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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2期我国银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创新与营销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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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2期我国银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创新与营销策.doc

    中国·银行业公司业务创新与营销专题研究报告2011年1月31日 北京银联信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提供INNOVATION &MARKETING本期专题:我国银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创新与营销策略 跨境人民币结算对银企的影响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模式分析 跨境人民币结算实务操作分析 跨境人民币结算产品创新分析 跨境人民币结算营销策略分析电话:(8610)63458516 63368810传真:(8610)63439628地址:北京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248号机械大厦17层(100055)网址:http:/www.unbank.info 电子邮箱:ylxkfb 前 言2011年1月13日,央行发布了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允许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的银行和企业开展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这是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重要举措,也有利于继续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和中国金融市场的日益活跃,目前在华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的竞争愈演愈烈,集中体现在以国际结算业务为代表的中间业务。在华外资银行资产仅占中国境内银行业总资产的1.8%左右,而其办理出口结算业务则占有内地市场份额的40%以上。“狼来了”的呼声不绝于耳。人民币结算作为商业银行的一项中间业务,国际结算中的重点业务,它具有风险小、成本低、利润高的特点。伴随我国招商引资进一步扩大,人民币结算业务将成为商业银行竞争的重点。国内商业银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面临的是,一方面外资银行将以其先进的管理、丰富的业务操作经验及在国外有较多的网络联系等优势,争夺现有的及潜在的市场;另一方面,由于关税的降低,我国进出口贸易额将有大幅度的提高,将为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增长打开发展的空间。随着科技手段的进步及国际金融一体化进程的加快,银行人民币结算业务成本趋于下降,利润更趋向平均化。而价格竞争是充分体现银行经营管理水平的竞争,可以说,外汇资金价格逐渐市场化给银行外汇业务的经营管理提出严峻挑战的同时,也提供了崭新的机遇。银行在拓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方面只有提高综合营销意识和中间业务效益观念,才能形成持续可观的规模效益,才能在新的生存和发展环境中运筹帷幄。本期专题试图从跨境人民币产品创新、组合方案、市场营销等方面入手分析,来提出相关的解决方案。本期专题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章介绍了跨境人民币结算对银行和企业的影响。第二章详细介绍了我国商业银行的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模式。第三章介绍了跨境人民币实务操作,包括业务的基本流程、贸易真实性审核和业务的主要风险以及监管管理措施等。第四章首先全面梳理了国内最新的跨境人民币产品以及相应的案例分析,并且总结目前我国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所采取的产品组合方案。最后一章针对目前我国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营销中存在的问题,对我国商业银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营销提出一些建议。本期敬请关注:我国银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创新与营销策略。