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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要点.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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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要点.ppt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要点,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二、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类三、不同业态日常监管工作要点四、流通环节33类食品市场准入工作注意事项五、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问题发现及处置六、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行政问责风险和预防措施,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按照国务院“三定”方案职责分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所赋予的法定职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确认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二)依法实施食品流通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批准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三)实施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四)监督和查处食品违法经营行为;(五)指导、监督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建立并落实食品经营管理自律制度和食品质量责任制度;,(六)按照有关规定预防和应急妥善处理流通环节食品重大事故;(七)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有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方面的咨询、申诉、举报;(八)按照有关规定公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等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信息,并通报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九)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食品安全知识;(十)制定和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十一)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二、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监管业态分类,(一)食品零售企业(二)食品批发企业(三)食品个体批发经营者(四)食品个体零售经营者(含集贸市场内个体经营者)(五)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市场经营管理者(六)食品添加剂经营者(七)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街面门店现做现卖经营者,三、不同业态日常监管工作要点,(一)食品零售企业 1.查经营资格: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属超范围经营。2.查进货票证:来源是否合法;票证是否齐全;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检查验收职责。3.查经销食品:是否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是否为国家明令淘汰(禁售)和食品质量监测不合格产品。4.查包装标识:标示是否虚假;是否属“三无”食品;是否属仿冒食品;是否属过期失效食品;进口预包装食品是否有中文标识,是否标注原产国(地区)名称和进口商、代理商、经销商名称。5.查商标广告:食品商标是否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食品广告是否有虚假、误导宣传等内容。6.查经营管理者: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对进场经营者履行了资格审查、质量监督等责任。,(二)食品批发企业 1.查经营资格: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属超范围经营。2.查进(销)货票证:来源是否合法;票证是否齐全;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检查验收职责;是否建立销货台账(制式台账见成工商发201141号)。3.查经销食品:是否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是否为国家明令淘汰(禁售)和食品质量监测不合格产品。4.查包装标识:标示是否虚假;是否属“三无”食品;是否属仿冒食品;是否属过期失效食品;进口预包装食品是否有中文标识,是否标注原产国(地区)名称和进口商、代理商、经销商名称。5.查商标广告:食品商标是否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食品广告是否有虚假、误导宣传等内容。6.查经营管理者: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对进场经营者履行了资格审查、质量监督等责任。,食品销货台账封面及凭证(规格32开),食品销货台账供货者名称:_ 管辖工商所:_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总数张).填 写 要 求1.食品批发者应当如实、完整、规范、清晰地填写;2.食品供货者、进货者的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或者单位名称一致;3.采用粘贴、装订、电子化等方式制作成册并存放于经营场所内,保存期不得少于二年。注:此制作要求印在封面的背面。,食品销货凭证:0000001供货者(盖章):电话:销货日期:年 月 日供货者地址:市 县(区)路(街或市场)号(摊位)进货者:_电话:_,注:第至项为必填项目。第、项为选填项目。其中,第项如没有查验并索取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或进口食品商检证,应当要求供货商对应如实填写其编号。,第一联由供货者建销货台账,食品进货凭证:0000001供货者(盖章):电话:销货日期:年 月 日供货者地址:市 县(区)路(街或市场)号(摊位)进货者:_电话:_,注:第至项为必填项目。第、项为选填项目。其中,第项如没有查验并索取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或进口食品商检证,应当要求供货商对应如实填写其编号。,第二联由进货者建进货台账,(三)食品个体批发经营者 1.查经营资格: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属超范围经营。2.查进(销)货票证:来源是否合法;票证是否齐全;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检查验收职责;是否建立销货台账(制式台账见成工商发201141号)。3.查经销食品:是否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是否为国家明令淘汰(禁售)和食品质量监测不合格产品。4.查包装标识:标示是否虚假;是否属“三无”食品;是否属仿冒食品;是否属过期失效食品;进口预包装食品是否有中文标识,是否标注原产国(地区)名称和进口商、代理商、经销商名称。