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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技术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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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技术要求.doc

    省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 建设技术要求 水利部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 二 OO 九年三月 前 言 在我国经济社会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水利事业面临着由传统水利向现代化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的转变,防汛抗旱工作也在大力推进两个“战略转变”,即:坚持防汛抗旱并举,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为全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水利信息化是水利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作为“金水”工程的龙头项目,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的实施对水利现代化进程将发挥重要推动作用。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水利信息建设进程也不尽相同,在“金水”工程规划的指导下,国家防汛指挥系统等八大系统工程建设取得了快速进展。为推动和规范省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设,实现全国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化资源和信息共享,在水利部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特提出本省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技术要求,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划建设本省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时参考。目目 录录 第一章第一章 概概 述述.3 1.1 背景.3 1.2 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进展.3 第二章第二章 总体要求总体要求.9 2.1 系统架构.9 2.2 建设目标.15 2.3 建设原则.15 第三章第三章 信息采集与传输信息采集与传输.17 3.1 水情信息采集与传输.17 3.2 工情信息采集.20 3.3 旱情信息采集.22 第四章第四章 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网络.25 4.1 基本规定.25 4.2 广域网.26 4.3 部门网.27 4.4 网络管理.27 4.5 网络服务.27 第五章第五章 数据汇集数据汇集.29 5.1 基本规定.29 5.2 水情汇集.29 5.3 工情汇集.30 5.4 旱情汇集.30 5.5 灾情汇集.30 5.6 天气雷达数据汇集.31 第六章第六章 综合数据库综合数据库.32 6.1 框架结构.32 6.2 基本规定.32 6.3 数据入库、更新、维护.33 6.4 数据访问与交换.34 6.5 存储与共享.35 6.6 备份与恢复.36 6.7 数据库管理系统.37 第七章第七章 应用支撑平台应用支撑平台.38 7.1 基本规定.38 7.2 总体要求.39 7.3 技术路线和技术框架.40 7.4 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平台建设成果.50 第八章第八章 业务应用系统业务应用系统.52 8.1 基本规定.52 8.2 气象业务应用系统.52 8.3 水情业务应用.56 8.4 防汛业务应用.66 8.5 抗旱业务应用.77 8.6 视频会商系统.79 第九章第九章 系统安全系统安全.82 9.1 基本规定.82 9.2 物理安全.83 9.3 网络安全.83 9.4 系统安全.84 9.5 应用安全.84 9.6 数据安全.85 9.7 安全管理.86 第十章第十章 标准体系标准体系.87 10.1 概述.87 10.2 水利行业参考标准及规范.88 10.3 其他相关标准.98 10.4 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制定的标准.99 第一章第一章 概概 述述 1.1 背景背景 在推进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的进程中,水利信息化建设将发挥关键作用。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作为“金水”工程的龙头项目,其一期工程实施已近尾声,建设完成的项目在近几年的防汛抗旱减灾事业中发挥重要作用,产生了显著社会和经济效益;其二期工程已上报立项,将很快进入实施阶段。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部分发达地区已建立了功能较完备省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但还有相当数量的省份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刚刚起步。