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PPT文档下载
     

    物权法总课件.ppt

    • 资源ID:3959293       资源大小:3.40MB        全文页数:149页
    • 资源格式: PPT        下载积分:16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6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物权法总课件.ppt

    29.03.2023,物权法庞欢,1,本课程内容,29.03.2023,物权法庞欢,2,物权法:,29.03.2023,物权法庞欢,3,第一讲 总论,一、物权和物权的客体二、物权的种类三、物权的效力四、物权的变动五、物权法的基本内容,29.03.2023,物权法庞欢,4,一、物权和物权的客体,(一)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着重于对物的直接支配性的定义。着重于直接支配与享受利益的定义。着重于直接支配与排他性的定义。着重于直接支配,享受利益与排他性的定义。物权法第2条: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生活解释:物权,通俗地说,一头牛属于你,你可以用它来耕田、拉车,可以租给他人使用,也可以杀掉卖牛肉。这种支配的权利是排他的,任何人都不能干涉你。,29.03.2023,物权法庞欢,5,2、特征1、物权是直接支配物的权利。2、物权是直接支配特定的、独立的物的权利。(参见物权客体的内容)3、物权是直接支配物并享受物之利益的权利。4、物权是一种排他性的权利。5、物权是一种对世权,具有保护的绝对性。,29.03.2023,物权法庞欢,6,(二)物权的客体案例:卖脸物权客体物及其分类1、作为物权客体的物必须是:主要限于有体物须是独立物须是特定物,29.03.2023,物权法庞欢,7,29.03.2023,物权法庞欢,8,2、物的分类动产和不动产A、区分理由不动产的经济价值一般比动产大;位置的固定程度不同;利用方式不同。B、不动产和动产的具体区分 关于动产和不动产的分类方法是先确定不动产,不动产以外的物都属于动产。我国担保法D92规定:本法所称的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29.03.2023,物权法庞欢,9,29.03.2023,物权法庞欢,10,思考:,1、鱼塘是否是不动产?2、在建的房屋是否属于不动产?,29.03.2023,物权法庞欢,11,主物和从物 以物的相互关系为标准,物可以区分为主物和从物。相互关联而同属于一人的两个相互独立的物,其中起主导作用的是主物,起辅助作用的是从物。将物区分为主物和从物的意义在于,各国民法一般规定主物的处分及于从物,即“从随主”。物权法第115条,29.03.2023,物权法庞欢,12,从物的认定:A、非主物的构成部分B、与主物同属于一个人C、须经常辅助主物的使用D、关于从物的范围是否限于动产,各国民法有肯定与否定两种立法。,29.03.2023,物权法庞欢,13,*物的成分 物的成分,也称为物的构成部分,可以分为重要成分和非重要成分。物的成分是物的组成部分,不是独立的物。特别是物的重要成分是不能独立为物权的客体。,29.03.2023,物权法庞欢,14,原物和孳息 原物是指产生孳息的物,孳息是指原物上产生的收益。孳息可以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在民法上,区分原物和孳息的意义,在于决定原物所生的利益的归属。A、天然孳息 天然孳息是指原物因自然规律而产生的,或者按照物的用法而收获的物。天然孳息与原物未分离前,是原物的构成部分,不是独立的物。B、法定孳息 法定孳息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由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收益。相关规定:物权法第116条,29.03.2023,物权法庞欢,15,思考:以下属于孳息的是?,1、树上的苹果2、刚生下的小羊3、房租4、羊身上的羊毛5、配套的眼镜盒,29.03.2023,物权法庞欢,16,29.03.2023,物权法庞欢,17,29.03.2023,物权法庞欢,18,三、物权的效力,(一)排他效力 所谓物权的排他效力是指在同一物之上不得设立两个所有权或成立两个在内容上相互矛盾的物权。1、同一物上不得有两个所有权。(一物一权主义)2、物权之间不得相互冲突。,29.03.2023,物权法庞欢,19,(二)优先效力 物权的优先效力又称物权的优先权。1、物权的对内效力物权间的优先效力“时间在先,权利在先”原则“时间在先,权利在先”的例外A、定限物权优先于所有权;B、法律规定了特殊顺序的;例如:物权法,担保法解释D79,29.03.2023,物权法庞欢,20,2、物权的对外效力物权优先债权物权优先于债权典型例子:一物二卖例外:A、买卖不破租赁;民通意见D119,物权法190B、基于公益或社会政策的理由,法律规定某些物权不享有优先的次序。案例:谁更优先?,29.03.2023,物权法庞欢,21,谁更优先?,张某以其汽车作为抵押担保在某银行贷款1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张某因车祸是汽车撞毁,汽车毁损严重。汽车在维修中心大修,花去5万元修理费。