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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拌混凝土实验室检测能力要求、动态考核记分标准、质量监督抽查抽测工作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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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拌混凝土实验室检测能力要求、动态考核记分标准、质量监督抽查抽测工作标准.docx

    附件:L预拌混凝土实验室检测能力要求一览表2 .预拌混凝土进厂原材料汇总表3 .预拌混凝土出厂汇总表4 .预拌混凝土交货检验记录表5 .预拌混凝土退货记录表6 .预拌混凝土动态考核记分标准7 .预拌混凝土抽查抽测记录表8 .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抽查抽测工作标准预拌混凝土实验室检测能力要求一览表序号项目参数备注1水泥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强度、氧化镁、氯离子含量、碱含量2砂颗粒级配、细度模数、含泥量、泥块含量、坚固性、氯离子含量、有害物质含量、石粉含量、压碎值、贝壳含量石粉含量、压碎值仅针对使用机制砂的企业,贝壳含量仅针对使用天然砂的企业3石颗粒级配、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压碎指标、坚固性、岩石抗压强度4掺合料粉煤灰细度、需水量比、烧失量、三氧化硫含量企业根据使用的掺合料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矿粉比表面积、活性指数、流动度比5外加剂通用减水率、凝结时间差、抗压强度比、PH值、氯离子含量、碱含量企业应具备外加剂通用检测能力,其它根据使用的外加剂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膨胀剂凝结时间、限制膨胀率、抗压强度引气剂和引气减水剂含气量防冻剂含气量、50次冻融强度损失率比6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抗压强度、坍落度、坍落度经时损失、凝结时间、表观密度、抗渗性能、泌水、含气量、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含量注:黑体字部分为实验室原则上必备的检测能力,非黑体字部分企业可委托有资质检测机构并提供有效的委托合同。预拌混凝土进厂原材料汇总表企业名称:原材料类型:进厂时间原材料生产厂家出厂编号合格证号或批号品种(规格、等级)数量检验时间检验报告编号备注审核人:记录人:注:1.原材料类型指水泥、砂、石、掺合料、外加剂等;2.每一材料类型单独一张表,并按照进厂时间排序。预拌混凝土出厂汇总表企业名称:出厂时间工程项目名称使用部位流水号强度(抗渗)等级方量(m3)设计配合比报告编号拌合物中的水溶性氯离子含量出厂检验试块编号出厂检验试块报告编号备注审核人:记录人:注:1.本表按照出厂时间排序;2.根据预拌混凝土应用技术标准(DBJ“1342),每工作班拌合物中的水溶性氯离子含量应至少检验一次。预拌混凝土交货检验记录表工程名称预拌混凝土企业(分厂分站)流水号配合比编号浇筑部位强度等级供货日期抗渗等级胫初凝时间运输车牌号发车时间进场时间卸料时间柱设计坍落度(mm)实测坍落度(Inln)本车数量(m3)试块制作时间编号时间编号时间编号时间编号拌合物中的水溶性氯离子含量养护地点检测机构(实验室)名称验收意见:预拌混凝土企业(分厂分站)(签字):施工单位(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该表一式两份,由供需双方人员共同签字后各自存档;2.根据预拌混凝土应用技术标准(DBJ/T13-42),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拌合物中的水溶性氯离子含量至少取样检验一次。预拌混凝土退货记录表工程名称预拌混凝土企业(分厂分站)名称浇筑部位强度等级流水号运输车牌号进场时间退货时间退货原因:预拌混凝土企业(分厂分站)(签字):施工单位(签字):日期:年月日注:该表一式两份,由供需双方人员共同签字后各自存档。预拌混凝土动态考核记分标准一、主管部门应对企业实施动态考核管理。当企业有下列情况时,除责令其改正外,还应给予企业相应记分。(一)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每次(批次)记5分。1 .水泥、净化海砂、掺合料和外加剂等主要原材料无合格证的;2 .水泥、净化海砂、掺合料和外加剂等主要原材料无出厂检验报告,或型式检验频率(或检测项目)不符合要求的;3 .水泥、粗细骨料、掺合料和外加剂等主要原材料进厂复验频率不足或进厂复验项目不全的;4 .