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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鼎市山前街道办事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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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鼎市山前街道办事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docx

    福鼎市山前街道办事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单位:福鼎市山前街道办事处编制时间:2023年11月目录1总贝U1.1编制目的11.2编制依据11,3适用范围11.4工作原则11.5风险分析22组织机构与职责42.1应急指挥部组成42.2日常办事机构52.3现场灭火指挥62.4成员单位职责72.5现场灭火行动分工113预警预报和信息管理143.I预警预报143.2信息管理154应急响应174.1响应分级174.2分级响应机制184,3响应措施184.4医疗卫生救护194.5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19屯6群众安全防护194.7案件查处194,8信息发布204,9应急结束205善后处置206应急保障216.I通讯与信息保障216,2现场救援保障216,3应急队伍保障226,4物资器械保障227监督管理227h1教育培训227,2宣传,”,”,"”,+”,",”,”,".,”,”,“,”.“”,”,”,.,”,”,.”,”.“”,“22i.3演炼"227,4责任与奖惩237.5应急预案修订23r6应急预案实施241总则1.l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山前街道行政区域内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机制,科学有效地调度救援力量,正确采用各种战术、技术,快速实施灭火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火灾事故应急条例福建省消防条例福建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福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结合山前街道行政区域实际,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山前街道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火灾事故。1.4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火灾事故时,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2、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各单位、各村(社区)要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整改、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从源头上预防火灾事故发生。3、统一领导,协同作战。在街道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协调有序地开展火灾扑救、人员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1.5风险分析火灾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火灾类别有电气火灾、静电火灾、雷电火灾。街道行政区域内可能引发的火灾事故分析如下:建筑工地:建筑工地人员密集,建筑施工工人教育水平参差不齐,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差别大,建筑施工现场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多,建筑施工工人普遍有吸烟现象,冬季取暖、日常做饭有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部分建筑工地使用煤气罐或生物醇油作为食堂燃料,火灾危险性大,火灾种类复杂,一旦起火扑救困难,极易形成较大以上火灾事故。门头房:大多数业主用电混乱,私拉乱扯现象严重,货物摆放堵塞消防通道等,人员吸烟现象普遍,火灾危险性极大,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形重大火灾事故。商业街:人员密集,商家众多,衣物、塑料制品等较多,人员复杂,使用明火多,电气线路老化,消防设备设施不齐全,容易起火,火灾危险性较大,一旦起火,可能导致一般以上火灾事故。学校与幼儿园:学校与幼儿园电气线路或燃气管理不善,同样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由于场所与群体的特殊性,社会影响较大。商超、仓库:个别商超为追求利益最大化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货物堆叠过高过密,加之购物人群分化严重,部分商超购物人员大多是中老年人,疏散能力差,火灾危险性一般,一旦发生火灾,人员疏散困难,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事故。电气设备设施未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配置。比如带负荷拉闸以及各种大功率电器、照明线路及器具均存在直接触电和间接连电的可能,而且也均有成为点火源的可能。恶劣天气的影响:夏季雷电暴雨高温等极端天气相对较多,容易因天气因素引起电气火灾;高层建筑:高层建筑的火灾主要特点是蔓延迅速,烟囱效应强,极易向上蔓延,形成立体火灾,而其热烟毒气危害严重,直接威胁人们的生命安全。街道行政区域内存在高层建筑,而高层建筑火灾一旦出现,施救难度极大。高层建筑火灾有以下的特点:燃烧猛烈,蔓延迅速。由于大厦装修时使用了可燃物,一旦发生火灾处理不当,火势会迅速发展,并造成扩大蔓延。人员密度大,易造成群死群伤。这是公共场所发生火灾的一个极为突出的特点。由于公共场所内装饰时,使用了大量的易燃装饰材料,再加上建筑封闭较严,发生火灾产生大量的浓烟和有毒气体迅速扩散,火灾时室内人员惊慌一团,秩序混乱,出入口堵塞或因对出入口不熟悉,相对集中的人员短时间内无法逃离火场,易造成大量的人员中毒或窒息死亡,或互相践踏造成人员伤亡.扑救难度大,损失大。公共场所位于城市繁华地带。高层建筑发生火灾后若不能及时控制初期火灾,可能因高层建筑结构特性而形成的烟囱效应,火势能迅速蔓延到形成立体火灾或大面积其他建筑火灾。内部由于浓烟、高温不易扩散,结构复杂被困人员众多,给灭火、救人带来了很大难度。生产经营单位:设备电线老化造成起火源,导致火灾。检维修作业过程中,使用电气焊焊接施工,各种施工电器设备的安全保护(如:漏电、绝缘、接地保护、一机一闸)不符合要求,也会造成人员触电、局部火灾等意外。老旧小区:电线老化,私拉乱扯,电动车在楼道内违规充电等同样会引发火灾。另外还有人为纵火、抽烟、违规使用用电设备等.雷电:由于外界因素的破坏引起建筑物的防雷设施不全,则有可能在雷雨天气遭受雷击,引发火灾、爆炸、设备损坏、人员触电伤害等事故。2组织机构与职责为加强对消防安全的应急管理,街道办事处设立消防应急指挥部及各消防安全现场临时指挥部。