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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知识讲座.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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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知识讲座.ppt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知识讲座,一、投资体制和分级审批,(一)企业投资体制分类(二)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根据企业投资体制分为:审批制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 企业投资项目,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核准制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限制类项目,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备案制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其他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和项目开工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企业投资管理办法,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企业投资陕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的项目,实行核准制,其余项目实行备案制。(1)核准制: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2)备案制: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备案表等有关资料。,陕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摘录),二、能源(三)石油、天然气 1、原油: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新油田开发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他项目由具有石油开采权的企业自行决定,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备案。2、液化石油气接收、存储设施(不含油气田、炼油厂的配套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3、输油管网(不含油田集输管网):跨省(区、市)干线管网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4、输气管网(不含油气田集输管网):跨省(区、市)或年输气能力5亿立方米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分级审批权限,原则上按照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权限及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性质和程度确定。有关海洋工程和军事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分级审批,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环境保护部负责审批的项目:(一)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三)由国务院审批或核准的建设项目,由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或核准的建设项目,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的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部可以将法定由其负责审批的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委托给该项目所在地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并应当向社会公告。,环境保护部直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09年本)(摘录),环境保护部委托省级环保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09年本)(摘录),(1)有色金属冶炼及矿山开发、钢铁加工、电石、铁合金、焦炭、垃圾焚烧及发电、制浆等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审批。(2)化工、造纸、电镀、印染、酿造、味精、柠檬酸、酶制剂、酵母等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省级或地级市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审批。(3)法律和法规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除国家环保部负责审批的以外,由省级环境保护部门按下述原则提出分级审批建议,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抄报环境保护部。,除跨区域项目和军工项目外,原由省级环保主管部门审批的铁路、公路、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类、房地产开发类项目,文化、教育、体育设施等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类项目,以及不涉及核与电磁辐射的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相应的“三同时”项目验收,由设区市环保部门负责。,陕西省下放环评审批权限,赋予西安市、榆林市、杨凌示范区省级环境管理权限,支持扩权县享受市级环境监管权。由设区市负责辖区内省属企业限期治理、停产治理项目的下达和验收工作,省属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或者闲置和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等可燃气体环境管理工作,省级重点污染源及其在线监测系统的监督管理工作,以及省属企业、省管项目环境违法案件的调查和行政处罚工作。,(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2)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4 50号);(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4)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通知(环发2004164号);(5)陕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6)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指南及审批权限的通知(陕环发201037号)。,相关文件:,二、环境影响评价,(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二)评价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三)公众参与,报告书: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需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1、原料、产品或生产过程中涉及的污染物种类多、数量 大或毒性大、难以在环境中降解的建设项目;2、可能造成生态系统结构重大变化、重要生态功能改变 或生物多样性明显减少的建设项目;3、可能对脆弱生态系统产生较大影响或可能引发和加剧 自然灾害的建设项目;4、容易引起跨行政区环境影响纠纷的建设项目;5、所有流域开发、开发区建设、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区改 建等区域性开发活动或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报告表: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建设项目,需对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1、污染因素单一,而且污染物种类少、产生量 小或毒性较低的建设项目;2、对地形、地貌、水文、土壤、生物多样性等 有一定影响,但不改变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 的建设项目;3、基本不对环境敏感区造成影响的小型建设项 目。,登记表: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1、基本不产生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恶臭、噪声、震动、热污染、放射性、电磁波等不利 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2、基本不改变地形、地貌、水文、土壤、生物 多样性等,不改变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建 设项目;3、不对环境敏感区造成影响的小型建设项目。,未列入名录的建设项目,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上述原则,确定其环境保护管理类别,并报国家环境保护部备案。,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总局第26号令),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评价资质分为甲、乙两个等级:甲级评价机构:可以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评价范围之内,承担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省目前有甲级评价机构11家 乙级评价机构:可以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评价范围之内,承担省级以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省目前有乙级评价机构22家,评价单位资质管理,报告书(11个小类):轻工纺织化纤、化工石化医药、冶金机电、建材火电、采掘、农林水利、交通运输、社会区域、海洋工程、输变电及广电通讯、核工业。