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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山湖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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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山湖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docx

    青山湖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一、总则(-)编制目的为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江西省抗旱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江西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南昌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南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制定本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台风暴雨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台风暴雨、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四)工作原则1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2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3 .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4 .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5 .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驻昌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6 .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7 .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应急指挥机构区人民政府设立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区应急委员会设立区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各镇、街道、园区设立本辖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当水旱灾害发生并启动应急响应后,区防指作为区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区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区防指由指挥长、副指挥长、领导成员组成。指挥长:区人民政府区长副指挥长:区委分管领导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区人武部部长领导成员:由区委办、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人武部、区监委、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委、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科工信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区金融办、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区供电公司等部门主要领导担任。区防指下设办公室和专家组。当水旱灾害发生并启动应急响应后,区防指办公室和专家组作为区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专家组。区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办)作为区防指的办事机构,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其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兼任。区防指专家组由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水利、建筑等方面的人员组成,专家组成员由区防指在每年汛前聘请。专家组主要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工程险情、水旱灾情进行初步研判与评估,为区防指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性水旱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有防汛抗旱任务的镇、街道、园区应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区应急委员会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当水旱灾害发生并启动应急响应后,防汛抗旱指挥部作为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区农业农村(水利)部门所属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施工单位等,汛期成立相应的专业防汛抗灾组织,负责本流域、本单位的防汛抗灾工作;有防洪任务的重大水利水电工程、大中型企业根据需要成立防汛指挥部。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理工作。(-)职责任务1 .区防指主要职责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防汛抗旱工作。督促全区防洪规划的实施;执行上级防汛指挥调度指令和经批准的防御洪水预案、度汛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实施防汛指挥调度;实施汛前检查和清障,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影响河道安全度汛的有关问题汲时掌握全区汛期、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负责依法发布全区汛情、旱情通告,宣布进入或者结束紧急防汛期;负责防汛抗旱经费和物资的筹集、管理和调度;检查督促防洪抗旱工程设施建设和水毁工程的修复等。2 .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区防汛、抗旱重大事件协调。区委宣传部-负责全区防汛抗旱工作的对外宣传,授权发布防汛抗旱的有关命令等。区人武部-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和抗旱救灾,营救和转移受困或危险区群众,转移危险区重要财产、物资和危险品,负责向军队系统上级单位申请对本区抢险救灾给予有关方面支援。区监委-负责督查防汛责任制、防汛纪律的落实,对违纪情况进行查处。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所辖工程的调度和安全运行,组织指导抗洪抢险和抗旱工作与水毁防洪排涝工程的修复,组织水利工程技术人员参加区防指专家组。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及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工作;负责灾区及灾民的农业生产救济工作。