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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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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doc

    江西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为认真组织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提升工程),根据江西省卫生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江西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赣卫中字20138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按照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原则,力争到2015年底,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主体、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下同)为龙头和支撑、社会资本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基本建立,中医药服务设施设备基本齐全,人员配备较为合理,素质进一步提高,能力进一步提升,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需求,使城乡居民看中医更方便、更有效、更便宜,通过中医预防保健不生病、少生病、延缓生病。(二)年度目标1.到2013年底,8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6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2.到2014年底,9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6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2.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3.到2015年底,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4. 到2015年底,各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量占基层医疗机构总服务量的30%左右。二、主要任务(一)认真落实中医药扶持政策 1.落实全民医保中的中医药优惠政策。(1)将针灸和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2)将符合条件的中药(含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中成药、中药制剂)和中医诊疗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中药配方颗粒限定在二甲以上医院使用。(3)在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中,完善差别支付政策,将支付比例进一步向基层倾斜。(4)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对在县(市、区)、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中药和中医传统技术治疗疾病的,补偿比较同等级医疗机构西医治疗提高10%。2.落实公立医院改革中的中医药倾斜政策。(1)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中,充分考虑中医药服务价格构成的特点,县财政在补偿中,将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的床日费补助标准提高到同级综合医院床日费补助标准的1.5倍。(2)对使用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中药院内制剂、中医非药物疗法、中医药适宜技术等产生的政策性亏损,按规定动用药品收支结余弥补后仍有差额的,由同级政府核定足额补助。3.落实基本药物制度中的中医药扶持政策。(1)按照基本药物制度的要求,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品种。(2)支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进社区、进农村,让更多患者受益。(3)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可以在技术协作、对口支援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同使用。4.制定政府指导价的中医药服务价格项目及标准。按照中医药服务特点,体现中医药技术劳务价值,增设中医特色诊疗项目,调整针灸、推拿、中医正骨、中医药预防保健等传统项目的服务价格。5.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和评审中将中医药内容作为重要内容。(1)所有县(市、区)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中,将中医药服务单列为一级指标,中医药内容分值所占比例应不低于10%。(2)所有县(市、区)在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中,将“中医药门诊占总门诊人次比例”列为重要考核指标;在乡镇卫生院评审中,将中医药科室建设和中医药服务提供列为重要指标,中医药内容分值应占一定比例。(二)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1. 提升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1)加强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到2015年,15%左右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水平,7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15%左右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乙等中医医院水平。(2)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对医疗资源比较密集的区县,支持将部分中医特色明显的综合医院转型为中西医结合医院。(3)加强尚未设置中医医院的县(市、区)综合医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并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和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2.加强县级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1)加强基层中医医院服务应用信息系统建设,提高中医医疗管理水平和效率。到2015年,所有县级中医医院均建立服务应用信息系统。(2)加强县级中医医院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视频网络平台建设,推动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视频网络与国家中医重点专科视频网络并网运行。(3)建立和完善以中医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促进信息交换与业务协同。(4)建设中医医院综合统计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县级中医医院信息数据分析和应用水平。(5)开展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建设,实现远程会诊、远程咨询、远程教育等功能。3.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1)到2015年底,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2名以上中医药人员、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中成药和中药饮片。(2)到2015年底,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中成药和中药饮片。(3)到2015年底,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按照卫生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2名以上中医药人员、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中成药和中药饮片。(4)到2015年底,65%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中成药和中药饮片。4.建立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导帮扶机制。(1)县及县以上中医医院均应设置基层指导科。(2)按照逐级帮扶的原则,省、市级中医医院对口支援县级中医医院。(3)县级中医医院要承担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的指导任务。(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承担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的指导任务。(5)在中医医院评审中,要将对口帮扶基层中医药事业发展纳入重要考核内容。(6)各地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中也应将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提供指导帮扶服务列为重要考核内容。(三)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1.建立健全基层中医药人才教育培训制度。(1)鼓励基层在职在岗中医药人员参加中医专业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并给予适当补助。(2)建立健全基层中医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的长效机制。