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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语话题化结构限制中的邻接条件:认知处理角度的论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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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语话题化结构限制中的邻接条件:认知处理角度的论证.doc

    汉语话题化结构限制中的邻接条件:认知处理角度的论证张敏【专题名称】语言文字学【专 题 号】H1【复印期号】2010年09期【原文出处】语言学论丛(京)2010年第39辑期第522572页【作者简介】张敏,香港科技大学,E-mail:hmzmust.hk。【内容提要】汉语的话题化是否受制于邻接条件是近二十多年来汉语生成语法研究中的一项重大争议。本文大致梳理了正反双方提出的证据,认为汉语话题化的结构限制明显呈现出一种“弱孤岛效应”,亦即通常不易从特指的名词短语及特谓的子句中提取话题成分,而非特指、非特谓的提取所在结构通常允许提取,因此争论双方提出的证据基本上是互补的而非相互抵牾。本文进一步观察到,违例提取的实例都涉及提取所在结构的焦点设置,故无论是遵循邻接条件无法提取还是违反该条件可以合法提取的实例,都可以从认知处理的角度由认知心理学的激活扩散模型得到统一的解释。【关 键 词】生成语法/话题化/提取/邻接条件/孤岛/认知处理EEUU    0引言    0.1本文拟从一个另类的角度讨论汉语生成语法学界争论多年的一个问题,即汉语话题结构的生成也就是所谓的“话题化”是否受制于邻接条件(subjacency condition,或译“领属条件”)。如果是,该如何解释那些违反该条件却仍能成立的例子?如果不是,又该如何解释那些明显违反该条件且不能成立的例子?    对这个问题的认识直接关涉到生成语法对汉语里其他一些重要语法问题的分析,如邻接条件在汉语里到底是否起作用,话题是不是由疑问词移位造成的,与前置话题共指的空位是Chomsky定义的四种空语类中的“变项”,还是所谓“自由空语类”或“空代名词”,汉语里是否也存在“主宾语不对称现象”,等等。鉴于问题的重要性,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对此以及相关问题展开讨论的文章非常多,争论也十分激烈。学者们提出过多种解决方案,不同方案也各有自己的理据。    0.2问题是由生成语法提出的,这些研究自然也都是在生成语法框架内作的,用徐烈炯、刘丹青(1998)的话说,就是“这一有关移位还是非移位的争论只有在Chomsky理论的框架下才有意义”。因此,研究汉语的功能语言学家尽管在话题的性质、功能、句法语义语用特性等方面做了大量研究,却极少讨论这个由生成语法的概念所界定的重要问题。从功能语言学角度直接涉及这个问题的研究只有少数几篇,如陆丙甫(1993)、Chen(1996)、HuangY.(1996)、沈家煊(1999)等,其中,沈家煊(1999)从语义和语用的视角将Huang(1982)提到的主宾语不对称阐释为话题和焦点的不对称,这对我们尤有启发。    本文将从认知处理的角度探讨上面提到的问题。我们首先通过对争论各方所持证据的重新审视,肯定了邻接条件在汉语话题化中的作用:当提取母体是具备“特指”(特别是“有定”)属性的NP及具备“特谓”属性的小句时,提取会被阻止,这是明显的“邻接效应”;而违反邻接条件却能合法提取的例子,其中的提取母体要么具备“非特指、非特谓”属性,要么受制于其他因素。而导致违例提取的各种因素,其实质与英语疑问词移位及其他类型的提取中的“违例”条件息息相通,故违例的提取可视为Postal(1999)所称之“来自选择性孤岛的提取(extraction from selective islands)”。本文进一步提出,认知处理的限制可为邻接条件的例外和“例内”提供一种统一的解释。汉语的话题化过程中与该条件相关的种种限制,大多与提取址上额外焦点的添加相关,而这可以在Deane(1991, 1992)提出的基于扩散激活(spreading activation)的认知处理理论得到说明。    1背景    1.1话题的形成机制和性质,是汉语语法学界多年来经久不衰的话题,曾引起颇多争议。