我国银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创新与营销策略正文目录第一章 跨境人民币结算对银企的影响1一、跨境人民币结算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1(一)跨境人民币结算给银行带来的机遇1(二)跨境人民币结算给银行带来的挑战2二、跨境人民币结算对我国涉外企业的影响3(一)人民币跨境结算带给我国企业的机遇3(二)跨境人民币结算对我国企业的直接影响4(三)企业在人民币国际化过程中面临的挑战5第二章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模式分析6一、跨境人民币结算的“清算行”模式8二、跨境人民币结算的“代理行”模式8三、跨境人民币结算“人民币NRA账户”模式9第三章 跨境人民币结算实务操作分析11一、业务的基本流程11(一)办理流程11(二)开办条件13(三)开通流程13(四)服务渠道15(五)操作要点15(六)常见问题16二、企业贸易真实性审查16(一)贸易真实性审核条件16(二)贸易审核相关具体规定16三、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的主要风险19(一)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风险19(二)人民币利率及汇率波动的风险20(三)法律法规及统计监测不完善的风险20(四)国内外银行管理模式差异的风险21四、跨境人民币贷款的监督管理21(一)明确目标导向21(二)构建管理机制22第四章 跨境人民币结算产品创新分析24一、创新产品介绍24(一)NDF24(二)NRA30(三)人民币出口代付35(四)跨境购汇38二、组合产品方案39(一)NDF人民币进出口信用证融资方案39(二)NDF人民币NRA账户存款质押融资方案42(三)NDF人民币保函/备用信用证融资方案44第五章 跨境人民币结算营销策略分析47一、市场细分与市场定位48(一)按进出口规模划分48(二)按经营行为划分48(三)按上下游产品市场划分48(四)按商品性质划分48二、产品与市场营销方案49三、人民币结算营销战略52(一)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重视程度52(二)加强组织领导,全行形成合力组织营销53(三)加大客户营销力度53(四)大力发展贸易融资,带动进出口贸易结算业务60(五)密切与监管部门沟通,积极创新推广产品60(六)重点推广组合创新产品61(七)加强境内外业务联动61(八)完善内部机制61图表目录图表 1:2009年以来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政策6图表 2:我国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地域限制要求7图表 3:跨境人民币结算的“清算行”模式8图表 4:跨境人民币结算的“代理行”模式9图表 5:跨境人民币结算的“人民币NRA”模式10图表 6:企业办理人民币业务流程图13图表 7: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收款说明14图表 8:跨境人民结算进口付款说明14图表 9:NDF与DF的差异25图表 10:NRA对商业银行的意义31图表 11:NRA增强银行和企业的应对危机的能力31图表 12:NRA的服务方案32图表 13:NRA业务的主要特点32图表 14:人民币出口代付业务流程36图表 15:跨境购汇基本原理38图表 16:跨境购汇业务流程38图表 17:NDF人民币出口信用证融资方案业务流程40图表 18:NDF人民币NRA融资方案对参与方好处43图表 19:NDF人民币NRA融资方案业务流程44图表 20:NDF人民币内保外贷融资方案对参与方好处45图表 21:NDF人民币内保外贷融资方案业务流程45图表 22:跨境贸易金融服务营销机遇点47图表 23:上海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名单53图表 24:深圳市91家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名单55图表 25:广州、珠海、东莞三地区首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名单56第一章 跨境人民币结算对银企的影响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指将人民币直接使用于国际交易,进出口均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居民可向非居民支付人民币,允许非居民持有人民币存款账户。人民币跨境结算是人民币国际化跨越性的一步。通常货币国际化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本币在一般国际经济交易中被广泛地用来计价结算;第二层次是本币在外汇市场上被广泛用作交易货币;第三层次是成为各国外汇储备中的主要货币之一。一、跨境人民币结算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一)跨境人民币结算给银行带来的机遇第一,有利于境内商业银行发挥本币优势,拓展境内外客户资源。在采用外币支付或结算时,外资银行拥有外汇头寸等方面的优势,能够吸引更多的客户。在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后,境内商业银行可以发挥资金头寸、清算系统和经营网点的优势,在境内外客户的营销服务中赢得主动。第二,大大拓宽了境内商业银行与外资同业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在跨境人民币结算项下,境内商业银行可为境外银行提供多方面的服务。例如开立人民币清算账户;在人民银行规定限额内为境外银行提供人民币购售、头寸调剂等服务;为境外银行提供人民币拆借和账户透支服务,以及货币互存、对等拆借等多种形式的合作。第三,可以加快推动境内商业银行负债业务的发展。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后,将大大增加境外政府、企业和居民所持有的人民币数量,直接带动境外人民币存款的增长,人民币债券境外发行将成为人民币回流的重要通道。