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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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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

    邹食药安协委200613号关于印发邹平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为贯彻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邹平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邹政办发200626号)各项要求,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编制了邹平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邹平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邹平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2006年11月目 录1 组织体系1.1 日常管理机构 1.2 应急指挥机构2 监测与预警体系2.1 监测体系2.2 举报制度2.3 预警体系3 报告与通报体系3.1 报告系统3.2 通报系统4 应急相应体系4.1 事故级别确定4.2 分急相应4.3 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相应()4.4 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相应()4.5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相应()4.6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相应()4.7 升级与降级4.8 相应终结4.9 应急处置说明5 后期处置 5.1 组织实施5.2 责任追究5.3 监督实施为全面落实邹平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各项规定,确保快速、有序、高效地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编制本操作手册。1 组织体系11 日常管理机构1.1.1 组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管理机构。1.1.2 职责负责全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对食品安全事件进行核查,见附件1;负责全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和修订邹平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建立和管理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家库;指导实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2 应急指挥机构1.2.1 组成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由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专家委员会组成。见附件2、3。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地址:邹平县城黄山二路24号,邮编:256200, 电话及传真:4328959。1.2.2 职责1.2.2.1 应急指挥部负责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包括: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决策事故应急处置重大事项;发布事故重要信息;审查批准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等。1.2.2.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贯彻落实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各相关地区、各相关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向上级部门、政府、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经应急指挥部同意为新闻机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的专访;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1.2.2.3 成员单位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在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中确定。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见附件4。1.2.3 县政府有关部门及联络员、联系人 县政府部门联络员、联系人名单见附件5。 各镇(办)联络员、联系人见附件6。1.3 专家咨询委员会1.3.1 成立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县应急指挥办公室,从专家库中确定相关专业专家,组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咨询委员会。1.3.2 职责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提出咨询和建议;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2 监测与预警体系2.1 监测体系2.1.1 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与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2.1.2 责任内容2.1.2.1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监测工作,收集汇总、分析整理、及时传递,定期发布食品安全综合信息。2.1.2.2 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监管职能,负责监管环节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监测,并按照邹平县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发布相关信息。2.2 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政府其它有关部门举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有权举报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县政府各监管部门举报受理电话:见附件7;邹平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举报受理单:见附件8。2.2 预警体系2.2.1 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与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2.2.2 责任内容2.2.2.1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有关部门报告的可能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特别严重的可报请县政府同意后,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预警信息。并按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经调查确认,已构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上报政府,建议启动应急预案,并向有关部门、应急救援机构和专家通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2.2.2.2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3 报告与通报体系3.1 报告体系3.1.1制度建立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体系。3.1.2 报告内容3.1.2.1 处置前报告报告主体与范围见附件9;报告程序与时限见附件10。3.1.2.2 应急处置期间报告初次报告见附件11;阶段报告见附件12。3.1.2.3 处置后报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结束后,县应急指挥部应完成应急处理总结报告(见附件13)。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逐级报送市人民政府,同时报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3.2 通报体系通报范围与程序见附件14;通报方式见附件15。4 应急响应体系4.1 事故级别确定按照邹平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事故分级”进行确定。4.2 分级响应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分四级。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I级)由国家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II级)由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III级)由市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IV级)由各县(区)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4.3 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IV级)4.3.1 确认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确认。4.3.2报告与通报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调查确认结果,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建议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采取控制措施。按规定向上级及相关部门报告、通报事故情况;构成较重大以上级别的食品安全事故,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4.3.3 启动县级政府根据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建议和事故应急处理的需要,成立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启动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4.3.4 处置县级应急指挥部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组成事故调查组、事故处理组、医疗救治组等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4.3.5 上级响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给予及时指导、监督和协调,协助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并按规定向上级及相关部门报告、通报事故情况。 4.4 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III级)4.4.1 确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报告情况,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做出判断确认。