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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自行监测实验室建设及运行管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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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自行监测实验室建设及运行管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1.doc

    ICS点击此处添加ICS号X XX备案号:DB北京市地方标准DB 11/ TXXXX20XX企业自行监测实验室建设及运行管理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and operation management of enterprise self-monitoring laboratories20XX - XX - XX发布20XX - XX - XX实施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实验室建设要求25实验室运行与管理要求3附录A(资料性附录)现场采样及检测设备7附录B(资料性附录)监测方法8附录C(资料性附录)自行监测方案示例14附录D(资料性附录)原始记录样表17附录E(资料性附录)自行监测报告样表30参考文献32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推动企业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指导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全文为推荐性条文。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企业自行监测实验室建设及运行管理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排污单位开展企业自行监测实验室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工作的一般要求,包括实验室设置、人员配备、监测设备、实验方法、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辖区内企业自行监测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T 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T 8.2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 环境监测HJ 25.2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T 47烟气采样器技术条件HJ/T 48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HJ/T 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2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94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 373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 493水质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4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HJ 630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 706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 DB11/1195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3.1自行监测 self-monitoring指排污单位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为掌握本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等情况,组织开展的环境监测活动。3.2自行监测实验室 self-monitoring laboratories指排污单位为开展企业自行监测,主要是手工监测过程中,为实施采样及测定而建立的实验室。3.3实验室基础条件 basic conditions指保障实验室安全、正常运行的各类设施及环境条件,包括场地、能源、照明、通风、温度、湿度、振动、电磁干扰等。4 实验室建设要求4.1 实验室设置4.1.1 实验室设置原则4.1.1.1 企业应建立独立的监测实验室。在满足自行监测要求的前提下,可与其它实验室共用。4.1.1.2 实验室应具备固定场所,布局合理,能满足测试要求。4.1.2 实验室基础条件4.1.2.1 实验室应保持整洁、通风良好、布局合理、安全操作的基本条件。4.1.2.2 实验室的设施和环境条件应满足监测工作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或标准的要求。当设施和环境条件对检测结果的质量有影响时,实验室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4.1.2.3 实验室对所开展的监测项目应合理布局,区域间的工作相互之间有不利影响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对影响工作质量和涉及安全的区域和设施应有效控制并正确标识。4.2 实验人员配备4.2.1 企业自行监测实验室应至少配备两名以上监测人员,且每个项目必须有两名以上监测人员同时持有上岗证。4.2.2 所有从事监测活动的人员应具备与其承担工作相适应的能力,具有相应的教育背景或培训经历,熟悉环境监测及质量管理相关业务。4.2.3 监测人员应经专业培训机构的培训,并参加合格证考核(包括基本理论、基本操作技能和实际样品的分析三部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4.3 设备和标准物质4.3.1 实验室应正确配置监测项目所需的采样工具、监测仪器和相关辅助设备及标准物质,仪器设备购置、验收、流转应受控。4.3.2 实验室应保存主要仪器设备的完整档案,包括仪器设备名称、型号、序号、制造商名称或者其他唯一性标识;开箱验收状态及记录;放置地点、保管人;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检定证书或者校准报告;维护计划、维护修理记录和使用记录;期间核查规定和相应记录。4.3.3 仪器设备放置合理,便于操作,有必要的防尘防震措施,配套设施完善。每台仪器有明显的标识表明其状态,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使用记录清楚明确、完整、齐全,易于使用。4.3.4 仪器设备部分现场采样及监测设备参见附录A;实验室内分析测定设备参见附录B。5 实验室运行与管理要求5.1 自行监测方案5.1.1 企业应按照国家或本市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5.1.2 自行监测方案内容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监测点位、监测点位示意图、监测频次、监测指标、执行排放标准及其限值、监测方法和依据、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监测结果公开时限等。自行监测方案内容参见附录C。5.1.3 自行监测内容应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和厂界噪声;国家或本市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有要求的,开展周边环境质量监测。5.1.4 自行监测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使用适合的标准方法和程序实施监测和校准活动,原则上优先选用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其他的国家标准和其他的行业标准方法;如果缺少作业指导书可能影响监测或校准结果,应制定作业指导书。部分污染物监测方法参见附录B。5.1.5 开展自行监测时,应保证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正常运行,采样期间的生产工况应与正常运行工况相同,不应任意改变运行工况。