随着相关制度安排的不断完善,境外人民币债券的发行主体将逐步扩大,发行地点将不断增加,并将进一步拓宽境内商业银行的融资渠道。第四,为境内商业银行发展资产业务提供了巨大空间。境内商业银行具有人民币资金优势,并已开发出较成熟的外汇产品,随着人民币“走出去”进程的不断推进,境内银行可不断加强本外币资产业务的链接和整合,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开展业务创新,提升本外币综合服务能力。从对境内外企业的贸易融资,到对境外银行的拆放融资,再到对境外企业、境外项目的贷款融资等,人民币资产业务将更加丰富。第五,有利于商业银行境外分支机构的发展。目前境内商业银行在海外开设的分支机构主要提供以美元为主的金融服务,人民币“走出去”的推进使海外分支机构能够开展国际结算等一系列人民币业务,拥有外资银行所不具备的独特竞争优势,从而提升海外机构的竞争力,推进境内商业银行的国际化布局和全球化经营。第六,为境内商业银行带来更为可观的中间业务收入。这包括对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的手续费收入,对境外银行跨境人民币清算的手续费收入以及账户维护、咨询、人民币购售点差等收入,从而促进境内商业银行业务结构的调整和盈利模式的优化。(二)跨境人民币结算给银行带来的挑战第一,对境内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人民币用于跨境交易引入了更多的市场参与者,使人民币资金跨境流动更加方便快捷。境内商业银行不仅要充分掌握境内企业的相关信息,还要对其境外交易对手和境外参加行进行全面了解,信息不对称的风险加大,对境内商业银行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防控以及反洗钱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人民币境外贷款成为可能后,境内商业银行将面临境外信用风险上升的考验,这将对境内商业银行加强境外机构的风险识别能力、建立境内外机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提出紧迫要求。第二,对境内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人民币逐步走向国际化将使境内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从国内转向国际,来自国际市场的资产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占比也会越来越大;同时,全球各地区对银行流动性管理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异,各地区客户资金存取习惯也存在较大的差异。如何适度运用自有资金和拆借资金,科学安排资金投放,合理确定资金价格,完善利率、汇率风险敞口管理,以及因地制宜地进行流动性管理等等,对境内商业银行的国际化经营提出了更高标准。第三,对境内商业银行的系统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大部分境内商业银行的业务系统分为本币和外币两大系统,国际结算属于外币业务系统,不能做本币业务。为适应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的安排,目前各银行已对行内的业务系统进行了适应性改造,以国际结算业务系统支持跨境人民币结算,但随着人民币“走出去”进程的推进,境内商业银行需要进一步完善行内清算等相关系统,并实现内部系统与人民银行信息管理系统的直联。第四,对境内商业银行国际清算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必然对现有的人民币清算系统和制度提出更高的要求。与美元的联邦电子资金转账系统(Fedwire)和清算所同业支付清算系统(CHIPS)相比,我国的人民币清算系统和制度安排在清算规则、清算行准入、清算账户开立、清算时间、清算效率等方面都有待完善和健全。学习借鉴、积极引进国际同业在外汇清算方面的先进经验,着眼未来、提早准备,打造实时、高效、一流的人民币国际清算服务,是央行和各境内商业银行面临的共同挑战。二、跨境人民币结算对我国涉外企业的影响(一)人民币跨境结算带给我国企业的机遇理论上,一国货币在国际化的过程中,要先后经历结算货币、投资货币最终到储备货币的三个阶段。对于涉外企业来讲,通过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可以减少周边国家对一些可能已经不太稳定的国际货币的结算的依赖性,更多的是作为国际结算货币发挥价值尺度、支付手段等国际货币职能,不仅能为将来人民币在区域内成为投资货币和储备货币打下基础,更重要的现实意义是提升企业在全球化进程中的核心竞争力。企业作为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主体,理所当然地成为最大的直接受益者。随着更多境内企业以人民币作为跨境贸易结算,以及外国企业在试点地区进行人民币贸易结算,人民币结算的跨境贸易金额将逐步增加。而在试点地区的企业自然产生对各种人民币服务,如融资、对冲汇率风险的需求,必会对试点地区银行业与人民币相关的业务带来新的增长动力。在中国资本项目循序开放的情况下,各金融机构未来可提供配套服务,如人民币融资、人民币汇率期货等,从而缔造金融业务增长空间。此次人民币跨境结算措施公布后,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将与渣打银行(香港)、东亚银行、泰国盘谷银行等11家海外代理签署人民币贸易结算清算协议书,开立人民币清算账户。同时,为中银香港、新加坡分行、东京分行等17家中行海外分支机构开立人民币清算账户。