区发改委一一安排水旱灾害防御工程建设项目。区财政局一一负责筹集防汛、抗旱资金,并监管其使用。区科工信局-负责协调辖区内工业企业搞好防汛抗旱应急工作,统筹安排受灾企业生产自救及人员的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区商务局-负责组织、督促区属商贸企业做好防洪抢险及救灾期间物资器材的后勤供给工作。负责抗洪抢险所需麻袋、灾民救济粮供应和水患粮食的安全转移工作。区住建局-负责灾区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损害评估及水毁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修复工作。负责公用设施灾后重建工作,组织岩土、建筑、结构、设备等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参加市防总专家组。督促各镇、街道、园区、管理处对突发性恶劣天气下可能造成影响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的危旧房屋进行排查与维护。区城管局-负责监督检查城市防洪安全和城区排涝,负责所辖工程设施的防洪排涝安全,负责组建一支抗洪抢险应急队伍;对突发性恶劣天气下可能造成影响市民人身安全的户外广告、店招、客井盖、道路积水点及区管道路沿线树木等进行排查与维护;负责交通运输保障货运车辆的协调,优先运送抢险、救灾等的人员和物资、设备,保障抗洪抢险、抗旱物资、人员的运力。区教体局-负责对突发性恶劣天气下可能造成影响学生安全的危旧校舍进行排查与维护。区卫健委一-负责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医疗救护及药品保障工作。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和蔓延。区应急管理局-监督检查区属有关企业汛期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参与协调重大防汛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区水旱灾害救灾工作,负责灾区及灾民的转移、安置、生活救灾、救济工作,做好灾情调查、统计及核实,及时向市应急管理局上报灾情,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做好灾害天气的分析预测、预警,向区领导和区防指提供天气趋势预测预报和雨情信息,滚动预报灾害天气。区金融办-负责区属有关企业抗洪抢险工作的协调以及人员的组织调度。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防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保卫工作;紧急防汛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盗抢防汛抗旱物资和破坏防洪、排涝、抗旱工程设施的违法行为;做好防汛抗旱的治安保卫工作,协调所辖水域水上治安保卫工作,维护河道正常秩序;配合水利部门依法拆除妨碍行洪安全的建筑物及开展河道清障工作。区交警大队-负责防汛期间的交通管制工作。区供电公司-负责本系统电力工程的调度运行和防洪安全,保障防洪、排涝、抗旱、救灾的电力供应。3 .区防指办公室职责承办区防指的日常工作,组织全区的防汛抗旱工作,代为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有关通知和命令;组织传达国家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并贯彻实施;组织制订堤防、涵闸、泵站等水工程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和抗旱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推动、督促全区有防汛抗旱任务的镇、街道、园区制定与实施防御洪水方案和抗旱预案;督促指导有关镇、街道、园区清除河道、湖泊范围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负责防汛抗旱经费的管理、使用,负责防汛抗旱物资的计划、储备、调配和管理;组织、指导防汛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全区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等。三、预防和预警机制(-)预防预警信息L气象水文信息(1)区人民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气象、水文部门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结果。(2)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台风暴雨灾害时,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当赣江或抚河发生洪水时,区防办应及时与水文部门联系,了解掌握赣江或抚河洪水演变趋势、洪峰水位、流量及推进速度,为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4 .工程信息(1)当赣江或抚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沿河各镇、街道、园区应加强对各辖区内的水利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洞、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区农业农村局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生洪水的镇、街道、园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在每日7时前向区防指报告工程出险情况和防守情况,堤防、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报告区防指。(2)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当地镇、街道、园区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和除险情况,以利于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5 .洪涝灾情信息(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2)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必须将初步情况报到市防总,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3)各镇、街道、园区堤防及灌区管理单位应按照规定上报洪涝灾情。6 .旱情信息(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1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和农田土壤墉情,加强旱情监测;各镇、街道、园区堤防及灌区管理单位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受旱情况,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迅速加报。(-)预警预防行动2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防汛抗旱实行"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方针,在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程准备、预案准备、物料准备、通信准备、防汛抗旱检查以及日常管理等方面做好预防预警工作。