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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宣传资料民族团结知识问答A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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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宣传资料民族团结知识问答A4.doc

    维护民族团结知识问答 1、什么是法律?为什么人人都要遵守国家法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国家要有秩序,更要有规矩。这个规矩,就是宪法和法律。宪法是总规矩,涉及到每一个方面的规矩,就是法律。每一个公民必须要遵守宪法和法律,不然社会就无法正常运行,秩序就会混乱,老百姓就不可能过好日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体现了全体中国人民包括各民族同胞的共同意愿,是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科学制定的,是客观、公正的体现。宪法和法律必须得到遵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上生活、工作的每一个人,不管信仰什么宗教、是什么民族,都必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如果触犯国家法律,违法犯罪,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是根高压线,谁碰上它谁触电”。作为国家公民,只有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才能享受自由、享受生活的美好和幸福。2、什么是宗教信仰自由?为什么信仰任何宗教都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就是说,公民可以信仰宗教,也可以不信仰宗教;可以信仰这种宗教,也可以信仰那种宗教。在宪法保障下,新疆各族群众完全自主选择自己的宗教信仰,没有人因信仰宗教而受到歧视或不公正待遇。目前,新疆有信教群众1000多万人、宗教教职人员29万名,其中伊斯兰教教职人员26万余名;有宗教场所24万余个,其中清真寺23万余座;目前在各级人大、政协担任职务的宗教界人士有1800多人,他们都享有充分的参政议政的权利。我国宗教坚持独立办教的原则,不允许任何外国宗教势力进行干涉;我国坚持政教分离的原则,无论哪一种宗教都没有超越国家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公民无论信仰或不信仰宗教,都享有法律规定的各种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各种义务。不管是信教的还是不信教的公民,都不能以任何借口反对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都不能危害国家安全;都不能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分裂;都不能违法犯罪,破坏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3、为什么说新疆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的共同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新疆的历史,是对宪法这一重要论述的生动诠释:新疆,古称西域,即西部疆域。早在公元前138年和119年,西汉王朝就两次派张骞出使西域,建立了中央政府与西域地方政权的政治联系。在距今2000多年的公元前60年,西汉政府就在新疆设立了西域都护府。新疆正式归入中国版图,成为我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古楼兰出土的文物中就有大量的汉简(刻在竹简上的古汉语书籍)。在高昌出土的古文物中反映汉文化的文物就更多。高昌王国的陱氏王室就是“操胡语”的汉族人。距今1000多年前,阿勒泰语系游牧民族进入新疆,其中包括匈奴、突厥、契丹、蒙古。光是突厥部落就包括回纥(即维吾尔)、样磨、铁勒、高车、葛逻禄。还有羌族和吐蕃,新疆成为多民族的共同体。从西汉往后的2000多年间,我国历代中央政府从未间断对新疆地区的管辖和治理,在数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新疆和祖国始终血脉相连,扯不断,分不开。新疆与祖国的关系,既不是一般的朝贡与封赐的关系,也不是一般的暂时的藩属关系,而是表现为不间断的国家行政权力在新疆的直接行使。即使在生产力不发达的古代,茫茫戈壁、千里流沙也没有阻碍新疆和祖国内地的交往。即使在腐朽的清王朝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新疆也没有从祖国的怀抱里分裂出去。正如一首歌所唱:“家是一个家,国是大中国”,新疆各族人民的命运和伟大祖国休戚相关,始终密不可分。 4、新疆是单一宗教还是多种宗教并存的地区?近年来,“东突”恐怖势力为了实现新疆的独立,大肆歪曲和杜撰新疆民族、宗教演变的历史,违背历史事实地杜撰:“新疆自古以来就只有伊斯兰教。”其目的是推导出:“只有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才是新疆的世居民族”,最终为他们反汉排汉,破坏民族团结,分裂祖国统一的政治图谋制造“历史依据”。考古和文献证明:和多民族分布的格局一样,有史以来新疆就是一个多种宗教并存的地区。在世界三大宗教中,伊斯兰教是继佛教和基督教之后最晚传入新疆的宗教。早在伊斯兰教之前,新疆就已有多种宗教流传。新疆历史上多Y宗教并存的格局是由新疆特殊的地理位置(多民族分布的特点决定的。新疆的宗教信仰几经改宗,几经演变,使新疆各民族的宗教信仰错综复杂,特别是几个宗教在同一时期并存,有时甚至是同一民族、同一地区同时并存多种宗教,有时是几个民族同信一种宗教,一些宗教之间互相影响、互相渗透;又有一些宗教之间互相排斥、互相争斗,这就不仅造成了意识形态和文化领域的百家争鸣,五彩缤纷,同时也酿成了社会政治中的刀光剑影,流血牺牲。早在西汉以前,新疆地区即由原始的自然崇拜,逐步发展为原始宗教萨满教。汉以后萨满教与佛教长期共存,长达2 000多年,至今仍有部分居民信仰萨满教和佛教。隋唐时代,景教(基督教)传入,并长期流行,与其他宗教并存约1 000余年。公元10世纪初,伊斯兰教传入,又长期与其他宗教并存近千年。祆(音xian)教、摩尼教、道教、天主教、喇嘛教、东正教也先后传入新疆,与其他宗教并存。虽然伊斯兰教排斥异教,甚至以武力消灭异教,但是始终也未能改变新疆多种宗教信仰并存的局面。至今在新疆仍然有8种宗教并存,它们是:伊斯兰教、佛教、基督教、藏传佛教(俗称喇嘛教)、天主教、东正教、萨满教、道教。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这一名称是怎样形成的?