这为中行扩展了新的业务空间和新的潜在盈利增长点,为中行的进一步发展开拓了空间。而金融机构进一步发展的同时将带动国内企业金融服务需求的提升,并逐步满足国内企业对金融服务质量提升的需求。(二)跨境人民币结算对我国企业的直接影响跨境人民币结算最大的优势在于减少了企业在跨境贸易中所遇到的汇率风险、汇兑成本、定价风险等,并由此带来的企业运营之低效率和跨境贸易之高成本。因此,人民币跨境结算对企业最直接的影响将是为企业解决以上所述问题,为企业铺平跨境贸易平稳增长之路。首先,人民币跨境结算有利于企业有效规避汇率风险。中国境内企业与国外企业之间的贸易,通常以美元等主要货币进行计价结算,由此带来的结算货币汇率风险通常主要由两地企业承担。如果能以人民币进行国际结算,则国内企业在国际贸易中可占据有利地位,从而避免承受汇率结算风险。第二,人民币跨境结算有助于企业营运成果清晰化。当境外企业与境内关联企业以人民币进行国际结算时,通常其经营成果更为透明,表现为进口企业的成本和出口企业的收益能够较为清晰地固定下来,有利企业进行财务核算,避免由此造成的财务风险。第三,人民币跨境结算节省了企业在进行外向衍生品交易时的有关费用。企业在贸易中以美元进行结算时,通常为规避汇率风险而委托银行进行衍生品交易,因此将承担了大量的外向衍生产品交易费用,增加了企业的交易成本。如果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则企业可在避免汇率风险的同时消除了为规避汇率风险而承担的衍生交易费用。第四,人民币跨境结算节省了企业一次汇兑所引起的部分汇兑成本。境外企业与境内企业之间的贸易大都采用美元结算,结算通常要经过本币美元本币的两次兑换,这也将增加汇兑成本。如果以人民币结算,其生产或采购成本主要以人民币支付,不仅能够加快企业结算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而且可减少其中一次兑换的相关费用。最后,人民币跨境结算提高了企业在跨境贸易中的定价权。人民币结算的最大好处就是减少了汇率变化带来的定价成本,可以在贸易谈判中一次性锁定价格,以减少以往企业以美元或欧元收款的汇率风险和汇兑成本,从而令贸易中定价的透明度大大提高。(三)企业在人民币国际化过程中面临的挑战前面所述均为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实施过程中对企业的重要影响,但企业作为微观经济主体,其自身同样面临着诸多挑战。因为将人民币作为贸易结算货币的主要目的就是减少进出口企业因为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但在实际业务操作中,进出口企业在选择结算货币的时候会受到很多因素影响。企业在选择结算货币时最终还是要看企业的定价和讨价还价能力。如果出口国同贸易伙伴国之间的汇率波动大于本国与第三方国家货币的汇率波动,那么出口商在选择结算货币的时候就会使用第三方货币进行结算,而不是本国货币。另外,出口商品的差异化程度越高,价格弹性越低,以本国货币计价的可能性更大。一般来讲,一个国家出口的商品有较高的市场份额时倾向于采用本国货币进行结算。广东省社科院对珠三角外向型企业进行的一份调查显示,超过八成受访企业乐于接受跨境贸易以人民币进行结算。中国目前出口到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前两位主要商品是海关代码中的第十一类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和第十六类机电、音像设备及其零件、附件。在国内这两类出口商品基本属于劳动密集程度高、产品附加值不高、商品差异化程度较低的类型。在中国的出口企业中希望采取人民币结算愿望最强的也是这两大行业,其主要原因就是这两大行业在此次金融危机中受到冲击最为严重,尤其是美元的大幅贬值使得这两大行业受到的损失更为惨重。因此,对以轻工产品出口为主、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的行业来说,对结算货币的选择权相对较弱,需要进行培育和提高。监管机构积极推行人民币结算业务是人民币国际化的组成部分,微观企业选择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应当是政策引导下的市场自发选择的结果。就目前情况来说,在推出这些改革之后,只是为企业提供了一种新的结算可能性,但是真正能否选择人民币结算,关键还要看企业的定价和讨价还价能力。第二章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模式分析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过程中,商业银行提供最为关键的人民币跨境支付清算渠道,需要中资银行和外资银行通过合作完成。根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可以通过港、澳地区的人民币业务清算行,也可通过境内商业银行代理境外商业银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也可以通过已开闸的人民币NRA账户模式。一般情况,境外分支机构比较多的中资商业银行可以采取清算模式,而境外分支机构较少的商业银行可以采取代理模式。例如由于广东地区距离港澳较近,采取清算模式。而上海由于地理位置距港澳较远,采取代理模式。此外,境外机构在境内开设人民币结算NRA账户的正式开闸,无疑成为跨境人民币结算放量的催化剂,同时也给企业带来了套利机会。该举措是在跨境贸易结算试点区域和试点企业大规模扩容后,央行配套性出台长期性政策,主要是为了防止“热钱”流入,更是为了防止热钱套利。根据2010年10月20日央行宣布加息后的最新利率表,国内银行人民币的活期存款年利率仅为0.36%,远低于定期存款利率。此外由于人民币正处于升值通道,从事跨境贸易结算的境外企业存入NRA账户的人民币还会有一个上升的汇差,可产生汇兑收益。