(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和堤防险工险段事故易发重点堤段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在有堤防保护的大中城市及时封闭穿越堤防的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江河湖库和城市防洪预案、台风防御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应急方案、人员转移方案和抗旱预案、城市抗旱预案等。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制订工程抢险方案。(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和水利部发布的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SL2982004)、防汛储备物资验收标准(SL297-2004)要求备齐备足防汛抢险救生设备及物料和设施。在防汛重点部位现场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蓄滞洪区的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严禁河道非法采砂和随意侵占行洪河道的行为,对在江河、湖泊、滩涂、灌溉及景观渠道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依法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经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进行拆除。3 .江河洪水预警(1)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区防办应及时与水文部门联系,了解掌握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凡需涉外通报上下游汛情的,按照水文部门的规范程序执行。(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3)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水文部门提供分析的赣江、抚河洪水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4 .渍涝灾害预警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渍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5 .干旱灾害预警(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地采取预警防范措施。(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3)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6 .台风灾害预警(1)密切监视中央及省市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等)信息,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信息报告和趋势预报报告区人民政府。对可能造成灾害的台风,区防办应尽早给各镇、街道、园区、管理处和相关防汛部门发布信息。(2)在可能遭遇台风袭击的地方,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3)水利部门应根据台风影响的范围,及时通知有关河道堤防管理单位,做好防范工作。各工程管理单位应组织人员分析水情和台风带来的影响,加强工程检查,必要时实施预泄预排措施。(4)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城镇危房、学校、在建工地、仓库、交通道路、电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道路沿线树木等设施和场所的检查,并采取加固措施。7 .供水危机预警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而出现供水危机,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向社会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应急用水的准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三)预警支持系统采用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为防汛抗旱预警预防的支持系统,提供水雨情信息和洪水、干旱风险图以及防御洪水方案、抗旱预案等,形成统一构架的预警预防应用和运行支持系统。1,洪水、干旱风险图(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本地区的城市洪水风险图、流域洪水风险图和干旱风险图。(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以各类洪水、干旱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安全转移安置和抗旱救灾决策的技术依据。8 .防御洪水方案(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需要,编制和修订防御赣江、抚河洪水方案,主动应对江河洪水。(2)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须每年修订和完善一次洪水调度方案。(3)各类防御江河洪水预案和防洪调度方案要按规定逐级上报审批,凡经当地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审批的防洪预案和调度方案,均具有权威性,相关单位应坚决贯彻执行。9 .抗旱预案(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编制抗旱预案,主动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2)抗旱预案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的有关规定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进行审批,凡经审批的各类抗旱预案,各有关地区应贯彻执行。四、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L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I、Il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结束由区防办根据情况提出请示,报区防指指挥长审核、区委主要领导批准,以区防指的名义发布;IILIV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结束由区防办根据情况提出请示,报区防指副指挥长审核、区政府主要领导批准,以区防指的名义发布。2 .进入汛期、旱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3 .各类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必要时,视情况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直接调度。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园区、管理处应按照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4 .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5 .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区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市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任何个人发现堤防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辖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6 .