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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技术规范教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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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技术规范教材.doc

    深圳市地方标准 深圳市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技术规范Code for concrete products of recycled aggregate (试行)201312××发布 201312××实施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前言根据深圳市深建节能201041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本规范共分11章,其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生产技术要求;5.再生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6.再生骨料混凝土实心砖;7.再生骨料混凝土多孔砖;8.再生骨料混凝土路缘石;9.再生骨料混凝土路面砖;10.再生骨料混凝土透水砖;11.再生骨料混凝土植草砖;12.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的应用。本规范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为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规范执行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将意见和建议寄至:北京北三环东路30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邮编100013。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深圳市华威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参编单位:深圳市宝安区建设局深圳市龙岗区住建局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深圳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绿发鹏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越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越众绿色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张仁瑜、关淑君、陈少波、张昭雄、马捷、赵霄龙、李鹏、黄国祥、麦群芳、张海强、李坚、林文阶、林国雄、翟耀平、黎晓茜。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苏军、刘绪普、王莹、李景茹、寇世聪目 次1总则12术语23基本规定34 生产技术要求44.1原材料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44.2生产过程技术要求55再生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65.1 产品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65.2检验规则76再生骨料混凝土实心砖96.1产品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96.2检验规则107再生骨料混凝土多孔砖127.1产品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127.2检验规则148再生骨料混凝土路缘石168.1产品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168.2 检验规则179 再生骨料混凝土路面砖199.1产品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199.2 检验规则2010 再生骨料混凝土透水砖2210.1产品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2210.2检验规则2311再生骨料混凝土植草砖2511.1产品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2511.2检验规则2612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的应用28本规程用词说明29引用标准名录30附:条文说明 Contents 1General Provisions12Terms23Basic Requirements34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Production44.1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Raw Materials and Test Methods44.2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Production Process55Small-sized Hollow block of Recycled Aggregate Concrete65.1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Production and Test Methods65.2 Inspection Rules76Solid brick of recycled aggregate concrete96.1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production and Test Methods96.2 Inspection Rules107Cork Brick of Recycled Aggregate Concrete127.1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Production and Test Methods127.2 Inspection Rules148Curbstone of Recycled Aggregate Concret168.1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Production and Test Methods168.2 Inspection Rules179 Pavior Brick of Recycled Aggregate Concrete199.1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Production