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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信用乡镇创建活动操作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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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信用乡镇创建活动操作手册.doc

    银行信用乡镇创建活动操作手册目 录一、县进一步深化金融安全区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1二、关于进一步做好清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家公职人员逾期贷款工作的通知5三、县信用社区创建与管理办法 7四、县信用创建工作操作基本程序13五、县信用创建工作考核验收(年审)应交材料14六、县信用乡镇(村)创建宣传提纲15七、县新农村建设示范(试点)村暨示范(试点)信用村拟创建名单 19八、关于进一步做好信用乡镇创建工作的通知20附:1、县信用村创建申请表;2、县信用乡镇创建申请表;3、县信用村考核验收表;4、县信用乡镇考核验收表;5、县信用村年审表;6、县信用乡镇年审表; 7、农(居)户信用等级评定档案表。县进一步深化金融安全区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金融安全区创建,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张家界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进一步深化金融安全区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函今年145号)和*县委办公室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发今年7号)文件精神,把我县创建为“金融安全区达标单位”或“金融安全区”,并力争“三年创市级,五年创省级”目标的实现,现制定本方案。一、工作内容(一)经济持续发展。正确把握国家宏观经济形势,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努力保持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二)法治环境改善。严格遵守金融法律法规,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无恶意欠贷欠息行为,依法实施破产改制,消除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加大金融案件的受理、审理和执行力度。(三)信用环境良好。社会金融意识和信用观念明显增强,全县信用乡镇(场)、社区、村(居)、农(居)户和信用企业创建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全县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得到贯彻落实。(四)中介服务环境完善。深化中介机构改革,加强中介服务的市场监管,严格执行中介服务从业标准和资格,坚决打击虚假中介行为,强化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提高中介服水平。(五)金融服务优化。关注并支持辖内金融改革与发展,深化金融服务创新试点,积极开展业务创新,推进政银企合作,完善信用担保体系,信贷合理均衡增长。二、工作步骤(一)全面启动阶段(今年年)。工作重点:制定县进一步深化金融安全区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深化金融安全区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长效机制;建立辖内金融生态环境评估制度;进一步推进信用乡镇(场)、社区、村、企业创建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并深入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启动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的金融安全区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二)全面深化阶段(2009-2010年)。工作重点:进一步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信用环境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金融违法行为,广泛开展信用乡镇(场)、社区、村(居)、农(居)户和信用企业创建活动,清收行政事业单位、国家公职人员拖欠银信部门贷款本息;进一步培育和发展辖内信用服务体系,规范发展信用中介机构;促进辖内金融改革,深化金融服务创新,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三)巩固完善阶段(2011-2012年)。工作重点:进一步规范辖内金融发展秩序,提高金融法治水平;加强辖内金融生态环境评估,完善辖内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增强金融风险防控能力,把我县创建为省、市级“金融安全区达标单位”或“金融安全区”。三、工作措施(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长效机制。一是切实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联动机制,按季召开会议,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监测分析机制,开展分析评价和提示。三是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正向激励机制,每年3月底前对上年度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金融安全区)进行一次考核评比,实行奖优罚劣。(二)进一步加大信用环境建设。加快区域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体系。规范发展信用中介服务机构,提高中介服务市场的公信力。优化信用环境,提高金融法治水平,加大对“两类”不良贷款的清收力度,每年要收回本金30%以上。