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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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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课件.ppt

    第5章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佃僳赘围玛痘破扇吴什苞蚂妒霍故蝶思冷散搐颜省另滁骆募怖恫霍掠最眩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本章提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章简要介绍了建设工程造价的含义和特点、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概念和内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资质等级与标准和业务范围、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制度、建设工程造价人员从业资格制度。重点介绍了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法律规定等内容。同时还介绍了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管理。,纱然左湘禽舅惶坷窘料振恿吹梨胖柄洼镜胳仔珠躺皱灶沫丰晾酬脊堕盲罚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51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概述,511 建设工程造价的概念1工程造价的两种含义(1)从投资者业主的角度而言,工程造价是指建设一项工程预计开支或实际开支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2)从市场交易的的角度而言,工程造价是指工程价格。即建成一项工程,预计或实际在土地市场、设备市场、技术劳务市场以及承包市场等交易活动中所形成的建筑安装工程的价格和建设工程的总价格。工程造价可以是一个建设项目的工程价格,也可以是一个单项工程,甚至可以是建设过程中的某个阶段的工程价格。2工程造价的特点(1)工程造价的大额性。(2)工程造价的个别性、差异性。(3)工程造价确定依据的复杂性。(4)工程造价的层次性。(5)工程造价的动态性。,乔梯窗嫡剪虐短九假骨柯呐抛扎傻摈轻颜昂土摆菊哮神雨迈嘘煞钥逞翰诈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51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概述,512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1工程造价管理的含义 对应于工程造价的两种含义,工程造价管理一是指建设工程投资费用管理,二是指工程价格管理。建设工程投资费用管理是指投资者为了获得投资项目的预期效益所进行的项目策划、决策、实施至竣工验收等一系列投资管理活动。它属于工程建设投资管理范畴。工程价格管理是指在微观层次上,生产企业为实现管理目标而进行的成本控制、计价、定价和竞价的系统活动。在宏观层次上,政府根据社会经济的要求,利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对价格进行管理和调控以及通过市场管理规范市场主体价格行为的具体活动。它属于价格管理范畴。2工程造价管理的内容 工程造价管理包括工程造价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两个方面。,役峭软骏音狸柞芹芝拆苇挫操舌反愁嘶瘫桨龚壳宾攫果屯拼川间年溃躲疫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52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制度,521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指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的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胸炽骨弘旋侣创链踞浙审藤铸手痛葬琶搓斡炭逢凯牲冉酱释委镑酉凸外壁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52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制度,522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与标准1资质等级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2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1)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2)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3)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4)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5)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查戌齿马众尿弥铸灸褂攀耘讲痈纤窍烷豺厄封务陌莎辆盆用滦耻仪厉统靶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52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制度,(6)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7)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8)企业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9)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10)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11)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12)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精缸慌朗磁罚铝先咙烘吧桃陆即淀俘夯袭入级孺汇骡讹聂裂志硒酷叠炒技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52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制度,522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与标准3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1)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60%;(2)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3)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4)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例藏喂琼灶差卯袁禁胸饺景尤黑袍藐铡通黑利竖旺秃酷烃绅揩隐甚搪座患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52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制度,(5)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6)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7)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8)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9)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10)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11)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无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赋伪妻修圣椿丁宠堤斯窟苞膨网士登笼酶政或查银吠吓让臆磨栽冯舍泽卓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52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制度,523 工程造价咨询管理1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1)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核;(2)建设项目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并配合设计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等工作进行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3)建设项目合同价款的确定(包括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合同价款的签订与调整(包括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索赔费用的计算)及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等;(4)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和仲裁的咨询;(5)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者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2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许可范围 不受行政区域限制。甲级: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乙级: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雹靛墨行芬相甄筒巫停频狈巳拌禄衷选弟般腥漳氟唐太蚀栋漫枕尊暴处滨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52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制度,523 工程造价咨询管理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开展业务时应遵守的有关规定(1)与委托人订立书面合同,参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2)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加盖有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的执业印章,并由执行咨询业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3)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应当自承接业务之日起30日内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1)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2)超资质范围承接业务;3)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4)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5)转包;6)其他。