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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整理-法律援助”某某年度暑期社会实践计划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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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整理-法律援助”某某年度暑期社会实践计划书.docx

    “幸福夕阳工程一一法律援助在行动”社会实践目录:一、本次项目/课题介绍1二、实践活动合适的内容介绍1(一)、背景分析21、上海“老龄化”势不可挡,进行“老年人友好型城市”建设势在必行22、国家和地方各层面加强老年人法制建设33、老年人法律援助体系构建的意义54、“幸福夕阳工程-法律援助在行动”具体活动介绍6(1)活动主题思想6(2)调研主题和切入点的选择6(3)活动地点以上海市静安区为主,以闵行区、松江区为辅7(4)活动合适的内容介绍8三、实践活动日程安排101、前期主题准备、实地考察、资源准备102、普法、讲法宣传103、老年法庭文献资料整理、分析114、典型个案跟踪调查,对比分析115、静安区某几个小区一般老年群体,周边法律援助环境调查116、实地走访上海市南汇监狱(老病残罪犯),实地考察诉讼后老年人法律援助情况,具体分析刑法修正案(八)中涉老的实际效果H7、就静安区调查情况和各相关法律援助部门、司法机关交谈128、对比分析,将自己在静安区的收获,实地去闵行区、松江区验证是不是具有代表性,并分析各区的特点,寻找其中的规律129、实地调研活动结束,后期材料整理,解决相关问题13四、突发预案14五、预期成果16六、经费预算17七、可行性报告18八、人员编制22九、附件一:实践活动日程详细安排25(一)、4月23-5月3日,前期主题确定251、小团队的成立252、自学成才,确定方向253、不懂就问,找寻权威指导254、积极跟进学校总的社会实践安排265、结合多方资源和意见,确定“老年人法律援助”调研方向266、通过收集资料文献,夯实理论学习26(二)、5月4-5月9日,已经落实的活动,具体活动策划和实际状况考察271、静安区南京西路街道实际考察272、中山公园实地调查273、与研教院团委取得合作274、与研教院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研究生取得合作28(三)、具体人员挑选和任务分配安排291、生活委员两名292、宣传委员两名303、外联委员两名314、海外小组四位31(四)、“法律援助”方面的文献整理(部分展示)33(五)、老年人主要面临的法律相关问题整理34(六)、老年人的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整理(部分展示)35(七)、专业培训和学习36(八)、实际调查、采访主要调研方向371、调查问卷和访谈可能涉及到的相关问题(部分展示)37(九)、实际拜访各相关单位381、想要从各单位调研了解的具体方向(部分展示)382、各单位座谈可能谈到的主题38(1)、拜访静安区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38(2)、拜访静安区司法局39(3)、检验理论的实践效力,拜访闵行、松江区法律援助中心39华东政法大学2012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投标书投标单位:法律学院1005班一、本次项目/课题介绍本次项目/课题名称幸福夕阳工程-法律援助在行动*本次项目/课题主题从涉老案件诉讼过程中,看上海市老年人法律援助体系发展状况负责人姓名张俊联系电话固定电话信息员姓名施红燕带队/指导老师姓名带队老师:方乐华指导老师:方乐华、程金华实践活动合适的内容介绍:为了响应共青团华东政法大学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号召,以纪念建团90周年、校庆60周年、迎接“十八大召开”为契机,张俊、施红燕等同学通过多次讨论,确定了“幸福夕阳工程-法律援助在行动”为主题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宣扬尊老、爱老、敬老、助老的社会风气,带领同学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服务人民,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一、背景分析:1、上海“老龄化”势不可挡,进行“老年人友好型城市”建设势在必行上海作为我国最早进入老龄社会和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城市,截止2011年12月31日,上海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347.76万人,占总人数近四分之一,而据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预测,上海将于“十二五”期间步入老龄化加速发展期。