情况许可时,可迅速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确认。4.4.2 报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调查确认结果,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建议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采取控制措施。按规定向上级及相关部门报告、通报事故情况;根据事故进展,向毗邻或可能涉及的市相关部门通报情况;构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4.4.3 启动市人民政府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建议和事故应急处理的需要,成立应急指挥部。市应急指挥部启动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4.4.4 处置市应急指挥部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组成事故调查组、事故处理组、医疗救治组等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协调、指导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成立事故调查组、事故处理组、医疗救治组、专家咨询组等事故处理机构的工作(见附件16)。部署开展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工作,将有关事故以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并通报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开通与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应急指挥机部、事发地(县、区)应急指挥部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故发展动态。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有关应急处置机构随时待命,为事故事发生地的县(区)应急指挥机构提供技术与财物支持。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召集市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和专家在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其它相关指挥机构一同协调指挥。指导监控危险源对周边区域的威胁,确定重点保护区。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地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市政府或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工作。4.4.5 上级响应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指导、监督,协助解决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4.5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级)4.5.1 确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详细了解各种相关信息,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研究,做出判断与确认。4.5.2 报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确认结果,向省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并提出启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构成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经省政府同意后,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提出启动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建议。4.5.3 启动省政府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建议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需要,成立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省应急指挥部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决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向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启动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4.5.4 处置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应急处理和各项应急措施的组织实施工作。4.6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级)4.6.1国家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涉及我省的级应急响应时,省政府或省应急指挥部在国家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组织有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市、县(区)政府或应急指挥部全力以赴实施应急处理。4.6.2省人民政府及时向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处理工作进展情况。4.7 升级与降级4.7.1 响应的升级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进一步加重,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特别严重,情况复杂难以控制,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事故发生地政府或应急指挥部及时报请上一级政府同意后,由上一级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4.7.2 响应的降级对事故危害已经消除,且不会进一步扩散的,经启动相应应急级别的应急指挥部决定,降低响应级别或者解除预警。4.8 响应终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相关危险因素基本消除后,经启动相应事故级别的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确认危害和风险确实消除后,向启动相应事故级别的应急指挥部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经应急指挥部决定并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处理工作的汇总情况,向有关部门提出进一步处理意见和建议,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4.9 应急处置说明4.9.1现场紧急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控制措施。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事故发生地政府或应急指挥部及时报请上一级政府同意后,由上一级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4.9.2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事故发生地应急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4.9.3 跨省市、跨领域、影响严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紧急处置,由国家、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并协调实施。5 后期处置5.1 组织实施各级政府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5.2 责任追究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救援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办法、邹平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追究行政、刑事责任。5.3 监督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整改和善后处理进行监督。附件1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核查通知 编号:主送: 局事由:核查内容:信息来源:附件2邹平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体系图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专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经贸局教育局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畜牧局镇(办)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县协调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附件3应急办主要领导姓名职务电话手机备注主 任(食品药品监管局)贾崇岭局长432376613706377617副主任(食品药品监管局)徐陆军副局长278176813605431377副主任(农业局)董慎成副局长13562314666副主任(卫生局)张树永所长432919513963092756副主任(工商局)曹慎清副局长435836613954381868副主任(质监局)张华林副局长435527713706379951联络员(食品药品监管局)赵玉娥主任43289596161016邹平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办公室领导成员名单附件4 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单位名称职 责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办公室各项职责;拟订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动态;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县农业局负责组织对重大农产品生产环节出现的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县卫生局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及病员救治,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依法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卫生学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县工商局负责对食品流通环节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依法开展对食品流通环节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县质监局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造成的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县经贸局负责生猪屠宰环节重大肉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物资的组织供应工作。