因张某无钱支付,维修中心将汽车留置。张某因此和李某签订了买卖合同,将汽车以8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李某,李某支付了货款,要求取走汽车。此时贷款到期,因张某不能还款,银行主张实现抵押权。维修中心拒绝交出汽车,要求先支付修理款。问:谁的权利应优先实现?,29.03.2023,物权法庞欢,22,(三)追及效力物权的追及效力,又称物权追及权,是指物权成立后,其标的物不论辗转至何人之手,物权的权利人均可以追及标的物,而直接支配该标的物。物权的追及效力并不是绝对的,受到善意取得、取得时效等制度的限制。例:A将相机交给B保管,B又将相机借给C使用,C谎称相机是自己的低价卖给了D。,29.03.2023,物权法庞欢,23,(四)物上请求权(亦称物权请求权)1、狭义:物上请求权仅指基于物权所产生的请求权,也就是说当物权人在其物权被侵害或有可能遭受侵害时,权利人有权请求恢复物权的圆满状态或防止侵害。广义:物上请求权还包括占有人的物上请求权。2、特点:物上请求权是基于物权而产生的请求权。物上请求权是与有体物的保护联系在一起的。物上请求权原则上不考虑相对人是否有过错。,29.03.2023,物权法庞欢,24,3、种类所有物返还请求权所有权妨害排除请求权所有权妨害防止请求权他物权的物上请求权物权法第34、35条,29.03.2023,物权法庞欢,25,四、物权变动,(一)概述 物权变动可以从两个方面来把握:从物权主体来看指物权的取得、变更与丧失;从物权本体来看指物权的发生、变更与消灭。案例:#张三在农田耕作,收获稻谷5000斤。#李四因其父母双亡,留下房屋一座,由其继承。#王五的轿车因坠入山谷而四分五裂,无任何修理价值。问:物权有没有变动?变动的原因有什么不同?,29.03.2023,物权法庞欢,26,1、物权的取得指物权与特定主体相结合,以是否基于他人权利与意思为标准,分为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原始取得(非依他人既存权利取得物权)继受取得(基于他人既存权利而取得物权),29.03.2023,物权法庞欢,27,2、物权的变更广义:指主体的变更、客体的变更和内容的变更。狭义:仅指物权的客体、内容的变更。3、物权的消灭广义:包括物权的相对消灭,即物权主体的变更;绝对消灭,物权与特定主体分离,但他人又未取得其权利。狭义:仅指物权的绝对消灭。,29.03.2023,物权法庞欢,28,(二)物权变动的原因法律行为。例合同、单独行为。(最主要的原因)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例时效、先占、添附等物权法第29、30条某些公法上的原因。例没收、征收等。物权法第28条,29.03.2023,物权法庞欢,29,(三)物权行为理论1、物权行为的基本原理物权行为的独立性 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完全分离,独立存在。物权行为的无因性 物权行为不受相应的债权行为影响,当相应的债权行为无效或被撤销时,物权行为的效力不受影响。2、各国立法例肯定主义,德国;否定主义,法国;折衷主义,瑞士。我国物权法第二章,29.03.2023,物权法庞欢,30,背景:,分析日常买卖的全过程:,分析买卖全过程:,29.03.2023,物权法庞欢,31,(四)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的主要模式1、物权形式主义 以德国民法典为代表。按照这种主义,买卖标的物的所有权的移转,除需要有买卖契约、登记或交付外,还需要当事人就标的物的所有权的移转达成一个独立于买卖契约之外的合意。这种将物权的合意与登记或交付作为引起物权变动的法律事实的立法,称为物权变动的物权形式主义。2、债权意思主义 以法国民法典为代表。该主义把物权的变动作为债权行为的当然结果加以认识,不承认有物权行为。3、债权形式主义 也称意思主义与登记或交付的结合。以奥地利民法典为代表。依此主义,物权因法律行为发生变动时,除了需要当事人之间有债权合意外,还需要履行登记或交付的形式,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瑞士民法典对于物权变动,采介于德国民法典的物权形式主义和法国民法典意思主义之间的折衷主义。,29.03.2023,物权法庞欢,32,我国相关规定:物权法第二章,1、不动产登记:第一节2、动产交付:第二节3、其他规定:第三节,29.03.2023,物权法庞欢,33,29.03.2023,物权法庞欢,34,29.03.2023,物权法庞欢,35,五、物权法的相关内容,(一)物权法的概念1、广义的物权法,亦称实质意义上的物权法,泛指以物权关系为其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2、狭义的物权法,亦称形式意义上的物权法。(二)物权法的性质(特点)1、物权法是强行法。2、物权法是固有法。3、物权法兼含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内容。,29.03.2023,物权法庞欢,36,(三)物权法的基本原则,1、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法定原则,又称物权法定主义,是指物权的种类,内容、效力和公示方法都应由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当事人自由创设。