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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意外保险(第二次)标书公开招标文件(货物服务类)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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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意外保险(第二次)标书公开招标文件(货物服务类) .doc

    公开招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GMZ2010011G 采购项目名称:公安高明分局在职工作人员2011年人身意外保险(第二次)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编制发布日期:2010年12月1日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各投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受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的委托,对以下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投。一、采购项目编号:GMZ2010011G二、采购项目名称:公安高明分局在职工作人员2011年人身意外保险(第二次) 三、项目预算:¥298235元(超出预算金额为无效投标)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0年12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13日止(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报名,报名费150元(人民币)。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0年12月22日上午9:00-9:30截止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七、开标时间:2010年12月22日上午9:30八、采购人: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757-88828485-85083九、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陈小姐 电话:0757-88620829 传真:0757-88620829 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一、供应商资格1、投标人必须是由保监会批准的证照齐全的保险机构(含分/支机构)。2、投标人必须要在佛山市范围内有固定经营场所,必须具备独立承保能力,不得分保业务。二、采购项目详细内容及要求1、保险对象本项目被保险人为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全体在职民警、职工、治安联防队员1270人,临工245人(以实际核定人数为准)。2、保险及保险期限1.在职民警、职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保险责任从2011年1 月1日0:00 起到2011年 12月31 日24:00止。数量:601份2、在职治安联防队员、交通协管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 保险责任自2011年1月 1 日0:00起至2011年 12 月31 日24:00止。数量669份3、在职临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 保险责任自2011年1月1 日0:00起至2011年 12 月31 日24:00止。数量:245份3、险种说明1)在职民警、职工、在职治安联防队员、交通协管员在合同有效期内,因意外伤害身故给付保险金30万元,在职临工人身因意外伤害身故给付保险金20万元。因意外残疾,按约定的伤残评定标准及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2)团体人身保险:被保险人若因意外死亡或合同成立90日后因疾病死亡(续保免观察期),给付身故保险金额为5万元。3)团体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因意外在承保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治疗实际支出的、并在当地社会医疗保险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承保人100陪付。意外住院、门诊保险金额合计不超过3万元。4)团体附加意外伤害住院补贴保险: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因意外在承保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按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住院补贴,给付标准:40元/天,同时按实际住院天数每日给付护理补偿,给付标准:90元/天。最高给付180天。(注:若以上所述的相关条款中仅为某一公司所特有,则仅起说明作用,并不作为实质性响应要求。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更优惠的保险组合产品参投。)4、报价要求:报价方式为佛山市高明区成交价。报价中必须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保险产品、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全额含税发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5、售后服务要求: 对用户提出的问题或接到用户的投诉后,投标人必须要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3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尽早给予解决。6、 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款项。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 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2. 定义2.1 “采购人”是指: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2.2 “监管部门”是指: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2.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5合格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2.6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4投标费用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中标人须向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支付相应的中标服务费,按以下收费标准缴纳:中标总金额在100万以下的,服务费按总金额的1.20%计算;100万-500万的按0.88%计算(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分段计算)在中标公告发出后,请中标人自行前来办理相关手续。二、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1) 投标邀请书2) 采购项目内容3) 投标人须知4) 合同书格式5) 投标文件格式 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6. 招标文件的澄清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7. 招标文件的修改7.l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7.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确认。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8投标的语言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9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10. 投标文件编制10.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0.2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10.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0.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1. 投标报价11.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11.2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详细内容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投标报价一览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11.3投标报价一览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1)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3) 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11.4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2. 备选方案12.1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13.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13.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按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执行。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4.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15.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6. 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6.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2)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现金存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中心开具的收款收据为检验凭证(投标人持银行进账单原件和复印件一并递交本中心一楼财务窗口开具)3)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2010年12月20日前到帐4)保证金汇入户址开户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帐 号:80020000000412776开户银行:佛山市高明区三洲农村信用合作社(或)开户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帐 号:44001667436053000685开户银行:建行佛山市高明区三洲分理处5) 保证金退付方式:投标人凭中心开具的收款收据自行到本中心一楼财务窗口办理16.3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6.4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6.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6.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7. 投标的截止17.1 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18.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18.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一览表一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唱标信封”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19.2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格式如下:佛山市高明区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内容:唱标信封 /正、副本文件投 标 人: 采购编号: 采购项目: 在2010年 月 日上午9:30之前不得启封递交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授权代表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进行审查登记。否则本中心有权拒收该投标文件。19.3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20.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五、开标、评标定标21. 开标21.1 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1.2开标时,将由递交文件顺序的前二名投标人代表对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当众检查,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21.3 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做好唱标记录,唱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2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22.1 评标由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2.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和商务评议、技术评议、价格评议。22.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方法,具体见本部分“九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23. 投标文件的初审23.1 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和标记等。23.2 评标委员会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23.3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23.