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DOC文档下载  

    关于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规定.doc

    • 资源ID:4107323       资源大小:54KB        全文页数:34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8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8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关于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规定.doc

    关于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规定(人才中心201116号)各电力人才评价中心、申报者及所在各单位:为便于准确掌握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以下简称:评定条件)、各专业副高级资格评定标准(以下简称:评定标准),正确履行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程序,特对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明确规定如下:一、计算现有资格取得年限、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或业绩成果取得时间的截止时间,以及履行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程序后其资格的取得时间,均以国网人才评价中心每年相应工作安排通知中所明确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年度(即:申报年度)12月31日为准。二、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一般应具备规定学历。“规定学历”是指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和有关实施办法中已明确规定的符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本专业学历、学位要求(含后续学历,下同)。即评定或认定资格的规定为:取得中专学历认定员级、助理级资格,取得大专学历认定助理级和评定中级资格,取得本科学历认定助理级、评定中级和正副高级资格,取得硕士、博士学位(含单一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学历情况,下同)认定中级和评定正副高级资格。其中:取得双学士学位可按硕士学位对待。即取得第二个学士学位后满2年或在大学本科学习期间同时取得双学士学位后满4年,可直接考核认定中级资格;取得中级资格后,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经积累达到评定标准,可评定副高级资格;副高级资格满5年,可评定正高级资格。三、申报评定副高级资格,不再受学历层次、年限的限制,采取申报者自取得本专业中级资格后,其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积累是否达到评定标准的方法确定(详见附件一);申报评定中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继续实行在规定学历的前提下,严格执行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限(以下简称:现资格年限)、工作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以下简称:本专业年限)和取得现资格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以下简称:资格后本专业年限)要求的方法确定,即:“现资格年限”是指截止申报年度12月31日,本人现已具备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限。“本专业年限”是指截止申报年度12月31日,本人参加工作后所从事的与拟申报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系列一致的专业技术工作累积年限之和。“资格后本专业年限”分为资格后本专业累积年限和资格后本专业连续年限。“资格后本专业累积年限”是指截止申报年度12月31日,取得现资格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累积年限之和;“资格后本专业连续年限”是指截止申报年度12月31日,取得现资格后连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四、符合申报评定中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学历和规定(现资格、本专业、资格后本专业)年限的标准:1关于申报评定中级资格。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助理级资格年限满4年,且“资格后本专业累积年限”满4年或“资格后本专业连续年限”满2年,可申报评定中级资格。2关于申报评定正高级资格。具备规定学历,副高级资格年限满5年,且“资格后本专业累积年限”满5年或“资格后本专业连续年限”满3年,可申报评定正高级资格。3关于双学士学位申报评定中级、正高级资格。对于获得双学士学位者,如果在现资格前取得第二个学位,则资格后本专业年限从取得现资格时间算起;如果在现资格后取得第二个学位,则资格后本专业年限从取得第二个学位时间算起。4关于军队转业干部和原公务员。对于军队转业干部和原公务员,属于首次参加资格评定的人员,其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须严格执行“本专业年限”基本要求:大专毕业后(含后续学历,下同)满7年、本科毕业后满5年,可直接申报评定中级资格;本科毕业后满10年、取得硕士学位后满7年、取得博士学位后满2年,可直接申报评定副高级资格(须实行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积累方法);本科毕业后满15年、取得硕士学位后满12年、取得博士学位后满7年,可直接申报评定正高级资格。5关于通过考试取得资格。