新疆在解放前称新疆省。新中国成立后,根据维吾尔族和其他各少数民族的情况,中央决定在新疆建立一个省一级的民族自治区。在一年左右的时间里,经过各族各界人士充分讨论,反复酝酿,逐步取得一致认识:新疆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区,各民族交错杂居,不可能以某个民族聚居区为惟一基础实行区域自治,而是以一个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为基础,包括若干人口较少的民族建立起自治地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这一名称,能够体现维吾尔族在新疆团结各民族实行区域自治,有利于维吾尔族树立团结其他民族共同建设新疆的责任感。最后,中共中央新疆分局确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这个名称并上报中共中央批准。有人以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是“维吾尔族的地方”,这不是无知就是别有用心。在新疆推行区域自治的过程中,中央就曾多次强调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应该帮助和照顾区域内其他民族,促进各民族团结。1957年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就曾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名称问题有过明确论述:“我们采取的是适合我国情况的有利于民族合作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新疆不仅有维吾尔一个民族,还有其他12个民族,有一个民族合作的意思在里面。要讲清楚这个问题。”6、为什么说民族团结是福?宪法总纲第四条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事实证明,新疆各族人民的大团结,是和谐幸福的基石,是发展繁荣的动力。古兰经中有句名言:人类同源,是一个祖先。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的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中生活着维吾尔族、汉族、哈萨克族、回族、柯尔克孜族、蒙古族、塔吉克族、锡伯族、满族、乌孜别克族、俄罗斯族、达斡尔族、塔塔尔族13个世居民族、34个迁入民族。几千年来,生活在这块辽阔富饶疆土上的各族人民不论是维吾尔族、汉族,还是其他民族,都对中华民族的形成和发展,对祖国文明的形成和延续,对新疆的开发和建设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几千年来,共有的历史、相同的信念,让各族人民荣辱与共、彼此相依,在血与火的政治斗争中形成了不可分割的血肉联系和兄弟情谊,使新疆成为一个团结、和睦的大家庭。从历史上看,任何分裂活动都阻挡不住新疆历史上各民族要团结、求统一的前进步伐,即使在腐朽的清王朝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新疆也没有从祖国的怀抱中分裂出去。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新疆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开拓奋进,促进了政治、教育、文化各项事业欣欣向荣。主要体现在:国民经济持续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新疆经济以年均10.4%的速度增长,到2008年新疆生产总值达4203.41亿元,人均达19893元,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居西部省区第二位;工业增加值达1790.7亿元,比1952年增长了274倍;粮食产量突破1000万吨,比1949年增长了11倍;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由7.1亿元增加到361亿元,增长50倍;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由解放初的166元提高到19893元,增长了119倍.;城乡面貌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成就巨大。目前,新疆铁路营运里程已达3010公里,道路通车里程达14.3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009公里;民航形成了以乌鲁木齐为中心,连接国内外65个大中城市和区内12个地州市的空运网,能航里程达16万多公里;邮电通信建设突飞猛进,建成了覆盖全区的光缆干线,初步形成了完整的现代化的通讯体系。目前,全区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普及率均居西部省区前列;城市建设日新月异,乌鲁木齐已发展成中亚地区最繁华的城市,成为新疆各族人民幸福生活的家园。教育、文化事业蓬勃发展。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自党的十六大以来,自治区累计完成教育经费投入430亿元,年均投入80多亿元,2007年自治区用于教育的总支出为124.7亿元,占当年自治区地方财政收入的二分之一,教育投入已经翻了成百倍;自1997年以来,北京、浙江等8省(市)和15个国有大中型企业纷纷与我区南疆四地州建立了教育对口支援关系,据不完全统计,区内外共向我区贫困地区选派支教教师7713人,援助资金8100万元。截至2008年底,全区共有各级各类学校8076所,在校学生440.5万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占57.4%;专任教师28.4万人,民族专任教师占41.7%。同60年前相比,新疆的学校数增加了5.8倍、在校生增长了21.7倍,其中少数民族学生增加了252万人,专任教师数增长了35.5倍。各族人民共同推进文化建设、共享文化发展成果的局面正在形成。基层文化阵地建设不断加强。“十一五”期间国家投资1.64亿元,为我区建设了40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2006年至2008年,中央财政先后投入710万元,自治区配套39万元,为全疆配备了23辆送演出下乡的流动舞台车。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传承、保护和发展。被誉为维吾尔“音乐之母”的十二木卡姆,在新中国成立前已濒临消亡,解放后在党和政府的关心、重视和保护下,已成功申报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前,我区对外和对港澳台地区文化交流项目达476项,5043人次;接待来访团组167个、2130人次,与世界上60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文化(文物)交流。