深入开展信用乡镇(场)、社区、村(居)和信用企业创建活动,2009年底前要完成10个乡镇(场)、4个社区、60个村(居)、20个企业的信用创建验收授牌工作,并落实好经济项目优先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等,2012年底前要将辖内80%以上的乡镇(场)、村创建为信用乡镇(场)、村。(三)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一是支持辖内金融机构深化改革,密切关注农村信用社和邮政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改革动向,促进辖内金融机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金融机构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和水平。今年年农村信用社要力争专项央行票据兑付成功,辖内金融机构案件要逐年减少,并不出现大案要案。二是深化金融服务创新试点,建立健全深化金融服务创新的长效机制。每年组织各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一线人员到发达地区的银行参观学习,每年抓好一家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创新工作。三是提高货币信贷政策执行传导职能,促进信贷有效投入增长。每年初召开一次“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汇报会”。四是加快建立新型政银企关系,推进政银企合作。每年组织召开银政合作座谈会、银企合作洽谈会、银地合作恳谈会。(四)进一步加大考评工作力度。每年3月10日前,县*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责任单位进行工作考评,形成年度评估报告,并对先进工作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和适当奖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清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家公职人员逾期贷款工作的通知(办今年18号文件)各乡镇党委、人民*,天星山林场,县直机关各单位:不降低不良贷款比率,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根据*张家界市委办公室张家界市人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清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家公职人员逾期贷款工作的通知(张办发电200543号)精神,经县委、县*同意,现将清收“两类”不良贷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清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逾期贷款要区别对待,整体推进。有偿还能力的单位,要在年内一次还清贷款本息;确有困难的单位,要在今年5月20日前与银行、信用社协商,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属于财政承贷或财政承诺归还的“两类”不良贷款,县财政部门要作出还贷计划。凡在年内不能还清贷款本息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今后每年要归还30%以上,力争3年内还清贷款本息。对有逾期贷款(没有落实还贷计划)的单位限制其高消费活动,如单位不得购买小车,不得进行豪华装修,不得购买高档电器,不得发放奖金,单位人员不得出境考察,因公出差不得乘坐飞机、软卧等。对拖欠不还的单位要进行内部通报,必要时在媒体公开曝光。二、清收国家公职人员不良贷款要确保年内完成80%以上。具体要求:5月底前,召开清收“两类”不良贷款交办会,将任务落实到有关单位和个人,并由各商业银行、信用联社发出催收通知。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纪检部门和单位“一把手”对有不良贷款的个人进行约见谈话。有逾期贷款的国家公职人员要积极想办法一次还清贷款本息,个别确有困难者要与银行、信用社签订分期还款协议,争取在年内还清。对不还款又未与银行、信用社签订分期还款协议的,5月底前,由乡镇(场)和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其进行诫免谈话。6月份起,对恶意拖欠逃废金融债务的,实行“三停三不”(停岗、停职、停薪,不评优、不调动、不提拔)、媒体曝光等措施。同时,必要时进入司法程序依法清收。三、加强组织领导。为抓好清收“两类”不良贷款的工作,成立县清收“两类”不良贷款工作小组。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杨克刚任组长,副县长陈兴旺、县*办主任蔡昌顺任副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长向双武、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向延稳、人民银行行长尤树亮和县法院、*局、财政局、人事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银监办事处、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办公地点设在县*办。钟同松任办公室主任,彭发伦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搞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情况,沟通信息,确保工作落实。各乡镇(场)和县直机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两类”不良贷款的清收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搞好配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县信用社区创建与管理办法(今年年9月25日县金融生态办文件)为了认真开展信用社区创建工作,引导全社会公众树立诚实守信的观念,努力培育信用市场,优化信用环境,建立健全信用体系,营造良好的金融、经济和谐环境,促进我县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特制订本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社区是人们在一定的地域内形成的一个个区域性的生活共同体,又分为农村社区和城市社区两大类型。