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职)业资格考试取得的中级资格(或相当中级资格)、高级资格(或高级评审资格),必须符合有关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规定,即原报考中、高级资格时应具备规定学历和“本专业年限”(详见附件二、三)。五、申报者必需提交有效的外语“合格证书”和计算机“合格证书”或符合规定的“免试证明”(详见附件四)。其中,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请所在单位根据免试规定出具“免试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六、在履行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报名手续前,申报中级、正高级资格者要仔细研读所申报专业的评审条件,认真对照进行自我评价,确信自己不仅符合评审条件的“申报条件”(含本申报规定,下同),而且已达到了评审条件的专业理论水平、工作经历与能力、业绩与成果的规定要求;申报副高级资格者要仔细研读所申报专业的评定标准,确信自己符合评定标准的各项规定要求。其中,申报者必需按其申报专业所规定的数量要求,提交取得现资格后本人撰写的论文(已发表)和技术报告等作品(如电力工程高级工程师规定:“独立撰写2篇及以上技术报告”或“2篇及以上学术或技术论文”):1关于论文、论著。发表或经学术交流或经学术部门评选的“论文”或“论著”,申报时须提供书、刊的封面、目录(交流或评选的证书)和本人撰写的内容即可,不必将整本书、刊一同提交。2关于技术报告。“技术报告”应为申报者在当时完成专业技术项目之后,对完成或解决某项具体技术工作问题的报告,申报时须提供专业技术负责人的证明(或鉴定意见)。七、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全过程须分别统一使用相应版本的国网人才评价中心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管理软件,并一律实行“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须通过Internet网络完成。届时,申报者可根据级别在“中国电力人才网”网站()选择下载“中级、正高级资格报名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副高级资格报名个人信息采集工具”软件,并依靠软件完成相应信息的录入、审查、报名、打印、申报等工作。2“网上报名”采取离线录入、在线报名、初审、复审、办理报名及评审手续的程序进行。其中:完成离线录入并办理报名手续后,申报副高级资格者,须打印相应的各类鉴定表、评价表并与其他申报材料报经本单位初审、报名点复审;申报中级、正高级资格者须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审查表并将与该表中所提内容相应的证明等其它申报材料报经本单位初审、报名点复审,即:(1)中级、正高级资格申报者在“中国电力人才网”上确认其已通过复审并办理完成评审手续后,方可正式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等各类表格并根据申报工作安排要求完善申报材料。(2)中级、正高级资格申报者在提交申报材料时,必需按数量要求提交评定表、一览表的打印件,以及与打印部分完全一致的电子文件。(3)中级、正高级资格申报者所提供的申报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其中,应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评定表须双面打印。八、申报者选择申报评定的专业或行业一般应以本人所从事的专业为准,并对照各专业评审条件、评定标准的专业划分自主确定。对于一些不好归属的专业或行业,可按如下规定掌握:省(市)公司中试所,特别是以调试为主和地区局(公司)设计所(室)的工程技术人员,可按所从事专业申报“电力工程”生产运行的相应专业;“工业工程”规划类专业一般适用于从事综合性、系统性总体方案的规划、设计及实施等工作的人员,省(市)公司及以上级别的设计院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仍按所从事专业申报“电力工程”规划设计的相应专业;工民建等专业可暂时申报“电力工程”施工建设的热能动力工程专业或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专门从事计算机应用的工程技术人员可根据所服务的对象(专业)进行划分。九、根据原人事部、卫生部、新闻出版署文件关于印发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卫人发2001164号)、人事部、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86号)、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321号)及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国人厅发200317号)的规定,卫生技术、出版专业、翻译专业的初中级资格不再进行评审,一律参加各地方政府组织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或职业)资格考试取得。十、根据原人事部、审计署、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发200258号)和关于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50号)文件规定,高级审计师、高级会计师一律实行考、评结合(即考试和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定。其中,高级审计师的申报者,须参加由各省级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高级审计师考试和评审,其结果须由申报者所在地的电力人才评价中心报国网人才评价中心批复确认;高级会计师的申报者,须先参加由各省级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高级会计师考试,再凭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证书(成绩),报名参加国网人才评价中心组织的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十一、根据国资委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资发法规200895号)文件规定,及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家电网人资2008795号)文件要求,自开展2008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起,实行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定工作(申报条件详见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十二、“不受是否在职的限制”是实行评、聘分开的职称管理新办法后,准许流动人员及退休人员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规定。