新疆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形成了各族人民当家作主,在政治上一律平等的新局面。宪法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新中国成立以来,各族人民享有充分的民主和自由,少数民族人民还拥有高度的自治权利。在历界全国人大的新疆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所占名额比例都在60%以上;自治区主席、各自治州长、自治县县长都由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民族的公民担任;各级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主任、法院院长和检察长绝大多数由区域自治民族的公民担任。同时,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支持通过各级学校培训、区内外挂职锻炼、异地交流等途径,不断提高他们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目前,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已达34.8万人,占全区干部总数的52%,是解放初期少数民族干部的110倍。新疆各族人民的大团结,赢得了强大祖国大家庭的有力帮助和无私支援。为了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仅1976年至2006年中央在新疆的投资就有4853.52亿元,占同期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44.9%;“十一五”期间,新疆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35亿元,超过前45年的总和,其中中央投资占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39.1%。新中国成立以来,为改变新疆人才短缺的局面,国家通过分配、调动等方式,号召内地80多万知识分子和专业技术人员到新疆工作,为新疆输送了大批科学技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九五”计划实施以来,中央先后从国家机关、内地省市和中央企业抽调得力干部对口支援新疆经济建设,通过投资、开展建设、传播技术和经验、教育培训等方式,直接促进了当地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蓬勃发展。新疆各族人民的大团结,给各族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和福祉。我们看到,这些年各族人民的经济社会交往越来越密切,人流、物流、信息流在各民族间畅通无阻。新疆的维吾尔族人历来有经商的传统,“阿图什商人”的美名传遍四海。现在他们的身影在全国各地都能看到,新疆的美食、特产被他们带到四面八方、天涯海角。同时,国内大批企业家来到新疆投资创业,他们的资金、人才、管理优势极大地激活了新疆的经济。所有这些交流最后都转化为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我们看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的历程,也是各民族不断取长补短获得共同进步的历史。原来身处深山的各族牧民,逐步结束游牧生活,离开封闭,实现定居,走向开放。从前他们是单一放牧,现在则是可牧、可农、可工、可商,可以作多种选择,扮演多种社会角色。这些年,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等民族中的新型社会角色不断涌现,如博士生、企业家等等。我们看到,在党中央的领导下,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大力实施扶贫攻坚、改水防病、牧民定居、抗震安居等一系列造福人民的战略举措,大力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从吃、住、行、文化、教育、就业等各个方面给各族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真正让各族人民得到了实惠。大量的事实表明:团结不仅是福,而且是生命线。它是早晨明朗的心情,夜晚安睡的梦境;它是公园里的晨练,街道边的漫步;它是书声琅琅的校园,人来人往的街市;它是孩子无忧无虑的笑声,老人多姿多彩的晚年。7、为什么说分裂动乱是祸?宪法5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以热比亚为首的“世维会”和境内外“三股势力”为了达至他们不可告人政治目的,公然违背宪法,不断采取暴力恐怖、非法宗教等各种手段,挑起民族仇恨、制造民族对立、破坏民族团结,给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损害。以破坏民族团结、分裂祖国为罪恶政治目的的“三股势力”制造的多起暴力恐怖事件,直接影响新疆的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严重伤害了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安全。从1990年“45”巴仁乡反革命武装暴乱开始,境内“三股势力”与国际恐怖主义猖狂相对应,制造了爆炸、暗杀、纵火、打砸抢烧等一系列令人发指的暴力恐怖事件,直接影响新疆的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严重伤害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安全。1992年乌鲁木齐“25”公共汽车系列爆炸案,造成3人死亡、20余人受伤;1993年喀什“617”系列爆炸案,造成2人死亡、36人受伤; 1996年温宿“210”抢枪杀人案、库车县“429”系列爆炸杀人案、喀什“512”暗杀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阿荣汗阿吉案、叶城县“827”洗劫江格勒斯乡政府案、沙雅“75”暴狱事件,共造成20人死亡,5人受伤;1997年伊犁“25”打砸抢骚乱事件、乌鲁木齐“225”公共汽车爆炸案,共造成16人死亡、268人受伤;2008年奥运会前后发生的“84”、“810”、“812”严重暴力恐怖案件,造成20多人死亡、10余人受伤;特别是2009年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造成197人死亡(其中绝大部分是无辜群众)、1700多人受伤。