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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阳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险改革发展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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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阳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险改革发展研究.doc

    成都市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险改革发展研究 文章来源:【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3-04-28】  成都市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险改革发展研究 2003年以来,成都市围绕解决“人往哪里去”和“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问题,着力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和社会结构,努力消除附着在户籍制度上的就业社保城乡差异,积极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险改革发展,通过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深化完善政策制度,到2011年末,全市城乡一体的就业促进和社会保险格局基本形成,城乡充分就业、全民社会保险的目标基本实现,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建设和民生改善。一、改革思路(一)统筹城乡就业工作思路。把扩大就业作为保障和 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坚持“政策制度城乡统一,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就业机会城乡均等”,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积极就业政策长效体系,完善城乡就业促进体 系,建立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统筹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城乡失业人员再就业,实现城乡充分就业。(二)统筹城乡社保工作思路。把人人享有社会保险作 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坚持“制度构架城乡统筹,待遇标准城乡衔接,机构设置城乡统一,经办操作城乡一致”,按照“先分类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实现城乡 全覆盖,然后逐步消除社会保险制度碎片、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步骤,构建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险体系,统筹解决城乡群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问题,实现全民社 会保险。(三)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思路。把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的基础工程,坚持“规章制度城乡统一,管理体制城乡一体,运行机制城乡衔接”,创新城乡就业社保权益保障机制,健全劳动保障维权体系,统筹保障城乡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思路。把构建城乡一体的就业 社保公共服务体系作为统筹城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支撑,坚持“服务项目向下延伸,服务规范全市统一,服务标准城乡一致”,探索建立覆盖城 乡、便捷高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服务体系,统筹解决就业社保公共服务城乡分割问题,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二、主要举措(一)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就业促进机制,大力推进充分就业。1.构建“三大制度”“六大体系”。2005-2008年,围绕逐步实现比较充分就业目标,将积极就业政策向农村延伸并覆盖农民,保障城乡劳动力享有平等的就业待遇和就业机会。一方面,建立实施统筹城乡就业“三大制度”。一是就业普惠制度。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免费的公共就业服务、职业介绍、就业培训和青年见习补贴。二是就业扶持制度。为下岗失业人员、失地无业农民、地震灾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因灾失去生产资料的农村劳动者等12类人群纳入各项就业政策扶持范围,提供免费就业技能培训、技能鉴定补贴、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自谋职业和个人创业减免税费。三是就业督查制度。在全国首开先河,先后组建20个促进城乡充分就业督导组、正局级城乡就业督察专员办公室,对区(市)县政府及市级相关部门履行促进就业职能情况进行“分片定责入户”式督查,“实施问题管理”,实现了城乡就业督察督导长效化。另一方面,健全完善统筹城乡就业“六大体系”。一是城乡一体的积极就业政策体 系。市委市政府适时出台促进城乡充分就业的政策措施,对全市统筹城乡就业作出刚性制度安排,将积极就业政策向农村延伸,并覆盖城乡所有劳动者。二是统一开 放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以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主导,以专业人力资源市场、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及远程见工系统为补充,以计算机信息网络为保障,发挥市场机制配 置人力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监测制度,按季度发布人力资源供求分析报告,形成了覆盖所有街道(乡镇)、社区(村)的人力资源市场体 系,全市建成多功能、现代化的人力资源市场23个。三是城乡一体的就业技能培训体系。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加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技能培训,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引导性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实用技术培训等四大类免费培训。按照“1+10”模式,新建成都市技师学院及10个分院,形成了集技工教育、就业训练、公共实训功能三位一体的西部地区设施最完善、规模最大的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市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逐步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四是覆盖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体系。以援助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4050”下岗失业人员、农民集中居住区劳动者、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等实现就业为重点,在全国率先建立就业援助应急服务网络,保障就业困难群体和零就业家庭享受更加优惠的就业扶持和社保援助政策,并通过就业援助962110服 务热线“一对一”工作机制托底安置就业。五是服务到人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市、区(市)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将公共就 业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农民。在全国率先实施城乡一体的就业实名制动态管理,使就业社保公共服务及各项政策切实落实到城乡劳动者。六是各级政府促进实现充分 就业的目标责任体系。在全国率先提出以核心目标、保障目标、辅助目标为主要内容的“二层三类”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具体目标,将实现城乡充分就业纳入经济社会 发展规划目标和试验区建设主要目标,并确定为各级政府的约束性目标,落实责任制,实行“一票否决”。2.构建“大就业”“大创业”格局。一是实施就业优先战略。2009年, 市委市政府印发“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工作安排”,在全国率先提出将城镇新增就业数、城镇登记失业率、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数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通过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加大就业投入,改善就业环境,创造就业条件;将资金筹措、体系建设、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创业就业、政策宣传等21项 具体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区(市)县政府及市级相关部门,形成促进和扩大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城乡一体的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做到安排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 目有就业岗位增加的内容,项目实施方案有扩大就业的具体安排,项目启动时同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开工时同步安置就业人员,使“就业优先”真正体现到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实现了“就业优先”目标任务刚性化。