and Test Methods199.2 Inspection Rules2010 Pervious Brick of Recycled Aggregate Concrete2210.1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Production and Test Methods2210.2 Inspection Rules2311 Grass Planting Brick of Recycled Aggregate Concrete2511.1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Production and Test Methods2511.2 Inspection Rules2612 The Application for Concrete Products of Recycled Aggregate28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29List of Quoted Standards30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1 总则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技术经济政策,促进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的再生利用,保证再生骨料及其混凝土制品的质量,做到安全环保、合理应用,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深圳市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的生产控制及应用,包括再生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再生骨料混凝土实心砖,再生骨料混凝土多孔砖,再生骨料混凝土路缘石,再生骨料混凝土路面砖,再生骨料混凝土透水砖,再生骨料混凝土植草砖等。1.0.3 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深圳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语2.0.1 建筑废弃物 Construction & Demolition Waste是指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以及装修房屋等施工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砖瓦、混凝土块、建筑余土以及其他固体废弃物。2.0.2 再生粗骨料 Recycled Coarse Aggregate由建筑废弃物中的混凝土、砂浆、石材或砖瓦等加工而成的粒径大于4.75mm的颗粒。2.0.3 再生细骨料 Recycled Fine Aggregate由建筑废弃物中的混凝土、砂浆、石材或砖瓦等加工而成的粒径不大于4.75mm的颗粒。2.0.4 再生骨料 Recycled Aggregate再生粗骨料和再生细骨料的总称。2.0.5 再生骨料取代率 Replacement Ratio of Recycled Aggregate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中再生骨料用量占骨料总量的质量百分比。2.0.6 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 Concrete Products of Recycled Aggregate 在生产过程中掺加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3 基本规定3.0.1被污染或腐蚀的建筑废弃物不得用于生产再生骨料。3.0.2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的生产不应对环境造成污染。3.0.3生产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时,路缘石制品的再生骨料取代率不应少于60%,其他制品的再生骨料取代率不应少于80%3.0.4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应按照产品代号、强度等级、规格尺寸的顺序和本标准号进行标记,其代号见表3.0.4。表3.0.4 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代号名称代号再生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RNHB再生骨料混凝土实心砖RSCB再生骨料承重混凝土多孔砖RLPB再生骨料非承重混凝土多孔砖RNPB再生骨料混凝土路缘石RCC再生骨料混凝土路面砖RN再生骨料混凝土路面砖(互锁型)RS再生骨料混凝土透水砖RWPB再生骨料混凝土植草砖RGPT3.0.5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的放射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的规定,产品的放射性超过规定时,应停止生产和销售。4 生产技术要求4.1原材料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4.1.1 再生粗骨料的技术性能应符合表4.1.1的要求,其检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25177的规定执行。表4.1.1再生粗骨料技术要求项 目指标要求微粉含量(按质量计),%5.0吸水率(按质量计),%10.0杂物(按质量计),%2.0泥块含量(按质量计),%1.0压碎指标(按质量计),%30坚固性采用硫酸钠溶液法试验时,再生粗骨料经5次循环后,其质量损失应小于15.0%。碱集料反应性能经碱集料反应试验后,由再生粗骨料制备的试件无裂缝、酥裂或胶体外溢等现象,膨胀率小于0.10%。有害物质含量有机物合格硫化物及硫酸盐(折算成SO3,按质量计),%2.0氯化物(以氯离子质量计),% 0.064.1.2再生细骨料技术性能应符合表4.1.2的要求,其检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25176的规定执行。表4.1.2再生细骨料技术要求项 目指标要求微粉含量(按质量计),%MB值1.40或合格12.0MB值1.40或不合格6.0泥块含量(按质量计),%3.0单级最大压碎指标(按质量计),%30坚固性采用硫酸钠溶液法试验时,再生细骨料经5次循环后,其质量损失应小于12.0%。碱集料反应性能经碱集料反应试验后,由再生细骨料制备的试件无裂缝、酥裂或胶体外溢等现象,膨胀率小于0.10%。有害物质含量云母含量(按质量计),%2.0轻物质含量(按质量计),%1.0有机物含量(比色法)合格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按SO3质量计),%2.0氯化物含量(以氯离子质量计),%0.064.1.3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所用水泥、天然骨料、轻骨料、拌合水、掺合料、外加剂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4.1.4再生骨料检验批应由同一厂家、同一类别、同一规格的再生骨料组成,每400m3或600t应作为一个检验批,不足400m3或600t的应按一批计。