本办法中社区是指乡镇人民*、天星山林场、县直机关各单位以及村(居)民委员会。第二条 创建信用社区是建立信用体系、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有条件的以乡、镇和县直机关单位开展信用社区活动,乡镇条件不成熟的,可以在部份村开展信用村(居委会)的创建活动。第三条 创建信用社区是为了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创新信贷管理体制,满足社会公众的金融服务需求,更好地为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第四条 创建信用社区,由乡、镇、县直机关单位自愿申请,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批准后,申请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信用村(居委会)创建工作由村(居)民委员会自愿申请,乡镇信用创建工作组审核批准后,村(居)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第五条 开展创建信用社区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保证质量、注重实效、循序渐进、以点带面的原则。第二章 基本条件第六条 创建信用乡、镇必须在信用村(居)创建的基础上进行。信用村(居)评定条件:1、重视和支持信用社区创建工作。村(居)党支部或村(居)民委员会重视和支持金融工作,创建积极性高,成立村(居)信用创建领导小组,村(居)党支部书记或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任创建负责人,并积极主动开展信用创建活动。2、组织资金有力。村(居)干部帮助金融部门组织资金,引导辖内农(居)民到金融部门开户存款。3、清收到、逾期贷款效果好。辖区内新放贷款到期收回率达到95%以上,贷款利息收回率达到98%以上,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5%以内,并逐年降低。村(居)集体和经济组织无悬空和逃废债行为,积欠的旧贷制定了分期还款计划,并有还贷还息的实际行动,村(居)干部无拖欠贷款本息行为。4、社会信用氛围良好,农(居)民信用程度高。辖内有贷款需求农(居)民信贷档案资料收集完整,信用等级评定面达到100%以上,其中较好和优秀户(即一级和二级信用户)占评定户数的80%以上。第七条 信用乡、镇、县直机关单位评定条件:1、重视和支持信用社区创建工作。乡、镇、县直机关单位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和支持金融工作,创建积极性高。有一名主要领导分管信用创建活动并负责组织日常工作,信用社区创建工作列入了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并实行单位干部分工负责。2、组织资金有力。辖内每年存款增幅达到15%以上。3、清收到、逾期贷款效果好。辖区内到期贷款收回率达到95%以上,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5%以内,并逐年下降。单位逾期贷款清收率达到50%以上,辖区内公职人员逾期贷款清收率达到70%以上。4、社区信用氛围良好,公众信用程度高。乡、镇创建信用村(居)占村(居)总数的50%以上。县直机关单位和干部职工无拖欠贷款行为。第三章 组织保障第八条 全县信用社区创建活动,在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第九条信用社区创建工作组织。在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下,设立县信用社区创建工作组,其人员由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的人员兼任。工作组下设办公室,与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具体负责信用社区的创建、指导、督办和检查验收工作。县信用联社具体负责全县信用社区创建的日常事务。第十条被确定为信用社区创建对象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信用社区创建工作组织,统一领导辖区内的信用创建工作。农村乡、镇信用创建工作由当地农村信用社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第十一条被确定为信用村(居)创建对象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信用创建工作组织,负责制订创建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信用村(居)创建活动,认真做好信用村(居)创建工作。第四章 信用创建第十二条 摸清情况,选准对象。信用社区创建工作,应严格按照创建工作的有关条件,对创建对象进行调查摸底,实行分类排队,依照坚持条件、保证质量的原则选准对象。第十三条 培养典型,以点带面。全县先选定5个乡镇和部份县直机关单位为信用社区创建示范对象。乡、镇条件不成熟的可先选定一部份村(居)进行信用创建活动。第十四条 农村信用社负责农(居)民户信用等级的日常管理工作。农(居)民户信用等级评定步骤如下:1、宣传发动。各级信用社区创建工作组织要召开党政会议或村组长会议,进行广泛发动,利用电视、广播、标语等形式,对创建信用社区工作的目的、意义、作用、创建条件,进行大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2、农(居)民户申请。农(居)民户本人申请信用等级评定,申请面要达到80%以上。3、等级评定。在村(居)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的协助下,对申请信用等级的农(居)民户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农户资信状况,由村(居)级信用创建工作组对其社会信誉、个人记录、经济状况、经营能力、偿债能力等情况进行评估,并报乡镇信用创建工作组审定。、信用等级发证及授信。第十五条农(居)户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一)一级信用户标准: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道德劣迹行为,有较高的经营生产技能,拥有一定的经营产业,经营及经济状况很好,与信用社有良好的存贷往来基础,有很好的物质基础和偿债能力,不动产在万元以上,年总收入在2万元以上,不欠任何债务。