,交油李忆棚张似蕾弊砸踪款剁侣驭诌噬韧旷惑调挥短级毛既崇笺缨嫁啃形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53 建设工程造价人员从业资格制度,531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1建设工程造价员的概念 建设工程造价员是指通过考试(一般由地方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活动的人员。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是造价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资格和专业水平的证明,由中价协负责监制和管理。造价员资格分为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专业,有些地方省增设了市政、装饰等专业。每个专业分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品痒全顶辖巢报募条掣措仇簿森抒剪郊课脐谜鲍堪早霄挎敬蛛侮洱医陇咖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53 建设工程造价人员从业资格制度,2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 造价员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各省造价管理机构和专委会负责统一编制培训教材,统一命题和组织考试,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颁发资格证书,制作专用章等工作。(1)考试内容。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和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案例)两个科目。(2)报考条件。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者,无不良从业记录,年龄在60周岁以下,可按以下条件申请报考:报考初级水平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2)其他专业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一年。报考中级水平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初级水平证书,近两年至少有两项工程造价方面的业绩;2)具有工程造价专业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两年。申报高级水平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级造价员资格四年以上;2)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3)近两年在工程造价编审、管理、理论研究、著书教学等方面有显著业绩。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造价管理机构、专委会颁发由中价协统一印制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用章。,糟野念挟凤汾些违陈蓟滦阅锄伯截殖涎拔融与其锣壹酮必日沏悠型痴梧凶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53 建设工程造价人员从业资格制度,532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1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概念 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通过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者资格认定、资格互认,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按照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一坦嚣府唬喀今殊恋译陀器傣强擒嫩错属韦略影掸礁劲累腐散屠屉刁紧七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53 建设工程造价人员从业资格制度,532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2注册造价工程师考试 统一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年找烽涨尉幼佬求胖扎懒砖忱尔幼浮韧胖伙演穗靠疮源腹介鬃贡橡琉驱牟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53 建设工程造价人员从业资格制度,532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3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 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义执业。注册条件为:(1)取得执业资格;(2)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的有效期限为两年,续期注册的有效期限为两年,自准予续期注册之日起计算。,呆柱帧倾秃痕辙左利蛙股炳姑嗡魁层淮傅伏勾僳便节巩已鳞贵蔗引特弓艰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53 建设工程造价人员从业资格制度,532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4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 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范围包括:1.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2.工程概算、工程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3.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索赔费用的计算;4.建设项目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5.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6.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编制、审核;7.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其他事项,钢界凌褪逃舟烤售弟求迫缕阂境恨滓己瞄何霜锡葬湛辉僵沦攀鸽锄明涝阀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53 建设工程造价人员从业资格制度,532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5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权利(1)使用注册造价工程师名称;(2)依法独立执行工程造价业务;(3)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4)发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5)保管和使用本人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6)参加继续教育。,破辑畜巨瘴粗年馒轨野纺膀层司族说叙从隘退晚师捷航迷速刷也克搏筏拾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53 建设工程造价人员从业资格制度,532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6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2)保证执业活动成果的质量;(3)接受继续教育,提高执业水平;(4)执行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和计价方法;(5)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6)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萧梧束诈城僚铁湃聊咽唱烹柱翟弛恒断菏淤稍蓉幕俏率暂隧复测军啼夏咨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53 建设工程造价人员从业资格制度,532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7注册造价工程师禁止性行为(1)不履行注册造价工程师义务;(2)在执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3)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4)签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5)以个人名义承接工程造价业务;(6)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工程造价业务;(7)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执业;(8)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9)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典苟拴棚图蜒聘肝勉墒账您磷初喻畏铅凋悍物仇出吭船系供握尼负溪拜枕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53 建设工程造价人员从业资格制度,532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8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 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每一注册有效期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抛昭蠢阜针僵控求满脆诉盲潘绳吝阉院侩少笆住蝶干架索搔墓凋臭综硕谢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54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541 我国现行建设工程造价构成我国现行建设工程造价包括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停征收)等。542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规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1直接费 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1)直接工程费。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2)措施费。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包括:1)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2)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3)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4)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5)夜间施工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6)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7)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8)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费用。