4.2生产过程技术要求4.2.1 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的配合比设计可根据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要求进行。4.2.2 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应采用稳定的机械化生产工艺。4.2.3用于生产混凝土制品的再生骨料,其储存应符合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JGJ/T240的相关要求;水泥、外加剂、矿物掺合料的储存应符合预拌混凝土GB/T14902的相关要求,并有明显标识。4.2.4 生产过程中各种原材料的计量误差应符合表4.2.4的要求。表4.2.4 原材料计量允许偏差原材料品种水泥骨料水外加剂、添加剂掺合料计量允许偏差,%±1±2±1±1±14.2.5 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生产时,宜先对原材料进行干拌,再添加拌合用水。4.2.6 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养护时间总计不得少于28d;4.2.7 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应按照规格型号、等级、批号分别堆放,有明显标识,不得混淆。储存场地应平整坚实,散装堆垛高度不宜超过1.5m。4.2.8 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运输和装卸时,应轻码轻放,避免碰撞、扔摔。5 再生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5.1 产品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5.1.1再生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主要规格尺寸宜为390mm×190mm×190mm,其他规格尺寸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5.1.2再生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1.2-1的规定,外观质量应符合表5.1.2-2的规定。表5.1.2 -1 尺寸及尺寸允许偏差项 目指标长度,mm±2宽度,mm±2高度,mm±2最小外壁厚,不小于,mm用于承重墙体30用于非承重墙体20肋厚,不小于,mm用于承重墙体25用于非承重墙体15表5.1.2 -2外观质量项目指标缺棱掉角个数23个方向投影的最小值,mm20裂缝延伸投影的累计尺寸,mm20弯曲,mm25.1.3再生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表5.1.3的规定。表5.1.3 强度等级强度等级抗压强度,MPa平均值 单块最小值MU3.53.52.8MU55.04.0MU7.57.56.0MU1010.08.0MU1515.012.0MU2020.016.05.1.4 再生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干燥收缩率不应大于0.060%;相对含水率不应大于40%(按潮湿地区计算);碳化系数Kc不应小于0.80;软化系数Kf不应小于0.80。5.1.5 再生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试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试验方法GB/T 4111的规定执行。5.2检验规则5.2.1每检验批再生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均应进行出厂检验,其检验项目为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强度等级、放射性和相对含水率。5.2.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再生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所有检验项目进行型式检验:1 新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2 正常生产后,原材料、配合比及生产工艺发生较大变化时;3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4 产品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5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6 质量监督机构要求检验时。5.2.3再生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型式检验项目为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强度等级、相对含水率、干燥收缩率、碳化系数、软化系数和放射性。5.2.4同一检验批应由原材料、配合比及生产工艺基本相同且同一强度等级的再生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组成,每1万块为一检验批,不足1万块按一检验批计。5.2.5检验样品的抽取应按下列规定执行:抽样应采用随机抽样法,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的试样应从该检验批中抽取;其他检验项目的样品应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具体检验数量见表5.2.5。表5.2.5检验数量检验项目检验数量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64强度等级5相对含水率3干燥收缩率3碳化系数10软化系数12放射性25.2.6再生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合格判定应执行下列规定:1 在64个试件中,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不合格试件总数不大于8,应判定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合格;否则,应判定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不合格。2 再生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强度等级符合某一强度级别,且其他性能均符合5.1节和第3.0.5条规定时,应判该检验批为相应级别的合格产品;否则为不合格品。