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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某市区通信基站分布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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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某市区通信基站分布方案.doc

    *区通信基站分布方案(2015-2020).文本第一章 规划总则第1.1条 规划期限与规划范围本次规划期限为2015-2020年。规划范围:*区*区、*区行政管辖范围,包括*街道、*街道、*街道、*街道、*街道、*街道、*街道、*街道、*街道、*街道、*街道、*街道、*街道、*镇、*镇、*镇、*镇、*镇、油*镇、*镇、*镇和*镇,面积为986.7km²。中*区依照*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2015年修订)确定的范围,面积约257.95km²。第1.2条 规划依据1、相关法律、法规、地方政府文件等(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 号)(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2 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1号)(4)工信部&国资委关于2015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通2014586号)(5)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城市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的通知(建规2015132号)(6)*省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7)省政府令第288号*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8)*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无线宽带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590号)(9)关于印发<“宽带中国”2015专项行动*省实施方案>的通知(10)关于支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通知(*土资发201560号)(11)*市建委关于开展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委规2015184号)2、相关技术规范、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子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2)通信管道与通信工程设计规范(GB50373-2006)(3)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4)通信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规定(YD5039-97)(5)城市*区和办公楼电话通信设计标准(YD/T2008)3、上位规划及规划衔接(1)*市域总体规划(2014-2030)(2)*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2015年修订)(3)*市“多规合一”成果(4)*区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2-2020)(5)*中*区单元控规(6*镇总规、控规(7)其他相关规划第1.3条 规划原则1、符合规划布局,体现依法建设原则通信基站是城市基础设施系统的组成部分,必须以各类资源合理配置为前提,体现城乡规划引导及布局意图,符合城市建设的客观规律。控规作为规划管理的直接法定依据,应将通信基站的规划建设纳入控规之中,并按照“定点、定量、定类型”的原则合理布置基站。