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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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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说明.docx

    贵州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说明贵州省生态环境厅1总则1.1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应用总体情况1. 2动态更新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3动态更新工作范围、分区与时限1. 4工作过程和论证审查情况2生态空间及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情况1.1 生态空间更新结果及调整说明1.2 更新科学性合理性说明1.3 生态空间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更新情况3水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情况1.1 水环境质量底线更新情况3. 2水环境管控分区更新情况3. 3更新科学性合理性说明4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情况4. 1大气环境质量底线4. 2大气环境管控分区更新结果4. 3更新科学性合理性说明5土壤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情况5.1 更新结果及调整说明5. 2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分区5. 3土壤环境风险分区管控要求6资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情况&5.1 更新结果及调整说明56. 2更新科学性合理性说明67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动态更新情况7,6.1 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更新结果77. 2更新科学性合理性说明78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更新718. 1全省生态空间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不8.2各市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更新情况说明M9依据支撑材料清单20附件错误!未定义书签。1总则1.1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应用总体情况1.1.1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应用成效贵州省人民政府于2020年8月31日印发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全省9市(州)人民政府于2020年底全面完成“市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印发实施。自此,全省基本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省及各市州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的落地应用,取得长足进展和明显成效,总结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入法,夯实地方立法保障通过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重点流域和重要水体保护条例等地方法规中“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入法,全面夯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的法律保障,有利于不断推进落地应用实施。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明确要求全省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具体内容为:“省人民政府应当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进一步提升制度的法律地位。在制定和修正全省重点流域保护地方法规中明确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准入清单管理要求。2021年,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订,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印发实施,其中“第二章规划与管控第十三条”明确“编制赤水河流域保护综合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应当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统领,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并与水资源综合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协调”。同时充分衔接贵州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对赤水河流域提出的管控要求,明确“禁止在赤水河干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煤矿、砂石厂(场)、取土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赤水河干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除外。在赤水河流域沿岸铺设石油天然气、化工液体管道应当符合河湖岸线保护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生活垃圾填埋场”等的布局要求。贵州省乌江保护条例于2022年12月1日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并发布实施。其中“第二章第十条”明确“乌江流域保护综合规划编制应当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统领,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并与长江流域发展规划、水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协调”。1.LL2夯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省市(州)重要部署和规划的技术引领(1)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和制度为引领,以空间布局和生态环境准入为抓手,为全省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等重要工作部署提供有力技术支撑。贵州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分别于2019年印发和2022年修订贵州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制定和修订过程充分衔接贵州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中重点流域管控分区和管控要求以及岸线生态准入要求,确保涉及长江经济带的一切经济活动都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科学系统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部署。2020年,为进一步在完成重金属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的基础上,解决贵州省电镀行业面临的突出问题,规范行业发展,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贵州省电镀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20-2021年)。