5.2 样品采集及现场监测5.2.1 废气及无组织排放监测5.2.1.1 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的设置应符合DB11/1195中有关废气监测点位设置的技术要求。5.2.1.2 固定污染源废气测试时应同步测试相关参数,包括大气压、烟气温度、湿度、废气排量,燃烧类排放设备污染物排放浓度需折算的还应增加含氧量测试。在进行参数测定和采样时,应检查并仔细清除采样孔短接管内的积灰。5.2.1.3 固定污染源废气采样方法应符合GB/T 16157、HJ/T 397相关要求;采样过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应符合HJ/T 373的相关要求。5.2.1.4 无组织排放监测的监控点设置的位置和数目应符合GB16297的相关规定;采样方法应符合HJ/T 55的相关要求。5.2.2 污水监测5.2.2.1 排污单位污水监测点位的设置应符合DB11/1195中有关污水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要求。5.2.2.2 对排污单位排放污水的采样,应根据监测污染物的种类,在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进行。5.2.2.3 依据目标测试污染项目,选取适当材质的采样瓶、采样瓶清洗方法及预处理方法。5.2.2.4 采样应填写采样记录、样品需贴唯一标识码,如遇特殊情况,应采平行双样以备查验。5.2.2.5 污水样品采集、保存、运输和记录应符合HJ/T 91、HJ/T 92、HJ 494相关要求;采样过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应符合HJ/T 373的相关要求。5.2.2.6 样品保存应符合HJ 493相关要求。5.2.3 厂界噪声监测5.2.3.1 厂界噪声监测的布点、测量、气象条件应符合GB 12348相关要求,声级计在测量前、后必须在测量现场进行声学校准。5.2.3.2 噪声测量值的修正应符合HJ 706的相关规定。5.2.4 周边环境监测5.2.4.1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应符合HJ/T 194相关要求。5.2.4.2 地表水布点及样品采集应符合HJ/T 91、HJ 494相关要求,样品保存应符合HJ 493相关要求。5.2.4.3 地下水监测应符合HJ/T 164相关要求,并应提前一周洗井,采样前进行微洗井,抽水体积不少于井水2倍。5.2.4.4 土壤环境采样布点、样品采集、保存应符合HJ/T 166。5.3 实验室监测质量控制5.3.1 监测仪器与设备5.3.1.1 强制检定的仪器和设备应按计量法规定,定期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非强制检定的仪器和设备应按照相关校准规程自行校准或核查,或送其他有资质计量检定机构校准。5.3.1.2 未按规定进行检定或校准的仪器和设备不得使用。5.3.1.3 所有仪器设备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校验和维护,并做好记录。5.3.2 实验室分析质量控制5.3.2.1 实验室要严格按照各类监测方法标准、监测技术规范、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开展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5.3.2.2 实验室使用的环境标准样品、实验用水、化学试剂与试液应能满足对应测试方法的需要。5.3.2.3 实验室应有内部质量控制和外部质量控制程序,用以监控监测质量和结果有效性,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开展标准样品或有证标准物质测定、准确度控制(标准样品测试、加标回收)、精密度控制(平行样测试)、全程序空白测试、人员比对、对留存样品进行再检测等有针对性的措施。5.3.2.4 实验室检测分析的原始记录应及时、如实填写,包含足够的信息,保证可追溯性。部分实验室监测分析原始记录表参见附录D。5.3.2.5 实验室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应符合HJ 630、HJ/T 373相关要求。5.4 自行监测报告5.4.1 自行监测报告应执行两级及以上审核制度。自行监测报告审核范围应包括样品采集、交接、实验室分析原始记录、数据报表等。原始记录中应包括质控措施的记录。质控样品测试结果合格,质控核查结果无误,监测报告方可通过审核。5.4.2 实验室应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及时出具监测报告,并保证数据和结果准确、客观、真实。报告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自行监测报告样表参见附录E。5.5 实验室管理5.5.1 实验室制度5.5.1.1 实验室应有明确的仪器设备使用和操作、样品处置和制备、检验工作等的操作规程及相关的规章制度。5.5.1.2 实验室应有相应的标准物质管理制度、化学品管理制度、药品使用制度等,确保标准物质和试剂药品的购买、验收、使用、保存过程受控,保证实验质量。5.5.1.3 实验室应有样品控制制度,对样品的接收、流转、贮存、处置以及样品的识别等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管理。5.5.1.4 实验室应有标准方法选择与方法确认制度。在开展监测之前,实验室应确认能够正确地运用标准方法。当标准方法发生变化,应重新进行确认。5.5.1.5 实验室应有质量控制制度,验证和评价监测活动的有效性和结果的准确性。实验室应每年至少一次通过内审或外审方式对实验室进行审核评价。5.5.1.6 实验室应有记录控制管理制度。记录填写应清晰;记录应包括监测人员和校核人员的标识;记录采用法定计量单位;当记录出现错误时,每一个错误应划改而不可擦涂掉。对记录的所有改动应有改动人的签名,对电子储存的记录也应采取同等的措施。5.5.1.7 实验室应建立并保持安全作业管理程序,有效控制危险化学品、毒品、有害生物、电离辐射、高温、高电压、撞击以及水、气、火、电等危及安全的因素和环境,并制定应急预案。5.5.2 设备、化学试剂管理5.5.2.1 实验室应对测量用的监测仪器设备、参考校准及标准物质的溯源性进行控制,确保其量值准确,并能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当无法溯源至国家计量基准时,实验室应提供设备比对、能力验证结果的满意证据。5.5.2.2 监测过程中使用的环境标准样品、化学试剂与试液应是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有效产品。5.5.2.3 实验室内试剂应进行分类放置和储存。5.5.2.4 剧毒试剂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有关程序,专人、专帐管理。5.5.3 档案管理5.5.3.1 自行监测档案管理应符合HJ/T 8.2的相关要求。5.5.3.2 档案信息内容包括设备运维记录、监测原始记录、监测报告、监测期间生产记录单等,并须相关人员签字。5.5.3.3 档案信息形式包括电子档案及纸质档案。5.5.3.4 档案信息建设应有专人负责,须制定相关人员配置及形式等制度,相关档案需保存三年。其中废气监测数据至少保存五年以上。5.5.4 污染物管理5.5.4.1 实验室产生的废气、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有关标准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和处置。5.5.4.2 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和处置,应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交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AA附录A (资料性附录)现场采样及检测设备部分现场采样及监测设备见表A.1。