其中,汉语的话题结构是否由移位造成,乃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生成语法学家中最著名的一场争论。Huang(1982/1998)最早提出汉语话题结构的产生机制与英语疑问结构相同,即疑问词移位的结果。其主要理据来自GB理论对移位的鉴别标准,即疑问词移位就目的地而言是移到一个非论元角色的A位置,就结构限制而言则须遵循孤岛条件。    1.2孤岛条件(或禁区限制(island constraints))是上世纪六十年代以来生成语法提出的语法规则操作纯句法限制之中最主要的一种。它首先是由Ross(1967)提出的,后来为Chomsky等人所发展和重述,纳入七八十年代生成语法的管约论(GB)框架里,构成其界限理论的中心部分。简言之,孤岛条件指的是:句法移动规则仅仅作用于邻接(subjacent)的成分,即那些不被多于一个的界限结点所隔开的成分。也就是说,某些句法构造好像孤岛一样,其中的成分不能和外面的成分发生转换的关系。Ross提出的孤岛限制主要包括:1.复杂名词短语限制(Complex NP Constraint,简称CNPC),即复杂名词短语中的任何成分都不能提取出来,如“?”所示。2.并列结构限制(Coordinate Structure Constraint, CSC),即并列结构中并列的任何成分都不可提取出来,如“”所示。3.主语从句限制(Sentential Subject Constraint),即主语从句中的任何成分都不能移出,如“?”所示。Ross及其他学者还提到别的一些孤岛限制,如疑问词孤岛限制(WH-Island Constraint)、左分枝条件(Left Branch Condition),等等。后来Chomsky将其中主要的限制进一步概括为邻接条件,定义为“在结构式里,当和是界限节点(bounding nodes)时,任何规则都不能使x和Y产生关联。”这个条件说的是,提取只能跨越一个界限节点(跨过两个节点则是边缘性的,跨过三个或更多则不合法)。英语里的这种界限节点是NP和S(后来的IP等)。    1.3由于生成语法普遍将是否遵循邻接条件之类的局部条件当做判断某个结构是否涉及移位的标准,那些将汉语话题结构(至少其中的一部分)看做WH移位造成的学者,如Huang(1982, 1984)、Tang(1990)、Li(1990)、Shi(1992)、Ning(1993)、Qu(1994)、Li(2007)等,就需要提出违反这些条件而不能成立的句子的例证,他们也确实提出了不少这样的例证。而以Xu and Langendoen(1985)、Xu(1986、2006)为代表的另一种意见,则认为话题结构并非疑问词移位造成,作为证据,他们也找到不少违反孤岛条件却能成立的句子,据此认定这些条件与话题化过程无关。可见,无论将汉语话题视为移位造成或基底生成,或兼而有之,都不得不正视有关孤岛条件的看似矛盾的语言事实,并给出能够自圆其说的说法。    在提出本文的解释之前,我们先将有关的语言现象大致梳理一遍。由于本文不是在生成语法的框架内操作,对话题是来自移位还是基底生成的问题,以及对由此生发而来的各种问题的处理方式,我们不拟讨论,也不预设立场。本文关心的主要是汉语的话题化这个动态过程中是否确能观察到所谓孤岛效应或曰邻接效应,以及如何提供一个另类的解决方案。事实上,符合邻接条件预测的语言现象,在理论上也并非必须用移位解释才行,例如Van Valin(1995)所研究的Lakhota语里,虽然WH词都是原位的(in situ),却与英语一样遵循邻接条件,在其体系里不用作移位分析亦可得到自圆其说的解释;TAG语法框架内的相关研究,亦不涉移位分析(Frank 2002)。下面我们在提及话题结构的形成问题时,为方便起见使用纯描述性的“提取(extraction)”的说法(参见Postal 1999:1)。这并不意味着我们相信所有的话题都是移位造成的,例如Chafe所称的“汉语式话题”(“那场火幸亏消防队来得早”之类),就正如徐烈炯、刘丹青(1998)所言,是很难分析为移位结果的。不过,由于本文关心的重点是孤岛限制的问题,所以讨论的对象并不包括这种汉语式话题,而只限于能够以简单明确的方式“复原”回去的那些话题。    2相关语言现象的梳理    2.0下面集中讨论三种问题较多的孤岛现象,附带谈一谈例外的强跨越实例。    2.1复杂名词短语限制    Huang(1982)最早举出的汉语话题结构遵守孤岛条件的一个典型例证是下面的例(1a)    (1)a.