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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丰县财政票据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征求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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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丰县财政票据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征求稿).docx

    海丰县财政票据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海丰县财政票据行为,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单位财务监督,维护国家财经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04号)、广东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粤财规(2022)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票据是指由广东省财政部门监(印)制、发放、管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财政票据包括传统纸质票据和电子票据两种形式。财政电子票据是指由广东省财政部门监管,行政事业单位在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运用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开具、存储、传输和接收的数字电文形式的凭证。财政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是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财会监督、审计监督等的重要依据。第三条海丰县财政局是我县财政票据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县财政票据的管理工作,制定本县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海丰县财政票据管理中心负责全县财政票据的发放、核销、销毁和监督检查等具体工作。第四条全县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应当配合县财政局积极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以数字信息代替纸质文件、以电子签名代替手工签章,依托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开具、存储、传输和接收财政电子票据,实现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第五条广东省财政电子票据信息可通过财政部全国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广东省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http:/第二章财政票据的种类、适用范围和内容第六条财政票据的种类和适用范围如下:(一)非税收入类票据1 .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2 .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是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行政事业单位收缴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二)结算类票据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时开具的凭证。(三)其他财政票据1 .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是指国家机关、公益性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其他公益性组织依法接受公益性捐赠时开具的凭证。2 .医疗收费票据,是指非营利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凭证。3 .社会团体会费票据,是指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向会员收取会费时开具的凭证。4 .其他应当由广东省财政部门管理的票据。第七条财政票据应当包括票据名称、票据编码、票据监制章、项目、标准、数量、金额、交款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开票人、复核人等内容。第八条纸质票据一般包括存根联、收据联、记账联。存根联由开票方留存,收据联由支付方收执,记账联由开票方留做记账凭证。财政电子票据为单联次票据(对应纸质票据各联次一致)。第三章财政票据的领用与发放第九条符合使用财政票据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用票需求,向县财政票据管理中心报送每季度用票计划,申领财政票据。县财政票据管理中心经审核后发放财政票据。第十条财政票据实行凭证领用、分次限量、核旧领新制度。领用财政票据,一般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或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相关要求执行。第十一条首次领用财政票据(包括纸质票据和电子票据),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广东省财政票据领用证。办理广东省财政票据领用证,应当提交申请函、统一社会信用机构代码证(副本)、机构成立文件、单位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填写领用财政票据注册登记表(附件1)经办人签名加盖公章一式三份,还应根据不同情况按要求提供与票据种类相关的可核验信息,并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领用非税收入类票据的,应当根据收取非税收入的性质分别提交下列依据:(一)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提交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及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文件;(二)收取政府性基金的,提交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收取政府性基金的文件;(S)收取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的,提交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批准收取国有资源收入的文件,或有关部门批准出租、出借、处置国有资产的文件;(四)收取罚没收入的,提交证明本单位具有罚没处罚权限的法律依据。