为使各地规划建设的省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能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按照水利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水利部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组织编制了 省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技术要求,以规范指导省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规划与建设。1.2 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建设进展进展 2003 年 6 月,国家发改委批准了国家防汛指挥系统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05 年 9 月,水利部批准了国家防汛指挥系统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并下达了开工令,一期工程建设全面展开,目前大部分工程项目已经完成,正处于验收和收尾阶段。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编制完成并上报国家发改委立项。1.2.1 一期工程一期工程主要主要建设成果建设成果 经各级项目办近 4 年的努力,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一期工程大部分建设内容已经完成,主要成果是:1、在 5 个流域机构、19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了 125 个水情分中心,完成了 1884 个中央报汛站的自动化改造,实现了这些报汛站的实时监测信息 30 分钟上报到水利部的目标。2、建立了连接水利部至 7 个流域机构、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务)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以下简称: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水利信息骨干网络,并延伸到地(市)级分中心。3、基于水利信息骨干网络,建立了连接水利部、7 个流域机构、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防汛抗旱指挥异地会商视频系统(电视会议系统)。4、建立了水利部、流域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情分中心四级实时水雨情数据库;建立了覆盖全国范围的 1:25 万比例尺和覆盖东部重点洪涝易发区的 1:5 万比例尺图形库;实施了历史大洪水数据库、历史洪灾数据库、社会经济数据库、热带气旋数据库建设;在水利部、7 个流域机构、31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初步建立了防洪工程数据库。5、基于一期工程建设的水利信息骨干网络,建立了覆盖水利部机关、流域机构、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25 个水情分中心数据汇集平台。6、在水利部、7 个流域机构、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应用支撑平台。7、在水利部和 7 个流域机构建立了水情应用系统、防洪调度应用系统、抗旱管理应用系统,并推广定制到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2.2 二期工程建设内容二期工程建设内容 1、信息采集系统信息采集系统 完成覆盖 3 个流域机构、28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 148 个水情分中心和 1001 个中央报汛站有关建设。完成覆盖 7 个流域机构、28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 364 个工情分中心建设。完成建设覆盖 30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 2048 个县级旱情采集站和 324 个地市级旱情采集站以及 2048 个移动墒情采集和 1041 个固定墒情采集,并配备 324 套墒情采集标定设备。建立较完备水情、工情、旱情采集体系。2、通信系统通信系统 在一期工程建设的基础上,在 7 个流域机构建设应急抢险机动通信系统,为所辖流域片的工程抢险、防汛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3、计算机网络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 扩大水利部与 7 个流域机构的网络带宽,优化水利部机关与 7 个流域机构、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之间的骨干网结构;建设流域机构和省与下属水情、工情分中心的流域省区网;建设与中国气象局、流域气象中心等气象部门的网络连接;建设 148 个水情分中心、364 个工情分中心的部门网;建设旱情采集点接入网络;建设具备数据容灾能力的异地灾备系统。