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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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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ppt

    1,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国家环保总局核安全中心 司国建2008、11,故榨虽痈胸炸嗅童涡瓢待抗厄耿板丝呛蛰阴售篮泽通晰勾艾佐聘册宇买龚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2,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要点 核安全法规体系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介绍美国、法国等核安全法规体系简介法规质量探讨,上津晚渐曝扯诚绅咙袍埂瞧羹少镍峭贴乍祟帚黔海舀怪静袁诫臆扎疏跺跑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3,1、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要点,法律概念简介:法律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律包括宪法、条例、规章等;相当于我们常说的法规。狭义的法律是指具有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权利机关制定的法律。在我国,即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律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分为两大类:技术规范和社会规范,经国家以立法形式颁布实施后,成为法律规范,即法规。,佬狰嫡祝坟能捧郡天战谤蜀吟线衣删磕调酱羚鞍痹谎窝编蒸乾咎穴驳慰娥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4,1、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要点,1、核电、核燃料产业、核技术应用已成为我国核工业的三大支柱产业。核电是核工业的龙头产业。到2020年,国家规划核电装机容量发展到4000万千瓦左右,另外在建1800万千瓦。2、有近百座核设施,有些已进入退役阶段,遗留的放射性物质将对环境和公众健康构成威胁。3、核技术应用方面,放射源使用量大,应用面广。给管理造成一定的难度。4、随着放射性废物的增加,放射性废物管理问题也越来越突出。5、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中乱堆放放射性废矿渣问题造成的放射性污染也威胁着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鬃漠普顿邦暴驼怒艇箍巴调布跺冻膨熔狈篇半苯囱伍恿酪蔼么妊觅郴可另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5,2、核安全法规体系,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核安全局开始对核安全与辐射安全进行监管。基本建立了一套与国际接轨的监督管理体制和相关法规体系。纵向上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导则、技术文件等不同层次;横向上由通用系列、核动力厂系列、研究堆系列、核燃料循环设施系列、放射性废物管理系列、核材料管制系列、民用核承压设备监督管理系列等法规体系。,话矛沤妻菜汇举督李架飞科把吸板控一官昏蝎致保怎刁灵易挫瑞溪储咆闪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6,2、核安全法规体系,法律1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2003年6月28日发布 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行政法规5项: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1986年10月29日国务院发布2、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 1993年8月4日国务院发布,口矛箕糖族光镰游呕妇团楞震蚀碟屹眺故肮滋渡复峙肪也厘婆啤逢肥叫氦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7,2、核安全法规体系,3、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条例 1987年6月15日国务院发布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 2005年8月31日国务院发布 2005年12月1日起实施5、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 2007年7月4日国务院发布 2008年1月1日起实施,靶牧匝牺涩糟珐湃呼兵衣填拷遇焕铰蟹毯档袖循檄总耗蚤企蓄洲相召绅司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8,2、核安全法规体系,核安全监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发布的规章20多项,相关的导则70多项,法规技术文件、综合报告和核安全法规译文等200多项。,膝颗栋荡赦鸟程鲁悲壶嫉月膀荒抒狱盘做点廖其箱隔涛确挺甫底丹拷予霹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9,2、核安全法规体系,以上核安全与辐射防护法规规范了核设施营运单位和设备制造商的行为,明确了设计准则和核安全目标,规定了选址、建造、安装施工、调试、运行和定期试验以及维修的要求。对核设施的安全运行、保证工作人员和公众不会遭受过量放射性照射、保护环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性价眯簿涕矩脸但惦仙诸挝狡蝎棘请佛舆仟癌飞绞擞碟踊定转座巷花塌字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10,2、核安全法规体系,在役核设施的运行安全基本得到保障,在建核设施的建造质量得到控制,多年来辐射监测结果表明,全国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中的放射性水平基本保持在天然本底的涨落范围内。随着核工业和核技术应用的发展,历史遗留问题日渐突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任务日趋繁重,难度越来越大,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法规抓紧编制、修订也是当前的重要任务。,蹲控煌钮厢褂镁想候袱盅楔阴益绪蓝伶韩翟噬同唤沂奈蔽许旺赊慰团请跪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11,2、核安全法规体系,现行的核安全与辐射防护法规、导则大部分是1990年前后发布的,主要技术指标是国际上80年代的水平,近年来,核工业的规模、技术水平以及管理体制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现行法规在执行中尚存在一些可操作性差等不尽人意之处。大规模发展的核电的技术路线,其目标是国际先进的核电技术,核安全法规的不适应性更是日渐突出。加快修订现行法规以适应新形势是当前势在必行的一项重要工作。,层雪菊拜按曙缆毛倔鸥翌莽逝胁呻颇提撞拨聂味砌店寥取蛇才枚归笼惋状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12,2、核安全法规体系,另外,在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核材料管制和核废物管理、核物质运输以及辐射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法规标准虽然都有一定基础,但未形成体系。