5.查商标广告:食品商标是否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食品广告是否有虚假、误导宣传等内容。,(四)食品个体零售经营者(含集贸市场内个体经营者)1.查经营资格: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属超范围经营。2.查进货票证:进货票据是否齐全;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检查验收职责。3.查经销食品:是否符合成都市33类食品市场准入要求;是否为国家明令淘汰(禁售)和食品质量监测不合格产品。4.查包装标识:标示是否虚假;是否属“三无”食品;是否属仿冒食品;是否属过期失效食品;进口预包装食品是否有中文标识,是否标注原产国(地区)名称和进口商、代理商、经销商名称。5.查商标广告:食品商标是否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食品广告是否有虚假、误导宣传等内容。,(五)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市场经营管理者 市场经营管理者是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是市场经营活动的组织和管理者,对市场食品安全以及由此引发的消费者投诉等负有第一责任。1.查经营资格: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属超范围经营。2.查经营管理者: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对进场经营者履行了资格审查、质量监督等责任。,(六)食品添加剂经营者 食品添加剂不属于食品范畴。近年来,非法使用非食品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国家工商总局明确将食品添加剂作为重点商品监管。1.查经营资格: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属超范围经营。2.查进(销)货票证:来源是否合法;票证是否齐全;是否实行实名制销售,并建立销货台账(制式台账见成工商发201141号)。3.查经销食品添加剂:是否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是否为国家明令淘汰(禁售)和食品添加剂质量监测不合格产品。4.查包装标识:标示是否虚假;是否属“三无”食品 添加剂;是否属仿冒食品 添加剂;是否属过期失效食品添加剂;进口预包装食品添加剂是否有中文标识,是否标注原产国(地区)名称和进口商、代理商、经销商名称。5.查商标广告:食品添加剂商标是否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食品添加剂广告是否有虚假、误导宣传等内容。6.查经营管理者: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对进场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履行了资格审查、质量监督等责任。,食品销货台账封面及凭证(规格32开),食品添加剂销货台账供货者名称:_ 管辖工商所:_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总数张).填 写 要 求1.食品添加剂供货者应当如实、完整、规范、清晰地填写;2.食品添加剂供货者、进货者的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或者单位名称一;3.采用粘贴、装订、电子化等方式制作成册并存放于经营场所内,保存期不得少于二年。,食品添加剂销货凭证:0000001供货者(盖章):电话:销货日期:年 月 日供货者地址:市 县(区)路(街或市场)号(摊位)进货者:_电话:_,注:第至项为必填项目。第、项为选填项目。,第一联由供货者建销货台账,食品添加剂进货凭证:0000001供货者(盖章):电话:销货日期:年 月 日供货者地址:市 县(区)路(街或市场)号(摊位)进货者:_电话:_,注:第至项为必填项目。第、项为选填项目。,第二联由进货者建进货台账,(七)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街面门店现做现卖经营者 监管环节本身是一个抽象且比较模糊的概念,“边界”明确较有难度。对同时含有生产加工和销售行为,以“前店后厂”、“现做现卖”等方式从事食品经营的许可证核发问题,是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交叉不明确而引发的主要问题。我省对此类食品经营方式的具体管理办法至今尚未出台,造成该类经营者无法申办或换发合法前置许可。2011年8月,成都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下发了成都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成食安委20118号),明确了工商部门:“负责现场制作或烹饪食品,其食品在该场所销售,但不提供餐饮消费场所及设施的监督管理”。此类经营业态监管工作要点:查现做现卖食品(面食、糕点、腌卤、凉拌菜等)经营者的原材料合格证明文件(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QS质量认证等)、原材料进货台账(票、证装订或粘贴均作为进货票据式台账)。在日常巡查监管中发现经营者经销的现做现食品无原材料合格证明文件和原材料进货台账的,监管人员应当立即责令经营者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笫87条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四、流通环节33类食品市场准入工作注意事项,(一)实施生产许可证的27类预包装食品必须在包装上印(贴)QS生产许可认证标识入市销售;(二)生鲜猪肉、牛、羊肉、禽肉蛋类、水产品类凭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或相关质量合格证明(生猪产品按市政府推进进度须查验追溯芯片)入市销售;(三)超市(商场)、农贸市场现做现卖腌卤制品、面食、糕点、凉拌菜等食品凭原材料进货票据式台账和相关质量合格证明入市销售;(四)超市(商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禁止销售散装食用油;(五)禁止将大米、豆瓣等食品脱离原包装开零销售;(六)禁止无QS豆芽进入超市(商场)、农贸市场入市销售(按照市政府推进进度实施);(七)蔬菜追溯体系建设(含三类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按市政府推进进度实施);(八)超市(商场)、门店、农贸市场经营者销售的散装食品,应在盛装散装食品的容器旁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五、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问题发现及处置,(一)工商监管职责范围内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现及处理(二)非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食品安全问题的移交和联合处理(三)食品安全问题的信息报送,(一)工商监管职责范围内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现及处理 1.流通环节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件的问题后,应及时作好书面登记,组织人员进行调 查,核查属实的依法收集、固定证据并及时立案查处。2.受理食品安全举报投诉中发现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件的问题后,应如实做好记录,应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查属实的依法收集、固定证据并及时立案查处,查处情况及时与举报人沟通。3.接媒体举报或在媒体报道中发现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件的问题后,应立即按照职能分工进行调查处理,避免产生负面影响。