图表 1:2009年以来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政策时间跨境人民币业务政策2009年04月0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上海市和广州、深圳、珠海、东莞5城市开展与港澳东盟地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2009年07月0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2010年06月22日人民银行等六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放宽了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范围2010年07月19日人民银行和香港金管局签署了补充合作备忘录,在一定程度上放宽了香港地区人民币业务办理权限2010年08月25日人民银行颁布了中国人民币银行关于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允许跨境人民币 境外参加行、港澳人民币清算行和境外央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完善了人民币跨境流出入机制2010年08月31日人民银行印发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允许境外机构在境内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并通过该账户办理部分人民币业务2010年12月06日人民银行等六部委审定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和云南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计67359家企业参加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2010年01月13日人民银行发布了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允许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的银行和企业开展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资料来源:银联信因此,如果进一步允许境外机构把人民币存入定期账户,则意味着境外机构可以坐享人民币升值和定期存款利率带来的双重收益。该政策出台可能是担忧热钱伺机流入套利,资料显示:央行在2010年12月6日已公告,参与出口货物贸易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由此前的365家企业扩大到67359家。图表 2:我国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地域限制要求试点地区数量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进口货物贸易、服务和其他经常项目人民币结算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内蒙、辽宁、广西、云南16不限制境外地域,不限制试点城市,按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方法选择试点企业,并开展业务,不需核销不限制境外地域,不限制试点城市,试点地区的企业都可以按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方法开展业务黑龙江、吉林、西藏、新疆4指定口岸与邻国开展业务、需要核销青海、宁夏、甘肃、山西、陕西、江西、河北、河南、安徽、湖南、贵州11其11家暂时没有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资料来源:银联信对商业银行业务影响而言,此项业务可以为中资行带来收费业务和资产业务。一旦人民币国际贸易结算业务开展起来,外资行需要在中资行开设人民币账户,中资行可以收取账户费。此外,由于外资行手中没有人民币,它们需要中资行为其提供人民币,中资行还可以获得汇兑收益。而对于境外企业来说,当期手中获得大量人民币之后,中资银行还可以经营理财业务,收取中间业务收益。一、跨境人民币结算的“清算行”模式跨境人民币结算“清算行”模式主要是针对有人民币业务清算行的香港和澳门地区。这一模式下,人民币业务的“境外清算行”一方面被授权与自愿接受清算条件和安排的港澳商业银行即“境外参加行”签订人民币业务清算协议,为这些境外参加行开立人民币账户并按协议为其办理人民币拆借和清算业务;另一方面与央行的大额支付系统相连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从境内银行间外汇市场、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兑换和拆借资金。与境内人民币市场建立人民币流通、清算的渠道。于是参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港澳企业就可以向港澳的境外参加行(或直接向境外清算行)提出人民币结算申请,并由清算行最终完成结算业务。目前分别担任香港、澳门地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的是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图表 3:跨境人民币结算的“清算行”模式境外贸易对手香港金管局澳门金管局进口付人民币港澳参加行境内试点企业人民币账户中银香港中银澳门监管境内结算行境内代理行人民银行出口收人民币账户人民币购售大额支付系统资金划转外汇交易中心人民币拆借RCPMIS报送信息RCPMIS报送信息人民币账户结算、资金服务结算、资金服务监管政策沟通双边清算协议贸易融资卖方信贷非居民账户资料来源:中国银行 银联信二、跨境人民币结算的“代理行”模式“代理行”模式是更为广泛和流行的国际贸易结算模式。