报告表(2个小类):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特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范围:,例如:,建设单位应按照项目分类管理、分级审批的要求选择有资质的相应级别和行业类别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承担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可以采取公开招标等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适用于:(一)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二)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三)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进行征求公众意见的活动。,公众参与,在建设项目环境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环境敏感区建设的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应当在发布信息公告、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后,采取调查公众意见、咨询专家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10日。,(1)采取问卷调查或其他书面形式;(2)召开座谈会或论证会;(3)召开听证会。,公众参与的组织形式:,(1)在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公共媒体上发布公告;(2)公开免费发放包含有关公告信息的印刷品;(3)其他便利公众知情的信息公告方式。(1)在特定场所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2)制作包含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的专题网页;(3)在公共网站或者专题网站上设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的链接;(4)其他便于公众获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的方式。,发布信息公告的方式:,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的方式:,(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总局第14号令);(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总局第26号令);,相关文件:,三、环境监理,(一)我省开展“三同时”环境监理的依据(二)监理报告的编写技术要求(三)“三同时”环境监理工作的一般程序,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中规定:已经批准的施工周期长、生态环境影响大的水利、交通、电力、化工、矿产资源开发等建设项目,在其建设过程中应当进行“三同时”环境监理。设计单位应当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文件中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设计文件中的环境保护要求,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监理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环境保护责任。,我省开展“三同时”环境监理的依据,建设单位应委托在省环境保护有关部门备案的环境监理单位,对其项目开展建设期“三同时”环境监理。省环境保护厅委托厅环保产业管理中心负责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的日常管理工作。我省现已备案的环境监理单位有11家:,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环保产业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报告编写技术要求(试行)中要求监理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总则;(2)建设项目与环境保护目标;(3)项目建设环境管理体系;(4)环境监理的实施;(5)施工期环境污染控制及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理;(6)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监理;(7)环境监测与公众参与;(8)结论与建议。,“三同时”监理报告编写技术要求,(1)建和单位与环境监理单位签订委托合同,接受监理任务;(2)查阅项目环评文件、设计文件,进行初步现场踏勘;(3)编制项目环境监理方案及实施细则,并通过省环保产业管理中心组织的技术审查;(4)监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并按照审查后的方案开展环境监理工作(工作方式包括巡视、旁站等),每月30日前向当地环保局、环评报告批复单位及省环保产业管理中心提交月度报告,每季末月30日前和年度末月30日前分别向上述单位提交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5)建设完成后(试生产前)编制环境监理报告,并通过省环保产业管理中心组织的技术审查;(6)监理人员离场。,“三同时”环境监理工作的一般程序,(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2)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程的通知(陕环发201038号);(3)陕西省环境保护局环保产业管理中心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管理工作的通知(陕环产发20083号);(4)关于在重点建设项目中开展工程环境监理试点的通知(环发2002141号)。(5)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6)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环保产业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环境监理报告编写技术要求(试行),相关文件:,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及审查,(一)技术评估(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评估工作管理流程图,技术评估管理规程,1、项目受理 建设单位向省环保厅提出规划和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申请,提交环评文件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估中心在接到省环保厅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通知单,委托单位(一般指建设单位或其法定代理单位)提交的环评文件和省环保厅对该项目评估的相应要求后正式接受委托。2、项目登记及分类 接受委托后,将评估委托函或通知单归档后对项目进行登记、分类和建档。,3、项目评估(1)评估中心原则上按业务分工确定项目主管。当确定的项目主管因故不能按规定接受任务时,评估中心另行安排。(2)项目主管根据项目的环境影响程度和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特征,确定环境评估的类型。A类项目:工艺复杂、污染物种类繁多、污染物排放量大、周围环境敏感,可能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需要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并组织专家论证。B类项目:报告书(表)编制规范,拟建地周围环境特征介绍清楚,生产工艺相对复杂,可能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评估人员进行现场考察并组织专家论证。C类项目:生产工艺及环保措施相对成熟,选址符合当地规划要求,环评文件规范,环评内容支持评价结论,可以直接出具评估报告支持项目建设;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报告书(表)存在内容不支持评价结论等问题,可以直接出具否定的评估意见。,(3)项目主管根据项目情况和相关要求安排评估。A类项目最多不超过20个工作日内安排现场考察和专家评估;B类项目10个工作日安排专家评估;C类项目不安排专家评估。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项目,按专业特长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原则上报告书评估专家不少于7人,报告表评估专家不少于3人。(4)项目主管在项目评估时应向专家、行业主管部门和环保主管部门代表发放环评持证单位日常考核表。(5)由专家组起草专家意见。内容包括项目概况、报告书(表)质量及修改意见、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等。(6)评估专家和与会代表分别在专家签到表和代表名单上签字。,4、评估报告报出 评估中心在收到环评机构修改后的报告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报告;报告需作重大修改的,评估中心在技术评审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建设单位提供书面修改意见及补充材料清单,评估中心收到报告修改稿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技术评估报告。5、评估报告上报和归档(1)加盖公章的评估报告分送省环保厅、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或委托单位)各一份,评估中心存档一份。(2)评估报告上报后,项目负责人将所有评估材料装档案盒,交档案室存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许可,1、环境影响报告书(1)申请审批的请示文件1份;(2)环境影响报告书2本、电子版光盘1份、报告书简本25 份;(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统计表1份;(4)市级(扩权县)环保局出具的初审意见、评价标准和污染 物排放总量指标;(5)评估机构的评估意见1份;(6)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现状监测资料;(7)公众参与情况及是否采纳的意见;(8)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出具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1 份;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出具项目备案文件1份;(9)涉及搬迁的项目,出具当地政府制定的搬迁安置计划1份。