未建立进厂原材料台账或进厂原材料台账不符合福建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要求或进厂原材料台账与实际不符的;5 .检(试)验后样品留置不符合要求的;6 .已使用的原材料未按照福建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进行进厂信息登记的;7 .拌制混凝土期间未按照要求测定骨料含水率或骨料含水率测定记录与控制系统记录不一致的;8 .未建立出厂预拌混凝土台账或出厂预拌混凝土台账不符合福建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要求或出厂预拌混凝土台账与实际不符的;9 .抽查时实验室当天到岗试验员少于3人,或不满足检试验需要的;10 .实验室实际在岗试验员少于4人或不满足检试验需要的;11 .操作室、养护室温湿度环境条件不满足要求的;12 .危险药品无双人双锁管理或废液未集中处理的;13 .厂区内砂、石等原材料料仓未全封闭的或未按照不同的品种、规格设置隔墙分仓堆放的;14 .实验室仪器未检定(校准)或检定(校准)失效的;15 .抗渗出厂检验试块取样频率不符合要求的;16 .强度出厂检验试块标识不符合要求的;17 .检毕的强度出厂检验试块未按照要求留置的;18 .抗渗出厂检验试块标识不符合要求的;19 .检毕的抗渗出厂检验试块未按照要求留置的;20 .超过50方的受监房建市政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任务单未在闽政通上进行生产告知的。(二)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每次记10分。1 .搅拌站(楼)计量设备精度不符合要求的;2 .搅拌站(楼)计量设备未检定(校准)或检定(校准)失效的;3 .强度出厂检验试块取样频率不符合要求的;4 ,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含量出厂检验频率不符合要求的;5 .交货检验强度经评定不符合要求的;6 .交货检验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含量不符合要求的;7、未明确施工配合比调整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或未按照规定的职责和工作流程调整配合比的;8 .实验室主任不符合要求的;9 .实验室主任长期不到岗;10 .实验室检测能力不符合福建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要求的;11 .混凝土标准养护室面积无法满足检(试)验需要的;12 .检测报告未按照要求上传至“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工程检测管理信息系统-预拌混凝土管理子系统”的;13 .检测报告的签字人和实际人员不一致的;14 .掺合料品种及其掺量未书面告知施工单位的;15 .同一批次(即同一流水号)预拌混凝土的同一胶凝材料累计投料偏差超过1%;16 .供应给受监房建市政工程的预拌混凝土无流水号(二维码)。(三)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每次记20分。1 .使用经检定(校准)不合格的实验室仪器的;2 .配合比设计确定的试配强度不符合要求或选用的配合比不符合要求的;3 .未做配合比设计或原材料产地(厂家)、品种、质量等有显著变化时未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的;4 .净化前的海砂在预拌混凝土厂区内存放的;5 .使用超过半年以上未验证的配合比,或配合比验证不符合现行规范标准要求的;6 .搅拌站(楼)控制系统的胶凝材料用量少于配合比的;7 .经监督抽测掺合料主要控制项目不满足要求的;8 .经监督抽测水泥强度或凝结时间或安定性等不满足要求的;9 .经监督抽测砂石粉含量或含泥量或泥块含量等不满足要求的;10 .经监督抽测外加剂质量主要控制项目不满足要求的;11 .经监督抽测预拌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代表值小于混凝土强度评定检验标准(GB50107)规定的最低值(即0.85倍的设计强度等级标准值)的;12 .经监督抽测预拌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代表值介于混凝土强度评定检验标准(GB50107)规定的最低值(即0.85倍的设计强度等级标准值)与设计强度等级标准值之间且经有资质检测机构检测结构混凝土实体强度不符合设计或现行规范标准要求的;13 .企业在预拌混凝土运输、等待、卸料、泵送和振捣等过程中加水的;14 .楼板或薄壳构件的预拌混凝土的掺合料掺量超过福建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规定的;15 .抗渗出厂检验弄虚作假的。(四)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每次记30分。