境内试点地区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的商业银行作为“境内代理行”,通过与“境外参加行”签订人民币代理结算清算协议,代理境外参加行进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支付。具体而言,境内代理行可为境外参加行办理的业务包括:(1)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2)对上述账户的开立设定铺底资金要求并为铺底资金提供兑换服务;(3)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限额内购售、拆借人民币以满足人民币结算需要;(4)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额度和期限要求。进行人民币账户融资以满足账户的临时性流动性需求。这样境外参与行接受当地企业的人民币结算申请后,可以按代理清算协议。由境内代理行为其提供人民币资金清算服务。图表 4:跨境人民币结算的“代理行”模式境外贸易对手境外货币当局进口付人民币境外参加行境内试点企业人民币账户监管境内结算行境内代理行人民银行出口收人民币RCPMIS报送信息人民币账户结算、资金服务结算、资金服务监管政策沟通双边清算协议贸易融资卖方信贷非居民账户事后监督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账户融资人民币购售资料来源:中国银行 银联信三、跨境人民币结算“人民币NRA账户”模式所谓NRA,即境内外汇账户(Non-Resident Account,简称NRA账户),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09年7月13日发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境内银行为境外机构开立境内外汇账户。人民币NRA则是在中国开展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后,为方便境外机构开展人民币结算,而允许其在境内银行开立的人民币结算账户,此处所指境外机构包括港澳台地区的机构。图表 5:跨境人民币结算的“人民币NRA”模式境外贸易对手境外货币当局进口付人民币境内试点企业境内结算行境内代理行人民银行出口收人民币RCPMIS报送信息人民币账户结算、资金服务监管政策沟通双边清算协议贸易融资卖方信贷非居民账户事后监督资料来源:中国银行 银联信第三章 跨境人民币结算实务操作分析一、业务的基本流程跨境人民币结算分为经常项目项下和资本项下,经常项目项下以贸易结算为主,是放开的;对于资本项下的人民币业务还处于监管状态。目前人民币跨境结算的核心还是贸易,人民币跨境结算的主要目标区域是现在中国的各类对外交易和美元交易主导的拉丁美洲和亚洲太平洋地区,人民币跨境结算的活动半径是“人民币将来夺得的主要是美元所失去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与传统的国际贸易结算相比,除了从采用美元结算转为采用人民币结算之外并没有其它大的变化;与国内人民币结算相比,其含义也相差不大,只是在操作上和形式上存在一些差异。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可以把人民币跨境结算简单化的看作为国内人民币结算,两者都是人民币结算,只不过区域的大小不同而已。(一)办理流程以我国进出口企业为例,介绍下出口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模式中的出口模式。1对先出口后结算的情形,企业办理业务的流程(1)境内出口企业先与境外进口企业签订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的贸易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进行生产和交货。(2)按合同规定及货物装船到(发)货的情况,以人民币向海关报关。(3)境内企业凭发票、增值税发票和出口报关单退税联(需要退税的需在海关打印)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免抵退税的申报。(4)境外进口企业通过境外参加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银行进行付款,境内出口企业的结算代理行收到境外行的指令后,在通过贸易真实性的审核的基础上,凭境内出口企业提供合同、发票、出口收付款说明将人民币货款直接打入出口企业结算账户上。银行按规定将相关信息报送RCPMIS(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境内出口企业做国际收支申报,不需要进行核销。2对于先结算后进/出口的情形,企业办理业务的流程是:(1)境内出口企业与境外进口企业签订人民币计价结算的贸易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进行生产和交货。(2)企业向银行提供合同、发票、进(出)口收(付)款说明,在银行办理收款入账或付款(进口预付或出口预收)。银行按规定将相关信息报送RCPMIS(指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3)按合同规定及货物装船到(发)货的情况,企业以人民币向海关报关。