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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老工伤生育保险政策与规定解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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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老工伤生育保险政策与规定解读.ppt

    养老、工伤、生育保险政策与规定解读,三明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李昌枝,今天在座的各位都是在最基层从事劳动保障工作的同仁,一段时间来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主要围绕如何服务农村劳动力向经济发达地区转移就业的大局,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大量企业从城市向农村转移落户,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也面临新的形势、新的挑战,一方面不仅要继续服务农村劳动力向外转移就业,另一方面要创造条件鼓励农村劳动力就地就业,以及吸引外来务工人员到当地就业,同时还要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社会保险法,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今天我在这里与大家一起共同学习、了解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工伤、生育保险一些最基本的政策与规定。,养老、工伤、生育保险涉及的相关概念,(一)社会保险含义,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的属性: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福利性、社会性。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对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哪些内容?社会保险具有哪些属性都作了明确阐述。,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一)社会保险含义,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一)社会保险含义,(二)用人单位含义,社会保险法中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缴费主体都涉及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自其依法撤消之时消灭。目前适用劳动法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中,企业是指我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包括: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是指经工商登记注册、并招用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是指通过劳动合同或通过劳动合同与其他工作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三)职工含义,职工是指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包括企业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以及外籍员工等全体人员。但需要提请大家注意是:一是企业职工不以户籍划分,务工的农民依法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的,就是企业职工;二是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具有年龄条件的限制。只有在劳动年龄内才能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未满16周岁或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的不能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不属于企业职工);三是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包含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包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用工形式。,(四)职工工资总额含义,职工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一般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福利、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组成。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不论其经费来源、支付形式、费用列支渠道、是否计入成本、是否国家计征所得税,都应列入工资总额计算范围。企业单位工资总额应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进行统计,一般包括: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各种津贴、补贴、奖金等,鉴于目前企业工资项目不统一,用人单位实际发给本单位职工的属于工资性质的项目一律计入工资总额。工资总额的构成以国家统计局规定为准。,但劳动者以下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等,1,2,3,(四)职工工资总额含义,(五)用人单位和个人享有的社会保险权利和义务,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五)用人单位和个人享有的社保权利和义务,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的义务。为此,三明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开通“三明市网上社保”服务平台(网址:),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办事指南、参保人员基本信息、个人缴费记录以及退休人员待遇发放、调整等查询,提供参保人员居住地址、邮编、电话号码等基本信息网上修改以及社会保险政策咨询网上互动等服务。参保人员只要登录三明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网站,用本人二代身份证注册“个人网上社保”,就可实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相关信息查询、政策咨询等服务。,(五)用人单位和个人享有的社保权利和义务,同时,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职工个人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情况。职工个人发现本单位未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应及时督促单位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或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举报、投诉,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和对象,根据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目前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与对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宗教组织及其教职人员以及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等。,(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和对象,有几点需要提请大家(1)城镇企业不是以企业经营地点是在城镇还是在农村为划分条件。只要经工商行政部门批准注册登记的企业,企业经营地点在乡镇的农村也属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2)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经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民办学校、医疗、文化、体育单位等,如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幼儿园,不以地点确定;(3)社会团体是指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非盈利组织,如某某协会、学会等等中的专职工作人员,不以地点确定;(4)城镇个体工商户以经营地点确定,经营地点在城区、工矿区、开发区或镇所在地的村属于参保范围,如在永安市小陶镇小陶村、尤溪县洋中镇洋中村经营的个体工商户;(5)宗教教职人员以宗教行政部门认定为准,如持证的和尚、尼姑;(6)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城镇户籍人员(含开发区、工矿区、镇所在地村的户籍人员)在劳动年龄范围内(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或再就业的人员,如永安市小陶镇小陶村、尤溪县洋中镇洋中村的户籍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的,也属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注意:,(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和基数,根据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企业按其全部职工月工资总额的1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按其月工资总额的8%缴纳,由企业代扣代缴。企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不得低于省政府公布的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达到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按300%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300%以上部分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统一为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但目前暂按省地税规定的缴费基数为准。