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关于做好全市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docx

    • 资源ID:4326755       资源大小:24.56KB        全文页数:11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关于做好全市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docx

    关于做好全市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正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结合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量刑建议指导意见”)和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以下简称“同录规定”),现就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工作有关具体事项提出如下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和研究省院党组在研究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时,明确要求各基层院检察长要作为第一责任人抓好本单位认罪认罚案件的同录工作,各地检察院要尽快以党组会或检委会的形式专题学习,研究提出贯彻措施。各县市区院要按省院要求,一是及时组织开展量刑建议指导意见和同录规定的学习,深刻认识到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提出量刑建议,是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高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促进实现司法公平正义的关键环节;认识到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对于听取意见实质化,杜绝量刑协商的不规范、走形式起到的促进作用。二是要加强与同级政法各单位的协作配合,增强落实量刑建议指导意见的自觉性,提高量刑建议的科学性、规范性,体现量刑建议的严肃性。三是要加强软硬件设备的保障,检察人员量刑规范性和准确性的培养提高、办案区的建设、同录设备的配齐和人员培训、同录文件的保管等,都要尽快到位。二、把握要求,规范量刑和具结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开展量刑建议时,要以量刑指导意见为依据,按照两高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和省法检两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确定的量刑指导原则、基本方法,常见量刑情节和具体罪名的量刑调节幅度,坚持宽严相济、依法建议、客观公正、罪责刑相适应、量刑均衡的原则,一般应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确定刑量刑建议要在充分审查量刑证据的基础上,对主刑、附加刑的刑期、适用方式、财产刑金额提出明确意见,不得含糊其辞。办理认罪认罚一审、二审、再审案件,以及调整量刑建议的,量刑协商和具结过程均应按照同录要求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协商过程要充分说明量刑建议的理由和依据,同时认真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辩护人、值班律师的意见,必要时可以开示影响量刑的主要证据材料,进一步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公正。检察官在协商和具结过程中应当履行程序告知义务,既要告知听取意见和具结过程同步录音录像,也要告知认罪认罚的法律性质、法律后果,特别是无正当理由反悔的法律后果。从2022年1月起,检察官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应当填写认罪认罚案件量刑规范化评价表,明确适用认罪认罚给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从宽量刑幅度。认罪认罚案件量刑规范化评价表随案移送法院。法院采纳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作出裁判,被告人仅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的,根据认罪认罚案件量刑规范化评价表,被告人反悔不再认罪认罚致从宽量刑明显不当的,检察院应当依法提出抗诉。三、分步实施,提升质量和效果要吃透量刑原则和量刑方法,加强学习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检察官提出量刑建议的能力和水平,做好充分准备迎接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全程同录带来的新挑战,努力提升“镜头下”办案的能力。要增强释法说理能力,诚恳听取意见、平等交换意见,既充分保障辩护权的行使和值班律师的权利,又保证量刑协商过程的严肃性,使认罪认罚量刑和具结经得起庭审实质化的检验,经得起社会的检验,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为实现认罪认罚案件同录从2022年3月1日起全面覆盖,从2022年1月1日起两个月时间内两级检察院均要开始试运行,1月份认罪认罚案件同录比例达到50%,2月份认罪认罚案件同录比例达到80%,逐步提高同录比例,确保3月1日起所有认罪认罚案件全部落实同录规定,接受各界检验,避免因为未能同录而导致违规办案的质疑。其中从今年6月起试点的Sfh县检察院,从2022年1月起应当实现同录适用率80%以上。市院将通过定期通报检查等方式,对各地同录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四、强化配合,统筹推进和落实加强办案区建设。