读过这本书的人来了。         由(1a)中充当主语的复杂名词短语里的从句中提取宾语“这本书”,按CNPC应不合法,果然(1b)不能说。    Xu & Langendoen(1985)则举出下面的反例:         (2a)(2b)都违反CNPC,尤其是(2b),跨越的界限节点更多,但都能成立,据此Xu & Langendoen(1985)认为汉语的话题化并不受制于邻接条件。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如“这些画我都没有见过喜欢的人”(参见石定栩1999)。其后一些持邻接条件起作用观点的文章,如Li(1990),Shi(1992),Huang & Li(1996)等,对此的解释是,这类句子能够成立,是因为其中的话题如(2)里的“这本书”之类都是无生物;汉语里的无生物通常不会去用代词“它”复指,即“*这本书,读过它的人不多”,也就是说,(2)里应含有一个没有显性语音内容的复指代词。既然有复指代词,它与话题之间就只是一种约束关系,与移动无关,不能用来说明孤岛限制之不存在。Ning(1993), Huang & Li(1996)都有类似的解释。Li(1990)还进一步举出(3)里的对立来说明:         不过,我们觉得拿(3b)来跟(3a)对照有点困难,因为(3b)不成立可能与其怪诞的语义有关。将动词换一下,上面的(4)至少能勉强成立。看来“话题成分是无生物”的理由不足以排除疑似例外。Xu & Langendoen(1985)、徐烈炯、刘丹青(1998)所举的下列例子中的话题都是有生的:         作者对(6a)(6b)以及(1b)(2a)的对立有一个解释:能够作违反邻接条件的提取的例子里,“人”都是无所指的,而带定语小句的名词短语凡是有所指的,把小句中的成分移出去都比较困难。此外,若话题能用一个有形代词去复指,那么所在结构就与孤岛条件及WH移位无关了,所以Xu & Langendoen(1985)根据下面两个句子的对立进一步论证,这里的“有指、无指”的对立,是与孤岛条件无关的其他原因:    (7)a.这个强盗我想能抓住他的人是个英雄。    b.?这个强盗我想抓住他的人来了。    他们的理由是:加入有形代词“他”之后,“有指、无指”的效应仍旧存在,即含无指的“人”的(7a)能够成立,含有指的“人”的(7b)则难以接受。    我们完全同意上述作者对“有指、无指”对立的观察,下面会谈到,“特指、非特指”、“有定、无定”之类分别在提取中能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不过,我们并不认为上面的观察能有效地证明上述作者提出的“与邻接条件无关”的结论。我们觉得,(7b)不易成立是另有原因的。比较:    (8)a.我想能抓住这个强盗的人是个英雄。    b.?我想抓住这个强盗的人来了。         把(7)还原成话题处于原位的(8),句子可接受性的对立大体上还存在。其实这只是因为动词“想”后面较难带上叙实的小句,若换为“听说”,则(7b)(8b)就都能成立了。因此Xu & Langendoen(1985)的上述论证效用不大。现在看(9):含复指代词的(9a)能成立,若将有形代词换为空语类,(9b)马上变得不合法了,这说明提取仍然受到阻碍。    Huang(1984)及其后的一些论文对Huang(1982)里相关问题的论点作了较大的改动。他注意到汉语型的语言和英语型的语言在邻接条件上有所不同。英语的话题化,无论是从主语还是从宾语提取,都不允许移出复杂名词短语孤岛;而汉语则表现出一种主语一宾语的不对称:话题化可从作主语的复杂名词短语移出(例10a、11a、12a),却不可从作宾语的复杂名词短语移出(例10b、11b、12b)。尽管(10b)不成立,若将作宾语的复杂名词短语加以话题化,就能成立了(例13)。而且,若换上复指代词,主宾语不对称就不见了(例14、15)(Huang & Li 1996)。         尽管上面的(a)例都能说,Huang(1984)认为并不能据此说明汉语的话题化没有邻接条件的作用。他提出一个普遍化的控制规则(The Generalized Control Rule, GCR)去解释上述以及其他构造里也能观察到的主宾不对称现象。Huang(1991)进一步提出一个与上述现象相关的“空话题参数”来解释汉英之间的不同,并认为汉语里有此参数而英语没有,是与汉语作为话题显著、话语取向型语言的类型特征有关的。