2、确保运营安全,体现资源共享原则历史原因造成*目前通信基站的布点比较粗放,在规模、布局和集约利用等方面都存在一些问题,从保证移动通信服务运营平稳有序的角度出发,现状设施资源的梳理应以尊重历史、确保运营为前提。各类系统和各家运营机构的设施建设要求必须加以整合,以节约城市空间资源为前提,发挥网络优化效应,优化设施布局建设方式。3、兼顾公共利益,体现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基站建设带来的环境影响,预判协调各类城市要素之间的利益矛盾,促进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保障社会公平、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第1.4条 规划任务1、借鉴国内城市基站规划建设经验,分析基站现状分布优缺点分析国内城市基站建设现状及趋势,研究通信基站在*区域设置的不同特点,为*市通信基站布点进行基础分析。对*区现状通信基站进行全面梳理,结合人口分布、用地分布、通信基站发展趋势分析现状基站分布优缺点。2、通信基站建设需求预测分析全面分析*市现有的基础条件和优劣势,从城市发展、经济发展的角度,结合城乡规划用地分布、规划人口密度分布、未来技术演进及信息通信需求增长等内容,对中*区和外围九*镇通信基站需求进行预测,同时适度超前,明确基站站址控制总量,以满*区未来5年通信基站的需求。提出“信号覆盖、容量提升、站址共享”等多要素融合的“综合覆盖布局法”,按基站设置密度,*区范围划分为*区、*区、*区、*区、*区和*区等6类。3、将通信基站设置纳入城市规划,根据基站类型提出规划管控措施基于城市建设坐标体系形成站址布局,通过强化共建共享实现基站站址的总量控制。以中*区、*镇为重点,制*区范围内所有控规编制单元的规划图则。结合各单元的用地性质和用地规模、人口规模等,将预测的基站数量纳入到控规之中,并明确基站的建设类型。4、制定基站建设导则,在选*区域控制和基站动态调整机制上提出建设引导在基站选址上,确立优先依托建筑物设置的原则,确需设置落地塔的以绿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为主;在选址排序上,按照政府机构办公建筑、行政事业单位建筑、市政公用设施建筑、公共服务设施建筑、商业办公建筑、工业和仓储建筑、居住建筑的先后顺序,强化基站与城市其他公共设施的集约共享*区域控制上,强化*区域内的景观设置以及高度、距离、电磁兼容、发射功率控制等要求;在动态调整机制上,根据城市空间发展的变化,合理基站选址和数量,建立逐年动态更新机制,确保基站满足城市发展需求。5、确定基站建设管理要求,在控规的基础上建设基站提出基站设置的总体要求,即新增站址基站必须共建;存量站址基站按照“合理归并、共享资源”的原则,由铁塔公司通过技术改造、景观改造等实现有效整合,进一步提高共享比例。在原基站设置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基站及其附属设施的选址、建设、运营、维护和安全等管理要求,并提出对废止基站及其附属物的处置原则。通信基站设置规划纳入控规之后,后续建设必须以控规为法定依据,在单元控规的范围内位置可以调整,原则上数量应保持不变。第1.5条 规划对象本次规划对象包括宏基站与微基站。宏基站可分为路面塔与楼顶塔两种形式,路面塔又可分为单杆景观塔与路灯杆塔;微基站可以看成是微型化的基站,将所有的设备浓缩在一个比较小的机箱内,集成信源、远端射频单元、天线等集成一体的设备。以宏基站构成*区内的移动通信骨干网络、以微基站作补充。第二章 通信基站需求预测第2.1条 移动通信用户发展分析从过去几年数据来看,*区移动通信业务平稳增长。总体而言,净增用户数逐年增加,年均用户增长率则随着用户基数的不断提高而呈现振荡下降趋势。但随*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高速发展,移动电话普及率较高。到2014年末,全市移动电话普及率为96.17%,业务发展渐趋饱和,移动电话用户数逐年增长。第2.2条 移动通信用户预测移动通信业务的发展,一方面受到宏观因素的影响,主要*区域经济、产业结构调整、通信行业总体发展趋势等;另一方面受微观因素的影响,如本地的市场竞争格局和运营商自身采取的市场策略等。因此对用户的预测将以历史发展为依据,以业务环境分析为前提,以内外部环境因素为指导进行。