某在B县无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不符合担保人条件。因此,D项正确。13 .关于异地办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东河县公安局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治安案件,违法嫌疑人逃至临县。东河县公安局办案民警可以到临县传唤违法嫌疑人,无需通知临县公安机关B.西河县公安局办理一起涉嫌盗窃罪的刑事案件,决定扣押犯罪嫌疑人在外地保存的水果(市价1万元)。外地公安机关根据西河县公安局的协作请求扣押了水果,自行以2000元的价格变卖。后经证实这是一起民事纠纷,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西河县公安局和协作地公安机关均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C.南河县公安局协助外地公安机关调查某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有关情况,花费了巨额的办案经费,可以向请求协作地公安机关收取必要的办案成本费用D.北河县公安局应外地公安机关请求,协助外地公安机关抓获了一名涉嫌寻衅滋事的违法嫌疑人,并协助进行远程视频询问。询问笔录应当由北河县公安局制作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异地传唤、办案协作的法律责任、办案协作的费用、协作远程视频询问。(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18条的规定,需要到异地执行传唤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持传唤证办案协作函件和人民警察证,与协作地公安机关联系,在协作地公安机关的协作下进行传唤。东河县公安局到临县执行传唤任务,办案民警应当与临县公安局联系,在其协作下进行传唤,而不得直接传唤违法嫌疑人。因此,A项错误。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8条第1项的规定,行使侦查权的机关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1款的规定,行使侦查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6条第5项规定扣押的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55条的规定,协作地公安机关依照办案地公安机关的协作请求履行办案协作职责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办案地公安机关承担。但是,协作行为超出协作请求范围,造成执法过错的,由协作地公安机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案中,违法扣押的国家赔偿责任应当由西河县公安局承担;协作地公安机关超出西河县公安局的请求自行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变卖水果,应当承担相应的国家赔偿责任。因此,B项正确。(3)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48条第2款的规定,异地公安机关提出协作请求的,只要法律手续完备,协作地公安机关就应当及时无条件予以配合,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或者设置其他条件。南河县公安局协助异地公安机关调查,不得收取费用。因此,C项错误。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20条的规定,需要进行远程视频询问的,应当由协作地公安机关事先核实被询问人的身份;办案地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询问笔录并传输至协作地公安机关询问笔录经被询人确认并逐页签名或者捺指印后,由协作地公安机关协作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将原件或者电子签名笔录提供给办案地公安机关。询问笔录应当由协作请求地公安机关制作,北河县公安机关不负责制作。因此,D项错误。14 .汤某到县公安局报案称,前年其女儿云某(时年15周岁)在一次同学聚会上醉酒昏睡,云某的同学毕某(时年15周岁)趁机与其发生性关系,后云某发现自己怀孕并偷偷堕胎,汤某发现此事找毕某及其父母论理,被拒。县公安局受理后认为毕某不构成强奸罪,电话通知汤某不予立案。汤某向县人民检察院反映,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局立案侦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如果汤某陈述案情属实,则毕某构成强奸罪B.县公安局可以电话通知汤某不予立案C.接到县公安局不予立案的通知后,汤某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请求D.人民检察院不应当直接通知公安局立案侦查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查强奸罪、立案、检察机关立案监督。(1)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构成强奸罪。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强奸等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如果汤某陈述案情属实,15周岁的毕某云某醉倒昏时与之发生性关系,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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