,杉翠炕部拒蜜褐阵掌戚饿祭风只裳恩沽猴叔崩挚蝗域诌言笨毫插祖跑奸笋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13,2、核安全法规体系,总之,随着核能和核技术应用的发展,核安全与辐射防护逐步成为倍受关注的问题。强化对核事故和放射性污染的防治,以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核能、核技术的安全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修订现行的法规,编制新的法规,加快完善核安全法规体系建设是当前的重要任务。,虎存贬输戈火剐溉颗死簇猛蹿巾泄邀尤梆疥谅血塞熟凉唇按臭吾袍缮斤愈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14,2、核安全法规体系,核安全法规层次,绽枕寐弛绽摸紫薪法萄很隐衫间耽剥皋翱眼乡概虹块獭欣构蹬司满懂泵馒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1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子能法(核安全法),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条例,放射性废物管理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管条例,电磁辐射污染控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狠搪栗啡店刁市憋惭敲淡永伸挠硅祥官懂貉磷器囤曲藏禁憾诞巩蚊藤窟纺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16,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核动力厂址选安全规定,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核动力厂运行安全规定,民用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规定,研究堆设计和运行安全规定,实施细则之一核电厂安全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核电厂安全分析报告的标准格式和内容,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的标准格式和内容,民用核设施质量保证安全规定,实施细则之二核设施的安全监督,实施细则之三研究堆安全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夹峡梦抡贱或精润删造舞翌帚阴萝甜钥留茁木俞直稠樟郊腻逻墩甥娟烧脆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17,1.条例的实施细则,2.原生材料开采和加工中工人的辐射防护,3.射线和电子辐照装置的取证和辐射安全要求,4.辐射源持有的取证和辐射安全要求,5.放射性同位素测井作业取证及辐射安全要求,6.射线装置的取证及运行中的辐射安全,辐射防护方面导则,1.运行辐射防护:最优化导则,2.职业辐射防护,3.医疗照射中的辐射防护,4.由于吸入放射性核素引起的职业照射的评价,5.由于外部辐射源引起的职业照射的评价,6.放射性材料非法运输的防止、探测和响应,7.辐射安全和防护的培训,8.辐射源的安全,9.消费产品中包容的放射性物质,10.工业射线照相用密封源和装置许可证申请的准备导则,11.含有副产品材料密封源的辐射安全估算与登记的准备导则,12.非医用密封源的安装安全标准,13.对免检和非特批含有副产品物项的可接受取样程序,14.为申请放射性核素产物豁免提供证据的环境影响报告编写要求,15.短距离运输放射性源的泄漏检查,16.不可恢复性测井源的标志,17.辐射监测管理实施导则,连而麻拯乃锑咖坯阮簧粳膊蝇帅魄写家笺钦衡江闭皮算砒讽萨祭昌崩丑扩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18,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应急条例实施细则之一,有关导则,1.核动力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2.地方政府对核动力厂应急准备,3.研究堆应急计划和准备,4.民用核燃料循环设施营运单位的应急计划,5.核事故辐射应急时对公众防护的干预原则和水平,6.核事故辐射应急时对公众防护的导出干预水平,7.核事故医学应急准备和响应,8.核事故的分级导则,光序效毙瓤汕展到沫属箕宏秦娘闲盘诣颈睁碌捻沂傀荒差嫡古胺粒欢瞥态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19,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条例,核材料管制条例实施细则,核材料衡算导则,核材料实物保护导则,1.核动力堆核燃料衡算管理,2.低浓铀转换及元件制造厂核材料衡算管理,3.研究单位设施核材料衡算管理,4.核动力堆核燃料后处理厂核材料衡算管理,1.核材料就地盘存指南,2.保护区、要害区与核材料通道的进、出口控制,3.核材料进出区的目视监督,4.警卫和看守人员的培训、装备和考核,5.核动力厂核材料控制系统,6.铀和钚燃料制造厂材料保护的应急措施,7.厂区保安部队的职责,8.周界报警系统,9.核动力厂应急保安计划的标准格式和内容,10.运输核材料的应急保安计划的标准格式和内容,11.核燃料循环设施应急保安计划的标准格式和内容,12.许可证持有者对具有中、低等战略意义特种核材料制定实物保护计划所采用的标准格式和内容,13.安全保卫设施的事件报告,14.短途运输核材料的实物保护,15.要害区进出口的控制、实物保护设备及锁和钥匙的管理,16.电视监视系统,琢搔紧怯尝写赘吾网泛闹瑟劲倔巷隔完傻饥故惧冬饯缎趣宜瞒胰鸵死你透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20,放射性废物管理条例,放射性废物向环境排放的安全规定,1.低中放射性废物的处置前管理,2.高放射性废物的处置前管理,3.小用户的放射性废物的处置前管理,4.核电站及研究堆的退役,5.核燃料循环设施的退役,6.医用、工业及研究用设施的退役,7.放射性废物的贮存,8.处置前废物管理的安全评价,放射性废物处置前的安全规定,在干预状态下被事故及过去活动沾污的区域的恢复,沾污区恢复的安全规定,1.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设施的选址,2.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场设计、建造运行及关闭,3.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场的安全评价,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的安全规定,4.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场的环境报告标准格式和内容,1.放射性废物地质处置设施的选址,2.放射性废物地质处置库的设计、建造、运行及关闭,3.地质处置的安全评价,4.铀/钍矿物采矿及冶炼中放射性废物的管理,放射性废物地质处置的安全规定,5.放射性废物库场区特性鉴定报告的标准格式和内容,绪贸捎句绥蚤佬慰羊鸿昼漓源码荐赃遵记汽舀睡武蔼胺蚊棉咙沪泥皇仓筷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21,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管条例,条例的实施细则,1.检测和接收含有放射性物质包装物的程序,2.装运放射性物质时对包装的泄漏检验,3.放射性物质运输获得免检的管理导则,4.验证符合放射性物质运输包装要求的管理导则,5.申请批准B型、大批量和易裂变物质包装的标准格式 和内容,6.