领用其他财政票据的,应当分别提交下列依据:(一)领用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的,提交明确带有开展相关公益活动条款的章程及相关依据;(二)领用医疗收费票据的,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文件;(S)领用社会团体会费票据的,提交明确带有会费标准的章程及相关依据。第十二条首次申请开通非税收入类电子票据的非税执收单位需填报非税收入项目信息表(附件2)经办人签名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并提供非税收入执收文件依据等相关材料,报送县财政局财务主管股室审核盖章,审核后报送票据管理中心复核。票据管理中心复核后,将非税收入项目信息表交由系统工程师进行录入和设置。首次开通结算类和其他财政票据的单位,需办理数字证书,用于财政电子票据的电子签名。按数字证书办理要求提交机构(企业)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附件3)、GDCA数字证书用户协议(附件4)、财政电子票据用票单位信息采集表(基础信息表)(附件5)、财政电子票据收取费用单位信息采集表(单位项目表)(附件6)、机构证明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和与票据种类相关可核验信息,经办人签名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县财政票据管理中心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制作并发放数字证书。第十三条县财政票据管理中心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属非税收入的执收单位需经财政局财务主管股室审核后报送票据管理中心;属公益性社会团体或组织接受公益性捐赠的,需提交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财政票据申领审批表(附件7)经社会组织主管部门确认其“公益性组织”的审批意见后报送票据管理中心),对符合条件的单位,核发广东省财政票据领用证,并发放财政票据。广东省财政票据领用证应当包括单位基本信息、领用票据名称、领用票据记录、检查核销票据记录等项目。第十四条再次领用纸质财政票据,应当出示广东省财政票据领用证,提供前次票据使用情况,包括票据的种类、册(份)数、起止号码、使用份数、作废份数、收取金额及票据存根等内容。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到县财政票据管理中心申领财政票据时,应填报财政票据领用表(附件8)经办人签名加盖公章一式三份,经票据管理中心票管员、审核员核准签名,领取票据。财政票据领用表一式三份:一份领票单位留存并作为随票同行联;一份票据管理中心票管员留存;一份票据管理中心审核员留做备查。海丰县财政票据管理中心审核后,发放财政票据。第十五条领用未列入广东省财政票据领用证内的财政票据,应当向县财政票据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依照本办法规定提交相应材料。县财政票据管理中心审核后,应当在广东省财政票据领用证上补充新增财政票据的相关信息,并发放财政票据。第十六条财政电子票据及纸质票据一次领用的数量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六个月的使用量。第四章财政票据的使用与保管第十七条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财政票据,建立票据使用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管理台账,按照规定向海丰县财政票据管理中心报送票据使用情况。第十八条广东省财政电子票据(非税收入类电子票据除外)的申领、开票、签名、核销等均在广东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上进行。非税收入类电子票据的操作在广东非税收入收缴一体化系统上进行。开票单位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单位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变更。自有业务系统的开票单位,可采取调用平台接口方式。第十九条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开具电子票据,应当确保电子票据及其元数据自形成起完整无缺、来源可靠,未被非法更改,传输过程中发生的形式变化不得影响财政电子票据内容的真实、完整。第二十条纸质财政票据在启用前,应当检查票据是否有缺号、缺联、重号、损坏等情况,一经发现,应及时向海丰县财政票据管理中心报告。财政票据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填写错误的,应当另行填写。因填写错误等原因而作废的纸质票据,应当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各联次,不得擅自销毁。第二十一条财政票据使用单位不得转让、出借、代开、买卖、擅自销毁、涂改财政票据;不得串用财政票据,不得将财政票据与其他票据互相替代。第二十二条财政票据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不按规定使用的,付款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款项,财务部门不得报销。第二十三条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和付款单位应当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财政电子票据,并按照会计信息化和会计档案等有关管理要求归档入账。第二十四条纸质票据开具时应按实际收款时间先后顺序及票据号码先后顺序依次使用。纸质票据使用完毕,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在封面上填写整本票据开出的总金额、票据空白、作废等内容,并由经办人签名后,交单位财务审核盖章,按顺序清理纸质票据存根、装订成册,在票据管理中心规定的核销票据时间内查验核销(年度最后一次核票为12月20日),核销后票据存根妥善保管至销毁。第二十五条财政票据核销按照“核旧领新”原则,再次领用财政票据时,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应先办理核销手续,提交前次申领财政票据存根和填报广东省财政票据核销表(表一)(附件9)和广东省财政票据核销表(表二)(附件10)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还应根据不同情况按下列要求提关相关材料办理核销。(一)使用非税收入通用票据的执收单位需提供缴交国库或财政专户的缴款凭证(加盖单位公章);(二)使用财政票据的社会组织需提供年度报告,使用捐赠票据的还需提供相关捐赠协议、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等;(S)没收物品的执收单位需填报没收物品销毁情况表(附件11)。