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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中地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万鑫中央广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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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中地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万鑫中央广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doc

    青岛中地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万鑫·中央广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青岛中地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山东赛飞特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6月目 录1 建设项目概况31.1 项目背景与评价任务的由来31.2项目概况31.3 项目选址可行性和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5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72.1建设项目周围环境7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7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93.1建设项目营运期环境污染因素分析93.2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保护目标分布93.3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94环境风险评价14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146建设项目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47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境管理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148 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159污染物排放量分析1610评价结论1611 联系方式171 建设项目概况1.1 项目背景与评价任务的由来青岛中地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0万元建设万鑫·中央广场项目。“万鑫·中央广场项目”位于青岛市黄岛区珠海东路南、宁波路西。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0214.69m2,建设南北两栋办公塔楼,总建筑面积103620m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1998年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相关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青岛中地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山东赛飞特集团有限公司编制青岛中地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万鑫·中央广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进行了现场踏勘和调研,分析了本项目的相关技术文件,收集了有关资料,并开展了现场监测工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1.2项目概况1.2.1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建设规模项目由南北两栋办公塔楼组成,建筑高度99.9m,地上32层,地下2层,地下1、2层为机动车停车库及设备用房,地上裙房3层,1、2层为商业用房,3至32层为办公用房。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0214.69m2,总建筑面积103620m2,地上建筑面积86800m2,其中北楼办公建筑面积32266.86 m2,南楼办公建筑面积48689.39 m2,裙楼商业建筑面积5843.75 m2,地下建筑面积16820 m2。项目容积率8.5,建筑密度38.2%,绿地率15.1 %。建成后可入驻办公人员7964人。项目共设停车位695个,包括地上停车位40个,地下停车位655个。项目地下车库内配套设有高低压配电室、开关房、电信网络机房、水泵房、风机房以及预留设备房等。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1。表1-1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项目数值单位规划用地面积10214.69m2总建筑面积10362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6800m2其中办公(北楼)32266.86m2办公(南楼)48689.39m2商业(裙楼)5843.75m2地下建筑面积16820m2建筑占地面积3899.03m2建筑密度38.2%容积率8.50绿地率15.1%机动车停车位695个其中地下机动车停车位655个其中地下一层停车位288个地下二层停车位367个地上机动车停车位40个办公(北楼)层数:29F(432F),建筑高度99.9m办公(南楼)层数:25F(327F),建筑高度99.9m2、总平面布置本项目地上建筑主要由办公北楼(29F)和办公南楼(32F)以及底部裙楼(3F)组成,北楼与南楼由裙楼顶部采光天棚相连形成U字型布局。项目在宁波路一侧设置商业主入口,西侧设置后勤出入口。北楼在北侧设置一处出入口,南楼在南侧设置一处出入口。本项目地下建筑物为2层地下室,主要用途为地下车库及配套的发电机房、高低压配电室、开关房、电信网络机房、水泵房、风机房以及预留设备房等。地下车库的入口位于南楼出入口的西侧,出口位于北楼出入口的西侧。项目3层裙楼的1、2层设置商业网点。3、地下车库布置本项目规划建设停车位695个,其中,地上停车位40个,地下停车位655个。本项目建设地下二层车库,总建筑面积16820m2。地下一层建筑面积8690.6 m2,建筑高度4.8m(局部5.9m),停车位288个,地下二层建筑面积8129.4m2,建筑高度3.9m,停车位367个。地下车库内设有停车位、设备用房等。