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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企业纳税应对策略.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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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企业纳税应对策略.ppt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企业纳税应对策略,第一章 概述 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政策背景(一)背景,2011年2月,上海市政府正式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了在上海市部分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率先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的申请。,2011年10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2012年7月25日,国务院第212次常务会议决定,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等8个省(直辖市)。,(二)评价 三个关键词 1.试点 2.改征 3.结构性减税,非试点地区,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试点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地区,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二、上海地区及其他试点地区运行情况概述 1.上海 今年以来,参与试点的小规模纳税人全部实现了减负,减税幅度平均达到40%。率先试点的上海市共减轻试点企业和下游企业税负170多亿元,服务业实现了10%以上的快速增长,服务业利用外资增长20%以上,一批工业企业实现主辅分离,提升了竞争力。(2012.10.22新华社),2.新增试点地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昨日在江苏南京召开了扩大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座谈会。会议透露,截至目前,全国已纳入营改增试点的企业户数约71万户,即将纳入试点的户数约20万户。营改增减负效果明显,其中,上海市1-10月减收225亿元,北京市两个月减收25亿元。2012.11.26.新京报,三、营改增进一步推进分析 1.财税【2011】110号试点方案 2.2012.10.18日营改增试点工作会议(建筑业、邮政通讯业、铁路运输有望进入试点范围),李克强指出,要抓紧制定扩大改革试点的具体方案,有序扩大试点范围,适时将邮电通信、铁路运输、建筑安装等行业纳入改革试点。根据国家和地方财力可能,逐步将营改增扩大到全国。研究理顺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确保企业受惠、地方得益、国家税制得到完善,形成多方共赢的局面。,企业,您准备好了吗?1.自身经营范围的评估;2.营改增后的税负变化;3.财务核算方式的改变;4.发票的领购、开具、纳税申报的改变;5.上下游供应链的影响;6.可能带来的潜在的发展机遇等。,沪营改增试点减收225亿 上海商报 2012.11.27 以上海机场(600009)为例,该公司在三季度中披露,今年前9个月,该公司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减少5541万元,降幅为41.82%,主要是由于该公司作为营改增试点单位,营业税转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大幅减少所致。而上海机场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1354万元,增幅达4300.16%,主要因为确认了今年前9个月营改增试点企业财政扶持资金所致。,第二章“营改增”主要政策分析,相关法规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31号)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东方航空公司执行总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11】132号),5.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33号)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管理办法(暂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13号公告)7.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2】53号)8.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9.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应税服务范围等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2】86号)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北京东方信捷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纳入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范围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8号),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信息登记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50号)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51号公告),13.关于上海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65号公告)1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66号公告)1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74号公告)1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77号公告)1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增值税计算缴纳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32号公告),18.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8号)1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2号)2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3号),地方规范性文件1.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2012】6号)2.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征收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公告【2012】7号)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问题的公告(公告【2012】8号),1.天津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12年5号公告)2.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应税服务增值税起征点的公告(2012年6号公告),3.天津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差额征收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2年8号)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营改增纳税人尽快办理信息核对手续的公告,1.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税收征管衔接有关事项的公告(2012年8号)2.关于江苏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12年6号),1.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普通发票管理事项的公告(2012年5号)2012.8.20 2.