以破坏民族团结、分裂祖国为罪恶政治目的的“三股势力”制造的多起暴力恐怖事件,严重破坏了新疆的经济发展,严重破坏了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仅乌鲁木齐市“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就造成331个店铺和1325辆汽车被砸烧,众多市政公共设施被损毁。从长远看,由此造成的国内外投资减少、旅游人数减少、人才流失增多、发展减缓、群众生活深受影响,特别是民族间情感裂痕产生等损失更大。血淋淋的事实表明:分裂动乱是灾祸,分裂是生命的践踏和伤害,是被毁灭的安康和承受痛苦的心灵,是冷冷清清的街道,是紧闭大门的商场,是魔鬼肆虐的黑夜,是不堪回首的噩梦。8、我们应该怎样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民族团结,就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团结意识。宪法5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国是一个国,家是一个家。维护民族团结靠大家。一滴水放在大海里才永不干涸,很多草在一起才能成为草原。各族人民群众只有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和团结意识,才能形成反分裂的强大力量,才能保护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只有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和团结意识,才能凝聚了各族人民的智慧和汗水,共同建设我们的家园,共同创造各族人民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维护民族团结,就要擦亮眼睛、明辨是非。境内外“三股势力”煽动、策划并组织实施的爆炸、暗杀、纵火、打砸抢烧等一系列令人发指的暴力犯罪事件,不仅针对汉族群众,也针对包括维吾尔族在内的各族人民群众,他们的每一次犯罪活动都不同程度地伤害了各族人民群众的生命,都不同程度地损害了各族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为此,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创造各族人民更加美好的幸福生活,首先要擦亮眼睛、明辨是非,切实认清:“三股势力”煽动、策划并组织实施的各种犯罪活动,都是为了挑起民族仇恨、民族对立,达到他们分裂祖国的罪恶政治目的,就是要奴役包括少数民族在内的新疆各族人民;“三股势力”不代表任何一个民族,也代表不了任何一个民族,他们是民族的败类,是混在善良人群中的“狼”,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敌人。要彻底认清敌人的罪恶本质和险恶用心,不轻信、不迷信、不盲从,不做亲者痛、仇者快的事。维护民族团结,就要讲政治、讲大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是维护民族团结,反对分裂的根本大法和基本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维护民族团结,反对分裂的决策和安排部署是党和国家在一定时期、一定阶段维护民族团结,反对分裂的根本指针。维护民族团结,就讲政治、讲大局,就要牢固对立宪法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倍加顾全各族人民精心维护的宝贵的民族团结的大局,倍加顾全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倍加顾全中华民族抢抓机遇实现伟大复兴的大局。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政治稳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安排部署上来,要旗帜鲜明地与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认识不含混、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态度十分坚决,自觉与境内外“三股势力”作针锋相对的斗争。维护民族团结,就要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新疆各族人民都是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每个人都必须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必须像珍惜自己生命一样珍惜民族团结;必须从现在做起,从一点一滴小事做起,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做到时时讲团结,事事讲团结,处处讲团结。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把矛头一致指向我们共同的敌人境内外“三股势力”和打砸抢暴力犯罪分子,彻底粉碎敌人的阴谋。9、为什么违法犯罪必须受到惩罚?“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我国自古以来在人民群众中产生的最朴素的刑罚观念。对违法犯罪人进行刑罚惩罚,是代表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使用专政工具对各族人民共同利益进行保护的体现。“歪风吹不倒天山、犯罪逃不脱惩罚”。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必然要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10、利用宗教信仰,破坏民族团结、危害社会稳定、分裂国家的行为应如何处罚?根据刑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构成分裂国家罪。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构成煽动分裂国家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1、利用宗教实施哪些行为就能构成分裂国家罪?以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为目的,利用宗教实施以下行为之一的,构成分裂国家罪。(1)组织者、教经人利用非法教经点或学校,传授枪支弹药爆炸物制造使用技术,以及进行其他暴力恐怖犯罪技能和体能训练的。明知上述人员的主观犯罪意图而参与并提供场所或者提供其他帮助的,以分裂国家罪共犯论处。为组织者、教经人提供金钱、柴武、器材和设备等物质帮助的,依照刑法第107条的规定以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定罪处罚。(2)借“宣扬宗教”攻击党和政府,以“阿拉木”为由,公开拒绝使用并销毁人民币或政府颁发的证件,或以其他方式公然对抗国家法律、政策,造成恶劣影响,后果严重的。(3)以宗教法庭等形式,强行裁断纠纷,妨害国家司法,造成恶劣影响,后果严重的。