通过对整体通信市场规模的判断,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环境的分析和业务发展现状情况,综合趋势外推法、瑞利分布多因素预测法和成长曲线法对规划范围移动用户数的预测,确定规划范围内2015-2020年移动通信用户预测结果,如下表所示:综合取定2015-2020年规划范围移动用户数(万户)预测年份201520162017201820192020移动用户数123.19126.36129.43132.44135.39138.29第三章 通信基站设置引导第3.1条 基站设置类型1、室外基站室外基站分为宏基站和微基站。宏基站的优点在于发射功率强、信号覆盖面大,可支持多载波*区、扩容方便,因此宏基站是移动通信基站布局的首选和重点。根据建设方式的不同,室外宏基站可分为楼顶塔基站和落地塔基站。楼顶塔基站附设于建筑楼顶,租用建筑物业作为机房,在楼顶安装天线实现网络覆盖,目前绝大部分基站采用这种建设方式。落地塔基站独立占地,通过架设铁塔和自建机房实现网络覆盖,主要应用于城*区的广域覆盖。微基站主要依托路灯杆、监控杆、公共绿地等场景融入中*区、主干道,实现无线信号深度覆盖,与宏基站构造分层或立体无线电信号覆盖。微基站体积小、重量轻,对机房空间要求低,可以挂墙安装在室内或室外,与宏基站相比其服务容量比较有限。2、室内基站室内覆盖系统可将信号源信号均匀地分布在建筑物内部的每个地方,以实现室内无线信号全覆盖。室内覆盖系统可以应用在建筑室内、地下空间等封闭场所,如机场、车站、商场、剧院、办公楼等。室内覆盖系统除了解决室内信号不足的问题之外,还可以缓解室外移动通信网络的话务负载。目前的室内覆盖系统已经基本实现多运营商、多系统合路,即多信号源合路后使用同一套室内分布系统实现建筑内部全覆盖。第3.2条 基站设置通则1、选址原则(1)遵循专项规划布点数量要求。按照站址密*区,在总体建设数量上予以控制。规划确定的站址为规划的理想点位,具体建设时可结合用地条件在其周边一定范围内优化调整。(2)满足间距和挂高要求。站址应尽可能平均分布,天线高度满足覆盖需要。严格控制超高站(站高大于50m或高于周边建筑物15m)、超低站(站高低于15m)、超近站(站间距小于100m)。(3)遵循城市市政管线。规划基站应结合电信廊道设置。沿城市道路的基站,原则上应设置在有电信管线的一侧。需在高压电线、国防光缆、地下管线等附近建站时务必满足倒塔距离及相关间距要求。(4)机房集中建设结合公用设施。位置相近的基站可集中建设配套的机房,机房应采用附建的方式与垃圾转运站、雨污水泵站等市政公用设施结合设置。(5)保证基站符合环保电磁辐射要求。在市(*区的建筑物密*区,应尽量使基站天线主瓣方向20m内没有遮挡。基站具体建设选址应编制环评报告。(6)结合地势或高层建筑、高塔利用的地方。如果高层的高度不能满足基站天线高度要求,应有房顶设塔或地面立塔的条件,以便保证基站周围视野开阔,附近没有高于基站天线的高大建筑物阻挡,确*区的大部分能被基站天线通过直线传播覆盖。一*区基站高度不超过3040m*区农村基站高度不超过4060m。(7)禁止设置的规定。不得影响给水、排水、电力、燃气等市政工程管线的正常运行。不得影响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如道路交叉口的行车视距三角形范围内。不宜在大功率无线发射台、大功率雷达站、高压电站和有电焊设备、X光设备或产生强脉冲干扰的热和机、高频炉的企业或医疗单位设站。在泻洪或*区、岩石、沙石或淤泥地*区禁止设置。2、选址排序*区域按照服务半径、覆盖需求等,依据布点规划进行布局;*区域可根据周边实际建设情况,按照规划确定的选址排序进行选择。 (1)楼顶塔站址选择排序优先依托原有塔桅、建筑物设置的原则,确需新建落地塔的,以不影响景观设置为基础;在选址排序上,按照利用政府机构办公建筑、行政事业单位建筑、市政公用设施建筑、公共服务设施建筑、商业办公建筑、工业和仓储建筑、宾馆酒店、居住建筑的先后顺序,强化基站与城市其他公共设施的集约共享;站址选择应满足通信安全保密、国防、人防、消防等要求。(2)地面塔站址选择排序。一般顺序为:沿城市道路的绿化带、道路红线内的绿化分隔带、城市公园广场、其他用地内的开敞空间。3、高度规定基站高度必须满足相应密*区中控制要求,并满足控规中建筑限高要求。在敏感设施周边,必须满足相关单位的限高要求。4、色彩设置规定基站色彩应符合城市色彩专项规划的控制要求,与周边建筑颜色相协调,色彩宜以白、浅蓝、浅灰等中性色为主色调。5、安全性要求(1)站址选择必须满足安全要求,确保网络设备运行的安全。(2)不应选择在易燃、易爆的仓库和材料堆积场,以及在生产过程中散发有毒气体、多烟雾、粉尘、有害物质或者容易发生火灾、爆炸危险的工业企业附近设置。(3)基站不宜在大功率无线电发射台、大功率电视发射台、大功率雷达站和具有电焊设备、X光设备或生产强脉冲干扰的热合机、高频炉的企业或医疗单位附近设置。