(1)物权的种类必须由法律设定,而不能由当事人随意创设。(2)物权的内容只能由法律规定,而不能由当事人通过协议设定。(3)物权的效力必须由法律规定,而不能由当事人约定。(4)物权的公示方法必须由法律规定,不能由当事人随意确定。物权法第5条,29.03.2023,物权法庞欢,37,2、一物一权原则 一物一权原则又称物权客体特定主义,一物一权主义,是指一个物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独立的特定的有体物,在同一物上不得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矛盾的物权,尤其不能设立两个所有权。一物一权原则主要具有以下内容:物权的客体仅为独立的特定物。一个所有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独立物。一物的某一部分不能成立单个的所有权。一物之上不得成立相互矛盾的数个物权。,29.03.2023,物权法庞欢,38,案例:,索先生与张女士于2019年3月14日协议离婚,针对双方共同所有的登记在张女士名下的一套两居室房屋,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南侧一间归索先生所有,北侧一间归张女士所有。2019年1月,张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离婚协议中有关房屋的约定无效,请求依法分割房屋。,29.03.2023,物权法庞欢,39,3、公示、公信原则公示原则 物权法第6条 所谓公示原则指物权在变动时,必须将物权变动的事实通过一定的公示方法向社会公开,从而使第三人知道物权变动的情况,以避免第三人遭受损害,并保护交易安全。公示方法:不动产物权登记物权法第9条-第22条动产物权占有和交付(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物权法第23条-第27条,29.03.2023,物权法庞欢,40,公信原则 物权法第16条 结合第106条 所谓公信原则,指一旦当事人变更物权时,依据法律规定进行了公示,即使公示方法所表现出来的物权不存在或存在瑕疵,但对于信赖该物权存在并已从事交易的人,法律仍然承认其具有与真实物权存在相同的法律效果,以保护交易安全。A、公示所表示的权利人在法律上推定其为真正的权利人。B、凡信赖所公示的权利状况而与权利人进行交易的人,法律保护其合理的信赖。,29.03.2023,物权法庞欢,41,案例:卖脸,2019年5月,郑州某青年在其前胸和后背挂广告,其标题是“谁买我的脸”,主要内容:我这一张年轻又漂亮的脸,愿为您做10年的广告,广告费用为30万元,必须在订立合同时支付。问:能否卖脸?为什么?,世界上最美的脸部比例,29.03.2023,物权法庞欢,42,复习,总论:物权和物权法物权:概念、特征物权法:概念和特征三原则:1、一物一权主义(客体)2、物权法定主义(种类和效力)3、公示、公信原则(变动),29.03.2023,物权法庞欢,43,29.03.2023,物权法庞欢,44,一、概述,(一)所有权的概念 1、概念民法通则第71条: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物权法第39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9.03.2023,物权法庞欢,45,(二)所有权的权能1、所有权的积极权能物权法第39条占有权能;使用权能;收益权能;处分权能。例题:下列行为属于法律上的处分的是:A、将自家的苹果卖掉;B、向乞讨者施舍饭菜;C、将年久失修的房屋自己进行修缮;D、将得病的狗抛弃荒野。2、所有权的消极权能物权法第32-38条指所有权人有权排斥他人对其所有物的违背其意志的不当干涉。主要通过行使物上请求权来实现。,29.03.2023,物权法庞欢,46,(三)特征完全性;整体性;弹力性;恒久性;近代所有权具有观念性,29.03.2023,物权法庞欢,47,(四)所有权的限制 1、私法上对所有权的限制禁止权利滥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自卫行为其它限制2、公法上对所有权的限制 公法对于所有权的限制,大多系以保障国家公共利益和社会共同利益为目的。物权法第42-44条,29.03.2023,物权法庞欢,48,(五)所有权的类型1、国家所有权主体的特殊性D45客体的广泛性和专属性D46-52取得方式的多样性D42,D113,D114行使方式的多层性D53-55法律保护的优越性,29.03.2023,物权法庞欢,49,2、集体所有权物权法第58-63条所有人的复合结构D59,D61 客体具有一定广泛性D58所有权运行的民主性D59,D60,D62保护手段具有一定特殊性D63,29.03.2023,物权法庞欢,50,3、私人所有权物权法第64-66条私有财产的范围D64保护私人所有权D65-66 关于国家、集体、私人所有权的规定除物权法外,请注意民法通则D71-77条,以及民法通则的司法解释。,29.03.2023,物权法庞欢,51,(六)共有,我国立法对共有的基本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第78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8条第92条物权法第93-105条,29.03.2023,物权法庞欢,52,背景:老李有一子三女,分别为甲、乙、丙、丁。