这些问题本文暂且不谈,下面只看与孤岛条件有关的内容。    Xu(1986, 2006)、徐烈炯、刘丹青(1998)等提出类似下面这样的例子说明主宾语不对称现象并未显现,话题化的限制与孤岛条件无关:(由于主语位置上的提取问题不大,这里只举宾语位置上提取的例子。)              (16)(17)提取的成分是无生NP, Huang & Li(1996)将这种情况排除掉了。但(18)提取的是有生NP,排除不掉。    既然正反两方面的论点都有看起来站得住的例子,现在的关键就是要看这两类例子各自有什么特点。首先看袁毓林(1996)给出的一组例子。    (19)看这种电影的人不多这种电影看的人不多    (20)去这种地方的人不多这种地方去的人不多    (21)我讨厌说这种话的人*这种话我讨厌说的人    (22)我见过买这种书的人*这种书我见过买的人    袁(1996:288)文并未参与上述的争论,但显然也认为在提取话题时存在主宾语不对称现象:“内嵌在的字结构中的动词的受事宾语也能通过提升操作而前移到句首,派生出主谓谓语句。的字结构作主语时,内嵌宾语可以提升;作宾语时,内嵌宾语不能提升。”很明显,(19)-(22)和(10)-(15)是同类的例子,其中提取所在结构(extractionsite)和其上层主句里的谓词都是较简单的。而(16)-(18)里则包含了情态动词(能愿动词)、动补构造、否定形式、跟焦点关系密切的副词之类的复杂成分。现在我们将类似(16)-(18)这类能成立的句子改造如下:         上例里的(a)乃(16)-(18)原句,其下都是去掉其中不同的复杂成分造成的句子。尽管(23)-(25)里的任何一个句子若将话题复位都完全合格,但话题化后句子的可接受性显然是从(a)到(d)递减的。(b)(c)(d)若实在要说出,需设立特别的语境。显然,这些复杂成分对违例提取的可接受性方面起了某种微妙的作用,详见第4节。    面对上面的麻烦情况,理论上只有两种认识的方式:一、认为孤岛条件与此无关,这就需要解释那些移出孤岛就不能成立的例子;二、认为孤岛条件在此起作用,这就需要解释那些移出孤岛却能成立的例子。我们相信第二种认识更合理,理由有几条,本节先从标记关联谈起(有关标记关联的概念及分析方式可参见Croft 1990及沈家煊1999)。    首先,无论在主语还是宾语位置上,能够移出孤岛的例子都是有条件的,而宾语位置上的提取所需条件更多。前面提到过名词的“特指、非特指”和“有定、无定”与提取的关系。上面例子里,能够成功提取(无论来自主语位置还是宾语位置)者,其母体名词在指称上的特性可归纳为“非特指”,如无指、类指、无定之类,这正是Xu & Langendoen(1985)明确提及的汉语话题化的一条语义限制,即“有定结构中的成分不宜提作话题”。我们注意到,Huang(1984)上文用来说明主宾语不对称的例(10a)至(12a)中的名词都是非特指,若我们将提取所在结构的核心名词变成特指且有定的,马上可以发现,主宾语不对称的现象就消失了:和英语一样,复杂名词中的成分无论在主语还是宾语位置上都不能移出孤岛,如。下面是更多同类实例:        再看主宾语是否对称的问题。从当代标记理论的认识角度看,清楚显示的是主宾不对称。由于主语提取和宾语提取同样存在指称特性上的要求,在作比较时应该先排除这个因素。排除之后,可以看出,“主语位置”和“能提取”之间是无标记的匹配,“宾语位置”和“能提取”是有标记的匹配,和“不能提取”是无标记的匹配。这一标记关联模式显示的是“主宾不对称”现象的存在。现在再将提取对母体名词性成分在指称特性上的要求放回去,那么,无论主语位置还是宾语位置的提取就都是有标记的了,其中“主语位置”和“能提取”之间是有标记的匹配,但标记性较弱;“宾语位置”和“能提取”也是有标记的匹配,其标记性比前者强。不妨说前者是弱标记性的关联,后者是强标记性的关联。由这一标记性模式可得出的结论是:孤岛条件起作用。    上面的认识方式其实与Postal(1999)、Posetsky(1987)等人处理孤岛限制例外时的方式很相似。从上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一大批违反Ross(1967)的预测、能合法提取的例子被发掘出来,不少学者据以否定孤岛限制。