对跨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情况。7 .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二)I级应急响应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I级响应(1)赣江或抚河南昌市段发生50年一遇以上洪水;(2)鄱阳湖湖口站水位达到22.00米,且呈上涨趋势;(3)城市防洪堤或10万亩以上重要坪堤发生决口;(4)全区50%以上农作物受旱,2个以上乡镇发生特大干旱;(5)主城区发生特大干旱;(6)按照省、市防总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或其他需要启动I级响应的情况。2 .I级响应行动(1)市防总发布I级预警,启动I级响应;召开全区紧急动员会部署工作;区防指定期会商,各成员单位参加。(2)区防指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报请区委、区政府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慰问、指导、协助防汛抗旱工作。区委主要领导和区防指指挥长坐镇区防指指挥,区防指有关成员到区防指办公,区防指密切监测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按照权限指挥调度重大水利、防洪工程,与有关镇、街道、园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共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及时向省、市防总报告,请求指导与支援;区防指加强值班和宣传,每天在南昌三套、青山湖区政务网等新闻媒体发布汛(旱)情通报;区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3)受灾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应急预案,按照权限调度所属水利、防洪工程,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工程防守,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水旱灾情、工情等信息。(4)各镇、街道、园区防指根据有关预案规定,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做好有关工作,每日不少于2次向区防指报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情况,重大突发性汛情、险情、灾情和重大防汛抗旱工作部署应在第一时间报告。(三)Il级应急响应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Il级响应。(1)赣江或抚河南昌市段发生30-50年一遇洪水;(2)鄱阳湖湖口站水位达到21.50米,且呈上涨趋势;(3)510万亩t于堤发生决口;(4)全区35%以上农作物受旱,2个以上乡镇发生严重干旱或某个乡镇发生特大干旱;(5)主城区发生严重干旱;(6)超强台风登陆并将严重影响我区;(7)按照省、市防总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或其它需要启动Il级响应的情况。2 .Il级响应行动(1)区防指发布Il级预警,启动Il级响应;召开全区紧急动员会部署工作;区防指定期会商,各成员单位参加。(2)区防指视情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报请区委、区政府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慰问、指导、协助防汛抗旱工作。区防指指挥长坐镇区防指指挥,区防指有关成员到区防指办公,区防指密切监测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按照权限指挥调度重大水利、防洪工程,与有关镇、街道、园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共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并及时向省、市防总报告,请求指导与支援;区防指加强值班和宣传,每天在南昌三套、青山湖区政务网等新闻媒体发布汛(旱)情通报;区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3)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应急预案,按照权限调度所属水利、防洪工程,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工程防守,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水旱灾情、工情等信息。(4)各镇、街道、园区防指根据有关预案规定,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做好有关工作,每日不少于2次向区防指报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情况,重大突发性汛情、险情、灾情和重大防汛抗旱工作部署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四)Ill级应急响应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川级响应(1)赣江或抚河南昌市段发生20-30年一遇洪水;(2)鄱阳湖湖口站水位达到21.00米,且呈上涨趋势;(3)红旗联好责任段实测水位达到22米或赣江南昌站水位达到23.5米,且呈上涨趋势;(4)城镇内涝堤发生决口;(5)城市防洪堤或10万亩以上堤防发生重大险情;(6)全区25%以上农作物受旱,2个以上乡镇发生中度干旱或某个乡镇发生严重干旱;(7)主城区发生中度干旱;(8)强台风登陆并将严重影响我区;(9)按照省、市防总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或其它需要启动Ill级响应的情况。2 .川级响应行动(1)区防指发布Ill级预警,启动Ill级响应;召开区防指全体成员紧急动员会,部署防汛抗旱工作。区防指定期会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2)区防指视情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慰问、指导、协助防汛抗旱工作。区防指副指挥长坐镇区防指指挥,区防指有关成员到区防指办公,区防指密切监测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按照权限指挥调度重大水利、防洪工程,与有关镇、街道、园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共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并及时向省、市防总报告,请求指导与支援;区防指加强值班和宣传,每天在青山湖区政务网等新闻媒体发布汛(旱)情通报;区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3)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应急预案,视情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按照权限调度所属水利、防洪工程,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工程防守,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水旱灾情、工情等信息。