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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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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ppt

    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广东省实施细则,杨仕超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2007年10月8日,2,建筑,住宅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严寒、寒冷地区,夏热冬冷地区,夏热冬暖地区,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95),民用建筑,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主要的建筑节能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今后整合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国标、已经发布,居住建筑节能检验标准行标、正在报批,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国标、正在编制,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公共建筑节能检验标准行标、正在报批,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特 点,4,全国按照严寒、寒冷、夏热冬冷、夏热冬暖及温和地区建筑气候考虑围护结构节能设计限值 从办公建筑起步,涵盖所有的公共建筑节能目标50%(包括:暖通空调、照明节能),5,对夏季遮阳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给出了遮阳系数的简化计算方法采用“权衡判断”,使得围护结构的设计更加灵活,不受到过多的限制对采暖、空调、通风设备及系统的节能作出了非常明确而详细的规定鼓励使用可再生能源和节能新技术,6,两种途径设计围护结构节能,1 规定性方法(查表法)围护结构设计如果符合,条的规定,查表获得围护结构热工参数规定值暖通空调必须符合,条的规定。,7,两种途径设计围护结构节能,2 性能化方法 确定参照建筑计算参照建筑的空调采暖能耗计算所设计建筑的能耗如果所设计建筑能耗高于参照建筑,则调整设计,直至所设计建筑的能耗不高于参照建筑能耗。性能化方法采用参照建筑作为相对标准,而不采用单位建筑面积能耗的绝对标准。,8,照明节能包含其中,在总则中明确规定:1.0.3 按本标准进行建筑节能设计,通过改善建筑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提高供暖、通风和空调设备、系统的能效比,采取增进照明设备效率等措施,在保证相同的室内热环境舒适参数条件下,与未采取节能措施前相比,全年供暖、通风、空调和照明的总能耗应减少50%。,9,首次提出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空调在全年大部分时间处于部分负荷工况下运行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综合考虑了在不同负荷率条件下机组的能效比美国1986年即提出此概念并开始应用,1988年被美国空调制冷协会采用国际上有关标准采用IPLV的情况ASHRAE90.1-2001FEMP(美国联邦能源管理程序)加拿大建筑节能标志欧洲冷水机组标准(EECCAC)英国冷水机组标准(London)意大利冷水机组标准(EMPE),10,11,1、将对玻璃遮阳系数的要求恢复成“窗遮阳系数”2、详细给出了各种外遮阳系数的简化计算公式3、采用查表法进行“权衡判断”,使得围护结构的设计更容易设计、审查;明确规定了“权衡判断”的参照建筑4、给出了一系列的围护结构节能措施建议5、对节能设计有关问题给出了明确而细致的规定6、对空调、通风设备及系统的节能作出了更加明确而详细的规定 建议采用空调采暖7、明确了照明节能设计的内容8、对节能设计审查内容作出了规定,广东省实施细则的特点,12,建筑节能标准的强制性要求,对围护结构的要求:屋顶:K 0.9;(公共建筑)外墙:K 1.5;(公共建筑)门窗:根据不同的窗墙面积比,遮阳系数、传热系数有不同要求天窗/采光顶:K 3.5,Sc 0.35;(公共建筑)开启面积:,13,建筑节能标准的强制性要求,对公共建筑的空调设备:1 必须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 2 使用设备的能效比:制冷机组能效比3 锅炉的额定热效率 公共建筑照明1 平均照度2 功率密度,1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广东省实施细则,一、总则 二、术语三、室内环境节能设计计算参数四、建筑与建筑热工设计 