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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技改工程项目管理制度Microsoft Office Word 文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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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技改工程项目管理制度Microsoft Office Word 文档.docx

    公司技改工程项目管理制度Microsoft Office Word 文档公司技改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公司技改工程项目管理,进一步强化投资、质量、工期三大控制,最大限度地发挥技改项目投资效益,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技改项目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由公司自有资金出资并直接组织建设的技改项目,包括技改投资项目、技术开发项目建安部分、环保项目建安部分等,均按本制度组织与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各专业部室和作业部。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技改工程部职责 、公司作为直接投资的法人,对技改工程直接实施“三大控制”,实现投资人与投资控制相统一。依据公司技改项目管理办法,公司技改工程部在项目实施阶段代表公司行使业主责权,对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参加可行、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查; 、组建项目管理班子,负责工程招投标管理,组织签订并履行合同; 、编制下达一级网络计划,组织工程建设实施管理; 、负责资金计划的申报拨付确认工作; 、组织工程交工验收,协调和参加工程竣工投产、决算、验收、转固工作; 、负责公司技改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修订、培训、实施、检查工作; 、技改项目立项后,由技改工程部协调设计单位、监理公司、承建单位、作业部以及公司各专业管理部门进行技改项目管理的各项工作;公司各作业部以指定的相应机构或部门为主,配合技改工程部的工作。 第五条 计财部职责 、负责组织受理或办理技改项目的立项审批手续; 、负责需对外报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等前期工作。不需对外报批的项目,负责组织审查汇总提出评估报告; 、公司计财部负责项目的资金拨付管理,根据施工进度,编制年、季、月资金计划并监督检查拨付工程款使用情况;组织竣工决算有关工作; 、负责初步设计技术经济及概算的审查;组织审查并提出技术和经济论证评估报告,负责提交公司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下达初步设计方案批准书和概算批准书; 、负责组织办理需对外报批、纳入国家及地方相关立项、规划、计划的相关工作; 、负责按概算控制投资,确保预算不超概算。负责按项目资金计划建议支付工程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审核工程项目结算及组织工程决算,建立工程项目资金计划、结算、实际拨款台帐; 、负责组织效益跟踪专评阶段工作,组织公司有关专业部门对报告进行审查后,提出评价报告并上报公司。 第六条 设备部职责 、负责设备采购招投标、签订合同、监制、仓储保管、运输。负责设备费的投资控制,确保设备费不超概算批准额度。确保采购设备质量合格,满足工期进度的需要; 、按月向公司计财部提出设备采购资金需求计划建议; 、负责组织设备的监制。组织设备使用单位、设计、监理及施工部门参加主要工艺设备制造联检工作; 、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第七条 安全部职责 、安全部负责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协助办理委托”环保评价大纲”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负责完成向*环保部门报审工作; 、安全部负责对方案中的劳动安全设施进行审查,按照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参与施工安全协议的制定,并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按企业建设项目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管理办法,配合完成向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审工作; 、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签认内部开工审批手续。签署安全环保施工协议,; 、组织检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涉及安全及其他专业管理内容,督促施工单位制定专业措施。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环保等工作进行检查。在特殊时期必须制定可行的预案并组织落实。 第八条 保卫武装部职责 、负责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查,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配合完成向上级消防机关报审工作; 、对消防工程施工单位资质、消防产品资质的检验报告进行审查,并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签认内部开工审批手续。