例如Pollard&Sag(1994)引下面合法的(32a、b)否定CNPC:         Postal(1999)考察了一大批疑似反例,发现英语里各种各样的违例提取都满足同样一组条件,例如提取物只能是NP,不能从定式主语位置提取,提取址不是一种“反代词性环境”(anfipronominalcontext,即与有定代词不匹配的位置),等等。若不能满足这些条件,那么提取还是不可能的,如不合法的(32c、d)所示。若否认孤岛,这样的提取限制就难以解释了。因此即使有能从中合法提取的例子,复杂名词短语还是孤岛,这类在一定条件下的成功提取,Postal(1999)称之为“来自选择性孤岛的提取”。由此看汉语的情形,复杂名词短语不是非孤岛,而应是选择性孤岛。    前文未提到的另一种孤岛条件是所谓疑问词孤岛限制,即不能从含有WH词的小句中作疑问词移位(例如“*How do you wonder what Wallace fixed_?”)。Pesetsky(1987)注意到下面的情况:    (33)a. Mary asked who read what.    b. ? Mary asked what who read.    c. Mary asked which man read which book.    d. Mary asked which book which man read.    (34)a. Who did you persuade to read what?    b. ? * What did you persuade who to read?    (35)a. Which man did you persuade to read which book?    b. Which book did you persuade which man to read?    (36) a. ? What do you wonder whether Gromit read_?    b. Which of those books do you wonder whether Gromit read_?    What一般不能从疑问词孤岛移出,含which的成分却可以,形成不一致的现象。根据Pesetsky(1987),之所以which能外移,与涉及指称的话语条件有关:用which提问时,话语背景是给出既定的几个东西,问话人要答话人从中挑出一个来;用what提问时则无此既定的话语背景。Pesetsky将此现象称为“宾语名词短语的D-系联效应(effects of D-linking objectNPs)”,这里的“D”为“discourse(话语)”。疑问孤岛效应仍旧是存在的,但具有D-系联这个特殊地位的which可以移出孤岛,在GB的传统里这往往被称为“弱孤岛(weak island)”。借用这个概念,我们不妨说,汉语的复杂名词短语仍可算做孤岛,因为确有无法从中提取的情况;不过在不同位置、受不同条件的制约,都可出现逃出孤岛的现象,所以这个孤岛也不是绝对的强孤岛。其中主语位置是一个较弱的孤岛,而宾语位置是一个稍强一点的弱孤岛。下节会谈到,导致能成功从弱孤岛里提取汉语话题的一组因素,和制约英语弱孤岛提取的因素(例如D-系联)具有相同的性质和作用;也就是说,不仅孤岛相似,而且逃离的途径也相似,这从另一个角度再次说明了孤岛条件的作用。    2.2主语从句限制    汉语的主语从句是否孤岛也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Xu & Langendoen(1985)及Xu(1986)举了下面的例子:         (37)可作(b)的分析,若如此,则该例并未违反主语从句条件,Huang(1982)正是如此分析的。不过,Xu&Langendoen(1985)认为也可作(c)的分析,这就违反了该条件。这在例(38)里看得更清楚。因此他们认为主语从句不是孤岛。    石定栩(1999, Shi 1992)举出例(39)说明主语从句可视为孤岛:         石文也提到了例(38),认为它能成立可能与提取成分乃指事名词有关。上节已指出这并非相关的因素。对于例(39),我们的语感不大一样。下面对它作一点无关紧要的替换,就可以得到合法的句子,其中提取的是指人名词:         这样看来,汉语的主语从句就似乎不是孤岛了。下面再举一些违反主语从句限制却能成立的类似例子。其中提取的成分有指物者,也有指人者;有处于主语位置者,也有处于宾语位置者:         我们认为,上面的例子仍无法说明汉语的主语从句不是孤岛。其实,主语从句可以和复杂名词短语一样视为一种弱孤岛。