1 .型式检验或检(复)验发现主要原材料不合格时未将该批次原材料退场的;2 .原材料投料计量弄虚作假的或原材料进厂检验弄虚作假的;3 .掺合料品种或掺量不符合现行规范标准规定的;4 .强度出厂检验弄虚作假的;5 .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含量出厂检验弄虚作假的;6 .坍落度过大要求且用于工程的;7 .配合比设计(验证)弄虚作假的;8 .水泥、掺合料、强度试块(含配合比设计、验证)待检、在检样品与原始记录、报告不符的;9 .”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工程检测管理信息系统-预拌混凝土管理子系统”有确认的供应信息或者预拌混凝土有供应记录或者施工现场有预拌混凝土使用记录但搅拌站(楼)控制系统没有相应的投料数据的。(五)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每次记IOO分。1 .经监督抽测砂氯离子含量不满足要求;2 .经监督抽测砂贝壳含量不满足要求;3 .净化海砂用于钢筋或劲钢(管)混凝土等钢材与混凝士共同受力的结构;4 .经监督抽测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含量不符合要求的。(六)出现上述第(一)(五)条情况之一后,经有资质检测机构检测结构混凝土强度或氯离子含量不符合设计或现行规范标准要求的,每次加记30分。二、企业记分以两个自然年为一记分周期,记分周期到期后自动归零重新记分。三、主管部门对企业记分前,应由2名及以上监管人员共同核实违规事实,填写违规事实确认与违规记分告知单(以下简称告知单,格式详见附件)且由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企业负责人对违规事实不认可的,在备注栏写明意见和理由。企业拒不签字确认也不陈述意见和理由的,监管人员在备注栏注明情况后处理。四、违规事实确认后的5个工作日内,监管人员应在“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项目监管系统”生成违规事实确认与违规记分告知单,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推送给企业并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企业对记分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核实申请。企业对主管部门核实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核实意见后2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提出异议的责任主体应提供真实身份、联系方式、具体事实理由和相关证据材料,异议是否受理应当场做出决定,不符合本款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并书面回复异议人。核实和复核机构应分别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和10个工作日作出核实或复核决定,并在决定后下个工作日在“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项目监管系统”予以记录生效,记分生效时间不早于违规事实确认与违规记分告知单正常生效时间。五、主管部门对企业实施记分均应在“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项目监管系统”中执行。六、上级主管部门应对下级主管部门开展企业动态考核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上级主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应给予记分的违规事实时,应按照本规定予以记分。企业对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违规事实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否则不得申诉。附件:违规事实确认与违规记分告知单附件违规事实确认与违规记分告知单编号:预拌混凝土(分厂分站)名称监管人员在场其他监管人员违规事实违规事实确认(以上内容属实)预拌混凝土(分厂分站)负责人(签字):其他在场人(签字):监管人员(签字)拟记分登记告知根据以上违规事实,依照预拌混凝土动态考核I已分标准,拟给企业分的违规记分登记。如有异议,请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联系人:,联系电话:,特此告知。(主管部门全称)年月日备注说明:违规事实应描述具体、清楚,用词规范;本单一式贰份,一份交企业,一份存档。