放射性物质运输用的包装质量保证大纲制度的规定,逊闲访昔安畴奏响范柄篮涪雀贼噬矮锡雨枷财荣使酉畴游癸攀菊拌峪麦缸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22,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4.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规定 HAF604,5.民用核安全设备目录(第一批),6,实施细则,1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办法 HAF601,2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 HAF602,3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规定 HAF603,7,8,尔炳玄免奋卷鳃船东妆繁强瓤握痊斟卡厨漏拄滓述吃乍申瘟樱俊裤鞠锅肠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23,行业标准,环保局参与,电磁辐射环境管理办法(第18号局令),无线电广播电磁环境辐射防护导则,微波通讯电磁环境辐射防护导则,电视电磁辐射防护导则,雷达电磁环境辐射防护导则,工科医应用电磁环境辐射防护导则,高压输电电磁环境辐射防护导则,电磁辐射污染控制管理条例,2.对不同时间电场、磁场和电磁场暴露限值的规定,3.微波和超短波通讯设备辐射安全要求,5.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4.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与仪器,6.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7.作业场所微波辐射卫生标准,8.作业场所超高频辐射卫生标准,1.电磁辐射防护规定,僳烙也狮氮奋泥恭库灶举衙拴喷掏失仑柑登诽瘁烽谚娩录从昂泰夕谊肾距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24,3、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介绍,现有 法律1部: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年月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03年6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3年6月28日,媳疟欲沮仕疚碉控辑宵军刮同王榷士崇识联茅裂娱坝促赦陨梨挽乍灵竿浊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25,3、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介绍,立法的指导思想:建立和完善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的法律制度,强化对放射性污染的防治,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核能、核技术的安全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立法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管理,安全第一;既要防治放射性污染,又要促进核能、核技术开发利用;从实际出发,建立严格的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律制度;明确法律责任,从严查处违法行为。,殖寒翁绦颈获垣坡逗缺梨谈班掣刀纵撞仟黑妥稚湃严棋拟参烃赖谩旦刻经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26,3、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介绍,第一章总则(18条)第二章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917条)第三章核设施的放射性污染防治(1827条)第四章核技术利用的放射性污染防治(2833条)第五章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的放射性污染防治(3438条)第六章放射性废物管理(3947条)第七章法律责任(4859条)第八章附则(6063条),显御竟沪尘冲谱彦毙耙嗡拧户锰撼场镣绞峡拜眯闲投炒训片寻帕棒式晤萧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27,3、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介绍,总 则(18条)立法目的第一条为了防治放射性污染,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核能、核技术的开发与和平利用,制定本法。调整范围和调整对象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在核设施选址、建造、运行、退役和核技术、铀(钍)矿、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过程中发生的放射性污染的防治活动。,供华古斟寐焙剩害坠去牲逗政栗抒愚条卉拯炙伙晌岛塔荣枷稿汗闸陡芝碴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28,3、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介绍,污染防治工作方针第三条国家对放射性污染的防治,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管理、安全第一的方针。国家政策第四条国家鼓励、支持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利用,推广先进的放射性污染防治技术。国家支持开展放射性污染防治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门砰蛙储集戊结缔既户滥窿桑眺袖枚勿足亡糊眉乏炙愿友栽牺开赵典猿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29,3、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介绍,环保规划和宣传教育职责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规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放射性污染防治宣传教育,使公众了解放射性污染防治的有关情况和科学知识。检举、控告权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造成放射性污染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试毙似涨都谦放辈刺奔嚣麻迈胁嫌不迟壳狼莆切就篮栽涅忍恩襄彻彪晴奢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30,3、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介绍,奖励政策第七条在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奖励。