二是实施“系列特别培训就业行动计划”。2009年,全面实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建筑农民工、工业职业技能、旅游服务、服务外包行业、家政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转失业人员8项“特别培训就业行动计划”,根据各行业人才需要定向培训全面提升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尽快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在此基础上,2010年和2011年又分别实施退役士兵(预备役人员)、残疾人员和网吧管理从业人员、地震重灾区4项“特别培训就业行动计划”,全市系列“特别培训就业行动计划”达到12项,城乡劳动者参加培训结业后就业率达到86%。三是实施“五大创业工程”。2009年, 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完善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实施高校毕业生科技创业、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 创业、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城镇失业人员自立创业和残疾人等特殊人群自强创业“五大工程”,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到2011年末,全市先后建成青年(大学生)创业园15个,园区面积23.3万平方米,入园项目1350个,注册公司953家,实现产值11.3亿元;建立创业孵化基地77个、孵化项目2598个,5.66万人成功创业;全市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数量增长率与就业增长率均高于全国,基本达到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标准。四是实施就业培训券制度。2009年,在全国率先面向有培训就业愿望的返乡农民工、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新增就业转失业人员、参与灾后重建的建筑农民工、持求职登记证明的农业富余劳动力和退役士兵共6类人群,每人免费发放500元就业培训券,鼓励其自主安排时间、选择适应自身需要的项目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竞争和职业转换能力。从2010年起,将就业培训券发放范围由6类人群扩大到有培训就业愿望的所有城乡劳动者,将发放标准由500元提高到500-2000元,实现“新增劳动力初学免费,待业转岗提升补助”,满足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人力资源需求。3.健全完善就业保障机制。一是健全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机制。经争取省政府同意,2009年,在全国率先将失业保险基金支出项目拓展到参保单位及个人按促进就业政策享受的社保补贴、岗位补贴、职介补贴、创业补贴、培训补贴、鉴定补贴,使失业保险功能由预防失业和稳定就业2项,扩大到保障失业人员生活、资助失业人员再就业、刺激失业人员消费、促进经济发展4项。二是建立特殊情况紧急就业援助长效机制。2010年, 出台关于做好特殊情况下紧急就业援助工作的意见,明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导致社会就业群体大量下岗失业、城镇登记失业 率大幅上升或出现成规模群体性失业等特殊情况下的紧急就业援助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了特殊情况下开展紧急就业援助工作的长效机制。三是构建城乡统一的就业和失业调控机制。2011年, 在全国率先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和就业援助制度体系,统一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将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在农村没有土地承包经营 权和林地使用权,或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已转让的,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市居民,统一纳入全市失业登记管理服务范围;将失业保险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和待 遇水平“三统一”;将市委市政府对就业困难群众“不挑不选,两个工作日帮助就业”的社会承诺扩大到全市有就业愿望和能力的所有城乡劳动者,结束了就业失业 登记和就业援助扶持只管城镇居民、不管农村居民的历史,实现了全市城乡劳动者同等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平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四是完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联动机制。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从2006年起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纳入市委市政府“民生工程”,实行目标管理,强化绩效考核。不断完善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政策措施,率先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允许高校毕业生在就(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大力推进自主创业,在全国率先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一村两名大学生计划”和“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等7个 专项计划,实现大学生志愿者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产业发展领域全覆盖,同时在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中,积极向有基层工作经历 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政策倾斜,拓宽了高校毕业生多元化就业渠道。加大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力度,成都人才网、中国成都大学生就业网与在蓉42所高校全部实现链接,近三年全市高校毕业生登记就业率年均超过88%,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保持100%实现就业。(二)建立健全统筹城乡社会保险体系,逐步实现全民社保。1.分类推进,加快弥补社会保险制度缺失。一是全域实施农民工综合社会保险制度。2003年1月,按照“低费率、广覆盖、多保障”原则,全面实施农民工综合社会保险,通过不断调整完善政策,从2008年5月起,参保农民工在缴费标准保持不变的情况下,保险待遇扩大到老年补贴、工伤补偿、住院医保和门诊、生育、失业补贴6项。截至2011年3月末,全市农民工综合社会保险参保突破140万人。二是全域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制度。2004年3月,按照“先保后征,应保尽保”原则,将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体系,对1991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的已征地农民实施“退费进社保、政府给补贴”政策,对2004年1月1日以后的新征地农民实施“鼓励就业、土地换保障”政策。通过完善制度,2005年实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与企业退休人员同步调整,2009年实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与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轨。三是全域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2007年1月,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原则,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008年1月和9月,按照本人自愿原则,分别解决未纳入养老保险制度安排的原城镇集体企业职工、返城下乡知青和城镇老年居民等人员的养老保障问题。2008年10月,调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并在全国率先全域实施,实现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接轨。