预拌混凝土监督抽查抽测记录表预拌混凝土企业(分厂分站)名称抽查(抽测)时间抽查(抽测)、一1、抽查(抽测)内容(项目)抽查(抽测)记录:处理意见:监督人员及监督证号备注预拌混凝土企业(分厂分站)负责人(签字):检查(监督)组组长(签字):福建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抽查抽测工作标准(原材料质量控制)抽查(抽测)内容(项目)1、原材料进厂资料2、原材料进厂检(复)验情况3、进厂原材料台账建立情况4、检(试)验后样品留置情况抽查(抽测)方式选取某一时段,抽查企业原材料质量控制情况(抽测)1水泥、净化海砂、掺合料和外加剂等主要原材料进厂资料和型式检验1.1 未发现原材料进厂资料不符合要求1.2 原材料进厂资料或型式检验不符合要求1.2.1 无合格证1.2.2 无出厂检验报告1.2.3 型式检验频率不符合要求1.2.4 型式检验项目不全1.2.5 型式检验发现主要原材料不合格时未将该批次原材料退场1.2.6 其它情况2水泥、粗细骨料、掺合料和外加剂等主要原材料进厂检(复)验情况2.1 未发现原材料进厂检(复)验不符合要求2.2 原材料进厂检(复)验不符合要求2.2.1 原材料进厂检验弄虚作假2.2.2 检(复)验批次与要求不符2.2.3 检(复)验项目不全2.2.4 检(复)验发现主要原材料不合格时未将该批次原材料退场2.2.5 其它情况3进厂原材料台账建立情况3.1 已按照要求建立进厂原材料台账3.2 进厂原材料台账不符合要求3.2.1 未建立进厂原材料台账3.2.2 进厂原材料台账不符合福建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要求3.2.3 进厂原材料台账与实际不符3.2.4 其它情况4原材料进厂信息登记4.1 未发现已使用的原材料未按照福建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进厂信息登记4.2 已使用的原材料未按照福建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进行进厂信息登记5窟试)验后样品留置情况5.1 检(试)验后样品留置符合要求5.2 检(试)验后样品留置不符合要求1.主要原材料进厂资料无合格证或无出厂检验报告的,责令企业补充相应进厂资料,企业无法提供进厂资料的,责令企业将未使用的原材料退场并做好相应记录,该批次原材料已有使用的,对相应批次混凝土,应随机抽取5个批次混凝士对所有主要受力构件强度进行检测(详见本附件备注1)后按规定处理;经检测,若有批次混凝土强度不满足设计及现行规范标准要求,对所有其他相应批次混凝土,也应对所有主要受力构件强度进行检测后按规定处理。海砂或净化海砂无无合格证或无出厂检验报告,且用于钢筋或劲钢(管)混凝土等钢材与混凝土共同受力的结构的,对相应批次混凝土,还应对主要受力构件氯离子含量进行检测(详见本附件备注2)后按规定处理。主要原材料型式检验频率不符合要求或型式检验项目不全的,责令企业改正。型式检验发现主要原材料不合格时未将该批次原材料退场的,责令企业将未使用的原材料退场并做好相应记录,该批次原材料已有使用的,对相应批次混凝土,应对所有主要受力构件强度进行检测(必要时也应对耐久性进行检测)后按规定处理。处理意见2 .原材料进厂检验弄虚作假,属于胶凝材料的,对相应批次混凝土,应随机抽取5个批次混凝土对所有主要受力构件强度进行检测(必要时也应对耐久性进行检测)后按规定处理;经检测,若有批次混凝土强度不满足设计及现行规范标准要求,对所有其他相应批次混凝土,也应对所有主要受力构件强度进行检测后按规定处理。属于非胶凝材料的,对相应批次混凝土,应随机抽取5个批次混凝士对主要受力构件强度进行抽测(详见本附件备注3,必要时也应对耐久性进行检测)后按规定处理;经抽测,若有构件混凝土强度不满足设计或现行规范标准要求,对所有其他相应批次混凝土,也应对主要受力构件强度进行抽测后按规定处理。主要原材料检(复)验批次与要求不符或检(复)验项目不全的,对使用未检(复)验或检(复)验项目不全的原材料拌制的预拌混凝土成型的相应批次混凝土,每一个混凝土强度等级随机抽取1个批次混凝土对主要受力构件强度进行抽测后按规定处理;经抽测,若有构件混凝土强度不满足设计或现行规范标准要求,对与该构件同一强度等级的所有其他批次混凝土,也应对主要受力构件强度进行抽测后按规定处理。检(复)验发现主要原材料不合格时未将该批次原材料退场的,责令企业将未使用的原材料退场并做好相应记录,该批次原材料已有使用的,对相应批次混凝土,应对所有主要受力构件强度进行检测(必要时也应对耐久性进行检测)后按规定处理。3 .进厂原材料台账不符合要求的,责令企业改正。4,已使用的原材料未按照福建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进行进厂信息登记的,责令企业改正。5 .检(试)验后样品留置不符合要求的,若样品属于胶凝材料,对相应批次混凝土,应对主要受力构件强度进行抽测后按规定处理。若样品不属于胶凝材料,责令企业改正。1 .