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有关事项的公告(2012年4号)2012.8.9,1.关于广东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7号)2.关于广东省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6号),1.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圳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办理税收业务的通告(深国税告201211号)2.关于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及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国税函2012227号)3.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国税函【2012】288号)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12年11号公告),1.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若干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闽国税公告20123号)2.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闽国税公告20124号),1.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公告2.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国税函【2012】126号),1.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涉税事项的公告(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15号)2.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12号)3.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11号),1.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资格认定及相关管理事项的公告(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2.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具体操作事项的公告(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3.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事项的公告(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4.关于规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发票管理相关事项的公告(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2号),(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二)应税服务(三)税率和征收率(四)应纳税额的计算(五)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六)税收减免,(一)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1.纳税人 财税【2011】111号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提示:纳税人身份转变,对从事现代服务业等相关行业的企业,您需要审核自身的经营业务是否属于试点应税服务的范围,进而进一步判断此次改革对您可能造成的影响。,2.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分水岭:年应税销售额500万(财税【2011】111号附件二第一条第五款)分析: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税负降低;但是,小规模纳税人不允许自行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对方索取,需至税务机关代开专票。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高于营业税税率,企业税负是否增加具有不确定性,但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受到原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广泛欢迎。,(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11年65号公告)(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12年38号公告),财税【2011】111号附件二第一条第五项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和计税方法。1.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含本数,下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可以根据试点情况对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进行调整。,例2-1 一家规模不大的汽车租赁公司(注册地:北京)主要客户为短期租用车辆的个人,截止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连续12个月的营业额505万元。公司是否必须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第22号令,公告【2012】6号(北京)根据公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我市确定的计算应税服务营业额起、止时间为:(一)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二)2012年1月至2012年8月。,2012年38号公告试点纳税人试点实施前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以下公式换算: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1+3)。承上例 不含税销售额=505/(1+3%)=490.29500万,(一)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3.扣缴义务人 分析:主要涉及现有的售付汇出证业务的部分劳务。4.合并纳税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纳税人,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财税【2011】132号 2012年32号公告 目前仅东航一家。提示:对于同时在试点地区 以内及试点地区以外的公司来说,建议尽可能将固定资产、存货、劳务采购等可能获得进项发票的业务纳入试点地区,以增加可抵扣的进项。,境内公司,境外公司,境内,境外,提供试点应税服务,支付款项,(二)应税服务1.概念 财税【2011】111号 第八条 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应税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执行。,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制造、销售等),金融、电信业、建筑业等,生产性服务业,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从传统的大服务业中剥离,融入增值税中,对税务机关、企业提出新的课题。,(二)应税服务 2.非营业活动 是指:(1)非企业性单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履行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活动。(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员工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如:现代服务业鉴证咨询认证 上海市技术质量认证中心收取的认证费用。,(二)应税服务 3.在境内 财税【2011】111号 第十条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例2-2 松田(东京)株式会社2012年2月为松田(上海)销售有限公司提供咨询服务,松田上海公司向日本支付咨询费折合人民币50万元。上海公司提供合同及其他相关资料,咨询业务属于集团公司运作服务,松田(东京)株式会社提供的服务活动完全发生在中国境外。