签署保卫防火和治安防范施工协议; 、对施工现场的综合治理、治安防范、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组织检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涉及保卫、消防等专业管理内容,督促施工单位制定专业措施。定期对施工现场的保卫、消防等工作进行检查。在特殊时期必须制定可行的预案并组织落实。 第九条 能源部职责 、负责对初步设计文件中的风、水、电、气动力平衡进行审查; 、负责组织完成动力增容的申办手续; 、负责配合完成向地方*部门报审工作; 、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协调解决施工现场的施工用水、用电及各种动力管网的接点; 、审批接用公司动力能源工作。 第十条 后勤部职责 、负责完成向地方卫生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报审工作; 、后勤部是公司厂区内厂容厂貌和绿化工作的主管部门,公司生产部和各作业部负责本区域的厂容厂貌和绿化管理工作; 、公司厂区内部道路不准随意断路、挖掘,必须挖掘、断路时,施工单位需持设计院或其他有关设计部门的施工图纸到公司后勤部办理审批手续; 、工程建设必须占用道路、场地时,施工单位须在施工前持设计图纸或有关证明到公司后勤部办理申请和审批手续; 、在公司厂区内建设需要占用绿地或确需移伐树木、占用草坪的,由施工单位必须持施工图纸和“树木移伐申请”到公司后勤部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后,按规定由施工单位缴纳绿地损失费和补偿费。 第十一条 技术质量部重点负责组织初步设计工艺方案及环保方案的审查。 第十二条 运营改善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的备案工作,未经备案的合同不得支付各种款项。 第十三条 各作业部职责 、各作业部指定的相应机构,在技改工程部领导下参与项目的管理工作; 、参加可行、初步设计的审查;参与设备选型工作; 、负责招标文件的准备,参加招投标相关工作; 、负责图纸资料的接收与管理; 、负责提供办理环保、消防、劳动安全、工业卫生、节水三同时报建验收手续的相关资料;办理施工用水、电气及工程接点的相关手续;协调配合施工单位与生产的衔接问题;审核确认中间结算项、量并建立相应台帐; 、组织完成职工培训工作;负责生产原料、备件、大型工具的准备;参加并完成交工验收、负荷联动试车工作; 、项目投产前有关生产准备工作,由各作业部负责办理。 第三章 项目立项管理 第十四条 项目建议书是技改项目申报立项的基本文件,可委托设计部门进行编制。项目立项的依据: 、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确定的项目; 、公司年度计划提出的技改工程项目; 、公司领导或有关专业部门根据经营、生产需要提出的项目; 、生产单位提出的项目; 、技术开发费项目的立项程序按总公司股份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的初步分析,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第十五条 项目建议书编制完成后,由项目提出单位或设计部门按照规定的格式、内容,随同立项报告报公司计财部,并会知相关专业部门。 第十六条 公司计财部负责组织受理或办理技改项目的立项审批手续。公司审批权限项目负责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审查项目建议书并提出审查意见,经公司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批准后,下达立项批准通知书。 第十七条 本办法规定的技改项目均应进行可行性审查。立项批准后,项目单位应按批复项目建议书内容和要求,委托设计部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上报审查。 第十八条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提出两个以上的可行方案。包括以下内容:项目概况、建设的必要性、市场预测、销售产品市场需求、供给的预测,产品竞争能力,销售方向及产品销售量预测;项目建设选址及建设条件论证;建设规模和产品方案和建设内容包括生产纲领、生产能力、总建筑面积、建筑内容、项目总平面布置说明、生产工艺和主要设备选型;项目外部配套能源供应建设方案;供水、排水建设方案;交通、通讯、原材料仓储等其他配套设施建设方案;环境影响预测,环境保护及“三废”治理方案;劳动安全、卫生防疫、消防、节水、抗震等方案;企业组织和劳动定员;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设进度和工期。 第十九条 需对外报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等前期工作由公司计财部负责。不需对外报批的项目,由公司计财部负责组织审查汇总提出评估报告。按规定权限上报公司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编制和下达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书。 第四章 项目管理班子的组建 第二十条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由技改工程部负责组建项目管理班子,项目管理班子由技改工程部、相关处室及项目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第二十一条 项目管理负责人由技改工程部根据项目管理情况安排人员担任,对项目进行直接管理;项目管理班子其他人员由各分厂指定的人员、技改工程部的相关人员、各相关专业处室、其他有关管理人员组成。