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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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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doc

    惠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公开征求意见稿)2017年8月目录一 前言1(一)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发展背景1(二)规划目的3(三)规划依据4(四)规划内容6二 发展基础7(一)发展现状7(二)发展环境11三 问题与挑战16(一)问题与不足16(二)机遇与挑战18四 需求预测20(一)电动汽车推广应用需求预测20(二)充电设施的配置原则23(三)充电设施需求预测26五 指导思想与原则28(一)指导思想28(二)基本原则28六 发展目标30(一)充电设施总体发展目标30(二)充电设施布局原则30(三)充电设施布局分区规划方案32七 重点任务33(一)全面推进充电设施网络布局和建设33(二)加强配套电网保障能力34(三)统一设计建设标准34(四)探索可持续商业模式35(五)建设信息服务平台,提高设施利用率35八 保障措施36(一)实施策略36(二)部门分工36(三)具体保障措施37附件与附表40一 前言(一)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发展背景1、电动汽车发展背景车用能源的稳定、清洁供应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也日益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如果继续按照传统的化石能源动力系统发展下去,过高的能源对外依存度将难以支持我国汽车产业的持续发展。从全球范围来看,即使保持现有石油消费水平不再增长,既有已探明的石油储量也仅能满足不足50年的开采需求。图1-1 2015年全球部分国家(地区)石油储产比汽车在带来生活便利的同时也污染了环境。其尾气排放引起了城市的热岛效应,同时也造成了酸雨、雾霾等大气环境问题。随着民众环保意识的提高,降低汽车尾气污染的呼声与日俱增,交通能源动力系统的变革已经是大势所趋。在石油资源逐步枯竭和环境污染严重的双重压力下,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目前普遍认可纯电动汽车是环保产品,该类产品具有零排放、节约能源、使用成本低等优点,车载电池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在严格做好生产和回收环节管控的基础上也容易得到集中治理。电动车的能源转化效率(90%左右)远高于传统燃油车能源转化效率(17%左右)。表1-1 电动车百公里使用成本车型年均行驶里程(公里)平均电耗(千瓦时/百公里)公交车纯电动70,000130混合动力65出租车充电式纯电动100,00018换电式全电动9物流环卫等专用车纯电动40,00020公务乘用车纯电动15,00020混合动力10私人乘用车纯电动15,00020混合动力10综合比较各种交通工具的能源来源、效率、成本等因素,新能源汽车特别是纯电动、燃料电池动力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表1-2 各种类型车辆综合性能比较动力类别能源来源能源效率排放制造成本使用成本维护成本补充燃料功率重量行驶里程(公里)内燃机受限低差一般一般一般方便大轻>400纯电一般最高无高最低高不方便小重<300混动受限较高一般较高一般最高方便一般较重>500氢燃料困难高无高最高高不方便小一般<300物理燃料丰富一般一般低低低方便大轻>600经过多年的发展,电动汽车行业爆发性增长,包括电动汽车与插电式混动车在内,电动汽车在全球的年销量突破了50万辆。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我国电动汽车产销两旺,我国成为电动汽车的全球最大生产和销售市场。为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战略部署,广东省分别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粤发改高技术2014345号)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23号);到2020年,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累计超25万辆,其中私人乘用车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量超20万辆。2、充电设施发展背景充电基础设施的基础性地位日益凸现。2015年9月23日和2016年2月24日,国务院两次召开常务会议,专门部署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明确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政策。2015年9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提出了全面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重大任务,要求按照“桩站先行”的原则,分类有序推进建设,确保充电设施建设规模适当超前,同时明确地方是统筹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责任主体,要求建立由发展改革(能源)部门牵头、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的协同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完善配套政策。近年来,广东省围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采取有力措施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和专项资金支持力度,有力推动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截至2015年底,广东省已建成充电站298座,其中公交车充换电站187座、出租车充换电站45座、城市公共充电站12座、城际快充站4座;已建成分散式充电桩(不含充电站站内桩,下同)2.26万个,其中公共充电桩0.4万个、内部专用充电桩0.59万个、私人充电桩1.26万个,已建成充电站和充电桩主要分布在珠三角地区,充换电站投资主体主要为公共汽车、客运汽车、出租车运营和物流环卫企业等,充电桩投资主体主要包括政府、事业单位、电网企业等,私人充电桩多为电动汽车用户自行投资安装。(二)规划目的随着惠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稳步提高,全市汽车保有量将持续攀升,而随之对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的需求也将大量增加,其中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主要类型有各类集中式充换电站和分散式充电桩。