6 再生骨料混凝土实心砖6.1产品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6.1.1再生骨料混凝土实心砖主要规格尺寸宜为240mm×115mm×53mm;其他规格尺寸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6.1.2 再生骨料混凝土实心砖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1.2-1的规定,外观质量应符合表6.1.2-2的规定。表6.1.2-1 尺寸允许偏差项 目指标尺寸允许偏差,mm长度±2.0宽度±2.0高度±2.0弯曲,mm2.0缺棱掉角个数,个13个方向投影的最小值,mm10表6.1.2 -2外观质量项 目指标裂缝长度大面上宽度方向及其延伸到条面的长度,mm30大面上长度方向及其延伸到顶面的长度或条、顶面水平裂纹的长度, mm50完整面不少于一条面和一顶面层裂不允许颜色基本一致6.1.3再生骨料混凝土实心砖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表6.1.3的规定。表6.1.3 强度等级 强度等级抗压强度,MPa平均值单块最小值MU7.57.56.0MU1010.08.0MU1515.012.0MU2020.016.06.1.4 再生骨料混凝土实心砖的吸水率单块值不应大于18%;再生骨料混凝土实心砖的干燥收缩率不应大于0.060%;相对含水率不应大于40%。6.1.5 再生骨料混凝土实心砖的碳化系数Kc不应小于0.80,软化系数Kf不应小于0.80。6.1.6再生骨料混凝土实心砖的尺寸允许偏差、外观质量和抗压强度的试验方法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砌墙砖试验方法GB/T 2542的规定执行;吸水率、干燥收缩率、相对含水率、碳化系数和软化系数的试验方法均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试验方法GB/T 4111的规定执行,测定干燥收缩率的初始标距为200mm。6.2检验规则6.2.1每检验批再生骨料混凝土实心砖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为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强度等级、吸水率、放射性和相对含水率。6.2.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再生骨料混凝土实心砖进行型式检验:1 新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2 正常生产后,原材料、配合比及生产工艺发生较大变化时;3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4 产品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5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6 质量监督机构要求检验时。 6.2.3再生骨料混凝土实心砖的型式检验项目为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强度等级、吸水率、相对含水率、碳化系数、软化系数、干燥收缩值和放射性。6.2.4同一检验批应由原材料、配合比及生产工艺基本相同且同一强度等级的再生骨料混凝土实心砖组成,每10万块为一检验批,不足10万块按一检验批计。6.2.5检验样品的抽取应按下列执行规定:抽样应采用随机抽样法,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的试样应从该检验批中抽取;其他检验项目的样品应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具体检验数量见表6.2.4。表6.2.5检验数量检验项目检验数量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50强度等级10最大吸水率3相对含水率和干燥收缩率3放射性5 6.2.6再生骨料混凝土实心砖的合格判定应执行下列规定:1 在50个试件中,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不合格试件总数不大于7,应判定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合格;否则,应判定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不合格。2 再生骨料混凝土实心砖的强度等级符合某一强度级别,且其他性能均符合6.1节和3.0.5条规定时,应判该检验批为相应级别的合格产品;否则为不合格品。7 再生骨料混凝土多孔砖7.1产品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7.1.1再生骨料混凝土多孔砖可分为再生骨料承重混凝土多孔砖和再生骨料非承重混凝土多孔砖,主要规格尺寸宜符合表7.1.1,其他规格尺寸可由供需双方协商后确定。表7.1.1主要规格尺寸项目长度宽度高度尺寸(mm)360、290、240、190、140240、190、115、90115、907.1.2 再生骨料混凝土多孔砖的尺寸允许偏差和外观质量应符合表7.1.2的规定。表7.1.2 尺寸及尺寸允许偏差和外观质量项 目指标再生骨料承重混凝土多孔砖再生骨料非承重混凝土多孔砖尺寸允许偏差,mm长度+2,-1+2,-1宽度+2,-1+2,-1高度±2±2最小外壁厚度,mm1815最小肋厚,mm1510弯曲,mm12缺棱掉角个数,个223个方向投影的最小值,mm15均不得大于所在棱边长度的1/10裂纹延伸的投影尺寸累计,mm15裂纹长度,mm257.1.3再生骨料承重混凝土多孔砖的孔洞率不应小于25%,且不应大于35%。7.1.4再生骨料非承重混凝土多孔砖的密度等级应符合表7.1.4的规定。表7.1.4 密度等级 密度等级密度等级指标,kg/m3140012101400120011101200110010101100100091010009008109008007108007006107006006007.1.5再生骨料混凝土多孔砖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表7.1.5的规定。表7.1.5 强度等级 类别强度等级密度等级抗压强度,MPa平均值单块最小值再生骨料非承重混凝土多孔砖MU59005.04.0MU7.511007.56.0MU10140010.08.0再生骨料承重混凝土多孔砖MU1515.012.0MU2020.016.0MU2525.020.07.1.6再生骨料混凝土多孔砖的物理性能应符合表7.1.6的规定。表7.1.6物理性能项目指标再生骨料承重混凝土多孔砖再生骨料非承重混凝土多孔砖最大吸水率,%12线性干燥收缩率,%0.0450.065相对含水率4040碳化系数0.850.80软化系数0.850.757.1.7再生骨料承重混凝土多孔砖的试验方法均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承重混凝土多孔砖GB 25779的规定执行;再生骨料非承重混凝土多孔砖的试验方法均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非承重混凝土空心砖GB/T 24492的规定执行。7.2检验规则7.2.1每检验批再生骨料承重混凝土多孔砖均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为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强度等级、最大吸水率、放射性和相对含水率。