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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会维权法律法规.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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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会维权法律法规.ppt

    ,山东管理学院,劳动者权益维护法律法规,洪芳,一、维权是工会的基本职能,三、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二、工会应熟练掌握劳动法律法规,主要内容,1、维护是法律赋予工会的基本职能,第六条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第七条 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维权、参与、建设、教育,维护是法律赋予工会的基本职能,维护职能,是工会的中心、基本职能;建设职能,是从根本上维护职工利益;参与职能,是从源头维护职工的利益;教育职能,是为了提高职工的自身素质,提高职工自我保护能力。,职工群众评判和检验工会工作的根本尺度是维护。最主要的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包括物质利益民主权利和精神文化需求方面为工人阶级排忧解难,将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职工群众当中去。,2、维权是工会生存的基础,结构功能主义的组织理论认为,在社会的有机体内,一个功能性组织若想长久地存续下去,必须承载与特定的社会需求相适应的社会功能,否则必将由于其特定社会角色为其他组织所替代而衰败。我国当前工会的现状与劳动者要求工会所担负的职能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在一些地方以亲缘、地缘为纽带形成的“同乡会”、“打工仔协会”等非正式组织出现。,2003年状告工会第一案,3、劳动关系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迫切要求工会维权,就业形势严峻:就业难和用工荒同时存在 收入分配不公,工资偏低并被拖欠全总集体合同部公布我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在1983年为56.5%,2005年已经下降到36.7%,22年间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3)职业安全卫生条件不容乐观,4)劳动争议案件快速增长,5)职工群体性事件增多,裕元鞋厂罢工引发的思考,数据显示,从2003年到2013年,中国制鞋工人工资增长了约3.5倍,而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累计升值超过30%,加上其他成本上涨,利润基本被蚕食。目前中国大陆东部沿海地区工人月薪大约是500美元,印尼大约300美元,而越南只有250美元左右。,诸多劳动问题,产生的是不和谐的劳动关系。什么是和谐?和=禾+口 谐=言+皆给所有人吃饭、说话的机会 和:基本人权、物质文明 谐:公民权利、民主政治 劳动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往往衍生为社会问题、政治问题,需要工会发挥作用。,(一)个别劳权:劳动者个人享有并由个人自主行使的权利。,维护哪些权益?,劳动者的团结权,团体交涉权,集体参与权,集体劳权由劳动者集体享有并由劳动者的代表工会 来行使。,集体劳权是手段,个别劳权是目的。,Page 16,宪法、法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社会保险法促进就业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矿山安全法,行政法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规章和其它,规章集体合同规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司法解释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维权的重点,2012年我国劳动保障监察,共受理案件379875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解除合同居前三位。,劳动关系学院-洪芳,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七条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对用人单位制定、实施劳动规章制度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工会应熟练掌握劳动法律法规,怎样维权,维护个别劳权,(一)维护个别劳权,工会法第二十条 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六条: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1、帮助和指导劳动者订一份有质量的劳动合同-把好入口关,劳动关系学院-洪芳,形式,内容,应注意两个环节,书面,必备条款齐备,约定条款合法。内容明确具体。,劳动关系学院-洪芳,我国劳动合同法要求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1)形式书面化,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惩罚措施,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到书面劳动合同,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签订的处理,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关系学院-洪芳,第五十七条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安排下继续提供劳动,用人单位自劳动合同期满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劳动关系学院-洪芳,必备条款要齐备约定条款要合法,工会指导要点,(2)内容的明确化,劳动关系学院-洪芳,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即定期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的劳动合同:即不定期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3)稳定劳动关系,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没有要求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用人单位就应该签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劳动关系学院-洪芳,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解除或者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再次与劳动者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视为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防止通过中断规避法律关于连续的规定,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防止以变更合同期限规避连续订立二次以上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学院-洪芳,试用期条款培训、服务期条款商业秘密的保护竞业限制条款福利待遇、补充保险,约定(可备)条款合法化、规范化,劳动关系学院-洪芳,试用期的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4)规范试用期管理,劳动关系学院-洪芳,试用期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劳动法、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相关义务和责任,试用期的劳动者与其他劳动者一样,应当享有相关的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与福利。,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的劳动条件,(一)克扣职工工资的;(二)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三)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四)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五)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1)监督劳动合同的履行:工会法 第二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把好过程关,劳动关系学院-洪芳,工会法 第二十三条:工会依照国家规定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督。对工会提出的意见,企业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工会法第二十四条 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把好出口关,干预纠正权,劳动关系学院-洪芳,第十二条 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起诉前用人单位已经补正有关程序的除外。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用人单位预告解除,经济性裁员,Title in here,用人单位即时解除,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合同法第4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经济性裁员,(二)维护集体劳权,1、集体参与权2、集体谈判权,参与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企业行政能否单方制定规章制度?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公司法18条第3款制定的主体:公司董事会、总经理还是企业行政与职工?民主参与的目的:影响决策还是共同决策?,参与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企 业奖惩职工条例废止,企业依据什么奖惩职工?,程序的合法性 为证明规章制度的效力,企业应提供的文件:反映制定过程的文件:证明经过了民主程序 反映规章制度公示的文件:证明公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规章制度的有效性:可以作为企业奖惩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6条规定:用人单位制订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劳动合同法对于规章制度的规定对企业的影响,1、有规章制度才能依据规章制度奖惩职工,否则企业将没有奖惩依据。特别是不能以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2、规章制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要件和实质要件的才可以作为奖惩依据。3、为方便企业管理,企业应细化规章制度,特别是应注意规章制度的结构合理。4、工会应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中发挥平等协商作用。,劳动关系学院-洪芳,第二十八条 工会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地方劳动争议仲裁组织应当有同级工会代表参加。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各级总工会可以为所属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服务。