(4)各镇、街道、园区防指根据有关预案规定,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做好有关工作,每日向区防指报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情况,重大突发性汛情、险情、灾情和重大防汛抗旱工作部署应在第一时间报告。(五)IV级应急响应L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IV级响应(1)赣江或抚河南昌市段发生10-20年一遇洪水;(2)鄱阳湖湖口站水位达到20.50米,且呈上涨趋势;(3)红旗联好责任段实测水位达到2L5米或赣江南昌站水位达到23米,且呈上涨趋势;(4)城镇内涝堤发生重大险情;(5)城市防洪堤、10万亩以上灯堤发生严重险情;(6)全区15%以上农作物受旱,2个以上乡镇发生轻度干旱或某个乡镇发生中度干旱;(7)主城区发生轻度干旱;(8)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或台风登陆并将严重影响我区;(9)按照省、市防总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或其它需要启动IV响应的情况。3 .IV级响应行动(1)区防指发布IV级预警,启动IV级响应;召开区防指部分成员会,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2)区防指根据情况启动相关预案,由区应急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联合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指导协助防汛抗旱工作;区防指至少一名副指挥长坐镇区防指指挥,区防指密切监测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按照权限指挥调度重大水利、防洪工程,并及时向省、市防总报告有关情况;区防指加强值班和宣传,视情在青山湖区政务网等新闻媒体发布汛(旱)情通报区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3)受灾地区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共同组织实施相关应急预案,按照权限调度所属水利、防洪工程,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工程防守,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上报水旱灾情、工情等信息。(4)各镇、街道、园区防指根据有关预案规定,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做好有关工作,每日向区防指报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情况,重大突发性汛情、险情、灾情和重大防汛抗旱工作部署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六)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4 .江河洪水(1)当江河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各镇、街道、园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批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组织专业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必要时向区防指申请动用民兵预备役人员或部队、武警等专业队伍参加重要堤段、重点工程的防守或突击抢险。(2)当江河洪水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各镇、街道、园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应根据江河水情和洪水预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及时向市、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申请适时调度运用防洪工程,开启节制闸泄洪,启动泵站抢排,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增加河道泄洪能力、临时抢护加高堤防等。(3)在紧急情况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行使相关权力,采取特殊措施,保障抗洪抢险的顺利实施。5 .渍涝灾害(1)当出现渍涝灾害时,各镇、街道、园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和启动排涝设备,开展自排和抽排,尽快排出涝水,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2)在江河防汛形势紧张时,要正确处理排涝与防洪的关系,避免因排涝而增加防汛的压力。6 .台风灾害(1)台风灾害应急处理由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2)发布台风警报阶段。a、区防办及时对接市气象部门,及时了解和掌握台风发展趋势、具体的分析和预报意见,发布台风可能登陆地点、时间和强度的预报,并立即报区人民政府及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b、台风可能影响地区的各镇、街道、园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领导及水利工程防汛负责人应根据台风警报上岗到位,并部署防御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c、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督促相关地区组织力量加强巡查,督促对病险堤防、涵闸进行抢护或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做好受台风威胁地区群众的安全转移准备工作。城区要加强户外广告、店招、行道树等重点户外、高空设施及作业场所的防风准备工作。d、通过短信平台、微信群等方式及时发布台风警报和防指的防御部署。(3)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阶段。a、区防指及时将气象部门作出的台风可能经过我区的地区、时间和台风暴雨的量级以及雨区预报及水文部门据此提早作出江河洪水预报进行发布。b、台风可能影响地区的各镇、街道、园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领导及水利工程防汛负责人应立即上岗到位,根据当地防御洪水(台风)方案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落实情况。对台风可能严重影响的地区,区人民政府应发布防台风动员令,落实防台风措施和群众安全转移措施,组织、指挥防台风和抢险工作。C、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做好工程的保安工作,加强工程巡查,并根据降雨量、洪水预报,控制运用水库、水闸及江河洪水调度运行。蓄滞洪区应做好分洪的各项准备。d、洪水预报将要受淹的地区,做好人员、物资的转移。山洪、滑坡易发地区提高警惕,落实应急措施。e、台风可能经过的地区,居住在危房的人员应及时转移;成熟的农作物应组织抢收抢护;高空作业设施应做好防护和加固工作;电力、通信企业落实抢修人员,一旦设施受损,迅速组织抢修,保证供电和通信畅通;城管部门做好市区树木的保护工作;医疗卫生部门做好抢救伤员的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医疗队集结待命。f、南昌三套、青山湖区政务网等新闻媒体应增加对台风预报和防台风措施的播放和刊载。g、民兵预备役应根据抢险救灾预案,做好各项准备,一有任务即迅速赶往现场。公安部门做好社会治安工作。h、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防台风行动情况。7 .