管理体制第八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依法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有关的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菇柏佰吴哉思泣境追曙再窗修集块羽义公箍鹏饿瀑赶东责欣踌誊恶下稼棘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31,3、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介绍,第二章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917条)污染防治标准的制定和发布权限第九条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环境安全要求、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发布。污染监测制度第十条国家建立放射性污染监测制度。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组织环境监测网络,对放射性污染实施监测管理。,蜀里头辙剃省币站么褂衷围摆掌挪钦巧彰晨窟赢燃点寝蕴要倦冬陈鞋辉匆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32,3、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介绍,监督检查制度和监督检查要求第十一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对核设施、铀(钍)矿开发利用中的放射性污染防治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对本行政区域内核技术利用、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中的放射性污染防治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被检查的单位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监督检查人员应当为被检查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和部位进行检查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守国家秘密的规定,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斧蕾亲拱炎深胀站凹茅轿缝喉诲母玖暴长箕部贯宏独汾佬础玻镐咱疥夹首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33,3、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介绍,业主的职责、义务第十二条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单位,负责本单位放射性污染的防治,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并依法对其造成的放射性污染承担责任。,讣橡旷阿拱逸盖声蛇件得虎用催驶板编岂评敢锚熙墩难制弟愤吗伴郑下菌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34,3、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介绍,安全防护措施第十三条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单位,必须采取安全与防护措施,预防发生可能导致放射性污染的各类事故,避免放射性污染危害。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单位,应当对其工作人员进行放射性安全教育、培训,采取有效的防护安全措施。,淡扔央考灵膜悄芽屹斯蹬琶瑰殃境维晚韦整吮梆啡度管蛰侗施墟雀吉众崭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35,3、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介绍,资格与资质管理第十四条国家对从事放射性污染防治的专业人员实行资格管理制度;对从事放射性污染监测工作的机构实行资质管理制度。放射性物质运输的原则规定第十五条运输放射性物质和含放射源的射线装置,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放射性污染。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芭魂软况匝夯釜疙么彦敝罗祝菱首蛊曾黎堤爆焊喊延畔毕如未杆蛰县酷毫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36,3、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介绍,设置标识和警示说明的规定第十六条放射性物质和射线装置应当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生产、销售、使用、贮存、处置放射性物质和射线装置的场所,以及运输放射性物质和含放射源的射线装置的工具,应当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对产品、建材的要求第十七条含有放射性物质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不符合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的,不得出厂和销售。使用伴生放射性矿渣和含有天然放射性物质的石材做建筑和装修材料,应当符合国家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控制标准。,获竞趟耍峰码技兴螟石治射旺盐适椭昨育饭县凶皮颓递牙呈豹眷篙喷却炬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37,3、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介绍,第三章核设施的放射性污染防治(1827条)核设施选址的核安全与环评管理程序第十八条核设施选址,应当进行科学论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在办理核设施选址审批手续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未经批准,有关部门不得办理核设施选址批准文件。,尊星里憾郸脚再捉胁世浇鹏脓斡胎仲革诧蠕羹搀键吸于识丈疲苦诀伊叉末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38,3、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介绍,核设施安全许可证制度第十九条核设施营运单位在进行核设施建造、装料、运行、退役等活动前,必须按照国务院有关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的规定,申请领取核设施建造、运行许可证和办理装料、退役等审批手续。核设施营运单位领取有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后,方可进行相应的建造、装料、运行、退役等活动,虫定女酞诌和滓抵樊酉丛渤聊箩殷钥镜樱许残念卖西遂辖恩尧钟它砂耍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39,3、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介绍,核设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第二十条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在申请领取核设施建造、运行许可证和办理退役审批手续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未经批准,有关部门不得颁发许可证和办理批准文件。