五、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节能设计六、建筑照明节能设计 七、建筑节能设计审查,15,制定该标准依据,为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改善公共建筑的室内环境,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认真贯彻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根据广东省气候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16,本规范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广东省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公共建筑的节能设计。商住楼的商业部分等也应按照公共建筑进行节能设计。公共建筑包括以下类型建筑:1、教育建筑:中小学校、中等专业学校、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2、办公建筑:行政办公楼、专业办公楼、商务办公楼等;3、科学研究建筑:实验室、科研楼、天文台等;,17,本规范使用范围,4、文化、娱乐建筑: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文化馆、展览馆、纪念馆、影剧院、音乐厅、歌舞厅等;5、商业服务建筑:商场、超级市场、旅馆、餐馆、洗浴中心、美容中心、银行、邮政、电信楼等;6、体育建筑:体育馆、游泳馆、健身房等;7、医疗建筑: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医疗所、康复中心、急救中心、疗养院等;8、交通建筑:汽车客运站、港口客运站、铁路旅客站、空港航站楼、城市轨道客运站等。,18,制定本规范目的,按本细则进行建筑节能设计,旨在通过改善建筑围护结构保温和隔热性能,提高采暖、空调、通风设备及其系统的能效、充分利用自然通风、余热回收等措施,在保证相同的室内热环境条件下,有效地降低采暖、通风、空调的总能耗。在保证相同的室内热环境舒适参数条件下,与未采取节能措施前相比,公共建筑全年供暖、通风、空气调节和照明的总能耗应减少50%。,19,相关标准规范,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 50178-9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2001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93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 144-2004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01节能监测技术通则GB/T 15316-94设备及管道保温设计导则GB/T 8175-87,20,相关标准规范,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2003广东省标准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DBJ 15-30-2002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43-2002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66-2005空气调节系统经济运行GB/T 17981-2000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 1692地下建筑照明设计标准CECS 45:92建筑用省电装置应用技术规程CECS 163:2004,21,相关标准规范,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7-2002建筑外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8484-2002建筑外窗采光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T 11976-2002建筑外门的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检测方法GB/T 13686-92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GB/T 15225-94建筑幕墙空气渗透性能检测方法GB/T 15226-94建筑外门保温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T 16729-1997PVC塑料窗建筑物理性能分级GB/T 11793.189未增塑聚乙烯(PVC-U)塑料门JG/T 1802005,22,相关标准规范,未增塑聚乙烯(PVC-U)塑料窗JG/T 1402005铝合金门GB/T 84782003铝合金窗GB/T 84792003中空玻璃GB/T 