,环评文件报批材料,2、环境影响报告表(1)申请审批的请示文件1份;(2)环境影响报告表2本、电子版光盘1份;(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统计表1份;(4)市级(扩权县)环保局出具的初审意见、评 价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5)需要开展技术评估的,附评估机构的评估意 见1份;(6)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出具项目建议书 批复文件1份;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出 具项目备案文件1份。(7)涉及搬迁的项目,出具当地政府制定的搬迁 安置计划1份。,3、环境影响登记表(1)申请审批的请示文件1份;(2)环境影响登记表1本;(3)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出具项目建议书 批复文件1份;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 出具项目备案文件1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批复及送达,环评批复文件报厅领导审批,环评处将批复文件送达行政许可统一窗口。,行政许可窗口将批复文件送达申请人。,环评处定期在省环保厅网站公示审批项目清单。,归档,对涉及交通、水利、输变电、污染治理综合利用、高新及军工、灾后重建等项目的环评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原则上分别在30日、20日、1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审查期限:,正式受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或登记表之日起,环境影响报告书在60日内;环境影响报告表在30日内;环境影响登记表在15日内;作出审批决定。,(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登记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登记表。(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登记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登记表应当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登记表的情况:,原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登记表之日起10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逾期未通知的,视为审核同意。,(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总局第5号令);(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总局第14号令);(4)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通知(环发2004164号);(5)陕西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工作流程图;(6)陕西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许可办理指南。,相关文件:,五、试生产,(一)试生产申请(二)试生产核查(三)试生产管理,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项目环评文件的环保主管部门书面提出试生产申请,应附送以下材料:(1)书面申请;(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3)环境监理总结报告;(4)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设计文件;(5)项目环评审批承诺事项的落实报告;(6)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环境保护审批文件 或证明材料。,试生产申请,(1)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2)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措施等已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或者落实;(3)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包括:经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健全的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符合交付使用的其他要求;(4)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文件中要求建设单位采取措施削减其他设施污染物排放,或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或者有关部门采取“区域削减”措施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其相应措施得到落实;(5)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规定的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并可恢复的环境已按规定采取了恢复措施;(6)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文件中提出需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环境监理的,已按规定要求完成。,投入试生产应具备的条件:,试生产核查一般程序,(1)建设项目在试生产期间,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2)对环境保护设施或其他环境保护措施未按规定要求落实的,应当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待整改完成后,重新履行试生产核查程序;(3)试生产期满(3个月),不能按期开展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试生产期满前10日内提出试生产延期申请,申明延期(最多不超过1年)的理由;(4)严禁建设项目未经批准及擅自投入试生产和超期试生产不申请竣工验收;(5)对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据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企业试生产期间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意见的复函(环函2007112号)执行。(6)各级环保主管部门及时督促已完成建设的项目申请试生产(不需试生产的要及时申请环境保护验收)。,试生产管理,对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非核设施建设项目,由建设项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其试生产申请。省环境保护厅环评处在收到核查报告并征求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意见后,作出是否允许试生产的决定,试生产审查决定抄环境保护部及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2)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程的通知(陕环发201038号);(3)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试生产核查管理工作的通知(陕环发200984号);,相关文件:,六、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一)“三同时”监督检查(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文件为依据,主要内容包括:(1)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以及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是否发生重大变动;(2)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与主体工程设计、施工、投产使用是否同步;(3)施工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情况;(4)施工期环境监理的实施情况;(5)施工期环境监测的实施情况;(6)前次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的整改要求落实情况;(7)限期整改和行政处罚决定等落实情况。,“三同时”监督检查,(1)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中规定: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受环境保护部委托,分别负责组织开展“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向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地方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开工建设情况,并定期书面报告“三同时”执行情况。建设项目开工后,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及时制定并实施“三同时”监督检查计划;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制定日常监督管理计划,并组织市、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实施。