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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等教育办学理念与我国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研究总报告(张应强华中科技大学)(精品藏书放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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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等教育办学理念与我国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研究总报告(张应强华中科技大学)(精品藏书放送).doc

    课题名称:高等教育办学理念与我国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研究课题批准号:BIA010095课题类别:国家一般课题课题拨付经费:4万元学科分类:高等教育课题鉴定时间:2008年12月课题负责人:张应强 华中科技大学主要成员:马廷奇、张俊宗、高桂娟、刘亚敏研究总报告一、简介部分题目:高等教育办学理念与我国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研究序言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实践越来越清楚地表明,我国高等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办学理念和大学制度上的问题,我们还缺乏现代办学理念和现代大学制度。面对知识经济的挑战和高等教育国际化浪潮,创新办学理念、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是关系到我国高等教育在新世纪能否持续健康发展,能否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重大问题。我国高等教育将继续深化改革,并正在组织实施建设世界一流大学计划。从国际经验来看,世界一流大学是一种制度文明的产物,是以现代办学理念为先导,以相应的制度环境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为基础的。对我国高等教育来说,通过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来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创造一流大学成长的制度环境是当务之急,也是一项基础性的具有深远意义的工作。现代大学首先在西方国家产生,西方发达国家也相对较早地探索出了具有普遍意义的现代大学制度,这种大学制度是以学术自由和大学自治的大学理念为基础的,大学自治与学术自由是现代大学制度的根基。现代大学制度的建立是西方高等教育迅速崛起的重要原因。因此,我国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必须研究西方国家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经验,正确认识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内涵、基本特征以及所蕴含的大学办学理念。同时,在借鉴西方经验过程中,必须认识到现代大学制度的确立受到了国情和文化传统的制约与影响,现代大学制度与文化传统存在一种共生共荣的密切关系。因此,必须在中国文化传统背景下,把具有普遍意义的现代大学制度同我国高等教育特别是大学制度的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实现高等教育制度和大学制度的综合创新。摘要面对知识经济的挑战和高等教育国际化浪潮,创新办学理念、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是关系到我国高等教育在新世纪能否持续健康发展,能否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重大问题。西方国家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历史表明,现代大学制度是以学术自由和大学自治的大学理念为基础的,大学自治与学术自由是现代大学制度的根基。大学制度改革是基于完善大学学术性功能的制度创新,旨在激发大学的学术活力。我国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关键,在于正确认识大学的文化品性和组织特性,给大学以一个准确定位,把大学作为学术组织来建设和管理,克服大学和学术的行政化倾向。落实大学的办学自主权,建立大学发展的自我约束机制。为此,要通过制度创新和体制创新,理顺政府与大学、大学与大学、大学与社会的关系,使大学成为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同时,在大学组织内部,要以学术追求和学术发展为核心构建内部管理体制框架和制度,建设体现大学学术特性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处理好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在具体策略上要分离三种权力、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广泛参与、市场适度调节、高校自主办学、民主管理学校。