即自1999年起,流动人员及退休人员经履行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程序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仅表明其在评定该专业技术资格时的专业技术水平,是其在取得该专业技术资格后求职、受聘新岗位工作的条件之一。有关这部分人员申报材料的审查工作,由受聘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和各电力人才评价中心分工负责。其中,申报的前提条件为:1流动人员。必须是在企、事业单位受聘并有明确工作岗位,且人事档案关系已正式委托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或托管的人员。2退休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后,必须在企、事业单位受聘且取得新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并达到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评定标准的规定。十三、关于“资格同级转评”和“资格跨系列高报”,根据各专业、系列的实际情况,从专业技术队伍建设角度出发,参照国家人事信息代码汇编有关学科分类的规定,对各专业系列准入的所学专业和专业技术资格以及现从事的专业工作经历,明确如下:1电力、工业工程技术系列:一般须同时具备理工科专业学历和工程技术资格以及工程技术工作经历。若具备理工科专业学历但现专业技术资格为非工程系列,则现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年限要求为:“资格同级转评”须近2年、“资格跨系列高报”须近3年(全国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统一考试的系列、级别除外,下同)。2卫生技术系列:一般须同时具备医疗卫生专业学历和卫生技术资格以及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经历。若具备医疗卫生专业学历但现专业技术资格为非卫生系列,则现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年限要求为:“资格同级转评”须近2年、“资格跨系列高报”须近3年。3会计专业系列:一般须同时具备财会(含财经类,下同)专业学历和会计专业资格(含审计资格、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下同)以及财会工作经历。若具备财会专业学历但专业技术资格为非会计专业系列、或不具备财会专业学历但专业技术资格为会计、统计、经济、工程系列,则现从事财会工作的年限要求为:“资格同级转评”须近2年、“资格跨系列高报”须近3年。4统计专业系列:一般须同时具备统计(含统计类,下同)专业学历和统计专业资格以及统计工作经历。若具备统计专业学历但专业技术资格为非统计专业系列、或不具备统计专业学历但专业技术资格为统计、经济、会计、工程系列,则现从事统计工作的年限要求为:“资格同级转评”须近2年、“资格跨系列高报”须近3年。5经济专业系列:一般须同时具备经济(含理工、财经、管理、法律类,下同)专业学历和经济专业资格以及经济工作经历。若具备经济专业学历但专业技术资格为非经济专业系列、或不具备经济专业学历但专业技术资格为经济、工程、统计、会计、法律和企业法律顾问系列,则现从事经济工作的年限要求为:“资格同级转评”须近2年、“资格跨系列高报”须近3年。6高教、职教、翻译、新闻、出版、档案、图书资料、政工系列和企业法律顾问系列:须专职从事相应系列规定的专业工作。若专业技术资格为非相应专业系列,则现从事申报专业工作的年限要求为:“资格同级转评”、“资格跨系列高报”均须近2年。十四、其它要说明的问题1确实经过中央党校、各省(市、区)党校和境外院校规定学时、课时的学习(有学籍档案),所取得的学历、学位与国民教育学历具有同等效用,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定中应予以承认。2根据国家教委和原人事部教学厅(1993)4号文件的规定,普通高等学校1970年1976年入学的毕业生,“国家承认其学历为大学普通班毕业”。故这部分人员若具备规定的年限和能力、水平,可评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3、具备专业不对口的学历,需取得两门及以上大专层次专业对口的专业课程自学考试单科结业证书,可申报中级、副高级资格。4对于少数民族和长期在艰苦偏远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外语要求,可参照当地省级政府的统一规定执行(须提供当地省级政府有关文件的复印件)。5各评审条件和评定标准中所提“核心期刊”系指以北京大学出版的最新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SCI收录或EI收录的文章需提供收录证明。6对于各评审条件和评定标准中规定的论文或技术报告等代表作品的数量要求,也可“灵活”掌握:如规定“论文2篇或技术报告2篇”或“论文1篇或技术报告2篇”,也可分别提供1篇;如规定“论文3篇或技术报告2篇”或“论文3篇或技术报告3篇”,也可提供论文2篇、技术报告1篇。7获奖的“主要贡献者”指:集体获奖项目,须是该项目排名靠前的第一、二完成人及主要完成(参加)者。若排名靠后,但确系主要完成(参加)者,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该文件,须后附第一、二完成人分别亲自撰写并签名的“证明书”。文件及“证明书”须表明在该项目中被证明人承担任务的内容、重要程度及排名位次和排名靠后的原因,以及其他获奖人员名单(如获奖人数超过15人,可仅列出前15人名单并注明获奖总人数)。8申报者须在申报时提交全部申报材料。各评价中心在复审工作开始后,以及整个评审过程中,任何人不得再补交或向申报者索要补充材料。