四是全域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4年3月,按照“分类指导,分类扶持”原则,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5年8月,按照“政府组织、互助自愿、以收定支”原则,全面实施少儿住院互助金制度。2007年1月,按照“个人缴费为主,政府补贴为辅,保大病保住院”原则,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年9月,全面启动高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将少儿住院医疗互助金制度并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五是全域实施生育保险制度。2006年10月,按照“市级统筹,分级管理”原则,全面实施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由企业扩大到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2010年4月,实施市级统筹的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制度,整体提高城乡居民生育保障水平。2.整合并轨,积极消除社会保险制度碎片。一是实施城乡居民一体化养老保险制度。2010年4月,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制度有机整合,在全国率先全面实施城乡居民一体化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缴费基数、缴费费率、待遇标准“三统一”。2011年5月,全面实施城乡老年低保对象免费参保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政策,消除了附着在户籍制度上的城乡老年低保对象社保差异。二是实施城乡居民一体化医疗保险制度。2009年1月,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和高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并轨,在全国率先全面实施城乡居民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了筹资标准城乡一致、参保补助城乡统一、待遇水平城乡均等。三是实施城乡居民一体化门诊统筹制度。2010年4月,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参保人员在医保关系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门诊费用纳入统筹报销。2011年7月,在全国率先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选择”门诊统筹制度,参保群众在全市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门诊费用纳入统筹报销,推进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四是实施城乡一体化补充医疗保险制度。2010年4月,将原有的三种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一体化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不增加个人和用人单位缴费的前提下,每人每年最高报销40万元,2012年城乡居民自愿参保每人缴费244元即可享受同等待遇,部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有效解决。五是实施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一体化社会保险制度。2011年4月,在全国率先实施农民工综合社会保险并轨接续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完成了特定历史背景赋予农民工综合社会保险的特殊历史使命,实现了农民工与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制度一体化,全域成都城乡劳动者平等享有社会保险待遇。3.强基固本,优化完善社会保险配套制度。一是健全促进城乡群众持续参保机制。2008年,结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利用耕地保护基金补贴农民参保缴费制度,参保农民按规定享受的耕地保护基金90%直接用于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增强了农民自愿参保的积极性。2009年,借鉴小额担保贷款做法,建立城镇低收入个体参保人员贷款缴纳社会保险费制度,消除了城镇低收入人群的后顾之忧。逐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补助标准,2012年达到每人每年260元。二是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010年1月,将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上年市平工资的4倍(不足10万元)提高到6倍(2010年16.4万元,2011年18.3万元);将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不同缴费档次的4至8万元统一提高到上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2010年11.2万元,2011年12.5万元),这对农村居民而言,较国家规定的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翻了一番多。三是建立医疗保险谈判机制。2010年12月探索建立以医保经办机构为需方总代表的医保药品及医疗服务费用谈判机制,2011年5月启动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实现了医疗保险从行政管理向协商谈判的转变。截至2011年末,谈判定价药品共399个品规,全年优惠额度1000万元;首批实施的按病种付费个人自付比例平均23.5%、最低的仅12%,减轻了参保人员医疗负担,促进了医疗保险精确管理。(三)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劳动保障维权机制,构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1.推进城乡就业社保维权法制化。2003年1月,在全国率先实施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地方政府规章;2005年12月,出台实施按照国家ISO9001质量管理标准制定的全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标准,形成了“用工必签劳动合同,用工必办社会保险,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氛围。2010年2月,在全国率先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地方政府规章,进一步完善社保基金管理机制,规范社会保险监督检查行为,建立举报奖励制度,确保了全市社保基金的安全和效能。2.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在健全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三级网络、完善三方协商办案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进程,整合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截至2011年末,市本级和19个区(市)县全部实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劳动争议仲裁按时结案率保持90%以上,全市316个街道(乡镇)全部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延伸到876个社区(村)、劳动争议调解率突破77%。3.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2006年2月,在全国率先整体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动态管理,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列为全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国家级试点城市,到2011年末,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已覆盖用人单位4.66万户、劳动者146.6万人,劳动保障举报投诉结案率达到97%,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专题工作片2011年在日内瓦国际劳工大会展播。4.构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适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不断加强企业工资分配调控和指导,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四项创建”工作,深入推进企业劳动关系集体协商工作,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6%,全市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年均增长12%。到2011年末,全市创建达标市级以上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商务园区33个、街道(社区)乡镇72个、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城区8个、企业1184户,成为全国首个中心城区全部达标省级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城区的城市;全市各类城镇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7.9%,其中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6.5%;全市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4.5%。