到2015年末,申城户籍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超过430万,比例接近三成。反映出上海老年人规模大、老龄化程度高、高龄化程度高的特征。随着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上海的老年人口,特别是高龄人口还将进一步增加。同样2011年10月24日新民晚报报道,为应对城市人口迅速老龄化局面,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推广本市创建“老年友好城区”试点工作的成果,华东师范大学人口研究所终身教授桂世勋,在日前召开的首届“城市化与城市生活国际学术会议”上提出,上海应在全国率先建设成为“老年友好型城市”。上海是全国开展创建“老年人友好城市(城区)”和“老年宜居社区”试点最多的省级地区和特大城市,杨浦、长宁、黄浦、浦东新区等区已先后列入国家级试点地区。作为本市开展此项工作的专家评估小组成员,桂世勋教授近日深入多个试点区做了实地调研,认为本市开展创建的“老年人友好城区”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中国也正在步入老龄化,上海市的试点发展为未来中国其他城市老龄工作发展提供借鉴。2、国家和地方各层面加强老年人法制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它是以中国的根本大法宪法为依据的,是中国第一部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发展老龄事业相结合的专门法律。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今年已经是它实施的第十六个年头了,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保护老年人特殊权益的法律,该法的制定符合中国当时的实际,不仅体现了中国的国情又保持了中国的传统。除此以外其他法律都出自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制定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2011年2月25日通过的中国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老年人犯罪宽宥的规定,如下: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己满七十五岁的人故意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已满七十五岁,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人民法院认为其没有再犯罪危险的,应当宣告缓刑。传承了我国的矜老立法传统,完善了我国的刑事立法体系。为了满足与时俱进的老年人相关需求,促进现在的老年人法制建设,2010年9月份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1998年8月18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进行了修改今年最新动向,2012年4月5日发布的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的报告介绍,“十二五”期间,在社会救助方面,针对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相关问题,司法部继续结合“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加强基层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解决80岁以上高龄、贫困、失能半失能以及空巢老年人的法律援助相关问题,扩大老年人的法律援助覆盖面,对特殊困难的老年人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审理、优先指派的“三优先”服务;为行动不便、患病残疾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针对老年人多发婚姻家庭纠纷的特点,引导法律援助人员根据老年人意愿,尽量采用调解方式结案,减轻老年人诉累;同时,深入开展“夕阳幸福工程一一法律援助在行动”活动,为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援助服务。而与此同时作为国内第一个“中美老龄相关问题研究中心”于4月13日在华东政法大学成立,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杜志淳与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院长John.E.Corkery为研究中心揭牌。李汪引兰女士与多明尼加大学名誉院长李志钟先生为中心捐款。作为国内第一个设立老年人法庭的上海市静安区法院成为中心的第一个实践基地,华东政法大学杜志淳书记与静安区法院王浩副院长为基地揭牌。