表A.1 现场采样方法及设备一览表序号监测类别监测项目标准名称标准编号仪器设备1废气湿度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烟尘采样器、空盒压力计、湿度仪风量颗粒物硫酸雾铬酸雾磷酸雾废气中重金属氧含量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烟气分析仪(定电位电解、非分散红外)烟气温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其他气态污染物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烟气采样器无组织颗粒物/废气采样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空盒压力计、大气采样气、风速风向仪环境空气重金属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 194-2005中流量采样器、小流量采样器、空盒压力计、湿度仪、温度计有机物监测2水及废水水温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水温计pH值便携pH计DO溶解氧仪地表水和污水样品采集相应材质的采样瓶和保存试剂地下水样品采集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2004相应材质的采样瓶和保存试剂3噪声厂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噪声分析仪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噪声测量值修正HJ 706-2014噪声校准仪4土壤土壤样品采集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合适材质的铲(铁铲、木铲、塑料产)、合适材质的盛样器皿BB附录B (资料性附录)监测方法气和废气监测方法与仪器设备见表B.1。表B.1 气和废气监测方法与仪器设备一览表序号监测项目标准名称标准编号仪器设备名称1硫化氢污染源废气 硫化氢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环境空气 硫化氢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分光光度计2氯气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气的测定 甲基橙分光光度法HJ/T 30-1999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3二氧化硫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T 57-2000烟气分析仪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 甲醛缓冲溶液吸收-盐酸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629-2011非分散红外二氧化硫分析仪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2009分光光度计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 紫外荧光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紫外荧光仪4氮氧化物(二氧化氮)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T 43-1999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 定电位电解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烟气分析仪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479-2009分光光度计环境空气 二氧化氮的测定 Saltzman 法GB/T 15435-1995分光光度计5一氧化碳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一氧化碳的测定 非色散红外吸收法HJ/T 44-1999红外线气体分析仪污染源废气 一氧化碳 定电位电解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烟气分析仪6氰化氢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氰化氢的测定 异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HJ/T 28-1999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7氯化氢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HJ 549-2009离子色谱仪8氨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3-2009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9氟化物大气固定污染源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HJ/T 67-2001氟离子选择电极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滤膜采样氟法HJ 480-2009氟离子选择电极10铬酸雾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铬酸雾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HJ/T 29-1999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11硫酸雾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HJ 544-2009离子色谱仪12总悬浮颗粒物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 1543-1995大流量或中流量采样器13烟(粉)尘锅炉烟尘测试方法GB 5468-91烟尘采样器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颗粒物的测定HJ/T 397-2007烟尘采样器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烟尘采样器14烟气黑度固定污染源排放 烟气黑度的测定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HJ/T 398-2007林格曼烟气黑度图15汞污染源废气 汞及其化合物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烟尘采样器环境空气 汞 金膜富集-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烟气采样器、冷原子吸收测汞仪16镉大气固定污染源 镉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T 64.2001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大气固定污染源 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T 64.2001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7镍大气固定污染源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T 63.2001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大气固定污染源 镍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T 63.2001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8锡大气固定污染源 锡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T 65-2001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9砷污染源废气 砷 氢化物发生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原子荧光光度计20锑污染源废气 锑 氢化物发生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原子荧光光度计21硒污染源废气 硒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原子荧光光度计22铜、锌、镉、铬、锰、镍环境空气和废气 铜、锌、镉、铬、锰及镍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配石墨炉原子化器)23铅、锑、银、铝、砷、钡、铍、镉、钴、铬、铜、锂、锰、钼、镍、硒、锶、锡、钍、铊、钒、锌、铀、铋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铅等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657-2013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24甲醇固定污染源排气中甲醇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33-1999气相色谱仪25甲醛甲醛 