7.2.2每检验批再生骨料非承重混凝土多孔砖均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为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密度等级、强度等级、放射性和相对含水率。7.2.3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再生骨料混凝土多孔砖进行型式检验:1 新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2 正常生产后,原材料、配合比及生产工艺发生较大变化时;3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放射性每一年进行一次);4 产品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5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6 质量监督机构要求检验时。 7.2.4再生骨料承重混凝土多孔砖的型式检验项目为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孔洞率、强度等级、相对含水率、线性干燥收缩率、最大吸水率、碳化系数、软化系数和放射性。7.2.5再生骨料非承重混凝土多孔砖的型式检验项目为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密度等级、强度等级、相对含水率、线性干燥收缩率、碳化系数、软化系数和放射性。7.2.6同一检验批应由原材料、配合比及生产工艺基本相同且同一强度等级的再生骨料混凝土多孔砖组成,每10万块为一检验批,不足10万块按一检验批计。7.2.7 检验样品的抽取应按下列执行规定:抽样应采用随机抽样法,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的试样应从该检验中抽取;其他检验项目的样品应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如果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样品数量不足,在该批样品中补抽,具体检验数量见表7.2.7。表7.2.7检验数量检验项目检验数量(高度/宽度)0.6(高度/宽度)0.6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5050孔洞率33密度等级55强度等级510最大吸水率和相对含水率35线性干燥收缩率33碳化系数1222软化系数1020放射性33 7.2.8再生骨料混凝土多孔砖的合格判定应执行下列规定:1 在50个试件中,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不合格试件总数不大于7,应判定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合格;否则,应判定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不合格。2 再生骨料混凝土多孔砖的强度等级符合某一强度级别,且其他性能均符合7.1节和3.0.5条规定时,应判该检验批为相应级别的合格产品;否则为不合格品。8 再生骨料混凝土路缘石8.1产品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8.1.1再生骨料混凝土路缘石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8.1.1的规定。表8.1.1外观质量项目要求缺棱掉角影响顶面或正侧面的破坏最大投影尺寸,mm 15面层非贯穿裂纹最大投影尺寸,mm 10可视面粘皮(脱皮)及表面缺损最大面积,mm2 30贯穿裂纹不允许分层不允许色差、杂色不明显8.1.2再生骨料混凝土路缘石的规格尺寸应符合混凝土路缘石JC899中要求,尺寸偏差应符合表8.1.2的要求。表8.1.2 尺寸偏差项目要求(mm)长度53宽度53高度53外露面平整度 3垂直度 38.1.3再生骨料混凝土直线型路缘石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表8.1.3的要求。表8.1.3 强度等级 强度等级Cf6.0Cf 5.0Cf 4.0Cf 3.0抗折强度平均值, Cf (MPa)6.005.004.003.00抗折强度单块最小值,Cf,min(MPa)4.804.003.202.408.1.4再生骨料混凝土曲线形、直线型、截面L状路缘石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表8.1.4的要求。表8.1.4 强度等级 强度等级Cc40Cc35Cc30抗压强度平均值,不小于,MPa40.035.030.0抗压强度单块最小值,不小于, MPa32.028.024.08.1.5再生骨料混凝土路缘石的吸水率不应大于8%。8.1.6再生骨料混凝土路缘石试验应按混凝土路缘石JC 899的有关规定执行。8.2 检验规则8.2.1每检验批再生骨料混凝土路缘石均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为外观质量、尺寸偏差、放射性核和强度等级。8.2.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再生骨料混凝土路缘石进行型式检验:1 新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2 正常生产后,原材料、配合比及生产工艺发生较大变化时;3 正常生产时,为每一年进行一次;4 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5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6 质量监督机构要求检验时。8.2.3再生骨料混凝土路缘石的型式检验项目为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强度等级、放射性和吸水率。8.2.4 同一检验批应由原材料、配合比及生产工艺基本相同且同一强度等级的再生骨料混凝土路缘石组成,每2万件(块)为一检验批,不足2万件(块)按一检验批计,采用塑性成型工艺时每5000件(块)为一检验批,不足5000件(块)按一检验批计。8.2.5 检验样品的抽取应按下列规定执行:抽样应采用随机抽样法,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的试样应从该检验批中抽取;其他检验项目的样品应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具体检验数量见表8.2.5。表8.2.5检验数量检验项目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强度等级吸水率检验数量13338.2.6再生骨料混凝土路缘石的合格判定应按下列规定执行:1 在13块样品中,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不合格试件的总数不大于1,应判定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合格;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不合格试件的总数不小于3,应判定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不合格。