1.2.2 结构形式项目南北塔楼在中部电梯楼梯间位置设置钢筋混凝土剪力墙,外围设置混凝土柱,形成框架-剪力墙结构体系。钢筋混凝土剪力墙具有较大的刚度,与框架结构一起承担主要的水平荷载。塔楼上部建筑体型内收,采用局部梁上托柱转换的结构形式实现。1.2.3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人民币,由建设单位筹集解决。1.2.4 实施进度本项目计划于2014年6月开工,2016年8月竣工,工程建设总周期为27个月。1.3 项目选址可行性和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1.3.1项目规划符合性和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项目选址于青岛市黄岛区珠海东路南、宁波路西。根据青岛市黄岛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发布的青岛市黄岛区总体规划(2012-2030),本项目所在位置用地规划为商业用地,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用地规划。项目已获得青岛规划局黄岛分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70223201401022),符合青岛市黄岛区规划。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各条规定内容的范围,同时项目也不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中“限制类”和“禁止类”中规定内容的范围,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1.3.2鲁环发2007131号文件符合性分析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中对扩改项目“禁批”和“限批”的规定,本项目建设不违反文中对“企业限批”、“局部禁批或限批”和“区域限批”的有关规定。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的通知(鲁环函【2012】263号),项目属于从严审批范畴。1.3.3项目环境可行性分析1、环境质量现状(1)项目所在区环境空气质量中SO2、NO2的小时平均浓度和日平均浓度,PM10 、PM2.5日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限值。(2)项目区域周围声环境质量良好,项目区噪声值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区标准限值的要求。(3)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高锰酸盐指数和硝酸盐氮有不同程度的超标,其余各项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中类水质要求。综上所述,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良好,能够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2、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施工期粉尘和噪声对周围敏感点有一定的影响,项目施工时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并与敏感点相关人员做好协调工作可减少该影响。施工期废水排放量较小,设置临时厕所,定期清理外运,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均外运,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3、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建成营运后,地下车库车辆废气、商业网点餐饮废气、备用发电机组燃油废气,设备噪声,办公废水、商业废水,办公垃圾、商业垃圾以及少量厨余垃圾,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对项目自身以及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所述,在采取相关污染防治措施以及报告书建议得到采纳的情况下,可控制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周围环境对项目自身的影响,地块环境可以满足建设商住区的功能要求,因此具有环境可行性。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2.1建设项目周围环境项目东临宁波路,路对面为黄岛区政府,距离项目用地红线约130m;南侧紧邻规划道路,隔路为待建空地,距离项目用地红线约60m处为中国移动深圳路营业厅;西南侧约70m处为黄岛区广播电视局;西侧紧邻规划道路,隔路为市政规划绿地,规划绿地西侧为青岛浙商国际项目用地,距离项目用地红线约180m处为世纪新村;北侧为规划道路,15m处为西海岸壹号;东北侧70m处为卓越西海岸。项目周边共有1座中国移动信号塔和1座黄岛区广电局信号发射塔。中国移动信号塔距离项目用地红线最近约120m,距离项目建筑红线最近约106m;广电局信号发射塔距离项目用地红线最近约120m,距离建筑红线最近约75m。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根据项目评价工作等级,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有关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确定原则,确定评价范围如下:1、大气评价范围项目施工期大气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营运期排放的废气主要是汽车尾气、商业网点餐饮废气、备用发电机组燃油废气等,其污染物排放量较小,且有必要的净化措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有限,因此确定大气环境评价范围为本项目地块边界外扩500m范围以内。2、水环境评价范围项目投入使用后,所排放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青岛海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水环境评价范围为项目污水排放口的受纳污水管道接口处,并对废水排入市政管网的可行性、污水处理厂接纳项目废水的可行性进行分析。3、噪声评价范围根据项目的建设内容和周围环境情况,施工期噪声评价范围确定为项目施工场界及场界外各敏感目标处;营运期噪声评价范围确定为项目用地场界外1m的包络范围,并兼顾周围敏感目标。4、生态环境评价范围施工期的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地块水土流失、改变景观格局等方面;营运期主要表现在对土地利用、城市景观等方面的影响。项目建设前后,评价区域与周边环境之间的具有较好的生态完整性,因此,确定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为本项目用地范围内。