(二)二级信用户标准: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道德劣迹行为,有生产经营技能,经营及经济状况较好,不欠银行和信用社逾期贷款,且不欠其他外债,有较好的偿债能力,不动产在万元以上,年总收入在1.5万元以上。(三)*户标准: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道德劣迹行为,有生产经营技能,无逃废债行为,逾期贷款能按季结息,不动产在万元以上,年总收入在1万元以上。(四)四级户标准: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道德劣迹行为,有生产经营技能,对逾期贷款能签订偿还计划和措施,不动产在1.5万元以上,年总收入在5000元以上。信誉不好、长期拖欠银行和信用社贷款不还的赖帐户,不进行信用等级评估,不给予贷款支持。被评选为信用户(即一级和二级信用户)的要进行张榜公布。第十六条信用证发放及授信。农(居)户信用证的发放,由管辖信用社统一签发,实行一户一证,在授信额度内的贷款为信用贷款,原则上按以下标准进行授信:(一) 一级信用户授信额度在20000元以内;(二) 二级信用户授信额度在15000元以内;(三) *户授信额度在10000元以内;(四) 四级户授信额度在5000元以内。 第十七条 组织验收。每年底,由创建对象提出申请,由各级信用社区创建工作小组分别进行初步审核后,报县信用社区创建工作组办公室进行复核,然后报县信用社区创建工作组及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审查批准,下文确认。已被确认为信用社区的单位,由县人民*统一授牌发证。第十八条 时效期间。农(居)户信用等级及信用社区的评定实行一年一评,一年满后,均要参加重新评定,并按新发的证书享受相应的有关待遇。第五章 标识及优惠政策 第十九条 获得信用乡、镇荣誉称号的,可以在交界处制作信用乡、镇标识牌,提升信用乡、镇的社会地位。第二十条被确认的信用乡、镇或信用村,在新农村建设中,优先安排经济项目,优先给予项目资金支持。第二十一条被确认的信用乡、镇和信用村实行资金优先供给,贷款利率优惠。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年元月一日起实施。县信用创建工作操作基本程序宣传发动阶段各级组织 各级成立组织 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召开创建动员大会 (广播电视、标语、橱窗)申请创建阶段上报创建申请报告 上报创建实施方案(含申请表) (含相关文件)组织调查、审核、批准组织创建阶段金融机构要积极支 各级组织检查指导督促 引导社会公众踊跃持地方经济建设 (开展各种诚信和守法等教育活动) 存款、积极还贷召开信用评定大会 信用评定动员 信用等级评定及授信评定信用组 评定信用户 评定信用村(居、社区、单位)公开公示考核验收阶段 上报申请验收报告 各级组织初审县金融证券办审定*下文确认及授牌发证巩固完善阶段完善机制 总结推广 兑现优惠政策年度年检县信用创建工作考核验收(年审)应 交 材 料一、申请单位应交材料:1、成立乡金融安全区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领导机构文件;2、信用创建工作实施方案;3、申请创建报告;4、申请表;5、申请验收报告;6、考核验收表;7、信用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报告。二、年审单位应交材料:1、年审表;2、信用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报告。以上材料由日常具体负责全县信用创建事务的县信用联社收集、统计,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初审,并形成文字报告后一并交县金融证券办审核。县信用乡镇(村)创建宣传提纲标题:创建信用乡镇 打造诚信(仅供参考)一、为什么要开展信用乡镇(村)创建活动? 创建信用乡镇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工作。发展离不开信用,信用是发展的不竭动力和生命。信用是“金”,信用乡镇是“金字招牌”,是乡镇发展的重要标志。没有发展,就是落后,没有信用,就无法更好的发展。尤其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信用显得更加重要。创建信用乡镇对优化经济环境,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仅供参考)。二、信用乡镇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什么?1、重视和支持信用创建工作。乡镇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和支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创建积极性高。有一名主要领导分管信用创建活动并负责组织日常工作,信用创建工作列入了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并实行单位干部分工负责。2、组织资金有力。辖内每年存款增幅达到15%以上。3、清收到逾期贷款效果好。辖区内到期贷款收回率达到95%以上,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5%以内,并逐年下降。单位逾期贷款清收率达到50%以上,辖区内公职人员逾期贷款清收率达到70%以上,并逐年减少“两类”不良贷款。4、辖区信用氛围良好,公众信用程度高。乡镇创建信用村(居)占村(居)总数的50%以上。乡直机关单位和干部职工无恶意拖欠贷款行为。三、信用村(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什么?1、重视和支持信用创建工作。村(居)党支部和村(居)民委员会重视和支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创建积极性高,成立村(居)信用创建领导小组,村(居)党支部书记或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任创建负责人,并积极主动开展信用创建活动。2、组织资金有力。村(居)干部帮助当地金融部门组织资金,引导辖内农(居)民到金融部门开户存款。3、清收到逾期贷款效果好。辖区内新放贷款到期收回率达到95%以上,贷款利息收回率达到98%以上,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5%以内,并逐年降低。村(居)集体和经济组织无悬空和逃废债行为,积欠的旧贷制定了分期还款计划,并有还贷还息的实际行动,村(居)干部无恶意拖欠贷款本息行为。