4、数据汇集平台与应用支撑平台数据汇集平台与应用支撑平台 完善一期工程已开发的数据汇集平台并扩大应用范围,实现全部水情分中心的水雨情汇集安装部署以及 7 个流域机构、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工情、旱情汇集安装部署。遵从一期工程建设的应用支撑平台的技术体系和框架结构,扩充、完善平台资源与服务功能,整合数据资源和应用系统,完善相关的标准与开发规范,形成基于统一技术架构的防汛抗旱业务开发与运行支撑环境,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5、防汛抗旱综合数据库防汛抗旱综合数据库 实时水雨情数据库、历史大洪水数据库、历史洪灾数据库和热带气旋数据库基本完成建设,投入业务使用。二期工程重点开展防洪工程数据库、图形库、旱情数据库、社会经济数据库的续建和新建工作。6、业务应用系统业务应用系统 在水雨情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方面,重点增加完善水利部、7 大流域机构及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预报分级管理所需要建设的断面方案,扩充和优化水利部和流域级洪水预报系统;按照天气雷达信息传输的技术要求对水利部、流域机构现有信息传输能力进行改造和扩充,并扩展和完善天气雷达信息管理系统。在防汛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方面,重点对水利部和流域级防洪调度系统进行优化、提高和完善。扩充防洪调度系统建设范围,调整和补充防洪调度河段,全面建成覆盖全国主要防洪区域的防洪调度体系;提高完善防洪调度系统功能,增加系统的可视化、实时性和应急处理等功能,提高完善流域级调度模型功能,增强调度模型的适应性。在水利部、流域机构、24 个重点防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洪灾评估系统,建立洪灾评估指标体系;结合遥感技术的应用,开发原型洪灾评估系统,通过系统二次开发和定制,部署到 7 大流域机构及24 个重点防洪省,构筑全国洪灾评估系统。在抗旱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方面,重点建设完善水利部和流域级抗旱业务应用系统,并配臵到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需求进行二次开发和定制。在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方面,重点是整合原有的各类系统的信息查询与服务功能,基于应用支撑平台和门户技术,开发集水雨情、气象、工情、旱情、灾情、天气雷达等防汛抗旱信息于一体的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并部署到 7 大流域机构和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需求进行二次开发和定制。7、标准规范与安全系统 进一步加强标准规范工作,编制对项目具有指导意义的规范、标准,特别是信息采集和数据库表结构和标识等标准。基于现有网络和应用平台,完善水利部及流域机构网络中心安全认证体系;按照等级保护的要求,增强水利部、流域机构的业务应用系统安全防护能力;完善骨干网安全防护;完善水利部、流域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网络中心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网络中心安全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已建安全设施的作用。8、系统集成与整合 涵盖地市级各类分中心以上各级中心的系统集成,包括二期工程的建设集成和一、二期工程整体优化集成。整合已有的视频会议系统和实时图像监视系统。1.3 内容概要内容概要 根据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其一期工程项目建设取得的最新成果,制定本技术要求。本技术要求内容包括,总体要求、信息采集与传输、计算机网络、数据汇集、综合数据库、应用支撑平台、业务应用系统、系统安全、标准体系等九个方面内容。第二章第二章 总体要求总体要求 2.1 系统架构系统架构 2.1.1 系统系统体系结构体系结构 为实现与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资源、信息共享,省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体系结构应由信息采集系统、网络(通信)系统、数据汇集平台、数据库、应用支撑平台、应用系统、安全体系及安全管理服务系统等组成。系统体系结构如图 2.1 所示。省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应在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两台一库”,开发形成的水情应用、防洪调度应用、抗旱管理应用三大业务应用系统框架基础上,扩充、完善“两台一库”,根据本省防汛抗旱工作的需求,规划开发省级所需的其他业务应用系统,形成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省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2.1.2 系统结构系统结构模型模型 2.1.2.1 层次模型层次模型 为实现资源共享,减少重复开发,按照系统体系结构,省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应将各类业务应用涉及的各类资源整合成为统一的四个层次,即采集、网络、平台及应用,如图 2.2 所示。各个层次间的关系由接口定义,而层内各子系统间的关系由协议规范。