(4)基站建设要求由具备资质的电磁辐射监测机构对拟建地点以及周围环境的电磁辐射水平进行监测,其公众照射导出限值的功率密度一般大于20W/cm*区不宜建设基站。(5)基站建设在*区的,必须做好防雷接地保护措施。6、基站建设指引(1)宏基站建设指引类别塔型备注住*区楼顶塔、路灯杆塔、美化天线无适应最佳场景情况或当建筑高度超过50米时,使用美化天线(1座宏基站换算为3-5座美化天线);无适合高度楼顶建站时,结*区内路灯杆设置大型公共*区域楼顶塔、路灯杆塔、美化天线无适应最佳场景情况或当建筑高度超过50米时,使用美化天线(1座宏基站换算为3-5座美化天线) ;无适合高度楼顶建站时,结合公建室外广场高杆灯设置厂区、仓储*区楼顶塔、路灯杆塔优先在适合高度楼顶设置城市公园、广场、公共绿地路灯杆塔、景观塔优先结合路灯设置、设置景观塔时结合公园景观(2)微基站建设指引微基站的建设尽量避免信号外泄对住*区以*区域形成干扰;应充分利用路灯杆、围墙、广告牌等载体建站,但不能妨*区的景观、公共安全;用于解决住*区的室内弱覆盖时,建议天线选用美化天线(如射灯天线),覆盖方式以从上往下覆盖为主;特定的*区域也可以选择从下往上补充覆盖。美化宏基站。引入“变色龙”概念对站点的配套和天馈进行颜色优化,保证移动基站建设与城市空间环境相和谐。创新微基站。利用指示牌、路灯杆、红绿灯、广场信息亭等创新型微站点进行微基站的布置。第4.1条 规划设*区和站址密度规划引导1、规划设*区引导根据移动话务密度划分,同时考*镇景观风貌格局、历史文保保护的要求,可以将*区划分为6*区:*区、*区、*区、*区、*区和*区。针对*区特点进行基站布局规划,*区和*区以满足容量为主*区和农村以满足覆盖为主,*区内不宜新增室外宏基站,*区禁止建设基站。基站密*区规划一览表密*区*区域和用地备注*区中*区市级中心、副中心、专业服务中心、交通枢纽用地(S3)环城*区域、江南*区域、中*区域、*区域、运*区*区、老火车站*区域、汽车北站*区域、高铁站点*区域、汽车客运中心*区域等*区中*区*区社区中心、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交通场站用地(S4)市*区域、运*区区域、姚家荡*区域、南湖大道*区域、高铁站点*区域、汽车客运中心*区域、老火车站*区域、汽车北站*区域、各*街道)生活服务中心等*区镇区工业用地(M)、物流仓储用地(W)、城市道路用地(S1)、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G)外围农村城乡一体*区等村庄建设用地(H14)*区外围农村农业及生态结构用地*区古镇和历*区、八放射水系沿线月河、芦席汇、梅湾历*区,新*镇,王店梅溪历史文*区,王江泾一里街历史文*区,中基路等历史街巷,苏州塘等八大水系等*区宏基站的电磁场干扰或影响其他行业正常工*区域卫星地球站、城市*区、精密的电子和通信设备等宏基站受其他强辐射源影响无法正常运*区域广播电视发射塔、机场和气象部门的雷达站、110kV及以上变电站和架空线等2、规划站址密度引导基站布局对应于传播环境及话务密度分布情况,站址规划主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控规中*区的用地性质,不同的用地性质,其话务密度、无线数据业务需求不同,基站覆盖半径也有所差别。 综合考虑蜂窝接入容量、覆盖的要求和规划密*区,结合移动话务模型及 4G 技术的应用,基站站距和站址密度大致按下表设置:平均站间距设定和站址密度表密*区平均站间距(m)综合站址密度(座/平方公里)基站建设优先选择塔形*区3007-10先楼面后地面路灯杆塔/楼顶景观塔(美化天线)*区4004-7先楼面后地面路灯杆塔/楼顶景观塔(美化天线)*区6002-4同等路灯杆塔(*区域使用仿生树)/单杆景观塔/楼顶景观塔(美化天线)*区12001-2先地面后楼面路灯杆塔/单杆景观塔/楼顶景观塔(美化天线)第4.2条 存量基站整改规划1、存量基站整改目标(1)通过合理整改,提高落地塔的共享率,减少存量中多家运营商重复建设的落地塔桅,减少存量落地塔桅的数量,最大限度利用存量基站以满足其他运营商的新增需求。(2)通过合理整改,最大限度减少基站对城市景观的影响,最终使得“粗笨”的通信铁塔从民众的视野中“消失”。(3)通过合理的整改,将存在安全隐患的站点拆除;预判协调城乡要素之间的利益矛盾,促进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2、存量基站整改规划根据存量改造目标,进行存量整合、优化改造,共整合站点103个。整合站点均为与周边站点距离太近,经过共建共享,可以优化整合部分站点,节约资源。