119442002建筑幕墙JG 3035-1996外墙内保温板JG/T 1592004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JG 1492003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JG 1582004膨胀珍珠岩绝热制品GB/T 103032001建筑用热流计JG/T 301694,23,相关标准规范,组合式空调机组GB/T 14294-93风机盘管机组GB/T 19232-2003单元式空气调节机GB/T 177581999房间空气调节器 GB/T 77252004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源效率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12021.3200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195762004活塞式单级制冷机组及其供冷系统节能监测方法GB/T 159121995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195772004,24,相关标准规范,延时节能照明开关通用技术条件JG/T 71999家用燃气取暖器CJ/T 1132000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GB 693294常压容积式燃气热水器CJ/T 3031-95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户用和类似用途的冷水(热泵)机组GB/T 18430.22001水源热泵机组GB/T 19409-2003,25,相关标准规范,水源热泵机组GB/T 19409-2003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GB/T 18362-2001蒸汽和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GB/T 18431-2001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户用和类似用途冷水(热泵)机组GB/T 18430.2-2000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GB/T 18837-2002风管送风式空调(热泵)机组GB/T 18836-2002,2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广东省实施细则,一、总则 二、术语三、室内环境节能设计计算参数四、建筑与建筑热工设计 五、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节能设计六、建筑照明节能设计 七、建筑节能设计审查,27,本细则有关术语,窗口外遮阳系数(SD)窗口有外遮阳时透入室内的太阳辐射得热量与在相同条件下没有外遮阳时透入室内的太阳辐射得热量的比值。水平遮阳、垂直遮阳及挡板遮阳的SD值依据本细则附录A进行计算;水平百叶和垂直百叶外遮阳装置的SD则根据行业标准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计算。,28,本细则有关术语,窗遮阳系数(SC)在给定条件下,太阳辐射透过外窗所形成的室内得热量与相同条件下透过相同面积的标准玻璃(3mm厚透明玻璃)所形成的太阳辐射得热量之比。窗的遮阳系数SC可近似地按下式计算:式中:Se窗玻璃的遮阳系数;Ag窗玻璃部分的可见面积(m2);A整窗的面积(m2)。非透明部分的遮阳系数:式中:K 非透明部分的平均传热系数,W/(m2 K);非透明部分外表面的平均太阳辐射吸收系数。,29,本细则有关术语,2.0.16 外窗的综合遮阳系数(SW)考虑窗本身和窗口的建筑外遮阳装置综合遮阳效果的一个系数,其值为窗本身的遮阳系数(SC)与窗口的建筑外遮阳系数(SD)的乘积。某个朝向外窗的平均综合遮阳系数:该朝向各个外窗的综合遮阳系数取各自窗面积的加权平均值。外窗的平均综合遮阳系数可按式()计算:()式中:Ai单个窗的面积;SW,i单个窗的综合遮阳系数。,30,本细则有关术语,某个朝向外窗平均传热系数为该朝向不同外窗的传热系数取各自面积加权平均的数值。外窗平均传热系数可按式()计算:()式中:Ki不同外窗的传热系数W/(m2K);Ai不同外窗的面积(m2)。,31,本细则有关术语,围护结构传热系数(K)在稳态条件下,围护结构两侧环境温度差为1K时,在单位时间内通过单位面积围护结构的传热量,单位:W/(m2 K)。单层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K:()式中:d单层材料的厚度(m);单层材料的导热系数W/(mK)。多层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K:()式中:di单层材料的厚度(m);i单层材料的导热系数W/(mK)。,32,本细则有关术语,屋面或某个朝向墙体平均传热系数是该屋面或朝向不同外围护结构(不含门窗)的传热系数取各自面积加权平均的数值。