4、辖区信用氛围良好,农(居)民信用程度高。辖内有贷款需求农(居)民信贷档案资料收集完整,信用等级评定面达到100%以上,其中较好和优秀户(即一级和二级信用户)占评定户数的80%以上。四、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的标准(信用户)是什么?1、一级户标准(即一级信用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道德劣迹行为,有较高的经营生产技能,拥有一定的经营产业,经营及经济状况很好,与信用社有良好的存贷往来基础,有很好的物质基础和偿债能力,不动产在万元以上,年总收入在2万元以上,不欠任何债务。2、二级户标准(即二级信用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道德劣迹行为,有生产经营技能,经营及经济状况较好,不欠银行和信用社逾期贷款,且不欠其他外债,有较好的偿债能力,不动产在万元以上,年总收入在1.5万元以上。3、*户标准: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道德劣迹行为,有生产经营技能,无逃废债行为,逾期贷款能按季结息,不动产在万元以上,年总收入在1万元以上。4、四级户标准: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道德劣迹行为,有生产经营技能,对逾期贷款能签订偿还计划和措施,不动产在1.5万元以上,年总收入在5000元以上。5、对信誉不好、长期拖欠银行和信用社贷款不还的赖帐户,不进行信用等级评估,不给予贷款支持。五、我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授信额度是怎样规定的?1、一级户授信额度原则上控制在20000元以内;2、二级户授信额度原则上控制在15000元以内;3、*户授信额度原则上控制在10000元以内;4、四级户授信额度原则上控制在5000元以内。 六、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基本管理办法是怎样规定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七、评定信用乡镇的基本工作步骤是怎样的? 评定农户信用等级评定信用户评定信用村民小组评定信用村(居)评定信用乡镇。八、信用乡镇(村)创建工作基本操作程序是怎样的?1、宣传发动阶段。成立以乡镇(村)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召开创建动员大会,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做到创建工作家喻户晓。2、申请创建阶段。上报申请创建报告,制定创建实施方案。3、组织创建阶段。搞好组织部署、联系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开展诚信教育等各种活动,全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工作任务是: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确保12%以上的年增长速度。社会公众踊跃存款,存款增长率达到15%以上,积极偿还到逾期贷款,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5%以内,并逐年降低。年末或年初,按信用乡镇评定工作步骤进行信用评定,并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4、考核验收阶段。上报申请验收报告,由上级创建组织进行审定后,报县*下文确认和授牌发证。5、巩固完善阶段。搞好总结表彰和经验推广,完善工作机制,兑现有关优惠政策,在乡镇显眼位置制作标识牌,提高乡镇的社会地位。按规定进行年度年检。九、获得信用乡镇(村)荣誉称号后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1、在新农村建设中,优先安排经济项目,优先给予项目资金支持。2、被确认的信用乡镇(村)实行资金优先安排,对信用户实行贷款优先和利率优惠等优惠政策。十、乡镇创建实施方案十一、乡镇创建组织情况。县新农村建设示范(试点)村暨示范(试点)信用村拟创建名单1、官地坪镇:黄家台村(示范村)、平头界村(试点村)2、洪家关乡:洪家关村(试点村)3、五道水镇:土溪洞村(试点村)4、瑞塔铺镇:杨家洛村(试点村)5、澧 源镇:燕 窝村(试点村)6、陈家河镇:蔡家坪村(试点村)7、长潭坪乡:水 流村(试点村)8、两河口乡:五渡潭村(试点村)关于进一步做好信用乡镇创建工作的通 知(今年年10月14日县金融证券办文件)各乡镇人民*,各金融机构:根据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进一步深化金融安全区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函今年47号)文件精神,为使我县“三年创市级,五年创省级”金融安全区目标的如期实现,同时使我县经济金融得到又好又快发展,当前,务必将信用乡镇(村、社区、企业、个人)创建工作作为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并纳入年度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任务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要建立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长效机制,按照“*主抓、银行推动、村组配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思路,做到有机构、有牌子、有人员、有经费。各乡镇要成立乡金融安全区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当地信用社,由主管经济金融工作的乡(镇)长担任办公室主任,信用社主任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牵头人),信用社信贷员、包村乡镇干部和各村(居)支部书记等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县信用联社具体负责全县信用创建工作日常事务的工作指导。二、加大宣传,深入工作。各乡镇要加强信用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重点在商贸集市、交通沿道、人口集中的地方建立固定的醒目的宣传窗,重点宣传信用创建工作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重点宣传信用乡镇(村、社区、企业、个人)的优惠政策,并做到按季更新宣传内容。