老龄相关问题既是一个世界性的社会发展相关问题,又是一个体现不同人文历史积淀的文化相关问题,近年来,对该相关问题的关注吸引了中美各位专家学者,这次“中美老龄相关问题研究中心”的成立,也促使两国就老龄相关问题开展合作。3、老年人法律援助体系构建的意义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未来,是我们不懈追求的社会理想。法律援助作为一项司法救济制度,来源于英国,正是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公仆情怀和执政理念。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正是国家对弱势人群的特别关照,有助于他们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而更充分地行使当家作主的各种权利。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人民内部矛盾,使绝大多数人民群众从心底里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体味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法律援助制度正是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它“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政府关爱”,直接面向社区、面向农村、面向老年人,成为政府关心群众、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对于那些因经济困难而无力支付各项诉讼费用的公民,无偿提供各种法律上的协助,以真正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一种法律制度。老年人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他们的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许多老年人法律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和相关能力较弱,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些特困老年人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因此老年人亟需得到法律援助。构建一个完善、方便、高效的老年人法律援助体系,给予老年人法律知识宣讲,日常生活做好防备,减少上当受骗等各种侵权行为的发生。协助老人深入诉讼过程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提高司法机关办事效果。在诉讼后,通过后期回访,切实使老人的权益得到落实,保护老人合法权益得到公平地保护。4、“幸福夕阳工程-法律援助在行动”具体活动介绍:(1)活动主题思想尊老、爱老、敬老、助老是中国传统美德,更应该成为我们的社会法制风气,今年是共青团建团九十周年,作为马克思主义的积极追随者,共青团团员一直在社会实践方面是引领者。通过普法宣传、照片拍摄、老年人法律援助相关问题研究,号召全社会关注、关心老年人生活、学习、精神风貌情况,给予他们最温暖的需要,让他们的夕阳无限好,幸福在身边,弘扬和谐的社会风气,促进上海市“老年人友好型城市”。(2)调研主题和切入点的选择老年人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他们的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许多老年人法律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和相关能力较弱,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些特困老年人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随着社会老龄化进一步加深,因此急需完善老年人法律援助体系建设,从国家、民间团体、个人等多个角度对老年人进行法律保护。各法律援助部门通常从三个方面涉入到对老年人的法律协助:诉讼前、诉讼中、诉讼后。而这过程中处于核心角色的是诉讼中,同时进入诉讼过程中的涉老案件更加严重,里面的相关问题更加复杂,需要谨慎处理,这中间的法律援助的力量显得特别重要。结合实际实习经验和理论学习,通过对诉讼过程中的跟踪、调查,必然也会涉及到诉讼前、诉讼后这两个方面存在的相关问题。选择从涉老案件诉讼过程中,看老年人法律援助以小见大,调查起来更细致、可操作性强、更能解决现实相关问题。(3)活动地点以上海市静安区为主,以闵行区、松江区为辅地处上海市中心的静安区,区域小、人口密度高,老龄化程度为全市之首,二十世纪90年代初,全区老龄人口比重即达到全区人口的20%左右,并呈现出逐年较大幅度递增趋势,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相关问题日益突出。