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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传染病疫情管理规章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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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传染病疫情管理规章制度汇编.docx

    XXXX医院传染病疫情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目录一、中医院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4二、传染病领导小组职责4三、传染病首诊医师负责制5四、公共卫生科工作规范5五、重点传染病防治专家小组职责6六、重点传染病防治专家小组工作制度7七、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8八、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9九、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10十、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制度12H一、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员工作职责13十二、传染病疫情自查制度15十三、传染病漏报检查制度16十四、传染病报告卡使用管理制度16十五、传染病登记薄使用制度17十六、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制度17十七、感染性疾病科主任职责19十八、感染性疾病科医师工作职责19十九、感染性疾病科护士工作职责20二十、感染性疾病科卫生员工作职责20二十一、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追究制度21二十二、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22二十三、传染病法规知识培训制度23二十四、医院门诊日志登记规范制度24二十五、门诊医生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24二十六、住院病人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25二十七、传染病病例登记和转诊制度26二十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26二十九、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28三十、肠道门诊工作制度29三十一、消毒隔离工作制度30三十二、发热门诊工作制度31三十三、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制度32三十四、传染病密切接触者和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管理制度33三十五、性病门诊工作制度34三十六、性病门诊消毒制度34三十七、性病资料保密制度35三十八、性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36三十九、梅毒病人消毒隔离制度39四十、肺结核病管理制度40四H一、结核病归口管理制度41四十二、结核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42四十三、霍乱防治工作制度43一、中医院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二、传染病领导小组职责1、实行领导负责制,根据本单位疫情报告工作基础,制定法定传染病报告工作目标和计划,对本单位疫情报告工作经常进行自查,对公共卫生科工作进行考评、指导和督促,确保疫情报告质量;2、教育和培训:对各级各类医务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如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所规定的的责任、医务等进行教育与培训。让每一个医务人员熟悉各类传染病病种,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诊断标准、报告方法和报告时限,了解医院有关疫情报告的各项制度,掌握各种卡、表的填报规定;3、加强制度管理: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并将疫情报告工作纳入医院管理工作的内容;4、督查与指导:坚持经常性的检查、督促与管理,随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纠正行为偏差,确保依法办事;5、对本单位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6、执行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中心对本院提出的改进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的意见;7、定期向疾控中心汇报工作情况,遇到紧急情况及时报告。三、传染病首诊医师负责制1、医院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首诊医师为第一责任人,要按照传染病相关要求负责病例的诊断,上报、转诊、隔离治疗、医疗废物处理等相关业务;2、传染病病例要按照进行登记、上报、治疗、防止漏报、错报、瞒报、迟报,防止院内交叉感染;3、首诊医师应急负责填定传染病报告卡和转诊工作,并对每天门诊日志与传染病报告卡核查,发现漏报应及时补报;4、各科室有传染病报告登记本,及时发送传染病报告卡至公共卫生科,预防公共卫生科负责各病区所有传染病报告卡的签收,分类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四、公共卫生科工作规范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法规,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制定的有关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要求和规定。2、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条例,建立和健全医院疫情管理和报告制度,组织制定各项疾病预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做好医院传染病疫情管理和报告工作,负责全院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查重)工作,定期检查、指导和督促各科室做好医院疫情管理和报告以及死亡病例报告工作。4、每天分早上和下午两次到科室进行签收传染病疫报卡,并在签收的同时审核填报内容,保证内容完整;对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以及某些特殊病例可及时对病人进行调查,在不能排除的情况下,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本院领导报告疫情;对于结核病、乙肝等容易多次入院就诊的病人,经过调查,排除一年内重复上报的可能,及时上报。5、每月末,查阅全院本月的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出院病历、放射科检查结果及检验科检验结果,发现漏报及时补报。6、每月在全院通报上月疫情报告情况(包括疫情动态,迟报、漏报的检查结果,并做出惩罚通告)。7、做好全院疫情报告和死亡病例报告工作,接到疫情报告卡和死亡病例报告后按规定时限通过国家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8、每月与医务科核定死亡病例登记,发现漏报及时补报。9、认真做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的疫情管理和报告的检查工作,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搞好疫情调查工作。