其中*区整合66个,*区整合16个,*区整合21个。通过对现有存量站点的共享改造,实现站址资源的共享,满足*区域信息需求。3、存量基站系统可用性评估从数据分析可知,存量站点无需改造即可直接利用现有机房塔桅新增系统的站点有419个,可新增系统665套,可利用站点占总量的32%,有98%的站点具备新增抱杆的条件,改造后可新增系统的站点为1296,占总量的98.6%,可新增系统为2689套,平均每个存量站点可新增系统2.05套,可基本满足三大运营商对存量站点的需求。土建机房有786个,可新增机架站点775个,占比99%,总计可新增机架2830个,平均每个站点可新增3.6个机架;彩钢板房有132个,可新增机架站点117个,占比89%,总计可新增机架385个,平均每个站点可新增2.92个机架;租凭机房有268个,可新增机架站点214个,占比80%,总计可新增机架341个,平均每个站点可新增1.27个机架;一体化机柜有128个,可新增机架站点80个,占比63%,总计可新增机架112个,平均每个站点可新增0.88个机架。单管塔594个,平均可新增系统数2.09套;角钢塔106个,平均可新增系统数2.44套;景观塔41个,平均可新增系统数1.27套;路灯杆塔45个,平均可新增系统数0.98套;三管塔12个,可新增系统数1.08套;屋顶抱杆390个,平均可新增系统数2.36套;屋顶拉线塔126个,平均可新增系统数1.24套。从上表数据分析可以看出,单管塔、角钢塔、屋顶抱杆在可新增系统数上有明显优势,可利用率更好。第4.3条 新建宏基站规划*区共新增宏基站站点871个,其中地面塔基站170个,依附楼顶基站288个,依附路灯杆基站413个。1、*区新建基站规划*区共新建宏基站共342个,其中地面塔基站54个,依附楼顶基站96个,依附路灯杆基站192个。2、*区新建基站规划*区共新建宏基站共370个,其中地面塔基站110个,依附楼顶基站113个,依附路灯杆基站147个。3、*区新建基站规划*区共新建宏基站共159个。其中地面塔基站6个,依附楼顶基站79个,依附路灯杆基站74个。*区宏基站规划数量分布表行*区地面塔路灯杆塔楼顶塔合计*区5419296342*区110147113370经济*区67479159合计170413288871第4.4条 微站规划本次宏基站布点规划以满足4G-LTE网络指标要求为原则,其频段主要已1.8G为主,覆盖半径从300米到1000米左右不等,但在本次基站布点规划中考虑到在已建成居*区内建设宏基站难度较大,且极易引起居民投诉,甚至有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故在本次基站布点规划中居*区内一般不考虑新建宏站。但目前很多居*区跨度都达到几百米,一些拆*区跨度甚至达到1000米以上,且居*区普遍建筑密度大,楼间距窄,一些处*区中央的低楼层用户甚至可能完全没有信号。而我们4G基站的在此类场景的覆盖半径只有150m左右,5G网络将使用更高频率,是4G频率的1.5-2倍,电磁波空间损耗将变大,且电磁波遇障碍物衍射能力变弱,在周边基站覆盖的半径之外势必出现覆*区,要解决这类覆*区,就需要建设微基站。规划共新增841座微基站,其中*区364座,*区342座,*区135座。第4.5条 规划需求整合根据*铁塔公司收到的三大电信运营商*区5年规划需求预测,电信需求878个,联通需求807个,移动需求614个,经过深度整合结合现有存量基站深化共享后需新建宏基站871个,机动站点约200个,机动站点占总体新建规模的18.7%。预计将比规划减少1228座。第4.6条 规划点位调整原则站址的选择应尽量符合网络拓扑结构的规则构建理想的蜂窝网络结构。规则的蜂窝结构能保证系统在*区内均匀覆盖,减少导频污染,避免频繁的软切换和弱*区。但是在实际的网络建设中,由于种种原因,有时无法在蜂窝中心建站,需要在理想站点周围寻找另外的次优站址时需遵循以下原则:(1)站址选取应尽量符合规则六边形蜂窝结构,偏移范围以不影响网络覆盖和干扰要求为原则。要确保预定主要*区信号的覆盖,其偏差不应大于*区半径的1/4,*区所选的站点要尽量保证距主要*区中心点50m以内;在其他偏*区所选的站点应尽量保证距主要*区中心点300m以内。(2)站点分布应对应于话务密度分布,优先考虑热*区。随着移动2G的发展取代了固定电话,4G的迅速发展,未来5年5G也将取代光纤入户的业务,通俗的讲民众要获得更好的通信服务,离基站越近,获得的服务越好。第4.7条 规划仿真分析RSRP(dBm)电平值数值越高信号就越强,用户感知就越好。根据测试大*区域已达到良好覆盖,占比在95.41%,考虑到农村MR指标略低,覆盖达标率已达到98%以上,相较于2015年9-10月份采集的MR覆盖数据有显著提高,2015年9-10月份采集的数据显示MR达到-98(dBm)的占比仅为62.73%。