其基本原则是:采集系统与平台间通过网络相连,应用系统则基于平台实现信息及软件资源的共享。用户应用 水水利数据中心 应用支撑平台 平台资源管理 信息采集系统 数据汇集平台 信息(内、外部)交换共享、软件构件、模型、数据存取等 水情应用 防洪调度应用 抗旱管理应用 网络(通信)系统 图 2.1 系统体系结构示意图 旱情采集 实时工情采集 水情采集 灾情汇集 专用数据库 公共数据库 天气雷达数据汇集 工情汇集 水情汇集 旱情汇集 气象局 天气雷达 安 全 体 系 及 安 全 管 理 服 务 系 决策支持系统 图 2.2 系统层次结构示意图 应用层次应用层次:水情、防洪调度、抗旱管理 网络层次网络层次:通信、计算机网络系统 平台层次平台层次:数据汇集与存储、数据库、应用支撑(“两台一库两台一库”)采集层次采集层次:实时水雨情、工情、旱情等采集 2.1.2.2 采集层次采集层次 防汛抗旱信息可划分为水情、工情、旱情和灾情等。采集层次是各类防汛抗旱信息采集系统的有机集成。信息采集系统基本构成包括三个部分:测站(点)、测报通信网及分中心,如图 2.3。2.1.2.3 网络层次网络层次 网络系统以水利部机关为中心,以各流域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管理部门为纽带,以各地分中心为基础,连接各级各类防汛抗旱管理部门,形成分级网络结构,支持水雨情、工情、旱情和灾情信息的实时收集、传输和处理,为业务系统提供资源共享的网络环境。网络整体采用统一的主流协议和拓扑结构,支持因特网协议簇。2.1.2.4 平台层次平台层次 平台层次由数据汇集平台、数据库及应用支撑平台(“两台一库”)分中心 测站(点)测站(点)测站(点)旱情信息站 测报通信网 图 2.3 采集层次基本框架示意图 构成,如图 2.4 所示。应用支撑平台是提供给各应用系统共享的信息资源的集合,包括资源管理、信息交换与共享、软件构件、模型和数据存取等组件部分,为防汛抗旱指挥业务提供信息及软件资源支撑服务。数据库系统主要管理两类数据库。一类是公共数据库,另一类是专用数据库。公共数据库存贮需要提供全系统共享的数据,主要建设的八个数据库有:实时水雨情数据库、历史大洪水数据库、历史洪灾数据库、热带气旋数据库、防洪工程数据库、社会经济数据库、图形 两台一库 应用支撑平台 平台资源管理器(统一调度及管理两台一库的公共和专用资源)信息(内、外部)交换与共享、软件构件、模型、数据存取、天气雷达及气象产品服务、非功能性服务 数据汇集平台:数据汇集与分布协议支撑管理 灾情汇集 专用数据库 公共数据库 天气雷达数据汇集 工情汇集 水雨情汇集集 旱情汇集 图 2.4 平台层次基本结构示意图 库和旱情数据库。专用数据库是支撑各类应用系统自身运行的数据库,只服务于自己所属的应用,一般不需要向全系统提供数据共享服务。专用数据库由业务应用根据需要建立和管理,平台为其提供生成与运行支撑环境。数据汇集平台包括水雨情、工情、旱情、灾情和天气雷达数据汇集,并实现基于数据分布协议的数据管理。2.1.2.5 应用层次应用层次 应用层次由水情应用、防洪调度应用和抗旱管理应用等组成。各类业务应用系统须按“数据与处理分离、专用业务逻辑与可共享业务逻辑分离和业务处理逻辑与信息表示逻辑分离”的技术原则,对业务应用需求进行重构,在应用支撑平台的支持下开发和运行。2.1.3 系统分级结构系统分级结构 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按管理层次分为四级,即中央级、流域机构级、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地(市)分中心级。各级系统间通过 NFCnet 网络互连。系统分级结构如图 2.5 所示。2.1.4 系统系统集成集成 采用面向服务的体系结构(SOA),通过“两台一库”实现数据、应用、界面的有效集成,使整个系统能够聚为一个有机整体。2.1.5 行业外部环境行业外部环境 防汛抗旱工作是关系全社会的公益性事业,与防汛抗旱指挥业务相关的主要部门及其信息设施、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构成了系统的外部环境,除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外,省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主要涉及省内气象、信息产业、农业管理部门,以及电力供应、公共通信网络营运企业等。1、气象部门 省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可从该部门获取天气背景和实况、云图和雷达测雨、数值预报产品及旱情等资料。2、电信部门、电信部门 以电信公网为主,确保县(含县)以上各级防汛指挥部门之间的通信畅通,包括指挥调度和异地会商,计算机联网和卫星云图、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以及水文自动测报数据传输等。县以下防汛通信以水利防汛专用通信网为主,电信公网作为辅助通信手段。但原由邮电部门承担的县以下防汛通信任务将继续由邮电部门承担,要确保通信畅通。邮电应急 VSAT 卫星网、便携站及海事卫星移动站也可根据防洪调度及抢险救灾需要供防汛通信使用。3、农业部门、农业部门 提供全国墒情监测、农作物生长分布和需水分析等资料。中央级系统 流域系统 流域系统 流域系统 流域级系统 省 级 系省 级 系省 级 系省级系统 地市分中地市分中心 测站测站NFCnet 图 2.5 系统分级结构示意图 4、电力部门、电力部门 提供电力部门水文自动测报系统的水雨情信息及水库、水电站的运行调度资料。