第二十六条票据管理中心应及时核销票据,核销通过后,核销员签名同时在财政票据管理系统上录入核销内容,核销表上登记系统核销流水号,经审核员签名后一份核销表退用票单位,一份核销表核销员留存归档,一份核销表审核员留做备查。款项不符或资金未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应查明原因,票据管理中心有权停止供应票据。凡不按规定时间核销票据和拖欠截留应交财政资金的按有关规定查处。第二十七条纸质票据存根的保存期限一般为5年。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报县财政票据管理中心查验后销毁。保存期未满、但因使用量大仓容量不足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销毁的,应当报县财政票据管理中心批准。第二十八条尚未使用但应予作废销毁的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应当登记造册,报县财政票据管理中心核准、销毁。第二十九条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职权变更,或者收费项目被依法取消或者名称变更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15日内,向县财政票据管理中心办理广东省财政票据领用证的变更或者注销手续;对已使用财政票据的存根和尚未使用的财政票据应当分别登记造册,报县财政票据管理中心核准、销毁。第三十条财政票据或者广东省财政票据领用证灭失的,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应当查明原因,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县财政票据管理中心,并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登报声明作废。第三十一条县财政票据管理中心、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应当设置财政票据专用仓库或者专柜,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确保财政票据安全。第五章监督检查及罚则第三十二条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政票据监督检查制度,对财政票据的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第三十三条财政部门应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票据检查工作规范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实施监督检查,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得向被检查单位收取费用。第三十四条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应当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弄虚作假或者拒绝、阻挠。第三十五条单位和个人存在违反本财政票据(含电子及纸质)管理规定,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第三十六条财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七条单位和个人对处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国家工作人员对处分不服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复审复核或者提出申诉。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海丰县财政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海丰县财政局2005年10月24日印发的海丰县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海财(2005)156号)同时废止。附件:1.领用财政票据注册登记表2 .非税收入项目信息表3 .机构(企业)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4 .GDCA数字证书用户协议5 .财政电子票据用票单位信息采集表(基础信息表)6 .财政电子票据收取费用单位信息采集表(单位项目表)7 .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财政票据申领审批表8 .财政票据领用表9 .广东省财政票据核销表(表一)10 .广东省财政票据核销表(表二)11 .没收物品销毁情况表领用财政票据注册登记表领用单位:(章)地址:电 话: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票管员:票据种类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罚没许可证号码)财政部门审批意见主管业务股(室):票据管理中心:)O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部门你单位报来的注册登记表经审查,同意办理票据注册登记,领用票据手册编号为(的相关规定执行。海丰县财政票据管理中心(章)年月日非税收入项目信息表执收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行政区划编码行政区划名称归管业务股室*执收单位名称*执收单位编码单位性质是否首次登记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否441521海丰县法人名称财务负责人财政票据专管员上级主管部门名称*上级主管部门单位编码姓名*电话姓名电话姓名*电话*广东省非税收入管理一体化平台用户信息用户姓名(中文)*系统登录名手机*办公电话邮箱非税收入项目信息非税系统收入项目编码*非税系统收入项目名称*执收文件依据(文号)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填写说明:1、单位名称填写全称,单位编码填写“广东省非税收入管理一体化平台”的单位编号。2、*标注为必填,请注意填写。3、上级主管部门名称、上级主管部门单位编码为上级主管单位的信息,如本级已是主管单位可为空。4、“广东省非税收入管理一体化平台用户信息”是填列单位使用非税系统的人员信息。5、非税项目变更或撤销,请及时向财政部门申报或注销。6、非税收入项目必须填写该单位所有在使用的非税收入项目,项目如比较多,请自行新增列。7、非税系统收入项目编码、非税系统收入项目名称请参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书里103非税收入进行填写。机构(企业)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证书业务类型新申请年限2年口更新口补发续期年限年口应用新增口解锁口撤销证书类型EI机构数字证书口机构业务数字证书数量1±数字证书应用业务广东省财政电子票据系统机构信息机构名称(全称)机构性质口企业口机关口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工会其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其它证件号机构联系电话注册所在地中国广东省汕尾市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机构经营地址授权经办人信息姓名移动电话证件类型J身份证其他:证件号码用户需知1. 