该意见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为引领,依据全省各市(州)产业发展现状与需求、生态环境现状与管理要求,提出电镀行业规范聚集发展,并研究推出一批优先培育区,引导电镀行业布局优化,充分体现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体系发展与保护的理念,推动了电镀行业有序化、集中式、产业链式发展。贵州省镒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年)制定过程全方位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以“三线一单”为抓手,推动全省镒产业布局优化,科学客观地确定电解金属镒的发展规模和污染物允许排放量,确保镒产业集聚区在发展电解金属镒产业健康发展,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一是从产业布局上,充分考虑资源禀赋条件与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实施电解金属镒生产企业“退城入园”,全部进入合规园区,同时明确重点园区生态环境管控分区清单,强化生态环境准入“硬约束”;二是在资源承载力方面提出重点推动电解金属镒存量兼并重组,严格控制增量,倒逼电解金属镒产业转型升级,不新增水资源消耗,依托产业空间布局,进一步增强产业间和企业间协作配套能力,提高产业集中度,提高土地利用率,全面提高工业水重复利用率,严格实施污染治理,保障水、气等污染物达标排放;三是以发展“绿色环保、高效低耗、高端低碳”的生态工业为导向,依托贵州省镒产业的定位,通过实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理方式,列出禁止和限制进入的行业类型,减少和规范各类行政审批行为。(2)在市州重点工作部署和重大规划中充分衔接,深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引领。全省9市(州)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均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建设和应用纳入“十四五”时期的工作重点中,明确提出“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落实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各市(州)在制定“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三线一单”成果为依托,充分发挥其优化布局、支撑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作用,较好支撑了各地“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分区格局的确定、开发和保护格局优化等规划任务的制定,并且通过衔接“三线一单”识别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关键制约因素,为各地“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指标及重点工程项目谋划提供支撑,管控要求更加明确,促进规划目标的实现。在各市州工业、林业、农业、水利、交通等等其他专项规划中,也充分利用“三线一单”成果指导规划编制和优化调整,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作为规划选址选线、空间布局的指导性要求,使城市发展在产业准入、城镇建设、资源开发等方面空间布局更趋合理。在地方重点工作部署中也充分发挥“三线一单”的引导支撑作用。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贵阳市麦架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坚持“红线管控、区域定位和分级分类管理”原则,严格执行“三线一单。从源头防止污染;贵阳市和贵安新区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融合发展,加快推动贵阳贵安融合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力推“三线一单”融合,为贵阳贵安空间开发利用、产业布局等提供整体的科学支撑,大力推动联合执法、联合应急、人员交流等具体层面的融合,实现共保联治,以贵阳优势助推贵安新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1.1.1.3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赋能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贵州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制定过程中,立足全省107个产业园区(含经济开发区,以解决工业产业区块突出环境问题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逐个精准识别每个园区区域特点、产业特征和生态环境问题,制定精细化管控要求。同时按照贵州省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细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黔环环评202020文)要求,针对以产业园区为主体的重点管控单元,特别是涉及化工、冶金、涉危涉重、电镀、纺织印染的重点管控单元,按照符合“三线一单”空间管控要求和符合园区规划定位、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总体要求,分别从更新园区定位、校核园区布局的环境协调性、强化Vc)CS防控、推进工业企业入园、深化“两高”项目管控、深入推进节能降碳、强化重金属防控等方面进一步细化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细化后各市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经地方政府印发实施。全省及各市州经济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在制定园区规划、规划环评及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制定,以生态环境管控分区和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为准绳,充分落实“三线一单”成果的指导及约束作用,通过准入清单空间布局指导园区规划,促进源头布局合理性,通过污染物排放管控和风险防控等管控要求促进产业园区整体环境管理水平的提升和地方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助推产业园区绿色高质量发展。截至2022年底,通过贵州省及各市州生态环境管控分区成果优化引导全省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等规划或调规、规划环评或跟踪评价等30余项。全省各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以“三线一单”为引领,推动产业结构不断转型,园区产业布局不断优化,环境管理能力不断提升,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在项目准入、环境管理、资源利用等方面的“标杆”作用。1.L1.4全面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服务重点项目落地建设一是通过环评预评估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进省、市(州)重大项目建设决策部署,通过实施环境影响“预评估”,在重大建设项目前期谋划阶段提前介入,利用“三线一单”成果,做好项目环境可行性预判,进一步加强对全省重大项目环评支撑服务能力,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助力建设项目落地见效。主要工作路径为在省、市(州)重大项目环评提前介入服务预评估阶段,利用“三线一单”成果加速项目前期工作。包括分析研判,指导项目优化调整。