当发生火灾事故,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时,街道办消防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成员立即就位,负责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行动。指挥部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值班电话:2.1消防应急指挥部组成消防应急指挥部是负责处置和管理街道火灾事故的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街道分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山前派出所所长、分管综合执法队领导、分管综治信访维稳领导、分管宣传领导、包村(社区)领导担任。消防应急指挥部主要工作职责包括:(1)统一指挥街道行政区域内火灾事故(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的应急救援行动。(2)负责编制、评审、培训、演练和启动本预案。(3)组织指导街道行政区域内单位开展灭火与应急疏散演练。(4)对救援行动做出决策,下达命令和进行监督。(5)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救援,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6)向市政府报告事故和救援进展情况,必要时报请市政府,启动市级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2.2日常办事机构街道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应急办(消防工作站),值班电话:,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街道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1)组织落实街道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开展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2)组织开展街道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急值守相关工作;(3)组织收集、分析有关工作信息,及时上报火灾事故重要信息;(4)组织发布火灾事故预警信息;(5)配合有关部门承担火灾事故新闻发布工作;(6)组织开展街道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评审工作;(7)组织开展本街道火灾事故应急演练、培训、宣传工作;(8)组织开展火灾事故专家技术组有关工作;(9)督促指导和抽查各村(社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有关火灾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工作;(10)承担街道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2.3现场灭火指挥(1)现场灭火指挥部组成发生火灾事故时,在事故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灭火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消防安全领导担任,现场灭火指挥部其他成员由专家组、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事发地村(社区)领导、包村(社区)工作组、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2)现场灭火指挥部主要职责现场灭火指挥部根据应急指挥部的指令,指挥协调以下具体工作,参加事故现场救援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命令、信号;根据现场救援工作需要,成立应急工作组,指挥各部门参与事故救援,指定承担事故核心区救援指挥工作的具体部门;组织制订应急处置方案和防止事故引发次生、衍生事故的方案,向各应急工作组下达工作任务;督促各应急工作组按照救援任务制订工作方案并实施,接受各工作组的工作汇报:负责现场处置沟通协调、督查督办、信息报送,材料汇总等综合工作;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故(如环境污染),适时通知相邻地区人民政府;根据处置需要,决定依法调用和征用有关单位或个人的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等应急资源;及时向街道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救援处置、事态评估情况和工作建议,落实街道应急指挥部有关决定事项和街道领导批示、指示,必要时向市、省或国家救援中心发出救援请求;发现可能直接危及应急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化解或者降低风险,必要时可以暂时撤离应急救援人员;参与事故现场取证调查,并进行事故现场保护,在事故结束后总结应急经验教训。2.4成员单位职责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下辖各村(社区)委会、机关综合办公室(机关综合办公室、财务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宣传、统战)、公共服务办(民政办、卫生健康岗、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社会治理办公室(平安办、安全生产与环保办、消防工作站、道安办、路长办、森林防火办、信访办)、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街道纪工委、街道武装部、山前派出所、山前司法所、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山前财政所、辖区学校、街道工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1)辖下各村(社区):负责制定村(社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做好辖区内火灾事故的上报工作,及时启动辖区内相应的应急响应;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本辖区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先期处置;负责组织本辖区火灾事故人员疏散、物资调用和协助事故调查等,维护事故现场社会秩序,妥善做好善后处理等工作。(2)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办公室: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的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日常环保事件及环保事故前期摸排;协调事发企业、村委会及相关第三方做好事故现场环境监测工作及环保事故处理。(3)党建办:应急救援工作中,按照干部任免权限,根据市政府、上级有关部门认定的事故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意见,向党工委提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的建议。