以上全部内容为必填项,本表格一式一份,填写完成后请签名并加盖公章。2. 用户必须保证所填内容属实;在正式申请证书业务前请仔细阅读GDCA数字证书用户协议书各项条款,一旦递交申请和签订机构声明,则须遵守GDCA数字证书用户协议书的各项约定,如违反相关条款,将承担相关责任。3. 证书的有效期自证书签发之日起计算,请在证书失效期前30日内提出证书更新申请。4. 咨询客服热线:95105813.用户须准备的申请资料:1 .机构(企业)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一式一份,签名加盖公章);2 .请根据申请单位性质提供以下相关的机构证明文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企业: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国家机关: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或机关单位成立批复函件复印件:社会团体: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或社会团体登记证复印件;3 .GDCA数字证书用户协议书(一式两份,签名加盖公章);4 .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要求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机构及代表机构的授权人声明申请机构在此郑重声明,以上所填写信息及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完全属实,接受据此颁发的数字证书,明确GDCA数字证书用户协议书中所阐述的权利及义务,如有违反,本机构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法律责任。我机构授权以上经办人代表本机构申请数字证书相关业务。授权经办人(签名):申请机构(盖公章):Fl期:年月日业务受理人员(签名)证书受理点(盖章)附件4GDCA数字证书用户协议签发证书的CA机构【本协议内指数安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商称''CA机构”或“GDCA”)J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获得电子认证限务许可并在广东省注册登记的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CA机构作为依法设立并获得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的第三方信任机构,依法向社会用户(以下简称“用户”)颁发数字证书,屈于电子商务活动及电子政务公众服务。本协议中的“证书”指由国家认可的,具有权威性、可信性和公正性的第三方证书认证机构(CA)进行数字签名的一个可信的数字化文件。为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及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双方就数字证书的申请和使用达成以下用户约定:(GDCA数字证书用户协仪(简称“本协议”或“用户协议”)由用户与CA机构共同缔结,本协祺具有合同效力.请用户务处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将别是免除或者限制CA机构责任的条款、对用户权利进行限制的条款以及妁定议解决方式和司法管格的条款.前述克限制及议解决方式和管辖条款可能以黑体加粗等方式提示用户注玄,用户对该等条款的确认将可能导致在傅定情况下的被动、不便及损失,清用户在签署本协议之Ir再次阅读酋述条款.双方确认酋述条款并非属于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旻权利的条款,并同玄该条款的合法性及有效性.用户须同怠接受本协议所有服务条款,并对本协议进行篓暑后,才能健埃申请或使用CA机构提供原务的效字证书.二、CA机构的权利与义务(一)CA机构权利:1,有权要求用户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材料和信息。2、有权要求用户按时交纳服分费国。3、有权要求用户在规定的时间、条件以及范围内遵守约定,使用数字证书。4,有权要求用户对所知的CA机构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二)CA机构义务:1、在网上交易和网上作业中,交易双方使用证书时可通过CA机构脸证对方证书的有效性。如果由于CA机构的原因导致数字证书主体的身份认证错误,造成用户或他人损失时,CA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方法参照签发证书的CA机构电子认证业务规则(该业务规则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并在签发证书的CA机构官方网站)上公布。三、用户的权利与义务<-)用户权利:1、有权要求CA机构提供有效的数字证书。2、有权在因C机构原因导致数字证书主体的身份认证错误,绐用户造成损失时要求CA机构给予赔偿。(二)用户义务:1、提供可段证的真实、完要、准确的材料和佶息,不得提供虚假、无效的材料和信息;2、妥善保管CA机构所签发的数字证书和密码口令,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3、在使用自己的密钥或数字证书时,应当使用可依菽、安全的系筑;4、知番数字证书已经失密或者可能已经失密时,应当及时告知CA机构及相关各方,并终止使用该数字证书;5、必须在证书有效期内使用该证书;不得使用已失密或可能失密、已过期、被中止、被数销或被吊销的数字证书;6、按时向CA机构及业务受理点交蝌及务费用.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免除CA机构的责任:(-)用户在申请和使用CA机构的数字证书时,有违反本协议第三条所列义务之一的;(二)用户故怠、过失等数数字证书密钥泄密或被安用、冒用、伪造或者聋改的;(三)由于京外事件或不可抗力而尊数数字证书签发传误、莫迟、中所、无法签发,或暂停、终止全部或部分证书原务的.本项所规定之“不可抗力”,是指不能覆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原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自然现象或者自然灾害,包括地复、火山悬发、清坡、泥石流、崩、洪水、海啸、台风等自然现象;2、社会现象、社会鼻常事件或者政府行为,包括政府颊发新的政策、法律和行政法规,或战、罢工、会乱等社会鼻常事件;3、关联单位如电力、电信、遵讯部门康务中所;4、CA机构签发的数字证书只能用于在网络(Internet/Intranet/EXtmnet)上标识用户身份、确保电子数据的保密性、完蔓性和不可抵0性.