乙丙丁出嫁,甲娶妻戊后,老李进行了分家。老李有相邻的两居室和三居室各一套,在现实生活中,你觉得该如何分家?,二居室分给甲夫妻;三居室分给乙丙丁,三人份额均等。1、甲夫妻的所有权和乙丙丁的所有权有什么不同?是否违反一物一权原则?,29.03.2023,物权法庞欢,53,1、共有的概念和特征(1)概念 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就同一财产共同拥有所有权。物权法第93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2)特征A、主体是两人或两人以上;B、客体是特定的同一项财产;C、内容包含对内对外双重权利义务关系;D、共有是多人共有一个所有权,符合一物一权原则。,29.03.2023,物权法庞欢,54,2、共有成立的原因(1)基于法律行为(2)基于法律规定3、共有的分类物权法第93条,D103(1)按份共有D94(2)共同共有D95,29.03.2023,物权法庞欢,55,背景:老李有一子三女,分别为甲、乙、丙、丁。乙丙丁出嫁,甲娶妻戊后,老李进行了分家。老李有相邻的两居室和三居室各一套,在现实生活中,你觉得该如何分家?,二居室分给甲夫妻;三居室分给乙丙丁,三人份额均等。1、甲夫妻的所有权和乙丙丁的所有权有什么不同?是否违反一物一权原则?2、乙想把自己的份额转让给甲,是否需要丙丁的同意?如果丙丁不同意,可以怎么做?3、如果三居室年久失修要进行重大修缮,是否需要经老李同意?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4、三居室因为年久失修倒塌,导致隔壁二居室受损,责任该如何承担?,29.03.2023,物权法庞欢,56,4、按份共有概念D94 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分担义务的共有形式。特征:A、主体为两人以上,彼此间不一定存在共同关系。B、共有人对共有物拥有应用份额,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C、共有人依份额享有的权利及于整个共有物。按份共有的效力内部效力:共有物的使用、收益;共有物的管理;对份额的处分(注意优先购买权);对共有物的处分;共有物费用分摊;债权债务的承受。外部效力:(注意:也存在连带责任的问题),29.03.2023,物权法庞欢,57,背景:老李有一子三女,分别为甲、乙、丙、丁。乙丙丁出嫁,甲娶妻戊后,老李进行了分家。老李有相邻的两居室和三居室各一套,在现实生活中,你觉得该如何分家?,二居室分给甲夫妻;三居室分给乙丙丁,三人份额均等。1、甲夫妻的所有权和乙丙丁的所有权有什么不同?是否违反一物一权原则?2、乙想把自己的份额转让给甲,是否需要丙丁的同意?如果丙丁不同意,可以怎么做?3、如果三居室年久失修要进行重大修缮,是否需要经老李同意?分别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4、三居室因为年久失修倒塌,导致隔壁二居室受损,责任该如何承担?5、如果甲想出租二居室,是否需要戊的同意?戊如果不同意是否可以要求分割该二居室?,29.03.2023,物权法庞欢,58,5、共同共有概念D95 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根据某种共同关系,不分份额地享有同一财产所有权的共有形式。特征:A、共同共有根据共同关系而产生,必须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B、共同共有不分份额。C、共有人对财产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共同共有的类型夫妻共有财产;家庭共有财产;遗产分割前的共有;等。,29.03.2023,物权法庞欢,59,共同共有的效力内部效力:外部效力。共同共有关系的消灭与共有物的分割,该房为马琳和张宁益位于亦庄格林小镇的家,29.03.2023,物权法庞欢,60,背景:老李有一子三女,分别为甲、乙、丙、丁。乙丙丁出嫁,甲娶妻戊后,老李进行了分家。老李有相邻的两居室和三居室各一套,在现实生活中,你觉得该如何分家?,二居室分给甲夫妻;三居室分给乙丙丁,三人份额均等。1、甲夫妻的所有权和乙丙丁的所有权有什么不同?是否违反一物一权原则?2、乙想把自己的份额转让给甲,是否需要丙丁的同意?如果丙丁不同意,可以怎么做?3、如果三居室年久失修要进行重大修缮,是否需要经老李同意?分别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4、三居室因为年久失修倒塌,导致隔壁二居室受损,责任该如何承担?5、如果甲想出租二居室,是否需要戊的同意?戊如果不同意是否可以要求分割该二居室?,29.03.2023,物权法庞欢,61,案例:,学长毕业,同住一间宿舍的三个学弟商量,决定买下学长的电脑共同使用。这样,三人中小李付了购机款1600元,小于添置了价值1000多元的专业设计方面的正版软件,小林添置了价值800多元的DVD光驱等硬件。同时,小于和小林又共同利用其技术,对电脑中已损坏的硬件进行了维修。使用中,由小于对电脑进行维护。使用一段时间后,三人发生争执。现在三人都认可电脑为共有财产,但究竟属于共有中的共同共有关系还是按份共有关系,购买时没有约定,也没有其它证据证明,三人都坚持自己的观点。