内容结构:上编 西方现代大学制度的改革与发展第一章 高等教育办学理念与大学组织的学术性功能第一节 知识的权威地位:高等教育办学理念之魂第二节 作为高等教育机构与学术性组织的大学第三节 大学组织活动的学术性逻辑第四节 大学学术活动的多样性与大学职能的发展第二章 现代大学制度的结构与内涵第一节 大学制度的内涵与基本内容第二节 大学外部制度环境第三节 大学的治理结构及其运行机制第四节 大学的制度环境与内部制度的关联第三章 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多维视阈第一节 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的政府行为第二节 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的大学行为第三节 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文化约束第四章 西方国家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第一节 德国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第二节 英国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第三节 美国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第四节 日本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第五章 西方国家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理论探讨第一节 大学制度创新的学术性逻辑第二节 大学自治与学术自由:现代大学制度之根基第三节 现代大学制度演进的文化制约下编 我国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第六章 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第一节 高等教育发展与大学制度问题的凸显第二节 现代大学制度建设: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要求第三节 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需要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第七章 我国大学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第一节 大学与政府的关系:大学自主性的缺失第二节 大学组织的内部运作:制度安排行政化第三节 大学与社会的关系:参与机制的匮乏第四节 大学与大学的关系:公平竞争机制的缺失第八章 大学制度创新的价值取向与机制第一节 大学组织的角色演变与学术性功能的回归第二节 大学制度创新的价值取向第三节 大学制度创新的模式与动力机制第九章 现代大学制度创新的内容与路径第一节 大学创新的基本内容和制度建构第二节 制度环境创新: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当务之急第三节 创新大学组织的整合机制第四节 自主性大学制度:大学治理结构的重建第五节 大学内外部运行机制的协调整合第十章 我国大学制度创新的理论探讨第一节 学术性功能的回归:大学制度变革的核心第二节 文化创新是大学制度创新的基本保障第三节 大学管理的科层化与制度创新二、主体部分1研究问题研究目的:本课题研究目的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理论上弄清楚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内涵以及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影响因素,回答什么是“现代大学制度”以及为什么现代大学制度首先出现在西方这一问题;二是研究我国建设现代大学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以及如何建设现代大学制度问题。研究意义:现代办学理念和现代大学制度是高等教育研究领域中具有基础性和综合性的理论问题,牵涉到高等教育理论的许多方面。当前,经济界对现代企业制度已有了初步认识,正在用现代企业制度改造国有企业。但高等教育界对现代大学制度人们还比较陌生,对大学的组织特性和高等教育的办学理念的系统化与深化研究还比较欠缺。本课题的研究对于人们把握现代办学理念和现代大学制度的具体内涵、历史发展和时代特征,对于提高人们对创新办学理念、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紧迫性的认识,对于拓宽高等教育理论视野,深化大学组织与大学功能的研究,从而推进和深化高等教育改革进程,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在实践上,本课题以我国如何创新办学理念、建设现代大学制度为研究重点,提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若干理论认识和现实策略。