五、重点传染病防治专家小组职责1、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学习,明确自己在传染病防治活动中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2、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知识,积极参与、指导各种传染病医疗救治工作。3、积极参加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业务学习和演练救治工作,在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挥作用。4、严格遵守首诊医师负责制,对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立即按照有关规定上报预防保健科。对发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立即上报院应急办。六、重点传染病防治专家小组工作制度1、在医院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院内和院外的传染病防治和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救援活动。2、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对重点传染病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减少传播,并认真登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3、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知识,积极参与、指导各种传染病医疗救治工作。4、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知识,积极参与、指导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业务学习和演练救治工作,在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挥作用。七、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1、疫情管理人员定时收集传染病卡片并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卡片或填写不规范的卡片要及时向填写人员查询、核对,准确无误后及时将疫情信息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登记。2、对已报告的传染病卡片当诊断变更、死亡或误报时要及时做出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3、定期对已上报的传染病卡片进行查重,对重卡进行剔除。4、发现本年度内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5、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的疾病暴发、少见传染病和本地已消除的传染病的报告信息,立即上报院领导和当地疾病控制机构,经疾病控制机构确认后,按照法定时限通过网络报告信息。6、疫情分析资料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使主管领导及时掌握动态。7、传染病报告记录资料要保存3年,网络直报的疫情信息和相关资料定期导出,制成电子文档双重备份。8、传染病疫情管理相关资料分类归档保存。9、疫情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账号和密码,密码要一个月更换一次。10、对疫情信息资料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密。八、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1、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传染病疑似和确诊病例时,要在门诊日志上认真登记,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详细,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上报疫情管理人员,同时在门诊日志相应位置加标记。2、疫情管理人员负责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3、报告病种。(1)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2)乙类传染病(27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新冠病毒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3)丙类传染病(11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4)卫计委及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列入或按照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和重点监测传染病。4、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医疗机构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于2小时内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送出传染病报告卡。5、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钢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6、对已报告的传染病卡片当诊断变更、死亡或误报时要及时做出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九、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1、门诊部、住院部、检验科、放射科等有关科室接诊传染病患者时,首先进行登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然后做好处置工作。2、疫情管理员每日两次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并对卡片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指正。3、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立即电话通知网络直报员,网络直报员接到报告后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当专家组确诊后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上报。4、发现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时,于24个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5、发现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时,应当在24个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6、进行网络直报时,经查错、查重、订正后上报。同时登记在疫情直报登记本上备查。7、传染病报告卡网络直报后,整理、装订、存档,保留三年。8、每月将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情况汇总,报业务院长。9、遇到特殊情况时,报告业务院长协调解决。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图(1)管理人员每天到相关科室收集传染病卡片(2)审核卡片的完整性、准确性(3)登记传染病卡片(4)录入卡片,进行网络直报(5)定期查重卡片及时订正卡片(6)制作卡片电子文档保存疫情资料十、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制度1、我院为法定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单位,我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为责任报告人。