堤防决口、水闸垮塌(1)当出现堤防决口、水闸垮塌前期征兆时,防汛责任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下游发出警报。赣江、抚河重点堤防决口、水闸垮塌等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省、市防总。(2)堤防决口、水闸垮塌的应急处理,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首先应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并视情况抢筑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3)各镇、街道、园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在适当时机组织实施堤防堵口。明确堵口、抢护的行政、技术责任人,调度有关水利工程,启动堵口、抢护应急预案,调集人力、物力迅速实施堵口、抢护。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应立即带领专家赶赴现场指导。8 .干旱灾害当发生干旱时,区防汛抗旱指挥机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按特大干旱、严重、中度、轻度4个干旱等级,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制订相应的应急抗旱措施,并负责组织抗旱工作。(1)强化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抗旱目标责任制,强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加强抗旱会商和科学调度,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投入抗旱,确保城镇居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各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部署,落实职责,协调联动,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全面做好抗旱工作。(2)按规定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必要时依法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可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启动各项特殊应急抗旱措施,如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等。(3)强化旱情的监测、分析、预测、预报和信息发布,及时分析了解社会各方面的用水需求,分析预测水量供求变化趋势,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4)开源。采取临时措施尽可能从江河、湖泊、灌渠、门塘引水,各类蓄水工程尽量蓄水。(5)节流。大力推行节约用水,科学用水,大力推广抗旱节水新技术、新产品,杜绝浪费,提高水的利用效率。(6)根据需要适时采取应急限水、调水等非常措施,对居民生活用水极度紧缺的地区应急送水。(7)加强灌区用水管理,维护正常的用水秩序,防止发生水事纠纷。(8)加快旱情、灾情的上传下达,加强抗旱宣传报道。9 .江河湖库紧急处置措施紧急处置的主要原则是蓄泄兼筹,以泄为主。在各控制站河段安全泄量允许下充分发挥河道泄洪作用;当遇超过河道现状泄洪能力的洪水时,首先弃守中小坪堤,继而按调度规程运用分蓄滞洪区(道),同时全力抢险,保护重点堤防、城市和地区的安全;遇特殊情况,采取非常措施控制洪水蔓延。10 江湖抗洪紧急处置措施江河、湖泊水位或者流量达到国家或者省规定的分洪标准,需要启用黄湖、方洲斜塘蓄滞洪区的,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防汛指挥机构批准的防御洪水方案中规定的启用条件和批准程序;启用其他蓄滞洪区的,应当严格执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防御洪水方案中规定的启用条件和批准程序。(1)赣江a、当赣江下游发生50年一遇标准内洪水时。全力防守富大有堤,组织好抢险队伍,备足防汛物料,加强险工险段的防守,确保富大有堤的安全。b、当赣江下游发生50年一遇左右标准洪水时,为保证富大有堤的安全,立即报告市防总依法采取保全大局,减少损失,适时分洪的措施。c、当赣江下游发生50年一遇以上超标准洪水时,立即报告市防总建议采取药湖和流湖联合运用分洪。d、如富大有堤发生溃决险情,应立即报告省、市防总,全力组织溃口抢堵和抢筑子堤,将溃堤洪水控制在局部范围内。快速做好主城区居民转移疏散工作,申请利用青山湖、艾溪湖、玉带河等水体蓄泄洪水,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赣东大地中段溃决或棠墅港左堤发生重大险情,应全力防守胡惠元隔堤,防止洪水进入南昌市区。(2)抚河a、当抚河下游发生50年一遇标准内洪水时。全力防守红旗联灯,组织好抢险队伍,备足防汛物料,加强险工险段的防守,确保红旗联坪的安全。b、当抚河下游发生50年一遇左右标准洪水时,为保证红旗联用的安全,立即报告省、市防总依法采取保全大局,减少损失,适时分洪的措施。c、当抚河下游发生50年一遇以上超标准洪水时,立即报告省、市防总建议采取运用廖坊水利枢纽应急滞洪或爆破下游其它坪堤为临时分洪区,确保红旗联坪及南昌市城区安全。d、如红旗联灯发生溃决险情,应立即报告省、市防总,全力组织溃口抢堵和抢筑子堤,将溃堤洪水控制在局部范围内。快速做好罗家片区及主城区居民转移疏散工作。同时抢挖排洪道,申请利用瑶湖蓄泄洪水,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七)信息报送和处理L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2 .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3 .属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值班室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同志审批后,可向市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值班室上报。4 .凡经本级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采用和发布的水旱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立即组织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切实加以解决。5 .区防指办公室接到特别重大或重大的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区政府,并及时续报;当险情、灾情严重或发生人员伤亡时,应立即上报市防总。6 .当水旱灾害涉及或者可能影响毗邻地区的,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向毗邻地区通报;当水旱灾害涉及或者可能影响区外的,区防指应当及时向相关县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并向市防总报告。(A)指挥和调度L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7 .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8 .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派出由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加强领导,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九)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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