这对于我国继续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改造大学系统,特别是高校开展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适应高教国际化要求和高等教育全面持续发展需要的大学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研究假设:(1)现代大学首先在西方国家出现,西方国家已经建立了具有普遍意义的现代大学制度;(2)现代大学制度的根基是学术自由和大学自治。(3)文化传统是制约和影响现代大学制度的关键性因素。(4)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首先要优化大学制度环境,围绕大学与政府、大学与社会、大学与大学的关系调整和改革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来实现。2研究背景和文献综述研究背景: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实践越来越清楚地表明,我国高等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办学理念和大学制度上的问题,我们还缺乏现代办学理念和现代大学制度。面对知识经济的挑战和高等教育国际化浪潮,创新办学理念、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是关系到我国高等教育在新世纪能否持续健康发展,能否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重大问题。我国高等教育将继续深化改革,并正在组织实施建设世界一流大学计划,高等教育大众化也将向纵深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我国由高等教育大国建设成为高等教育强国,是当前高等教育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而确立现代高等教育办学理念,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是其基础和先决条件。文献综述:从文献检索情况来看,20世纪90年代我国教育理论界才开始关注高等教育办学理念和现代大学制度研究。在有关大学理想、大学理念的论著中涉及办学理念比较多,但绝大部分是关于教育家的大学教育思想研究,如对教育家纽曼、洪堡、弗莱克斯纳、科尔、蔡元培的研究,还缺少从整个国家和高等教育系统的角度来研究高等教育的办学理念。而现代大学制度的研究则才刚刚开始,有关学术期刊上发表的相关论文并不多见,理论界对现代大学制度的内涵还比较陌生。国外对于办学理念和现代大学制度的研究主要分散在相关论著中,如伯顿·克拉克的高等教育系统、学术权力等著作就涉及了现代大学理念和大学制度问题。总的来说,高等教育界开始意识到这一问题的重要性,但结合我国高等教育实际,开展深入系统和全面的研究还较少。3研究程序研究设计:本研究主要分为两个有机联系的组成部分,一是对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大学制度的研究,弄清楚现代大学制度发育发展的过程与特点,回答现代大学制度为何首先在西方国家出现这一问题,深刻认识影响现代大学制度发展的影响因素;二是对我国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若干关键问题进行研究。特别是以西方国家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规律为指导,从优化大学制度环境,改变大学内部治理结构,协调大学内部权力关系等方面,深入研究我国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问题。研究对象:本研究以现代大学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内涵与特征,以及我国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主要问题作为研究对象。分析中西方大学制度的不同特点、我国大学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如何通过制度创新来建设我国的现代大学制度等问题。研究方法:本研究运用历史分析法,对高等教育办学理念和现代大学制度的起源与发展进行历史分析,明确现代办学理念和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内涵、主要特征以及社会文化背景和制度环境。运用比较研究法,对西方发达国家的现代大学制度的形成与特点进行研究,并通过中西文化传统、大学制度环境等比较研究,分析影响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影响因素;运用文献研究和理论思辨方法,研究中西方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有关深层次理论问题。技术路线:(1)首先对西方国家的现代大学制度进行研究。通过对现代大学制度的起源与发展进行历史分析,明确现代办学理念和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内涵、主要特征以及社会文化背景和制度环境。(2)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指出创新办学理念、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是我国高等教育深化改革的当务之急和现实课题。(3)重点研究我国确立现代办学理念与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所面临的基本矛盾和主要问题,提出我国创新办学理念,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可能方向、具体内容和现实策略。