中*区大*区域已达到良好覆盖,占比在95.40%,相较于2015年9-10月份采集的MR覆盖数据有显著提高,2015年9-10月份采*区的数据显示MR达到-98(dBm)的占比仅为65.84%*区建筑及人口密度较大覆盖难度也更大,这部分弱*区域将在后期建设中重点跟进解决。*区最强RSRP(dBm)电平值仿真结果 中*区最强RSRP(dBm)电平值仿真结果第4.8条 年度建设计划2016年*区铁塔新建站址数为111个,占市域新建站址数的29%。2016年*区存量改造站址数为397个,占市域改造站址数的29%(2016年市域铁塔存量改造站址1348个,主要集中在农村,为547个,共享率为106%,比2015年提高4%),共享率为107%,高于全市平均值。2017年*区铁塔新建站址数为139个, 占市域新建站址数的31% 。2017年*区存量改造站址351个,占市域改造站址数的31%(2017年市域铁塔存量改造站址1155个,主要集中*镇、农村,为625个,共享率为117%,比2016年有提高11%,提升效果明显),共享率为121%,高于全市平均值。2018年*区铁塔新建站址数为174个,占市域新建站址数的34%。2018年*区存量改造站址297个,占市域改造站址数的35%(2018年市域铁塔存量改造站址844个,主要集中*镇、农村,为412个,共享率为114%,比2017年下降3%,略有下降),共享率为116%,高于全市平均值。第四章 环境保护规划第5.1条 电磁辐射通讯领域常见的手机发射台(以下统称为“移动通信基站”),根据国家标准,其电磁辐射强度均应小于40微瓦/平方厘米。当距离天线正对面10米开外时,绝大多数移动基站测得的辐射强度小于1微瓦/平方厘米。可见,仅从辐射的强度考虑,移动基站发射台的辐射低于电视机辐射强度,远远低于台式计算机显示器背面的辐射强度 。第5.2条 基站环境影响基站天线一般按照在离地面1550米高的山坡或建筑物顶的铁塔上,铁塔的外观形状和高度各有不同,但安装在铁塔上的天线大小、形状、工作原理和发射信号功率都是一样的。测试表明,发射功率为20瓦的基站,其天线前10米处的功率密度小于1微瓦/平方厘米,远远低于40微瓦/平方厘米的国家标准。基站天线发射出的电磁波主要向水平方向传输,垂直方向所释放的辐射大部分被大气层和建筑物所吸收,电磁波穿过一般砖墙要衰减6db左右,而穿过带钢筋的墙体要衰减20db左右。因此基站发射天线下方是辐射*区”,在垂直方向的辐射强度几乎为0,对人体没有任何伤害。1、基站电磁环境监测情况基站是通过电磁波与终端进行通信的,根据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防护限值的适用频率范围为100kHz 300GHz。根据规定要求,电磁辐射的职业照射和公众照射的基本限值为:(1)职业照射:在每天8h工作期间内,任意连续6min按全身平均的比吸收率(SAR)应小于0.1 W/kg。(2)公众照射:在一天24h内,任意连续6 min按全身平均的比吸收率(SAR)应小于0.02 W/kg。2、基站电磁辐射实际监测情况实际监测证明:基站电磁辐射强度极低,对人体无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监测技术中心对中国移动集团*分公司2010年前建设的近1600座基站检测情况来看,99%以上的基站公众辐射功率强度低于1微瓦/平方厘米,所有基站公众辐射功率强度低于5微瓦/平方厘米,远远低于国家电磁辐射保护标准(功率密度40微瓦/平方厘米),完全符合“一级*区”的标准。3、电磁辐射环境的监测2007年7月31日,环保总局和原信息产业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试行)”(以下简称方法)的文件。并于2007年8月1日起执行,它规定了监测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的方法,适用于超过GB8701规定豁免水平,工作频率范围在110MHz到40GHz内的移动通信基站、固定终端站等的电磁辐射环境的监测。在测试范围上,方法规定可将监测点位布设在公众可以到达的距离天线最近处,也可 根据不同目的选择监测点位。在测试时间上,则由以前连续24小时检测调整为满足限值标准的任意6分钟。在方法里,明确规定了对测试仪器、测试部点、测试物理量以及测试环境的要求,并给出了记录和报告的参考格式。【豁免范围:对于频率范围为3300000MHz(移动通信均在此频率范围内),等效辐射功率小于100W的电磁辐射体,可免于管理。】