问题:是否属于境内应税服务?,境内公司,境外公司,境内,境外,提供试点应税服务,支付款项,分析:服务贸易售付汇出证业务关于劳务与特许权使用费的货物劳务税部分营改增之前均征收营业税,之后诸如信息系统服务、商标费支付等将改为征收增值税,且允许由境内负有扣缴义务的居民企业抵扣进项税额,较过去缴纳营业税的做法税负降低。提示:财税【2011】111号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纳税人凭通用缴款书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全国)税款所属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纳税人名称 金额 元至角分,4.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第十一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下列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1)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2)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如:试点地区X物流公司2012年3月为Y公司提供免费仓储服务。分析:如纳入试点应税服务,原有的无偿提供劳务在营改增后需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5.判定中的疑难问题,试点应税服务,财税【2012】86号 出租车公司向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出租车属于出租车公司的,按照“陆路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出租车属于出租车司机的,不征收增值税。,试点应税服务,如:3-1 工程监理服务、船舶监造服务是否为工程勘察勘探服务?,试点应税服务,如3-2:X软件公司为Y电信公司提供信息技术支持服务,内容包括网络资源、客户信息、故障报修等流程服务。,如3-3 科技有限公司向提供物流公司智能物流管理系统服务,服务内容为:运输工具管理、资源调度管理、仓储管理,费用结算管理和决策支持等。,试点应税服务,美容美发行业中的造型设计是否为试点应税服务?财税【2012】86号文印晒图服务按照“设计服务”征收增值税;,试点应税服务,财税【2012】86号第一条组织安排会议或展览的服务按照“会议展览服务”征收增值税;,试点应税服务,如3-6 房产咨询、投资咨询是否属于鉴证咨询服务?,财税【2012】86号第一条建筑图纸审核服务、环境评估服务、医疗事故鉴定服务,按照“鉴证服务”征收增值税;代理记账服务按照“咨询服务”征收增值税;,(三)税率与征收率1.税率,(三)税率与征收率2.征收率,原营业税差额征税的制度得到最大程度的保留,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总体降低。,(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2.境外单位和个人的扣缴税款,1.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第一种 一般计税方法 第十八条第二十九条,与原增值税条例与实施细则的一般纳税人计税方法形式上基本相同。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分析:改为增值税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应尽能获取抵扣凭证增加进项税额降低税负,同时,您可利用增值税可以抵扣的优势拓展新的资源。,两大改变:财税【2011】110号明确:试点期间保持现行财政体制基本稳定,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税款分别入库。财税【2011】111号附件二第一条第三款对试点应税服务销售额做出进一步解释,其计税方法与现行增值税的货物与加工修理修配计税方法存在重大区别。,收入归属试点地区 附件二第三条第三款 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试点地区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应税服务的,截止到2012年11月30日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例2-3 南京A贸易有限公司2012年10月货物销售额150万,装卸搬运业务销售额25万,仓储业务销售额5万,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012年9月留抵数为16万,本月外购货物及劳务的进项税额为7.4万元。销售额合计=150+25+5=180万元 销项税额合计=150*17%(货物)+25%*6%(劳务)+5*6%(劳务)=27.3万,进项税额=7.4万 10月应纳增值税(不考虑9月留抵)=27.3-7.4=19.9万 货物部分增值税=19.9(15017%/27.3)-9月留抵16万=18.5879-16=2.5879万 劳务部分增值税=19.9(256%+56%/27.3)=1.3121万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39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上海)税款所属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纳税人名称 金额 元至角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新增试点地区)纳税人名称 金额 元至角分,会计处理 财会【2012】13号 附件 试点地区兼有应税服务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截止到开始试点当月月初的增值税留抵税额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开始试点当月月初,企业应按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如:A公司2012年10月开始纳入试点企业,申报所属期9月留抵数50万元,10月份货物与修理修配部分允许抵扣的进项为30万元。10月初,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5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50 10月底,允许抵扣30万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0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30,“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期末余额应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应税服务销售额(111号附件二第一条第三款)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允许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指试点地区不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和非试点地区的纳税人)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也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也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允许扣除价款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规定。,例2-4 北京运输公司(一般纳税人)2012年9月从事营运收入(价税合计)222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司发生联运业务,取得本市运输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75万元,增值税8.25万元,取得河北省、辽宁省公路内河运输发票合计68万元。销售额=(222-68)/(1+11%)=138.74万元 分析:取得试点地区外运输发票允许抵扣销售额。,上述业务还可以处理为:222/(1+11%)11%-687%-8.25 注意:税种转换纳税结果的重大差异 原营业税 差额扣除项目可扣减营业额,实际结果为抵减3%的营业税。增值税 差额减除销售额可扣减销售额。实际结果为减除不含税销售额的11%增值税。,本期销售额减除项目明细表(上海)税款所属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纳税人名称 金额 元至角分,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明细(表三)全国 税款所属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纳税人名称 金额 元至角分,计算方法分析:符合差额征税的扣除项目允许在销售额中予以扣除,其中交通运输业取得试点地区外的运输发票原允许扣除进项7%,如选择差额扣除销售额,进项不得重复扣除。