(4)课题将密切关注中国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制度环境问题,以及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构架和内部治理问题,研究如何通过办学理念更新和制度创新来建设我国的现代大学制度。4研究发现或结论西方国家现代大学制度的确立和发展,是以学术自由和大学自治的大学理念为基础的。大学自治与学术自由是现代大学制度的根基。制度是规范组织活动运行、对人们的行为起制衡作用的“规则体系”。大学组织既不同于政府组织,又不同于经济组织,其根本就在于大学学术性活动的规律和逻辑。从本质上讲,大学的“规律和逻辑”就是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大学制度(包括外部制度和内部制度)就是建构在这种逻辑和规律基础之上的。因此,大学自治与学术自由内在地体现为大学组织得以持续存在及其制度建构的根基。不管是大学发达史上的柏林大学、牛桥大学、巴黎大学,还是现今有声望的美国“常青藤大学”,无不是得益于这种以自治与自由为根基的大学制度。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那样:“把这些传统大学地位之显赫全部归因于它们自治的传统固然有些牵强或失之偏颇,但我们透过历史的层层密障还是可以辨认出其中存在的某些关联。可以肯定地说,没有八百多年的近乎遗世独立的固执,就不可能有今天的牛津、剑桥;同样,如果没有1829年的达特茅斯案的裁定,也不可能有现在的达特茅斯学院,甚至是否存在“常春藤联盟”都很难说。曾经拥有数所著名中世纪传统大学的意大利在大学被全部纳入国家同一规划范围之后,又有哪一所大学能至今风采依然?在法国、德国,今日大学的情形也与意大利相仿。”当今世界不同国家的大学呈现出各不相同的发展样态,这种差异主要导源于大学制度的各具特色。尽管世界各国的大学有着共同的历史渊源,但大学决不是一成不变的机构,一方面随着社会和大学自身的发展,大学制度也要发生变革,另一方面大学制度又深深扎根于各自所处国家的文化传统之中。根据新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理论,各国大学制度的演进都要受到历史传统和所处环境的制约。但大学毕竟有着本质上相通的东西,也就是大学制度的根基是一样的,即凡是坚持大学自治与学术自由这一根基的,大学就能成功,凡是破坏这一根基的大学无不受到历史的惩罚。德国19世纪初柏林大学的辉煌得益于自治与自由基础之上的大学制度,而又“由于在纳粹时期自主权的破坏和教授的大批流亡而遭到重创,从此永远地失去了它在科学上的卓越地位”。可见,大学制度建构如果忽视了大学制度建构的根基,那么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只能是空谈,反过来说,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最终目的应该是为了促进大学自治与学术自由。一般而论,大学一经产生,就隐含着与之相应的大学制度,现代大学的源头起于中世纪的“学者行会”,学者们(教师或学生)通过自己管理自己的方式,在既分裂又分权时代确立了以大学自治为根基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一个有效的制度安排能对大学活动的进行提供有效的激励和监督,充分整合现有资源以实现组织目标和各相关主体的利益最大化。从理论上讲,大学自治与学术自由是两个相互联系而又相互区别的概念,反应在大学制度建构上,宏观层面的大学制度更多地反映大学与政府、社会之间的关系,而基于大学是一个“按自身规律发展的独立的有机体”,大学自治必然是建构现代大学制度注定必须秉承的理念;大学作为学科生态系统,其内部制度的建构则必须继承学术自由的历史和传统。20世纪以前,大学制度进展比较缓慢,20世纪以后大学制度开始发生裂变,尤其是“二战”以后,大众化高等教育的推进以及大学与市场的矛盾逐渐凸显,进一步冲击着建立在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基础上的大学制度,并出现了大学制度合法性危机的话题。可见,大学制度创新迫在眉睫,但无论大学制度怎样创新,它的根基不能改变,所改变的只是大学的组织形式和具体的制度安排。可以说,现代大学自治与学术自由已不是建立在传统的高等教育认识论哲学基础上的自治与自由理念,而是综合了大学既是一个传统的学术机构又是一个现代社会组织之双重特性,既满足大学之学术独立又满足大学之适应社会的需要。现代大学早已不是中世纪那种“象牙塔”式的精神生活中心,而成为整个现代社会发展的基石和“轴心机构”,成为社会大系统中的一个复杂的子系统。实际上,绝对的大学自治与自由不仅现在没有,过去也不曾有过,无论在任何历史时期,大学都要受到外部社会环境的制约,尤其是受资源条件的限制。但大学作为具有自身特性的有机体,自治与自由仍然是其不变的根基,现代大学制度必然是建立在自治与自由基础上的制度,这是大学完成其使命以及自身发展的需要。“在20世纪后期对教育体制的重新建构中,自我管理的学校是效率更高和效益更好的学校,这种管理使国家的教育管理机构相对变小,在中央确定的方针和经费的原则下,学校得到授权管理他们自己的事务。”日本临时教育审议会关于教育改革的第三次审议报告中指出:“大学作为一个独立的组织体和经营体,有权自行决定有关教育、科研政策,在自由的学术空气和严格的自我评价基础上发挥创造性。”拥有一定的自主、自治权力是各大学形成自己特色,避免面目相似、整齐划一的前提条件。