附件8-l-8-ll中的“对所有主要受力构件强度进行检测”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下列相应处理:(一)若预拌混凝土用于上部结构或基础梁的,责令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有关责任单位委托有资质检测机构对相应批次的所有主要受力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是否满足设计及现行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检测;(二)若预拌混凝土用于桩基工程且尚具备基桩混凝土强度检测条件的,责令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有关责任单位委托有资质检测机构对相应批次的基桩混凝土强度是否满足设计及现行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检测;(三)若预拌混凝土用于桩基工程或基础梁且无法检测基桩混凝土强度或基础梁混凝土强度的,责令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有关责任单位委托有资质检测机构对相应(子)单位工程进行沉降、倾斜等监测,直至稳定为止。2 .附件81811中的“对主要受力构件氯离子含量进行检测”是指按照现行规范标准要求对该批次混凝土主要受力构件氯离子含量进行检测,若用于桩基工程或基础梁且无法检测氯离子含量的,责令建设单位牵头组织专家论证提出处理方案。备注3 .附件8-l-8-ll中的“对主要受力构件强度进行抽测”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下列相应处理:(一)若预拌混凝土用于上部结构或基础梁的,每个混凝土强度等级分别抽取5个主要受力结构构件(构件在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下随机抽取),责令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有关责任单位委托有资质检测机构对其强度是否满足设计及现行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检测,若经检测某个构件混凝土强度不满足设计或现行规范标准要求,责令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有关责任单位委托有资质检测机构对与该构件同一检验批的所有主要受力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是否满足设计及现行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检测;(二)若预拌混凝土用于桩基工程且尚具备基桩混凝土强度检测条件的,每个强度等级分别抽取1根基桩(桩号在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下随机抽取),责令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有关责任单位委托有资质检测机构对其强度是否满足设计及现行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检测,若经检测某基桩混凝土强度不满足设计或现行规范标准要求,责令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有关责任单位委托有资质检测机构对相应检验批的基桩混凝土强度是否满足设计及现行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检测;(三)若预拌混凝土用于桩基工程或基础梁且无法检测基桩混凝土强度或基础梁混凝土强度的,责令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有关责任单位委托有资质检测机构对相应(子)单位工程进行沉降、倾斜等监测,直至稳定为止。3抽查发现主要原材料质量控制不符合要求时,应记录清楚已使用同批次原材料拌制的预拌混凝土成型的工程项目及其使用具体部位,并经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4 .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弄虚作假的,视为无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5 .除按照上述进行处理外,还应按照预拌混凝土动态考核记分标准予以记分。福建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抽查抽测工作标准(拌制过程质量控制)抽查(抽测)内容(项目)1 .配合比确定与调整2 .计量与搅拌3 .