2、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首诊医生负责制。3、责任报告人在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例后,根据诊断结果,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报告。发现漏报的应及时补报。4、疫情管理人员应及时审核传染病报告卡,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如发现上述问题,立即向报告人进行核实、补充或订正,将审核后的传染病报告卡及时录入网络直报系统。5、网络直报人员收集到传染病报告卡片后,应该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通过网络直报系统进行实时报告,以便上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对信息进行审核、监测、统计分析和预测、预警。6、已报告病例如果诊断发生变更、死亡时,责任报告人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7、疫情管理人员应每月对上月报告的传染病疫情进行监测、分析,并上报预防保健科和主管院长。8、责任报告人和疫情管理人员应严格保护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9、传染病报告卡应按编号装订,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应按有关规定保存,保存期限三年。10、传染病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员、网络直报员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及其主管领导行政处分,并给予相当经济处罚。11、网络直报人员应保障网络直保系统有关设备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计算机功能正常发挥。经常检查直报系统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2、网络直报人员应对网络直报系统的帐户、密码等资料妥善保管,密码每月至少更改一次,一般应在8位以上,应有数字与英文字母组合,并严格保密。十一、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员工作职责1、传染病网络直报人员应具备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且熟习传染病疫情管理和网络直报业务,具备指导和培训医务人员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工作能力。2、网络直报人员在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应及时审核传染病报告卡信息并录入直报系统;每月应对本单位传染病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呈报本单位主管领导并向有关科室通报。3、网络直报人员在网络直报之前,需先对本单位填报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审核。发现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情况时,及时通知报告人核对;对重复报告的卡片进行标注,不再进行网络直报。发现以下情况时,建议立即对报告信息进一步核实:I发现甲类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II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不明原因死亡病例。11I发现同一种急性传染病在同一自然村、街道、集体单位(场所)一日内出现3例及以上,或一周内出现5例及以上。如以上任何一种情况属实,应立即电话报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按规定进行网络直报。4、网络直报用户帐号的正式使用密码,一般应在8位以上,并有数字与英文字母组合,每月至少更改一次。网络直报人员未经上级系统管理员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网络直报系统操作帐号和密码,并避免在公共场所公开使用网络直报系统。5、传染病报告卡应按编号装订,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应按有关规定保存,保存期限三年。6、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学习传染病有关法规信息和知识。7、按时参加疾控中心召开的疫情例会制度。8、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责任,由于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影响,按有关法规追究责任。十二、传染病疫情自查制度1、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的督查由“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2、责任报告人发现传染病时,应及时、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3、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时,要立即电话报告预防保健科。4、预防保健科疫情管理人员每日2次到门诊部及住院部等科室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并在登记本上签字。5、疫情管理人员须将传染病报告卡和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登记,汇总定期报院领导小组。6、院领导小组组织院内自查传染病漏报外,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漏报抽查。并将检查结果报主管院长,必要时通报全院。7、疫情管理人员应每月、季、年定期开展传染病漏报、迟报检查。8、院领导小组根据各科的漏报和传染病报告卡,以及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按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置。十三、传染病漏报检查制度1、门诊医生要认真填写门诊日志,住院部各科室要认真填写病人出入院登记。2、各科室必须建立传染病报告登记本,根据疫情报告时限及时填卡上报,各科室主任负责本科室的自查管理工作。3、预防保健科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督导检查工作。4、预防保健科必须根据规范要求每日及时收集传染病报告卡,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并负责检查传染病报告,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责令改正。5、预防保健科必须对检查情况进行每月一次小结,每季度一次总结,年终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漏报者必须上报院部,根据规定给予处罚。6、预防保健科负责检查各临床科室的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预防保健科要深入各科室开展督导工作,要求检查和督导有记录、有结果、有汇报。检查和督导每月一次。十四、传染病报告卡使用管理制度1、医院、科室建立传染病报告卡领发,使用、消耗登记薄、杜绝浪费;2、首诊医师接诊甲、乙类传染病时要即刻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报告给网络直报员,以便同时做好传染病登记,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公共卫生科;3、认真阅读填卡说明,按其中规定要求填写;4、公共卫生科收到卡后要认真审查填写情况,以便及时纠错,同时做好登记。