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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建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范文4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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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建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范文4篇.doc

    2016住建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范文4篇2016住建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范文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为深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型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建设行业以及行政管理等法律法规,按照市委、市政府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全市城乡建设系统的工作实际,制定推进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型机关,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打下扎实的基础,为全市建设行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二、工作目标以行政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法律法规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人民权益切实有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为标准,以助推全市“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优化年”、“美丽宜居城市建设年”、“公务管理规范年”为目标,努力推动全市城乡建设事业在“十三五”的新起点上取得新成效。三、工作措施(一)深入推进行政职能转变1、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措施。严格落实扬州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办法扬州市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动态化管理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及时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权力并向社会公布。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建设行业快速健康发展。按照市政府要求,落实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继续动态更新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行政权力清单、部门责任清单。年底前基本完成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权力清单的公布工作。2、不断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强化执法信息的沟通与交流,形成执法合力。对已移交区建设部门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事项,及时开展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在执法过程中推行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对执法过程进行监督。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及时将行政执法信息报送,实现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认真落实“双随机”制度,编好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库、检查人员库,制定双随机检查的实施方案,并且抓好落实。随机检查情况及时报送。3、强化市场信用管理。规范建设行业各方市场主体的信用评价,及时发布市场信用评价成果。落实江苏省严重失信黑名单社会公示管理办法,强化市场主体信用约束。巩固行业协会脱钩改革成果,推动学术性、专业性社团去行政化改革。继续落实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大力推进行政机关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部门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二)全面提升制度建设水平4、积极推动法规规章制定。完善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增强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的途径和方式。严格落实扬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暂行规定,注重运用网络、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立法民情联系点、行业协会等基层组织,通过座谈、听证等互动方式,广听民意,广纳民智,提高化公众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参与度。扩大专家参与度,特别是专业性、技术性强的问题,都要经过专家学者论证,提高立法工作科学化水平。认真组织好扬州古城保护条例的地方性法规立法前期准备工作,积极做好扬州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扬州市城市隧道管理办法的起草、审核工作。5、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为重点,推进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化、精细化、实效化。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落实扬州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点评工作规则。落实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定期清理机制,探索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三)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6、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机制,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书、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制度。加强公众参与载体建设,凡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应当进行听证,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应当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对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都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未经风险评估的,不得作出决策。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落实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扬州市若干重大行政行为程序规定,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7)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充分整合建设系统法律事务专家、法律顾问资源,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职能,确保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各直属单位要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在日常行政管理、重大行政决策、重要经济合同、内部管理事务等方面,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在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时,要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提供可靠保障。(8)全面推行行政行为风险提示制度。