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3.4.1 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投标总金额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3)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6)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8)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产生偏离的。9)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4.2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24. 投标文件的澄清24.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24.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5. 投标的评价25.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6. 授标26.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3名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26.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26.3 中标结果确定后,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佛山政府采购中心网、 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网)将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即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7 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27.1在合同签订生效之前,经采购代理机构和监管部门同意,成交候选供应商因故放弃成交资格,在采购人愿意采纳替补候先供应商响应方案,且报价合理的前提下,可考虑由该替补候选供应商填补为成交供应商。27.2若没有预设替补候选者,或采购人不同意采纳替补候选供应商响应方案时,则本项目作采购失败处理。27.3若成交候选供应商及其响应文件在评审后被审查发现存有重大偏离、或没有完全实质性响应之处时,则其成交资格无效,本项目直接作采购失败处理,替补候选供应商不得填补。六、质疑28. 如果投标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提出质疑。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应当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七、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29. 合同的订立29.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9.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0. 合同的履行30.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30.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29.2条的规定备案 八、适用法律31.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工程类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九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32.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对自主创新产品,应根据不同类别自主创新产品的科技含量、市场竞争程度、市场成熟度和销售特点等因素,其固定合理的价格扣除比例、加分幅度和自主创新因素分值等应在评标方法中分别设置。33.评标步骤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初审、比较与评价: (一)初审1.资格性检查;2.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进行独立表决,并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审查结果。对未通过审查的供应商将不进入下列程序,由评委会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该供应商,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二)比较与评分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分标准进行评标,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所有评分按四舍五入的原则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三) 评分汇总单项部分得分各评委评分总和÷评委人数最终得分技术商务得分+价格得分+政策性加分 最终得分相同者,依次序分别以投标报价、技术商务评价的优劣优先选录。(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1)评委会将各投标人技术商务、价格部分得分汇总,按总分最高者推荐为第一中标人候选人,其次为第二中标人候选人,以此类推。(最终得分相同者,依次序分别以投标报价、技术评价、商务评价的优劣优先选录)2) 评审过程中涉及和产生的所有程序文件、打分表格及评审综合评审意见(授标建议),均须由评委会成员签名确认。34.评分标准1. 确定量化评审内容如下:评审内容权重值100 %评 审 子 项 权重分配%技术商务部分85%1、符合性评价:对各项需求内容的响应程度122、保险方案的合理性、优越性、可行性评价(疾病身故保障8分;人身意外保障8分;医疗保障8分;意外医疗日津贴8分)323、所提供的优惠条款评价64、理赔质量的综合评价(对理赔条款、理赔承诺、赔付方式、理赔手续等理赔内容的评价)85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信誉状况、经营规模、资质等级等综合实力评价66、投标人的售后服务队伍及售后服务方案情况评价87、相关业绩经验评价:一个业绩得1分,满13分止(业绩是指在2007年至今在佛山市范围内且合同金额在20万元或以上的人身意外方面的团体险,并以所提供的合同、保单或发票为准)(不能引用上级公司的业绩代替)13价格部分15%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152、政策性加分依据及标准如下:)政策文件依据: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评审方法(财库【2007】30号);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的若干意见(粤财采购【2009】13号)。2)对列入广东省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清单的产品且满足项目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对“技术商务总分”和“价格总分”分别给予加分。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自主创新产品的,加分幅度均须分别乘以自主创新产品报价占总报价的比重,加分标准如下:获得的科技/专利奖励加分幅度1近五年内获得中国专利金奖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的8%2近五年内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广东省专利金奖或广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7%3近五年内获得广东省专利优秀奖或广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6.5%4近五年内获得广东省科技进步三等奖的6%5拥有中国发明专利,且申请了国外专利5.5%6拥有中国发明专利5%7其他自主创新产品4%说明(1)上述各子项加分不叠加,只接受其中加分幅度最大的一项。(2)加分审核依据以提供有效认定证书及最新公告(公示)的广东省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清单为准。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佛山市高明区政府采购合 同 书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甲 方: (采购人) 乙 方: (中标人) 鉴证单位: 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根据公安高明分局在职工作人员2011年人身意外保险(第二次)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大写):_元(¥_元)人民币。二、项目内容(自行完善)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四、售后服务:对用户提出的问题或接到用户的投诉后,供应商必须要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3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尽早给予解决。五、 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款项。六、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七、争端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八、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九、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其它1 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5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乙方、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方各执一份,财政局执二份。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自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鉴证之日起生效。十二、联系方式甲方;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 代表: 签定地点: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银行帐号:开 户 行:鉴证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代 表: 业务电话:0757-88620829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佛山市高明区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正本/副本)采购项目编号:GMZ2010011G采购项目名称:公安高明分局在职工作人员2011年人身意外保险(第二次)投标人名称: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投标文件清单序号内 容必须提交酌情提交一资格性文件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二投标人概况1投标人情况介绍表2合作机构情况3同类型项目业绩及理赔案例介绍4投标人目前涉及的诉讼案件或仲裁的资料5规章管理制度一览表6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7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三投标报价一览表四投标方案设计与组织实施五其它资料1营业执照的副本2在佛山市范围内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有效证明资料3招标文件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注:1. 请投标人按照以上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2、 “必须提交”类材料将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审核唯一依据,不提供则作无效投标处理;“酌情提交”类材料作为比对性参考辅助评分材料,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3、如果所提供的证件为复印件就必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一、资格性文件1.1 投标函致 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依据贵方采购项目:公安高明分局在职工作人员2011年人身意外保险(第二次)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1. 资格性文件2. 投标人概况3投标报价一览表4投标方案设计与组织实施5. 其它部分在此,我方声明如下:1.同意并接受投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投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投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2.投标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90天,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投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5.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响应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资格。7.我方同意按投标文件规定向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缴纳中标服务费。投标人: 地址: 传真: 电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1.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致 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签发日期: 单位: (盖章)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主营(产):兼营(产):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主营:兼营: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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