(3)开展基层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从2013年起,用三年时间为县级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培养中医临床技术骨干1000名,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培养中医临床技术骨干1000名。(4)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和转岗培训以及经济欠发达农村地区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从2013年起,用三年时间对全省1000名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进行转岗培训。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全科医生的比例达到20%以上,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中医类别医师比例达到50%以上。(5)开展社区临床类别医师和以西医为主的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鼓励使用中成药和中医药适宜技术。从2013年起,用三年时间对10000名社区医生和乡村医生进行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6)开展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师带徒工作,遴选100名基层老中医药专家为县、乡、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培养一批基层中医药人才,培训一批中医药预防保健人才。(7)在全省各县(市、区)建立100个老中医工作室。到2015年,采取师带徒方式培养基层中医师200名。2.落实对基层中医药人员的帮扶指导。(1)县级中医医院每年要到对口支援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开展不少于4次的巡回医疗、技术培训,并免费接受基层中医药人员进修。(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每年应开展不少于6次的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3)编制100 种常见病中医综合诊疗方案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推广应用。3.引导中医药人才扎根基层。(1)按照国家要求,做好农村订单定向中医类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2)实施面向基层的中医药人才招聘计划,鼓励高等中医药院校非定向毕业生到基层工作。(3)开展中医药人员县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探索中医类别医师县、乡、村多点执业机制。(4)开展农村具有中医药一技之长的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试点工作,探索将具有中医药一技之长的人员经过临床考核、农民评议和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中等中医学专业水平考试并合格后,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5)评选表彰群众满意的基层优秀中医师100 名。(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1.积极创建各类中医药工作先进和示范单位。各地要将先进和示范单位的创建作为落实提升工程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抓手,深入开展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等创建活动,积极争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到2015年,力争新增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10个、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10个。2.完善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1)县级中医医院每个科室建立中医综合治疗室,运用针灸、推拿、按摩、刮痧、火罐、蜡疗、中药熏蒸等中医技术为患者服务。(2)开展中医药专科专病建设,力争每个县级中医医院建成4个省级(含省级)以上中医药重点专科(专病)。(3)县级综合医院应积极推行中医人员到西医科室会诊、查房、参与重症患者抢救等制度,把中医药服务拓展到医院相关临床科室。(4)9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所有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建成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并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5)建设100个中医药综合服务区示范单位。3.鼓励开展基层中医药研究。充分发挥科研带动生产力的作用,用科研推进基层中医药发展。省卫生厅及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扶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中医药方面的科研工作,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临床经验、验方等方面的研究,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科研能力,并将研究成果推广应用,更好地服务于全省人民群众。(五)推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 1.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体系。(1)建立省级和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2)各地组织开展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能力建设,到2015年,力争每个县(市、区)均建有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3)以适宜技术推广基地为载体,做好接入全国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视频网络平台工作,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2.统一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教材。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编写的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系列教材为蓝本,结合江西省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疾病谱排序,组织省、市级名中医和有关专家,筛选、编写不少于50项的江西省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教材,刻录培训光盘,开发相关培训软件。3.积极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1)省级培训基地负责筛选约50项符合实际需求的中医药适宜技术,采取多种培训方式,为每个县级基地培养23名师资。(2)县级培训基地负责在省级目录中筛选至少3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县、乡、村医务人员的现场培训和实训工作。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开展10 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至少开展4 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六)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中医“治未病”内容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医“治未病”经费应占公共卫生经费总数一定比例。2.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体质辨识理论和应用方法培训,逐年提高居民健康档案中中医体质辨识的比例。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国家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开展中医健康教育,在健康教育印刷资料、音像资料的种类、数量、宣教栏更新次数以及讲座、咨询活动次数等方面,应有40%以上的中医药内容。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国家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要求,对儿童、孕产妇、老年人和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进行健康管理,逐年提高重点人群和慢病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率。(七)鼓励社会力量在基层举办中医医疗机构 1.对各类社会资本新办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给予优先支持,落实价格、税收、医保定点、土地、重点专科和重点学科建设、职称评定、名老中医师带徒等方面政策。2.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在基层开设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3.鼓励零售药店提供中医坐堂诊疗服务,鼓励有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在基层开办连锁经营的中医坐堂医诊所。(八)依法加强基层中医中药监督管理 1.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1)各设区市及有条件的县应设立专门的中医药管理机构,履行本辖区中医药管理职能。(2)要积极发挥卫生监督机构作用,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成立相应中医药监督科室或配备专职中医药监督人员。2.强化中医服务监管。