4.各局辖区交界地区发现涉及食品安全的问题,实行首问责任制,由受理或巡查发现的辖区工商局第一时间进行前期调查核实并控制事发现场,经核实后确认非本局辖区的管辖范围后,应立即通知所属辖区工商局,并进行现场移交。5.对可能涉及多个局配合调查的食品安全问题,事发地工商局应立即书面上报上级工商机关进行协调,联合处置。,(二)非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食品安全问题的移交和联合处理 1.经核实后确认属职责边界问题或非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食品安全问题,应填写移送书,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移交其他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2.及时向同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书面通报;3.对可能涉及多个部门职能的,应书面转同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协调,并依据本部门职责配合处理。,(三)食品安全问题的信息报送 1.接媒体举报或在媒体报道中发现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件的问题后,应立即向同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查处结果及时书面报同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上级主管部门。2.接群众举报或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件的问题,经核实确认后,应向同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上级主管部门及时书面通报相关处置情况。,六、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行政问责风险和预防措施,风险环节一:媒体曝光涉嫌不合格食品信息的市场清查工作。风险环节二:不核查消费投诉举报的食品安全问题。风险环节三:对国家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和上级机关流通环节监测的不合格食品,清查不全面、不彻底。风险环节四:在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抽样工作中执法人员不到现场,检测报告不按期限送达。风险环节五:食品流通许可现场核查工作。风险环节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能交叉、职责不清。风险环节七:食品经营主体不依法履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风险环节一:媒体曝光涉嫌不合格食品信息的市场清查工作。常见问题:媒体曝光涉嫌不合格食品信息后,由于无相关部门提供的法定依据,工商机关不能依法行政。媒体的舆情效应往往导致工商机关处于监管不作为的舆论当中,被动行政,要求相关产品下架停售。预防措施:1.通过日常宣传、教育、培训,强化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培养经营者主动清查不合格食品的自律习惯;2.密切关注媒体曝光的相关食品安全舆情,及时通知辖区食品经营者严把质量准入关,及时指导经营者督促供货商提供相关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报告后,方可入市销售。,风险环节二:不核查消费投诉举报的食品安全问题。常见问题:不认真核实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导致食品安全隐患。预防措施:在接到可能引发食品安全问题的消费者投诉举报后,应如实做好记录,应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查属实的依法收集、固定证据并及时立案查处,查处情况及时与举报人沟通。,风险环节三:对国家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和上级机关流通环节监测的不合格食品,清查不全面、不彻底。常见问题:网格监管人员对管理的网格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管理不到位,缺乏控制力,特别是对监测不合格食品,不能全面有效清查。预防措施:1.网格监管人员彻底理清网格内食品经营主体底数,做到数量清、地点明;2.对国家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和上级机关流通环节监测的不合格食品,按时开展网格内食品经营主体逐户清查工作,确保不合格食品及时退市。,风险环节四:在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抽样工作中执法人员不到现场,检测报告不按期限送达。常见问题:执法人员在食品抽样时经常未到达现场,无相关工作记录,报告送达逾期未直接送达被监测人。预防措施:1.进行食品抽样时,配合食品抽样的辖区工商机关和初检机构应当分别派出2名以上工作人员同时前往现场抽样。抽样前应主动向被抽样检验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工作证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进行食品抽样时,工商机关执法人员应当现场检查所抽检食品的进货查验等情况,制作现场笔录,并签字确认;2.抽样所在地工商机关应当自收到“初检报告”之日起,5日内直接送达被抽样检验人并将送达回执存档;送达后5日内填写食品抽样检验结果送达情况汇总表并报上一级工商机关。,风险环节五:食品流通许可现场核查工作。常见问题:对经营场地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现场核查合格的决定。预防措施:1.严格按照食品流通许可现场核查流程实施现场核查。当系统提示现场核查信息后,所长应当及时指派两名以上具有公务员身份的执法人员,与申请人预约核查事宜,并记录预约时间;2.执法人员按照预约时间前往核查现场,对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场所现场核查登记表的内容逐项核查,如实填写,并在现场交申请人签字或盖章后再由执法人员各自签字;3.执法人员应当及时将现场核查登记表报送所长审查。所长认为现场核查登记表的内容有错漏的,应当要求申请人或者执法人员在补正后确定审查意见,签字后及时交由执法人员录入系统。,风险环节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能交叉、职责不清。常见问题:由于食品经营行为、经营主体和监管环节概念混淆,形成了“以环节定主体”的监管工作现象,造成生产加工经营行为交叉,监管职能职责不清。预防措施:1.对监管职能职责不清的食品安全问题,首先要及时制止违法行为,留下工作痕迹;2.其次及时通知辖区食安办,由辖区食安办综合协调相关部门;3.最后按照食安办的工作分工,依法处置。,风险环节七:食品经营主体不依法履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常见问题:食品经营主体不依法履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等法定义务,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无法追根溯源,导致食品安全隐患无法及时根除,造成监管工作被动。预防措施:1.通过日常巡查,加强食品经营者依法履行法定义务的自律意识教育,强化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培养经营者履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的自律习惯;2.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食品经营者及时责令整改,对情节严重者依法查处。,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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