深化落实关于做好行政行为风险提示工作的意见,强化组织领导,突出考核引领,推行行政行为风险提示制度,及时发现行政行为中出现的风险性、苗头性问题,定期通报和曝光违法行政典型案件,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强化行政决策风险源头控制。通过行政行为风险提示制度全面推广,强化行政决策风险防范。(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9、严格监督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拓展网上公示渠道,编制目录、确定内容、规范方式,实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全面公示,严格落实作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要求,实现“双公示”全覆盖。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调查和取证规则,推行移动执法、执法文书电子化。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各项行政权力内部制约制度。深化落实行政执法情况通报制度,完善公众参与执法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权力内部层级监督功能,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加强行政监察,推进绩效管理监察。深化实施“三直接”十大环节操作规范,规范透明运行重点领域行政权力。10、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深入推进公务管理规范年活动,全面开展“规范行政执法示范行动”,认真履行在媒体作出的公开承诺,向社会公开执法内容、执法程序、行政权力自由裁量基准、行政执法信息等。完善行政裁量基准制度,进一步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载明裁量的理由、依据和标准。在全面公开涉企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基础上,在部门网站全面公开一般程序行政处罚决定书。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认真执行上级制定的执法检查表格、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简政放权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清单,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防止检查过多过频。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领域事中事后监管。1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重点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通过政府新闻发言人,及时公开热点敏感问题信息,强化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1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认真落实江苏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坚持听证审查与实地调查、书面审查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办度,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配备、调剂、充实复议工作人员,保证行政复议案件至少2人办案,落实办案场所和有关装备保障,行政复议经费列入部门单位预算。13、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建立职责明确、衔接有序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完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机制,促进行政机关和管理单位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社会管理创新和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建立重大行政诉讼案件专报制度。强化行政应诉工作考核,将行政诉讼纳入依法行政工作内容,强化考核引领作用。14、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是保障群众合理合法诉求解决的有效途径,全面使用市政府“阳光信访”信息系统,全面实行网上信访工作模式。推行群众“依法逐级走访权益保障卡”工作,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推进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规范做好信访事项答复、复查、复核工作。深入推进制定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的法定途径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把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依法导入司法渠道解决。(六)强化落实保障措施15、加强法制机构建设。贯彻落实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法制机构建设,真正做到法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职责和工作任务相适应,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懂专业、敢担当的建设系统法制队伍,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16、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培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精神,强化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法治教育培训,努力提升领导干部学法培训质态。组织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4次。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在参考。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题,通2016住建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范文今年的法治建设工作,要认真贯彻区委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引领,提高执法队伍法律素质,提高行业监管水平。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健全执法责任制,落实执法责任;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提高队伍法律素质;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促进依法建设;进一步加强行政指导,提高依法管理水平。一、以法治宣传教育为抓手,全面开展普法工作1.充分利用普法载体。围绕难点、热点问题,扎实有效地开展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工作的社会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普法宣传栏、网站等大力宣传建设行业法律法规知识和政策,及时更新普法信息,营造宣传氛围。组织“法律进机关”活动。利用工地广场、新闻网络等平台,广泛宣传建设法律法规,为群众提供便利的法律咨询服务,为城市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2.认真抓好普法对象。一要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推进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丰富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坚持领导干部理论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一事学法等做法,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的能力。二要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专业法学习培训,进一步落实建设行政执法人员学法考试考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以提高建设系统执法依法办事能力。三要以提高干部法律素质为重点,加强建设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建设系统干部学习各种公共法律和专业法律,做到知法、用法、守法,依法管理。3.积极落实普法教育。科学制定年度法治教育计划,创新教育形式,提高教育效果。