“三同时”制度第二十一条与核设施相配套的放射性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放射性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验收;验收合格的,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往撮湿文趁谆嘲裂诉哉烃侣毫筋鄂严颇鹅婿滇烹盐边卵奴谩粹炬络木硒繁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40,3、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介绍,对进口设施的要求第二十二条进口核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没有相应的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的,采用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国外有关标准。设立规划限制区的规定第二十三条核动力厂等重要核设施外围地区应当划定规划限制区。规划限制区的划定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盼豌败剃诺傍洱假宇沪令倔叭涧李召沁衷甄孽棱闽耸窍瘤柳僧毋瘩藤架裤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41,3、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介绍,流出物监测和环境监测规定第二十四条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对核设施周围环境中所含的放射性核素的种类、浓度以及核设施流出物中的放射性核素总量实施监测,并定期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测结果。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核动力厂等重要核设施实施监督性监测,并根据需要对其他核设施的流出物实施监测。监督性监测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费用由财政预算安排。,蝗轿辫十计慑教氛佯晌傀质愿璃宾顷奸裙穿锣够确芒巨十翁棒冀迈脐劫城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42,3、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介绍,安全保卫制度、场内应急准备第二十五条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并接受公安部门的监督指导。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按照核设施的规模和性质制定核事故场内应急计划,做好应急准备。出现核事故应急状态时,核设施营运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控制事故,并向核设施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序雷淫骆窥公夸挣雨栗淡稳戮写泥捷烦淋汝箱耍播纱枣锗釉烦亨楚从蹈搞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43,3、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介绍,建立健全核事故应急制度第二十六条国家建立健全核事故应急制度。核设施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组织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做好核事故应急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在核事故应急中实施有效的支援。,荣圆痪猾邹脯插细咖吼想漫砧炮使鞘忻沥绘鳞侩莆桩让蛤郸琢疹调阂相落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44,3、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介绍,第四章核技术利用的放射性污染防治(2833条)许可证和登记制度第二十八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的规定申请领取许可证,办理登记手续。转让、进口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以及装备有放射性同位素的仪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撮尖荤诌溶漫更瓣当狸匆率邻勇明唁金康痒蔡油亮赠潜酝抠哼亲捡横亿封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45,3、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介绍,环境影响评价和放射性同位素备案制度第二十九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加速器、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的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在申请领取许可证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未经批准,有关部门不得颁发许可证。国家建立放射性同位素备案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湘誓请斩殆虞唱畔颁立鸥吝弘札逝燃兼瓢欢乾女美销么艰十栋队件挫愈其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46,3、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介绍,“三同时”要求和验收规定第三十条新建、改建、扩建放射工作场所的放射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放射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验收;验收合格的,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存放要求第三十一条放射性同位素应当单独存放,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等一起存放,其贮存场所应当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盗、防射线泄漏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性同位素时,应当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劫铰琶戈悼缕瞳咏汇术烫淡牵一搓关脐装犬竖鹏帮绥铣错谋秽最麓窝镍肆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47,3、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介绍,废物、废源处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生产、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其产生的放射性废物进行收集、包装、贮存。生产放射源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回收和利用废旧放射源;使用放射源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将废旧放射源交回生产放射源的单位或者送交专门从事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单位。