(1)严格基层中医医疗机构、人员和技术等准入管理。(2)加强中医医疗质量监测和中医医疗服务质量安全的监管。(3)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各项中医药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4)杜绝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个体开业,严厉打击打着中医旗号的各种非法行医活动和虚假医疗广告。3.加强中药使用管理。(1)广泛宣传和培训推广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基本药物(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南、中药注射剂临床应用指南,指导基层医务人员合理使用中成药。(2)允许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自种、自采、自用民间习用的中草药。(3)收集和评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用中药验方,筛选100种适宜的中药验方并探索推广应用。 4.加强中药质量监管。(1)发展道地药材,规范中药材种植和养殖。(2)开展中成药基本药物临床使用综合研究,规范基本药物目录中的中成药剂型、规格、包装,推动中成药类基本药物临床使用综合研究基地建设。(3)严格规范中药饮片采购程序,中药饮片必须从合法的中药饮片生产及经营企业采购,严禁假劣中药进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九)推进中医中药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深入开展1. 建设“江西中医在线”网站。发挥网络媒体优势,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宣传、江西名中医在线咨询、名(老)中医预约挂号,使城乡居民看中医更方便、更直接、更有效。 2.推进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进乡村。(1)在80%以上的行政村建设中医药文化墙,将预防和治疗常见病的民间单验方等有效方法刷写在中医药文化墙上,将中医疗法以歌诀的形式让人们耳熟能详,方便村民学习和预防治疗。(2)在农村由村医定期召集组织村民开展“健康沙龙”,让农民相互交流健康保健的心得,提高农民健康保健素养,有效推动健康教育知识普及和进入千家万户。 3.推进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进社区。(1)在8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立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宣传栏,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讲座等活动。(2)有条件的地区可在城市社区设立中医药文化主题公园,开展群众性中医健身活动等。 4.推进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进家庭。(1)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方式,把中医药科普读物等送进80%以上的家庭。(2)有条件的地区,可联合当地媒体,组织制作、播放和开设面向家庭的中医药养生保健与知识普及类节目和专栏。(3)面向养老院、孤儿院等特殊家庭群体,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三、重点项目以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为核心,以“一十百千万”项目为抓手,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目标,积极实施“江西基层中医药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到2015年圆满完成各项重点项目建设任务。(一)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项目力争新增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10个、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10个。(二)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项目依据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对全省未达标的政府举办的县级中医医院进行业务用房改扩建和配置基本医疗设备,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能力,力争在“十二五”期末使8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条件基本达到国家标准。(三)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示范建设项目以尚未设置县级中医医院的县(市、区)综合医院为主,筛选一批综合医院开展中医药服务能力示范建设。完成100所县级综合医院中医科、中药房标准化建设项目。(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1.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按国家标准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2为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65%以上的村卫生室配备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3.完成100个中医药综合服务区示范单位建设项目。(五)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1.建好1个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和100个县级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2.筛选、编写不少于50项的江西省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教材。3.完成基层100 种常见病中医综合诊疗方案编制项目和100 首中药验方推广应用项目。(六)农村医疗机构中医重点(特色)专科专病建设项目力争完成200个县级中医医院中医重点(特色)专科专病建设项目。(七)县级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100%的县级中医医院建有服务应用信息系统。(八)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1.为县级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培养中医临床技术骨干1000名。2.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培养中医临床技术骨干1000名。3.对1000名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进行转岗培训。4.对2000名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和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人员进行中医药专业大专学历教育。5.对10000名社区临床类别医师和以西医为主的乡村医生进行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6.完成基层100 个老中医工作室建设项目。7.在基层选拔100名省级名中医培养对象。8.完成基层100 名群众满意的优秀中医师评选项目。9.完成150名基层中医药人才定向免费培养项目。(九)社区和乡村中医药文化传播建设项目完成20000个社区中医药文化宣传栏和乡村中医药文化墙建设项目。各地要围绕提升工程明确的工作任务和我省实施的建设项目,根据地方财政的安排和部署,启动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相关项目。四、组织实施与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实施提升工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务求实效。要对提升工程各项目标和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各项任务的具体负责部门和责任人。2013年4月底前,各地根据意见和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对本地区基层中医药工作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研究提出各项工作任务的总体目标和分年度目标。(二)抓好动员部署,强化监测督导2013年3月下旬,召开江西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启动会,进行动员部署。各设区市要根据意见和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于2013年5月底前对本辖区提升工程实施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信息统计和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各地实施进度。省级提升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各设区市提升工程年度目标实施进度和重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和不定期督导。(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加强动员部署和新闻宣传工作,举行提升工程启动仪式,开展义诊、咨询等宣传活动,使各级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充分认识开展提升工程的重要意义,增强实施提升工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在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广泛开展动员部署活动,加大对实施提升工程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提升工程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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