第5.3条 环境保护措施1、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和风险评估根据*省第三批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目录(试行)(浙环发【2015】17号)文件,基站铁塔建设(不包括发射装置)为第三批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项目。根据*省移动通信网络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试行)(浙环发【2010】56号)文件,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单位根据年度投资计划,在建设方案规划阶段,委托环评单位对移动通信网络开展环评工作。环评单位根据委托书和建设网络拟建方案或项目建议书,安排典型基站现场调查,并结合已掌握的环境质量背景水平,论证其项目的环境保护可行性,提出可行的技术和管理措施要求,指导具体设计和建设。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后,建设单位方可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进行项目建设。为有效规避、预防、控制基站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围绕基站建设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客观、全面地评估论证;对基站建设所涉及的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估计、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风险等级评判等内容逐项进行评估论证,确保基站建设顺利实施。2、新建基站需进行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根据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凡其功率超过豁免水平的一切电磁辐射体的所有者,必须向所*区的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登记,并接受监督。一切拥有产生电磁辐射体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加强电磁辐射体的固有安全设计。对伴有电磁辐射的设备进行操作和管理的人员,应实行电磁辐射防护训练。根据以上要求,新建基站开通后,需对基站周围电磁辐射环境进行监测,在需要的情况下,做好相应防护工作。3、基站的合理布局,可降低手机辐射强度科学、合理布局的基站建设方案,可以满足众多的手机持有者都能在较低的手机发射电磁辐射的情况下,实现可靠的移动通信。目前我国各地基站的建设地址都是在经过科学的设计、合理的布局后确定的,这样既有利于提供通话质量,又有利于降低手机发射功率,便于用户使用手机的同时手机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得到改善。第五章 规划实施与保障第6.1条 规划实施建议1、加强规划统筹将本次规划内容纳入城乡规划管理体系中,规划确定的基站数量在控规中落实,基站位置可根据实际建设情况调整。在审批新建重大场所、各*区和公共基础设施(例如公路、高铁、地铁、大桥及城市道路等)等重大项目时,应要求建设单位对基站、铁塔、机房、室内分布系统、传输管道等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所需预留的资源提出意见,应做到依据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并投入使用。2、开放公共资源应积极开放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适宜的屋顶楼面或其他场所,用于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市政管理部门应支持符合移动通信基站规划和市政管理规定的通信灯杆塔、美化塔改造。 房管部门要督促物业管理企业积极支持移动通信基站单位在住*区开展符合规划的移动基站(主要是楼面站)新建、改建和维护,并按政府有关定价或行业标准收取相关费用。