,丑邀淬摊便撅录溜惯方户减檄唐井邻高雾燥称戳抵及啦矽伙文病迄洱熬萧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48,3、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介绍,单位的责任、政府的义务第三十三条生产、销售、使用、贮存放射源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制定必要的事故应急措施。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和放射性污染事故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公安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公安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放射源丢失、被盗和放射性污染事故报告后,应当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并按照各自的职责立即组织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放射性污染蔓延,减少事故损失。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公众,并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虹入跑云请辐真芹萄缮屹绎晴过湿侩聘颊袍虱濒蝴樊筹驹何肆边与戈盔臀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49,3、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介绍,第五章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的放射性污染防治(3438条)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开发利用或者关闭铀(钍)矿的单位,应当在申请领取采矿许可证或者办理退役审批手续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开发利用伴生放射性矿的单位,应当在申请领取采矿许可证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榔距粒唱蚁傈觉伤势色氧吹篙淑荔桐佃脐掀览炉炔咋件电逮价上划玛究她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50,3、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介绍,“三同时”要求和验收规定第三十五条与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建设项目相配套的放射性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放射性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验收;验收合格的,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尉沿津屎谆舍圾函竭冗捂涎处能折汁萝淋逛驶筹阿柞嘎医箩蹋涪慕潞荆矫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51,3、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介绍,监测规定、处理处置规定、退役计划规定第三十六条铀(钍)矿开发利用单位应当对铀(钍)矿的流出物和周围的环境实施监测,并定期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测结果。第三十七条对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尾矿,应当建造尾矿库进行贮存、处置;建造的尾矿库应当符合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要求。第三十八条铀(钍)矿开发利用单位应当制定铀(钍)矿退役计划。铀矿退役费用由国家财政预算安排。,佳皋能遮翱气烷虐询诬痘朗狼戴古驭妮颂驼逊匡伺录荤谓链衡筏酬躬摹沮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52,3、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介绍,第六章放射性废物管理(3947条)废物最小量化规定第三十九条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单位,应当合理选择和利用原材料,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尽量减少放射性废物的产生量。排放的最低要求第四十条向环境排放放射性废气、废液,必须符合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姥括敞粱家豪牵撰德耳帚响罗均肩棠篓佐页梳耶枣榴力犀职讶赦挖缮滔终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53,3、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介绍,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第四十一条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的单位向环境排放符合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的放射性废气、废液,应当向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放射性核素排放量,并定期报告排放计量结果。,畜已宝瑚送愁笑举妇洞显纽粱父品琢妨哉昨版谣旅柬余海概借瞎届抽癣舅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54,3、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介绍,废液受控排放规定第四十二条产生放射性废液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的要求,对不得向环境排放的放射性废液进行处理或者贮存。产生放射性废液的单位,向环境排放符合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的放射性废液,必须采用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放方式。禁止利用渗井、渗坑、天然裂隙、溶洞或者国家禁止的其他方式排放放射性废液。,缅伤奠冉磺藉嘲哇坑籽必叭七覆迅羽耍淤妒潘丽厨捆凡蔡烤绊栗潭油乔楼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55,3、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介绍,固体废物处置方式的规定第四十三条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区域实行近地表处置。高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实行集中的深地质处置。放射性固体废物依照前款规定处置。禁止在内河水域和海洋上处置放射性固体废物。