9经查属实,对于谎报、伪造个人经历、业绩、成果和现资格、外语合格、计算机合格取得时间与实际取得时间不符,以及在申报材料中出现一切弄虚作假的申报者,国网人才评价中心将不仅取消其当年度的申报资格或评审结果,还将取消其下两个年度的申报资格,直至按规定程序暂停其所在单位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并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10外单位调入人员,其资格若为局级及以上单位评定或认定的,应与原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系统的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样,具有同等效用,予以承认;否则,需履行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程序,重新评定专业技术资格。11关于委托评审。由其主管单位确定、不履行国网人才评价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程序全过程、仅参加国网人才评价中心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阶段的单位,属“委托评审”。“委托评审”须由申报者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向国网人才评价中心出具“委托书”。“委托书”中须注明委托评审专业系列、其参评单位(名称)及所在省(市、区)、委托评审期限(按年度);并在国网人才评价中心组织年度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阶段,将全部委托评审材料直接报送至国网人才评价中心。国网人才评价中心仅将相应专业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直接函告委评单位。附件:1副高级资格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在线积分评定办法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规定3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规定4关于专业技术资格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的 规定 国网人才评价中心 (代 章)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附件一:副高级资格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在线积分评定办法(试行)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申报副高级资格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和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电力科技进步与发展,根据中央第二次人才工作会议精神,适应人才强企战略需要和人才成长规律,决定:率先在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定工作中试行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在线积分评定办法(以下简称:在线积分评定办法)。一、总体方案在线积分评定办法采取申报者专业理论水平积分、中级资格取得年限积分、技术资历鉴定积分和所在单位评价积分、评委专家在线评审打分等多维评价方式进行评定。申报者自取得中级资格后,就可依据相应专业副高级资格评定标准(以下简称:评定标准),在网上报名参加相应专业副高级资格在线积分,使用下载的“在线积分评定系统”的“个人信息采集工具”打印“技术资历鉴定意见表”和“所在单位评价意见表”;经所在单位审查、鉴定、评价、公示并经主管单位(省级评价中心或网、省公司等同级单位,下同)复审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在线积分评定系统”的“专业技术资格汇总软件(所在单位版)”中录入鉴定和评价结果并连同所有经鉴定和评价的纸质材料,报主管单位;经主管单位复审并确认后的“在线积分评定系统” 及“专业技术资格汇总软件(主管单位版)”,将按统一规范的积分标准给出实际积分和汇总积分,实际汇总积分与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以及所需外语、计算机合格与否情况,并经百分制加权后得出定量加权汇总积分,加权汇总积分达标的人选方可进入评委会评审阶段;评委会评委专家在线审查申报者所有业绩情况(即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中级资格取得年限相关电子材料,下同),根据评定标准进行相应评委会全体评委专家“背靠背”打分,形成被评者评委会定性评审平均分和定性评审分数线;按评委会定性评审平均分、定量加权汇总积分并乘以加权系数得出评定总分,评定总分达标者为评定通过名单,评定通过名单进行网上“公开审查”;“公开审查”无误后,由国网人才评价中心印发资格通过文件、制发资格证书并将通过资格评定名单转入“历年专业技术资格备查库”,由所在单位或主管单位使用“在线积分评定系统”打印评定表、入档。对于加权汇总积分未达标或评定总分未达标(评定未通过)的申报者,其包括外语、计算机是否参考或通过在内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中级资格取得年限变化状况将随下一年度申报者在网上“在线积分评定系统”中以积分形式体现,本人可继续在线查阅自己积分情况,及时审视不足、确定努力方向,直至其加权汇总积分达标或评定总分达标。自申报者报名参加副高级资格积分开始至取得副高级资格的评定工作全过程,将始终在公众监督下进行,以此充分体现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二、实操方法与积分标准依据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和自2003年以来由评委会评审时执行的评委打分标准,对其中专业理论水平、工作经历与能力和业绩与成果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量化,由此制定出评定标准及其量化积分标准。量化积分标准主要按专业理论水平、中级资格取得年限、主要贡献和作品成果、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评价四部分内容确定并统一整定于“在线积分评定系统”中。