(4)企业实际报关时间与预计报关时间不一致的,应通知银行,由银行向RCPMIS报送相关更新信息。(5)企业凭发票、增值税发票和出口报关单退税联(需要退税的需在海关打印)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免抵退税的申报。同样情况,进口模式与此相仿,买卖双方也是先要签订以人民币作为计价单位的合同,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境内进口企业通过境内结算行汇入境外进口企业人民币结算的银行的人民币清算账户上,在此之前境内结算行要对贸易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境外银行收到人民币货款后向境外出口方支付人民币款项。境内出口企业也是只做国际收支申报,不需要进行核销。3对先进/出口后结算的情形,即先发货后收款,企业办理业务的流程是:(1)企业与外方签订人民币计价结算的贸易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进行生产和交货。(2)按合同规定及货物装船到(发)货的情况,以人民币向海关报关。(3)企业凭发票、增值税发票和出口报关单退税联(需要退税的需在海关打印)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免抵退税的申报。(4)企业向银行提供合同、发票、进(出)口收(付)款说明,在银行办理收款入账或付款。银行按规定将相关信息报送RCPMIS。图表 6:企业办理人民币业务流程图资料来源:银联信(二)开办条件试点企业应当依法诚信经营,确保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贸易真实性,建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台账,准确记录进出口报关信息和人民币资金收付信息。试点企业应当选择一家境内结算银行作为其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主报告银行。试点企业的主报告银行负责提示该试点企业履行上述信息报送和备案义务。(三)开通流程试点企业首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时,应向境内结算银行提供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海关编码、税务登记号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试点企业首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时,如选择银行作为其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主报告行,则应以书面方式与银行进行确认。试点企业申请人民币支付业务时应当向其境内结算银行提供进出口报关时间或预计报关时间及有关进出口交易信息,如实填写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收款说明和进口付款说明,配合境内结算银行进行贸易单证真实性和一致性审核工作。预收预付对应货物报关后,或未按照预计时间报关的,试点企业应当及时通知境内结算银行实际报关时间或调整后的预计报关时间。试点企业预收、预付人民币资金超过合同金额25%的,应当向其境内结算银行提供贸易合同。图表 7: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收款说明企业名称: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本次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收款金额合计(元):其中:一般贸易项下:进料加工贸易项下:来料加工贸易项下:其中实际收款比例:其他贸易项下:请提供报关单号码:预收货款项下: 其中预收货款占合同比例:无货物报关项下:退(赔)款:贸易从属费用:人民币报关时已报关:出口日期:未报关:预计 天后报关备注:本企业申明:本表所填内容真实无误。如有虚假,视为违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管理规定,将承担相应后果。资料来源:银联信图表 8:跨境人民结算进口付款说明企业名称: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本次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口付款金额合计:其中:一般贸易项下:进料加工贸易项下:其他贸易项下:请提供报关单号码:预付货款项下:其中预付货款占合同比例:退(赔)款:贸易从属费用:人民币报关时已报关进口报关日期:未报关预计 天后报关备注:本企业申明:本表所填内容真实无误。如有虚假,视为违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管理规定,将承担相应后果。资料来源:银联信(四)服务渠道试点企业与境外企业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可以通过香港、澳门地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也可以通过境内商业银行代理境外商业银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境内结算银行可以向境外企业提供人民币贸易融资,融资金额以试点企业与境外企业之间的贸易合同金额为限。(五)操作要点1进口业务人民币进口结算业务包括:进口信用证、进口代收、汇出汇款。