掺合料品种、掺量抽查(抽测)方式抽查检查时段内企业拌制过程质量控制情况抽查(抽测)记录1配合比确定与调整1.1 未发现配合比确定(验证)与调整不符合要求1.2 配合比确定与调整不符合要求1.2.1 配合比设计确定(验证)的试配强度不符合要求或选用的配合比不符合要求1.2.2 未做配合比设计或原材料产地(厂家)、品种、质量等有显著变化时未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1.2.3 使用超过半年以上未验证的配合比1.2.4 配合比验证不符合现行规范标准要求1.2.5 配合比确定(验证)弄虚作假126搅拌站(楼)控制系统的胶凝材料用量少于配合比1.2.7 未明确施工配合比调整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1.2.8 未按照规定的职责和工作流程调整配合比1.2.9 其它情况2记量与搅拌2.1 未发现计量与搅拌不符合要求2.2 计量与搅拌不符合要求2.2.1 搅拌站(楼)计量设备精度不符合要求2.2.2 搅拌站(楼)计量设备未检定(校准)或检定(校准)失效2.2.3 原材料投料计量弄虚作假2.2.4 拌制混凝土期间未按照要求测定骨料含水率2.2.5 骨料含水率测定记录与控制系统记录不一致2.2.6 其它情况3掺合料品种、掺量3.1 掺合料品种、掺量符合要求3.2 掺合料品种或掺量不符合要求3.2.1 掺合料品种、掺量不符合现行规范标准规定3.2.2 楼板或薄壳构件的预拌混凝土的掺合料掺量超过福建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规定允许范围3.2.3 掺合料品种及其掺量未书面告知施工单位3.2.4 其它情况处理意见备注1 .配合比设计确定(验证)的试配强度不符合要求或选用的配合比不符合要求,未做配合比设计或原材料产地(厂家)、品种、质量等有显著变化时未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或使用超过半年以上未验证的配合比,或配合比验证不符合现行规范标准要求,或搅拌站(楼)控制系统的胶凝材料用量少于配合比的,对相应批次混凝土,应随机抽取5个批次混凝土对主要受力构件强度进行抽测后按规定处理;经抽测,若有构件混凝土强度不满足设计或现行规范标准要求,对所有其他相应批次混凝土,也应对主要受力构件强度进行抽测后按规定处理。配合比确定(验证)弄虚作假,对相应批次混凝土,应随机抽取5个批次混凝土对所有主要受力构件强度进行检测后按规定处理;经检测,若有批次混凝土强度不满足设计及现行规范标准要求,对所有其他相应批次混凝土,也应对所有主要受力构件强度进行检测后按规定处理。未明确施工配合比调整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或按照规定的职责和工作流程调整配合比的,责令企业改正。2 .计量设备精度(指设备本身精度,不是指投料偏差,投料偏差按附件8-6处理)不符合要求、或拌制混凝土期间未按照要求测定骨料含水率、或骨料含水率测定记录与控制系统记录不一致且造成实际用水量比配合比多出1%以上的,对该工作台班对应的相应批次混凝土,应对主要受力构件强度进行抽测后按规定处理;骨料含水率测定记录与控制系统记录不一致且造成实际用水量与配合比相比未多出1%的,责令企业改正。计量设备未检定(校准)或检定(校准)失效,责令企业进行检定,若经检定不符合要求,对该工作台班对应的相应批次混凝土,应对主要受力构件强度进行抽测后按规定处理。原材料投料计量弄虚作假,属于胶凝材料的,对相应批次混凝土,应随机抽取5个批次混凝土对所有主要受力构件强度进行检测后按规定处理;经检测,若有批次混凝土强度不满足设计及现行规范标准要求,对所有其他相应批次混凝士,也应对所有主要受力构件强度进行检测后按规定处理。属于非胶凝材料的,对相应批次混凝土,应随机抽取5个批次混凝土对主要受力构件强度进行抽测后按规定处理;经抽测,若有构件混凝土强度不满足设计或现行规范标准要求,对所有其他相应批次混凝土,也应对主要受力构件强度进行抽测后按规定处理。3 .掺合料品种、掺量不符合现行规范标准规定的,对相应批次混凝土,应对所有主要受力构件强度进行检测(必要时也应对耐久性进行检测)后按规定处理。楼板或薄壳构件的预拌混凝土的掺合料掺量超过福建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规定允许范围,对相应楼板或薄壳构件,建设单位应牵头组织有关责任主体全面检查是否存在开裂并按规定处理(必要时也应对混凝土强度进行抽测)。掺合料品种及其掺量未书面告知施工单位的,责令企业改正。L抽查发现预拌混凝土拌制过程质量控制不符合要求时,应记录清楚已使用工作班预拌混凝土成型的工程项目及其使用部位,并经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2.除按照上述进行处理外,还应按照预拌混凝土动态考核记分标准予以记分。