将经相应组织审查、鉴定、评价、公示后的申报者该三部分鉴定意见和评价意见录入该系统中,该系统将自动给出申报者各项实际得分及其实际总积分。以本科学历为例,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评价为满分(20分),连同副高级资格专业理论水平(按本科学历15分记)、中级资格取得年限(按本科学历中级资格满5年30分记)、主要贡献与作品成果(分别按达标18分、12分和业绩突出满分46分、24分记)等四部分鉴定和评价的实际总积分为:达标为95分、业绩突出者可增至135分。实操方法以及积分标准主要内容为:1专业理论水平积分。该积分标准主要按学历(学位)层次和专业进行量化。其中,所学专业对口与否,以各专业评定标准“申报人员技术资历鉴定标准”和本申报规定第十三条为准。申报者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所在单位审查鉴定。专业理论水平积分标准分值为:博士且专业对口30分;双硕士且专业对口28分;硕士且专业对口(含双硕士单一专业对口,下同)以及博士但专业不对口20分;双学士且专业对口、双硕士但两个专业均不对口18分;本科且专业对口(含双学士单一专业对口,下同)、大专及以下学历且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考试合格以及硕士但专业不对口、双学士但两个专业均不对口15分;大专且专业对口以及本科但专业不对口5分;中专及以下学历和大专但专业不对口0分。2中级资格取得年限积分。取得现资格后年限积分标准分值为:博士和双硕士且中级资格满2年或硕士和双学士且中级资格满4年或本科及以下学历且中级资格满5年30分;博士和双硕士且中级资格满1年或硕士和双学士且中级资格满3年或本科及以下学历且中级资格满4年15分;硕士和双学士且中级资格满2年或本科及以下学历且中级资格满3年10分;硕士和双学士且中级资格满1年或本科及以下学历且中级资格满2年5分;本科及以下学历且中级资格满1年0分。3主要贡献和作品成果积分。该积分标准,依据各专业评定标准“申报人员技术资历鉴定标准”中“主要贡献”和“作品成果”两条相应条款进行量化。由所在单位“鉴定委员会”依据申报者提供的其使用“个人信息采集工具”打印出的“技术资历鉴定意见表”和获奖证书、发表作品等材料,进行审查、鉴定并选择填涂、签字、盖章;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专业技术资格汇总软件(所在单位版)”中录入鉴定结果并连同所有经鉴定的纸质材料报主管单位复审;经主管单位复审并确认后的“在线积分评定系统” 及“专业技术资格汇总软件”,将给出主要贡献和作品成果的实际积分。主要贡献和作品成果积分标准分值为:“主要贡献”达标18分、业绩突出者可增至46分;“作品成果”达标12分、业绩突出者可增至24分。4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评价积分。该积分标准,依据各专业评定标准“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评价标准”中相应条款、专业进行量化。包括两部分,一是政治表现,二是申报人主要工作经历和能力。由所在单位“鉴定委员会”依据申报者提供的其使用“在线积分评定系统”的“个人信息采集工具”打印出的“所在单位评价意见表”进行评价并选择填涂、签字、盖章;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在线积分评定系统”的“副高级资格汇总软件(所在单位版)”中录入评价结果并连同所有经评价的纸质材料报主管单位复审;经主管单位复审并确认后的“在线积分评定系统”及“专业技术资格汇总软件”,将给出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评价的实际积分。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评价积分标准分值为:020分,无增分。5实际汇总积分和定量加权汇总积分的关系。实际汇总积分与定量加权汇总积分的区别在于,是否包含了“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以及所需“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考试合格与否三个评价因素并按百分制加权计算。若三者均为“是”,则定量加权汇总积分等于实际汇总积分乘以百分制加权系数;若三者有一项为“否”,则定量加权汇总积分为0。其中,“政治表现、职业道德”由所在单位评价;“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考试合格与否以本申报规定附件四关于专业技术资格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的规定为准。6评审委员会评审打分。评委会评委专家在线评审打分将根据申报者专业理论水平、中级资格取得年限、主要贡献和作品成果、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评价四部分鉴定和评价情况,进行在线审查、综合评价并打分;“在线积分评定系统”将按统一规范的程序,计算并给出每位被评者的评委会定性评审打分结果。评委会定性评审打分结果乘以百分制加权系数,计入每位被评者评定总分。评审委员会评审打分标准分值为:020分。7在线评审后续工作。评定通过名单将进行为期15天的网上“公开审查”;主管单位接国网人才评价中心印发的资格通过文件和制发的资格证书后,须将各类鉴定、评价意见等纸质材料返回至所在单位留存至少3年。三、鉴定委员会为确保申报者专业理论水平、主要贡献和作品成果的真实、准确,须由申报者所在单位成立“鉴定委员会”并报主管单位和国网人才评价中心备案管理。“鉴定委员会”作为鉴定申报者专业理论水平、中级资格取得年限、主要贡献和作品成果和完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评价意见等全部工作的权威机构,组成人员不得少于5人,主任原则上由单位总工程师或同级技术负责人担任;本单位人事部门为“鉴定委员会”的常设工作部门。“鉴定委员会”及其工作部门须对鉴定和评价结果的真实、准确全权负责。“鉴定委员会”及其工作部门须在主管单位和国网人才评价中心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鉴定、评价的全面工作。