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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注册安全师3.4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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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注册安全师3.4章).ppt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专题讲座,授课人:赵云胜教授、博导单 位:中国地质大学,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刑法,(1)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一、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行为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刑法,(2)安全设施缺陷,隐患整治不力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刑法,(3)危险物品肇事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刑法,(4)违反消防法规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刑法,(1)关于玩忽职守犯罪和滥用职权犯罪行为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刑法,(2)关于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行为的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刑法,三、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就是一种不履行职责的行为,就是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行为,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行政处罚法,一、立法依据,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行政处罚法,二、行政处罚的原则,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行政处罚法,三、行政处罚的种类,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行政处罚法,四、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等。,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行政处罚法,五、行政处罚的管辖原则,地域管辖:指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指定管辖:指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移送管辖:指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行政处罚法,1.行政处罚的适用,行政处罚适用的当事人条件 责任年龄 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责任能力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六、行政处罚的适用以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 处罚的原则,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行政处罚法,1.行政处罚的适用,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条件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六、行政处罚的适用以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 处罚的原则,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行政处罚法,1.行政处罚的适用,行政处罚与刑罚合并适用的情况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六、行政处罚的适用以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 处罚的原则,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行政处罚法,2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原则,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行政处罚应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行政处罚法,七、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权利,(1)陈述和申辩权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2)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权 当事人对当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3)拒绝非法单据及检举权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行政处罚法,八、行政处罚的程序,简易程序是对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可以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一般程序是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通过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然后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听证程序是行政机关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行政处罚法,九、行政处罚的执行,(1)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做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2)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罚款等措施;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有关部门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行政处罚法,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应负的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违法行为的主体不同,分为8种责任: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为的法律责任;行政处罚不使用或使用非法单据罚款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违法自行收缴罚款,财政部门违法返还罚款或拍卖款项行为的法律责任;非法处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以及利用职务便利,牟取非法个人利益行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使用或损毁扣押的财物行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违法实施检查措施或执行措施行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为违法牟取本单位私利,以罚代刑,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应追究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玩忽职守,因不作为造成损害的法律责任。,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劳动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立法目的,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劳动法,二、劳动过程中有关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具体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有关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时,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并履行相应的义务。,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劳动法,三、劳动过程中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具体规定,(1)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2)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3)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劳动法,(4)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5)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6)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职业病防治法,一、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一条规定:“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二、职业病范围,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职业病防治法,三、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职责,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职业病防治法,四、职业病前期预防,1.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符合法规规定,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2.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制度;3.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制度;4.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审查制度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制度;5.从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认证及职责;6.国家对从事放射高毒等作业实行特殊管理。,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职业病防治法,五、劳动过程中职业病的防护与管理,1.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及劳动者健康监护档 案;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职业病防治法,六、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1.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职业病防治法,2 职业病诊断要考虑的因素,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下列因素:(1)病人的职业史;(2)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现场危害调查与评价;(3)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在排除其他致病因素后,应当诊断为职业病。,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职业病防治法,3 职业病的报告制度,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依法做出处理。,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职业病防治法,4 职业病病人的保障,(1)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2)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3)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职业病防治法,(4)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的待遇 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职业病防治法,七、职业病防治的监督检查,根据全国人大十届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对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进行了相关调整,原由卫生部承担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现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担。在对职业病的防治进行监督检查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就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行使监督管理的职权。,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职业病防治法,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应负的法律责任,(1)建设单位和用人单位如果违反本法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责令停建、关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职业病防治法,(2)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必须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证擅自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或者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职业病防治法,(3)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和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认证或者批准机关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超出资质认证或者批准范围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或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二)不按照本法规定履行法定职责的;(三)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职业病防治法,(4)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收受职业病诊断争议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取消其资格,并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设立的专家库中予以除名。,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职业病防治法,(5)对职业卫生进行监督检查时,负有监督检查职责的部门及其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要依法履行其职责,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发给建设项目有关证明文件、资质证明文件或者予以批准;(二)对已经取得有关证明文件的,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三)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可能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不及时依法采取控制措施;(四)其他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若有上述违法行为之一,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矿山安全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的立法目的,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的发展。,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矿山安全法,二、矿山建设的安全保障,对于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根据矿山安全法的第七条规定,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矿山安全法,矿山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并按国家规定经过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除此之外,矿山设计的一些项目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具体是:矿井的通风系统和供风量、风质、风速;露天矿的边坡角和台阶的宽度、高度;供电系统;提升、运输系统;防水、排水系统和防火、灭火系统;防瓦斯系统和防尘系统;有关矿山安全的其他项目。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后,要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组织竣工验收;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不得投入生产。,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矿山安全法,三、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矿山开采必须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条件,执行开采不同矿种的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矿山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在规定的期限内,应当予以保护,不得开采或者毁坏。矿山使用的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设施仪器,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并且矿山企业必须对机电设备及其防护装置、安全检测仪器,定期检查、维修,保证使用安全。,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矿山安全法,在开采的过程中,矿山企业要对作业场所的有毒害物质和井下空气含氧量进行检测,保证符合安全要求。