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3.1建设项目营运期环境污染因素分析建设项目营运期污染物排放情况详见表3-1。表3-1 建设项目营运期环境污染物排放一览表内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单位产生量最终排放量去向水污染物办公、商业废水废水量t/a97067.7197067.71市政污水管网,青岛海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CODCrmg/L45060t/a43.75.8氨氮mg/L308t/a2.90.8大气污染物地下车库汽车废气NOXt/a4.784.78汽车尾气通过地面绿化带排风口排放;餐饮废气净化后经油烟专用烟道于高于屋顶1.5m排放发电机设置于专用机房内HCt/a5.985.98COt/a59.7759.77餐饮废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标准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烟尘kg/a9.039.03SO2kg/a50.6050.60NOxkg/a32.3832.38固废生活垃圾t/a621.40妥善处置,集中外运商业垃圾t/a193.450厨余垃圾t/a少量0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3.2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保护目标分布根据项目周围现状及规划建设情况,并结合本项目建设及使用功能的特点,确定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有关环境保护敏感点的情况如表3-2所示。表3-2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敏感目标相对位置距项目用地红线最近距离敏感点性质黄岛区政府E130m行政办公黄岛区广播电视局SW70m办公世纪新村W180m人居西海岸壹号N15m办公卓越西海岸NE70m办公3.3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3.3.1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1、大气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项目所在区环境空气质量中SO2、NO2的小时平均浓度和日平均浓度,PM10 、PM2.5日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限值。2、声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项目所在区域周围声环境质量良好,除受交通噪声的影响的3个点位超标外,其余点位噪声值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区标准限值的要求。3、地下水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监测结果表明,高锰酸钾盐指数、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有不同程度的超标,超标原因与地表污水渗入地下水、垃圾堆的淋溶等因素有关,其余各项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要求。4、电磁辐射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域内的工频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远小于居民区工频电场推荐标准限值4kV/m和公众全天辐射时的工频限值0.1mT,射频电场强度和功率密度远小于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中电场强度限值12V/m和功率密度限值0.4 W/m2;射频电场强度和功率密度小于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公众照射标准限值以及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9175-88)一级标准限值。3.3.2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施工期扬尘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影响主要来自基础工程中土石方开挖产生的粉尘、运输过程产生的二次扬尘、施工场地建筑材料堆放场产生的扬尘,各种燃油动力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燃油废气,以及装修工程中涂料等产生的有机废气。在采取了围挡、对车辆除泥、对道路定期洒水等控制措施之后,施工扬尘的污染范围被控制在100m范围内;对于燃油机械设备和大型运输车辆,在设各和车辆状况良好、尾气排放达标、不超载、不使用劣质燃料的前提下,所产生的燃油废气量较小,其影响范围也相应较小;在装修过程中,采用绿色环保材料,可以大大减低工程装修阶段的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2、施工期噪声影响评价结论施工机械噪声经距离衰减和场界围墙遮挡后,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昼间限值的要求。项目周边敏感点较少,通过预测,并与背景值进行叠加,结果显示,昼间土石方、基础、结构等阶段,机械噪声对项目区周围敏感目标均有一定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的规定,建议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降低设备声级;隔声处理等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施工机械噪声对敏感目标的影响。3、施工废水影响分析结论施工期废水排放量较小,主要是生活污水,在场区内建临时厕所,定期清理外运。施工时,污水会有部分流失,同时会夹带泥沙等杂物,若直接排入下水道,会引起下水道堵塞并污染周围环境,因此,在施工场地设沉淀池,对该部分水进行收集,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因此,本项目施工期污水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结论土石方产生量约1.5万m3,建筑垃圾的产生量约为290t,外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地。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约55t,由环卫部门外运城市垃圾场填埋处理。