用户将数字证书用于其他用途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CA机构不承担It任;5、CA机构有权要求用户及时更换数字证书,用户在收到技术更新邀知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CA机构更新数字证书,若迨期用户没有按时更新数字证书所辱数的后果,CA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6、CA机构已谨慎地建蕾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数字证书认证业务规则,而仍有损失产生的.五、府下列情形之一的,CA机构有权主动吊销所签发的效字证书,并且不承担任何贵任:(-)新密钥对番代旧的密钥对;(二)与数字证书中的公钥相对应的私钥被泄密;三)数字证书中的相关信息有所变更;(四)由于数宇证书不再,要用于原来的用途而要求终止I(五)用户未按时歙纳数字证书更新费用的;六)用户不能及行相关法体、法规和用户协议等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七)用户申请初始注哥时,提供不真实材料;(八)数字证书已被柒用、N用、伪造或者篁改;(九)其他因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的旻求果取的临时作废数字证书措施的.六、数字证书的注销:用户不希里继续使用数字证书时或者因自然人死亡、单位解散等原因导致用户主体不存在时,法定责任人应当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及原数字证书,向CA机构请求注销用户数字证书。CA机构在接到业务受理点的注辆申请后,在24小时内正式注销用户的数字证书。用户应当承担其数字证书在注M酋产生的一切责任.七、数字证书的更新:当数字证书超过有效期时,用户如需要继续使用,须在证书失效期前30天内向CA机构或业务受理点提出数字证书更新请求。CA机构不承担因用户不及时更新数宇证书而造成数字证书失效所”来的任何责任.八、本协议的变更:本协议如有修订而涉及用户及业务受理点的权利、义务时,CA机构须在官方网站上公布或者按照用户在申请证书时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通知。用户如果因此而密要撤销或变更证书的,应当在CA机构公布修订的相关信息之日起十五日之内,向CA机构提出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则视为同意并谟照新修订的屈户协议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九、本协议不适用于CA机构芟发的测试证书.用户使用测试证书所号数的后果,CA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十、违约责任:若任意一方遑反了本协议的约定,需要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十一、因本协议产生的议,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由CA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十二、本协议需要用户签字盖章且用户资料经CA机构审核通过才能生效,本协议的生效日期为CA机构蛊章之日。用户方(签字/盖章):CA机构(盖章):单位经办人/负责人(签字):经办人员(签字):日期:日期:财政电子票据用票单位信息采集表(基础信息表)报送日期:年月日单位全称主管部门全称资金上缴模式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财政归口科(股)室开票点个数1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票据管理员联系电话/手机是否有自建业务系统口是口否是否做接口是口否单位业务系统厂商所属开票点用户姓名(使用系统经办)手机号码身份证号财政现供应票据种类/名称备注单位名称业务操作员填表说明:L单位全称(必填项):以单位公章全称为准;有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填写,没有则无需填写。2 .主管部门全称、财务负责人/联系方式、票管员/联系方式,此三项均为必填项。若本单位为主管部门,则此项无需填写。3 .是否有自建业务系统:若有自建系统,则需要在是否有自建业务系统勾选“是”,并填单位写业务系统厂商。4 .是否做接口:做系统对接后,可以避免重复录入数据及出现数据缺漏的情况。请单位根据意愿填写,原则上不再提供单位接口(特殊行业/单位除外)。5 .开票点个数/开票点(必填项):不管是一个还是多个开票点,均需填写所属开票点、用户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后续根据开票点分配票据段。6 .财政现供应票据种类:填列票据类型编码,如406007o7 .备注:例如新增、删除用户。财政电子票据收取费用单位信息采集表(单位项目表)报送日期:年月日项目名称收费级别名称计量单位收费级别金额执收文件依据(文号)填表说明:1 .项目名称(必填项):使用财政票据上收费的对应项目名称。2 .收费级别名称(必填项):根据单位实际收费标准名称填写。例:会长单位、副会长单位、会员等。3 .计量单位(选填项):按照原票据上收费计量单位填写。若没有计量单位,则无需填写。4 .收费级别金额(必填项):根据单位实际收费金额填写。5 .执收文件依据(选填项):若有相关文件依据,请填写后随此表一并报送。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财政票据申领审批表领用单位:(盖章)单位编号: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票据管理员:联系电话:手机:单位是否提供资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是(号码)否2、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批文是(类别)否3、社会团体章程是否4、单位领用申请函是否5、使用范围和项目上级主管单位意见单位(公章)年月日说明:审批时请带齐资料原件,自备资料复印件。财政票据领用表票据名称计量单位申领数实领数起止号码票管员:审核员:主任:领用单位:(公章)领用时间:领用单位负责人(印章)领用单位经办人(印章)广东省财政票据核销表(表一)本月核销序号:(核销日期:年 月 日金额单位:元票据名称数量(本)起始号码终止号码合计份数填用作废空白遗失票面金额应入库金额已入库份额入库差额合计经办人:填报单位(公章)票据中心经办人:审核人:票据中心(公章)广东省财政票据核销表(二)合计份数作废作废空白空白遗失遗失份数起止号码份数起止号码份数起止号码份数起止号码份数起止号码份数起止号码核销日期:本月核销序号(票据名称:日)年月票据中心经办人:经办人:填报单位(公章)审核人:票据中心(公章)没收物品销毁情况表填报单位:(盖章)编号物品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规格型号算位计单数量销毁地点处理费用(元)备注书号日期123456行政执法单位:监销单位:监销单位:处理过程:说明:本表一式三份,填表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各一份。单位负责人:审核人:经办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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