(2013年为1300元/月为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为20%。,(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构成及计发办法,根据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参保人员,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其以上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凡1995年底前参加工作且1995年底前有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在发给基础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上,再按月发给过渡性养老金。,(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构成及计发办法,基础性养老金月标准以参保人员退休时本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不含厦门)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职工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其中退休年龄50周岁,相应的计发月数195;退休年龄55周岁,相应的计发月数170;退休年龄60周岁,相应的计发月数139)过渡性养老金的月标准按参保人员1995年底前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3%计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是指参保人员退休时本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参保人员历年缴费工资与对应的本省历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比值的平均值。,(四)城镇企业职工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条件,根据国家、省有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企业参保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年龄条件:(二)缴费条件:企业参保人员缴费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的。,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包含女工人退休前在干部管理岗位上连续工作满五年及其以上的)、女性农民合同工、女性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女户主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包含女干部退休前在工人岗位上连续工作满五年以上的);,(五)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以及我省相关规定,目前,除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间流动转移接续办法尚未出台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社会养老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均可转移接续。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应视情况不同,按不同办法办理:(一)参保人员在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范围内流动转移的,由参保人员原参保单位负责向所在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减员,新参保单位负责向所在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增员。(二)参保人员在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范围以外流动转移的(含省外、厦门或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的转入,参保人员转到省外、厦门或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的),参保人员应先向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具体转移事项由新参保地社保机构经办机构负责。参保人员离开原参保地时,未要求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的,也可直接向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具体转移接续事项由新参保地社保机构负责。,(五)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在这里 讲解乡镇户籍人员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处理:1、乡镇中农村户籍人员返乡务农。原在三明市范围内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自行选择在原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继续缴纳或在三明市以外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暂不转移,由原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予以保留。2、乡镇中城镇户籍(含镇所在地村户籍)人员返乡,选择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转移到所在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不继续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暂不转移,由原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予以保留。,重点,(六)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几个问题的说明,1、关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 由于现行养老保险政策,导致部分人员养老保险存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间重复或交叉。为此需要提请大家 的几个问题:,注意,(六)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几个问题的说明,(1)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后,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内企业或组织就业的人员,按规定应当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不能以已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为由拒绝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城镇户籍人员以及镇所在地的村户籍人员在劳动年龄范围内(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可以自行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农村户籍人员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及其以上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可同等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六)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几个问题的说明,(4)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主要区别:一是缴费差别,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是以职工工资总额的26%缴纳(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按20%缴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是以核定的几个或十几个缴费额度缴纳;二是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差别,城镇企业男职工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年龄因条件不同分为60、55、50周岁,女职工分为55、50、45周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男女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年龄均为60周岁;三是领取的基础性养老金差别,城镇企业职工领取的基础性养老金是以职工退休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发给1%。城乡居民领取的基础性养老金我市现行定额为55元/月;四是养老金调整机制差别,城镇企业职工养老金每年定期调整,城乡居民养老金尚未建立定期调整机制。,(六)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几个问题的说明,(5)如何选择参保问题。