因此,施工期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综上所述,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但只要施工单位认真做好施工组织工作,并进行文明施工,在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后,尽可能将生态影响控制在最小的范围之内。随着施工的结束,各种影响也会随之消失。3.3.3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营运期废气主要包括地下车库进出车辆排放的废气、商业网点餐饮废气、备用发电机组燃油废气等。项目地下车库均设有通风系统,采用机械进、排风方式进行通风换气,按照通风设计标准,每小时需换气6次,汽车尾气经机械排风于风道口排放;商业网点内应设置专用烟道,根据自身规模配套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废气经净化后排入项目设施的油烟专用烟道高于屋顶1.5m排放;项目发电机年使用次数较少,加之使用时SO2、NOx及烟尘均能达标排放,并且建设单位在地下一层设置发电机房,发电机运行时处于室内专用空间,确保发电机运行时废气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因此,项目营运期废气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2、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包括进出车辆产生的噪声、空调噪声、高层建筑电梯机房设备运行噪声、空调噪声、地下车库进排风口产生的噪声以及配电室、发电机房、水泵房、风机房等设备运行噪声。对空调室外机底座安装减振器并安装消音器;地下各设备间内的设备独立设置基础;选用低噪音设备,对主要产噪设备设置消声器;机房门采用隔声量约20dB(A)的隔音门,墙体应为不小于180mm厚的实体墙;水泵等设备基础均设置减振器,并在水泵与管道接头处设置隔振喉;所有通风系统的主风管上均采取消音措施,管道采用弹性吊支架,支架固定点避开承重柱,管道穿墙孔采用柔性材料填堵。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地下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和振动不会对居民居住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项目高层住宅楼顶层设备间内主要噪声源为电梯机房,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振动、噪声等污染,可能对邻层建筑造成影响。本项目电梯机房设计采取架空一层,将曳引机用四个减震垫固定安置在工字梁上,工字梁一端埋入墙体等减振措施,通过与同类项目类比,采取上述措施后,电梯机房运行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及邻层室内环境造成影响。地下车库进排风口布置及设计时,结合小区绿化和景观进行,距离办公楼的距离为10m以上,同时对风机和管道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风机采用低噪声风机;风机机组采取隔振措施;风机与进出风管之间采取柔性连接,并设置消声器;风管上和弯头上设置消声器;排风口设置消声百叶窗。3、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建成营运后,废水主要为办公废水、商业废水,排放量约97067.71t/a。污水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 表1中B等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市政污水管网配套完善,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青岛海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污水满足该厂进水水质和水量要求。因此,项目营运期的废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结论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办公垃圾、商业垃圾。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规定分类处置。因此,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5、项目外环境对建设项目影响分析结论(1)周边道路交通噪声:项目会受宁波路、北京路交通噪声的影响。经预测分析,周边道路交通噪声衰减至临街最近建筑物处昼夜间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要求。(2)电磁辐射影响:中国移动信号塔和广电局信号发射塔的工频电场强度、磁场强度,射频电场强度、功率密度不会造成评价地块电磁辐射的超标,电磁辐射对本项目的影响较小。4环境风险评价项目建成后为商业办公楼,不使用或存放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的危险化学物品,不存放无易燃易爆的物品,不会产生无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废物。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都不存在潜在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无重大风险源。因此,项目的建设对项目区周围没有环境风险。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单位在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用的环保措施以及本评价所建议的各项环保措施均切实可行,且广泛应用于类似工程项目中,已取得良好的防污效果。项目建设过程中,在落实上述措施情况下,则由项目带来的各种污染影响,将降低到最低程度。6建设项目环境经济损益分析项目总投资为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0万元,占总投资的1.5%,项目各项环保投资落实后,能够确保项目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从而保证拟建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建成运营后向环境排放污染物达到相应排放标准,从而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 项目建成后加强了绿化带的建设与保护,绿地覆盖率约为15.1%,使项目整体布置组合更趋于科学、合理,使生态环境有所改善。综上所述,项目开发建设有利有弊,但有利的影响是主要的,不利的影响已控制在人们可以接受的程度范围内。