同时,包村信贷员和包村乡镇干部要按季牵头组织各村以会议座谈形式定期搞好工作宣传发动,尤其是要加强对金融信贷知识的宣传和讲解等。乡镇还要做到大会小会逢会必讲,使信用创建工作有关知识进入千家万户,让全民积极主动参与信用创建工作,努力提高全民信用意识。县信用联社要加强有关情况收集,及时搞好经验推介。三、严格程序,公开透明。各乡镇要严格参照县信用创建工作基本程序进行开展工作,对农(居)户的信用等级评定要严格按照全县统一的评定标准以户建立档案,由村组统一登记申报,交包村信贷员会同包村乡镇干部审定,并对评为一级和二级的户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公布期满后方可颁发信用证书,信用证书由县信用联社负责印制。对荣获信用证书的户主在申请贷款时,凭证应享受贷款优先和利率优惠等政策。对信用户的评定可集中时间进行,也可以随时进行评定,要确保农(居)户申请评级方便,并做到公开透明。在信用户的评定基础上,然后展开对信用村的评定,信用村的评定由各乡镇组织验收,并经当地信用社审核后,由各乡镇人民*下文确认并颁发证牌,同时报县信用联社和县金融证券办备案。对荣获信用村的单位应享受乡镇出台的经济项目优先和资金优先支持等优惠待遇。辖内50%以上的村达到信用村条件并已确认为信用村的乡镇,可以向县金融证券办书面申请验收信用乡镇,县金融证券办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考核验收,对完全符合条件的乡镇,报请县人民*下文确认并授牌发证,同时应享受县*出台的有关优惠待遇。县信用联社要加强事后跟踪检查,确保信用乡镇(村)的创建取得实质效果。四、注重实效,以点带面。开展信用创建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保证质量、注重实效、循序渐进、以点带面的原则。县金融证券办将继续对已授牌的瑞塔铺等5个信用乡镇搞好跟踪辅导,查漏补缺,重点培育1个典范乡镇,以此促进全县信用创建工作。同时,信用乡镇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将工作做实做细,做到形式上不仅有听的,而且有看的,辖内居民信用意识有根本性的好转,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逐年下降,社会经济保持又好又快发展。其他各乡镇要以信用乡镇为榜样,迅速掀起信用创建工作的*,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将工作开展到位,每个乡镇要重点抓好1-2个村的试点或示范,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对获得信用乡镇(村)的单位,要注重保持和提升创建效果,不得弄虚作假,骗取信用荣誉。对于骗取信用荣誉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有关责任。县信用乡(镇)“*联创”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全县农村信用工程建设,优化农村社会信用环境,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按照“三年创市级,五年创省级”金融安全县的要求,根据张家界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进一步深化金融安全区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函今年145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的意义通过开展信用乡(镇)“*联创”(指信用农户、信用村组、信用乡镇*联合创建)工作,以点带面在全县范围内掀起“守信为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气,营造重合同、讲信誉、守法纪的良好社会环境,为加大对“三农”的金融支持力度创建良好的外部条件;有利于制止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改善农村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质量,防范和化解农村金融风险;有利于农村各类经济主体及时、方便、有效地获得贷款,扩大生产经营,不断增加收入,实现富民强县的目标;有利于农村金融机构增强经营和服务意识,加大“三农”支持力度,促进“三农”发展和社会稳定,推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二、工作原则信用乡镇、村、农户创建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标准、统一规程和分级评定、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公开、透明、客观的原则;坚持条件、从严要求、循序渐进、以点带面的原则;一次评定、定期复审(农户一年一审、村(居)及乡(镇)两年一审)、不合格取消授牌(证)的原则。三、目标要求创建目标:2009年度要创建验收5个信用乡(镇)和60个信用村(居),并将竹叶坪乡作为全县信用乡镇示范点进行重点建设。实现竹叶坪乡辖内农户经济档案调查建档面达100%,评级授信面(剔除长期外出务工人员和年满60周岁以上的农户)达80%以上,农户信用等级证发证面达到100%(四级农户不发证),信用农户达到评级户数的60%以上;使辖区内信用村达到60%以上,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占比在10%以下;使信用农户贷款面达信用农户的80%以上。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把我县60%以上的乡(镇)创建为信用乡(镇)。创建要求:一是简化农村信用农户贷款手续,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使符合贷款条件、资金需求合理的信用农户随时得到贷款支持;二是提高信用社资产质量,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为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三是进一步融洽干群关系,提高*公信力。四、组织领导县*成立县信用乡(镇)“*联创”工作领导小组。其组*员如下:组长:分管金融副县长副组长:县*办主任、县人民银行行长、县信用联社理事长成员单位:金融证券办、财政局、*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信用联社等涉农金融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办公室主任由彭发伦同志兼任。