县教育局负责协助卫生局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并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县环保局负责因污染环境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协调、指导地方人民政府的污染处置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做出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和秩序维护工作。县监察局负责对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调查处理。县财政局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县级资金的保障及管理。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涉及本部门监管职责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附件5邹平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县政府各部门联络员联系人名单部门名称责任分工姓名职务科室电话手机传真E-mail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联络员赵玉娥主任食品安全室432895961610164330433zpfdasps县农业局联络员董家兴站长环保站435386013589704002zpnydjx县卫生局联络员杨鹏副主任防疫站432867213562320089县工商局联络员王淑萍 科长消保科435601813563071887县质监局联络员耿玉静科长业务科435566513854371927zpzlywk附件6邹平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各镇(办)联络员表镇(办)责任分工姓名性别职务电话手机传真E-mail黛溪办责任人孙建民男安监站长432264513854372898联系人孙伟伟女主任助理432474613455760263黄山办责任人田德民男副主任426258913954347964262701联系人房 强男4262723138543510004262701高新办责任人牛 超男纪委书记4810108137063792304810100联系人李 戈男481035813562308684810100长山镇责任人马 龙男纪检书记4858554139543213884852105联系人宋业恒男安监站长4851762137063795724852105韩店镇责任人赵 磊男副镇长4610227135897042084610182联系人赵 锋男4613096137546701444610182SFX182魏桥镇责任人王大庆男副镇长4731187联系人尹 波男47347684731170weiqiaoanjian码头镇责任人张 红男副镇长4761022138543216984761003联系人张法鹏男安监站长4761019138543773634761003台子镇责任人孟凡刚男副镇长4697018135630613284691004联系人田 月女4691966135623107434691004明集镇责任人刘志家男人大主任45810014581001联系人王 龙男13589741118焦桥镇责任人刘凡青男副镇长4861001139064915384861831GJB287163.COM联系人姜伟伟女4861001135615916164861831GJB287163.COM九户镇责任人徐 玲女副镇长4711815137922717284711011联系人尹 涛男4711011134650736894711011jhajzyintao好生镇责任人秦利霞女宣传委员4506019139543619064501079联系人李 宁女45010014501079青阳镇责任人孙立雪女宣传委员4571001137054319504572555联系人刘洪刚男安监副站长4575716139630811564572555西董镇责任人黄怀兵男副镇长4551017135811630594552928联系人孙 飞男455303613805431330孙 镇责任人宋淑江男 纪委书记4781007139630817794781005联系人许聿营男4781007139630901034781005zpszwk临池镇责任人李 健男人大副主席4531151139054310164531015联系人张永强男4531003138543418344531015jest附件7 各部门受理举报电话部 门电 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9600111 4328959县经贸局4261214县农业局4353090县卫生局4322836县工商局1231512315县质监局4355565县粮食局4322511县教育局4330559附件8邹平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举报受理单编号:举报情况1举报人姓名: 联系方式:举报内容:处置情况1调查情况:2处理情况:3领导指示:附件9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主体与范围报 告 主 体报告范围报告单位报告人员1.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及餐饮单位;2.食品检验机构、科研院所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4.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1.行使职责的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2.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3.消费者。1.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2.对公众健康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风险信息。附件10邹平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通报)时限、责任主体及程序报告责任主体报告(通报)程序时 限1、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立即2、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当地政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报告。立即3、县有关部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2小时4、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向蔓延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2小时5、各级人民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2小时6、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在知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时内做出初次报告1小时7、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做出总结报告。10日附件11邹平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初次报告编号:1、报告人:姓名 联系方式 单位2、报告时间:3、报告事项:(1) 发生时间:(2) 发生地点:(3) 发生单位:(4) 危害程度(含死亡人数、财产损失):(5) 事故原因(初步判断):(6) 采取措施:(7) 事故控制情况:(8) 简要经过:(9) 领导批示:附件12邹平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阶段报告编号:1新发生的情况:2初次报告的补充、修正:(1)发展与变化:(2)处置进程:(3)事故原因:(4)其它:附件13邹平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总结报告编号:1鉴定结论:2事故处理工作总结(含事故原因及影响、类似事故防范和处置建议等):附件14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事故风险信息通报范围与程序序号主体程序与内容时限范 围1县有关部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事故风险信息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2小时1.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2对公众健康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风险信息。2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事故风险信息报告后,2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向蔓延地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2小时3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风险信息报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4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险情,应当及时报告县政府,由县政府及时通报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时5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预警信息,在上报县政府的同时,要及时向宣传部门通报情况,以便及时组织舆论引导工作。及时附件15邹平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通报编号:1通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方式:2通报内容:(1)发生时间:(2)发生地点:(3)发生单位:(4)危害程度(含死亡人数、财产损失):(5)通报时间:(6)事故原因(初步判断):(7)采取措施:(8)事故控制情况:(9)简要经过:(10)发生的情况及处置进程:3领导指示:附件16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组成与职责序号名 称组 成职 责1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牵头会同农业、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或由县应急指挥部明确其中一个部门牵头负责;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紧急处置工作,监督紧急处置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2事故处理组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为主负责;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劣质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对涉案违法违纪责任人员,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及司法部门,依法追究行政、刑事责任。3医疗救治组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4专家咨询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帮助,分析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危害。5综合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情况,分析事故进展。在县委宣传部门的指导下,迅速制定新闻报道方案,及时采取适当方式组织信息发布。6现场检测与评估组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事故现场检测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和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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