附件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规定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关于部分专业系列采取“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或评审资格)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将相关考试报名条件抄录如下:一、高级会计师评审资格1符合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1986年4月10日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有关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职改字1986第55号)。即:取得博士学位,并担任会计师职务2至3年; 取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大学本科毕业并担任会计师职务5年以上。2经省级人事、财政部门批准的申报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二、高级审计师评审资格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对虽不具备上述条件规定的学历、任职资格或从事审计工作年限,但审计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其破格报名条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人事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审计署、人事部备案。三、中级资格1会计师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取得博士学位。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总年限,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2审计师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取得博士学位。上述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是指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等。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审计、财经相关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3经济师取得大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取得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取得博士学位。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学位;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4统计师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获博士学位。实行资格考试制度前,已担任统计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符合基本条件中规定的要求,如本人自愿,也可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附件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21号)及关于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人部发200555号)文件规定,现将相关考试报名条件抄录如下:一、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或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二、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或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三、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或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2年。四、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或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五、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附件四:关于专业技术资格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的规定按照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对专业技术人员外语能力和计算机水平要求的相关条款,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国人部发200737号”文件关于完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特对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所需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明确如下:一、合格证书及考试成绩核发权限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核发认证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以下简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考试成绩与全国通用标准有效的公布单位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各省(市、区)人事考试中心或人事厅(局)。二、合格证书及考试成绩的作用(一)外语1证书类别。