(4)实施其他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行为的。组织者、教经人应视为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者,参加学习的人员应根据其具体行为分为积极参加者或其他参加者。根据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定罪处罚。12、以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为目的,利用宗教实施哪些宣传煽动行为之一的,就构成煽动分裂国家罪?会怎样定罪处罚?以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为目的,利用宗教实施下列宣传煽动行为之一的,就构成煽动分裂国家罪。(1)利用非法教经点、非法“台比力克”活动、学校及其他形式,向他人灌输分裂思想,鼓吹暴力,煽动民族仇视的。明知上述人员的主观犯罪意图而参与并提供场所或者提供其他帮助的,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共犯论处。为组织者、教经人提供金钱、柴武、器材和设备等物质帮助的,依照刑法第107条的规定以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定罪处罚。(2)借“宣扬宗教”把矛头指向党和政府,利用“阿拉木”及其他相关言论,煽动群众拒绝使用人民币,或煽动群众拒绝领用、销毁政府颁发的证件,或煽动群众拒绝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以念“尼卡”或“塔拉克”等方式破坏婚姻法实施的。对于明知上述宣传内容,而为宣传、煽动者召集人员、提供场所、经费或者其他帮助的,以共犯论处。(3)在互联网上开办宣扬民族分裂思想网站、博客或为其提供连接服务;制作分裂国家宣传主页,张贴、登载煽动国家内容的音频、视频、图片、文字材料;摘抄、复制具有民族分裂传媒内容并予以传播的。(4)服刑人员在狱内煽动民族分裂、民族仇恨,宣扬“圣战”或其他宗教极端思想的。(5)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和传播具有煽动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等破坏国家统一内容作品的。(6)实施其他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行为的。组织者、策划者,或多次向多人进行煽动,或因煽动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属于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者。受宣传煽动者实施了被煽动的犯罪行为,对宣传煽动者按教唆犯从重处罚。煽动者既实施宣传煽动行为,又实施具体分裂国家行为的,依照刑法第103条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向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进行分裂宣传的,从重处罚。13、犯罪分子颠覆新疆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如何处罚?根据刑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根据刑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本章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各该条的规定从重处罚。第一百一十三条还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14、组织、策划、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恐怖活动,应如何处罚?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5、暴力犯罪分子对公交车等交通工具进行打砸、焚烧,造成多人死亡和重伤,如何处罚?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6、境内外分裂势力组织、策划、煽动、指挥暴力恐怖活动的,应如何定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构成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前款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17、给与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分子资金支持和其他帮助的,如何处罚?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资助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构成资助恐怖活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18、非法制造爆炸物的,如何处罚?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9、盗窃、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如何处罚?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20、暴力分子对普通群众进行杀害、殴打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21、通过念“尼卡”等宗教仪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的,如何处罚?通过念“尼卡”等宗教仪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22、在非法教经活动中,组织者、教经人有哪些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在非法教经活动中,组织者、教经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1)非法剥夺学经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2)非法剥夺学经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或者实施殴打、侮辱、虐待行为的。(3)非法拘禁致被拘禁人自杀、自残或者精神失常的。(4)非法拘禁3人次以上的。