7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境管理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1、施工期环境管理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施工期间,各建设开发公司应设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人员,执行施工期有关环保方面的规定,接受环保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搞好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主要的环境管理工作是:1、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产尘部位的洒水,保持清洁;大风天气有专人负责遮盖散状建筑材料。2、施工现场的出入口要设专人清扫运输车辆车轮带下的泥土;施工中进出入的沙石、泥土等应用遮盖物覆盖或袋装清运,防止运输过程中散落。3、施工现场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要进行分类堆放,充分利用其中可再利用部分,其他的定期外运至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指定的处置场所填埋处理,严禁随意抛撒建筑垃圾。4、施工期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建设施工现场的有关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夜间禁止施工,昼间施工时也应尽量调整各种机械和车辆的噪声高峰值,将噪声对敏感目标的影响降低到最小。因特殊需要要在夜间施工的,要向环保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2、营运期环境管理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项目投入使用后,由物业管理机构设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环保工作,接受青岛市环保局的指导和检查监督,搞好该区域的环保工作。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性质,在项目营运期的环境管理,内容如下:1、绿化管理项目建成后加强绿化带的建设与保护,选择适合本地区的树种和花草,且与周围的人文景观建设相匹配,确保绿化的有效性。园林绿化应由35人专门负责。定期浇水、施肥、除虫、剪枝等,精心维护花草树木,以营造优雅的环境。同时应制定园林绿化管理规定,规范项目用户的行为,提高他们的爱绿护绿意识。规定应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占用园林绿地,禁止破坏绿地的地形、地貌和植被;(2)场区内所有花草、盆景、园林建筑小品及绿化设施,都应严加保护,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挪动、损坏;(3)在园林绿地内禁止丢弃垃圾、倾倒污水、牵放动物等。2、环境卫生管理 (1) 场区内环境卫生应由专人负责,每天清扫2次。清扫的垃圾及时送至垃圾点,不得随地堆放。生活垃圾应在业户自行分类后按规定时间置于垃圾收集点,垃圾点的垃圾每天由环卫部门按点外运。(2) 生活污水进入市政管网,经市政管网输送到娄山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得将有毒有害或可燃液体倒入下水道,不得在无下水道处冲洗车辆或其它污物。(3) 进入场区的各种车辆,不得鸣笛,必须限速行驶,以确保场区的安静和交通安全。8 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要求,及时向项目环保主管部门提出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进行验收。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一览表见表3-3。表3-3 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一览表项目位置治理措施验收标准废气地下车库汽车尾气使用机械排风机,排风口具体位置未定,建议排风口于地面绿化带排放,可低于2.5m,且距离居民楼在10m以上,并且排风口不朝向邻近楼座。对区域环境无影响。餐饮废气设置专用烟道,专用烟道高于屋顶1.5m,排气筒与相邻住宅楼距离大于20m。备用发电机组燃油废气发电机设置于专用机房内废水总排口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青岛海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B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固体废物办公垃圾统一堆存于带盖垃圾桶内,再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商业垃圾由相关单位统一回收处理厨余垃圾由有资质专业处理机构定期回收处理声环境地下车库排风口风机与进出风管之间采取柔性连接,并设置消声器;风管上和弯头上设置消声器;排风口设置消声百叶窗。场界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要求空调、配电室、发电机房、水泵房、风机室、电梯机房设备安装时采取减振、隔声、降噪处理措施影响较小9污染物排放量分析项目建成后废水产生量为97067.71t/a,其中COD排放量为43.7t/a,NH3-N排放量为2.9t/a,通过青岛海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COD外排环境量5.8t/a,NH3-N外排环境量0.8t/a。通过以上分析,本项目营运期向外环境中排放COD总量为5.8t/a,NH3-N总量为0.8 t/a。10评价结论本项目为商品房开发项目,用地性质与黄岛区总体规划相符,区域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且与周围区域规划相协调。在确保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和建议得到落实和采纳的情况下,可控制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各污染物对项目周围环境的影响,并有效降低周围环境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因此,本项目的选址及建设是可行的。11 联系方式建设单位:青岛中地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3793277168环评单位:山东赛飞特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22号金孚大厦;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 0532-85811579Email:qd140310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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