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应当在羁押场所或办案区进行,单独的听取意见室也应设在上述地点。配齐同录设备。各院至少应当采购两套符合标准的高质量、便捷同录设备,一套用于犯罪嫌疑人被羁押案件,一套用于非羁押案件;设备型号由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和检务保障部共同请示省院后研究确定;各地应在2022年1月底之前配备到位。统一保管同录文件。由检务保障部牵头,各刑事检察部门配合,尽快推动同步录音录像数据统一保管平台的建设,实现在平台备份同录数据。在平台建成之前,听取意见形成的录音录像文件,应按照档案规范要求刻录,用光盘保存。原则上一案一光盘,向档案室移交案卷时同步移交给档案部门统一保管。各地在落实量刑指导意见和认罪认罚同录过程中的具体举措、好的经验做法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向市院报告。附:1、认罪认罚案件量刑规范化评价表2、认罪认罚案件协商及具结过程用语规范认罪认罚案件量刑规范化评价表检察官:填表日期年月日案号程序被告人罪名数额或主要情节法定刑幅度基准刑调节法定量刑情节1指导意见规定的增加或者减少基准刑的百分比幅度(+/-)234酌定量刑情节1至百幅-)z的及/C=,L7+飓卅比(句准分度234宣告刑合计公诉人量刑建议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刑期认罪认罚案件协商及具结过程用语规范一、权利告知1、告知提讯目的。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开始时,检察官应当先出示工作证,并说明“XXX,我们是XX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XXX、检察官助理XXX,今天将依法进行认罪认罚控辩协商J2、告知同步录音录像。在协商开始前,检察官应当告知协商过程同步录音录像的意义及用途。”本次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和认罪认罚具结过程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以保证认罪认罚过程的合法性、自愿性、真实性。如果你不同意同步录音录像,也不影响同步录音录像的进行。如果之后对控辩协商过程提出异议的,我们会调取同步录音录像进行核实。你听明白了吗?”3、核实辩护人。检察官应当主动核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聘请辩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应当有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现再次向你核实,我身边的XX律师事务所XXX律师是否为你的辩护律师?”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检察官应当及时通知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并说明“根据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你如果自愿认罪认罚,没有辩护人的,我们将通知值班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这位是你的值班律师XXX,来自XX律师事务所。我们已向值班律师提供了会见、阅卷的便利。”4、告知认罪认罚的法律性质和法律后果。“你是否收到并已阅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是否已经清楚并理解告知书上的全部内容?”在控辩协商及具结过程中应当再次进行宣讲“认罪,指的是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承认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仅对个别事实情节提出异议,或者虽然对行为性质提出辩解但表示接受司法机关认定意见的,不影响'认罪的认定。”“认罚,指的是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认可检察院的量刑建议,自愿签署具结书J5、告知被告人上诉权和反悔的后果。检察官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正当行使上诉权。“认罪认罚具结后,你可以反悔和提出上诉,这是你的诉讼权利。但是如果法院采纳了检察院基于认罪认罚从宽程序提出的量刑建议作出判决、裁定,而你无正当理由反悔并提出上诉,导致不适用认罪认罚的情况下量刑明显不当的,检察机关会依法提出抗诉,建议法院取消对你的从宽量刑幅度J二、控辩协商6、阐明量刑依据。检察官在协商前应当熟悉全案犯罪事实以及每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量刑情节,在控辩协商时说明每个量刑情节的调节幅度和最后的量刑意见,重点说明认罪认罚后给予的从宽幅度。“这是我们出具的量刑规范化评价表,有拟指控的犯罪主要情节、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适用的审理程序等内容。现在我们将量刑建议的计算过程展示给你:你具有以下情节,基于你自愿认罪认罚,上述情节分别给予的增加或减少基准刑的幅度是,经精准计算和综合评价,我们最终出具的量刑建议是X年X个月实刑,罚金XX万元。其中你自愿认罪认罚所给予的从宽量刑为X个月。对本案我们建议适用程序审理J7、听取意见。检察官应当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或值班律师对程序选择、事实认定和量刑建议的意见。“检察官对拟认定罪名、犯罪事实、建议审理适用程序的意见,以及量刑建议的理由和依据是否听清楚了?请你和辩护人(值班律师)分别发表意见J8、对提出异议的处理。