福建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抽查抽测工作标准(预拌混凝土质量检验)抽查(抽测)内容(项目)1出厂检验2交货检验3出厂预拌混凝土台账建立情况抽查(抽测)方式选取某一时段,抽查企业预拌混凝土质量检验情况抽查(抽测)记录1出厂检验1.1 未发现出厂检验不符合要求1.2 出厂检验不符合要求1.2.1 强度出厂检验试块取样频率不符合要求1.2.2 强度出厂检验试验弄虚作假1.2.3 强度出厂检验试块标识不符合要求1.2.4 检毕的强度出厂检验试块未按照要求留置1.2.5 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含量出厂检验频率不符合要求1.2.6 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含量出厂检验弄虚作假1.2.7 抗渗出厂检验试块取样频率不符合要求1.2.8 抗渗出厂检验试验弄虚作假1.2.9 抗渗出厂检验试块标识不符合要求1.2.10 检毕的抗渗出厂检验试块未按照要求留置1.2.11 其它情况2交货检验2.1 经交货检验预拌混凝土质量符合要求2.2 经交货检验预拌混凝土质量不符合要求或未按照要求作交货检验2.2.1 坍落度过大且用于工程2.2.2 交货检验强度经评定不符合要求2.2.3 交货检验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含量不符合要求2.2.4 未作混凝土强度或拌合物坍落度交货检验2.2.5 混凝土强度或拌合物坍落度交货检验弄虚作假2.2.6 未作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含量交货检验2.2.7 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含量交货检验弄虚作假2.2.8 其它情况3出厂标拌混凝土台账建立情况3.1 已按照要求建立出厂预拌混凝土台账3.2 出厂预拌混凝土台账不符合要求3.2.1 未建立出厂预拌混凝土台账3.2.2 出厂预拌混凝土台账不符合福建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要求3.2.3 出厂预拌混凝土台账与实际不符3.2.4 其它情况处理意见1强度出厂检验试块取样频率不符合要求、或强度出厂检验试块标识不符合要求、或检毕的强度出厂检验试块未按照要求留置的,对相应批次混凝土,应对主要受力构件强度进行抽测后按规定处理。强度出厂检验试验弄虚作假的,对相应批次混凝土,应对所有主要受力构件强度进行检测后按规定处理。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含量出厂检验频率不符合要求的,对相应批次混凝土,应对主要受力构件氯离子含量进行抽测(详见本附件备注1)后按规定处理;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含量出厂检验弄虚作假的,应对主要受力构件氯离子含量进行检测后按规定处理。抗渗出厂检验试块取样频率不符合要求、或抗渗出厂检验试块标识不符合要求、或检毕的抗渗出厂检验试块未按照要求留置、或抗渗出厂检验试验弄虚作假的,对相应试块所代表的工作班拌制的预拌混凝土成型的相应工程部位,全数进行蓄水(淋水)试验。2坍落度过大且用于工程、交货检验强度经评定不符合要求的,对相应批次混凝土,应对所有主要受力构件强度进行检测后按规定处理。交货检验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含量不符合要求的,对已使用该工作班拌制的预拌混凝土成型的工程项目,责令相关建设单位牵头组织设计等单位提出处理方案。未作混凝土强度或拌合物坍落度交货检验的,对相应批次混凝土,应对主要受力构件强度进行抽测后按规定处理。混凝土强度或拌合物坍落度交货检验弄虚作假的,对相应批次混凝土,应对所有主要受力构件强度进行检测后按规定处理。未作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含量交货检验的,对相应批次混凝土,应对主要受力构件氯离子含量进行抽测后按规定处理。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含量交货检验弄虚作假的,对相应批次混凝土,应对主要受力构件氯离子含量进行检测后按规定处理。3出厂预拌混凝土台账不符合要求的,责令企业改正。备注1.附件8-l-8-ll中的“对主要受力构件氯离子含量进行抽测”是指随机抽取1个主要受力构件(构件在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下随机抽取),责令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有关责任单位委托有资质检测机构对相其氯离子含量进行检测;若用于桩基工程或基础梁且无法检测氯离子含量的,责令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有关责任单位责令建设单位牵头组织专家论证提出处理方案。2.除按照上述进行处理外,还应按照预拌混凝土动态考核记分标准予以记分。福建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抽查抽测工作标准(实验室条件)抽查(抽测)内容(项目)1 .管理制度2 .实验室人员3 .检测能力4 .仪器设备5 .