可按下式计算:()式中:Ki不同外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W/(m2K);Ai不同外围护结构的面积(m2)。,3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广东省实施细则,一、总则 二、术语三、室内环境节能设计计算参数四、建筑与建筑热工设计 五、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节能设计六、建筑照明节能设计 七、建筑节能设计审查,34,3 室内环境节能计计算参数,3.0.1 空气调节系统室内计算参数宜符合表的规定。3.0.2 公共建筑主要空间的设计新风量,应符合表的规定。1 表中未包括的建筑类型,其新风量应按照相关标准确定。2 在考虑表所列设计新风量值时,尚应根据保证空调房间正压值(宜取510Pa,但不应大于50Pa)所需的新风量进行校核,设计新风量应按以上两者的较大值选用。3 对于出现最多人数的持续时间少于3h的房间,所需新风量可按室内的平均人数确定,该平均人数不应少于最多人数的1/2。4 对于人员停留时间等于或超过3h的房间,所需新风量可按室内设计人数计算。5 如果选用的设计参数标准高于本细则表规定的取值,应采取相应的外围护结构或空调节能技术措施,确保其能耗指标不因设计参数的变更而提高。,3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广东省实施细则,一、总则 二、术语三、室内环境节能设计计算参数四、建筑与建筑热工设计 五、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节能设计六、建筑照明节能设计 七、建筑节能设计审查,36,4.1 一般规定,4.1.1 建筑总平面的布置和设计,宜利用冬季日照并避开冬季主导风向,利用夏季自然通风。4.1.2 建筑的主朝向宜采用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主要房间宜避开夏季最大日射朝向。1 建筑平面布置时,不宜将主要办公室、客房等设置在正东和正西、西北方向。2 不宜在建筑的正东、正西和西偏北、东偏北方向设置大面积的玻璃门窗或玻璃幕墙。,37,4.1 一般规定,4.1.3 办公建筑、旅游、餐饮、学校、医院、交通建筑等的平面布置宜结合外门窗洞口位置、门、通道等组织好自然通风。4.1.4 建筑总平面布置和建筑物内部的平面设计,应合理确定冷热源和空调机房的位置,尽可能缩短冷、热水系统和风系统的输送距离。,38,4.2 围护结构热工设计,4.2.1 各城市的建筑气候分区按表确定。4.2.2 根据建筑所处城市的建筑气候分区,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应分别符合表、表的规定,建筑每个朝向的窗(包括透明幕墙)墙面积比均不应大于0.70。其中外墙的传热系数为包括结构性热桥在内的平均值Km。围护结构朝向、面积、热工参数的统计方法见附录J的规定。,39,40,41,4.2 围护结构热工设计,1 外凸超过500mm的凸窗顶面和侧面应做隔热处理,其传热系数分别不应大于0.9 W/(m2K)和2.0 W/(m2K)。2 当屋面和墙体所用材料的热工性能指标不在本细则附录中时,必须注明有关节能材料或产品的性能指标要求。3 东、西墙和屋面的隔热性能应满足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的隔热要求。4 典型外墙和屋面构造的热工性能参数可以按本细则附录D、附录E计取。5 某个朝向墙体或屋面的平均传热系数按照()式计算。,42,4.2 围护结构热工设计,4.2.3 在冬季,夏热冬冷地区的外墙与屋面热桥部位的内表面温度不应低于室内空气的露点温度。低于露点温度时,应在热桥部位增加相应的保温措施。4.2.4 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不能满足表、表的规定时,其热工性能可按表表选择,或按本细则第4.3节的规定进行权衡判断。当窗(包括透明幕墙)墙面积比小于0.40时,玻璃(或其它透明材料)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0.4。1 围护结构朝向、面积、热工参数统计方法见附录J的规定。2 门窗(透明玻璃幕墙)的传热系数应以法定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或模拟计算报告提供的数据为依据。,43,44,45,46,47,4.2 围护结构热工设计,4.2.5 制冷负荷大的建筑,外窗(包括透明幕墙)宜设置外遮阳,外遮阳的遮阳系数按本细则附录A确定,水平百叶和垂直百叶外遮阳装置的遮阳系数根据行业标准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计算。4.2.6 屋面透明部分的面积不应大于屋面总面积的20%,当不能满足本条文的规定时,必须按本细则第4.3节的规定进行权衡判断。4.2.7 公共建筑的空调房间,除对室内温度、湿度、风速有严格要求的特殊房间(如档案库、陈列室、手术室等)外,均应设置开启窗或采用独立的通风换气装置;,48,4.2 围护结构热工设计,4.2.8 房间外窗的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窗面积的30%;各朝向的窗墙面积比不应小于10%,当窗墙面积比小于12时,外窗应全部可开启。