目前由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缴费和待遇水平上都相差较大,在可选择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情况下,应充分考虑四个因素:一是要充分考虑自身对年老生活保障的目标需求因素,若自身对年老生活保障有较高要求,年轻力壮时有能力、有条件为年老生活保障多投入,那么就应该选择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二是要充分考虑自身缴费能力因素,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最低的标准每年才100元,而城镇企业职工目前缴费最低的标准每年也要3000元左右,若长期个人自行缴费的,特别要考虑这个因素;三是要充分考虑已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因素,若已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较长时间的,那么在尽可能情况下应该选择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四是要充分考虑领取待遇的年龄因素,特别是女性,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待遇年龄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年龄最高相差15年。,(六)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几个问题的说明,2、关于城镇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与养老金领取问题 目前,社会上广泛流传一种说法,即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最低缴费标准缴满15年就可以,超过15年多缴少缴对退休时月养老金没有多大影响。这种说法完全是对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错误理解。影响参保人员退休月基本养老金的高低因素有四个:一是参保人员退休时本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二是参保人员退休时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三是参保人员历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四是参保人员法定退休年龄。其中第一个和第四个因素不是取决于自己,在同一年度、同一退休年龄,参保人员退休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高低完全取决于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长短和缴费工资基数高低。在其他条件不变情况下缴费年限多一年,退休时月养老金至少增加几十元,相应的每年缴费工资基数高,退休时月养老金也高。只有参保人员年轻有能力时为自己年老时多缴养老保险费,才能确保退休后能领取到较高的养老金,享有较好的生活保障。,(六)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几个问题的说明,3、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满15年如何解决问题 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纳养老保险不满15年的,可补缴或延长缴费至满15年,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具体补缴或延长缴费办法为:(1)凡1997年底前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0不满15年的,允许其退休时一次性补足15年,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2)凡2011年6月30日前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纳养老保险费不满15年的,可向后延长缴费5年,向后延长缴费满5年仍不满15年的,允许其一次性补足15年,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3)凡2011年7月1日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纳养老保险费不满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工 伤 保 险,(一)工伤保险参保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工伤保险。根据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劳动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劳社文2007254号)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二)工伤保险缴费标准和基数,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工伤保险政策规定,单位或组织应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职工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三明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职工月缴费基数超过三明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算征缴。工伤保险费费率实行行业差别费率、浮动费率制度。(一)行业基准费率:一类0.5%、二类1.2%、三类2%。(二)浮动费率:根据(明政文201271号)“缴费费率”规定,一类行业不实行浮动费率。二、三类行业按照参保单位基金收支率实行浮动费率。具体浮动办法:根据参保单位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收支率每年3月1日调整一次,上年参保单位基金收支率(即上年支付该单位工伤待遇费用总额占同期缴纳工伤保险费总额的比例)达到150%-200%,缴费费率上浮到基准费率的120%;基金收支率达到200%以上,缴费费率上浮到基准费率的150%;基金收支率达不到60%的,缴费费率下浮到基准费率的80%。,(三)职工工伤的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四)职工视同工伤的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五)职工工伤认定的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蒙昧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六)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章有关条款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可以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七)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有:1、工伤医疗待遇:(1)治疗工伤所需的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3)经批准转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2、工伤康复的费用;3、辅助器具费;4、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27、25、23、21、18、16、13、11、9、7个月,从工伤保险基金中一次性支付。5、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4级工伤职工按月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6、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7、工亡职工工伤保险待遇:(1)一次工亡补助金(2)丧葬补助金(3)供养亲属抚恤金。,(七)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8、5-10级工伤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其标准分别按照所在统筹地区最后一次公布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男性71.8岁、女性76.5岁)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年龄之差以及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5至10级分别按每满一年发给0.7、0.6、0.4、0.3、0.2、0.1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5至6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低于15个月的,按15个月支付;7至8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低于10个月的,按10个月支付;9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低于5个月的,按5个月支付;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低于3个月的,按3个月支付。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发30%。,(八)职工工伤治疗和医疗待遇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省、市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政策规定:1、工伤治疗规定。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待脱离危险生命体征稳定后,应转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经协议医疗机构确认需转往辖区外三明市内医疗机构就医的,由用人单位申报,经所在社保经办机构批准;转往三明市境外医疗机构就医的,由用人单位申报,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报三明市社保经办机构批准。,(八)职工工伤治疗和医疗待遇规定,2、工伤医疗待遇。(1)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2)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批准转行政区域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三明市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批准转行政区域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标准为:工伤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就医的,伙食补助费以每天 15元的标准计发,本市行政区域以外(含省外)异地就医的伙食补助费以每天20元的标准计发,并按工伤职工住院的实际天数核定报销;工伤职工到所在行政区域以外就医住院前后各一天发生的住宿费在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限额标准为本市行政区域内80元;本市行政区域以外(含省外)100元。