静安区人民法院于1991年月在全国率先成立了专门审理涉老案件的“老年法庭”,1994年3月又在此基础上正式成立了全国唯一的“老年审判庭”,也就是现在的民三庭,并于2011年首次发布了名为静安法院2010年度涉老案件司法情况报告的白皮书。多次被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授予“上海市老龄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静安区的老龄化发展趋势是上海市老龄化发展的典型代表,而且结合它小,人口密度高,方便实践的开展和对未来的发展做出切实性的预测。同时具有自己特色的“老年法庭”又为我们的调查提供了样本,为上海其他区甚至全国各市老年人权益保护发展提出了可供参考的模式。针对静安区法律援助体系发展状况提出自己的规划设想,为了验证自己提出的理论具有上海代表性、普遍性、可操作性。实地考察了静安区所代表的市区老年人法律援助发展情况,选取闵行区作为处在市中心和郊区地带的代表,选取松江区作为郊区代表,对三个具有各自代表性的行政区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进行“规划设想”可操作性调研,更加科学、全面规范自己的理论体系和提出更加完善的规划设想。闵行区法律援助中心在2012年3月6日,被授予上海市老年人维权先进集体,闵行区法律援助中心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老年人维权工作,2011年,在区老年基金和明泉房产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区法援中心设立区法律援助老年人基金,通过加强宣传引导、降低门槛、拓展案件受理事项范围等措施,切实维护好老年人这一特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自成立区法律援助老年人基金以来,2011年,区法援中心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法律咨询服务12次,共办理老年人援助案件66件,同比上升196.4%。松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启动区县间协作机制,2004年被上海市司法局评为“2003年度上海市司法行政相关系统先进集体”、被市老龄委和市司法局评为“老年维权示范岗”。(4)活动合适的内容介绍:调查对象是老年法庭2011年的涉老案件。通过查阅静安区老年人法庭2011年所受理的涉老案件,研究老年人法律热点相关问题,当面采访办案的老年庭法官了解老年人法律难点相关问题;对比调查有法律援助和无法律援助的涉老案件处理情况,具体分析法律援助在老年人维权过程中的作用;选取典型的项目案例对涉案的老年人进行走访,了解老年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遇到那些困难和身边的法律援助落实情况。根据走访数位老人后获得的情况,选取静安区某几个居民小区,实地考察在老年人法律援助情况。实地走访上海市南汇监狱(全国第一家专门收押老病残罪犯,并与大型监狱医院合并建设的监狱),实地考察诉讼后老年人法律援助情况,尤其是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一年后的效果。汇总实地调查情况,与静安区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座谈,实际了解法律援助中心的运行情况。汇总所有的材料,从老年人法律援助的对象-老年人和老年人法律援助的主体-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各个角度与静安区司法局进行座谈,探求上海市静安区更为完善的老年人法律援助体系。根据这些情况提出自己的“老年人法律援助体系”规划设想,检查自己设想的可操作性,和闵行区法律援助中心、松江区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交流,汇总各自不同情况和结合各自特殊情况,进一步完善自己的“上海市老年人法律援助体系构建”设想。后期总结,在中山公园进行“老年人法律援助”公益普法爱老、助老活动,在整个活动过程中拍摄老年人精神风貌照片并进行展示,号召整个社会关注老年尊老、敬老活动。实践活动日程安排:(1)、4月23-5月3日,前期主题确定(2)、5月4-5月9日,具体活动踩点和策划,并获得长宁校区研教院团委和研教院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老师们的鼎力支持,建立与研究生的一起合作,进行普法、讲法宣传。(3)、5月9日-5月11日,活动立项评比(4)、5月11日-6月上旬,确定是否中标(5)、6月上旬-6月18日,查阅“老年人法律援助”方面的文献,夯实理论知识,招募志愿者,找“法律援助”方面的老师开办讲座进行专业指导,找“社会调查方式方法”方面的老师进行暑期社会调研方面的技能培训,找“老年人法律权益”方面的老师进行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的宣讲,增强理论功底。(6)、6月18日-6月29日,准备各种调研的人力、物力、财力,从校友会那边获得资源,联系各个需要去调研的单位,做好时间上的安排,暑期社会实践出征仪式。