透明幕墙应具有不小于房间透明面积20的可开启部分,或设有不小于20次/小时换气能力的独立通风换气装置。4.2.9 建筑外门应采取避免空气渗透的节能措施。4.2.10 外窗的气密性不应低于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GB 7107规定的4级。4.2.11 透明幕墙的气密性不应低于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 GB/T 15225规定的3级。4.2.12 建筑的屋面和外墙宜采用下列隔热措施;计算屋面和外墙热阻时,各项节能措施的当量热阻附加值,可按表取值。,49,表4.2.12 隔热措施的当量附加热阻,50,倒置式屋面构造,采用高效保温材料保温屋面、架空型保温屋面、倒置型保温屋面、种植屋面等节能屋面。在南方地区和夏热冬冷地区屋面的采用屋面遮阳隔热技术。,51,4.2 围护结构热工设计,4.2.13 建筑设计宜采取以下措施,改善围护结构的隔热性能:1 建筑的外窗、玻璃幕墙面积不宜过大。空调房间不宜在东、西朝向大面积采用外窗、玻璃幕墙;2 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的玻璃宜采用吸热玻璃(包括绿色玻璃、茶色玻璃、蓝色玻璃等)、镀膜玻璃(包括镀热反射膜、Low-E膜、阳光控制膜等)、贴膜玻璃(包括贴热反射膜、Low-E膜、阳光控制膜等)等,或采用由上述玻璃品种组合的中空玻璃;3 建筑的向阳面,特别是东、西朝向的玻璃窗、玻璃幕墙,宜采取各种固定或活动式遮阳等有效的外遮阳措施。在建筑设计中宜结合外廊、阳台、挑檐等处理方法进行遮阳;,52,4.2 围护结构热工设计,4 建筑外窗、玻璃幕墙的遮阳应综合考虑建筑效果、建筑功能和经济性,合理采用建筑外遮阳,与特殊的玻璃系统相配合;5 屋面、东墙、西墙宜采用通风构造,或采取遮阳、绿化等措施;6 外墙外表面宜采用浅色饰面(如浅色粉刷、涂层和面砖等);7 钢结构等轻型结构体系建筑,其外墙宜采用空气间层;8 公共建筑的出入口处,频繁开启的外门宜设置空气幕或采用自动门、闭门器等防空气渗透措施。,53,4.2 围护结构热工设计,4.2.14 建筑幕墙设计宜采取以下措施,改善幕墙的保温、隔热性能:1 应在窗槛墙、天花等部位采取保温、隔热措施;2 医院、办公、旅游、学校、交通等建筑的外窗应设置足够的开启面积,并应与建筑的使用空间相协调。采用玻璃幕墙时,在有人员经常活动的房间,玻璃幕墙均应设置可开启的窗扇或独立的通风换气装置;3 当建筑采用双层玻璃幕墙时,宜采用空气外循环的双层形式。空调建筑的双层幕墙,其夹层内应设置可以调节的活动遮阳装置,并宜采用智能控制;4 建筑幕墙的非透明部分,应充分利用幕墙面板背后的空间,采用高效、耐久的保温材料进行保温;5 空调建筑大面积采用玻璃窗、玻璃幕墙时,根据建筑功能、建筑节能的需要,采用智能化控制的遮阳系统、通风换气系统等。智能化的控制系统应能够感知天气的变化,能结合室内的建筑需求,对遮阳装置、通风换气装置等进行实时的控制,达到最佳的室内舒适效果和降低空调能耗。,54,4.3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4.3.1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1 根据所设计建筑生成参照建筑;2 计算参照建筑在规定条件下的采暖空调能耗;3 将参照建筑的采暖空调能耗作为所设计建筑的采暖空调能耗限值;4 计算设计建筑的采暖空调能耗,如大于参照建筑的采暖空调能耗限值,应调整窗墙比或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参数,使之不超过限值。调整后的建筑的采暖空调能耗不高于参考建筑,则可判定围护结构的总体热工性能符合节能要求。5 东、西墙和屋面的隔热性能应满足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的隔热要求。,55,4.3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4.3.2 参照建筑的形状、大小、朝向、内部的空间划分和使用功能应与所设计建筑完全一致(包括:气象条件、空调、照明设备的性能参数、运行时间等)。参照建筑按以下步骤确定:1 当所设计建筑每个朝向的窗墙面积比均不大于本细则第条的规定时,参照建筑外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参数应按窗墙比取本细则表、表中的限值;2 当所设计建筑某个朝向的窗墙面积比大于本细则第条的规定时,参照建筑该朝向的每个窗户(包括透明幕墙)均应按比例缩小,使该朝向窗墙比缩小至0.7,且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应取本细则表、表中的限值;3 当所设计建筑的屋面透明部分的面积不大于本细则第条的规定时,参照建筑的屋面透明部分的热工性能参数应取本细则表、表中的限值;4 当所设计建筑的屋面透明部分的面积大于本细则第条的规定时,参照建筑的屋面透明部分的面积比应按比例缩小至20,且热工性能参数应取本标细则表、表中的限值。