不仅如此,其“弱”之所在也是与复杂名词短语平行的。先看下面大致构成最小对立的两组例子,其中句法结构相同的(44b)非法而(45b)则合法。    (44)a.我知道张三娶那个女孩是迫不得已的。    b.*那个女孩我知道张三娶是迫不得已的。    c.那个女孩我知道张三娶她是迫不得已的。    (45)a.我认为张三去追那个女孩是不合适的。    b.那个女孩我认为张三去追是不合适的。    c.那个女孩我认为张三去追她是不合适的。    上例的字面差别,一是动词“娶”“追”之别,一是评述语“迫不得已”和“不合适”之别。按Vendler的动词分类,“娶”和“追”是结果动词和活动动词之别(试比较“*张三正在娶那个女孩”“*张三娶那个女孩娶了一辈子”“张三正在追那个女孩”“张三追那个女孩追了一辈子”)。问题的关键不全在此,(44)里的“迫不得已”和结果动词的共现,使我们将“张三娶那个女孩”理解为一个已然的现实事件,在时间轴上有确定的地位。而(45)里的“张三去追那个女孩”并非现实事件,由于它是拟想的情况,在时间轴上并无特定的地位。再看更多的例子,其中从主语从句中提取主语及宾语成分都造成不合法的句子(至少在脱离特别的语境,未加特殊的焦点时)。         将遵循主语从句条件的(44)、(46)-(51)和违反该条件的(37)-(43)、(45)作一个比较,不难看出,前者里的主语从句描述的都是现实世界特定时空框架中具有明确的既定位置(往往是但不必都是已发生的)的叙实性事件,而后者里的主语从句描述的是可能世界中的非叙实性事件,如一般情状(generic mood,见 Dahl 1985)的惯常事件或非现实事件(irrealis event),如假定的、愿望中的、可能发生的事件等等。换言之,它们所描述的事件在现实世界的时间轴上没有确定的地位。若翻译成英文,前一组句子里的主语从句多可用“forto”的不定式构造去翻译,如(37)可译为“It is not proper for him to say these things.”(其实这正是Xu 1986对此句的翻译)例(41)可译为“It is inappropriate for Dr, Wang to treat this patient.”    我们将前后两种情况分别称做“特谓事态(specific eventuality)”和“非特谓事态(nonspecific eventuality)”,它们正好与名词短语“特指”“非特指”的指称属性相对应。换言之,小句里的情形与复杂名词短语里的情形是完全一致的:特指(尤其是有定)的复杂名词短语是强孤岛,很难从中提取;非特指的复杂名词短语是弱孤岛,可以违例提取。与此平行,特谓的主语从句是强孤岛,非特谓的主语从句是弱孤岛。现在回头看争论双方所引的实例证据,情况就非常清楚了:认为孤岛条件起作用的一方(如Huang 1982,1984等),所举不能提取的例子涉及的都是特指、特谓的情形(无论是名词短语还是小句);而认为孤岛条件不起作用的一方(如Xu & Langendoen 1985等),举的可以提取的例子中要么名词短语是非特指的,要么名词和作为提取母体的小句都是非特指、非特谓的。也就是说,争论双方的证据根本就不是针锋相对,而是互补的。下面将本小节例(1)(6)重抄于下:         (52)是Huang(1982)所举证明孤岛条件起作用的一个例子,其中的“人”是特指实体,“(某人读过这本书)”是特谓事件。(53)(54)是Xu & Langendoen(1985)用来反驳Huang(1982)的例子,(53)中的名词“人”(以及整个名词短语)是非特指的,(54)中的“人”以及整个名词短语是非特指实体,“”这一小句是非特谓事件,这可由后面的情态词“应该”看出。上文所引能从孤岛中成功提取话题的例句大多类此。    汉语语法学家大多都只注意到名词短语的特指性、有定性会阻碍提取,而忽略了句子的特谓性也具有同样作用,否则这场争论不会一再出现“只举互补性例证”的情况。其实,早有功能语法学家如Hopper&Thompson(1984)、Rijkhoff(1988)等注意到名词短语和动词短语句子之间在“特指性(specificity)”方面的平行性。Rijkhoff & Seibt(2005)指出,名词短语代表的事物和小句代表的事件都是由说话人制造出来的话语世界里的个体(entities);名词短语的有定性和句子的现实态(realis)平行,其作用是向听话人显示所提到的个体在话语世界里已有一个位置,即已“着地+grounded”(占据了某个时空区域);名词短语的非特指、非有定属性和句子的非现实态平行,其作用是向听话人显示所提到的个体在话语世界里尚无适切的位置,即尚未“着地-grounded”。