在整个调研活动中都有一个“随手拍”,关注老年人之“最美夕阳红”,老年人精神风貌照片拍摄(7)、7月1日响应建党九十一周年,在中山公园现场进行“老年人法律援助”公益普法宣传活动,为老年人讲述他们的各种法律权益,看望我们华政的退休老师们,同时为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志愿者活动。建立与华院小区的长期志愿者活动。(8)、7月2日-7月3日,查阅静安区老年人法庭2011年所受理的涉老案件,研究老年人法律热点相关问题,进行分类和统计,归纳其中的规律。(9)、7月4日,当面采访办案的老年庭法官了解老年人法律难点相关问题和数几天现场观看法官办理老年人案件的实际情况,并做好具体情况的记录。(10)、7月5日-7月6日,对比调查有法律援助和无法律援助的涉老案件处理情况,具体分析法律援助在老年人维权过程中的作用。(11)、7月7日-7月8日7月14日-7月15日,选取典型的项目案例对涉案的老年人进行走访,了解老年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遇到那些困难和身边的法律援助落实情况。(12)、7月9日-7月10日选取静安区南京西路街道某几个老居民小区,实地考察在老年人法律援助情况,采用调查问卷和采访的形式获得第一手和最真实的资料,对比在法院里面掌握的情况,分析这里面的情况。(13)、7月11日,实地走访上海市南汇监狱(全国第一家专门收押老病残罪犯,并与大型监狱医院合并建设的监狱),实地考察诉讼后老年人法律援助情况,对于一些涉嫌刑事诉讼案件的老人进行采访,具体分析刑法修正案(八)的实际效果,和南汇监狱取得长期合作,成立老年人法律援助小组,为这里的老年人提供法律协助。(14)、7月12日,汇总实地调查情况,实际了解法律援助中心的运行情况,与静安区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座谈。同时与静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建立长期合作,帮他们在华政招募志愿者。(15)、7月13日,汇总所有的材料,从老年人法律援助的对象-“老年人”和老年人法律援助的主体-“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两个角度与静安区司法局进行座谈,探求上海市静安区更为完善的老年人法律援助体系。同时与静安区司法局建立长期合作,帮他们在华政招募志愿者,带动更多的同学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参与到公益活动中来。(16)、7月14-7月20,结合几个星期实际调查和自己前期的理论积累,写就以“上海市老年人法律援助体系构建”为主题的活动总结(17)、7月21日,带上自己的总结收获来自静安区,与闵行区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交流自己的构想,结合他们的特点,听取他们的意见,就闵行区某个典型的法律援助老人进行后期采访,对比分析完善自己的理论构架(18)、7月22日,带上自己的总结收获来自静安区和闵行区,与松江区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交流自己的构想,结合他们的特点,听取他们的意见,就松江区某个典型的法律援助老人进行后期采访,对比分析更加完善自己的理论构架(19)、7月到八月,针对前期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完成的调研进行补充完成,把我们总的实际收获交由指导老师审查,并把审查、修改的结果和做出的思考反映到上海市司法局和民政局,为上海市老年人法律援助献计献策(20)、8月15日前后填写华东政法大学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情况概述表,提交社会实践总结报告,做好实践活动总结工作(21)、开学后9月10日到9月20,进行“最美夕阳红”照片展、招募老年人公益活动志愿者(22)、9月至11月,准备各种总结答辩活动(23)、11月至12月,社会实践后期合作本次项目的具体落实具体见附件一(24)、论老年人法律援助体系发展论文的写作、修改、发表具体详见附件一突发预案:(1)、如果我们的本次项目没有获得校团委的立项,我们会一方面寻求各种社会上的赞助,另一方面以自愿为原则,自己出钱自己去。同时我们与华政研究院团委取得联系和协助,住在华政长宁校区学生公寓将为我们省去不少费用。(2)、如果天气不怎么好的话,我们一方面会提前看天气预报,尽量将自己的活动安排在天气晴朗的日子中进行,另一方面由于我们的活动多在室内进行,调查问卷和采访可以在居委会的带领下深入到老人的家中进行问候、沟通、交流,同时“老年人法律援助”也可以不在中山公园,转而改在各个小区老年人活动中心。(3)、如果遇到中间有同学出现身体不适等现象,我们会随身携带一些中暑药、防晒霜、感冒药、促消化的药等供必要之须。同时如果没有任何见效的话,迅速将同学们送往医务室。我们会在刚来的时候将入住的地方附近医务室、警务室等应急各大区位找好。