通过提供建设项目的坐标矢量数据,与“三线一单”成果叠图分析,判定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核实其选址的环境可行性,详细分析判定建设项目环评阶段选址选线与建设项目所在环境管控单元准入要求的符合性,从而梳理识别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制约问题,尽可能在项目前期避让生态保护红线、优先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目标,加强全程指导,避免项目出现重大方向性错误。同时通过项目涉及环境管控单元具体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及服务期满后等重要阶段提出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措施。自“预评估”工作启动以来,先后共有70余个重大项目“预评估”阶段,运用“三线一单”平台快速精准判研判,对选址、设计等内容进行优化调整,有效降低了生态环境风险隐患问题的产生,切实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二是主动跟踪重大项目环评服务,全面整合省发改、自然资源、工信、交通、水利、能源等部门的省3347个重大项目基本信息,建立的环评服务台账,主动跟踪服务,对可能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交通、水利、矿产等989个项目,运用三线一单成果,对项目矢量图进行了叠图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及时反馈给项目管理和负责的相关省直部门,通过“三线一单”进行精准核对,进一步明确管控要求并提出避让的合理化意见建议,力争把项目建设可能存在的生态环境隐患解决在前端。1.1.1.5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环境精细化管理的服务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中划定环境管控单元精细化至乡(镇),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立足地方特点和生态环境问题,管控要求突出针对性、科学性和可行性,有利于推动落地。2020年底,贵州省“三线一单”数据应用管理平台全面建成投运,实现全省“三线一单”成果数据集中管理、展示查询。同时开通公众应用平台端口,企业可通过“三线一单”公众平台上传建设项目基本信息,通过平台查询技术服务功能,获取项目选址选线环境可行性和管控要求的反馈报告,引导企业优化项目选址选线并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环评项目审批阶段,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充分利用本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最新成果,在环评审查审批工作中从规划和建设项目空间布局、污染防治、风险防范和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全面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从宏观决策和源头防控等方面,做好环评文件编制和审批相关保障工作,同时可为排污许可证核发、入河排污口审批等基层生态环境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截至2023年,通过“三线一单”数据应用平台已经为全省7300余个项目预判和环评审批提供政策和技术指导。1.1.2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应用存在问题贵州省于2020年下半年完成省、市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发布实施,初步建立并逐步推广使用了贵州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在实施应用阶段,“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动态更新调整、跟踪评估等机制亟需明确细化一是随着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等工作深入开展,各级“十四五”相关规划陆续出台,生态环境保护的形势与要求发生明显的转折与变化,“三线一单”成果(2020年发布版)亟需衔接和动态更新,并明确成果更新调整原则、程序、主体、频次等。二是“三线一单”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如何不断提升“三线一单”应用效果,发挥其在优化区域开发保护格局、提升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亟需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价体系和评估机制。(2)技术标准体系需不断完善一是资源利用上线是“三线一单”成果中较为薄弱的领域,其中土地资源利用上线、水资源利用上线、煤炭资源利用上线等大多衔接的是“十三五”期间相关资源管理部门的规划计划指标,缺乏立足于维护生态安全的科学性、合理性分析,对环境管控单元划分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成果的引领性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科学性。二是新时期国家针对应对气候变化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气候变化.全球碳汇与生态保护、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等为主题的国际生态文明论坛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爱护生态,持续追求“绿色化”“生态化”,不断推动低碳转型和绿色发展进程;2021年初生态环境部印发关干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提出将应对气候变化要求纳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要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因此,新时期如何将碳减排要求纳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还需推进试点和加快探索。(3)实施应用领域还需进一步拓展一是在空间布局优化方面应用多,在环境质量管控方面应用少。从省及市州成果应用情况看,最普遍的做法是通过空间叠图分析,判断产业园区、重大项目、线性工程等与生态保护红线、水源保护区等优先保护单元的位置关系,根据占用、临近等具体情况优化调整空间布局。而“三线一单”环境质量目标,大气、水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和削减要求、土壤环境风险防控等核心成果被衔接应用的案例较少。二是缺少监督执法领域的应用。“三线一单成果应用的领域应涵盖生态环境监督执法,但目前相关的应用情形很少,“三线一单”成果丰富,如何将重要依据应用于快速精准的督察中,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明确。(4)应用平台还需进一步推广使用一是“三线一单”应用管理平台的“三级报送”功能还需推广。“三线一单”成果应用中,存在自然保护地等法定边界及产业园区规划边界调整导致单元管控要求变化,但由于地方政府或管理部门未及时通过“三线一单”应用管理平台上传调整边界矢量文件及行政许可文件,导致成果动态更新落实不足。需进一步推动平台的“三级报送”功能充分应用。二是“三线一单”应用管理平台的公众应用平台还需宣传普及,目前“三线一单”应用管理平台开放公众应用端口,建设单位可自行上传数据申请核实建设项目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但由于公众使用平台服务时未详细解读上传资料和文件的格式等要求,存在多次反复上传文件和不满足要求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公众应用平台使用的培训和宣贯。