坚持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行政复议法、侵权责任法等基本法律法规以及建筑法、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专业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依法行政方针政策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明确各自岗位的行政执法任务和执法责任,增强责任感,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尤其要加强对新颁布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营造学法、知法、懂法、自觉守法的氛围,要利用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干部对新实施法规学习好、宣传好和培训好,不断地提高干部的法律素质。4.全力抓好普法总结。健全普法工作档案,及时上报普法工作信息。认真抓好普法工作的档案建设,各项普法工作的计划、活动、会议、检查、考试均要保存原始资料,文件、信息、图片等均要存入档案。二、以深化审批改革为契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1.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按照所有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内容,缩短审批时限,强化行政责任,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积极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审批与监管相分离的内部审批体系,做到高效运转,互相监督,方便基层办理许可事项,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效能。及时发布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布有效规范性文件内容。2.构造阳光权力运行机制。在目前政务公开的基础上按照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构筑阳光权力运行平台,确保建设局系统每一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理,公开透明。全面实施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探索建立案件集体会审制度,处理好服务企业、项目推进和依法行政的关系。三、以执法检查监督为手段,全面规范行政执法工作1.推进执法责任制。进一步修改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考评工作,细化考评办法,增强考评工作的实效性和科学性,避免出现墙上挂的和实际做的“两张皮”现象。加强执法人员执法能动性,敢抓敢管,在责任追究上真正落实,尤其是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违法行为。2.强化行业监督管理。一是以查处和纠正城乡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等领域的违法行为为重点,把纠正与查处违法行为同培育市场秩序、优化发展环境、扶持企业壮大相结合,逐步建立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市场经济的基本秩序。二是部门联动,紧抓源头,层层把关,确保行业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行业监督不缺失、不越位。三是联系实际,选准整治重点,加强日常巡查,开展执法检查,及时将违法行为处置在萌芽状态,增强敏感性,敢于强力执法。3.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明确建设行政处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规范,严格按照程序和时限规定开展行政处罚,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建立案件会审制度,集体商议决定。加快处罚案件的办理速度,按照“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处罚督办到位。应用并推广说理性处罚文书,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严格执法人员的权限,力求体现执法公正、公平、公开。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实行绩效考核,将工作绩效与目标考核挂钩。4.严格执法监督。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积极开展建设系统案件评析交流,点评执法卷宗,表彰优秀案卷,推进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示范文本。定期组织对局系统单位的执法监督检查。加强执法队伍管理,严肃执法纪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四、以素质建设为基础,全面提升建设法制工作水平1.切实提高队伍素质。积极参加上级法制部门组织的法制业务培训班,组织行政执法证件的考试和年审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统筹兼顾、协调处理各种矛盾的能力。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兼职法制员队伍建设,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方面与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充分发挥其参谋、助手、顾问作用。2.深入开展法制调研。围绕我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实际,认真研究全局性、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以及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开展广泛调研活动,有针对性的提出法律建议,撰写调研报告,为局领导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参考和法律服务。3.增强信息档案意识。加强信息联动,要通过各种宣传载体,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的宣传,要重视法制信息的报送,推动信息工作的常态化,要结合我局网站建设,及时更新网站内容,提高法制工作的影响力。4.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加强法制观念,提高程序意识,切实加强诉讼复议工作。坚持积极应诉答复,熟练掌握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理论与规则,提高应诉答复能力和水平。加强与审判机关、有关行政部门的交流,共同探究解决行政争议和纠纷的有效方法。2016住建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范文今年以来,市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精神,围绕全年依法行政工作目标,强化“科学民主决策、素质能力提高、矛盾防范化解、依法履职尽责、行政执法监督”,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公开透明运行,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强化组织领导,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原则,成立了市住建系统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住建系统法治建设各项日常工作。同时,还将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科室和单位,定期进行考核讲评,保证依法行政工作有序推进。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上,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形成了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双保险制度。强化制度建设,规范依法行政行为。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为建立“法治型机关”、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明确依据和有效遵循。规范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不断提高行政权力网上运行质量,确保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全覆盖、全过程监控,着力推进“阳光行政”。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依法行政工作透明度,不断巩固了廉洁行政、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强化宣传教育,全面提升能力素质。局政策法规科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将住建系统内所涉及的所有规章制度条例等进行了“资源大整合”,编印了宜都市住建系统政策法规汇编。内容涵盖了信访条例、行政程序、城乡规划、市容环卫等各领域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目前,汇编人手一册,已分发至各单位。