十五、传染病登记薄使用制度传染病登记是国家对传染病疫情管理统计的重要资料,要认真登记管理1、要按时领传染病登记薄,做到按年、月、日时间顺序填写,上下相衔接;2、要严格按照表中项目逐项认真填写,不准撕页、涂改;3、疫情报告员负责收集科室首诊医生填报的传染病报告卡,按规定要求填写传染病登记簿,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告卡报至公共卫生科,公共卫生科将报告卡内容填写传染病登记薄;4、填写传染病登记薄前,要认真阅读填报须知,按其说明填写;5、公共卫生科对有关科室疫情报告每月核对一次,做到两者相符;6、妥善保存,以备查考。十六、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制度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确保其真正得以落实。2、定期对科室工作人员进行有关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如流行动态,诊断,治疗,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3、对科室工作人员定期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4、对病人进行传染鉴别,并采取及时,正确的救治措施。5、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科室布局,分区合理,人流,物流合理,所有物品区域的标识与标志明确,清楚,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洁,污物品分开放置。6、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技术规范对感染性疾病科的设施设备,医用物品等进行消毒,工作人员在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区采取标准预防措施,医务人员每诊疗,护理一个病人和接触污染物品后,应严格按照手卫生规范及时进行手清洗和消毒,必要时戴口罩,感染性疾病科工作人员应为就诊的呼吸道发热病人提供口罩。7、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认真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登记,转运,处理等工作。8、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报告工作,感染性疾病科医务人员必须了解,掌握传染病病种及分类,不同传染病的报告时限和内容要求,及时,准确报告传染病,要及时将传染病报告卡和传染病信息报预防保健科或医院总值班室,并于医院感染管理科沟通,必要时,可直接向所在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对排除传染病的,要及时修正报告。9、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密切配合,开展有关传染病的宣传教育工作。10、医院要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必要的防护物品,尽量防止和避免职业暴露,一旦发生职业暴露,能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十七、感染性疾病科主任职责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感染性疾病疾病科的业务及行政领导工作。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感染性疾病科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3、负责科室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科室各级人员的业务水平。4、负责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发现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及时报医院感染管理科,并协助调查,感染性疾病科医师职责。十八、感染性疾病科医师工作职责1、认真履行医师的义务,在诊疗工作中规范执业。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注意保护患者隐私。2、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并能熟练掌握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3、及时筛查传染病病人,正确诊疗和转诊传染病病人。4、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按规定的时限和内容及时、准确报告传染病。5、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在做好自身防护工作的同时,配合护士做好消毒隔离工作。6、对就诊患者进行感染性疾病的健康教育。十九、感染性疾病科护士工作职责1、认真履行护士的义务,在护理工作中规范执业。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注意保护患者隐私。2、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熟练掌握感染性疾病护理知识、技能和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3、负责感染疾病患者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4、帮助、指导呼吸道发热患者戴口罩,并引导患者到指定地点候诊。5、认真做好消毒隔离工作,熟练掌握常用消毒液的配制、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监督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到位。6、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7、对就诊患者进行感染性疾病的卫生宣传教育。二十、感染性疾病科卫生员工作职责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2、在护士的指导下,进行清洁、消毒工作,所用器械、工具分区使用。3、严格遵守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及时按分类清运各种医疗废物。4、做好有关清洁、消毒工作的记录。二十一、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追究制度1、我院传染病防治管理实施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院部有一名主管院长负责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2、根据传染病报告程序落实疫情报告责任,各科室必须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根据规定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不得漏报、迟报、谎报、瞒报。3、预防保健科负责监督检查传染病疫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责令及时更正并根据情况实施处罚。4、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给予5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5、对工作督导不力,检查不及时造成漏报不能及时发现者,对责任科室(医务科、感染性疾病科)及责任人给予Ioo元罚款处理。6、对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扣除责任人当月工资、奖金,并通报全院,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7、全年发现传染病漏报超过5例者,扣除主管院长及医务科责任人年终资金,并给予警告处分。8、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员、网络直报人员由于工作不负责任,出现重大传染病误报事故,扣除3个月工资、全年奖金,全院通报批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者,按下岗处理,违反法规者依法处理。