(4)企业服务中心:指导督促辖区内工业、经贸(包括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等领域)企业及信息化行业等的防范火灾事故工作。(5)机关综合办公室:负责街道值班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火灾事故的信息收集与上传下达;协调火灾事故中应急车辆、人员及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辖区内信息审核及公开工作。(6)卫生健康岗、山前社区卫生中心:协助市卫生健康局做好火灾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7)统战工作岗: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制定和落实防范火灾事故防范措施;协助督促检查举办大型宗教活动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落实防范火灾事故安全措施;负责协调辖区内火灾事故事故中设外、港澳台地区受灾人员的处理工作及其家属的接待,涉外,涉港澳台的火灾事故事故善后处理。(8)宣传工作岗:协调新闻媒体做好火灾事故方面的宣传报道工作,开展防范火灾事故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火灾事故防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将火灾事故宣传纳入公益性、社会化宣传范畴,指导新闻媒体做好火灾事故舆论监督工作。(9)辖区学校:负责做好学校(含民办学校)的火灾事故防范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指导学校(含民办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火灾事故防范管理制度。(10)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协助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做好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文艺演出单位文化馆的火灾事故防范管理工作;协助市文体旅游局做好本辖区公共体育场馆、公共体育设施和水上体育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火灾事故防范管理工作;协助市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景区和非景区景点的火灾事故防范管理工作。(11)党群服务中心中心: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协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协调有关突发事件事故中职工工伤认定及赔偿等工伤保险相关事务。(12)公共服务办:负责辖区内养老院等机构的火灾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救助及慈善救助活动;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的相关善后工作.(13)山前财政所、财务室:负责保证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14)平安办:联合山前派出所做好社会治安、综合维稳;协助维护火灾事故现场的秩序。(15)道安办、路长办:协助配合市交管部门开展事发地道路交通管制,及时疏导交通堵塞,保障救援物资、救援队伍、疏散人群、伤员运送车辆的顺利通行。(16)森林防火办:负责森林防火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定防范森林火灾的措施和对策;指导、监督风景区(点)和其他涉林经营管理单位及个人落实防火措施。(17)街道武装部:根据街道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负责上报市人武部并接受市人武部指示和命令负责组织指民兵参加火灾事故灾难抢险救灾行动*(18)山前派出所:协助市公安分局参与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协助市公安局查处涉及安全生产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协助市公安分局维护事故现场秩序。(19)山前司法所: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宣传普及有关火灾事故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协调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生产经营单位或火灾事故受害者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20)街道纪工委:依法监督火灾事故监督管理中的违纪情况并进行查处;对事故调查中有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实施必要的监督;负责事故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的调查、处理,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规定查处火灾事故涉及的腐败等违法违纪行为。(21)街道工会: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协助上级部门参与企业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22)街道安委会其他部门:按本部门工作职责承担相应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街道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履行本部门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订、管理并实施有关应急预案,并根据火灾事故应对工作的需要,在街道应急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其他部门、事故发生所属单位、村(社区),根据火灾事故救援工作需要,在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2.5现场灭火行动分工2.5.1现场灭火总指挥职责(1)现场灭火总指挥是现场应急救援的全权指挥者,在副总指挥、专家及其他人员的协助下,制定事故抢险救援实施方案O(2)下达预警和预警解除指令。(3)下达应急预案启动和终止指令。(4)负责抢险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5)负责向街道办事处报告和接受指令。2.5.2现场灭火副总指挥主要职责(1)协助现场灭火总指挥组织事故现场应急救援。(2)负责现场抢险救援行动各保障系统的工作协调,并及时向总指挥报告现场抢险救援工作情况。