财税【2011】133号第五条,迅达公司的会计处理:财会【2012】13号 收取运费 借:银行存款 2220000 贷:营业收入 2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20000 支付联运费用:借:主营业务成本 612612.6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销项税额)67387.39 贷:银行存款 680000,财会【2012】13号附件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试点期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同时,“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相关科目应按经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财会【2012】13号附件 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 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也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适用主体:一般纳税人 适用范围: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支付对象:试点纳税人,例2-5 联洋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2012年11月代理珠江贸易公司纺织品出口,海运方式,公司代为付公司远洋运费5000元,取得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支付深圳运输公司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3200元,增值税352元;支付仓储费,价款2500元,增值税150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支付装卸费,价款200元,取得普通发票,增值税6元;支付装箱费,取得普通发票,价款330元,增值税9.9元。支付给海关的报关费2800,报检费1000元,取得财政收据,联洋货代向珠江贸易收取20000元。,承上例,运输与货运代理的合理搭配问题:同一试点增值税纳税人能否既从事公路运输又从事运输代理?混业经营(财税【2011】111号附件二第一条)试点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征收率,11%VS 6%对于原营业税自开票纳税人,按65号公告必须转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建议增加运输转包业务,如取得试点地区的运输发票,可获得11%进项抵扣,达到降低税负的结果。,1.一般计税方法与简易计税方法 第二种 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情形 财税【2011】111号 第三十条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适用主体:试点小规模纳税人,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征税的试点一般纳税人。,财税【2011】111号附件二第一条第五款A.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运输公司兼有客运及货运,出租车公司兼有汽车租赁业务怎么办?,B 国际运输 财税【2012】53号 未与我国政府达成双边运输免税安排的国家和地区的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符合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试点期间扣缴义务人暂按3%的征收率代扣代缴增值税。应扣缴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征收率)征收率,如:红海航运公司为注册于巴拿马港航运公司,2012年5月自试点地区(上海)A公司取得远洋运输收入折合人民币150000元。(形式上是境内A公司向卢卡航运支付运费。)相关文件:国税发【2001】139号、国税发【2002】107号,C 动漫 财税【2012】53号第二条 被认定为动漫企业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自试点开始实施之日至2012年12月31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但一经选择,在此期间不得变更计税方法。动漫企业和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按照文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的规定执行,D 有形动产租赁财税【2012】53号第四条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试点实施之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例2-6 上海浦江客运有限公司从事公路长短途客运业务,经纳税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可采取简易征税,公司2012年3月购入客车5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180万元,增值税30.6万元。3月份各类长短途客运收入合计316.3万元。,分析:购入车辆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应纳增值税=316.3/(1+3%)3%采用简易征税应注意:公司自身经营范围,可能影响的发票领购事项;面向的客户等。,E 公交客运 财税【2012】86号长途客运、班车(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停靠站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服务)、地铁、城市轻轨服务属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1111号)第一条第(五)项第2款规定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上述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差额征税 财税【2011】111号附件二第一条第三款 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允许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指试点地区不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和非试点地区的纳税人)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也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允许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指试点地区不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和非试点地区的纳税人)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例2-7 晓风运输公司为试点地区的小规模运输企业,2012年2月运输业务收入9万元,2月份公司支付试点地区外企业运费2万元,取得公路内河运输发票,支付给试点地区企业运费3.33万元,取得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3万元,增值税0.33万元。分析:支付给试点地区外与试点地区的运费均属差额征税扣除项目。,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也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销售额=(9-2-3.33)/(1+3%)=3.56万应纳增值税=3.563%=0.1069万元 分析:交通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后税负肯定降低,65号公告对原自开票纳税人实行强转,公司还需审视此项政策调整后受票方的影响,进而选择是否应成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会计处理:财会【2012】13号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试点期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借:主营业务成本 51747.5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552.43 贷:银行存款 53300 借:银行存款 9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7378.6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621.36,(2)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税款 例2-8LUYA新加坡公司2012年2月为罗亚(上海)销售有限公司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罗亚上海公司向新加坡支付费用折合人民币1000万元。