1.1.3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应用动态更新必要性(1)相关规划和政策要求生态环境部的相关要求2021年11月,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23年,“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基本完善,更新调整、跟踪评估、成果数据共享服务等机制基本确立,数据共享与应用系统服务功能基本完善,在规划编制、产业布局优化和转型升级、环境准入等领域的实施应用机制基本建立,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格局基本形成。2023年,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为落实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25年)、国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中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最新要求,规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管理,提升成果时效性和针对性,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纺织攻坚战的意见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的有关要求,拟组织各地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按照国家指导、省级统筹、地市落地的工作模式,于2023年底完成成果更新和数据更新工作。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已初步构建贵州省于2020年9月印发了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按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大类划分为1332个环境管控单元,标志着贵州省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立并进入落地实施阶段。省生态环境厅原则上每5年组织开展全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情况评估,依据评估情况编制“三线一单''更新调整方案,报省人民政府发布。因全省发展战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等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依法依规进行调整的,省生态环境厅适时组织对全省“三线一单”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新国发2号文)提出贵州要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筑牢长江、珠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科学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构建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做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篇大文章。坚持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工作目标“十四五”期间奋力实现目标: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生态建设迈上新台阶、人民生活迈上新台阶、社会文明程度迈上新台阶、开放水平迈上新台阶、社会治理能力迈上新台阶。贵州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提出: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探索“三线一单”与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准入的联动机制。力口强“三线一单”在政策制定、执法监管、地方管理等方面的应用。不断健全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准入。贵州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是对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落实和深化,是一定时期内贵州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是编制省级相关专项规划和市(州)、县(市、区、特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基本依据。2022年11月13日,贵州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召开了贵州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专家论证会,现处于呈报待审状态。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贵州省"十四五''工业发展规划贵州省“十四五”林草发展规划贵州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贵州省乌江流域保护条例等规划和条例中都提出了生态保护的要求。随着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等工作的逐步完成,以及“十四五''相关规划的陆续出台,“三线一单”面临大量的更新和调整工作,贵州要发展经济和保护生态同步走,必然对全省的生态环境管控提出更高要求,动态更新极为必要。(2)工作底图更新目前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国土变更调查及“十四五”各专项规划已基本完成,相应的工作底图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交通运输信息、自然地理数据、生态环境数据和经济社会发展数据相较“十三五”期间发生了变化,本次“三线一单”更新调整指南要求底图与国土空间规划底图一致,已根据最新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等资料更新工作底图,并且成果在更新后的底图上进行制作完成,更体现与实际相符性和指导性。工作底图平面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1.2 动态更新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是指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发布后或调整方案发布后,因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等相关工作的需要或因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准入政策发生变化等情况,对环境管控单元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进行更新。1.2.1指导思想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108号)明确要求“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统筹开展本省(区、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调整与数据报送工作,制定动态更新实施细则”、“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期间,上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新要求的,以及因生态保护红线、各类保护地等依法依规调整,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按程序组织动态更新,报生态环境部备案后实施”、“每五年可根据实际需要对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进行调整”、“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结合本省(区、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及跟踪评估情况,广泛听取有关部门的调整意见,编制'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按程序报送省级常委和政府审议,报生态环境部备案后实施”。