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不合格试件的总数等于2时,再次抽取13块样品进行第二次抽样检测,两次检测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不合格试件的总数不大于4应判定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合格;两次检测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不合格试件的总数不小于5,应判定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不合格。2 再生骨料混凝土路缘石的强度等级符合某一强度级别,且其他性能均符合8.1节和3.0.5条规定时,应判该检验批为相应级别的合格产品;否则为不合格品。9 再生骨料混凝土路面砖9.1产品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9.1.1 再生骨料混凝土路面砖可按砖的形状分为普通型路面砖和互锁型路面砖。其主要规格尺寸宜符合表9.1.1,其他规格可由供需双方协商。表9.1.1 主要规格尺寸项 目规格尺寸,mm边 长100,150,200,250,300,400,500厚 度50,60,80,100,1209.1.2再生骨料混凝土路面砖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9.1.2的要求。表9.1.2 外观质量项 目要求正面粘皮及缺损的最大投影尺寸, mm 10缺棱掉角的最大投影尺寸,mm 10 裂纹非贯穿裂纹长度最大投影尺寸,mm 10 贯穿裂纹不允许分层不允许色差、杂色不明显9.1.3再生骨料混凝土普通路面砖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8.1.3的要求。表9.1.3 尺寸偏差项目要求,mm长度、宽度±2.0厚度±3.0厚度差3.0平整度2.0垂直度2.09.1.4再生骨料混凝土路面砖应根据砖边长与厚度的比值,选择进行抗压强度或抗折强度试验,其性能指标应符合表9.1.4的要求。表9.1.4 强度等级边长比厚度5边长比厚度5抗压强度等级平均值(MPa)单块最小值(MPa)抗折强度等级平均值(MPa)单块最小值(MPa)Cc3030.025.0Cf3.53.503.00Cc3535.030.0Cf4.04.003.20Cc4040.035.0Cf5.05.004.20Cc5050.042.0Cf6.06.005.00Cc6060.050.09.1.5再生骨料混凝土路面砖的其他性能应符合表9.1.5的要求。表9.1.5 物理性能项目耐磨性吸水率(%) 泛霜磨坑长度(mm) 耐磨度 要求35.01.28.0不允许出现严重泛霜注:磨坑长度与耐磨度二项试验只做一项即可9.1.6 再生骨料混凝土路面砖上述性能的检验应按混凝土路面砖JC/T446的有关规定执行,泛霜性能的检验按砌墙砖试验方法GB/T2542的有关规定执行。9.2 检验规则9.2.1 每批再生骨料混凝土路面砖均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为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强度等级、放射性和吸水率。9.2.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再生骨料混凝土路面砖进行型式检验:1 新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2 正常生产后,原材料、配合比及生产工艺发生较大变化时;3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4 产品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5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6 质量监督机构要求检验时。9.2.3再生骨料混凝土路面砖型式检验项目为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强度等级、吸水率、放射性、耐磨性和泛霜。9.2.4同一检验批应由原材料、配合比及生产工艺基本相同且同一强度等级的再生骨料混凝土路面砖组成,每2万块为一检验批,不足2万块按一检验批计。9.2.5 检验样品的抽取应执行下列规定:抽样应采用随机抽样法,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的试样应从该检验批中抽取;其他检验项目的样品应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具体检验数量见表表9.2.5。表9.2.5检验数量检验项目检验数量外观质量50尺寸偏差10强度等级5吸水率5耐磨性5泛霜59.2.6再生骨料混凝土路面砖的合格判定应执行下列规定:1. 在50块样品中,外观质量不合格试件的总数不大于3,应判定外观质量合格;外观质量不合格试件的总数不小于7,应判定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不合格。外观质量不合格试件的总数等于不小于4且不大于6时,再次抽取50块样品进行第二次抽样检测,两次检测外观质量不合格试件的总数不大于8,应判定外观质量合格;两次检测外观质量不合格试件的总数不小于9,应判定外观质量不合格。2. 在10块样品中,尺寸偏差不合格试件的总数不大于1,应判定尺寸偏差合格;尺寸偏差不合格试件的总数不小于3,应判定尺寸偏差不合格。尺寸偏差查不合格试件的总数等于2时,再次抽取10块样品进行第二次抽样检测,两次检测尺寸偏差不合格试件的总数不大于4应判定尺寸偏差合格;两次检测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不合格试件的总数不小于5,应判定尺寸偏差不合格。3. 再生骨料混凝土路面砖的强度等级符合某一强度级别,且其他性能均符合9.1节和3.0.5条规定时,应判该检验批为相应级别的合格产品;否则为不合格品。10 再生骨料混凝土透水砖10.1产品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10.1.1 再生骨料混凝土透水砖其主要规格尺寸宜符合表10.1.1的要求,其他规格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表10.1.1 主要规格尺寸项 目规格尺寸(mm)边 长100,150,200,250,300,400,500厚 度40,50,60,80,100,12010.1.2 再生骨料混凝土透水砖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9.1.2的要求。表10.1.2 外观质量项目要求正面粘皮及缺损的最大投影尺寸,mm 10缺棱掉角的最大投影尺寸,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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