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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闻法规与管理》教案五.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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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闻法规与管理》教案五.ppt

    新闻法规与管理要点课件,第四节 互联网法律制度,一、互联网法系二、互联网传播活动的管理机构三、互联网传播活动的准入条件四、从事互联网传播活动的申请程序五、从事互联网传播活动的法律要求,一、互联网法系,1、法律刑法等与互联网相关的内容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年,是我国立法机关专门制定的直接与互联网有关的最高位阶的规范性文件。,2、行政法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1994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0年电信条例2000年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001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02年,3、部门规章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2000年,信息产业部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1年,卫生部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2002年,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产业部,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2003年,文化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2003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05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信息产业部,二、互联网传播活动的主要管理机构,1、公安部门(1)维护互联网基础设施和电信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的职责(2)负责实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许可证制度。(3)监督信息安全保护工作。(4)对违反互联网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况,实施具体的惩罚措施。,根据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信息产业部(1)负责实施许可制度(2)负责相关行政法规的执行(3)负责相关标准的实施,根据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3、新闻出版总署(1)制定全国互联网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2)制定互联网出版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3)制定全国互联网出版机构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4)对互联网出版机构实行前置审批;(5)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互联网出版内容实施监管,对违反国家出版法规的行为实施处罚。,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审批备案工作(2)监督检查互联网新闻信息发布(3)处罚违反规定的行为,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5、文化部(1)负责制定互联网文化发展与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监督管理全国互联网文化活动;(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实行备案制度;(3)对互联网文化内容实施监管,对违反国家有关法规的行为实施处罚。,根据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6、广电总局(1)颁发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批准以视听节目形式在网上直播的体育赛事、文艺演出、大型活动及访谈节目;(3)对网络视听节目的监管;(4)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7、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颁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2)处罚违犯规定的网站。,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1)对互联网营业单位颁发证照;(2)对从事互联网业务的企业和从事互联网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进行监督管理;(3)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三、互联网传播活动的准入条件,1、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1)新闻单位设立的可以发布自行采编或制作的新闻网站限于中央新闻单位,省(直辖市、自治区)直属新闻单位,以及省(区)政府所在市的直属新闻单位。,(2)新闻单位刊登本单位已播发的新闻信息的互联网新闻网站,(3)非新闻单位设立的新闻网站只能转载、发送中央和省级直属新闻单位发布的新闻网站,依法设立两年以上的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法人,并在最近2年为违反互联网有关规定而受行政处罚;申请组织为企业法人,注册不应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10以上专职新闻编辑人员(其中在新闻单位从事新闻工作3年以上的新闻编辑不少于5名);符合国务院新闻办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行业发展的总量、结构、布局的要求。,2、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1)有确定的电子公告服务类别和栏目;(2)有完善的电子公告服务规则;(3)有电子公告服务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上网用户登记程序、上网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技术保障设施;(4)有相应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能够对电子公告服务实施有效管理。,3、互联网出版(1)有确定的出版范围;(2)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3)有必要的编辑出版机构和专业人员;(4)有适应出版业务需要的资金、设备和场所。,4、信息网络传播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1)视听节目符合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的具体规划、技术标准和管理要求;有与业务规范相适应的自有资金、设备和场所;拥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资源;拥有必要的专业人员;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新闻类节目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具有网上发布新闻的资格;已取得从事娱乐类或专业类节目网络传播业务(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3年以上的机构,或依法设立3年以上的新闻单位。,(3)影视剧类节目具有视听节目的基本条件;取得网站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从事娱乐类节目网络传播业务2年以上;依法经营3年以上的影视制作经营机构。,四、从事互联网传播活动的申请程序,1、登载新闻业务的审批新闻单位:中央级新闻单位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省级和省级以下新闻单位报省级政府新闻办公室审核同意,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非新闻单位(如综合性网站):(1)内容:限转载省级以上新闻单位采写的新闻,不得登载自行采写的新闻和其他来源的新闻。如果要登载境外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站发布的新闻,必须另行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2)审批:综合性非新闻单位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应当经主办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审核同意,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2005.9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新闻信息:这里指时政类新闻信息,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2、电子公告服务许可(1)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规定: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拟开办电子公告服务的,要就此向信息产业部或省级电信管理机构提出专项申请或专项备案。电子公告服务提供者应在显著位置刊载经营许可证编号或备案编号、电子公告服务规则,并提示用户发布信息需承担的法律责任。,3、互联网出版由主办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4、信息网络传播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开办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业务,须持有关的书面材料,经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审批。,五、从事互联网传播活动的法律要求,1、互联网登载新闻业务不能登载危害国家安全、煽动民族仇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内容。不得登载、发送违法的新闻信息;发现提供的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中含有违法内容,应当立即删除,保存有关记录,并在有关部门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记者所登载、发送的新闻信息内容及其时间、互联网地址,记录备份应当至少保存60天。,2、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1)电子公告服务提供者应当在电子公告服务系统的显著位置刊载经营许可证编辑或备案编号、电子公告服务规则,并提供上网用发布信息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2)按照经批准或者备案的类别和栏目提供服务;,(3)对上网用的个人信息保密;(4)立即删除不法信息,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5)对于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记录备份应当保存60天,并在国家有关机构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6)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上网用户的上网时间、用户账号、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主叫电话号码等信息,并保存60天。,3、互联网出版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重大选题,应当依照重大选题备案的规定,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未经备案的重大选题,不得出版。记录备份所登载或者发送的作品内容及其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记录备份应当保存60天。,4、信息网络传播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不得租让网上传播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许可证,不得为未持有该证的单位提供网络硬软件平台和其他与传播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有关的服务。传播内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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