集中式充换电站即在大型公共场所、加油站、国有用地等空置区域建设的配套公共充电桩集合区;分散式充电桩即在个人、单位等小区域建设的或私人、或公用的独立充电桩。完善的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是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的重要保障,也是确保完成惠州市下达的新能源汽车推广任务的基础。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战略部署,根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国发2012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关于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粤发改高技术201434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23号);惠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惠市发改20l4349号)、惠州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实施细则(暂行)(惠市发改20l5251号)等规划方案及意见要求,特编制惠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为未来充电汽车的发展奠定基础,服务于广大电动乘用车用户,推动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和节能环保目标的实现。(三)规划依据1、法律和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3)其他现行的国家法律和法规等;2、规范、规程和标准(1)电动汽车技术标准;(2)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技术要求;(3)电动汽车充电站及充电桩设计规范;(4)国家及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5)其他有关的规范、规程和标准等;3、文件和资料(1)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务院办公厅2009年3月);(2)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5)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发改能源20151454号);(6)关于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粤发改高技术2014345号);(7)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建规2015199号);(8)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编制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发改能电2015784号);(9)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67号);(10)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23号);(11)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粤发改能电2016533号);(12)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能电2016691号);(1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相关政策和工作机制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发改能电函20166406号);(14)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惠府2016127号);(15)惠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惠市发改2014349号);(16)电动汽车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国科发计2012195号);(17)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6-2020年);(18)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19)惠州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2014-2030年);(20)惠州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三五”规划;(21)惠州市电力专项规划;(22)惠州市区综合交通规划;(23)惠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4)惠城市区(惠城中心区)公共停车场布点规划;(25)惠城中心区新能源出租车充电桩布点规划;(26)其他报告、文件和资料等;(四)规划内容规划地域范围:惠州市全市域范围,包括惠城区、仲恺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大亚湾区和龙门县7县区,规划区面积为11142.11平方公里。规划年限: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水平年为20162020年。本规划根据惠州市的发展定位,充分调研、全面掌握全市现状汽车保有量以及充电汽车发展的前景下,明确规划近、远期目标和选址思路,制定充电桩(站)布点的近期和远期规划方案,明确发展思路,阐述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二 发展基础(一)发展现状1、社会经济概况惠州市位于广东省东南部,珠江三角洲东北端,南临南海大亚湾,与深圳、香港毗邻。现辖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设有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两个国家级开发区,全市总面积11142.11平方公里。(1)经济社会发展现状。2015年底,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3140.03亿元,增长9.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50.88亿元,增长4.2%;第二产业增加值1726.68亿元,增长9.6%;第三产业增加值1262.47亿元,增长8.6%。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4.8:55.0:40.2。民营经济增加值1341.17亿元,增长11.5%。2015年,惠州市人均GDP为66231元,按平均汇率折算为10634美元。年末全市常住人口475.55万人,户籍人口357.07万人。(2)交通发展现状。2015年末全市境内公路通车里程总长13476公里。