县信用联社具体负责全县信用乡镇创建的日常事务,并由联社信贷管理部门具体抓落实。各乡镇要相应成立由乡(镇)长任组长,分管乡(镇)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驻村干部、信用社主任和信贷员、村组干部为成员的信用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乡(镇)信用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领导负责制,按创建要求规划本乡(镇)的创建目标计划,制定和落实创建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同时,成立“信用村评定领导小组”和“信用农户评定工作组”,分别负责辖内信用村、信用农户的评定工作。 五、职责分工各乡(镇)*对创建信用乡(镇)工作负总责,积极组织推动信用工程建设,给予人力、物力、财力及政策方面的支持,带头倡导信用经济,充分行使*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信用工程建设方面的行政职能,组织协调信用社及有关单位,按照创建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全面协助和配合信用乡(镇)创建工作的开展。金融证券办负责全县信用乡(镇)创建工作的组织部署、联系协调、督促检查。财政局负责协助金融机构清收“两类”不良贷款,加强对信用乡镇的财政支持力度,对创建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执法部门要协助金融机构依法维权,维护公平,严厉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等行为,维持社会的信用秩序。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协助信用社区创建工作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发放与收回工作。人民银行负责征信建设和加大对金融的支持,加强对信用创建工作的调研和信息反馈工作。农村信用社(联社)作为创建活动的主体,要切实抓好创建活动的具体工作。做好农户经济调查,建好农户经济档案,跟踪做好信用记录,会同村(居)委会做好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以及信用宣传的具体工作,及时向*和上级部门总结反映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其他涉农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乡(镇)做好相关工作,加大对信用乡(镇)的贷款支持力度。六、评定标准及评选条件我县农户信用等级(信用农户)评定标准及信用村(居)、信用乡(镇)评选条件如下:(一)农户信用等级(信用农户)评定标准农户指户口在农村的常住户或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或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街道办事处)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农户信用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四级。信用社采用记分方法评定农户信用等级,总分为100分。根据农户评级授信信息表对农户信用等级进行测算,各等级农户应达到如下分值:一级信用农户得分值90分、二级信用农户得分值75分、*农户得分值60分、四级农户得分值<60分。对家庭成员中有*、吸毒、*、买【敏感词语】等不良习气的和拖欠贷款本息而被列入贷款黑名单的直接列入四级农户。被评选为信用户(指一级信用农户和二级信用农户)的要在村委会进行张榜公布。(二)信用村(居)评选条件1、重视和支持信用创建工作。村(居)党支部或村(居)民委员会重视和支持金融工作,创建积极性高,成立村(居)信用创建领导小组,村(居)党支部书记或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任创建负责人,并积极主动开展信用创建活动。 2、组织资金有力。村(居)干部帮助金融部门组织资金,引导辖内农(居)民到金融部门开户存款。本村在当地金融机构有存款的农户比例不低于60%。 3、清收到逾期贷款效果好。辖内到期贷款收回率达到98%以上,贷款利息收回率达到98%以上,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0%以内,并逐年降低。村(居)干部无拖欠贷款本息行为。4、辖内信用氛围良好,公众信用程度高。辖内农户经济档案调查建档面达100%,评级授信面(剔除长期外出务工人员和年满60周岁以上的农户)达80%以上,农户信用等级证发证面达到100%(四级农户不发证),信用农户达到评级户数的60%以上,信用农户贷款面达信用农户的80%以上。5、村内无骗贷、逼贷、威胁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恶意拖欠贷款本息现象,无借改制之名逃废、悬空金融机构债务的现象。(三)信用乡(镇)的评选条件1、重视和支持信用创建工作。乡(镇)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和支持金融工作,创建积极性高。成立有专门的信用创建领导机构,有1名主要领导分管信用创建活动并负责组织日常工作,信用创建工作列入了本乡(镇)的重要议事日程,并实行单位干部分工负责,做到支持金融机构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活动、有措施、有效果。 2、组织资金有力。辖内金融机构每年存款增幅达到15%以上。 3、清收到逾期贷款效果好。辖区内到期贷款收回率达到98%以上,贷款利息收回率达到98%以上,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0%以内,并逐年下降。乡(镇)干部无拖欠贷款本息行为。4、辖内信用氛围良好,公众信用程度高。乡(镇)创建信用村(居)占村(居)总数的60%以上。5、辖内无骗贷、逼贷、威胁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恶意拖欠贷款本息现象,无借改制之名逃废、悬空金融机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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