二十二、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1、按照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2、全年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先进科室给予400元年终奖励,科主任200元奖励。3、根据传染病检查上报情况对工作突出的先进个人给予年终200元奖励。4、对在疫情监测、报告、处置工作中非正常工作时间内加班、值班者给予适当补助和补休,加班一次按30元补助,按实际加班天数给与补休。补休期间享受工资绩效奖金。5、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根据情节,依据院部指定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1)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爆发、流行者给予1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2)对工作督导不力,检查不及时造成漏报不能及时发现者,对责任科室(传染病管理科)及责任人给予200元罚款处理。(3)对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扣除责任人当月奖金,并进行全院通报,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扣科主任当月奖金500yGo(4)全年发现传染病漏报超过5例者,扣除分管院长及公共卫生科责任人年终奖金,并给予警告处分。6、凡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爆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二十三、传染病法规知识培训制度1、疫情管理人员、网络直报人员和有关院科领导要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传染病知识培训,全面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2、对全院医务人员每年进行两次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3、新入院的医生和实习生必须进行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4、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卫生部37号令、传染病监测信息工作指南、传染病诊断标准等。5、疫情管理人员和网络直报人员必须接受上级疾控部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6、拒绝参加培训者按有关制度处置。二十四、医院门诊日志登记规范制度1、门诊部各科室要建立门诊日志,详细登记接诊病人。2、门诊日志要按照日志规定的项目填写详细、齐全,内容要保证真实可靠。3、对门诊日志上登记需上报的传染病要做出明显标志,疫情上报后,医院疫情管理人员要标记。4、对疑似传染病和确诊的传染病病例,要登记其具体内容(如: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诊断日期、家庭详细住址、诊断、初/复诊等),14岁以下儿童要登记家长姓名及病人其所在学校、班级等内容。5、要经常核查所登记的门诊日志,发现问题及时补充、改正。6、年度结束后,对全年的门诊日志核查无误后,按规定要求存入资料室,以备后查,在贮存过程中要做好防水、防火、防盗等措施,以保证门诊日志的妥善保管。二十五、门诊医生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1、门诊医生发现传染病疑似和确诊病例时,要在门诊日志上认真登记,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详细,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上报预防保健科。疫情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卡后,要在门诊日志相应位置加标记。2、门诊部各科室负责人要每周核查门诊日志,对漏报和误报的传染病要及时补报和订正传染病报告卡。防保科疫情管理人员每月要认真检查一次门诊日志,避免漏报和错报现象的发生。3、对传染病疑似或确诊病人,门诊医生要询问病人流行病学史,疑似病人确诊后,要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订正卡上报防保科。4、要做好门诊日志的收集和保管工作,以备后查。5、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如果漏报1例传染病,处罚当班医生人民币50元,造成重大影响按有关法规依法处理。二十六、住院病人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1、住院部医生对入院病例应认真填写出入院登记且各项内容填写完整。需报告的传染病要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内容要真实、详细,同时将填写好的传染病报告卡上报防保科,疫情管理人员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要在出入院登记本的相应位置加标记。2、定期核查出入院登记本,对漏报和误报的传染病要及时给予补报和订正,订正后的传染病报告卡要及时上报防保科。防保科疫情管理人员每月要认真检查一次出入院登记本,避免漏报和错报现象发生。3、疑似病人确诊后要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报防保科。4、病人出院时,如果与入院诊断病名不符,需订正的传染病要及时填写订正传染病报告卡,并上报防保科。5、要保管好出入院登记本,以备后查。6、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如果漏报1例传染病,处罚当班医生人民币50元,造成重大影响按有关法规依法处理。二十七、传染病病例登记和转诊制度1、门诊日志和登记本,包括门(急)诊、检验科、放射科等,对传染病病例,要详细记录就诊病人的基本情况,项目齐全,书写规范,14岁以下儿童必须注明家长姓名。初诊病人,注明“传染病卡已报”,复诊病人注明“复诊”字样,首诊发现传染病人立即转传染科门诊或当地传染病医院。2、临床科室、检验科、放射科等必须建立传染病登记本,记录项目和内容与门诊日志及出入院登记本相一致,且在一定时间段内,二者人数相符合。3、预防保健科应建立全院传染病登记本,对各科室报告的传染病病例信息,详细登记,并定期进行汇总分析。4、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将病例转到本院的传染病科。二十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部门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各级有关科室和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一旦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系统。2、各有关部门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从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3、预防保健科在院长的领导下要组织相关科室,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搜索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4、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应立即用电话通知疫情管理人员,疫情管理人员要立即报告院长,同时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5、医院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有权要求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采取医学措施时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并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6、