,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前十日之内,向环境保护部报送上一季度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情况;每年一月的前二十日之内,报送上一年度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前十日之内,向环境保护部报送上一季度辖区内建设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情况;每年一月的前二十日之内,报送辖区内上一年度建设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总结。以上材料同时抄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项目建成后,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应当及时编制“三同时”监督检查报告报送环境保护部,作为该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并同时抄送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2)陕西省环境保护厅转发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中规定: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开工后,省环境监察局、陕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省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按职责分工及时制定并实施“三同时”监督检查计划;项目所在市环保局应及时制定日常监督管理计划,并组织县(区)环保局予以实施。对部、省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各市环保局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前十日之内,向省环保厅报送上一季度建设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情况;每年一月的前二十之内,报送上一年度建设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总结,各市环保局上报材料抄送省环境监察局,延安、榆林环保局上报材料同时抄送陕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辐射类项目同时抄送省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项目建成后,省环境监察局、陕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以及省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应当按职责及时编制“三同时”监督检查报告报省厅,作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重要参考。,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13号令)的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管理方式。,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其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权限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分期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1)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和监测手段,各项生态保护设施;(2)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建设项目依法进入试生产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验收监测或调查单位开展验收监测或调查工作,并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1)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主要因排放污染物对环境产生污染和危害的建设项目,如:工业类、房地产、饮食娱乐服务业等。由建设单位委托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站或环境放射性监测站编制。,(2)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主要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如:水利、水电、交通、矿山、油田及输油管线建设、农林、旅游等。由建设单位委托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承担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不得同时承担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对试生产3个月确不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试生产的3个月内,向有审批权的环境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延期验收申请,说明延期验收的理由及拟进行验收的时间。经批准后建设单位方可继续进行试生产。试生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核设施建设项目试生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1.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申请审批的请示文件1份;建设项目申请试生产批复;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验收监测报告或调查报告;要求进行施工期环境工程监理的项目,提 交“三同时”环境监理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申请资料:,2.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申请审批的请示文件1份;建设项目申请试生产批复;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验收监测表或调查表;要求进行施工期环境工程监理的项目,提 交“三同时”环境监理报告。3.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申请审批的请示文件1份;提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申请资料:,现场验收和受理,(1)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2)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措施等已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或者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经负荷试车检测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3)环境保护设施安装质量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工程验收规范、规程和检验评定标准;(4)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包括:经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健全的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原料、动力供应落实,符合交付使用的其他要求;(5)污染物排放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设计文件中提出的标准及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6)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规定的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并可恢复的环境已按规定采取了恢复措施;(7)环境监测项目、点位、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有关规定的要求;(8)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提出需对环境保护敏感点进行环境影响验证,对清洁生产进行指标考核,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三同时”环境监理的,已按规定要求完成监理报告;(9)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要求建设单位采取措施削减其他设施污染物排放,或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或者有关部门采取“区域削减”措施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其相应措施得到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审查阶段,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对拟批准的建设项目进行公示。,对公示后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进行反馈。,公示后无异议的项目,环评处起草验收批复文件,在受理验收申请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验收审批手续(不包括验收现场检查和整改时间)。,审查期限:,批复及送达,(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13号令);(3)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环发2009150号);(4)陕西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许可办理指南(5)陕西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流程图,相关文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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