2.2 建设目标建设目标 基于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总体框架,在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一期、二期建设的基础上,全面建设省级水情、工情、旱情采集体系;补充、扩展计算机网络系统,形成覆盖省、地市(州)、县的网络(通信)系统;扩展、深化“两台一库”功能,形成功能强大的覆盖省本级、地(市)级的省级“两台一库”平台;开发完成满足省级、地(市)级防汛抗旱业务需要应用系统;整合资源,扩展和提高上接国家防总下联地(市)的防汛抗旱指挥异地会商视频系统;提高信息的安全保障水平,构建科学、高效、安全的防洪抗旱决策支撑体系,实现省级防汛抗旱指挥各个环节的科学化、标准化、智能化管理,为满足本省防汛抗旱工作需要的先进实用的省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2.3 建设原则建设原则 省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是一项规模庞大、结构复杂、功能全面的系统工程。为确保工程能实现建设目标,在系统规划、设计和开发中应遵循下列原则:1、“四统一”。省级防汛指挥系统涉及多级政府和部门,因此应坚持“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的原则,确保省级防汛抗旱指挥的先进性和实用性。2、统一框架。技术上遵从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统一架构,确保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有效共享。3、需求牵引。在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一期、二期建设的基础上,根据各自的实际需要规划本省各类应用系统建设内容。4、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由于信息技术更新快,全面建设周期较长,系统建设应统一规划的指导下,根据急缓程度和现有基础分期实施,边建设边受益,发挥投资效益。5、“统筹兼顾、公专结合”。充分利用电信、电力、农业、以及气象部门和水利部门现有的通信资源、网络资源、信息资源。从实际情况出发,针对薄弱环节,明确建设重点,进行充实完善和提高。6、标准化。从系统的规划、设计到实施和运行管理,都应注重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系统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第三章第三章 信息采集与传输信息采集与传输 防汛抗旱信息可划分为水情、工情、旱情三大类,这些信息是防汛抗旱指挥和防洪调度决策必不可少的依据。在省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中,信息采集系统与传输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是系统的信息源也是支撑各类应用系统运行的基础。信息采集传输系统包括水情信息采集、工情信息采集和旱情信息采集等系统。3.1 水情信息采集水情信息采集与传输与传输 水情信息主要由降雨量、水位(潮位)、流量、含沙量,水库进出库流量、蓄水量,闸门开启尺寸和下泄流量等组成。在省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水情信息采集传输系统建设中,应主要着重解决两类问题:一是除中央报汛站外的省属报汛站自动化改造问题;二是已建各类水文自动测报系统信息入网问题。3.1.1 水情信息采集系统功能水情信息采集系统功能 省级报汛站点改造数量及内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各地防汛抗旱工作对水情信息需要确定。水情信息采集系统主要包含报汛站、集合转发站和分中心等部分。各部分的建设应满足国家防汛抗旱指挥工程确定功能和性能要求。1、报汛站(1)在报汛站终端机的控制下,按报汛任务书规定段次,须具备自动定时报汛和雨水情加报功能;(2)须具备接受分中心查询、召测功能;(3)如报汛站为双信道时,应能具备主备信道自动切换功能;(4)流量、泥沙等水情信息,可通过人工臵数方式上报;(5)应具有现场、远程下载存储器数据功能;(6)须具有接受远程工作设定和工作参数修改功能;(7)应具有电源管理和通信管理功能,包括向分中心报告电源状态信息;(8)对特别重要的报讯站,可建立水情视频系统,并实现与水情分中心视频信息传输。2、集合转发站 除具有报汛站功能外,还应具备自动接收相关测站信息,并转发到分中心的功能,同时能接收分中心转发来的信息,能对所辖的测站进行水情数据的查询、召测。3、分中心(1)须具备全天候值守、实时接收报汛站、集合转发站发送的雨水情信息功能,并可实时监测站点通信设备工作状态;(2)须具备向所属报汛站发指令功能,查询、召测下属各站数据功能;(3)须具备下属各站信息解码、合理性检查、纠错功能,并按要素分类进行存储;(4)须建立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流域机构水情中心、其他水情分中心、以及已建水文自动测报系统计算机网络连接,实现信息共享;(5)须具备对所属各站远程工作设定和工作参数修改功能,包括校时、报汛时段的变更和开机、关机等;(6)须具有远程下载报汛站固态存储数据功能;(7)应具有电源管理和通信管理功能;(8)须具备同时接收至少三种信道上报实时水雨情功能,并采用相应的检验措施和技术,保证数据正确性;(9)可检测信道和测站设备工作状态,须具备备用信道自动切换管理功能;(10)能对接收到的水情数据进行分类统计;(11)须建立水雨情数据库,并具有相应信息查询服务系统。3.1.2 水文自动测报系统水文自动测报系统接入接入 对已建的各类水文自动测报系统,应纳入到省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中。需要解决以下问题:(1)须建立自动测报系统中心站至水情分中心之间的计算机网络连接;(2)已建的自动测报系统可按现行数据格式传往水情分中心,水情分中心应具有专用软件对接收到的水情信息进行“标准化”处理,以实现信息共享。