酚试剂分光光度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26环氧乙烷挥发性有机物 气相色谱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气相色谱仪271,3-丁二烯总烃及非甲烷烃 气相色谱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气相色谱仪281,2-二氯乙烷挥发性卤代烃 气相色谱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气相色谱仪29总烃(非甲烷烃)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38-1999气相色谱仪30氯乙烯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乙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34-1999气相色谱仪31氯甲烷挥发性卤代烃 气相色谱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气相色谱仪32丙烯醛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丙烯醛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36-1999气相色谱仪33丙烯腈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丙烯腈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37-1999气相色谱仪34苯并(a)芘环境空气 苯并a芘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15439-1995高效液相色谱仪固定污染源排气中苯并(a)芘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HJ/T 40-1999高效液相色谱仪35苯系物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HJ 583-2010气相色谱仪(配有FID检测器)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HJ 584-2010气相色谱仪(配有FID检测器)污染源废气 苯系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气相色谱仪36多环芳烃类化合物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6-2013气相色谱-质谱仪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 647-2013高效液相色谱仪37苯酚类化合物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酚类化合物的测定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T 32-1999分光光度计38氯苯类化合物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苯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39-1999气相色谱仪大气固定污染源 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 66-2001气相色谱仪氯苯类化合物 气相色谱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气相色谱仪39挥发性有机物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4-2013气相色谱-质谱仪40臭气浓度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GB/T 14675-199341氨环境空气 氨的测定 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534-2009分光光度计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3-2009分光光度计空气质量 氨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14669-9342三甲胺空气质量 三甲胺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T 14676-1993气相色谱仪43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空气质量 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和二甲二硫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T 14678-93气相色谱仪44二硫化碳空气质量 二硫化碳的测定 二乙胺分光光度法GB/T 14680-1993分光光度计45苯乙烯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HJ 583-2010气相色谱仪水和废水监测方法与仪器设备见表B.2。表B.2 水和废水检测方法与仪器设备一览表序号监测项目标准名称标准编号仪器设备名称1水温水质 水温的测定 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GB/T 13195-91数字温度计2pH值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GB/T 6920-86酸度计pH便携式pH计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酸度计3硫酸盐水质 硫酸盐的测定 铬酸钡分光光度法(试行)HJ/T 342007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4溶解氧水质 溶解氧的测定 电化学探头法HJ 506-2009溶解氧测量仪水质 溶解氧的测定 碘量法GB/T 7489-1987滴定管5悬浮物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GB 11901-89电子天平6氟化物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7484-87台式酸度计7氨氮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8总氮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 636-2012紫外分光光度计水质 总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667-2013连续流动分析仪9亚硝酸盐(氮)水质 亚硝酸盐氮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GB/T 7493-87分光光度计10硝酸盐(氮)水质 硝酸盐氮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试行)HJ/T 346-2007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11化学需氧量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GB/T 11914-1989滴定管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HJ/T 399-2007分光光度计12氯化物水质 氯化物的测定 硝酸银滴定法GB/T 11896-1989滴定管13游离氯和总氯水质 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 N,N-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HJ 586-2010分光光度计14高锰酸盐指数水质 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GB 11892-89滴定管15挥发酚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 503-2009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16生化需氧量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HJ505-2009生化培养箱水质 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微生物传感器快速测定法HJ/T 