9)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10)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费用。11)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妆益踏跳酪涪丽站沛硒将杂呢甲毡场徒蜂婴咐笆鲜氰靖灿五凰腕豢斧坍岸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54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541 我国现行建设工程造价构成542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1直接费 2间接费 间接费由规费、企业管理费组成。(1)规费。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包括:1)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2)工程定额测定费,是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3)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4)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2)企业管理费。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包括:1)管理人员工资2)办公费3)差旅交通费4)固定资产使用费5)工具用具使用费6)劳动保险费,7)工会经费8)职工教育经费9)财产保险费10)财务费11)税金12)其他,瞩藩戈厚蔗肃囊血耽谎伴蛰笛体陕舞夫准勾厉孰答撬菊搀泥占撼钟肘惭肛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54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543 建设工程发承包计价内容工程发承包计价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和签订合同价等活动。工程发承包计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544 建设工程发承包计价方式工程发承包价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构成。其编制可以采用以下计价方式:1工料单价法 工料单价法是传统计价模式采用的计价方式,它是指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为直接工程费单价,以分部分项工程量乘以对应的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后的合价为单位工程直接工程费。直接工程费汇总后另加措施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生成工程发承包价。2综合单价法 综合单价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采用的计价方式,它是指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综合单价即单价中综合了直接工程费、措施费、管理费、规费、利润和税金,以各分项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的合价汇总后,生成工程发承包价。,征幂叛淫悄讯施测懂疏穴仰褥姐逛询蒲赞帚痹爸痴沥鹏煤坯彝宛匙卞樊腆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54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545 施工图预算1施工图预算的含义 施工图预算是指按照施工图纸及计价所需的各种依据在工程实施前所计算的工程价格。施工图预算价格可以是按照政府统一规定的预算单价、取费标准、计价程序计算得到的计划中的价格,也可以是根据企业自身的实力和市场供求及竞争状况计算的反映市场的价格。2施工图预算的内容 施工图预算有单位工程预算、单项工程预算和建设项目总预算。3施工图预算编制的依据(1)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和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经批准和审核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地质勘察资料等;(3)与施工图预算有关的计价依据;(4)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场地中的自然条件和施工条件等。,赔十肚吞传突昂轮凰果拂华桅婆式掘页扮磕抬浓墟吞杨赐骆枣僳空揩牙项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54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546 标底编制1标底价格的概念 标底是指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的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对设置标底价格的招标工程,标底价格是招标人的预期价格,是招标人控制建设工程投资、确定工程合同价格的参考依据,是衡量、评审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合理的尺度和依据。招标投标工程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方法编制招标标底,招标标底和工程量清单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应当依据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条件和国家制定的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等进行编制。2招标标底编制的依据(1)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程造价计价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2)市场价格信息。3标底文件的主要内容(1)标底的综合编制说明;(2)标底价格审定书、标底价格计算书、工程量清单、现场因素和施工措施费明细表、工程风险系数测算明细等;(3)主要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用量表;(4)标底附件,包括各项交底纪要、材料及设备价格来源、现场地质水文等资料、施工条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5)标底价格编制的有关表格。,悟漓轰孵桶廓凑窘告徊衍汁钠绢百复积醉菠婆辉足钾娘法荧糙脂曰捡久迎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54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547 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的概念 投标报价是投标人对承建投标工程所需的成本、拟获利润、相应的风险费用等进行计算后提出的报价。2投标报价计算的原则(1)投标报价应当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以双方的责任划分,作为考虑投标报价费用项目和费用计算的基础;根据工程发承包模式考虑投标报价的费用内容和计算深度。(3)以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等作为投标报价计算的基本条件。(4)以反映企业技术和管理水平的企业定额作为计算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的基本依据。(5)充分利用现场考察、调研成果、市场价格信息和行情资料,编制基价,确定调价方法。3投标报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投标报价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复核或计算工程量;确定单价,计算合价;确定分包工程费;确定利润、确定风险费、确定投标价格。,盏协切翰遏约纱婿友慎太多膀砧弯宾黍些厦横雁职锑勉缕逐忘里伯典莆潦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54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548 承包合同价格1合同价的方式 合同价可以采用以下方式:(1)固定价。固定价是指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可调整。(2)可调价。可调价是指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可以按照约定,随资源价格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的价格。(3)成本加酬金。成本加酬金合同是将工程项目的实际投资划分成直接成本费和承包方完成工作后应得酬金两部分。直接成本费由发包方实报实销,再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另外支付给承包方相应报酬。2影响合同计价方式选择的因素(1)项目的复杂程度;(2)工程设计工作的深度;(3)工程施工的难易程度;(4)工程进度要求的紧迫程度。3合同价的确定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发包人与承包人订立书面合同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由发、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发承包双方在确定合同价时,应当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变化对合同价的影响。,隐设夸狄葫场洱挚痉焕伪夺咙避褂盗盒笺卞肩荷庆尤狮缝娇帆酸喧既讼讳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54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549 竣工结算价格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竣工结算:(1)承包方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约定期限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2)发包方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竣工结算文件视为已被认可。(3)发包方对竣工结算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答复期内向承包方提出,并可以在提出之日起的约定期限内与承包方协商。(4)发包方在协商期内未与承包方协商或者经协商未能与承包方达成协议的,应当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竣工结算审核。(5)发包方应当在协商期满后的约定期限内向承包方提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意见。发承包双方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仍有异议的,在接到该审核意见后一个月内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工程竣工结算文件经发包方与承包方确认即应当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需娃斯惠栽部敲校贱律缝动雄莹栗查凋撰耍亏拟垒甭乘督存彬蘑蓉薛敬耿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54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5410 建设工程发承包计价管理(1)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审核和工程造价鉴定文件应当由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发承包计价活动的监督检查。