下一步,根据局统一安排,将在5月29日组织全系统干部及所有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开展“宜都市住建系统2016年度法制专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和自学等多种学习方式,全面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能力。此外,还结合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城乡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形成“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的共识,让“言必合法,行必守法”成为全体人员的共同遵循。着力推进领导机关学法用法,注重抓好局机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不断提高法律素养。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宣传,不断提高法律的覆盖面和渗透力,进一步优化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外部环境。强化执法程序,推进权力“阳光”运行。提出“零距离”指导、“零停留”办公、“零差错”办理、“零关系”办事、“零利益”服务等“五零”工作要求,不断提高窗口服务效率和质量。坚持“依法行政、勤政为民、廉政克己”宗旨,明确执法依据,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标准,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组织开展自查、互查、访查、助查、暗查等活动,重点对全体执法人员仪容风纪、工作纪律、执法规范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到了有检查、有通报、有整改、有复核。强化渠道沟通,积极防范化解矛盾。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规范接访程序,明确办理时限和工作要求,切实畅通信访和热线通道。健全行政调解工作体制,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实现了“小纠纷不出各科(室)、单位,大纠纷不出住建系统,疑难纠纷不出市”的行政调解总体目标。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行政争议的发生,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2016住建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范文2015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住建局的关心指导下,认真履行建筑工程建设、房地产市场管理两大职能,纵深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一、主要成效(一)加强制度建设,夯实依法行政基础1.健全完善机制体制。今年来,我局严格按照市、区两级关于加强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建设的要求,制定印发鲤城区住建局全面建设法治建设的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鲤城区2013-2017年依法治区规划和市住建局关于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完善和出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和重大或复杂执法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2.落实权力清单制度。根据市、区两级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要求,梳理并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并根据区审改办要求和上级下放事权变化,及时进行清理和动态调整,调整后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221项和公共服务事项24项,明确责任事项262项。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指导,通过日常检查、事先合法性审查、执法卷宗评查等形式,不断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将区政府对我局行政执法卷宗评查结果通报本局相关执法股室、单位,要求执法人员加以整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逐步提高执法卷宗质量,提升办案水平。(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1.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落实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法、局务会集中探讨等制度,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加依法治国专题讲座、新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让领导干部自觉把法律意识融入到住建行业管理工作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2.执法队伍规范管理。完善法制机构建设,配备两名专职法制人员;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截至目前我局已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的人员共41名,行政执法关键岗位执法资格证持证率达到95%,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稳步提升。3.执法人员素质提升。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业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住建部新标准宣贯培训会和省市专家开讲的申报审批实务讲座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宣贯培训会、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平台操作培训等,认真学习领会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提高执法水平,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三)加强普法宣传,增强行业法治观念1.加强宣传,解读法规。结合住建行业特点,开展法律进工地、进企业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召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暨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培训讲座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暨创建安全发展行业培训会,为我区区属建筑业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传达解读最新法规政策;召开全区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培训会,为各街道办事处开展老楼危楼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技术业务指导。举办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考核,对区属建筑施工企业工人以集中面授、课堂互动相结合的方式免费培训。2.开展“安全生产月”。组织全区在建建筑工地开展“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安全无事故”百人签名活动、2015年鲤城区建筑工地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共发放安全手册90份,安全宣传材料120张,安全常识挂图40张,各工地悬挂安全标语60条,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施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及监理人员共有120人次参加活动。(四)开展重点稽查执法,规范住建行业秩序1.标准化推进行政审批工作。一是及时跟进,顺利承接市级下放事项的包括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等8个大项审批职权,实行基建审批事项在福建省工程项目监管信息系统和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系统两个平台上的同步审批,推进审批工作的规范化。二是动态调整,取消优化相关下放事项。全面梳理进驻中心的所有审批服务事项,认真对照“两张清单”,紧跟简政放权和2015年政府机构改革的精神,按照事随职转原则,将原区住建局市政管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行政审核审批14个大项2个小项的市级下放职权划入新组建的“鲤城区交通和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取消省内勘察设计单位进泉承接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备案等8个审批事项,同步优化审批材料申报和办理流程,核减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等审批事项的5个申报材料,确保本部门的审批服务事项与“两张清单”内容相符。