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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华纳新能源有限公司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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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华纳新能源有限公司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版.docx

    WWB.:_U=_="_-山东华纳新能源有限公司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二。二三年七月济南打卬091690124209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SOi西建设网Il幺称山东华纳新能源行双公司的离了电池正极材料产城且i11Ji设题n类别36rHi电子元件及电子方用材料制造环喷影响评价文件大虫报告书一、建设单位情况电位名称(*«>山东华纳新能源7疏%,仇昵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l370100MA3RXri¼w)法定代表人««)钱便感主要负看人(签字做静椒希s',直接黄者的主管人员(签字)跑啧龄把碱二Ia情况X弥位名称(£9)麻T环境保护科竽器:设计院有PK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70000VA3CL366Q/三.M人员情况Lai制£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班号签字张立三2013035370350000003507370121BHO2025»z主要娱制人G姓名主要1寸内容信用外号IE字fm第0171WOt/06/0(Wwo9联RHoOS850会】螭嵌立三制必07/10牛HIIO20258扫描全能王创建1.建设项目的特点拟建项目建设单位为山东华纳新能源有限公司,山东华纳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4月27日,是一家专注于钠离子电池核心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科技企业,由华纳控股集团与中国科学院化学所钠离子电池核心技术团队共同成立,注册资本100o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钱郁熙,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钠离子电池的研究几乎与锂离子电池同时起步,随着锂离子电池商业化的成功,锂资源稀缺、分布不均等问题逐渐暴露,致使钠离子电池研究迎来快速发展期,国际上,各国开始重点关注对能量密度要求较低的大规模储能领域,而钠离子电池具有原材料价格低廉和储能丰富的特点,吸引了各大电池生产企业的关注,而正极材料属于钠离子电池的重要构成材料之一,其成本占比约为26%,目前,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主要有三种:层状金属氧化物、普鲁士蓝类化合物、聚阴离子化合物。拟建项目产品为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层状氧化物),具有制备方法简单、技术转化容易、能量密度高、可逆比容量高、倍率性能高和具有可逆的钠离子脱/嵌能力而成为钠离子电池首选的正极材料,目前,国内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企业产品以层状金属氧化物为主。拟建项目租赁位于济南槐荫经济开发区吴家堡街道美里东路3000号82-2号厂房,投资4000万元建设年产500吨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一条,项目劳动定员为50人,实行三班工作制,年运行300天,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2211-370104-04-01-544337),项目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5.0%。根据济南槐荫经济开发区规划(2023-2035年):济南槐荫经济开发区总规划面积9.53km2,共分三个区块。区块一四至范围:北至美里北路,西至规划齐鲁大道北延、美里东路,南至虹吸干渠-西沙王庄村界-济齐路-粟山路,东至新沙工业园五街-槐荫区区界,共计6.58km20区块二四至范围:北至规划治黄路,西至医学大道、规划治黄路,南至南太平河北侧规划城市道路,东至规划南北四号路,共计L37km20区块三四至范围:北至昆仑街,西至津浦铁路、营市西街、槐荫-市中区界,南至槐荫-市中区界,东至槐村街-营市街-南辛庄西路,共计1.58km2O规划主导产业包括半导体及其应用产业、智能制造产业、医药健康产业、商贸物流产业和数字经济产业。规划目标:建设“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核心增长极先行示范区”、济南市西部产业发展高地。2023年7月19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以鲁环审202336号印发了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济南槐荫经济开发区规划(23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拟建项目位于济南槐荫经济开发区区块一范围,属于该区块的优先准入行业。拟建项目正常生产时,废气有组织排放源主要为碳酸钠破碎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以及一次破碎分级时产生的含尘废气,废气无组织排放源主要为人工投料工序产生的投料废气。设1根出口内径为0.4m高度为30m的排气筒,碳酸钠破碎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以及一次破碎分级时产生的含尘废气经过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汇至该排气筒排放,通过计算,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中的颗粒物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的重点控制区颗粒物排放限值(Iomg/m3)的要求。投料车间无组织排放的碳酸钠颗粒、前驱体颗粒、二氧化钛颗粒的厂界浓度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要求。拟建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循环冷却排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排污水一起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光大水务(济南)有限公司水质净化二厂进行处理,处理后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同时满足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部分排污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的通知(济政办字201149号)与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济南市小清河流域执行水污染物区域排放限值的通知(济政办字(2017)30号)的要求后排入小清河。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投料站所产生的废滤芯、高温烧结工序产生的废匣钵、一次破碎分级工序产生的除尘灰、二次破碎分级工序产生的除尘灰、真空包装工序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办公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包括:筛分除磁工序产生的除磁杂质、生产车间所产生的废机油,全部得到妥善处置,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拟建项目需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拟建项目产品为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属于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化工材料),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398电子化工材料制造”,该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为此,山东华纳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委托山东东晟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开展了环境现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3年6月22日至7月7日期间在其单位网站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示,于2023年7月11日至7月24日期间在其单位网站进行了第二次信息公示,于2023年7月12日和14日分别在山东工人报进行了信息公示。我单位在收集大量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环境现状监测数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完成了山东华纳新能源有限公司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该报告书的编制过程中,得到了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槐荫区政府、生态环境分局、开发区管委等各级领导的热情指导和大力支持,也得到了建设单位以及设计单位的积极配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Q021年修订),拟建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Q021年修订)中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有关产业政策。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及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二批)(工信部2012第14号),本项目的工艺、设备均不在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目录中,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拟建项目位于济南槐荫经济开发区区块一,厂房用地为工业用地,厂房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等环境保护目标,厂址不位于济南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内,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槐荫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根据济南槐荫经济开发区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建项目行业类别为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化工材料),属于济南槐荫经济开发区区块一入区行业控制级别中的优先准入行业,因此,拟建项目符合济南槐荫经济开发区区块一行业准入要求。4 .环境影响评价关注的主要问题及环境影响关注的主要问题拟建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管理,关注拟建项目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技术措施是否能实现达标排放要求,尤其关注污染物的全过程防控与末端治理问题;关注大气环境影响、土壤、噪声、风险等环境影响的可接受性。主要环境影响环境空气根据估算模式计算结果,拟建项目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为067%,D1。%未出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拟建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U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的建设项目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地表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2.3-2018),拟建项目为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外排废水经区域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外排小清河,属于间接排放。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2.3-2018)中表5.2-2评价等级判定,拟建项目评价等级为三级BC从水量及水质分析,光大水务(济南)有限公司水质净化二厂均能接收拟建项目所排放的废水,对小清河的影响较小。地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拟建项目为IV类建设项目,IV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声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5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单位及评价标准中5.1评价等级”进行该项目声环境评价等级的确定。项目建设所处声环境功能区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较小,因此,确定该项目声环境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通过预测,各边界噪声贡献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固体废物项目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无外排。