(4)、如果遇到一些法律方面的相关问题不懂,一方面我们的带队方乐华老师恰好是劳动与社会保障方面的老师,他专门进行老年人法律保障方面的研究,我们一方面会在前期进行充分的理论功底夯实,另一方面我们会取得跟长宁校区那边跟此专业的研究生联系,遇到这些相关问题可以直接向他们请教,同时号召他们参与我们周六的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5)、遇到一些同学之间闹矛盾,一方面我们在前期组队的时候就要选一些合得来同时度量又相对来说比较大的同学,如果真的出现这种情况,我们一方面会暂时停止他们的活动,一对一的进行调解,如果还没有和解好,请老师、学长、学姐进行劝解。(6)、遇到一些盗窃丢失东西的情况,在前期就预测好整个过程中的花销,然后备经费,分几份交由数几位同学保管。同时告诉同学们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身上,外出要结伴而行,每天都要有安全方面的警示。(7)、遇到我们所要拜访的各单位不接待等现象,一方面我们要提前跟对方约定好,通过发公函、电话、当面等多种形式予以确定,如果实在不行,我们可以约在后几天进行,我们会有上海和暑假不回去的同学继续跟踪我们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发展动向。(8)、遇到一些活动的延迟,我们会不断克服困难,继续把这个活动用两个月的暑期去高质量、高水平地完成,实习的同学们可以利用周末进行一些个案的采访,同时多吸纳暑假呆在上海的同学,我们将各种困难一一化小,落实到两个月实践中。预期成果:(1)、深入社会法制基层调研,撰写调研报告一份,深入法治社会建设(2)、建立一个“最美夕阳红”微博、人人网主页,不断把我们拍到的老人照片予以展示,号召广大青年关注老年人生活。(3)、建立与静安区法院、静安区法律援助中心、静安区司法局、南汇监狱等单位长期合作,共同开展老年人方面的志愿者活动,为他们筹集更多的关注老年人发了援助志愿者,同时建立我们华政的“老年人法律援助”志愿者团队,定期进各个社区开展为老年人进行法律咨询服务(4)、涉及老年人权益各大法律、法规整理一份(5)、为上海市司法局老年人法律援助体系构造献计献策,并写就一份书信邮寄给上海市司法局,促进城市人口老龄化幸福养老的不断完善。(6)、每天调研活动简讯、日志的发布,最后整理一份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简讯集和日志集(7)、通过我们的各种敬老、爱老志愿者活动,号召全社会更多的人参与到敬老、爱老行动中来,渲染一种爱老、敬老的社会良好风气。(8)、撰写论上海市老年人法律援助体系的发展论文一篇,分析三个区老年人法律援助发展的区别。(9)、同学们加深了对实践的感受,各方毅力得到磨练,组织合作相关能力得到提高,凝聚力得到增强(10)、提高了同学们自己处理相关问题的相关能力,理论联系实践相关能力得到增强(11)、实践调研增强了同学们的社会责任感。(12)、各种涉及到老年人法律热点、难点相关问题和解决措施整理一份经费预算:本次实践代表队参与人数:一直在的队员6名,志愿者5名计算公式:单价*人数*天数=总价本次项目具体情况总计交通费地铁、公交车(往返)5月4日、7月21、7月22日,三名同学们往返平均25元钱。加上7月1日到7月15日在静安区调查,汇总:25元/天*3名*18天=350元1350元说明:踩点和后期各个区比较研究,以及静安区调研志愿者费用八名志愿者7月1日普法宣传交通费25*5二125元伙食费:30*5=150元375元食宿费住宿费:住学校,食宿费:30元/天*3*18=1620元1620元宣传费横幅旗帜等100元+宣传单200元=300元文化衫40元/件*8=320元620元其他药品200兀600元通讯200元+小礼品(校友)200元=400元总计4565元可行性报告:(*可另附)(2000字为限)(一)鲜明的主观优势从自身来说,我们是充满激情和社会责任感的大学生,具有相对较高文化程度,我们有勇往直前的韧劲,挑战困难的勇气,持之永恒的毅力。从团队来说,我们是一个有组织的、有纪律的团队,我们有自己的团队文化和团队精神。我们的小组成员,既有大三学生的深厚的理论功底,又有大二丰富实践经验,更有利于调查的顺利开展;也有着来自大一学生的激情作为新鲜血液,总体有利于综合分析和发散性研究。从专业来说,我们既有学法律方面的同学们可以进行“法律援助”构建方面的提出、思考、分析,华政又是一个集各种法律研究大成就于一家的综合法律高等院校,更让我们感到高兴的是我们的法律学院副院长王永杰老师正是我们新成立的“中美老龄化研究中心”的副主任,同时校图书馆具有丰厚的法律方面的资源可以查阅和利用,学校有各种法律方面的老师可以很方便地去请教,专业让我们显得更自信。同时我们还有大三的社会学同学,对“老年人”方面的调研不管是从调查方式方法,还是调查设计,他们更显得熟能生巧,成为我们强大的方式方法行家。在带队老师方乐华硕士导师的带领下,我校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研究生将加入我们的普法、讲法公益宣传中来,更进一步提高了我们的实践深度。我们的主要成员都有着自己独特的优势与长处。作为负责人之一的张俊同学,担任过1005班的生活委员,班长,在任职期间尽职尽责,认真负责,组织班级多次活动,如班级女生节,男生节,春之华政一一“华政随拍”等活动,在班级以及全校范围有着积极的反响,有着丰富的班级工作经验;她同时担任校理研会会长助理,组织过理研会2011年暑期社会实践、理研会“学子论坛”等活动,具有丰富的团学组织工作经验;张俊同学同时还进行上海市科创课题的研究,其“快递对校园生活的影响以及对如何规范校园快递相关问题的研究”为其积累了丰富的社会实践经验。