对传染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的法律法律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7、医院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并定期对医生和实习生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8、发现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不报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对其主要领导、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疫情播散或事态恶化等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二十九、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1、医院设立传染病分诊点,配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2、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3、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4、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5、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6、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三十、肠道门诊工作制度1、每年5月至10月开设腹泻病门诊,要求专人、专室/专桌、专设备,24小时值班。2、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和消毒隔离制度。3、腹泻病门诊/专桌只准接诊腹泻病人,不得接诊其他病人。4、做好腹泻病人的就诊专册登记,需抢救治疗及留床观察病人另做详细病历记录。5、做好腹泻病人监测与统计工作,做到“逢泻泄必登、逢疑必捡”。6、对中、重型腹泻病人应在门诊积极抢救治疗或留床观察。7、对漏报、瞒报、缓报疫情的,依法追究个人责任。三十一、消毒隔离工作制度1、医务人员工作时间应衣帽整洁。操作时必须戴工作帽和口罩,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2、使用合格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3、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4、无菌器械容器、敷料缸、持物钳等,要定期消毒、灭菌,消毒液定期更换。用过的物品与未用过的物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志。5、传染病人应进行预检分诊,按常规隔离。疑似传染病人应在观察室隔离,病人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6、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每日空气消毒,物品定期消毒。传染病人出院、转院、转科、死亡后应对病人的单元进行终末消毒。7、传染病人要按病种分区隔离,工作人员进入污染区要穿隔离衣,接触不同病种时应更换隔离衣、洗手,离开污染区时脱去隔离衣。8、供应室必须将无菌与清洁、污染物品分开存放。严格按照消毒方法进行消毒,并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三十二、发热门诊工作制度1、医院建立相对独立的“发热门诊”,配有专用留观室,配备合格的专业医生和护士。2、坚持门诊首诊负责制,对禽流感、不明原因肺炎等传染病一旦确诊,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立即转诊或就地进行隔离治疗。在转诊过程中严格执行防护措施。对病人有可能污染的物品,按要求进行消毒处理。3、对每个发热病人必须首先进行详细的流行病学资料收集及认真检查,根据流行病学资料、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和肺部影像学检查综合判断进行临床诊断,作出初步诊断,并认真等登记。4、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出现可疑病人,在第一时间内进行隔离观察、治疗,并立即向疾控中心报告。在该诊室工作得医务人员,严格做到“不漏报一个病人,不错报一个病人,不感染一个医务人员”。凡发热病人(体温38以上者)注意留观。5、遇有疑难病症,及时会诊,以免延误病情。6、值班医生要认真做好门诊工作日志、传染病登记本的登记工作,并每日对诊室进行两次紫外线消毒、两次过氧乙酸消毒地面、物品表面。保持发热门诊室内清洁整齐。7、医护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标准预防制度,按防护要求着装,在发热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应按要求穿戴隔离服、工作帽、12层口罩、防护眼镜、鞋套。离开发热门诊时应按相关隔离要求办理。避免感染。认真执行手卫生规范,下班时,用“84”消毒液浸泡双手,认真清洗。三十三、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制度1、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工作。2、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其他专业机构指导下,协助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3、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其他专业机构指导下,参与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制(修)订。4、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病人及疑似病人后,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如发现或怀疑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并按法定程序、时限、方式进行上报。5、针对不同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按照有关规范和要求,完成病人医疗救治和管理,传染病密切接触者和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管理,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宣传教育干预等工作。三十四、传染病密切接触者和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管理制度1、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协助开展传染病密切接触者或其他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追踪、查找和医学观察;2、对传染病密切接触者,根据有关规定,在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3、对隔离观察人员要进行定期访视,管理,每日信息收集和报告;4、对集中医学观察者提供必要的基本医疗和预防服务;5、对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密切接触者隔离过程中要防止交叉感染;6、对密切接触者做好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对周围人员进行防护知识指导,对居家消毒措施进行督导和指导;7、可根据具体条件和情形,采用上门指导、电话督导、网络视频指导等方式开展;8、解除医学观察要有可靠证据,凭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或征得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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