罗亚公司提供合同及其他相关资料,业务为:LUYA为上海公司提供系统运用方案、业务流程支持服务等。,第十七条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罗亚上海,LUYA,境内,境外,提供信息技术服务,支付款项,结果:LUYA公司提供试点应税服务,按111号文件17条的规定缴纳增值税,税务机关出具税收通用缴款书,罗亚上海可获得抵扣。,境内支付方罗亚上海公司应扣缴增值税=1000/(1+6%)6%=56.60万元 此项支付另需缴纳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五)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财税【2011】111号 第四十一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1)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2)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3)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一条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4)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六)税收减免附件三 三种类型 1.完全免税 2.即征即退 3.优惠过渡,财税【2012】86号对注册在天津市东疆保税港区内的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国内货物运输、仓储和装卸搬运服务,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财税【2011】111号附件三注册在洋山保税港区内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国内货物运输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主要特征:(1)原营业税免税的延续;如技术转让服务(国税发【1999】273号)、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财税【2010】111号)(2)营改增后营业税优惠的递进;如洋山运输与仓储(即征即退)(3)部分试点服务在税负增加后政策让渡。(如融资租赁超3返还等),享受试点服务税收优惠注意事项 财税【2011】111号第四十四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分析:由于适用应税服务免税经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须审慎考虑是否需要申请免税待遇,以免影响公司原有的价值链体系。,三、试点应税服务出口政策与会计处理(一)零税率 1.适用零税率的范围 财税【2011】131号第一条 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13号公告第一条明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财税【2012】86号第五条 五、营改增试点地区的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往返台湾、香港、澳门的交通运输服务以及在台湾、香港、澳门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财税【2011】131号(1)国际运输服务,是指: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试点地区外:财税【2010】8号(2)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的,应当取得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以陆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的,应当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应当包括“国际运输”;以航空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的,应当取得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且其经营范围应当包括“国际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2.13号公告的细化 零税率应税服务的范围是:(1)国际运输服务(强调131号文件内容)。从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至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从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载运旅客或货物至国内其他地区以及在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载运旅客或货物,不属于国际运输服务。分析:零税率应税服务出口的出境是指国境非关境。,3.计算公式 第一组:免抵退税额 当期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额当期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计税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零税率应税服务退税率 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计税价格为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后的余额。分析:“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在财税【2011】111号附件二第一条第三款第一项中对符合差额征税的销售额赋予新的含义。,隐含的一组公式为:应纳增值税=内销销项税额+0-全部进项税额-上期留抵 分析:此次试点应税服务销售额在财税【2011】111号文件中存在差额征税销售额,由于非试点地区相关劳务仍然适用营业税,如采用全额可能使免抵退税额虚高。此次设计为扣除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后的余额。,应纳增值税=内销销项税额+0-全部进项税额-上期留抵 上述公式可能产生几种结果:第一种:应纳税额0 正常申报纳税,应退税额为0,但是有免抵数。第二种 应纳税额0 有出口退税款。,第二组 应退税额与免抵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税额的计算:1.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期末留抵税额”。分析:原理与出口生产企业适用办法形式接近(参见国税发【2002】11号)。,例2-9 华远航运公司(注册地上海)2012年3月远洋运输收入1000万元,支付湖北长江船运公司联运价款175万元,购入运输配件、动力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80万元,增值税13.6万元,融资租赁船舶,租赁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免税 1000万元销项税额 0元 抵税 进项税额=13.6+175*7%+34=59.85万 免抵退税=(1000-175)*11%=90.75万 留抵=0-59.85=-59.85万元 免抵税额=90.75-59.85=39.9万元 应退税额59.85万,(二)免税 1.在境外 财税【2011】131号第四条第一第四款+第五款四、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下列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零税率的除外:(一)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二)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三)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四)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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