其中等级公路13443公里,高速公路588公里。通车里程公路密度为119公里/百平方公里;目前惠州市已通车高速公路有12条,总里程587公里,G15沈海高速公路惠州段(深汕西高速公路)主线长62.6公里,双向四车道,于1996年12月建成通车。G25长深高速公路惠州段及惠州支线(惠河高速、惠盐高速)主线长106.2公里,双向四车道,惠河段于2003年12月底建成通车,惠盐段于1993年4月建成通车。G35济广高速公路惠州段(惠河高速、广惠高速)主线长102.3公里(与G25长深高速公路惠州段共线50.8公里),双向四/六车道,惠河段于2003年12月底建成通车,广惠段于2003年12月建成通车。G15W3潮莞高速公路惠州段主线长49.1公里,双向六车道,于2010年1月建成通车。S21广惠高速公路主线长57.4公里,双向四车道,项目于2003年12月建成通车。S30惠深沿海高速公路主线长48.3公里,双向六车道,于2010年3月建成通车。S2广河高速公路惠州段主线长75.3公里,双向六车道,于2011年底建成通车。G4E仁深高速公路博深段长34.1公里,双向六车道,于2012年底建成通车。S21惠州海湾大桥(广惠高速公路东延线)全长17.5公里,双向四车道,于2015年2月建成通车。S23惠大高速公路主线长54.9公里,双向六车道,于2015年12月建成通车。S14汕湛高速博罗石坝段长13.5公里,双向六车道,于2015年12月底建成通车。G45大(庆)广(州)高速龙门段长8.6公里,双向六车道,于2015年12月底建成通车。G25惠深高速公路惠州段改扩建段长30.7公里(非新增里程),于2015年底完工。2015年年末全市民用汽车保有量64.34万辆,增长36.6%,其中私人汽车59.24万辆,增长41.1%。民用轿车保有量41.47万辆,增长40.7%,其中私人轿车40.06万辆,增长42.5%;当年新注册上牌轿车11.37万辆,增长121.0%。(3)电力系统发展现状。2015年惠州市全社会用电量290.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14%,全社会用电最高负荷5200兆瓦,同比增长1.0%。供电量284.5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64%,供电最高负荷4900兆瓦,同比增长1.0%。用电量按产业分,第一、二、三产业和居民生活用电量分别为4.04亿千瓦时、207.56亿千瓦时、36.18亿千瓦时、42.83亿千瓦时,占比1.4:71.4:12.4:14.7,同比增长-9.67%、6.07%、0.36%、6.56%。截至2015年底,惠州市有500千伏变电站4座,主变8台,主变容量为6750兆伏安,线路总长度1228.3公里;220千伏变电站24座,主变50台,主变容量9990兆伏安(不包括用户站2座,主变4台,主变容量320兆伏安),线路长度1758.8公里;110千伏变电站106座,主变212台,主变容量10183兆伏安(不包括用户站24座,主变43台,主变容量1822.5兆伏安),线路长度2487.4公里(含电缆65.2公里);35千伏变电站5座,主变5台,主变容量25.6兆伏安,35千伏线路162.1公里。2、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现状(1)电动汽车生产情况惠州市电动汽车研发领头企业为广东京兰新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京兰新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是于2013年注册成立的一家专业从事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其主要零部件研发、测试、制造、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未来惠州将以新能源汽车整车项目和关键零部件产业为突破口,坚持产业发展与推广应用相结合、市场主导与政府扶持相结合、整车引进培育和零部件配套相结合,壮大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完善产业体系,提升产业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努力把惠州建设成为全省重要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2)电动汽车销售情况在多项政策扶持下,2015年新能源汽车销售呈爆发式增长,惠州新能源汽车市场也收获不小。截至2015底全市共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105辆。按类别分,公交车1602辆、出租车150辆、辆物流环卫等专用车36辆、公务乘用车3辆、私人乘用车314辆、总计2105辆。(3)电动汽车保有量表2-1 惠州市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现状类别数量(辆)公交车1602出租车150物流环卫等专用车36公务乘用车3私人乘用车314总计2105注:(1)本规划中,公交车包括城市公交车、通勤班车以及城际客运车辆。(2)公务及私人乘用车含社会租赁乘用车。3、充电设施建设现状充电设施方面,到2015年底,惠州市范围内充电站23座,其中公交车充换电站16座、出租车充换电站1座,另有城市公共充电站6座。表2-2 惠州市充电站现状类别数量(座)公交车充换电站16出租车充换电站1物流环卫车等专用充电站0城市公共充电站7城际快充站0总计24表2-3 惠州市充电桩现状类别数量(个)公交车充电桩191出租车充电桩40物流环卫等专用车充电桩0城市公共充电桩106城际快充充电桩0分散式公共充电桩4内部专用充电桩325总计6664、充电设施用电计价方式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和充电服务费,充换电服务费用于弥补充换电设施运营成本。2014年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充换电设施的充电价格给予了明确:(1)对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式集中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免收基本电费。(2)其他充电设施按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其中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的合表用户电价;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其中,根据(粤发改价格函20152636号)关于我省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复函文件要求,居民用户可执行峰谷分时电价。)(3)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电动汽车在电力系统用电低谷时段充电。(4)充电服务费:2020年前,对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2015年1月至2017年1月,惠州市试行0.75元/千瓦时(不含电费)的上限标准,允许下浮。2017年1月以后根据试行情况,继续沿用或者对充电服务费进行适当调整。(二)发展环境系统总结当地的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发展的相关政策,主要包括地方发展规划、地方补贴、道路通行权等优惠政策、城市规划、充电服务价格政策、土地优惠政策等方面内容。