(1)采纳事实或量刑异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辩护人(值班律师)如果对事实认定和量刑建议提出不同意见,或者提交影响量刑的证据材料,检察官认为应当采纳的,应说明“经审查你们新提交的材料,以及提出异议的具体理由,我们认为提出的意见具有合理性,应当采纳,我们对拟指控的事实和情节作如下调整,基于事实和情节的调整,我们重新考虑量刑建议(再次演示计算过程),最后的量刑意见是二(2)不采纳事实或量刑异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辩护人(值班律师)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检察官认为事实和量刑并无不当,应说明“经审查,我们认为你提出的意见并不合理,现有的证据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拟指控的犯罪事实,结合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认定你涉嫌XX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你所提出的辩解与现有证据和客观事实不符,也无进一步核查的必要。”“刚才我们已将量刑过程清楚地展示给你,对你提出的量刑建议是在全面查找法律依据、类案判例等相关依据的基础上做出的,该量刑建议恰当。你提出在此基础上再从轻量开L这个要求是不合理的,我们不予采纳J(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辩护人(值班律师)意见分歧。如果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和提出的量刑并无不当,或者经前述释法说理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表示无异议,而辩护人(值班律师)仍有异议的,检察官应说明“虽然XX律师有异议,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XXX对指控的事实和提出的量刑建议无异议,根据自愿性原则,认罪认罚具结照常进行J如果辩护人(值班律师)无异议,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坚持不同意认罪认罚的,则协商终止。9、证据开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辩护人(值班律师)对指控事实或量刑事实仍有异议的,可以对影响定罪量刑的主要证据材料进行部分开示。“如果你们对事实部分仍有异议,检察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现在对部分证据进行开示并简要论证指控意见10、协商中断。(1)听取意见过程中发现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新情况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新的辩解需要补充核实,或者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确有必要的,应当中断协商。“鉴于,检察机关要做进一步核查,今天的认罪认罚协商工作就到这里,同步录音录像也暂停,核实完毕后,重新听取意见并同步录音录像。”(2)采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辩护人(值班律师)提出的合理意见,且不能当场给出新的量刑意见的,应说明“对于你们提出的意见,我们经审查认为意见合理,但这一情形可获得何种程度的量刑调节比例,我们还需要调取本地区同类案件的量刑情况作为参考,以体现量刑平衡。现在暂停协商程序和同步录音录像,调查完毕后,将重新听取意见并同步录音录像。”11、协商终止。经过释法说理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仍不同意量刑建议的,检察官应说明“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XXX不同意认罪认罚,今天的认罪认罚量刑协商工作就到这里,如果你之后有认罪认罚的意愿,可以随时通过看守所民警或律师联系我们J三、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12、核实自愿性。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前,检察官应再次明确其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你是否已清楚认罪认罚的具体内容?你是否自愿认罪认罚?”13、签署具结书。核实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后,检察官应说明“如果你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请在辩护人(值班律师)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J14、告知具结书用途和权利义务再告知。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检察官应告知犯罪嫌疑人具结书的用途和反悔的后果。“本案在提起公诉后,认罪认罚具结书将一并移送法院,如果法院认为我们提出的量刑过重或过轻,我们将会作出调整,重新提出量刑建议”或“在本案作不起诉决定后,认罪认罚具结书将附卷归档二并告知“你认罪认罚后可以在一审法院判决前反悔,可以撤回认罪供述、撤销认罪认罚具结书,但不再享受量刑从宽的法律政策;在一审判决后反悔并上诉的,因为违反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承诺,你认罪认罚而享受的从宽量刑导致一审判决明显不当,检察机关将提出抗诉,建议法院收回从宽量刑J15、结束同录。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完毕时,检察官应说明“今天的认罪认罚量刑协商及认罪认罚具结工作就到这里,如果有什么问题要补充说明的,可以再向我们提出。同步录音录像现在结束。”

    注意事项

    本文(关于做好全市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docx)为本站会员(李司机)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