这一认识得到实际语言里经验事实的支持,例如有语言用相同的语法形式去标记名词的有定和句子的现实态(如Fongbe语),也有语言用同一个形式去标记名词的非特指、无定属性和句子的非现实态(如Jacaltec语)。    回到汉语的主语从句,其实Niina Zhang(2002)早于笔者已注意到汉语小句的两种不同指谓属性,并明确提出,孤岛效应存在于编码“个体事态(episodic eventualities)”的话题句里,因此认定这类话题句是移位造成的。作者的另一重大发现是,汉语里含有外层修饰语的无定名词性成分一定是特指的(如“戴眼镜的三个学生”“李教授的三个学生”),也就是说,名词性成分的特指性是在名词性成分内部由句法编码的。既然CNPC本质上是一种特指性孤岛现象,而汉语含外层修饰语的名词短语又都是特指的,作者于是进一步假设,上层DP的Spec位置应是一个算子位置,在有定名词性成分里该位置存在一个有形的或空形式的预设算子(Presupposition Operator),而CNPC的情形正是这一特指性算子造成的阻断效应。联系到特指性的小句也是孤岛的事实,作者猜想小句的特指性可能也是由句法编码的,但承认特指性名词和特指性小句之间的关联尚待梳理。    特指性算子的设立的确引人入胜,不过麻烦的是它怎样才能以统一的方式解释一系列相关的孤岛效应以及违例提取的情形。例如,既然特指性小句也有孤岛效应,如何在小句层面设立一个预设算子?此外,即使是在特指性复杂名词短语里,要用预设算子解释下面的例子也是件麻烦事:         上例中的复杂名词短语在(55a)里是非特指的,从中不难提取话题;在(55b)里是特指的,提取受阻。这都不成问题,问题是(c)(d)里的名词短语同样也是特指的,其合法性却因加入的某些成分而得以挽救,使提取成为可能。(c)是加了一个对比性的小句,(d)是给动词加了一个修饰语。    这两种加入成分有何共同点?答案很清楚,那就是在提取所在结构上增添了焦点。(c)里因新增小句的加入而使得“写的书”和“译的书”形成对比,因此提取址带上了对比焦点(其中“写”和“译”多半带上对比重音);(d)里新增了状语成分“辛辛苦苦”,而修饰性成分信息强度高于中心语,带有常规焦点(参见刘丹青、徐烈炯1998),提取址也因此处于焦点域。换言之,将本来不能从中提取的孤岛加上焦点,则合法提取的机会就大增。而这一现象在本质上是与“特指性孤岛效应”相通的:特指、有定、特谓成分的话题性(topicality)高于非特指、无定、非特谓成分,这就意味着后者的焦点性高于前者,因此汉语里的孤岛效应多出现在前者,而后者中常常能违例提取。    2.3左分枝条件    Ross提出的左分枝条件指的是左分枝的名词短语不能从更大的中外移。Huang(1984)指出,尽管英语的领属性NP完全遵循该条件而不能从中提取,汉语的领属性NP在话题化时有一部分违反了这个条件,同样体现出主宾语不对称现象。        Huang(1984)对此有一个和处理上小节提到的不对称现象相同的解释,不过也注意到以下的疑似例外:    (58)橘子,我剥了皮了。    作者提到,汉语里有大量将动宾短语“压缩”为一个词汇项的情况(即通常所说的“离合词”),他认为“剥皮”或可视为类似的一个“半复合词”,若是如此,“皮”之前就不存在一个领属性空语类,而是其后有一个空宾语,因此该疑似例外可以排除。但具有同样结构的(56b)为什么不能作如是分析?作者提出,哪些动宾短语可以压缩为及物的动宾复合词,这可能与动词的基本及物性相关:“剥皮”表示的动作能使某物受到影响,“看见爸爸”则不然。作者进一步提出“?张三,土匪打死爸爸了”这一可接受性高于(56b)的句子作为例证。    我们觉得,及物性恐非相关因素,在此相关的应是下节将要详谈的事件类的“框架效应(framing effects)”。比较:    (59)*橘子,我吃了皮了。    (60)?我男朋友,我已经见过父母了。    (59)和(58)的对立只是“吃皮”和“剥皮”之别,二者的及物性无甚分别,甚至前者更高,但(59)不合法,至少可接受性远低于(58)。(59)之不合法,并不能归因于其语义怪诞:和上小节观察到的情形一样,若使(59)里的谓语带上焦点,句子就完全合法了,即“橘子,我只吃了皮”“橘子,我吃了皮,没吃肉”。另外,(60)和(56b)结构相同,意义相似,但前者的可接受性远高于后者。