3.2 工情信息采集工情信息采集与传输与传输 工情信息由基础工情信息和实时工情信息组成。工情信息包括数据、文字、报表、图片、影像等多种类型。工情信息的信息源主要来自基层防汛(工管)部门和险情信息移动采集。工情信息采集建立防洪工程基础数据库和实时工情数据库的基础性工作。采集管理体系由工情信息采集站、工情分中心、省(自治区、直辖市)工情中心组成。工情信息采集系统软件有工情信息采集子系统、实时工程采集传输子系统等组成。省级工情采集系统应根据本地防汛抗旱管理的需要,建立本省旱情采集体系。3.2.1 功能要求功能要求 1、工情信息采集站 工情信息采集站是指县级防办(或水管单位)部门,工情信息采集站的功能与职责为:(1)具有工情信息采集与管理的设备及软件。负责收集所辖工程管理单位和乡镇水管站各类工情信息,按规定格式录入计算机并上报工情分中心;(2)具有工程险情采集设备及工具。负责工程险情的勘察、采集与上报。重要的实时工情可拍摄险情图片、图像上报;(3)收集防汛部门、工管部门观测的防洪工程水情信息,并上报;(4)洪统计涝灾情,汇总各乡镇的洪涝灾情,并负责核实,按标准格式填表上报;(5)接收上级的调度命令,及时反馈调度命令执行情况。提供与防汛有关的其他信息服务功能。2、工情分中心 工情分中心一般设臵在地(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或大型水管单位),是地(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或大型水管单位防汛指挥)工情信息支持系统。工情分中心应建立相应的工情信息采集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决策支持系统等。其功能要求为:(1)须具有工情信息采集系统软件,可接收工情信息采集站统计上报的各种工情、险情和灾情信息,完成统计、汇总、核实后存入分中心相应的数据库。并按照信息分级管理规定,选择重要工情信息上报省级工情中心。(2)须具有实时工情采集与传输的设备及软件,可接收下级防汛部门及所属移动险情采集站上报的实时工情、灾情,完成汇总、处理、核实后存入分中心相应的数据库。并按照工情险情等级分类要求,选择重要实时工情信息,及时上报省工情中心。(3)应具有移动险情采集设备和工具,可将本辖区发生重大险情,按照工程险情采集的要求,进行现场勘查、采集、传输到分中心。(4)应配臵相应设备和软件,收集辖区内防洪工程运行情况和工程险情以及防汛抢险动态,处理、汇总、统计上报。(5)应配臵相应的设备及软件,可从省级防汛部门或同级水文部门获取水情信息和有关的预报成果。可接收下级防汛部门获取非水文部门提供的防洪工程相关水情。可从气象部门获取天气和气象形势预报。(6)应建立基础工情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完成辖区内大、中型防洪工程以及重要小型防洪工程数据整编,以及数据库的更新与维护。定期向省级工情中心报送防洪工程数据库的更新内容。(7)应建立防汛信息服务系统,及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水情、工情查询等信息服务。3、省工情中心 应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要求,建立完备工情信息管理和服务体系。3.3 旱情信息采集旱情信息采集与传输与传输 抗旱信息由旱情统计信息、实时墒情信息等组成。旱情统计信息包括水文气象、水资源、水利工程、农情、灾情、社会经济、政策法规和抗旱管理等信息。实时墒情信息包括固定墒情站采集上报的信息,移动墒情站根据旱情监测需要采集的墒情信息。旱情信息采集体系由旱情信息站、固定墒情采集实验站、旱情情分中心、省旱情中心构成。软件系统包括旱情采集管理系统、旱情信息服务系统、旱情分析系统等。省级旱情采集系统应根据本地抗旱管理的需要,对土壤墒情采集实验站网统一规划,建立本省旱情采集体系。3.3.1 功能功能要求要求 1、旱情信息站 旱情信息站是指县级防办(或水管单位)部门,旱情信息站的功能与职责为:(1)应配臵旱情信息采集软件和设备,可接收固定墒情采集实验站上报的墒情信息,完成辖区内旱情信息的收集、统计、整理,并按规定格式录入计算机,上报旱情分中心。(2)应配备移动墒情采集设备,可根据监测旱情发生、发展需要,对辖区受旱区域墒情进行采集和管理。2、固定墒情采集站(1)按照土壤墒情监测的要求,配备土壤墒情采集、通信、存储、控制、电源等仪器、设备,形成完整的采集站;(2)按旱情信息统计上报制定规定段次,须具备自动完成定时上报和在旱情严重时期的加报;(3)须具备接收旱情分中心(省中心)召测和巡测功能;(4)须具备接受远程工作设定和工作参数修改的功能;(5)须具有电源管理和通信管理功能,包括向中心报告电源状态信息。3、移动墒情采集站 移动墒情采集站是固定墒情采集站的补充,用于对固定墒情采集站代表区域之外的地区墒情监测。可根据辖区面积及工作量的不同进行配臵。移动墒情采集站墒情采集仪器仪表同固定墒情采集站,并配套配臵便携式配套设备实现墒情信息采集、传输、管理功能。4、旱情分中心 旱情分中心设臵在地(市)防汛抗旱管理部门,可与工情分中心统一规划建设。旱情分中心应配臵具有旱情信息站功能的设备及软件,并根据本地(市)抗旱管理的需要,建立相应的抗旱管理系统为本抗旱管理工作服务。5、旱情中心 旱情中心设臵在省及防汛抗旱管理部门,旱情中心功能应在省本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规划中统一考虑,具体要求可参照中央抗旱管理系统进行建设。第四章第四章 计算机网络 4.1 基本规定 计算机网络系统是各级防汛抗旱管理部门之间信息的交换平台,省级计算机网络应按照传输数据、视频、语音综合业务的需要统一规划和建设。计算机网络分为广域网和局域网,其中广域网可细化分为骨干网、流域省区网、地区网、园区网机接入网,局域网又称部门网。根据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总体建设要求,计算机网络传输的水情、雨情、工情、旱情、灾情为非涉密信息,按照国家电子政务有关规定,省级计算机网络是与 INTERNET 网络逻辑隔离为电子政务外网。