作为负责人之一的李洪涛同学,担任过1005班的学习委员,学习成绩优秀,工作细心负责,在担任班委期间,组织过“模拟四级”,“导生导师交流会”等活动,同时积极为大家服务,获得广泛认可;同时担任过法律学院团委书记处助理一职,协助团委各个部门工作,有着丰富的组织经验。同时他对社会热点广泛关注,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作为负责人之一的施红燕同学,是一名大三的学姐,在校理研担任理论研究室主任一职,经常带头承担一些校团委那边的课题研究,例如“青少年网瘾现象研究”、“社会网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等等,同时她的课题获得上海市创新活动立项,参加的暑期社会实践获得校级优秀本次项目,在纷繁复杂的组织部工作中,有条不紊,细心负责,获得大家广泛认可。我们的队伍中还有相当多的上海本地同学,在上海本地具有相当的优势的人脉关系资源,而且在采访相关人物语言上不存在障碍。另外,我们团队成员分工合作,始终是一个分工明确、责任明确,这保证团队既能各自为战,又能分工合作,始终是一个分工明确的群体,团结合作的群体,统一战斗的群体。(-)相关技术上的可行性在本次的调研活动中的小组成员都具有相关的专业素质和专业的知识技能,能够灵活的、有序的完成各个环节的工作。而且,对于本次调研活动中所需运用的技能、技巧与方式方法,小组成员也请教老师及往届优秀实践团队,查阅资料,进行了相关的学习、训练和探讨,以便能够充分适应调查工作的需要。在本次的调研活动中,我们的团队成员除了拥有丰富的法律知识,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条文,有着过硬的法律素质;同时成员所有同学都熟练掌握OffiCe技能,不少成员熟练掌握PhotoShoP等相关技能,尤其是在本次调研过程中,我们将引入SPSS数据分析相关系统。SPSSforWindows的分析结果清晰、直观、易学易用,而且可以直接读取EXCEL及DBF数据文件,现已推广到多种各种操作相关系统的计算机上,它和SASBMDP并称为国际上最有影响的三大统计软件。这对于我们的问卷调查的数据分析具有极大的协助作用。同时校图书馆具有丰厚的法律方面的资源可以查阅和利用。在具有丰富的专业技能的同时,我们的团队还着力于建立自己的学习小组,通过小组之间的互相交流与合作,最终互帮互助,不断进步。(三)执行上的可行性本次实践活动得到了调研对象和涉及范围内各单位大力支持,以及指导老师的大力协助。而且实践的时间选择在暑期,实践的地点选择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静安区南京西路某几个小区等,无论是从时间上还是空间上都具有极大的便利性,可靠性,而且也保证了活动的安全性。我们选择的调研对象很具有代表性,在前期,我们在周末已前往华政长宁校区,和中山公园,以及静安区南京西路几个小区居委会取得落实,他们将会组织、配合我们的暑期调研工作。同时我们也获得研究生院学生会的支持,研教院陈超主席主动提出他们研究生可以为我们提供法律知识宣讲、宿舍借住等人力、物力方面的协助。如果最终能够取得研究生与本科生的合作,这又开创了我们学校首次本科生、研究生校区分离后的跨区合作,值校庆六十周年之际,我们打破传统,勇敢合作,擦出更亮丽的火花。研教院学长、学姐的支持和加入,势必增强了我们此次活动的自信心。我们也通过校友会同在静安区人民法院、静安区司法局、闵行区法律援助中心、松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的学长学姐们取得了联系,学长学姐们都十分热情,表示将在调研的过程中给予大力的支持,同时对我们的实践活动予以专业的指导。因此我们可以通过此途径,节省大量的人力与物力,同时更加便捷的开展活动,从而使实践活动获得更加充分的数据证明,这对我们的实践的开展将有着巨大的作用。作为本次活动的带队老师兼指导老师一一方乐华教授,硕士生导师,经济学硕士,金融法研究所所长,兼任上海市保险学会理事,有着丰富的社会实践经验,曾经多次指导学校的暑期社会实践队伍,并且有着渊博的专业知识,本次的社会实践主要是将目光投向老年群体,广泛的涉及到社会保障方面的知识,而方老师则有着渊博的专业知识,势必会为我们提供有力的指导。作为本次活动的指导老师程金华博士,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副教授,上海市“曙光学者”(2010年度)。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香港科技大学社会科学部社会科学硕士,香港科技大学社会科学部社会科学博士研究生,耶鲁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2007年9月至今为耶鲁大学法学院法律科学博士(候选人)。研究兴趣为比较竞争制度、法律与经济发展、中央-地方关系、法律制度的定量研究。作为学长兼老师的程老师年轻、亲切,很容易跟我们相处,同时丰富的课题研究经验、深厚地理论研究功低和广阔的国外视角,使我们的调研工作更专业和深入。(四)相对的客观优势本次活动是非功利性的公益活动,能够引起法院、法律援助中心以及主要调查对象老年人的共鸣,能够得到法律援助中心以及相关司法部门的支持,同时我们在活动中也将进行老年人相关法律知识的普法宣传,这既可以协助广大的社区老年人们,同时也协助了居委会以及司法部门的工作。