86-200217硫化物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GB/T 16489-1996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碘量HJ/T60-2000滴定管18(总)氰化物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HJ 484-2009分光光度计19总磷(磷酸盐)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 11893-89总磷正磷酸盐分析仪水质 磷酸盐和总磷的测定 连续流动-钼酸铵分光光度法HJ 670-2013连续流动分析仪20无机阴离子水质 无机阴离子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T 84-2001离子色谱仪21砷、硒、锑、铋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HJ 694-2014原子荧光光度计22总铬水质 总铬的测定(高锰酸钾氧化-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 7466-87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23六价铬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 7467-87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24镍水质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11912-89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25钙和镁(总量)水质 钙和镁总量的测定 EDTA滴定法GB/T 7477-1987数字滴定仪26铜、铅、锌、镉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7475-87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27铜、铅、镉铜、铅、镉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28(总)汞汞 原子荧光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原子荧光光度计29铁、锰水质 铁、锰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11911-89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30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GB/T 7494-87自动离子分析仪31石油类和动植物油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2红外分光光度计32总有机碳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501-2009TOC测定仪33烷基汞水质 烷基汞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T 14204-1993气相色谱仪34甲基汞环境 甲基汞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T 7132-1997气相色谱仪35银、铝、砷、金、硼、钡、铍、铋、钙、镉、铈、钴、铬、铯、铜、镝、铒、铕、铁、镓、钆、锗、铪、钬、铟、铱、钾、镧、锂、镥、镁、锰、钼、钠、铌、钕、镍、磷、铅、钯、镨、铂、铷、铼、铑、钌、锑、钪、硒、钐、锡、锶、铽、碲、钍、钛、铊、铥、铀、钒、钨、钇、镱、锌、锆水质 65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700-2014)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36粪大肠菌群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多管发酵法和滤膜法(试行)HJ/T 347-200737总大肠菌群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微生物指标(2.1总大肠菌群 多管发酵法)GB/T 5750.1-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微生物指标(2.3总大肠菌群 酶底物法)GB/T 5750.1-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微生物指标(2.2总大肠菌群滤膜法)GB/T 5750.1-2006土壤监测方法与仪器设备见表B.3。表B.3 土壤检测方法与仪器设备一览表序号监测项目标准名称标准编号仪器设备名称1(总)氰化物异烟酸-吡唑啉酮比色法环境监测分析方法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3)分光光度法2挥发酚土壤 挥发酚 4-氨基安替比林比色法环境监测分析方法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局(1983年)分光光度法3矿物油土壤 矿物油 5A分子筛吸附法农业环境监测实用手册中国标准出版社2001年4汞(总汞)土壤质量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36-1997测汞仪5汞、砷、硒、铋、锑土壤和沉积物 汞、砷、硒、铋、锑的测定 微波消解/原子荧光法HJ 680-2013原子荧光光度计6铬土壤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491-2009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7铜、锌土壤质量 铜、锌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38-1997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8镍土壤质量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39-1997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9铅、镉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4-199710多环芳烃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附录D 土壤中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350-2007气相色谱-质谱仪11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05-2011气相色谱-质谱仪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2013气相色谱-质谱仪12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附录D 土壤中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350-2007气相色谱-质谱仪CC附录C (资料性附录)自行监测方案示例DXXXX企业自行监测方案按照环境保护部XXXX文、北京市XXXX文要求,XXXX企业对所排放的污染物组织开展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并制定该方案。一、 企业基本情况1企业基础信息企业位于XXXX,厂区南面XXXX,北面XXXX,东面XXXX及南面XXXX(对企业基本情况进行文字描述,包括企业地址、厂区周围环境、建设历程、生产能力、主要产品、生产周期、生产工艺、治理设施及运行情况、排放的污染物),详见表C.1。本企业自行监测方式为XXXX方式(自动监测、手工监测、自动监测与手工监测相结合),自动监测为企业自运维或委托第三方运营机构进行运维,承担委托运维的单位名称为XXXX;手工监测为企业自承担监测或委托XXXX社会化监测机构开展监测,承担委托监测的单位名称为XXX。表C.1 企业基础信息企业名称污染源类型废气企业 废水企业污水处理厂 重金属企业地址所在地经度纬度法人代表法人代码联系人联系电话所属行业投运时间自行监测方式自动监测与手工监测相结合仅自动监测仅手工监测自动监测运维方式企业自运维是 否委托第三方运营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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