对一些危害安全的事故隐患,矿山企业要采取预防措施,包括:冒顶、片帮、边坡滑落和地表塌陷;瓦斯爆炸、煤尘爆炸;冲击地压、瓦斯突出、井喷;地面和井下的火灾、水害;爆破器材和爆破作业发生的危害;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害物质引起的危害;其他危害。,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矿山安全法,四、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矿山企业进行安全管理,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矿长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矿山企业职工必须遵守有关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发现危害安全的行为时,正确地行使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的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五条对矿山企业的工会所应行使的监督权利进行了明确规定:工会参与矿山安全管理,组织职工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存在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建议;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矿山企业行政方面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矿山安全法,对于教育培训,矿山安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第二十七条还对矿长和安全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安全专业知识进行了规定。,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矿山安全法,第三十一条对矿山的急救组织和设备进行了明确规定:矿山企业应当建立由专职或者兼职人员组成的救护和医疗急救组织,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和药物。对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第三十二条也明确规定:矿山企业必须从矿产品销售额中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必须全部用于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不得挪作他用。,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矿山安全法,五、矿山安全地监督与管理,矿山安全法中规定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在行使监督管理时的职责。由于机构调整,对矿山的安全监督与管理工作,目前都由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来负责。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依照安全生产法和矿山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矿山安全工作行使管理职责,主要包括:检查矿山企业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审查批准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负责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组织矿长和矿山企业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调查和处理重大矿山事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管理职责。,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矿山安全法,六、矿山事故处理,矿山安全法规定:“发生矿山事故,矿山企业必须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如实报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由于政府机构调整,目前煤矿企业发生的事故必须立即如实向地方煤矿安全监察部门报告,非煤矿山企业发生的事故必须立即如实向地方安全生产监察管理部门报告;重特大事故必须立即如实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报告。,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矿山安全法,对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矿山安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发生一般矿山事故,由矿山企业负责调查和处理。发生重大矿山事故,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会和矿山企业按照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矿山安全法,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应负的法律责任,根据国家“三定”方案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矿山企业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整顿;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这些违法的行为包括:未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分配职工上岗作业的;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安全检测仪器的;未按照规定提取或者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拒绝矿山安全监督人员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隐瞒事故隐患、不如实反映情况的;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矿山事故的。,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矿山安全法,对于矿长不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调整配备合格人员后,方可恢复生产。对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任规定: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拒不执行的,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由有关主管部门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矿山安全法,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人生产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并处以罚款;拒不停止生产的,由有关部门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已经投人生产的矿山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强行开采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进,逾期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停产整顿或者由有关主管部门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了相关人员违反法律规定,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消防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总则,(1)消防法的立法目的,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2)消防工作贯彻的方针原则,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消防法,(3)消防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体制,消防工作由国务院领导,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消防法,二、火灾预防,1.城市消防规划与实施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人城市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有关主管部门实施。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消防法,2.危险品生产、储存和装卸点的设置与 防火防爆要求 对于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必须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者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当设置在合理的位置,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原有的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不符合设置规定的,有关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限期加以解决。,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消防法,.建筑工程消防“三同时”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核准;未经核准的,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变更。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人使用。,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消防法,.构件与材料的防火要求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公共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根据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应当使用不燃、难燃材料的,必须选用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确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材料。,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消防法,5.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二)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三)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四)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消防法,6.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职责与监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履行以上的职责外,还应履行下列职责: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报本级人民政府进行备案,并且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消防法,7.危险品生产、储存等各环节的安全要求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个人,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生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对产品应当附有燃点、闪点、爆炸极限等数据的说明书,并且注明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对独立包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当贴附危险品标签。进人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禁止携带火种进人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人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消防法,8.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消防法,三、消防组织,1城市人民政府消防组织建设的要求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消防站建设标准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公安消防队除保证完成本法规定的火灾扑救工作外,还应当参加其他灾害或者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消防法,2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单位 下列单位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核电厂、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大型港口;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型企业;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以上规定以外的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消防法,四、灭火救援,1.单位和个人在灭火救援时的义务 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有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义务。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消防队接到火警后,必须立即赶赴火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消防法,2.火场总指挥员的职权 公安消防机构在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的现场扑救时,火场总指挥员有权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决定:使用各种水源;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为防止火灾蔓延,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火场的建筑物、构筑物;调动供水、供电、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救助。,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消防法,3.公安消防机构对事故调查的权利 火灾扑灭后,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消防法,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应负的法律责任.“三同时”与公众聚集场所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可以并处罚款: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公众聚集的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或者开业的。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罚款。,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消防法,.公共活动违反本法的规定,擅自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公安消防机构应当责令当场改正;当场不能改正的,应当责令停止举办,可以并处罚款。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罚款。,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消防法,.建筑构件与材料违反规定,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或者不合格的装修、装饰材料施工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并处罚款。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罚款。,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消防法,.单位或营业性场所的法律责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与行政处分或警告。营业性场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责令停产停业,可以并处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款;对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的;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不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的。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依照第二款规定处罚。,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消防法,.消防产品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未经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确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消防产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产品和违法所得,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从重处罚。维修、检测消防设施、器材的单位,违反消防安全技术规定,进行维修、检测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罚款。,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消防法,.电器产品、燃气用具或管路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或者线路、管路的敷设不符合安全技术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第3章 相关法律:消防法,.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违反本法的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警告、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单位有前款行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警告或者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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