(3)当现场灭火总指挥不在时,现场灭火总指挥一职由现场副总指挥担任,现场灭火总指挥和副总指挥都不在时,由现场灭火总指挥、副总指挥指定代理人.2.5.3应急救援工作组及其职责现场灭火指挥部统一调配现场应急处置力量,根据现场灭火实际需要,建立若干行动组,对火灾事故应急救援行动进行分工和落实:(1)灭火抢险组:由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办公室牵头,山前派出所、街道武装部、消防工作站、事发地村(社区)居委会、事故发生单位等部门和单位组成。主要职责:实施事故处置、火灾扑救、人员搜救、工程抢险、工程加固和事故现场清理等工作,控制危险源,排除可能引发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同一地区、同一时段内发生的两个以上相互关联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隐患,防止次生灾害发生,为事故调查收集有关资料。组织成立火灾应急救援技术专家组,负责为事故应急决策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2)现场警戒组:由山前派出所牵头,街道武装部、道安办、路长办、消防工作站、综合执法大队、事发地村(社区)居委会等部门和单位组成。主要职责:做好现场指挥部、抢险救援现场的警戒和交通管控工作;建立警戒区域,保卫撤离区重要目标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持安置区社会治安秩序,打击各种犯罪分子;负责事发地道路交通管制,及时疏导交通堵塞,保障救援物资、救援队伍、疏散人群、伤员运送车辆的顺利通行,并引导进入指定地点;建立应急救援"绿色通道",负责组织受灾群众安全疏散。(3)医疗救护组:由卫生健康岗牵头,山前社区卫生中心、120急救中心等部门和单位组成。主要职责:调度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医疗队伍、专家等资源和力量,做好对事故受伤人员的救治和康复工作;设立现场医疗急救站或临时救护点,为受灾群众、抢险救援人员、集中安置点灾民提供医疗保障服务;提供救护车转送受伤情况严重的受害群众;负责临时救护场所的卫生、防疫和消毒,保障现场应急救援人员的卫生安全;向受伤人员和受灾群众提供心理卫生咨询和帮助;统计现场死亡人数和住院治疗人数等。(4)后勤保障组:由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办公室牵头,社会治理办公室、党政办、街道司法所、山前财政所,财务室、事发地村(社区)居委会和涉事单位等配合成立。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包括生活必需品等应急物资的筹备、供应和调拨工作;负责受灾群众和疏散人员的安置、安抚工作;落实企业火灾事故应急保障资金;负责协调事故现场的供气保障工作;负责协调事故现场的供水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应急救援交通运输保障和有关部门恢复道路、公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救援提供电力保障;负责为处置事故提供政务网络保障及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负责现场应急救援行动的通讯保障工作,设立备用应急通讯系统,协调调用应急通讯网络,增设特殊通话频率,重点保障现场指挥部与上下级政府、各应急救援组织、医院和新闻媒体的通讯畅通。做好善后处置协调工作;做好受灾群众、死难(失联)人员亲属信息登记、食宿接待和安抚疏导等善后工作;做好遇难者遗体的保存、处理和殡葬服务等善后工作;做好社会力量动员和救灾物资等救助组织工作。(5)综合协调组:由机关综合办公室牵头,社会治理办公室、宣传工作岗、事发地村(社区)居委会等部门和单位组成。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和组织事件舆论引导工作;做好事件舆情搜集、分析和报送工作;组织有关单位起草新闻通稿,协助市委宣传部分阶段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做好新闻应对发布和集体采访组织活动;向街道应急指挥部和事件相关单位、相关的上级政府单位通报舆情进展,提出应对建议。与山前派出所一起协助调查、搜集有关证据,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书。3预警预报和信息管理3.1预警预报(1)预警级别预警级别依据街道火灾事故划分级别进行预警,I级(特别重大)、级(重大)、III(较大)和IV(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不O(2)预警发布一般(IV级)火灾事故预警信息,根据上级发布预警信息由街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发布和解除,同时报市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备案。火灾事故发生时,街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将预警信息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做好相应应急准备工作,对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方式进行公告。对造成重大危害的火灾事故应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报请市政府,由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的专门部门,向社会发布火灾事故的程度、处置的进展情况预警信息应包括事件的类别、可能涉及范围、可能危害程度、可能延续时间、提醒事宜和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通信、报刊、信息网络、宣传车、约定俗成的警报器具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发布,对于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3.2信息管理单位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救援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在1小时内向山前街道办事处报告事故情况。村居(社区)发生火灾,立即采取应急救援措施,并同时上报山前街道办事处。山前街道办事处接到火灾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规定启动街道办火灾应急预案,立即赶赴事故现场,采取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并同时上报福鼎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发生较大隐患或事故的,街道办事处有权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突发事件信息直报制度的通知(宁政办(2012)326号)的要求进行信息直报。(一)信息直报范围。发生或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火灾事故的首报信息;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火灾事故的首报信息;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的首报信息。(2)信息直报时限和内容要求。