(3)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九)职工因工死亡按规定享受的待遇和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享受的待遇及标准:(1)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需经审核符合供养亲属抚恤条件的),标准按照因工死亡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以上待遇。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只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不享受一次工亡补助金待遇。,(十)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范围及申请抚恤金条件,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对象,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的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十)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范围及申请抚恤金条件,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对象中,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2)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3)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4)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5)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6)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7)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生 育 保 险,(一)生育保险参保范围,根据三明市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明政办2010138号)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城镇个体工商户。,(二)生育保险缴费标准及基数,根据三明市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明政办2010138号)规定,单位或组织应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雇工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其职工工资总额的0.7%缴纳。职工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三明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职工月缴费基数超过三明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算征缴。,(三)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及待遇类别和标准,根据三明市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明政办2010138号)规定:1、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职工参加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的(含一年),方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三)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及待遇类别和标准,2、生育待遇项目、标准:(1)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符合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享受生育津贴。女职工正常足月分娩的,生育津贴按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女职工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生育津贴按135天,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标准以本人生育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2)生育医疗待遇:女职工生育的产前检查费一次性按包干费用200元发给;女职工分娩时,其接生费、手术费和药费经审核符合规定报销范围的予以实报实销,但按等级医院设定最高限额标准,顺产者:一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1300元、三级医院1800元;难产者:一级医院2500元、二级医院3000元、三级医院3500元。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医疗费在相应最高限额标准基础上,每多生育一子女,增加600元。女职工分娩是否属于难产,以分娩所在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3)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女职工符合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并持有准生证的、第一次怀孕后自然流产或引产的,其手术费、住院费、药费一次性按包干费用发给,其包干费用标准为:自然流产600元、引产1200元。,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一)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基本目标,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社会化是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基本目标是:在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基础上,实现退休人员与原企业相分离、人员由社区管理。,(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主要内容,1、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2、建立健全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制度。3、跟踪了解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4、组织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经常开展组织活动,加强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5、建立退休人员健康档案,有计划地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和保健工作,提供方便的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6、组织退休人员开展文化体育健身活动,指导和帮助他们通过各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发挥余热,丰富退休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7、为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各项查询服务,积极宣传社会保险政策。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的接收工作,帮助死亡退休人员的家属申请办理丧葬补助金。关心照顾高龄、孤老、重病及行动不便的退休人员。,(三)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主要职责,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劳动保险工作站是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最基层、最有效的载体,承担着退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日常繁重细致的管理事务。主要职责:1、掌握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发放情况。2、组织和发动社会力量为企业退休人员服务。3、帮助辖区有困难的老人解决具体具体问题,组织退休人员互帮互助。4、组织退休党员开展各项党员活动。5、指导死亡退休人员家属向社保经办机构申领丧葬补助金等待遇。6、组织开展日常文体娱乐活动、特殊群体服务、日常走访服务以及医疗保健等方面培训讲座,并提供劳动保障政策咨询。7、做好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8、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其它服务项目。,1.,2.,3.,4.,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负责接收社保经办机构移交的安置本辖区退休人员,并在复核无误后分解至各社区。,各社区负责采集核实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建立退休人员各类管理台帐。,各社区根据退休人员自身实际和需要,编入退休人员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组织,并发放联系卡。,各社区在接到企业退休人员转出本社区或死亡报告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上门核实情况,并及时报告劳动保障所;劳动保障所应在7个工作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供退休人员转出或死亡信息。,(四)企业退休人员进入社会化管理业务内容及流程,谢 谢 大 家,三明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李昌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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