省人民政府印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黔府发(2020)12号)明确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原则上每5年组织开展全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情况评估,依据评估情况编制“三线一单”更新调整方案,报省人民政府发布。因全省发展战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等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依法依规进行调整的,省生态环境厅适时组织对全省“三线一单”内容进行相应调整。”1.2.2基本原则贵州省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明确“结合自然资源部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适时启动“三线一单”全面更新调整工作。更新调整中重点加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相关规划、产业准入、主体功能区战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的衔接,做好与碳达峰行动、能源资源管理、生态环境要素管理、环境国际公约履约等工作的协调联动。进一步推动“三线一单”落地实施,逐步通过落实“三线一单”,实施更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管理。真正做到不能进的不进,能进的加快进,切实发挥好生态环境部门在守好两条底线、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上的重要作用。探索“三线一单”与空间规划、产业准入的联动机制,发挥“三线一单”促进绿色发展、优化空间布局的基础作用,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作为政策制定和规划编制的基础。”坚守底线,保持稳定。动态更新应以生态功能不降低、环境质量不下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突破为底线。原则上优先保护单元的空间格局应保持基本稳定,重点管控单元的空间格局应与环境治理格局相匹配,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理要求应保持一定的延续性。立足实际,提升效能。根据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的最新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分区分类动态更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关成果,提升成果时效性和针对性。依法依规,科学规范。动态更新应以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为依据。上位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并联动更新;因重大发展战略、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等发生变化而需对管控单元、管控要求进行优化的,应组织科学论证后更新。1.3 动态更新工作范围、分区与时限1.3.1 动态更新评价范围编制范围为贵州省行政区划范围,包括贵阳、遵义、六盘水、安顺、毕节、铜仁6个地级市,黔东南、黔南、黔西南3个民族自治州以及1个国家级新区贵安新区,总面积17.6167万平方公里。1.3.2 工作分区以全国主体功能区划中对贵州省的定位和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对贵州省的要求为指导,结合全省“一圈、八极、四带、两廊”的区域经济增长极发展格局和“两屏五带三区''的生杰安全格局。按照构建东部、中部、西部三个经济发展极和四个生态环境保护带的思想,贵州省“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将全省分为黔中经济区、毕水兴资源能源富集区、黔东经济带、黔西北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区、黔东生物多样性保护区、黔南石漠化敏感区等七个基本分区(分区图见图1.3-1),各分区的基本特点如下:黔西北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区:包括毕节市威宁县、赫章县。该区位于乌江生态保护带西端(牛栏江、乌江水系),西部水源涵养一水土保持区源头,保存了完整的高原面。是乌江、北盘江、牛栏江横江水系的发源地,拥有特殊高原湿地生态系统,是全省重要的水源涵养地。黔南石漠化敏感区:包括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安顺市镇宁县部分、普定县部分、关岭县、紫云县;黔西南州册亨县、望谟县,黔南州平塘县、罗甸县。该区位于南北盘江及红水河生态保护带(红水河水系),中部石漠化综合防治一水土保持区,喀斯特发育强烈,生态环境脆弱,土壤一旦流失,生态恢复难度极大。黔东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包括黔南州荔波县、三都县;黔东南州丹寨县、雷山县、黎平县、从江县、榕江县、台江县、剑河县、锦屏县、施秉县、黄平县;铜仁市石阡县、江口县、印江县、思南县、德江县部分、沿河县;遵义市黄平县、余庆县、湄潭县、务川县、道真县。该区涵盖乌蒙山一苗岭、大娄山一武陵山生态屏障东段,沅江、都柳江生态保护带。区域森林覆盖率高,生态环境优良贵州省工作分区图贵州省“三线一单”图集.Mn亦东辑京注士MlP*玄0雷帝/京f4代偎->恒II景石雷化恒aBM*三1k±wPMffl<fi:贝州省.陵“加技术也图L3l贵州省“三线一单”工作分区图赤水河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区:毕节市七星关区部分、金沙县部分、大方县部分,遵义市仁怀市、桐梓县部分、习水县、赤水市等七个部分。该区域涵盖大娄山一武陵山生态屏障西段,赤水河及泰江生态保护带北段,中部石漠化综合防治一水土保持区。赤水河沿线是我国高中档白酒的主要生产基地;是我省生物多样性最集中的地区,分布有赤水河、赤水H罗、习水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毕水兴能源资源富集区:包括毕节市七星关区、纳雍县;六盘水市钟山区、水城区、盘州市;黔西南州普安县、晴隆县、兴仁市、兴义市、安龙县、贞丰县。能源矿产资源富集,是贵州乃至南方重要的能源基地。国发2号文件明确提出要积极推动毕水兴(毕节、六盘水、兴义)能源资源富集区可持续发展。该区域是贵州省经济总量较大、发展速度较快的经济板块之一。(6)黔中经济区:包括贵阳市全域;安顺市西秀区、平坝区、普定县和镇宁县城市规划区;贵安新区、遵义市播州区、红花岗区、汇川区、桐梓县部分、绥阳县、务川县部分、正安县部分;铜仁市德江县部分;毕节市金沙县、黔西县、织金县;黔南州都匀市、龙里县、长顺县、惠水县、贵定县、瓮安县、福泉市、独山县;黔东南州凯里市、麻江县。国家及贵州省重点开发区。贵州省最具发展条件的重点城市化区域和经济实力最强的板块。全省煤电磷、煤电铝等一体化资源深加工区。黔东经济带:包括黔东南州天柱县、三穗县、镇远县、岑巩县;铜仁市玉屏县、万山区、碧江区、松桃县。贵州省东部门户,是连接中南地区的纽带。贵州省汞、镒等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开采及及开发利用集聚区。1.3.3 评价时限基准年:2022年(以2022年为基准年,若2022年数据不足,则采用最近年份数据)。动态更新目标年:原则上目标年为2025年,展望2035年。1.4 工作过程和论证审查情况1.4.1 动态更新工作机制、流程及技术路线2023年,省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全面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黔环环评(2023)2号)明确提出“三线一单”更新调整工作由省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根据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要求,贵州省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协调领导小组负责收集全省带相关数据资料,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完成以全省及市域为单位的“三线一单'要新调整工作。