信息直报实行"首报事件,续报详情"的要求,力求信息准确性、时效性。涉密内容按照保密有关规定报送。电话或短信首报。时限:山前街道办事处接到发生或者可能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信息报告,应在第一时间组织做好火灾事故的处置工作,同时在10分钟内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报告本单位主要领导和市应急管理局。内容:火灾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件、可能造成的伤亡和影响情况等。书面首报。时限:书面首报时间严格按照接到重大、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报告后30分钟内、接到较大火灾事故发生报告后1小时内、接到一般火灾事故发生报告后2小时内报送的要求。内容:接报时间、事发时间、事发地点、事件情况、可能造成的伤亡和影响情况、已采取的措施等.续报。时限:在事件现场处置完毕前,山前街道办事处随时续报现场处置进展情况;在事件处置完毕前,根据上级主管要求续报,山前街道办事处及时向市应急管理局报送处置进展情况。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于当日续报。内容:事发单位或事发地基本情况,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请求事项和工作建议等。根据火灾事故处置进展情况,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的方式随时续报事件现场处置工作情况,以及所采取的后续措施,需要上级政府帮助协调处置的请求等。续报工作可视情况多次进行。终报。时限:火灾事故处置工作结束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山前街道办事处应在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的第3天前向市应急局书面报告事件处置情况。内容:事件基本情况,事发单位或事发地基本情况,事件处置情况(含领导批示部署、现场救援、原因调查、伤员救治、死伤人员善后处理、网络舆情处理、事发地的安定稳定及生产生活等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4应急响应4.1响应分级预案根据设定灾情的严重程度和场所的危险性,从高到低依次分为特大(I级)、重大(11级)、较大(In级)、一般(IV级)四级:(1)一般(IV级)响应是针对可能发生3人以下伤亡或被困,燃烧面积大的普通建筑火灾,燃烧面积较小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等特殊场所火灾的预案;(2)较大(In级)响应是针对可能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伤亡或被困,燃烧面积小的高层是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等特殊场所火灾的预案;(3)重大(II级)响应是针对可能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伤亡或被困,燃烧面积较大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等特殊场所火灾的预案;(4)特大(I级)响应是针对可能发生30人以上伤亡或被困,燃烧面积大的高层球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等特殊场所火灾的预案。4.2分级响应机制火灾事故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各村(社区)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街道办事处相关科室根据情况给予协调、支援;应对四级及以上火灾事故,迅速、准确将火灾事故和先期处置情况及时上报至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办负责向指挥部总指挥汇报,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总指挥及时上报市政府,并在市政府的具体指导下迅速实施应急处置。4.3响应措施(1)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响应(I级响应)福鼎市政府接受福建省、宁德市政府领导,开展本辖区火灾事故应急工作。街道立即参照IV级响应实施应急行动。(2)重大火灾事故应急响应(II级响应)福鼎市政府接受福建省、宁德市政府领导,开展本辖区火灾事故应急工作。街道立即参照IV级响应实施应急行动。(3)较大火灾事故应急响应(III级响应)响应福鼎市政府接受宁德市政府领导,开展本辖区火灾事故应急工作。街道立即参照IV级响应实施应急行动.(4)一般火灾事故应急响应启动后,由街道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带工作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拨打“119"报告火警情况,调集单位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和专业消防力量到场处理,组织疏散人员、扑救初起火灾、抢救伤员、保护财产,控制火势扩大蔓延;及时上报市政府,并在市政府的具体指导下迅速实施应急处置。现场处置A:协助专业消防队伍进行现场抢险救援工作;B: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隔离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域,疏散受到威胁的人员,实施交通管制;C:维护事故现场秩序,组织安抚遇险人员和遇险遇难人员亲属;D:发布有关事故情况和应急救援工作的信息。E:保持通讯畅通,24小时监控值班,随时接收指令,对事件的发展和防控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监测评估,并及时向上级指挥部报告情况。4.4医疗卫生救护公共服务办公室、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对事故伤亡人员的紧急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必要时,及时协调有关医疗救护专家、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增援。4.5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并佩带明显标识,加强个人安全防护。现场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采取各种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处置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的管理规定。4.6群众安全防护现场灭火指挥部根据事故具体情况,明确群众安全防护的必要措施,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的范围、方式、程序并组织实施。山前派出所负责设置事故现场警戒,福鼎市公安交警实施交通管制,疏散现场无关人员,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和造成其他人员伤害。