二者在可接受性上的对立清楚显示,起作用的正是(60)里“女孩去见男友的父母”和(56b)里“某人看见另一人的爸爸”这两种事件之间的差别。而这一差别平行于“剥皮”和“吃皮”的差别。    Hu & Pan(2000)也不同意Huang(1984)对(58)的分析,他们举出下面的例(61)说明“半复合词”一说无法对其合法性作出解释,同样,(61)、(62b)和(62a)在可接受性上的对立也是Huang(1984)的GCR和RLC解释不了的:        根据上例作者指出,其中起作用的因素不在句法而在语义,可用如下规则去解释:    (63)一个话题NP可由一个空领有者允准跨越一个介于其间的NP,当且仅当后者是一个不可分离的(inalienable)领有者。    不过,为什么领有关系的可否分离性会与提取的可能性相关,这个问题Hu & Pan(2000)并未明确解答。而Huang(1984)已约略提到其中缘由:不可分离的领有名词有别于他类名词,即前者须强制性地分派一个领有者论元角色给相关论元,而后者不然。不过,下面更多的例子显示,Huang(1984)和Hu & Pan(2000)的解释尽管各有精彩之处,但仍有未解之遗留问题。    首先,类型学研究显示,领属关系里的“可分离”和“不可分离”两类,在不同语言里的界定和语法表现有一定的差别,但大体上“不可分离”类包括“身体部位”(或曰固有的整体部分关系)和“亲属关系”(或曰恒定的社会关系)两小类(参见Seilor1978、Haiman1985、Croft 1990、张敏1998)。Haiman(1985)曾提出过一个例外极少的蕴涵系列“身体部位亲属关系人工制品”,即若亲属关系在某个语言里被编码为不可分离的领有关系,那么该语言里的身体部位也一定是以相同方式编码。这说明身体部位类是更基本和普遍的不可分离关系,而亲属关系比人工制品更容易被编码为不可分离关系,当然也有不少语言在编码上并不区分可分离和不可分离的领属关系。Hu & Pan(2000)显然把第二类排除在汉语里的不可分离关系之外,而Huang(1984)虽未明说,但似乎是将第二类也算做不可分离的关系。现在我们把Haiman(1985)提到的后两种关系也放进来测试一遍,发现问题并非如此简单:    (64)张三哪,我听说爸爸很有钱。    (65)a.张三哪,我听说孩子都快五岁了。    b.孩子都快五岁了的那个人    (66)a.张三的妹妹眼睛长得很漂亮。    b.张三,我认为?妹妹眼睛长得很漂亮。    c.?妹妹眼睛长得很漂亮的那个女孩    (67)a.张三的钱包给人偷了。    b.张三哪,我听说钱包给人偷了。    c.给人偷了钱包的那个同学    (68)a.张三的铅笔被儿子折断了。    b.?张三哪,我听说铅笔被儿子折断了。    c.?被儿子折断了铅笔的那个人    Hu & Pan(2000)所举的(62a)之所以不可接受,其实与主句动词有关,将其还原为“我认为张三的爸爸很有钱”,其可接受性低于“我听说张三的爸爸很有钱”。某人是否漂亮是见仁见智的,故与“认为”匹配;但某人是否有钱则相对客观,因此可以说“我听说比尔盖茨很有钱”而不大能说“??我认为比尔盖茨很有钱”。主句动词换用“听说”之后,(64)、(65)显示亲属关系和身体部位的表现相似,但(66)却显示从身体部位领属结构中的提取更加容易。不过,(67)里的“张三”和“钱包”是可分离的领属关系,但提取毫无问题。再看(68),又发觉从可分离的领属结构中提取的难度,又甚于从身体部位、亲属关系领属结构中的提取。原因何在?    下面我们仅考虑Hu & Pan(2000)界定出来的不可分离领属结构的实例。确实可以观察到许多符合其归纳的例证:(都是由主语位置提取。)         可是,前面例(59)里“橘子”和“皮”的关系属于Hu&Pan(2000)的不可分离类,句子还是不合法,这说明(63)的条件并不充分。以下各例中的领属关系都是固有的整体一部分关系,但表现不一,而且其可接受性呈连续性:(73)至(75)毫无问题;(76)和(77)都能经提取形成关系子句,但(76b)的话题化比较困难,(77b)则差不多不合法;(78)至(80)则完全不容提取。(都是由宾语位置提取。)    (73)a.我刮了那条鱼的鱼鳞。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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