对涉及公路、铁路、桥梁等设施的移动基站建设,凡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规划的,交通部门要积极支持。3、推进共建共享铁塔公司需要深入推进共建共享,优化通信基础资源整合、开展技术创新。与移动通信设计院、铁塔厂家和设备厂家组成联合技术创新项目组,开展技术攻坚,研发创新型非塔类新型微站点;通过各类技术创新手段提高了基站共享率,提升对公共资源的利用率,从而实现通信集约发展,盘活通信基础资源。第6.1条 规划保障措施1、加大科普宣传无线通信管理部门要会同移动基站建设单位、电信运营企业等加强电磁辐射知识的科普宣传教育。利用国家电信日、信息消费活动、环境保护日等时机,加大对公众普遍关注的基站设置、电磁辐射等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本地化宣传媒体要充分利用报刊、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开展宣传,消除群众对移动基站电磁辐射的误解,营造加快移动基站建设的良好氛围。2、完善配套政策积极支持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对成规模、重大移动通信基站建设项目,列为各级重点项目进行管理。规划、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对移动通信基站站址建设用地支持力度,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加快权证办理。环保部门简化环评手续,对新建基站规定范围内的电磁环境辐射值等级以及环境空间,探索基站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分类审批管理模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16条相关可适当实行豁免、地方性简化环评手续来提高审批效率。供电单位要加大对基站等通信设施的供电保障力度,对其用电报装、线路租挂、电力抢修建立优先保障机制。3、加强组织保障建立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月例会制度,由市建委牵头每月召开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推进会,对整体推进情况进行通报,及时协调处理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铁塔*分公司负责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协调落地,并参与控规等相关规划的评审,共同研究*区域内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4、深化部门协调基站设置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控规,需新使用土地的应当报国土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城管等部门审批,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符合无线电技术指标和电磁环境标准;城市景观*区域的基站外观应符合有关景观化要求。移动通信基站规划建设报建审批流程要求如下:独立建站:对于独立占地的通信基站,铁塔公司根据电信企业年度建设需求,依照专项规划确定批次基站初步选址。铁塔公司将基站建设需求、选址方案、基站景观化方案、电信企业规划材料以及*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申请表,报规划局进行审批。规划局联合国土、城建、环保、城管、住建等有关部门进行会审,核实运营公司基站选址方案、基站景观化方案,依照专项规划对基站选址建设形成会审纪要。铁塔公司按照会审纪要相关要求及调整意见至相关部门申报相关手续后,开工建设。非独立基站铁塔公司根据电信企业年度建设需求,依照专项规划确定批次基站初步选址,并与权属单位签订协议后,开工建设。铁塔公司将基站建设需求、选址方案、基站景观化方案,连同电信企业规划材料,报规划局进行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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