如电子政务内网需要防汛抗旱业务信息,为满足省本级及地(市)以下各级电子政务保密要求,应采取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技术手段进行电子政务内网与外网的信息交换。省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计算机网络应采用 TCP/IP 协议,路由交换采用 OSPF 协议,IP 地址分配和域名规划应符合水利信息网命名及 IP 地址分配规定(SL307-2004)。广域网信道宜利用国家和地方电子政务外网信道,在国家和地方电子政务网络不能覆盖的地区,可租用电信公网信道,也可自建信道接入。广域网信道带宽须满足数据、语音、视频综合信息传输的需要。4.2 广域网 4.2.1 骨干网 省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骨干网是省级防汛抗旱管理部门与国家防总、流域机构及省级防汛抗旱管理部门之间互联的广域网。省级网骨干网规划和建设应充分利用业已投入生产运行的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计算机骨干网,省级防汛抗旱管理部门因业务需要可与相关省级防汛抗旱管理部门建立直接的网络连接,但须统筹规划并向上级网络管理部门备案。4.2.2 流域省区网 省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流域省区网是省级防汛抗旱管理部门与下属单位互联的广域网。省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流域省区网应充分利用业已投入生产运行的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流域省区网资源,对没有接入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流域省区网的省级单位,可参考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流域省区网的设计要求进行规划和建设。4.2.3 地区网 省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地区网是地(市)级防汛抗旱管理部门与下属单位之间互联的广域网。各省级可根据自身需要,按照省级计算机网络基本规定要求进行规划和建设。4.2.4 园区网 省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园区网包括省级、地(市)级及县(市)级防汛抗旱管理部门与同城同级水文部门互联的网络。各级园区网的规划和建设应充分利用和共享骨干网、流域省区网及地区网资源。4.2.5 接入网 省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接入网是各类信息采集点与省级、地(市)级或县(市)级防汛抗旱管理部门连接的网络。接入网规划和建设可利用地方电子政府外网信道资源或基于因特网信道组建虚拟专网(VPN),偏远地区也可采用移动通信或卫星通信等方式组网。4.3 部门网 省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部门网包括省级、地(市)级及县(市)级防汛抗旱管理部门的局域网。各级防汛抗旱管理部门局域网应纳入所属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部门网。4.4 网络管理 省级网络管理部门管理范围是与水利部机关互联的骨干网路由器广域网端口以下,与省级互联的流域省区网、部门网、园区网和接入网等路由器广域网端口以上的各类网络资源。网络管理应采用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统一招标采购及开发的网络管理软件,如有不足可根据网络管理需要,在此基础上进行功能扩展。4.5 网络服务 网络服务包括邮件服务、域名解析、Web 浏览等,是省级计算机网络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省级计算机网络系统规划和建设应充分考虑省本级系统网络服务需求,充分利用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骨干网项目为各单位采购的网络服务软硬件产品,充分发挥其工程效益。第五章第五章 数据汇集 5.1 基本规定 数据汇集平台建设须完成国家防总、流域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地市级分中心之间实时信息交换,但是,受投资限制,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的应用支撑平台只布臵到国家防总、流域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三级。省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数据汇集平台是构筑在应用支撑平台之上,实现防汛抗旱各种实时信息上传与下达,因此,数据汇集系统的开发应采用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应用支撑平台提供的各类服务、遵循应用支撑确定的技术规约。省级数据汇集平台的开发应针对本省实际,在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汇集平台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完成省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汇集平台的建设。