而惟其如此,大学才能较少地受到外界非正常的直接干预,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寻求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大学制度改革是基于完善大学学术性功能的创新,旨在激发大学的学术活力。大学是学术性组织,其制度结构是围绕特殊的“理智材料”高深知识组织起来的。任何组织以及相应的制度安排都是围绕特定的任务和工作而运行的,而任务和工作是由工作材料决定的。大学之所以不同于企业组织和政府部门,就在于它是控制高深知识和方法的社会机构。历史地来看,大学作为一个知识的场所,经历了从对自身社会的知识体系进行整理、传递与丰富,到不断融入整个人类知识体系并进行传播与创新的发展过程。大学的工作和任务结构,也即大学的组织结构形式在这一发展过程的不同阶段表现出不同的特点。因此,欧洲中世纪大学产生初期,大学是一个国际性的机构,但在民族国家发展的过程中,大学日益成为民族和国家的机构。不过,在大学民族化的同时,人类知识进步的内在力量也推动着世界的大学走向同质化。因此,从知识的发展以及知识在大学中存在状态之视角可以清晰地认识大学制度变迁的概貌,大学的知识品性决定了大学组织所特有的制度特征。当然,知识的发展及其表现形式的学科在大学中的形式化、制度化不只是知识自身演化的结果,而是知识发展以及社会发展对大学需求的内外部力量共同推动的结果。现代大学制度演变的历史充满着许多实例,表明既存制度结构对新问题的适应是不成功的,这就需要打破原有的制度安排以增强对新问题的适应能力。大学的发展从根本上说也就是形成一种容纳持续变迁的问题与要求的制度结构。大学发展的每一次制度变革都是围绕一个或数个目标进行,变革后产生的新制度反映或代表这个目标,以它的实现作为存在的目标或根据。中世纪大学、柏林大学、美国研究型大学等大学发展史上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大学的创生,无不是适应了社会环境变化的要求而诞生,同时也标志着新型大学制度的形成。从大学内部组织制度上来说,近代德国大学形成了以科研和教学结合的实验室制度与以研究高深课题为中心的研讨班制度,这两种制度形式顺应了17世纪以来科学革命造成的知识分化的发展趋势以及工业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要求。但当大科学时代到来的时候,德国大学因单纯依赖讲座教授对系和研究机构的终身控制而陷入困境,尤其是随着20世纪60-70年代高等教育的大发展,“大学试图坚持旧时的结构和古典的传统,因而发现道路艰难,高等教育的大众化使大学发现自己处在一片尴尬的混乱之中”。所以,高等教育系统和大学内部组织制度的功能分化成为改革的必然选择;英国“学院”传统和导师制模式同样使20世纪80年代以后大学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人才流失”的困境;美国大学借鉴了德国大学学术组织制度和英国大学学院模式的传统,建立了较为灵活的院系建制,并在组织上实行专业学院和文理学院分开的制度,可以说是“英国式的自由学院加上德国式大学的一个混合组织”。也正是美国研究型大学基于自身实际情况的制度创新,奠定了美国20世纪高等教育的辉煌。综观世界大学发展的轨迹,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第一,大学组织的制度变革是内外部力共同驱动的进程。大学转型期主要靠外部力量的驱动,这种力量往往来自于社会的需求或政府的干预,由外力推动大学职能的变化,进而促进大学组织制度变迁。19世纪的德国大学改革是在丧权辱国、濒临灭亡之际由专制政府所实施的诸多社会改革的一环,如果没有政治改革作先导,单纯的大学改革是难以成功的。即使美国研究型大学的形成,“还主要是靠环境的力量,而不是靠有意识的设计。”但大学经常性的适应性调整和变革更多地是来源于大学自身及其基层组织,因为大学职能的实现关键在于基层组织结构的合理性,知识品性决定了大学及其基层组织具有主动进行组织制度变革的内在动力。现代大学产生至今已经演变成纵横交错的多重矩阵结构,纵向有校、院、系之分,横向上有实验室、研究所、中心之别,很大程度上是由社会或政府需求与知识发展的逻辑合力作用的结果。第二,知识的专门化以及由此推动的学科分化与融合,形成了众多的边缘学科和新兴学科,这就必然要求大学组织制度进行相应的变革。这一点可以从当前各国大学组织结构的扁平化发展趋势中得到证明。扁平化组织结构减少了中间管理层次,便于直接进行管理和信息传达,同时,这种制度形式赋予基层学术组织(学系或研究所)更多的学术自决权,有利于灵活、创造性地开展跨系、跨学科的科学研究。大学的发达史表明,大学组织制度永远没有最优的形式,企图用一成不变的制度模式满足大学发展的动态需求,往往是难以奏效的。因此,大学组织制度的改革必须适应学科发展的分化又融合的趋势,以更好地实现大学之学术功能。世界一流大学的学术组织形式不仅是多样化的,而且科研占据优势,如果说传统的院系模式适合于完成教学任务的话,那么现代大学普遍设立的专业研究实验室、研究所(中心)则更适应于开展专门化的科研活动。第三,大学内部组织机构分化基础上的整合。美国大学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其内部组织是以较为粗放的扩充为主的,根据外部市场和迅速发展的社会需求,以累积的方式设立了大量的科系和研究机构,从而造成内部组织和结构越来越庞杂。但当科学技术呈高度综合化的态势,狭窄的机构划分越来越不适应横断学科的发展时,大学内部的机构整合或学科之间的渗透将成为大学改革的一个主要趋势。或者说,当外部投入减少,大学所做的自然是加强内部组织整合,力求形成较为精干和有特色的内部组织制度体系,以便保持内部良好的运转状态和形成效抵制外部冲击的反应机制。大学发展史表明,“高等教育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所面临的一个基本任务,就是由相对粗放的内部扩充转为有选择的、较为精细的内部建构”,这几乎是各国大学发展的普遍规律。