环境风险拟建项目在设计中充分考虑了各种危险因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并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因此,只要各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避免误操作,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其环境风险就可防可控。5 .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城市规划、“三线一单”及“三区三线”的要求,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能够做到达标排放,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拟建项目建设是可行的。项目组2023年7月1-11-11-101-111-121-142-12-12-12-12-32-42-52-72-72-8目录1 1.1 编制依据1.2 评价目的、指导思想及评价重点1.3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1.4 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和重点保护目标1.5 评价标准2工程分析2.1 建设单位简介2.2 拟建项目概况2.3 拟建项目工程组成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2.4 拟建项目总平面布置及合理性分析2.5 拟建项目产品方案及产品规格2.6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2.7 拟建项目主要生产设备2.8 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2.9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2.10 物料平衡分析2-162.11 污染物源强分析及拟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2-212.12 总量控制分析2-282.13 清洁生产分析2-293自*3-13.1 地理位置3-13.2 地形、地貌3-13.3 地质构造3-33.4 气候特征3-53.5 地表水系3-53.6 区域水文地质3-93.7 植被及动植物资源3-133.8 自货3-144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4-14.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4-14.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4-144.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4-274.4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4-284.5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4-34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15.1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5-15.2 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35.3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5-135.4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145.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5-245.6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5-305.7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5-325.8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5-366环境风险评价6-16.1 11616.2 环境风I分析16.3 环境风险管理6-26.4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6-365口6-7环保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7-17.1 废气治理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7-17.2 废水治理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7-47.3 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7-57.4 噪声污染治理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7-57.5 小结7-68环境经济损益分析8-18.1 经济效益分析8-18.2 环保投资与经济效益8-18.3 社会效益分析8-28.4 8-29厂址选择合理性论证及政策符合性分析9-19.1 厂址选择合理性论证9-19.2 政策符合性分析9-19.3 小结9-1710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0-110.1 环境管理10-110.2 环境监测计划10-210.3 排污口规范化管理10-410.4 排污许可证制度10-611评价结论与建议11-111.1 项目概况11-111.2 项目选址及规划符合性11-111.3 环境质量现状11-211.4 环境影响分析11-311.5 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11-511.6 公众参与11-611.7 评价总体结论11-611811-6附件:1、委托书(附件1);2、备案证明(附件2);3、山东华纳新能源有限公司营业执照(附件3);4、标准化厂房租赁合同(附件4);5、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济南槐荫经济开发区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附件5)。1总则1.1 编制依据1.1.1 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急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 地下水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8号);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1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5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版)(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6号);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23号);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24号);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原环保部令第31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原环保部令第34号);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改委、原环保部令第38号);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原环保部公告201743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18.6.16);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11.2);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13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154号); 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厅字20203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 国务院安委会、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217号); 关于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环发200913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控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关于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大气污染物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发2013103号);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 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环发2015178号);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 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 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号); 关于推荐先进大气污染防治、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113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固体(2022)17号); 关于特征污染物监测、监管通知(环办监测函20161686号); 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 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的通知(环水体2016179号); 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土壤201925号); 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管理的通知(环办土壤202023号); 关于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19719号); 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环固体201992号);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 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16190号);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环环评201811号); 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环环评2021108号); 自然资源部关于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有关事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72号);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 关于“十四五”推进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入园及严控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21635号)。