(国家和省出台的政策供参考)表2-4 相关政策列表文号政策名称部门主要内容国家国管节能2014293号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明确了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公务用车“新能源化”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对购买比例和规模有明确的要求。国办发201435号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提出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明确完善用电价格政策,2020年前,对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发改价格20141668号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价格优惠,执行大工业电价,并且2020年前免收基本电费;将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配套电网改造成本纳入电网企业输配电价。对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式集中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其他充电设施按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其中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的合表用户电价;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财建2014692号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奖励的通知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发展改革委中央财政拟安排资金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或城市群给予充电设施建设奖励。财建2014842号关于公开征求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意见的通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发展改革委补助标准主要依据节能减排效果,并综合考虑生产成本、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确定;2016-2020年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其它车型补助标准适当退坡。交运发201534号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交通部至2020年,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应用初具规模,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的总量达到30万辆。国办发201566号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加快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城市停车场的布局和建设。多途径保障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移动通信基站等小型配套基础设施用地。国办发201573号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发改能源20151454号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明确到2020年全国建设超过1.2万座集中式充换电站,480万个分散式充电桩,并提出了分区域、分场所的分解目标。建规201519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按照“慢充与快充结合、公用与专用结合、近期与远期结合”原则,抓紧制定或完善相关规划,及时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作为城市重要基础设施纳入城市规划,大力推进充电设施建设,推动形成以使用者居住地基本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路内临时停车位附建的公共充电设施为辅助,以集中式充、换电站为补充,布局合理、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体系。原则上,每辆电动汽车要有一个基本充电车位,每个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不少于总车位的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快速充换电站,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电动汽车充电需求,支持和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财建20167号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中央财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奖补资金是对充电基础设施配套较为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较大的省(区、市)政府的综合奖补。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区域和重点省市(包括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山西、江苏、浙江、山东、广东、海南),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标准车)推广数量分别不低于3.0万辆、3.5万辆、4.3万辆、5.5万辆、7万辆,且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本地区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不低于2%、3%、4%、5%、6%。中央财政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省(区、市)安排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奖补资金,奖补资金由中央财政切块下达地方,由各省(区、市)统筹安排用于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等相关领域。奖补资金应当专门用于支持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充换电服务网络运营监控系统建设等相关领域。