第四,大学制度创新旨在激发学术活力。大学制度作为调节大学生产关系的“纽带”,必须适应学术生产或“知识生产”的需要。大学制度创新的实质就在于不断打破不适应知识生产的旧的生产关系,以激发学术活力、解放大学的知识生产力为最终旨归。在大学发展过程中,随着知识的社会性功能的增强,政府和社会对大学的发展给予了越来越多的干预和控制,但大学基于知识操作的制度本性没有根本改变,“只是发现保存、提炼、传授和应用知识的工作组合形式不同罢了”。大学的工作是自下而上的,而不是自上而下的,大学以知识服务社会的独特职能必然要求给予大学自主决策知识操作问题的权力,“我们不能指望这个问题通过事先把全部知识传输给一个全能的中央委员会并由它发出指令这种途径来解决。我们必须通过权力分散化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从本质上讲,现代大学制度是一种自主性的制度,是大学适应环境和自身逻辑的统一。当然,这里所说的学术是与知识相联系的较为宽泛意义上的概念,是就大学作为一种高深知识的机构而言的,而不是一般的基础性知识。也即是说,学术活动作为大学的主题活动反映着人们探索和发展知识、保存和应用知识、传递和延续知识的过程。美国高等教育专家博耶先生将大学的学术活动划分为“探究的学术”、“整合的学术”、“传播的学术”和“应用的学术”等相互联系的四个基本方面。他认为,“探究的学术是开端”,但“为了避免学究式的迂腐,我们还应当有整合知识的学术。为了避免理论和实践的脱节,我们还应当支持应用知识的学术。最后,我们还要给教学的学术以尊严和新的地位,以保持知识之火不断燃烧。”可见,大学的学术活动是与知识操作活动相一致的概念,大学史上每一次有重大意义的制度创新都可以概括为以提高学术活力为根本动力的创造性活动。制度创新能带来大学组织的活力,能使大学适应不断变化与发展的生存环境。我国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关键,在于正确认识大学的文化品性和组织特性,给大学以一个准确定位。必须以教学与研究为主旨,把大学作为学术组织来建设和管理,克服大学和学术的行政化倾向。落实大学的办学自主权,建立大学发展的自我约束机制。我国高等教育的深化改革必须在教育创新思想指导下,继续开展教育创新。在宏观高等教育体制与制度改革取得初步成效后,教育创新的重点应该从宏观层面向微观层面转变,通过创设有利于大学发展的外部环境、调整大学系统以及大学的内部结构,建立现代大学制度,解决长期制约与影响大学发展的制度性障碍。首先,高等教育创新必须解决好大学的定性与定位问题。中国的高等教育应该如何创新才能达到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如何通过发展才能在推动中国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综合国力中发挥更大作用,这是人们一直努力探讨的问题。我们认为,建立现代大学制度首先必须解决大学的定性与定位问题,无论从历史还是从现实的层面看,大学的定位往往反应了高等教育创新的核心价值取向。现代大学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其特殊性体现在大学是社会的学术与文化组织,大学为社会文化发展定向,引导社会文化的发展。回顾大学的发展史,我们不难发现,探究知识与学问是大学一以贯之的活动取向,而对知识孜孜以求正是文化得以创新和繁衍的不竭动力。从更深层意义上讲,“大学是教育机构,也是研究机构,但大学存在的主要原因既不能从它向学生传授纯粹知识方面,也不能从它为院系成员提供纯粹研究机会方面去寻找。大学存在的理由在于,它联合青年人和老年人共同对学问进行富有想象的研究,以保持知识和火热的生活之间的联系。”因此,大学里的教学与研究活动更是提升人类文化格调的活动,是一种高雅的文化活动。大学是一个文化性组织,如果把高等教育视为一种“超级文化”,那么,大学便是这种超级文化的“教会”。大学只能定位在文化里,同样,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必须体现大学组织的文化特性。大学是社会的学术组织,是通过学术研究所产生的思想文化和科技成果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社会组织。西方大学的建立,其雏形就是学者在共同的学术目标下自由结合而成的学术团体或学者行会,它既不是宗教组织,也不是行政组织。学术目标使它按照学术的逻辑建立其独特的内部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以学术权力为统帅,形成一种学术协商关系,而不是命令与服从关系。因此,它不仅反对任何外部权力的干预,也反对内部的学术压制与独裁。这就是大学自治、学术自由、学者治校的大学理念。在西方大学几百年的演变过程之中,尽管大学不断地在适应社会变革中做出某种改变,特别是由于“经济力”的压制或驱动,政府对现代大学的控制或干预呈强化趋势,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的大学理念受到威胁,但大学自治的基本信念并没有动摇,它仍然是政府干预或控制大学的边界。政府即便是要控制大学,也只是将“行政力”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对大学的“柔性控制”。之所以如此,原因在于西方传统把大学定位于学术组织,把大学作为学术组织来建设和管理。由此形成了一流大学成长和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形成了一流大学以学术发展为主旨,追求学术和真理,创造先进思想文化和科学成果,善于批判社会和引导社会前进的精神气质。