4.7案件查处社会治理办公室、山前派出所要在灭火救援期间和事后及时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依法查处。4.8信息发布信息发布及新闻报道应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充分重视并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党建工作办公室应配合指挥部,及时采用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发布信息,组织报道。4.9应急结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火灾事故已扑灭、火险隐患已消除,可能造成次生灾害发生的因素已消除,现场处置行动结束,由现场指挥部提出建议,经街道应急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结束。5善后处置(1)善后处置街道办事处会同市有关部门对在火灾中造成的伤亡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尽快恢复当地的社会秩序。(2)灾民安置灾民安置。灾民安置坚持"分散安置为主,集中安置为辅”的原则。根据灾情,对灾害较轻的地方,组织动员灾民以投亲靠友的方式进行转移安置。对受灾群众较多的地方以及五保户、因灾倒房户、无亲可投的房屋危房户、老弱病残户,组织就近转移到各集中安置点(街道办公楼、学校、空旷厂房)。集中安置点应确定相关责任联系人,及时了解安置群众生活情况,全面落实责任。对所有进入集中安置点的受灾群众都要登记造册,并根据实际情况为他们送去矿泉水、方便面、衣被等生活必需品。对倒塌房屋和确认不能安全居住的损坏房屋的农户,及时妥善解决好吃住问题。(3)事故调查1、按照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六条,一次火灾死亡十人以上的,重伤二十人以上或者死亡、重伤二十人以上的,受灾五十户以上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组织调查;一次火灾死亡一人以上的,重伤十人以上的,受灾三十户以上的,由市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组织调查;一次火灾重伤十人以下或者受灾三十户以下的,由市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调查。2、事故调查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调查、处理,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损失作出评估,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3、对事故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街道办事处应提出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再次发生。6应急保障街道相关科室和各单位、村(社区)密切协作配合,严格履行职责,切实保证街道办应急指挥信息畅通、应急物资充足、技术装备良好、现场救援及时、紧急动员迅速有效,确保防灾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6.1通讯与信息保障街道相关科室和各单位、村(社区)相关救援人员在进入应急救援后,应确保指挥调度畅通,手机、电话、对讲机、网络等信息工具要确保24小时畅通°街道相关科室和各单位、村(社区)对防灾重点部位或容易出险的设施,应提前编制应急抢险预案,当出现新的险情后,立即启动预案,派出抢险队伍赶赴现场,进行抢修和加固。6.3应急队伍保障街道相关科室和各单位、村(社区)要按照火灾事故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加强应急队伍配备,灾害发生时,按照指令迅速到达现场,保障供电、交通运输、医疗保障、人员救助、群众疏散等紧急处置。6.4物资器械保障街道相关科室和各单位、村(社区)要储备必要的防灾抢险、救灾所需的机械、设备、物资、器材等应急装备,以满足抢险救灾急需。同时要加强维护保养,科学规划存放地点,确保装备性能完好,并定期进行检查调试,及时更新补充。7监督管理7.1教育培训街道办事处联合消防部门、消防安全专业人员等定期组织和指导火灾事故专业救援队伍、专职(义务)消防力量的培训工作,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和灭火能力。7.2宣传街道办事处联合消防部门、消防安全专业人员等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有计划地组织火灾预防、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的防火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街道办事处联合消防部门、消防安全专业人员等协调行政区域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每年组织一次以上的灭火与应急疏散演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不断充实和完善措施。7.4责任与奖惩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党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火灾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火灾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5应急预案修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三)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四)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的;(五)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应急预案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修订基本要求:(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2)符合街道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3)符合街道行政区域的危险性分析情况。(4)应急组织和人员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5)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6)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7)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要准确。(8)定期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评审,时限可持续改进。7.6应急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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