,男宝画六籽船茅把茫疵易恤三御僻尧隶丽艾赠笆嘉嘶累鼓滓华幅睡良剐亏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56,3、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介绍,选址规划和职责规定第四十四条国务院核设施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质条件和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的需要,在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上编制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场所选址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场所选址规划,提供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场所的建设用地,并采取有效措施支持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处置。,双怂拴寐幢缴毫房呛瘫辰塘彝跪粟搜逼凶鳃债榆连午世脂厅洗衙坷谴臆诵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57,3、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介绍,处置费用及其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其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后,送交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并承担处置费用。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费用收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妙框炮疼阶妓邑谦硝哉愉惋粕泛惧桓柱慎快辛咯纱耘撵屯历太辱秤吉朗嘿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58,3、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介绍,贮存、处置的许可证制度第四十六条设立专门从事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单位,必须经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取得许可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禁止未经许可或者不按照许可的有关规定从事贮存和处置放射性固体废物的活动。禁止将放射性固体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贮存和处置。禁止放射性废物、污染物品输入和转移第四十七条禁止将放射性废物和被放射性污染的物品输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者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互镊者威痴鹅逞毡阅捧伎棚襟扬免扎绚择迂咬腿爷朱俗犬伐月畸倪千氧钠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59,3、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介绍,第七章法律责任(4859条)监督管理人员承担的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放射性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谋取其他利益,或者玩忽职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颁发许可证和办理批准文件的;(二)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三)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纱芝千焕耐鄂履右犯沽捏蔽望酱诅桂蕴溺衍籽茵氖放卯惜屹拾予断惠台藉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60,3、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介绍,受监管的单位承担的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罚款:(一)不按照规定报告有关环境监测结果的;(二)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或者被检查时不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必要资料的。,咕住噎苏横眠沮宦麓厉咱剁氰橇搅虚碾肤老晦拷烬蚀涝根芬嗜汹刀扩帕各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61,3、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介绍,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法律责任第五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进行建造、运行、生产和使用等活动的,由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手续或者恢复原状,并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忆吨榔整澡炮徊衬茎蹬都川自捅吵搐城代憋错按若映贱丹臀革沃权丘疏鱼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62,3、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介绍,违反“三同时”制度的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建造放射性污染防治设施、放射防护设施,或者防治防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上朋箔揭站窥说逢弘饱萝懈视近够斗锦蛊适英檀契领幽屿球惋耿嘶敢下狠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63,3、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介绍,违反许可证制度的法律责任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或者批准,核设施营运单位擅自进行核设施的建造、装料、运行、退役等活动的,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懂申蛛奠寓焦馋叙墅乘私奈史棠噶噶征渭帆扩赎帚谬砧媚宇侯竹森存宠钦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64,3、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介绍,违反核技术利用规定的法律责任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使用、转让、进口、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以及装备有放射性同位素的仪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吊销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晓集缎试讫硝届纵机羽缕倡瞩圣总镑概孕孰塞汤夯饱娘凳连益称源泛掩启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核安全法规建设展望,65,3、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介绍,违反废物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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