大学在“社会机器”的高速运转中,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危机,在世界普遍性的“效率、效益”的呼声中,大学以追求知识与真理为鹄的的文化地位正受到侵蚀。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市场化浪潮的汹涌澎湃,大学似汪洋大海中的一叶“孤舟”,其传统的“唯我独尊”的学术地位受到撼动,人们试图用企业组织或行政组织的运作方式来规范大学行为,试图通过其他社会功利性组织管理所遵循的清晰明了、标准化、条理化的理性设计原则来引导和管理大学,从而促使大学提高其效率和效益。但是,大学组织的文化特性使它不可能如企业组织那样,用金钱或其他可以量化的标准来评价。当大学成为急功近利的场所,当大学的文化特性消融殆尽,大学是否还是大学?可见,大学的危机,是文化的危机,文化的危机需要通过积蓄文化资源来拯救。凸显大学的文化精神,是现代大学制度创新的突破口。其次,高等教育创新要建设有利于现代大学制度发育的制度环境。现代大学制度建设面临着制度环境问题。这个制度环境集中体现为大学与政府,大学与社会的关系上。政府用一种什么方式管理大学,大学如何看待社会与市场的需要,这不仅涉及到对大学组织的定性问题,而且涉及到大学以什么样的价值取向去认识社会和市场需要,满足这种需要的问题。我们习惯于把大学看作是政府组织的附属组织或者是行政组织的延伸,因而习惯于用刚性的行政方式去控制和管理大学,这与中国的文化传统有关,与对强大的政治和行政权力的崇拜有关,是传统中国的家国一体、权力崇拜在现代的表现。大学组织结构与行政组织结构的同构化,导致大学也建立科层组织结构,实现控制与服从关系模式,知识生产、学术活动也像政府行政运行机制一样,上级服从下级,少数服从多数。从而背离了学术生产的特性,导致对学术生产中创造精神的压制。学术权力不得彰显,学术管理泛行政化;从制度环境建设来说,我们要着手建立一个宽松的制度环境,明确大学的相对独立性,建立大学的相对独立机制,把大学教育定位于社会的公共领域,作为社会的学术组织来建设,克服对大学过多的行政约束和干预。我国大学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与社会和市场的关系密切。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出现了一种一切以市场为导向,大学为市场所左右的现象。现代大学要有市场意识,要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要,这是不言而喻的。但从根本上说,大学不是社会的经济组织,社会大系统的有效运行,有赖于各种社会组织各司其责,并达到功能耦合。否则,会由于各种社会组织的功能交叉,带来社会大系统的运行无序和各种社会组织的功能紊乱。大学作为社会的学术和文化组织,主要是通过大学的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活动,发展科学技术与文化,为社会发展提供智力与文化支持,一方面满足社会和市场的需要,另一方面引导社会思想文化的健康发展,成为社会的知识和文化思想的堡垒。因此,大学不能过多地介入市场,特别是不能一切以市场为导向,为市场所左右。所以,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必须调整大学与市场和社会的关系,在准确认识大学组织的特性的基础上,理性地分析与处理大学与社会、与市场的关系。由于历史和文化传统的原因,我国的大学长期运行于一种“政治化”和行政性环境中,大学系统缺乏相对独立性。时而卷入“教育政治化”漩涡中,时而卷入功利性的经济追求中;时而以政治追求为价值取向,时而以经济利益为价值取向,大学缺乏相对独立的学术运行逻辑和学术价值追求。由于大学长期在一种高度集权的行政体制中运行,必然形成以行政约束为主导的运作机制,使大学隶属于行政机构或演变为行政组织。行政权力的强化和泛化难以使大学形成或保持旺盛的学术活力。缺乏这种学术活力,大学很难做出原创性的科学研究成果,很难产生能推动人类历史发展的学术思想,很难培养出具有创新思想和批判精神的人才,也就很难成为世界一流大学。因此,我国当前要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当务之急是对大学有一个准确的定性与定位,在此基础上,从具有基础性和长远性的制度环境与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入手,把大学当作学术组织来建设,塑造现代大学的精神气质。第三,建立现代大学制度,要调整大学内部的学术权力结构与行政权力结构。核心是围绕知识的生产和学术工作建立相应的学术管理模式,促进学术生产的激励和引导机制,对大学的组织结构进行重构。当前,人们对“现代大学制度”的具体内涵尽管还存在不同认识,但现代大学所体现的“相对于组织化社会自我确认特性而言的批判性,相对于重视功利的社会习性而言的创造性与传授知识的超脱性,相对于社会分工专门定势而言的包容性”,应是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内容。应当说现代大学制度是一种大学精神的体现,世界一流大学主要是现代大学制度的产物。人们经常把世界一流大学同许多世界顶尖级的具有鲜明个性的思想家、科学家、政治家、教育家联系在一起,人们也经常感慨“五四”新文化背景下,北京大学、清华大学风云际会、大师云集的气象这些正来源于学术自由、兼容并蓄、学者治校这样的大学精神和大学制度。因此,我们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最根本的是张扬一种深沉的、博大的、批判的、追求新知和真理的大学精神,恢复大学的教学和研究主旨,克服行政化、官场化的弊端,建立以教师为本、以学术带头人为中心的管理制度,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学术评价和人才竞争机制,从而营造有利于创造型人才生存、发展的环境。