试点企业在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支付业务时应如实填写并向境内结算银行提交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口付款说明,同时还要提供的资料包括进口合同、发票以及现有规定要求的相关贸易单据。2出口业务人民币出口结算业务包括:出口信用证、出口托收、汇入汇款。试点企业在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收入业务时应如实填写并向境内结算银行提交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收款说明,同时还要提供的资料包括出口合同、发票以及现有规定要求的相关贸易单据。试点企业来料加工贸易项下出口收取人民币资金超过合同金额30%的,试点企业应当自收到境外人民币货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其境内结算银行补交下列资料及凭证:(1)企业超比例情况说明;(2)出口报关单(境内结算银行审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3)试点企业加工贸易合同或所在地商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境内结算银行审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六)常见问题对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项下涉及的国际收支交易,试点企业和境内结算银行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试点企业拟将出口人民币收入存放境外的,应通过其境内结算银行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并通过其境内结算银行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存放境外的人民币资金金额、开户银行、账号、用途及对应的出口报关单号等信息。二、企业贸易真实性审查(一)贸易真实性审核条件1符合通行国际结算单证审核的相关规定;2遵循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的原则,审核并保存相关资料和交易记录,以重现每项交易;3审核货物流与资金流的一致性。(二)贸易审核相关具体规定1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适用范围企业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原则上要求以人民币报关并以人民币结算。对于确因客观原因造成报关币别与结算币别存在人民币与外币交叉情况的,必须以个案方式进行特殊处理。保税区等特殊经济区域内的企业与境内区外企业之间的贸易不属于跨境贸易;区内企业与境外之间的贸易属于跨境贸易。2主报告银行的确定及其职责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多家境内结算银行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但应当确定一家境内结算银行作为其主报告银行。主报告银行的主要职责如下:(1)报送企业逾期未收货款信息;(2)报送企业出口项下人民币资金留存境外信息;(3)提示企业履行信息报送和备案义务;(4)报关与结算币别交叉情况下的业务报告义务;(5)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职责。3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不纳入外汇核销管理试点企业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无需办理进出口收付汇核销手续,不纳入外汇核销管理。4企业主动报告的责任和义务(1)企业应当确保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贸易真实性,应当建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台账,准确记录进出口报关信息和人民币资金收付信息;人民银行可对企业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台账及相关信息依法进行检查。(2)企业应当在首次办理业务时,向其境内结算银行提供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等信息。(3)办理人民币收付业务时,企业应当向其境内结算银行提供进出口报关时间或预计报关时间及有关进出口交易信息,如实填写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收款说明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口付款说明,并连同有关商业单据和有效凭证一并提交境内结算银行,配合银行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人民币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4)预收预付对应货物报关后,或未按照预计时间报关的,企业应当及时通知境内结算银行实际报关时间或调整后的预计报关时间。(5)通过主报告银行向人民银行报告逾期未收货款、人民币收入留存境外等信息。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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