具有上述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23、通过互联网、非法讲经、“台比力克”等形式造谣惑众,损害民族尊严和感情,煽动民族仇恨、歧视,构成何种犯罪,如何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的规定,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构成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4、以暴力等方式抢劫他人财物的,如何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构成抢劫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25、窃取他人财物的,如何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26、犯罪分子聚众对周围商铺、居民住宅进行哄抢的,应当如何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的规定,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7、通过打砸、焚烧等方式,故意毁坏财务的行为,如何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8、以宗教习惯、民族风俗为由,煽动、蛊惑他人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如何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29、以民族分裂、极端宗教等思想言论,宣传、鼓动、劝诱他人以暴力方式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如何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八条的规定,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构成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0、聚众实施打、砸、抢、烧、杀暴力犯罪,致使无辜群众受伤、死亡,财产损失的,如何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的规定,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31、实施非法宗教行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具有哪些行为,并造成严重损失的,依照刑法给与何种处罚?实施非法宗教行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具有下列行为的,并造成严重损失的,予以定罪处罚。(1)组织、纠集、强迫或唆使多人参加非法宗教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2)强迫、唆使、纵容多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受义务教育人员及在校生学经、封斋、礼拜,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情节严重的。(3)争夺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团体领导权,强占讲经坛,造成恶劣影响的。(4)制造宗教、教派之间矛盾,挑起宗教、教派纷争,造成严重后果的。(5)利用宗教,聚众围攻、冲击、强占、哄闹公共场所及宗教活动场所,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6)领导、组织、纠集教民制造事端,干涉政府行使正常的宗教事务管理职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实施非法宗教行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具有上述行为之一,并造成严重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的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有上述行为并曾经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或劳动教养的,从重处罚。有宗教极端思想并实施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的,从重处罚。32、不法分子以宗教信仰为由,煽动他人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对普通群众随意辱骂、殴打,对这些行为如何处理?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24、利用非法讲经、语言技能培训等方式,向学习人员传授如何实施犯罪,如何隐匿、毁灭罪证、逃避和对抗侦查、起诉、审判等犯罪方法的的,如何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条规定,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33、非法进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如何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六条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34、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如何处罚?刑法第二百九十七条规定,违反法律规定,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35、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的,如何定罪处罚?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构成窝藏、包庇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36、隐藏、购买犯罪分子盗窃、抢劫的财物的,如何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37、聚众冲击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的,如何处罚?刑法第三百七十一条规定,聚众冲击军事禁区,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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