有三种:(1)1999年至2005年期间,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考试所取得的合格证书共有A、B、C三个等级,分为两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制、由各省(省级人事考试中心或人事厅、局)、部门(含国家电力公司)主办单位签发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可简称为“国家合格证书”;由省(省级人事考试中心或人事厅、局)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考试成绩全国通用标准下调分数线并核发的、其内容标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符合本省(市、区)”等字样的合格证书,可简称为“地方合格证书”。(2)自2006年(含部分2005年先行试点单位)起,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考试所取得的证明材料为成绩通知书,也分为A、B、C三个等级。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印制、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和各省(省级人事考试中心或人事厅、局)签发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考试成绩的全国通用标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及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公布。(3)自2009年起,参加国家电网公司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电力英语水平考试”所取得的合格证书同样有A、B、C三个等级,由国家电网公司印发。2考试成绩使用标准。2006年及以后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考试,凡其成绩达到或超过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各级别全国通用标准,与“国家合格证书”作用相同,例:考试成绩达到A(B、C)级全国通用标准即为A(B、C)级合格,为便于掌握,本规定将其与“国家合格证书”,统称为“A(B、C)级通用标准”;凡其成绩小于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各级别全国通用标准10分(含10分)以内,与“地方合格证书”作用相同,为便于掌握,本规定将小于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各级别全国通用标准10分(含10分)以内的成绩与“地方合格证书”,统称为“A(B、C)级时效标准”。3有效期。依据考试级别和成绩确定:(1)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考试,取得标明有效期为四年的A级通用标准,可长期有效;取得标明有效期为三年的B级、C级通用标准,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等级标准”规定的专业系列相应资格级别内可长期有效。(2)参加2009年及以后国家电网公司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电力英语水平考试”,取得的A级合格证书有效期为四年(截止日为取证的第四年年底);取得的B级、C级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截止日为取证的第三年年底)。(3)参加2006年及以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的考试,如考试成绩达到本规定明确的“A(B、C)级时效标准”,其有效期截止日均为考试年第二年12月31日。4特殊规定。对于考试年年底前年满40周岁及以上,申报会计、经济、统计、新闻、出版、技校实习指导教师、图书资料、档案、政工专业资格的人员,如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未达到“A(B、C)级时效标准”的考试成绩,可作为评审委员会评审时的参考依据, 其有效期截止日为考试年第二年12月31日。(二)计算机1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4个模块的合格证书,为终身有效。其4个模块为:(1)计算机网络应用基础、Internet应用(此项可任选一种)。(2)Word中文处理、Wps office办公组合中文字处理(此项可任选其中一种)。(3)Powerpoint中文演示文稿。(4)Visual Foxpro数据库管理系统、计算机辅助设计、Access数据库管理系统、CAD制图软件(此项可任选一种)。2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本附件第二条第二项第一款所列4个模块中的2个或3个模块合格证书的,其有效期为:3个模块,4年(截止日为取得第三个模块合格证书之第四年年底);2个模块,3年(截止日为取得第二个模块合格证书之第三年年底)。3取得国家电网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其有效期为:A级证,4年(截止日为取证的第四年年底);B级证,3年(截止日为取证的第三年年底)。三、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等级标准(一)外语1A级,适用于申报正、副高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2B级,适用于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3C级,适用于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二)计算机取得2个及以上模块或A级、B级合格证书,可申报各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四、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一)外语免试条件及范围1外语考试年年底前男同志年满50周岁,女同志年满45周岁。2取得外语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3曾在国外留学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

    注意事项

    本文(关于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规定.doc)为本站会员(laozhun)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