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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湛江市文广旅体局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若干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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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湛江市文广旅体局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若干规定.docx

    湛江市文广旅体局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若干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湛江市文广旅体市场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保证文广旅体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行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文化部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办法(文市发201250号)、广东省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规定(省政府令164号)、广东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关于规范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暂行规定(粤文执法201241号)、广东省旅游局关于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湛江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及文件,结合湛江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文广旅体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文广旅体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以下简称执法机构)对文广旅体市场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内,综合考量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决定是否给予处罚、给予何种种类和幅度的处罚的权限。第三条制定文广旅体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遵循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突出行业重点与轻微违法行为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第四条本规定所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以行业所属进行分类。具体是:1、湛江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湛江市娱乐场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3、湛江市营业性演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4、湛江市网络文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5、湛江市艺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6、湛江市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7、湛江市出版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8、湛江市印刷复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9、湛江市音像制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10、湛江市新闻记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11、湛江市广播电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12、湛江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使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13、湛江市点播影院、点播院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14、湛江市电影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15、湛江市文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16、湛江市高危体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17、湛江市旅游行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18、湛江市著作权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第五条执法机构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六条各级执法机构负责规范本部门文广旅体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工作。市级执法监督机构负责指导、监督下级执法机构文广旅体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工作。第七条行使文广旅体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与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对违法行为相同、相近或者相似的案件,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处罚幅度应当基本一致。第八条同一文广旅体市场违法行为违反不同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在适用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时应当遵循高位法优先、特别法优先、新法优先的原则。第九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不予处罚:(一)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文广旅体市场违法行为的;(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文广旅体市场违法行为的;(三)文广旅体市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文广旅体市场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条对下列情节轻微未及时纠正,但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应当先行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不改正或逾期不改正的,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一)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员、当年退伍转业军人、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海外留学归国人员等在自主创业初期发生的违法行为;(二)擅自变更经营者姓名或名称、经营地址、网站名称、网站域名等审批登记事项,从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被发现之日止未满3个月;(S)期满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四)未将经营许可证置于营业场所明显位置或未在网页醒目位置公开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登载的有关信息或链接标识以及备案编号等;(五)其他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章明确将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设定为行政处罚前置性条件的,必须先行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不改正或逾期不改正的,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第十一条除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日;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当事人申请延长的,经执法机构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第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文广旅体市场违法行为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文广旅体市场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三)受他人胁迫有文广旅体市场违法行为的;(四)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作用的;(五)配合执法机构查处文广旅体市场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三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处罚:(一)及时改正文广旅体市场违法行为的;(二)文广旅体市场违法行为以解决生计为主,且持续时间较短或者规模较小的;(三)属于文广旅体市场新型业态,未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的;(四)符合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或奖励条件的企业的。第十四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一)在共同实施的文广旅体市场违法行为中起主要作用或者教唆、胁迫、诱骗他人实施文广旅体市场违法行为的;(二)经国家机关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等方式专门禁止或者告诫后,继续实施文广旅体市场违法行为的;(三)经执法机构责令改正文广旅体市场违法行为后,继续实施同一违法行为的;(五)隐匿、破坏、销毁、篡改有关证据,或者阻碍、以暴力威胁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六)对证人、举报人或者执法人员打击报复的;(七)文广旅体市场违法行为引起群众强烈反映或者引发群体性事件的;(A)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管理,情节严重、尚未构成犯罪的;(九)多次实施违法行为的;(十)引发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致使群众生活起居受到较大影响的;(十一)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十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当事人的文广旅体市场违法行为不具有从轻或者减轻、从重情形的,应当按照实施标准给予一般处罚。给予从轻或者减轻、从重行政处罚,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第十六条各级执法机构应参照本规定执行行政处罚,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之前制定的各类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一律废止,统一执行新标准。第十七条在具体案件中,执法机构变更自由裁量权标准实施处罚的,必须符合文化和旅游部、省、市相关规定,经过该部门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并形成集体讨论记录,报请局领导批准。第十八条法制审核部门发现本执法机构文广旅体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不当的,应当及时、主动纠正。市级执法监督机构应当对下级执法机构行使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下级执法机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不当的,市级执法监督机构应当责令其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或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第十九条本规定所含的实施标准中,“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有特殊说明的除外。第二十条本规定所含的实施标准中,累计查处次数期限为1个年度(以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时间开始计算),有特殊说明的除外。第二H"一条本规定自2021年1月I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第二十二条本规定所含的各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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