三是提速增效,保障审批工作规范化建设。编制运行流程图,明确关键步骤、环节和相应的责任岗位,进一步缩减审批时限,规范和优化审批流程,审批事项承诺时限全部压缩到法定时限的35%以内,提升审批工作效率。截至2015年11月底,共办结各类审核审批事项356件,其中,办结市级下放审批项目 116件,共办理施工许可证25件按时办结率达100%,住建审批窗口综合考评成绩优异,连续获得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流动红旗”窗口称号。2.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根据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和“双提升”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重点规范各方责任主体行为,持续推进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积极推动建筑施工创建安全发展行业工作。2015年我区在建项目33个,总建筑面积274.5233万m2,工程总造价537046.5万元,有3个工程通过了市级优良项目考评,全区在建项目质量安全形势较好。截至目前累计处罚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案件5起,共计罚款10.6165万元,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一是加强在建建筑工地监督管理,开通举报热线,结合年度检查,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每四个月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明确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的责任单位,情节严重的将通报区招标办,列入鲤城区政府投资工程招标项目的黑名单。截止目前,我局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35个次,查处了1起工程违法发包的行为,处罚金额11165元,纠正了多起采购发票不规范、劳务合同签订不规范、农民工工资发放前未进行公示等问题。二是进一步规范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款支付管理,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落实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2015年我区已要求开元盛世广场、温陵商贸中心商贸区和盛世成品等15个项目创建“无欠薪项目部”,对于今后新开工的项目,将一律要求创建“无欠薪项目部”。三是落实五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管控体系,督促施工企业建立企业与项目联动机制,明确各在建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对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督促建设单位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截止目前,已完成工程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备案36份,办理永久性标牌9个。四是深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抓好重大危险源防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制度,持续开展建筑用砂、预拌砼和现浇砼结构工程、建筑节能、模板工程、外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活动,共计检查69次,发出整改通知书110份,及时排查各类质量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安全事故。五是深化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和扬尘治理工作,持续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专项整治活动,推进我区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强建筑施工工地防尘监管,实现扬尘治理工作常态化管理,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和防治措施,场地硬化加绿化加覆盖率达100%,指导督促施工单位在外脚手架、四周围墙设置防尘喷雾系统,建筑施工文明工地创建水平明显提升,扬尘集中整治达到预定目标,取得阶段性成效。六是妥善解决群众投诉问题。对于中骏四季阳光项目业主信访投诉质量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专门指派了技术人员,组织建设、施工单位针对业主反映的漏水、露筋和海沙等问题进行现场查看,逐条核实,施工单位针对现场的部分质量问题按要求进行了修补,我局也逐条对业主提出的质量问题进行反馈,该房屋质量问题信访投诉得到妥善解决。3.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强化物业监督管理。组织对全区物业管理小区、大厦地下室摸查、应急预案检查、消防安全检查等专项检查,处理违规装修投诉,共计专项检查5次,发出整改通知书21份。加强物业活动的指导和监督,新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100%实行招投标,对符合成立业委会条件的住宅小区成立业委会进行有序推进,准备物业管理工作培训。共指导帮助辖区6个物业小区参加省、市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评选活动,其中4个小区获得省级示范小区称号、2个小区获得市级示范小区称号。学习贯彻福建省和谐征迁工作法,配合市住建局研究起草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性文件,促进相关政策出台。今年12月,我局联合区档案局、区重点办开展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及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工作执法检查。4.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范住房保障管理。 着力构建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房、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为主的民生住房保障体系。落实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通过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提高了保障房配置的透明度,同时固化业务规则、杜绝人为因素、减少配置随意性,做到权力规范运行。做好审计保障性分配问题的整改工作,保障群众申请住房的合法权益,对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保障对象取消资格,发出告知书46份,收回1户廉租住房,追回违规领取的租赁补贴1440元。二、存在问题2015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比较单一,深度和广度还不够,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需进一步加强。二是监管力量不足,当前城市扩容提质速度加快,建设项目逐年增多,执法工作压力大、任务繁重,行政执法力量薄弱,导致执法动态监管不足,执法力度不到位。三、下一步工作思路(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为“七五”普法规划起好步、开好局,拓宽多层次、多领域法制宣传途径,依托党员先锋服务队,结合政策法规便民集市日等载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住房和建设行业普法宣传。(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要全面开展法律业务知识学习和遵纪守法教育,采取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到知法、懂法、用法、守法,坚持依法办事、秉公执法,不断提高执法工作水平,坚持严格执法。(三)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继续深化工程质量两年治理和三年“双提升”行动,对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继续开展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加强对物业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规范住房保障准入与退出,及时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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