同时我们也可以得到相关部门的宣传,扩大我们活动的影响力。(注:“*本次项目/课题主题”填写所选的参考主题或“其他”)二、人员编制(*以下表格必须单独另复印一份,用于购买保险)序号名字性别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电子信箱1.2.23. 保险期限(活动日期):_7_月_日至_7月_22日 本次项目/课题负责人签字: 各团委(团总支)签章:附件一:实践活动日程安排一、4月23-5月3日,前期主题确定(一)、小团队的成立从接到院团委的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的通知开始,我们1005班迅速成立了以班长张俊同学、学习委员李洪涛同学、非班委卢冠廷同时和社会学的大三施红燕学姐为主的四位负责实践的策划。(二)、自学成才,确定方向我们认真、全面、详细地阅读了从去年暑期社会实践结束即2011年9月份到今年暑期社会实践开始即2012年5月份的各大报刊杂志,分析了其中各大热点相关问题,确定了如:火车票实名制的落实情况、阶梯电价居民满意度调查、城中村相关问题调查等方向,同时也分析了这段期间中央政府、上海市政府的各项政策动向,得出了:上海市市郊文化保护、上海市报刊文化保护、上海市节庆日文化保护等方向,更详细分析、研究了历届优秀地社会实践的研究方向,得出了:上海市垃圾围城现象的调查、幼儿园上学难等方向的调查。(三)、不懂就问,找寻权威指导在自己分析的同时,我们也向华政的各大老师征求意见,我们找岳川夫老师帮我们分析了政策方针方面的相关问题,找吴桥老师分析了文化保护方面的相关问题,找曲阳老师分析了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问题,找李俊老师分析了社会学调查方式方法方面的相关问题,找马姝老师分析了城中村方面的相关问题,找王英娴老师分析了民俗保护方面的相关问题,找徐家林老师分析了选题方向方面的相关问题。找方乐华老师分析了养老方面的相关问题和微小型企业劳动者社会保险落实情况等方面的调研,找司源老师咨询了社会实践方面的注意事项。找何益忠老师分析了社会实践如何更加深入和提高自己水平方面的事项。找刘宪权老师最终确定了“老年人法律援助”更为小和细致的切入点调查。找程金华老师做法律方式方法调研方面的指导。(四)、积极跟进学校总的社会实践安排组织同学们参加徐家林老师的“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指导会”,积极主动地与校团委实践部、法律学院志工部同学联系、交流、沟通、请教。(五)、结合多方资源和意见,最后确定“老年人法律援助”调研方向(六)、通过收集资料文献,在专业老师的指导下小组合作研讨学习相关主题的背景知识,包括老年人法律援助最近几年的发展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国内外关于这方面的文献资料。二、5月4-5月9日,具体活动踩点和策划(一)、静安区南京西路街道实际考察作为上海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城区,静安区将在今年开始建设“乐龄小区”养老示范区,南京西路街道将首次试点定在了陕北社区,我们发现现在小区正承担着居家养老的功能,很多老人喜欢在小区居委会办的老年人活动中心玩牌、聊天、娱乐等,很适合我们具体相关问题的集中调查,大大方便了我们活动的开展,而各小区居委会对于我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二)、中山公园实地调查周末的中山公园人满为患,而更多的是来这里娱乐、休闲的老人,我们做了一个初步的调查,这里每天会接纳IOOO-2000名的游客,而80%以上是老人,同时老人有在这里练太极的,有京剧的,有跳舞的,有吹笛的,有陪儿童的活动丰富,所以非常适合“最美夕阳红”照片的收集,同时人流也很多,场地也比较宽敞,非常适合“老年人法律援助”公益活动的开展。(三)、与研教院团委取得合作中午我们又游览了华政的长宁校区,同时研教院团委研究生会主席陈超学长热情接待了我们,我们交流了此次活动的看法,陈超主席主动提出他们研究生可以为我们提供法律知识宣讲、宿舍借住休息等人力、物力方面的协助。对此我们感到非常高兴,表示在计划书写好后会发到研教院团委,由他们拿去号召更多感兴趣的研究生加入。如果最终能够取得研究生与本科生的合作,这又开创了我们学校首次本科生、研究生校区分离后的跨区合作,值校庆六十周年之际,我们打破传统,勇敢合作,擦出更亮丽的火花。研教院学长、学姐的支持和加入,势必增强了我们此次活动的自信心。(四)、与研教院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研究生取得合作借助于我们带队方乐华老师为我校德高望重的硕士导师,他一方面为我们努力解决研教院那边的宿舍借住相关问题,另一方面老师积极号召他的研究生参与到我们的普法、讲法宣传中来。三、具体人员挑选和任务分配安排;(一)、前期由四位同学负责:张俊负责活动策划,卢冠廷负责政策方针和背景分析,李洪涛负责国内外相关研究和可行性分析,施红燕学姐负责社会调查方面的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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