检(试)验环境抽查(抽测)方式随机抽查实验室条件(抽的)1管理制度1.1 未发现管理制度不符合要求1.2 管理制度不符合要求1.2.1 管理制度不能有效运行1.2.2 管理制度不能保证检测质量1.2.3 其它情况2实验室人员2.1 实验室人员符合要求2.2 实验室人员不符合要求2.2.1 实验室主任不符合要求2.2.2 试验员数量不符合要求或不满足检试验需要2.2.3 其它情况3检测能力3.1 未发现检测能力不符合要求3.2 检测能力不符合要求3.2.1 不具备*检测能力3.2.2 其它情况4仪器设备4.1 未发现仪器设备不符合要求4.2 仪器设备不符合要求4.2.1 实验室仪器未检定(校准)或检定(校准)失效4.2.2 使用经检定(校准)不合格的实验室仪器4.2.3 其它情况5检(试)验环境5.1 未发现检(试)验环境不符合要求5.2 检(试)验环境不符合要求5.2.1 混凝土标准养护室面积无法满足检试验需要522操作室、养护室温湿度环境条件不满足要求5.2.3 危险药品无双人双锁管理或废液未集中处理5.2.4 其它情况理见处意1 .管理制度不符合要求的,责令企业改正。2 .实验室人员不符合要求的,责令企业改正。3 .检测能力不符合要求的,对不具备检测能力的项目责令企业委托有资质检测机构实施。4 .实验室仪器未检定(校准)或检定(校准)失效,或使用经检定(校准)不合格的实验室仪器的,责令企业改正,对相应批次混凝土,每一个混凝土强度等级随机抽取1个批次混凝土对主要受力构件强度进行抽测(必要时也应对耐久性进行检测)后按规定处理;经抽测,若有构件混凝土强度不满足设计或现行规范标准要求,对与该构件同一强度等级的所有其他批次混凝土,也应对主要受力构件强度进行抽测后按规定处理。5 .混凝土标准养护室面积无法满足检试验需要的,责令企业改正。操作室、养护室温湿度环境条件不满足要求的,责令企业改正,对相应批次混凝土,每一个混凝土强度等级随机抽取1个批次混凝土对主要受力构件强度进行抽测后按规定处理;经抽测,若有构件混凝土强度不满足设计或现行规范标准要求,对与该构件同一强度等级的所有其他批次混凝土,也应对主要受力构件强度进行抽测后按规定处理。危险药品无双人双锁管理或废液未集中处理,责令企业改正。备注除按照上述进行处理外,还应按照预拌混凝土动态考核记分标准予以记分。福建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抽查抽测工作标准(实验室人员到位情况)抽查(抽测)内容(项目)1、实验室人员到位情况抽查(抽测)方式随机抽查实验室人员到位情况抽查(抽测)记录1实验室人员到位情况1.1 实验室人员到位情况符合要求1.2 实验室人员到位情况不符合要求1.2.1 当天到岗试验员少于3人1.2.2 实际在岗试验员少于4人或不满足检试验需要1.2.3 当天到岗试验员不满足检试验需要1.2.4 实验室主任长期不到岗1.2.5 其它情况处理意见实验室人员到位情况不符合要求的,责令企业改正备注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判定实验室主任长期不到岗(1)主管部门事前通知到企业检查,但检查时实验室主任不在现场,此情形90天内达3次的(2)经调查取证,实验室主任大部分时间不在岗而由他人代行岗位职责的2、除按照上述进行处理外,还应按照预拌混凝土动态考核记分标准予以记分。福建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抽查抽测工作标准(检(试)验、投料数据和生产告知情况)抽查(抽测)内容(项目)1、检(试)验和投料数据抽查(抽测)方式随机抽查检(试)验和投料数据相关情况抽查(抽测)记录1检(试)验数据1.1 未发现检(试)验数据不符合要求1.2 检(试)验数据不符合要求1.2.1 水泥、掺合料、强度试块(含配合比设计、验证)待检、在检样品与原始记录或报告不符1.2.2 检测报告未按照要求上传至“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工程检测管理信息系统-预拌混凝土管理子系统”1.2.3 检测报告的签字人和实际人员不一致1.2.4 其它情况;2投料数据2.1 未发现投料数据不符合要求2.2 投料数据不符合要求2.2.1 "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工程检测管理信息系统-预拌混凝土管理子系统”有确认的供应信息,或预拌混凝土有供应记录,或者施工现场有预拌混凝土使用记录但搅拌站(楼)控制系统没有相应的投料数据2.2.2 同一批次(即同一流水号)预拌混凝土的同一胶凝材料投料累计偏差超过-1%2.2.3 其它情况3生产告知3.1 未发现生产告知不符合要求3.2 生产告知不符合要求3.2.1 供应给受监房建市政工程的预拌混凝土无流水号(二维码)3.2.2 超过50方的受监房建市政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任务单未在闽政通上进行生产告知3.2.3 其他情况处理意见1 .水泥、掺合料、强度试块(含配合比设计、验证)待检、在检样品与原始记录或报告不符的,水泥、掺合料、强度试块检试验(配合比设计、验证)涉嫌弄虚作假,对相应批次混凝土,应随机抽取5个批次混凝土对所有主要受力构件强度进行检测后按规定处理;经检测,若有批次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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