问:属于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如果是按份,份额如何确定?,29.03.2023,物权法庞欢,62,6、共同共有于按份共有的区别成立的原因不同权利的享有不同分割限制不同对共有物的处分不同共有物管理不同存续期间不同,29.03.2023,物权法庞欢,63,(七)善意取得,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钱某因结婚用钱,情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10000元。孙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20000元,该古董质押给李某。赵某回来后得知此事,向李某追讨古董,李某称因孙某到期未能还款,古董已经归他所有。问:现在古董的所有权是谁的?,29.03.2023,物权法庞欢,64,1、概念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指动产或不动产由无处分权的占有人转让给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占有时,第三人一般可依法取得财产的所有权,原动产(或不动产)所有人不得请求第三人返还,而只能要求转让人赔偿损失。,29.03.2023,物权法庞欢,65,2、构成要件标的物为动产或不动产。出让人无处分权。有偿受让(通过交易行为取得)。须已经交付或者已经登记。受让人须为善意。,29.03.2023,物权法庞欢,66,3、善意取得的法律效果就善意受让方来说就原权利人而言就非法让与人而言4、占有脱离物的回复关于占有委托物和占有脱离物的讨论。,“飞抢”嫌疑人和缴获的赃物,29.03.2023,物权法庞欢,67,作业案例:,甲出国留学前将自己的一幅名人字画委托好友乙保管。在此期间乙一直将该字画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他家的人也以为这幅字画是乙的。后乙因生意需要在家中宴请政府官员丙。丙对该字画赞不绝口,于是乙顺势将该字画赠送给了丙。丙在回家的途中因酒醉糊涂,将字画遗留在出租车上。出租车丁略通收藏,发现该字画后便将其私藏,后通过拍卖所进行拍卖。收藏家戊在拍卖会上以3万元的价格买得此字画。甲回国后,四处追查,查得该字画已被戊收藏,便上门向戊索要。问:如何处理?,29.03.2023,物权法庞欢,68,二、不动产所有权,(一)土地所有权1、概念和权利行使范围(1)概念 土地所有权是指以土地为标的物,所有人依法对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受益、处分等全面支配的权利。(2)权利行使的范围A、横向(以地界范围为标准)B、纵向(除地面外及于地上和地下),29.03.2023,物权法庞欢,69,2、我国土地所有权制度(1)土地国家所有权(2)土地集体所有权(参见前面关于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的相关论述)3、空间权物权法D136,29.03.2023,物权法庞欢,70,(二)房屋所有权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1、房屋所有权A、城镇房屋所有权B、农村房屋所有权(主体资格受到严格限制),29.03.2023,物权法庞欢,71,2、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物权法第70-83条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又直接称“区分所有”,是现代民法物权中规定的一项基本的不动产所有权形式。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大意是指对建筑物的与其他部分区别开来的某一特定部分所享有的所有权。通说认为包括专有权、共有权、成员权。物权法第70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专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29.03.2023,物权法庞欢,72,专有权D71共有权D72-74成员权(共同管理权)D75-83,29.03.2023,物权法庞欢,73,(三)不动产相邻关系物权法第84-92条,1、概念 不动产相邻关系是指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互间应当给予方便或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2、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D84: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29.03.2023,物权法庞欢,74,3、相邻关系的种类(1)土地相邻关系A、相邻地基动摇或其他危险的防免的相邻关系B、水的相邻关系C、邻地使用的相邻关系D、越界的相邻关系(2)建筑物相邻关系A、相邻建筑物使用关系B、相邻建筑物环保关系,29.03.2023,物权法庞欢,75,三、动产所有权,(一)先占(未规定)1、概念 先占是指以所有人的意思占有无主的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2、构成要件占有物须为无主物。占有物须为动产须以所有的意思占有。