(四)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由城乡分割向城乡均等迈进。1.构建城乡一体的就业社保公共服务体系。2008年末,与中国劳科院合作开展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公共服务体系课题研究。 2009年7月,在管理体制不变的情况下,充分运用信息化平台,将课题研究的初步成果在全市20个街道(社区)、10个医疗机构投入试运行,2010年起在温江区进行全域示范。通过梳理服务项目、再造服务流程、整合公共资源、延伸服务项目、实行网上经办、开展试点运行,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了“成都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四维公共服务体系”模式。截至2011年末,全市100%的乡镇(街道)建立就业社保服务中心,92%的社区、68%的行政村建立就业社保服务站,温江区就业社保服务中心(站)基本实现服务能力和业务功能全覆盖。2.构建形成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2006年,在全国首开先河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办职能,统一由卫生部门整体划转原劳动保障部门。2007年,市县两级政府将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社保局分离,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合并,分别成立医疗保险管理局,形成了人社部门统一管理、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城乡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经办体系,实现了社保经办机构设置“同城化”。3.完善城乡一体的就业社保经办服务运行机制。按 照“全市统筹、一体化建设”思路,整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优化改造就业社保经办服务信息系统,开展医疗保险“管 办分离”研究,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完善医保经办评价体系,全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与街道(乡镇)、社区和失地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就业社保服务机构、非营利性 职业介绍机构实现联网运行,全市社会保险实现业务网上经办、应用数据大集中、经办服务“同城化”,同时实现了城镇社会保险“五险合一”征缴,城镇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和全域结算。三、主要成效(一)实现了城乡基本充分就业。2003年以来,通过深化完善城乡一体的就业促进体系,健全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有效应对了“512”汶川特大地震和国际金融危机的叠加影响,2008年全面实现了城乡比较充分就业;据国家统计局成都调查队、西南财经统计学院2011年初抽样调查,全市城镇调查失业率5.3%,基本达到国际公认的充分就业标准;全市全社会从业人数年均增加20万人(其中一产业就业比重每年下降2个百分点,二三产业从业人数每年增加30余万人),农业富余劳动力加速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除,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截至2010年末,全市全社会就业规模752.78万人,其中城镇从业人员433.7万人,城乡就业结构由一、三、二转变为三、二、一,农民集中居住区就业率提高到97.6%。2011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5.26万人,农业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新增转移就业12.3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降至2.97%,继续保持城乡基本充分就业态势。(二)实现了养老医疗保险体系城乡全覆盖。2003年以来,通过分类建立和逐步整合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到2011年, 全面实现了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农民工与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城镇居民与农村居 民门诊统筹“五个一体化”,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分别由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两大制度构成。截至2011年末,全市城乡养老保险参保712.4万人,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269.93万人、参保率突破70%;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180.88万人,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703.94万人、参保率达到98.6%;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实现应保尽保。(三)实现了城乡养老医疗保险待遇持续增长。2003年以来,通过不断调整城乡社会保险政策,深化完善城乡社会保险管理制度,逐步提高城乡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待遇稳步提高。截至2011年末,全市城镇职工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387.52元,城乡居民月人均养老金283.16元、远高于全国水平;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5.32%和73.51%,加上大病补充保险,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每人全年最高报销额度分别达到58.3万元和52.5万元。四、主要体会(一)推进统筹城乡就业社保工作,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是关键。成 都市委市政府坚持把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实现全民社会保障、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深入实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内容列入议 事日程,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统筹城乡就业社保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不断加大公共财政投入。2003年以来,市县两级财政投入10多亿元建设成都市技师学院及10个分院、完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每年投入农民工培训经费5000万元、促进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实现素质就业和稳定就业,每年投入4亿元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市县两级财政注入补贴资金70亿元、追溯解决2004年以前已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问题,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费率12%的六分之一、每年刚性安排投入29亿元补贴农民参保,每年补贴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投入由6亿元提高到15亿元,统筹调剂8.7亿元、实施农民工综合社会保险与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轨接续;市财政先后投入1.2亿元改造升级社保信息系统,确保城乡居民不出社区即可查询社保信息。所有这些,为推进全市统筹城乡就业社保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推进统筹城乡就业社保工作,不断完善发展规划是龙头。2003年 以来,成都市坚持把统筹城乡就业社保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此基础上,先后与人社部签署了共同推进成都统筹城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和改革备忘录,制定了成都市就业和社会保险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成都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劳动保障专项改革方案、成都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 改革试验劳动保障专项改革阶段行动计划、成都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险规划体系,为推进全市 统筹城乡就业社保事业发展明确了方向。(三)推进统筹城乡就业社保工作,创新制度安排是前提。