1.1.2山东省及济南市有关法规及政策依据 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 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0号); 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7号); 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9号); 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27号);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鲁发200724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0666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133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531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37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鲁政发20215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2112号); 关于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政字2019212号); 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鲁政字2020269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50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83号); 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攻坚战作战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30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沿黄25县(市、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140号);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安发20231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13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鲁环发2016141号);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贯彻落实排污许可证全面支撑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鲁环发20185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鲁环发2019112号); 关于严格执行山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鲁环发2019126号);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核算及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环发2019132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鲁环发2019143号);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清洁生产加强污染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鲁环发2019147号);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环发20206号);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鲁环发20208号);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鲁环发202029号);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的通知(鲁环发202030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三线一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环发202116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修订版)的通知(鲁环发202315号);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转发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鲁环函2012509号);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实行对大气质量反弹区域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的通知(鲁环函201466号); 山东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严把环评关口严控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通知(鲁环函2017561号);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污染源自动监控安装联网工作的通知(鲁环函2018481号);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全省环境风险源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鲁环函2019101号);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函202014号);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山东省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工作要点的通知(鲁环字202345号);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的通知(鲁环字202355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鲁环办201523号); 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联网工作的通知(鲁环办函2016174号);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和项目环境监管的通知(鲁环便函20231015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鲁环委办202130号); 沿黄重点地区工业园区梳理规范工作方案(鲁发改工业(2021)889号); 关于公布沿黄重点地区扩区调区后合规工业园区名单(第一批)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3311号); 关于持续推进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入园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3)389号); 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7年); 济南市水土保持条例(2017年); 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19年1月);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发(2016)17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济政发(2017)15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高排放禁用区和低排放控制区的通告(济政发(2019)17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济政字(2021)45号); 济南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各区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2021年12月15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部分排污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的通知(济政办字(2011)49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济南市小清河流域执行水污染物区域排放限值的通知(济政办字(2017)30号); 济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南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安发202314号); 关于划定我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的通知(济环字(2016)211号); 济南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南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济环委(2022)1号);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槐荫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济槐政发2021l号)。1.1.3 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 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山东省“十四五”制造强省建设规划; 山东省水环境功能区划; 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 济南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 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济南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济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济南市水环境功能区划; 济南市声环境功能区划; 济南市空气环境功能区划; 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济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草案); 济南市槐荫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 济南槐荫经济开发区规划(2023-2035年)。1.1.4 技术规范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环境(HJI9-2022);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发布稿)(HJ819-2017);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电子工业(HJl253-2022);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电子工业(HJlO31-2019);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HJ884-20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21);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预案编制导则(安监管危化学200443号);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2019); 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I209-2021)。1.1.5有关本项目的文件 委托书(附件1); 备案证明(附件2); 山东华纳新能源有限公司营业执照(附件3); 标准化厂房租赁合同(附件4);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济南槐荫经济开发区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附件5)。1.2评价目的、指导思想及评价重点1.2.1 评价目的1 .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监测的基础上,结合区域污染源调查,弄清评价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及污染来源。2 .运用适当的模式和规范的评价方法,采用预测评价手段,论证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3 .结合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环保要求,论证其建成投产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达标情况;通过环境经济损益分析,论证项目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方面的统一性。4 .结合实际评价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论证项目的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可行性,为环境管理部门决策及项目在设计与建设中执行“三同时”提供科学依据。1.2.2 指导思想以建设项目工程特征和所在地环境特征为基础,以现行环保法规为依据,以有关方针、政策为指导,以实现发展经济同时保护环境为宗旨。评价中力求突出项目特点,抓住主要环境问题,自始至终贯彻“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达标排放”、“总量控制”、“节能减排”等原则,对项目的建设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评价方法力求科学严谨,实事求是;分析论证力求客观公正;确定的环保措施力求技术可靠、经济合理。针对本项目主要污染物特点以及项目所处的地理特征,本评价的总体原则是:对各个污染环节进行全面分析,对本项目的主要问题和特征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评价,从源头及末端治理入手保证所排放的污染物得到有效地控制,确保达标排放。1.2.3 评价重点根据拟建项目的特点,结合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本次评价重点为:(D项目建设和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2)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1.4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1.4.1 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识别施工期间对环境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工程特点、施工方式以及工程所处的地形、地貌等环境因素,本项目为租用已建设完成的标准化厂房,本项目的施工期主要为厂房内设备的安装,对厂房周边的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很小。1.4.2 运营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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