广东粤发改高技术2014345号关于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广东省发改委推进新能源汽车在该地区的规模化推广应用,支持南方电网公司参与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多种资源参与。粤财工2014209号广东省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引导和支持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粤发改价格函20152636号关于我省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复函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的合表用户电价,并可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粤府办20162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提出2020年发展目标,从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应用、积极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监管、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惠州惠府2016127号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惠州市人民政府到2020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产值突破150亿元,占全市汽车和装备制造业总产值的比重达15%及以上;各类新能源汽车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万辆以上,成为全省重要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不断完善;到2020年全市充换电站达60座以上,充电桩达7200个以上,满足超过2万辆电动汽车的充(换)电服务,基本形成覆盖全市、设备先进、方便快捷的充换电设施服务网络。2、即将出台的政策展望目前,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征求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资金补贴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以下简称意见)正在征求意见。根据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以下补贴方式及标准:(1)主要对充电设施运营进行补贴。2016年1月1日起竣工验收并接入省级充电基础设施智能服务平台的充电设施,运营阶段按充电电量,给予运营度电补贴,暂定补贴期限为5年,补贴标准为0.10元/千瓦时。(2)对省级充电基础设施智能服务平台投资和运营给予补贴。对2016年至2020年省级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平台设备投资及APP应用平台等相关研发费用,给予30%财政资金补贴,补贴上限不超过500万元。对省级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平台运营涉及的公共网络租赁等公共服务费用,给予财政资金补贴,每年补贴上限不超过100万元。三 问题与挑战(一)问题与不足充电基础设施在国内外均处于起步探索阶段,由于涉及面广、利益主体多,推进难度较大。经过市内实地调研走访,对惠州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前期推进过程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归纳如下:1、电动汽车推广应用(1)电动汽车及充电技术发展不确定性大电动汽车产业尚处于发展初期,动力电池及充电技术发展日新月异,不同技术方案对充电基础设施要求有较大差异,增加了建设管理的难度。(2)充电设施运营的专业技术人员储备不足传统运输企业对持进网作业证上岗电工人员的储备不足,建设充电站时,短时间内难以满足现行供电安全规定的人员配备要求。(3)充电设施的有效利用率有待提高已建的公共充电位普遍兼做普通停车位,在本已有限的公共充电停车位上,可能被非电动汽车停车所占据。还有相当的4S店充电车位仅限于对本品牌车辆的服务,不对全部电动汽车用户开放。这些都导致充电设施资源无法得到有效利用,也相当限制了用户使用公共充电桩的热情。(4)新能源汽车对政府补贴过于依赖从数据上看,新能源汽车在政策影响下产销两旺,但这种现象并非来源于真正的消费市场需求,而是在政府政策影响下的社会市场现象。目前新能源汽车发展对政府补贴过于依赖,需要进行合理化调整。要实现新能源汽车市场的长远发展,应加快商业化步伐,着力降低新能源汽车开发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一个与普通内燃机汽车一样具有使用便利、保养低廉特性的可靠产品及完备的配套设施。2、充电设施建设(1)私人用户在小区安装充电桩难充电桩建设流程不畅,小区用电荷载不足,物业公司与部分小区业主不同意,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确,导致私人用户在小区中安装充电桩较难。(2)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难度较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合理规划、用地保障、电力供应等多项前提条件,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多个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在社会停车场所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将面对众多分散的利益主体,协调难度大。在私人乘用车领域,停车位不固定的用户不具备安装条件;对于具备安装条件的用户,存在物业服务企业不配合的现象。此外,由于充电基础设施还涉及公共电网、电力设施、道路管线等改造,大大增加了建设难度。3、配套支持政策体系从国家层面来说,2009年3月,国务院发布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计划,已明确提出我国电动汽车至2020年的发展目标。但由于市场环境等实际情况的各方面原因,实际上电动汽车应用的发展略有滞后。对广东省来说,各种配套支持政策仍有待细化,尤其在增强群众使用电动汽车的意向、完善充电设施相关法规标准、加大补贴比例、减免税收、降低充电成本、引导商业运营模式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4、充换电服务的可持续发展商业模式目前,国内的电动汽车能源供给运营模式仍在探索阶段,个别地区的商业模式已有雏形。如北京已建成政府指定电动车智能服务平台(e充网),主要为广大电动车用户提供电动汽车充电互联网服务以及电动汽车充电大数据分析,利用国有资源+互联网思维的模式优势,将充电设施建设与充电桩运营形成互动互联的闭环,打造整条电动汽车上下游生态链,进而推动电动汽车行业发展。