,29.03.2023,物权法庞欢,76,(二)遗失物的拾得,1、概念 所谓遗失物的拾得是指发现他人的遗失物而予以占有的一种法律事实。关于遗失物的拾得主要有两种立法主义:罗马法不能取得所有权主义日耳曼法取得所有权主义。我国物权法关于遗失物的规定:第109-113条,及107条规定了遗失物的善意取得。,甲有天然奇石一块,不慎丢失。乙以为是无主物捡回,后送给丙。被甲发现后发生争议,问奇石归谁?,29.03.2023,物权法庞欢,77,2、要件须为遗失物。遗失物是指所有人或合法占有人不慎丢失,不为任何人占有的动产。须有拾得占有行为。(发现并占有)在具备以上两个要件后,遗失物拾得方告成立,但拾得人并不因此取得所有权,在取得所有权主义国家,拾得人在履行通知、报告、保管、返还等义务后,可以取得费用偿还请求权、报酬请求权或所有权。,29.03.2023,物权法庞欢,78,29.03.2023,物权法庞欢,79,(三)埋藏物的发现,1、概念 埋藏物的发现是指发现埋藏物而予以占有的一种法律事实。通说认为埋藏物是指埋藏隐匿于动产或不动产中,不知该物所有权归属谁的动产。关于埋藏物的发现有两种立法主义:发现人有限取得所有权主义,以罗马法为典型的多数国家的立法主张,如在他人物中发现,发现人和他物所有权人各半,如埋藏物供学术、考古等用,归国家。国家取得所有权主义。(我国物权法第114条),费雪和他的女儿从阿托卡夫人号上捞起金链的情形。,图特卡蒙陵墓 出土文物,29.03.2023,物权法庞欢,80,2、构成要件埋藏物须为动产。该物埋藏隐匿于其它动产或不动产中,非显而易见。该物须为所有权归属不能判明的动产。须发现埋藏物并加以占有。,29.03.2023,物权法庞欢,81,(四)添附(未规定),1、概念 所谓添附是附合、混合和加工的总称。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或劳动成果结合在一起形成一种新的财产,借此确定新的所有权归属,是所有权得丧的原因。(我国物权法无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2条“抵押物因附合、混合或者加工使抵押物的所有权为第三人所有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补偿金;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所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第三人与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共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人对共有物享有的份额。”,29.03.2023,物权法庞欢,82,2、种类附合 指不属于同一人所有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物,其中一个附合于它物,成为它物的重要成分而无法分离或分离会大大降低其价值的财产结合状态。A、动产与不动产的附合不动产所有人取得所有权B、动产与动产的附合按比例享有或归主物所有人C、不动产与不动产的附合各国民法典多未规定,29.03.2023,物权法庞欢,83,29.03.2023,物权法庞欢,84,混合 指属于不同所有者的动产相混淆,以至不能识别且难以分离的物的结合状态。主物所有人取得所有权或按比例共有加工 指对属于他人的动产进行加工改造,形成具有更高价值的新的财产。如有约定从约定,如无约定归价值大的(材料主义和加工主义),29.03.2023,物权法庞欢,85,3、添附的债权效果丧失动产所有权人的权利:不当得利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注意强迫得利的情形。,29.03.2023,物权法庞欢,86,(五)货币所有权,1、作为权利的客体的货币的特征货币为不具有个性而有高度替代性的种类物。货币为典型的消费物。,29.03.2023,物权法庞欢,87,2、货币所有权 货币所有权的特征是货币的所有权与占有具有一致性。货币所有权变动的特征:货币的占有的取得、丧失即货币所有权的取得、丧失。货币所有权的移转意味着货币占有的取得或丧失。货币不发生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与占有的回复诉权问题。货币不发生善意取得。货币的占有仅指现实占有,而间接占有无从发生。,29.03.2023,物权法庞欢,88,案例:,私营企业主王某办公室办公用的一台电脑损坏,遂吩咐秘书张某扔到垃圾站。张某将电脑搬到垃圾站,回来的路上想与其扔了不如拿回家给儿子用,便又返回垃圾站将电脑搬回家。经修理后该电脑又能正常使用。王某得知电脑能够正常使用后,要求张某返回,双方发生纠纷。电脑属于谁?为什么?,29.03.2023,物权法庞欢,89,第三讲用益物权,29.03.2023,物权法庞欢,90,一、概述,1、概念与特征 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物享有以占有、使用、收益为内容的物权。特征:用益物权是一种定限物权。用益物权是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定限物权。用益物权原则上须就他人的物而设立。用益物权的享有和行使以对物占有关系为前提。用益物权的客体多为不动产。用益物权为独立物权。