5.2 水情汇集 水情汇集须开发实现以下功能:1、水情信息录入与水情信息程序输入接口;2、水情信息分拣;3、水情信息发送;4、水情信息接收;5、水情信息提交与启动水情解码入库程序;6、水情信息交换节点配臵;7、水情信息测站与节点转发关系配臵。5.3 工情汇集 工情汇集须开发实现以下功能:1、工情信息录入与工情信息程序输入接口;2、工情信息分拣;3、工情信息发送;4、工情信息接收;5、工情信息提交与启动工情解码入库程序;6、工情信息交换节点配臵。5.4 旱情汇集 旱情汇集须开发实现以下功能:1、旱情信息录入与旱情信息程序输入接口;2、旱情信息分拣;3、旱情信息发送;4、旱情信息接收;5、旱情信息提交与启动旱情解码入库程序;6、旱情信息交换节点配臵。5.5 灾情汇集 灾情汇集须开发实现功能:1、灾情信息录入与灾情信息程序输入接口;2、灾情信息分拣;3、灾情信息发送;4、灾情信息接收;5、灾情信息提交与启动灾情解码入库程序;6、灾情信息交换节点配臵。5.6 天气雷达数据汇集 5.6.1 功能要求 天气雷达数据须开发实现以下功能:1、天气雷达数据信息程序输入接口;2、天气雷达数据信息分拣;3、天气雷达数据信息发送;4、天气雷达数据信息接收;5、天气雷达数据信息提交与启动天气雷达数据解码入库程序;6、天气雷达数据信息交换节点配臵。第六章第六章 综合数据库 防汛抗旱综合数据库是防汛抗旱信息的存储管理实体,用于存储和管理各应用系统所需的公共数据,是决策支持系统的信息支撑层。6.1 框架结构 防汛抗旱数据库由数据库管理系统、数据库和数据字典组成,分布在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根据数据共享程度不同,将数据库分为公共数据库与专用数据库两大类。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的综合数据库包括:实时水雨情数据库、历史大洪水数据库、热带气旋数据库、防洪工程数据库、社会经济数据库、图形库、历史洪灾数据库、旱情数据库,以及其它需要在全系统共享的数据库。专用数据库是业务应用系统开发运行需要,建设的数据库,用于存放支撑该系统运行所需的专用数据。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项目建设的综合数据库部署在水利部、流域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以及分中心 4 个级别。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综合数据库的部署见图 6.1 省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综合数据库建设须采用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确定综合数据库总体结构进行规划建设。6.2 基本规定 省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综合数据库建设内容应包括建立数据库、数据入库、数据交换、数据存储、数据更新与维护等内容,标准应采用业已形成的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综合数据库表结构和数据字典标准,如数据库字段不能完全满足本级数据库建设的需要可遵照数据库设计原则自行添加字段,但不能删除字段。省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可根据实际需要,规划建设各类专用数据库,并纳入综合数据库的管理体系中。综合数据库的部署应与实际需要相结合,一般部署在地市级以上。6.3 数据入库、更新、维护 水雨情、工情、灾情和旱情等实时数据从测站采集后,应在规定时限内上传存入各个节点数据库,各级节点负责本级数据更新与维护。防洪工程数据库建设应按照国家防总办公室“关于防洪工程数据库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办综20051 号)文要求,依照各级防洪工程管理权限及时完成数据的录入、更新、维护工作。图形库应根据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已经建设的 1:25 万和 1:5 万比例尺的公共图层、专题图层补充完善,其它大比例尺的电子地图可根据中央级系统 流域系统 流域系统 流域系统 流域级系统 省级系统 省级系统 省级系统 省级系统 地市级分中心 NFCnet 图 6.1 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数据库部署示意图 地市级分中心 地市级系统 数据库 数据库 数据库 数据库 各地实际进行建设,但坐标系统、投影方式、数据存储和交换格式、分类编码规定等应满足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数据共享的要求。实时水雨情库、社会经济数据库、历史大洪水数据库、历史洪灾数据库、热带气旋数据库、旱情数据库等应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相关项目要求完成基础信息的入库工作。本省数据库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入库、更新建设方式。6.4 数据访问与交换 6.4.1 数据访问 数据访问主要包括数据资源寻找、绑定、读取或编辑等过程。应用支撑平台提供了统一数据访问服务,各应用系统可从信息资源目录上寻找该数据进行绑定,通过应用支撑平台进行查询、编辑等操作。各类应用系统不得直接访问数据库。6.4.2 数据交换 数据交换为跨部门、跨地域的信息资源交换与共享提供支撑,用户通过数据交换,可对数据资源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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