对于建设一流大学而言,大学的这种制度创新和文化更新更具基础性和重要性。现在,大学办学自主权问题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政府在高等教育改革中正逐步下放办学自主权,大学的自主办学意识正在觉醒。但是,大学办学自主权问题,表面上是个下放或回归问题,其实是要加强建设的问题。如果没有对大学的组织特性的正确认识,不对大学的权力进行准确定位,政府下放的或大学得到的仍然是行政权力,而不是学术组织所应该有的学术权力。我国大学办学自主权之所以一再落入“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怪圈中,原因在于“放”与“收”的都是行政权力,在于政府和大学都把大学看作是行政机构,大学所争取的也是行政权力。要跳出这个怪圈,政府主管部门和大学都负有建设大学的学术权力的责任,都要把大学作为学术组织来建设,强化大学的学术权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表现为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制度创新和体制创新,理顺政府与大学、大学与大学、大学与社会的关系,使大学成为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二是在大学组织内部,要以学术追求和学术发展为核心构建内部管理体制框架和制度,处理好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第一,分离三种权力。三种权力即是指高等学校的举办权、管理权和办学权。所谓举办权,即是指由谁来投资举办高等教育的权力,管理权指国家对各级各类高等教育行为所实施的管理权力,是国家社会管理权力的一部分,表现为对高等教育的行政管理。办学权则是指高等学校自身对内部行为所实施的管理权力,表现为对高等学校的管理。三种权力之间的关系在高等教育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里呈现出不同的构成样式。在现阶段,由于高等学校的办学行为直接影响着行为结果的社会化状况,政府的管理介入到学校内部,出现了管理权与办学权的交叉。特别是政府也开始直接办学,在作为整个社会教育行为管理者的同时,政府又呈现为具体教育的举办者,并日益成为高等学校的主体部分。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将三种权力集于一身,既是举办者,又是管理者,同时还是办学者。如何看待这三种权力的交叉?在举办权与办学权的关系上,从经济学的角度讲,作为投资者必然要为投资行为负责,并从中获得利益,因此必然具有管理权。但是经营高等学校作为一项具体的工作,特别是在规模大的情况下,管理工作十分复杂,作为投资者并不一定具有办学的能力,因此往往需要通过委托方式,委托一些代理人来具体从事办学活动,举办者与办学者的分离是必然的。在管理权与办学权的关系上,二者之间有联系,但也有根本的差别。学校作为一个组织,自身需要管理,特别是在现代规模巨大、问题复杂的条件下,高等学校不仅需要管理,而且需要像企业那样经营。这种内部性质的管理权,即是我们所说的办学权。由于高等教育最终是由一个个独立的办学实体的行为所组成的,特别是每个个体的内部办学行为最终要向社会交流,实现内部行为的社会化,而这些都是与政府所进行的社会性管理相联系的。因此,办学权与管理权之间必然具有内在的联系性。同时,我们还必须看到二者的差异性,这种差异性一方面来自在高等学校内部所呈现的基于学术性本质的管理特点和基于结构功能所体现出的复杂性特点,另一方面则来自高等学校相互间的个性差异。政府是否有能力将普遍的管理与差异性巨大的个别管理统一起来?在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我们还很难找到一个能够把二者完全统一起来而又十分有效的样板。健康的管理大都是建立在宏观管理与高校具体管理相互分离的、有机联系、各自进行的实践中的。区分宏观管理权与办学权也就成为现代大学制度普遍重视的一个基本原则。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是解决好高校如何融入社会、为社会提供更多的知识服务。实现这一目标的基础在于高校必须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独立办学实体,使其能够根据社会需求自行决定自己的行为,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能够根据高校的办学规律发展自己,具有良好的自我发展能力。无论从理论的分析还是从我国走过的历史来看,举办权、办学权和管理权三者合一的体制从根本上制约了我国高校的健康发展。因此,建立现代大学制度首要的问题便是按照政校分开的原则,将举办权、管理权与办学权分离开来,使三个方面分别成为相互独立、相互制衡的主体,各自履行自己的职责。管理者从宏观上代表国家行使对高校的管理权,举办者作为投资委托人监督办学者依法办学,保证学校的健康发展,办学者具体管理事务,从而使高校在法人实体这一关系层面上与政府真正形成平等关系,奠定高校成为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的基础。如何有效地实现三种权力的分离?我们的认识是:通过建立委托代理制度,实现三种权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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