,29.03.2023,物权法庞欢,91,2、种类各国关于用益物权存在较大争议,主要有以下几种:地上权:是指以建造建筑物或其它构筑物或种植林木等,并取得所有权为目的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制度类似于此。地役权:是指为了自己使用、经营土地的便利而通过订立合同使用他人土地的一种权利。典权:是指支付典价,占有他人的不动产而为使用、收益的权利。永佃权:是指以支付地租为对价而永久在他人土地上进行耕作或畜牧的权利。用益权:是法国民法、德国民法、瑞士民法规定的一种用益物权。主要指对他人所有的物具有如同自己所有,享受其使用、收益的权利。,29.03.2023,物权法庞欢,92,背景:如果你要造一幢别墅,会选择造在哪儿?,市中心、郊区、农村、高山、海边等1、造在城市和造在农村是否有区别?2、如果是海边,为了保持观景,能否要求前面的人不要造高楼?3、在农村是否只要是空地就可以造房子?能否在自己承包的稻田里造房子?,29.03.2023,物权法庞欢,93,二、用益物权详述,我国物权法对用益物权除了一般规定外,具体规定了4种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山西宿州安太堡选煤中心,29.03.2023,物权法庞欢,94,(一)土地承包经营权1、概念与特征概念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以种植、养殖、畜牧等农业目的,对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农用土地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特征(注意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29.03.2023,物权法庞欢,95,2、期限物权法D126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限制目的限制;转让限制;分割限制4、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D127-D129基于法律行为的取得;基于法律行为以外原因的取得:继承。,29.03.2023,物权法庞欢,96,5、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效力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权利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自主经营权;依法流转的权利;被征收时获得补偿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义务支付地租;依约定的方法和用途使用土地;保持土地的生产力。,29.03.2023,物权法庞欢,97,6、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消灭的原因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放弃;土地所有人终止;土地灭失;期限届满;被征收等。消灭的法律后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注销登记,返还土地;出产物与农用构筑物的取回;土地所有人应偿还特别改良费用或其它有益费用,29.03.2023,物权法庞欢,98,(二)建设用地使用权1、概念和特征概念D135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D136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设立特征:,29.03.2023,物权法庞欢,99,2、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与存续期间取得通过出让或划拨方式D137D138出让合同内容D139登记存续期间划拨无期限规定。D149,29.03.2023,物权法庞欢,100,3、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权利义务权利对土地的使用权;基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物上请求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租与借贷;相邻关系的适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处分(D143-147)义务支付租金D141;合理使用D140;返还土地。,29.03.2023,物权法庞欢,101,4、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消灭消灭原因A、放弃;B、撤销;C、约定事由的发生;D、期满未续期;E、收回;F、土地灭失。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法律后果。D148-150,29.03.2023,物权法庞欢,102,(三)宅基地使用权,1、概念和特征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依法享有的,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保有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权利。