依托贵州省“三线一单''编制技术组,指导各市(州)“三线一单''更新调整工作。省发改、经信、国土、住建、水利、农业、林业、能源等部门根据本方案相关要求,全力协助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强度评估,明确水、土地等重点资源开发利用和能源消耗的上线最新要求。各市(州)负责做好“三线一单”相关基础支撑,推动本辖区“三线一单”更新调整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建立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环境保护、城乡住房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协同推进“三线一单”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定期开展项目评估,按照确定的项目工作方案和进度安排,扎实推进本辖区“三线一单''更新调整工作。依据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工作方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技术要点贵州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贵州省“三线一单”更新工作。因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等法定保护区域依法依规设立、调整或撤并以及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产业园区边界调整的,从其规定开展联动更新。因重大发展战略、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保护目标、自然条件等发生变化而更新的,结合实施应用中发现的问题和需求,开展动态更新的评估分析,合理更新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目标,优化一般生态空间及要素管控分区,相应更新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和信息平台数据,具体技术路线如图1.41所示。实施应F有情况警问题.管理要求生态保 生态环境 费源 护红线/ 保护规划 利用 法定保 防案/设 规划/I 11亦原评11旗I相关规划和政策要求环境留理与产业准入等政策国土空间 产业发展 等相关 规划工作底图亘新自然资源换 辐I经济社会I 现状及规划雌生态保护红线S境质量分区土填环境质量分区环境质量底线资源I用上线水资源利 用上线与 重点管控 区能源利 用上线管控区岸线资源 利用上线 与重点管 控区土地等其 他资源利 用上线与 箪点菅控 区近岸海 域环境 质at底 域与分 区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更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数据更新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更新图1.4-1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技术路线图1.4.2 成果论证、审查和意见采纳情况坚持国家指导、省级统筹、地市落地的工作模式。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对本省(区、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工作进行统筹组织、科学论证,完成成果更新,同步编制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情况说明,开展成果数据自检,报生态环境部进行数据规范性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程序将更新成果数据、更新成果报告及更新说明等备案材料报生态环境部入库备案后实施。市州动态更新工作要求,由市州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组织根据本市实际进行细化。各省更新各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数据库,确保动态更新后国家、省、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据成果的一致性。划定贵州省生态空间,在此基础上,将其与贵州省的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以及相关规划进行衔接,合理更新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目标,优化一般生态空间及要素管控分区,相应优化更新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关于更新成果充分征求全省各厅局及各市、州、县的意见,并经专家组科学论证后,最终形成贵州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意见采纳方面,目前更新成果初稿已基本形成,下一步,将抓紧开展征求意见工作。2生态空间及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情况2.1生态空间更新结果及调整说明本次更新生态空间划定技术路线、划定原则不变,根据贵州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联动更新生态保护红线。衔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各类法定保护地最新成果,依法依规更新一般生态空间。生态保护红线更新根据自然资源厅提供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联动更新生态保护红线。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为40951.58km2,见图2.1-1,占全省国土面积23.3%,相较原来的26.06%,下降了2.76%。两期生态保护红线对比,调出区域为14168.55km2,调入区域为9400.64km2,重叠区域31550.95km2,其中,重叠区域占2020版生态保护红线的68.74%o两期生态保护红线对比情况见表2.1-1,图2.12一般生态空间更新本次更新划定贵州省一般生态空间面积29280.21km2,见图2.1-3,占全省国土面积16.62%,相较原来的18.45%,下降了1.83%。两期一般生态空间对比,调出区域为21069.49km2,调入区域为1761L27km2,重叠区域11668.94km2,其中,重叠区域占2020年版一般生态空间面积的35.88%。两期一般生态空间对比情况见表2.1-2,图2.1-4。图2.1-1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图贵州省“三线一单”图集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前后对比图1:2,000,000084»8,2SI_l_JLI-图例 省府 她市区县密界地市界区Il界水域生保护红线调出区域生态保护红饯调入区域生;5保护红收重叠区域发州宙"二浅编切技术用2023尔6月图2.1-3贵州省一般生态空间图表2.1-1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更新统计表(单位:个,km2,%)序号地州市2023版2020版两期面积占比变化调出区域调入区域重叠区域重叠区域占比(对比2020版)管控单元数量面积占比管控单元数量面积占比1贵阳市16972.4712.27161163.0614.79-2.52463.87274.14698.3360.042六盘水市71403.1614.1571901.7619.18-5.03835.55353.011050.1555.223遵义市267339.4723.85267938.7525.80-1.952007.691432.975906.5074.404安顺市141955.1421.93112318.4426.00-4.07874.61521.571433.5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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