该平台的主要功能包括:为运营商提供服务平台,提供智能托管或系统级的接入服务;为用户提供充电桩的报装一条龙服务;获取实时的充电桩运行状态,随时查找空闲充电桩。对于广东省来说,商业模式的探索尚处于起步阶段,有效盈利模式尚未形成,严重影响了市场化发展步伐。统一智能服务平台尚未构建,严重影响了用户消费体验。(二)机遇与挑战目前,世界新能源汽车技术迅速发展,国家“十三五”规划把新能源汽车推广列入重要计划之中,要求提高电动汽车产业化水平。在政策利好的形势下,惠州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面临着难得的机遇。1、以政策为导向,明确发展方向我国制定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 年)等意见及政策,绘制了新能源汽车及充换电设施建设的发展蓝图,同时中国制造 2025也具体明确了支持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推动自主品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同国际先进水平接轨,也正是这一系列的补贴措施让我国的新能源汽车迎来了爆发式增长潜力。大力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力度,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为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推广以及新能源汽车配套充换电设施的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政策导向与建设支持。2、以发展为脉络,把握发展机遇面对现阶段我国严峻的能源和环境问题,国家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为创造良好的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环境,政府运用财政资金直接资助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并采取税收减免、购车补贴等措施鼓励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应用,为汽车配套充换电设施的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保障。3、以市场为驱动,营造投资热情在国际产业趋势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下,广大汽车用户的理念在逐渐转变,新能源汽车及其配套产品的需求将持续增加。对于我市而言,社会资本对新能源汽车产业投资力度将明显加大。新能源汽车相关技术成为研究的热点,新能源汽车整车、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的性能已逐步接近规模化商业推广需要。以新能源汽车发展为契机,以新能源汽车推广为动力,加快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配套建设,为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提供优质服务。探索商业模式,引导社会资本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提供强力支撑与保障。综上所述,当前是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重要战略期,是实现关键目标重要机遇期,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将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提供充足动力和发展环境。四 需求预测(一)电动汽车推广应用需求预测1、电动汽车区域发展模式划分国家发改委印发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发改能源【2015】1454号)中提出,经测算:到2020年全国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超过500万辆,其中电动公交车超过20万辆,电动出租车超过30万辆,电动环卫、物流等专用车超过20万辆,电动公务与私人乘用车超过430万辆。2015年到2020年全国需要新建公交车充换电站3848座,出租车充换电站2462座,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2438座,公务车与私家车用户专用充电桩430万个,城市公共充电站2397座,分散式公共充电桩50万个,城际快充站842座。在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山东、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海南等电动汽车发展基础较好、雾霾治理任务较重、应用条件较优越的加快发展地区,预计到2020年,推广电动汽车规模将达到266万辆,需要新建充换电站7400座,充电桩250万个。2、“十三五”汽车保有量预测经研究表明,公交车、出租车、环卫与物流等专用车、公务与私人乘用车等是现阶段我国最适于发展电动汽车的几种汽车类型。1)针对中国汽车市场的短期年度预测,通常采用汽车销量来代替汽车需求量,主要有基于因果关系建模预测法、时间序列建模预测法、定性分析的情景分析法。(1)基于灰色理论:属于全因素的非线性拟和外推方法,在形式上是单数列预测,只运用研究对象自身的时间序列建立模型,与其相关联的因素没有参与建模,该方法没有考虑各个因素对汽车保有量的影响。(2)基于时间序列数据:建立趋势、季节、周期成分的状态空间方程,估计预测各成分值,并给汽车拥有量样本期内和样本期外的预测值。2)针对中国汽车市场的中长期预测,主要基于GDP增长假设下的情景分析法。(1)弹性系数法:在对一个因素发展变化预测的基础上,通过弹性系数对另一因素的变化作出预测的一种间接预测方法。即根据人均国民经济生产总值GDP与汽车保有量的增长率比例对汽车保有量进行预测(2)千人保有量法:千人保有量法是依据各地人口、经济和人均GDP等因素综合考虑,参考水平相当的城市预测本地电动汽车的发展。千人保有量法通常用来反应一个国家的人均GDP和汽车保有量之间的关系,一般说来,人均GDP值越高,其千人汽车保有量值越大。(3)比例法:依据地区国民生产总值水平、地域大小、地区常住居民人口等占据全国范围的比例对当地保有量占全国保有量水平进行测算,并依据往年所占比例,参考其发展趋势对保有量所占水平进行校核,从而得到汽车或者电动汽车保有量预测结果。统计分析惠州市各类型车辆的历史增长情况,根据社会经济发展与人民生活消费水平提高的需求,研究各类型汽车的发展趋势。参考政府与交通部门的相关规划成果(现状、增长预测),惠州市各类型汽车2016年至2020年保有量(增量均依据交通部门提供数据)估算如下表:表4-1 惠州市“十三五”汽车保有量预测单位:辆类别2015(现状)20162017201820192020公交车197720862302244225972797出租车220826783248393947785795物流环卫等专用车224522572269228122942306公务乘用车166117181777183919021967私人乘用车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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