,29.03.2023,物权法庞欢,103,特征:(1)权利主体的特定性;(2)权利客体的特定性;(3)一户一宅原则;(4)目的的特定性;(5)权利取得的无偿性;(6)宅基地使用权的无期限性。,29.03.2023,物权法庞欢,104,2、取得、流转和消灭(1)取得无偿分配(2)流转受严格限制(3)消灭3、效力(1)宅基地使用权人的权利;(2)宅基地使用权人的义务。,29.03.2023,物权法庞欢,105,(四)地役权,(四)地役权1、概念 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效益的权利。提供方便和利益的土地是供役地,享有方便和利益的土地为需役地,供用地、需用地与供役地、需役地只是名称上的不同。,29.03.2023,物权法庞欢,106,2、地役权的特性D164-167地役权具有从属性 地役权作为用益物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但其存在必须从属于需用地而存在。A、地役权不可与需役地分离而转让B、地役权不可与需役地分离而为其它权利的标的地役权的不可分性 地役权的不可分性包括地役权取得的不可分性、消灭的不可分性和享有与负担的不可分性。,29.03.2023,物权法庞欢,107,3、地役权的种类作为的地役权和不作为的地役权继续的地役权和不继续的地役权表现的地役权和不表现的地役权4、地役权的取得基于法律行为的取得地役权的设定;因连同需用地一并转让而取得基于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取得基于法律直接规定;因取得时效;继承,29.03.2023,物权法庞欢,108,5、地役权的效力地役权人的权利义务D160供役地人的权利义务D1596、地役权的消灭D168因供用地或需用地的灭失而消灭因期限届满而消灭因约定事由的发生而消灭因权利的放弃而消灭供役地权利人解除,29.03.2023,物权法庞欢,109,甲为了能在自己房中欣赏远处风景,便与相邻的乙约定:乙不在自己的土地上建造高层建筑,作为补偿,甲一次性支付给乙4万元。双方为此约定办理了登记手续。两年后,甲将该房屋转让给丙,乙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丁。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A甲、乙之间的约定为有关相邻关系的约定 B丙可禁止丁建高楼,且无须另对丁进行补偿 C若丁建高楼,丙只能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甲、乙之间约定因房屋和土地使用权转让而失去效力,29.03.2023,物权法庞欢,110,答案及解析ACD。甲乙之间的合同是设立地役权的合同,而非对相邻关系的约定,故A项错误。甲乙之间的地役权合同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故丁从乙处受让土地使用权时,同样承担了该土地使用权上附属的供役地的义务,丙从甲处取得房屋时同样取得了需役地的地役权,故丙有权禁止丁建高楼且无需对丁另行补偿,B正确。甲转让房屋与丙,题中没有交代甲丙之间任何关于眺望权的约定,故甲没有对丙承担违约责任的依据,C项错误。地役权本身并不因土地转让而失去效力,故D项错误。,29.03.2023,物权法庞欢,111,第四讲担保物权,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用比较高,经乙同意未办理抵押登记。甲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8万元的汽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认为将车放在家里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一年后因甲生意失败无力还款,乙要求行使抵押权和质押权,发生纠纷。问:本案中乙是否享有抵押权和质押权,为什么?,29.03.2023,物权法庞欢,112,一、概述,1、概念 担保物权是指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特定的财产上设定的具有变价权和优先受偿权内容的一种他物权。物权法第170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特征从属性D172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D174注意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的关系P176;物权法和担保法的关系,29.03.2023,物权法庞欢,113,3、担保物权的种类法定担保物权和意定担保物权留置性担保物权和优先受偿性担保物权动产担保物权、不动产担保物权、权利担保物权和非特定财产担保物权定限性担保物权和权利移转性担保物权占有担保物权和非占有担保物权典型担保和非典型担保,29.03.20

    注意事项

    本文(物权法总课件.ppt)为本站会员(小飞机)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