,56,4.3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4.3.4 所设计建筑和参照建筑全年采暖和空气调节能耗的计算必须按照本细则附录B 的规定进行。进行权衡判断所采用的能耗计算软件应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鉴定认可的软件。,57,4.4 节能设计中建筑设计的内容,4.4.1 进行建筑节能设计时,在规划设计方案阶段应满足、条的要求。4.4.2 在进行空调机房和冷热源布置时应满足条的要求。4.4.3 根据条的规定确定建筑所在地的气候分区,根据气候分区和条确定建筑围护结构的要求。4.4.4 根据建筑各个朝向的窗墙面积比和条的表格,确定对外门窗或透明幕墙的性能要求。,58,4.4 节能设计中建筑设计的内容,4.4.5 根据各项要求,选择合适的墙体、门窗、幕墙、屋面构造,然后核算各围护结构的性能指标;计算各个朝向的墙体、门窗(包括透明幕墙)、屋面的平均性能指标,并与条、条中的要求核对。若满足要求,则围护结构的性能指标满足要求;若不满足要求,则与条中的要求进行对比,若满足要求,则围护结构的性能指标满足要求;或根据4.3节进行权衡计算,直到所设计建筑的空调采暖能耗低于参照建筑的空调采暖能耗。4.4.6 若采用了外遮阳措施,应将外遮阳系数计入外窗(包括透明幕墙)的综合遮阳系数中。,59,4.4 节能设计中建筑设计的内容,4.4.7 建筑室内冬季湿度较大或围护结构局部热桥明显时,应对围护结构的内表面温度进行计算,核算其是否低于露点温度。4.4.8 在建筑通风方面,应该采取措施,满足条和条的要求。4.4.9 透明外窗和透明幕墙气密性应满足条和条的要求。4.4.10 围护结构设计宜采取和条的有关措施。,60,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广东省实施细则,一、总则 二、术语三、室内环境节能设计计算参数四、建筑与建筑热工设计 五、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节能设计六、建筑照明节能设计 七、建筑节能设计审查,61,5.1 一般规定,施工图设计阶段,必须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作为选择集中空气调节系统末端设备、确定管道直径、选择冷热源设备容量的基本依据。采暖空调负荷计算软件应采用经广东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鉴定认可的计算软件。5.2 采 暖 5.2.1 冬季采暖应与空调系统相结合,采用空调设备进行采暖,不宜另设独立的集中热水采暖系统。,62,空调设计冷负荷,A.按规范进行负荷计算 B.按规定进行节能设计审查(计算说明书)C.区分房间得热量与冷负荷,区分房间冷负荷、系统冷负荷、冷源冷负荷D.空调节能运行管理(负荷概念),63,64,办公室空调设计,65,新风节能设计 空调节能是以保持室内舒适、健康为前提的。从健康考虑,新风量越大越好,最好全新风;从节能考虑,新风量越小越好,最节能是不用新风。兼顾两方面要求,节能设计应保证:最小新风量30m3/人h;室内tn=26,=65-70%;广州地区节能设计新风空调冷负荷240W/人。,66,新风冷负荷,67,5.3 通风与空气调节,5.3.1 使用时间、温度、湿度基数等要求条件不同的空气调节区,不应划分在同一个空气调节风系统中。空调设计时应根据使用要求来合理划分空调风系统,空调使用时间不同的空调区应独立设置空气调节风系统。5.3.2 房间面积或空间较大、人员较多或有必要集中进行温、湿度控制和管理的空气调节区,其空气调节风系统宜采用全空气空气调节系统,不宜采用风机盘管系统。商场、影剧院、营业式餐厅、展厅、候机(车)楼、多功能厅、体育馆等公共建筑中的主要功能房间可不再分区控制各区域温度,宜采用全空气空气调节系统。,68,5.3 通风与空气调节,5.3.3 设计全空气空气调节系统并当功能上无特殊要求时,应采用单风管送风方式。5.3.4 下列全空气空气调节系统宜采用变风量空气调节系统:1 同一个空气调节风系统中,各空调区的冷、热负荷差异和变化大、低负荷运行时间较长,且需要分别控制各空调区温度。2 建筑内区全年需要送冷风的。5.3.5 设计变风量全空气空气调节系统时,宜采用变频自动调节风机转速的方式,并应在设计文件中标明每个变风量末端装置的最小送风量。,69,5.3 通风与空气调节,5.3.6 设计全空气空气调节系统时,宜采取实现全新风运行或可调新风比的措施,同时设计相应的排风系统装置。新风量的控制与工况的转换,宜采用新风和回风的焓值控制方法。1 在系统设计时其新风风道尺寸应能满足最大新风运行的需要,新、回风管上应设置全自动的防火调节阀或全自动的多叶调节阀,新风量的控制与工况的转换,宜采用新风和回风的焓值控制方法。2 最大总新风比,应不低于50,允许时宜取更大值。3 空调机房宜尽量在靠近外墙设置,并预留进(排)风口(百叶)。,70,5.3 通风与空气调节,4 排风系统应与新风量的调节相适应,可采取以下设计方式:(1)当空调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空调风系统在最大新风比运行时,可通过打开全部外窗自然排风。(2)当空调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需要设置双风机空调系统或独立排风系统。