,工会法,参与劳动争议的处理,劳动关系学院-洪芳,第八十条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劳动法,劳动关系学院-洪芳,第七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劳动合同法,所有以法定方法决定工资及其他雇佣条件,在法律上亦被认为非属上策,就某种意义而言,所有英国立法系对集体谈判制度之诠释。英国著名劳动法学家弗雷德,工会维权的有效途径:集体谈判、集体协商,1、将劳动标准当做劳动合同内容2、陷入执法投入加大和损害法律权威的两难,1,2,3,4,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可以稳定劳动关系,节省执法成本,减少违法。,缓解政府维稳的压力,据统计,目前,全国有13个省(区、市)以党委或政府名义下发文件,推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23个省(区、市)人大制定了“集体合同规定”或“集体合同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河北 辽宁、江苏、福建、四川、重庆、河南、广东等地成立党政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25个省(区、市)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写入本地“十二五”规划纲要,17个省(区、市)写入政府工作报告,l5个省(区、市)将工资集体协商列入党政工作考核体系,25个省(区、市)制订了集体合同规定或条例,31个省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都有工资集体协商的“联合行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也被写进国家“十二五”规划。,第五十一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第五十二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第五十三条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第五十六条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劳动合同法,工会参与集体协商,第三十一条 企业应当与职工一方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实行民主管理。集体协商主要采用协商会议的形式。(强制建立)企业与职工一方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劳动定额管理以及女职工、残疾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也可以订立专项集体合同。订立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应当明确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三条 集体合同对企业及其劳动者具有约束力。企业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企业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不得与集体合同相抵触。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注意:劳动合同的效力优于集体合同的效力,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将其违法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取消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评优评先资格;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实行民主管理的;(二)拒绝就订立集体合同与职工一方进行集体协商或者故意拖延订立集体合同的;(三)不提供或者不如实向职工一方集体协商代表提供订立集体合同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四)打击报复职工一方集体协商代表,违法解除职工一方集体协商代表劳动合同的;(五)劳动规章制度规定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六)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七)未将集体合同文本、劳动用工信息、工资调整实施方案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查或者备案的。,DIGITAL,DIGITAL DIGITAL DIGITAL DIGITAL DIGITAL DIGITAL,三、维权新课题:劳务派遣劳动者权益维护,一、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立法背景,劳务派遣用工的概念,快速发展的原因,劳务派遣用工,劳务派遣用工的基本情况,劳务派遣用工存在的问题,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机构根据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工派往用工单位,向用工单位提供劳务的非标准用工形式。,6000万,2008年1月1日之前的统计,1、劳务派遣用工的发展速度过快,2700万,2000万,2009年人保部统计,2011年全总统计,(三)劳务派遣用工快速发展的原因,劳动合同法对于标准用工的刚性化要求所产生的“挤出效应”是劳务派遣用工快速增长和滥用的主要原因,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用工立法意图的模糊化和规制的简单化是派遣劳工权益保障水平不高的重要原因,劳动用工市场化改革的不彻底是国有企业滥用劳务派遣用工的主要原因,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的刚性要求,3.,2.,4.,5.,6.,1.,强化书面劳动合同中的签订义务,加强解雇保护,约定终止的禁止,扩大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违约金法定化,终止支付经济补偿金,节约招聘、培训费用和时间,1,降低管理成本支出,2,辞退容易,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3,降低用人成本支出,4,规避用工风险,减少劳动纠纷,2,5,容易激发集体劳动争议,工会作用发挥不充分,派遣工职业发展空间小,同工不同酬,就业稳定性差,问题,1,2,3,4T,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规范劳务派遣企业的设立(57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五)修正案和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第二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许可机关应当自收到延续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延续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一)逾期不提交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或者提交虚假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二)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在一个行政许可期限内受到2次以上行政处罚的。企业风险提示:没有获得行政许可的劳务派遣企业不可以与其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权利宣示,保障措施,灵活处理,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第66条: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辅助性工作岗位,第三条第二款 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第四条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计算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用工单位是指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4、被派遣劳动者预告辞职权的确认,第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及时告知用工单位。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九十二条修改为: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关系学院-洪芳,5、法律责任,本决定施行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应当在本决定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方可经营新的劳务派遣业务。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劳动关系学院-洪芳,本决定公布前已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但是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不符合本决定关于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的规定的,应当依照本决定进行调整;,5、过渡措施,第二十八条 用工单位在本规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于本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内降至规定比例。但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公布前已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期限届满日期在本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后的,可以依法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用工单位应当将制定的调整用工方案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用工单位未将本规定施行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降至符合规定比例之前,不得新用被派遣劳动者。暂行规定,1、组织工人入会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参与工会的困惑,劳动关系学院-洪芳,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三)工会在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中的作用,确保劳务派遣用工与其他职工同工同酬仅有立法的保护还不足已,必须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加以保护。开展较高层次的跨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如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才更有利于保障劳务派遣工能够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劳动关系学院-洪芳,劳务派遣企业资质劳务派遣用工岗位: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劳动关系学院-洪芳,Thank You!,祝大家:工作顺利!天天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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