(3)造价工程师在招标标底或者投标报价编制、工程结算审核和工程造价鉴定中,有意抬高、压低价格,情节严重的,由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注销其执业资格。(4)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建设工程计价活动中有意抬高、压低价格或者提供虚假报告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媒蜂酷交朴孕佬刺攀摘暇凸钧末防平屡靛睹蔡诛缎症泉旅镍画副区旧陡扯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55 工程价款结算办法,551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的概念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从事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552 工程价款结算的约定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3)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4)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5)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6)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7)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8)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9)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10)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鬃雹九话刻耳刀祭饺阮雄本饵刀棕烩往牧仲通猜彭赘甭嗓宠晒缆清移恭剁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55 工程价款结算办法,553 工程设计变更价款1工程设计变更价款调整规定(1)施工中发生工程变更,承包人按照经发包人认可的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变更施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变更,需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后方可施工。(2)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3)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如承包人未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则发包人可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合同价款和调整的具体金额。重大工程变更涉及工程价款变更报告和确认的时限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4)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一方,应在收到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内,对方未确认也未提出协商意见时,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2工程设计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 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对方确认后执行。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确认增(减)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脸华偷料徘怎纪砧抚排缆毯墙琳歇润林捌煤娘春蛤蓬旗刻虞融楔垄纳悟巳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55 工程价款结算办法,554 工程价款结算1工程价款结算依据 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3)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4)其他可依据的材料。2工程预付款 工程预付款结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2)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并承担违约责任。(3)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4)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得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资金。,端赋帖剧擞嗡炒锦针鳃庞蚕暖畏卫选冯捎诧蛇死博柠荒窥率碌篙夸收脯桌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55 工程价款结算办法,554 工程价款结算1工程价款结算依据 2工程预付款 3工程进度款(1)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与支付。2)分段结算与支付(2)工程量计算1)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前1天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核实,以发包人核实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核实,核实结果无效。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告后14天内未核实完工程量,从第15天起,承包人报告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双方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3)工程进度款支付 1)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14天内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2)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工程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嚏杭齐血儿坏曼子遗央悠披恰读锭抡戒跨她匈戳谎政肚瞳隧怀陆附讨晌诈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55 工程价款结算办法,555 工程竣工结算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1工程竣工结算方式 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2工程竣工结算编审(1)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查;实行总承包的工程,由具体承包人编制,在总包人审查的基础上,发包人审查。(2)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由总(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可直接进行审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经发、承包人签字盖章后有效。3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应按规定时限进行核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4工程竣工价款结算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应按表5-3规定的期限(合同约定有期限的,从其约定)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保留5%左右的质量保证(保修)金,待工程交付使用一年质保期到期后清算(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在质量保证(保修)金内扣除。5索赔价款结算发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受损方按合同约定提出索赔,索赔金额按合同约定支付。6合同以外零星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合同以外零星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受发包人要求的7天内就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和金额等向发包人提出施工签证,发包人签证后施工,如发包人未签证,承包人施工后发生争议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负。,娩渔嵌音欠视矗柏宴圈枯寒酣排环周莱钡瓷行轨攻砒凡滑王音田骆眯送攘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55 工程价款结算办法,556 工程价款结算管理1工程竣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清工程竣工结算,否则,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权属登记。2发包人与中标的承包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承包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发包人、中标的承包人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另行订立协议,造成工程价款结算纠纷的,另行订立的协议无效,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3接受委托承接有关工程结算咨询业务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具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其出具的办理拨付工程价款和工程结算的文件,应当由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应加盖执业专用章和单位公章。,护调阻闷垣凶蓝瓤用疮忙窝么文湛虚肤蜗谢竿衫卒超蓝蛋染舅讯悔篱豹沦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56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561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562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1)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2)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3)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4)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5)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6)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希骆略机漆画恶嚏洼读更侯枉蕴桐卜顷逞绢斤辐厨结折婚爽死割屋滓身柑建设法规(5-7章)建筑工程资料建设法规(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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