方式应为“定风量送风机定风量回风机”,通过调节新风、回风和排风阀来改变新风及排风大小。方式应为“定风量送风机双速排风机”(此双速风机低速时,排风量满足最小新风量的8090,高速时,排风量满足最大新风量的8090);在过渡季节,应实现最大新风比运行。方式中的双速排风机也可换作一台满足最小新风量的8090的小风机与一台满足最大新风量的8090的大风机搭配使用。,71,5.3 通风与空气调节,5.3.7 当一个空气调节风系统负担多个空气调节房间时,系统的新风量应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确定:Y=X/(1+X-Z)()()()()式中:Y修正后的系统新风量在送风量中的比例;Vot 修正后的总新风量(m3/h);Vst 总送风量,即系统中所有房间送风量之和(m3/h);X未修正的系统新风量在送风量中的比例;Von 系统中所有房间的新风量之和(m3/h);Z新风比需求最大的房间的新风比;Voc 需求最大的房间的新风量(m3/h);Vsc 需求最大的房间的送风量(m3/h)。,72,5.3 通风与空气调节,5.3.8 在人员密度相对较大且变化较大的房间,宜采用新风需求控制。即根据室内CO2浓度检测值增加或减少新风量,使CO2浓度始终维持在卫生标准规定的限值内。5.3.9 当采用人工冷、热源对空气调节系统进行预热或预冷运行时,新风系统应能关闭;当采用室外空气进行预冷时,应尽量利用新风系统。5.3.10 建筑物空气调节内、外区划分应根据室内进深、分隔、朝向、楼层以及围护结构特点等因素划分。内、外区宜分别设置空气调节系统并注意防止冬季室内冷热风的混合损失。,73,5.3 通风与空气调节,5.3.11 对有较大内区且常年有稳定的大量余热的办公、商业等建筑,满足室内噪声要求情况下,宜采用水环热泵空气调节系统。5.3.12 设计风机盘管系统加新风系统时,新风宜直接送入各空气调节区内,不宜经过风机盘管机组后再送出。5.3.13 对于建筑顶层、或者吊顶上部存在较大发热量、或者吊顶空间较高时,不宜直接从吊顶内回风。,74,5.3 通风与空气调节,5.3.14 集中空调系统内设有集中排风系统时,宜设置排风热回收装置,且排风热回收需按以下原则设置:1 排风热回收装置(全热和显热)的额定热回收效率不应低于60%。2 全空气直流式空气调节系统,总送风量在3000m3/h10000m3/h时,应至少有总风量的80设置热回收装置;总送风量大于10000m3/h时,应至少有总风量的60、且风量不得小于8000m3/h设置热回收装置;3 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系统的设计最小新风量大于4000m3/h,且新风与排风的温差大于或等于8时,宜设置热回收装置;4 带回风的全空气空调系统,总风量大于20000m3/h、最小新风比大于40,且新风与排风的温差大于或等于8时,宜设置热回收装置;5 应跨越热回收装置设置旁通风管,在过渡季节使新风不经过热回收装置。,75,5.3 通风与空气调节,5.3.15 有人员长期停留且不设置集中新风、排风系统的空气调节区(房间),宜在各空气调节区(房间)分别安装带热回收功能的双向换气装置。5.3.16 选配空气过滤器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粗效过滤器的初阻力小于或等于50Pa(粒径大于或等于5.0m,效率:80%E20%);终阻力小于或等于100Pa;2 中效过滤器的初阻力小于或等于80Pa(粒径大于或等于1.0m,效率:70%E20%);终阻力小于或等于160Pa;3 全空气空气调节系统的过滤器,应能满足最大新风运行的需要。5.3.17 空气调节风系统不应设计土建风道作为空气调节系统的送风道和已经过冷、热处理的新风送风道。确需使用土建风道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漏风和绝热措施,绝热材料应选用吸水性小的产品。,76,5.3 通风与空气调节,5.3.18 空气调节冷、热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1 应采用闭式循环水系统;2 只要求按季节进行供冷和供热转换的空气调节系统,应采用两管制水系统;3 当建筑物内部分空气调节区需全年供冷水,部分空气调节区则冷、热水定期交替供应时,宜采用分区两管制水系统;4 全年运行过程中,供冷和供热工况频繁交替转换或需同时使用的空气调节系统,宜采用四管制水系统,水系统的电动阀关闭压力应不小于电动阀前后压差;5 系统较小或各环路负荷特性或压力损失相差不大时,宜采用一次泵系统;在经过包括设备的适应性、控制系统方案等技术论证后,在确保运行安全可靠且具有较大的节能潜力和经济性的前提下,一次泵可采用变速调节的方式;6 系统较大、阻力较高、各环路负荷特性或压力损失相差悬殊时,应采用二次泵系统;二次泵宜根据流量需求的变化采用变速变流量调节方式;,77,5.3 通风与空气调节,5.3.18 7 冷水机组的冷水供、回水设计温差应不小于5。在技术可靠、经济合理的前提下宜尽量加大冷水供、回水温差;8 空气调节水系统的定压和膨胀,宜优先采用高位膨胀水箱方式。9 采用集中冷却的水环热泵空调系统,冷却水泵宜根据流量需求的变化采用变速变流量调节方式;10 采用水/水或汽/水热交换器间接供冷供热的循环水系统,负荷侧的二次水循环泵宜根据流量需求的变化采用变速变流量调节方式;11 应通过合理划分和均匀布置环路,并进行水力平衡计算,合理选用水管管径,减少各并联环路之间压力损失的相对差额。