2003年以来,成都市先后出台实施一、二、三轮积极就业政策,在全国率先实行就业实名制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建立城乡充分就业督察督导长效机制、就业援助962110服 务网络、就业培训券制度和就业失业调控机制、统一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在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先行先试,全域实施农民工综合社会保险、失地农 民社会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少儿住院医疗互助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高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等制 度,在全国率先建立耕地保护基金补贴农民参保缴费机制和城乡居民一体化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农民工综合社会保险与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轨接续。这些创新举 措,为推进全市统筹城乡就业社保事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四)推进统筹城乡就业社保工作,积极开展科研是基础。2003年 以来,成都市在不断深化统筹城乡就业社保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创新实践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先后与中国劳科院共建了“劳动和社会保障成都创新实践研究基 地”,开展了“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可选择门诊统筹”两个课题研究,形成了成都市城乡统筹比较充分就业问题研究、 成都市建立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的创新与实践等一批研究成果,为推进全市统筹城乡就业社保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五)推进统筹城乡就业社保工作,着力提高队伍素质是保障。2003年 以来,成都市坚持把不断提高就业社保工作机构队伍素质,作为推动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环节来抓,先后在全国首创组建城乡充分就业督察 专职机构、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整体划转原劳动保障部门管理,市县两级分别成立就业局、社保局、医保局,并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积 极充实就业、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编制员额。在不断加大社保机构业务培训力度的同时,大力提升各级各有关部门领导推进统筹城乡社会保障改革发展的政策水平和 领导能力。所有这些,为推进全市统筹城乡就业社保事业发展提供了可靠保证。五、下一步重点工作下一步,成都市将围绕“领先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奋力打造西部经济核 心增长极”的总体定位,认真按照“交通先行、产业倍增、立城优先、三圈一体、全域开放”五大兴市战略部署,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工作主线,以“高点 起步、高位求进”为工作基调,以“抓紧机遇、不辱使命”为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城乡一体的就业促进机制和社会保险体系,巩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全面提 高就业社保公共服务水平,努力为建设“中西部最具影响力、全国一流、国际知名的文化之都”和“城乡一体化、全面现代化、充分国际化的世界生态田园城市”奠 定坚实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础。(一)深化就业优先战略,全面实现城乡充分就业。坚 持把实现充分就业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建立就业与失业调控、就业与社会保障联动长效机制,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体系和城乡一体的就业技能培 训、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开展就业培训、就业援助、创业带动就业等就业促进工程,破解劳动力结构性矛盾,统筹高校毕业生、“4050”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提升城乡劳动者就业层次,完善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强化“产业成都”、“文化之都”和“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的人力资源服务保障。全市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二三产业年均新增就业20万人以上,年度就业和创业培训15万人次,年度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年度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全面实现城乡充分就业,建成国家级创业型示范城市。(二)优化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努力实现全民社会保险。坚持把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险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稳步推进全市一体化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建设,适时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统筹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企业年金制度,强化失业保险制度功能,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实现基本医疗保险一个制度覆盖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可选择”门诊统筹制度,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谈判机制、经办管理等改革。进一步扩大城乡社会保险参保覆盖面,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十二五”末分别达到90%和98%。研究制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正常增长机制,建立健全失业保险金正常调整机制,适当扩大失业保险基金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范围,适当提高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水平,60岁以上城乡居民全面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城乡老年低保对象免费参保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加强社保经办机构能力建设,提升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强化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全面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险目标。(三)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优 化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促进居民收入在国民 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稳步提高,实现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同步增长。加强企业工资分配调控和指导,健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正 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秩序,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十二五”末最低工资达到全市全部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以上。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大力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加快劳动标准体系建设,推进企业改善劳动条件,促进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四)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快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四维公共服务体系和基层就业社保服务机构建设,加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和就业社保数据中心建设,优化完善就业社保宏观决策支持系统,逐步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四川省人社厅政研处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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