当相对差额大于15时,应在计算的基础上,根据水力平衡要求配置必要的水力平衡装置。,78,5.3 通风与空气调节,5.3.19 选择两管制空气调节冷、热水系统的循环水泵时,冷水循环泵和热水循环泵宜分别设置。5.3.20 空气调节冷却水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具有过滤、缓蚀、阻垢、杀菌、灭藻等水处理功能;2 冷却塔应设置在空气流通条件好的场所;冷却塔与建筑物、冷却塔与冷却塔之间应有足够距离,遮挡板的设置应充分保证空气的流通,可采用板条型遮挡或下部留出足够的进风面积;3 冷却塔补水总管上设置水流量计量装置。,79,5.3 通风与空气调节,5.3.21 空气调节系统送风温差应根据焓湿图(h-d)表示的空气处理过程计算确定。空气调节系统采用上送风气流组织形式时,宜加大夏季设计送风温差。1 送风高度小于或等于5m时,送风温差不宜小于5;2 送风高度大于5m时,送风温差不宜小于10;3 采用置换通风方式时,不受上述限制。5.3.22 建筑空间高度大于或等于10m、且体积大于10000m3时,宜采用分层空气调节系统。,80,5.3 通风与空气调节,5.3.23 有条件时,空气调节送风宜采用通风效率高、空气龄短的置换通风型送风模式。5.3.24 除特殊情况外,在同一个空气处理系统中,不应同时有加热和冷却过程。5.2.25 经技术、经济比较可行的情况下,可采用温、湿独立控制(处理)的制冷空调系统。,81,5.3 通风与空气调节,5.3.26 建筑内空气调节风系统的作用半径不宜过大。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Ws)应按式()计算,并不应大于表中的数值。WsP/(3600t)()式中:Ws 单位风量的功耗W/(m3/h);P风机全压值(Pa);t包含风机、电机及传动效率在内的 总效率(%)。,82,5.3 通风与空气调节,1 空调系统的服务区域不宜过大。风机的全压取值应为空调器或风机箱体内阻力、箱体外阻力及设计余压之和。其中箱体内阻力包括空气过滤器阻力、空气换热器阻力、箱体内其它阻力;箱体外阻力包括管道阻力、风口阻力。箱体内阻力可通过计算得到或由设备厂家提供;箱体外阻力则需通过计算得到。空调器、风机机外余压指的是风机的全压扣除箱体内阻力。2 空调机房一般应靠近服务区域,以缩短风管长度。3 机外余压应根据需要计算确定,避免不负责任的估算造成余压过高和输送能耗的浪费。,83,5.3 通风与空气调节,4 空调机组表冷器的面风速不宜超过2.5m/s。5 采用高效的风机和电机。6 有条件时可采用直联驱动的风机,提高风机总效率。7 采用低阻力的空气过滤器,保证空气过滤器的过滤面积。8 在空调机组与风机的设备表上应注明风机的最大余压与风机要求的最小效率。若所需的设备余压大于480Pa,应注明所采用风机所允许的最大全压。,84,5.3 通风与空气调节,5.3.27 空气调节冷热水系统的输送能效比(ER)应按式()计 算,且不应大于0.0241。ER=0.002342 H/(T)()式中:H水泵设计扬程(m);T供回水温差();水泵在设计工作点的效率(%)。1 区域管道或最远环路总长度过长的水系统,输送能效比(ER)的限制可参照执行此条规定。2 对于多次泵系统,每增加一次泵,输送能效比(ER)可增加0.00312。3水泵设计扬程,应包括多次泵系统中的一次泵和多次泵扬程之和。当多台多次泵各自的扬程和效率不同时,多次泵的扬程和效率可按照流量的加权平均值计算。,85,4水泵在设计工作点的效率,应按实际选用水泵样本提供的设计工况的效率确定。当一次泵各自的效率不同时,一次泵的效率可按照流量的加权平均值计算。在多次泵系统中应为一次泵和多次泵效率的平均值。5 降低输送能效比(ER)通常可采取下列一些措施:(1)通过经济技术论证后,提高供回水温差;(2)采用经济比摩阻的下限值,适当放大管道管径;(3)选择工作点在高效率区域的水泵;(4)选择低阻力的制冷空调设备。6 应在设备表上注明水泵设计工作点的最小效率及制冷空调设备最大阻力损失。,5.3 通风与空气调节,86,5.3 通风与空气调节,5.3.28 空气调节冷热水管的保温层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保冷设计导则GB/T15586的经济厚度和防表面结露厚度的方法计算,建筑物内空气调节水管的保温层厚度亦可参照本规范附录C选用。5.3.29 空气调节风管保温材料的最小热阻应符合 表的规定。5.3.30 空气调节保冷管道的保温层外,应设置隔汽层和保护层。,87,88,5.3 通风与空气调节,5.3.31 当小型公共建筑采用多联机或分体式空调机时,应考虑空调机的安放位置和搁板构造,设计安放位置时应避免多台相邻室外机排风气流的相互干扰,设计搁板构造时应有利于空调机吸入和排出气流的通畅,空调室外机的进、排风口不应被遮挡,为美观而设置的遮蔽百叶应采用水平百叶,且透气率应达到90%以上。不应将空调室外机设置在闭口天井内,或宽度小于4m且进深大于6m的凹槽内。5.3.32 当室外热环境参数优于室内热环境时,小型公共建筑宜采用自然通风使室内达到热舒适及空气质量要求;当自然通风满足不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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