项目管理班子:包括工程、计划、合同、资金、设计、质量、技术、设备、材料、安全、保卫、监理等。 第二十二条 技改项目技术方案实行技术负责人制。重大项目应指定专人负责技术管理。项目管理班子成立时,应由项目管理班子提出关于技术负责人的建议,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项目技术负责人参与技术方案的审查、工艺方案的确定、关键设备的选型、引进设备的技术谈判和负荷试车的技术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三条 项目管理班子对项目全过程负责,主要负责投资控制、工期时限、质量标准、安全等,并纳入公司考核。 第二十四条 项目管理班子负责项目实施、竣工、验收、投产全过程管理。主要职责:参加初步设计的审查;参加招标的相关工作;负责签订并履行工程合同;组织按公司一级网络计划实施建设管理;监督管理工程投资、工期、质量、安全等工作;审核中间结算项、量;组织编制下达调整项目二级网络计划,平衡协调解决工程中存在问题;审查提出设计变更意见;组织完成项目单体试车、无负荷试车、负荷试车及竣工投产相关工作;组织完成交工验收,协调竣工决算、质量监督备案、审计及转固工作。 第二十五条 各作业部指定的相应机构,在技改工程部领导下参与项目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为:参加可行、初步设计的审查;参与设备选型工作;负责招标文件的准备,参加招投标相关工作;负责图纸资料的接收与管理;负责提供办理环保、消防、劳动安全、工业卫生、节水三同时报建验收手续的相关资料;办理施工用水、电气及工程接点的相关手续;协调配合施工单位与生产的衔接问题;审核确认中间结算项、量并建立相应台帐;组织完成职工培训工作;负责生产原料、备件、大型工具的准备;参加并完成交工验收、负荷联动试车工作。 第二十六条 公司计财部负责项目的资金拨付管理,根据施工进度,编制年、季、月资金计划并监督检查拨付工程款使用情况;组织竣工决算有关工作。 第五章 项目设计管理 第二十七条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由项目管理班子与本部设计院办理设计委托,签订设计合同。设计合同应明确设计进度工期与协作要求。 第二十八条 本部设计院作为设计总包单位负责初步设计及概算的编制,对总体设计的完整性、质量和进度负责。设计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开展初步设计。 确属各种原因本部设计院不能承担设计并经公司领导批准的,在技改工程部组织下可委托外部设计单位设计,负责与外部设计单位签订合同及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 初步设计内容和深度应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设计概算编制应参照执行国家、总公司的有关规定,确保作为编制建设计划、控制建设拨款、控制实物量、控制施工图预算、考核设计经济合理性和建设成本的依据。设计概算由单位工程概算、单项工程概算和项目总概算三部分组成。 第三十条 本部设计院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后,应按编制份数报送技改工程部及上级机关有关部门,技改工程部在收到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公司各有关专业部门和作业部等单位。 第三十一条 公司计财部接到初步设计、概算后十日内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审查。技术质量部重点负责组织初步设计工艺方案及环保方案的审查,安环部重点负责组织安全环保方案的审查,公司计财部重点负责初步设计技术经济及概算的审查。对涉及外部条件较多的项目,应邀请外部专家参加初步设计的审查。 公司计财部组织审查并提出技术和经济论证评估报告,负责提交公司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下达初步设计方案批准书和概算批准书。 第三十二条 本部设计院依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十五日内调整完成初步设计文件,调整后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技改工程部备案并作为组织工程实施和投资控制的依据。 第三十三条 本部设计院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图设计,并严格执行内部审查制度和会审制度,确保实物工程量控制在初步设计范围内,设计预算不超概算。 第三十四条 设计完成后,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向技改工程部交付施工图;同时报送一套高阶段设计文件备案。技改工程部负责将施工图纸按要求发施工单位五套、监理单位一套、项目所在作业部二套、技改工程部一套,非标设备制造图六套及标准设备图、设备清单四套发作业部用于委托设备采购部门。 第三十五条 设计单位应将施工图预算一式二份在施工图发放七日内报技改工程部。施工图预算不下发施工单位,不作为结算的依据。 第三十六条 技改工程部负责协调项目管理班子、施工单位与设计部门在施工图和预算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负责按设计合同监控协调设计进度,保证项目工期的要求。 第六章 工程招投标管理 第三十七条 所有技改项目原则上均应通过招标、投标确定承包单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不适宜招标的技改项目,按程序经公司批准可以直接发包。 第三十八条 技改项目工程招投标工作由公司技改工程部负责管理,按照总公司技改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 第三十九条 技改项目建筑工程的招投标采取向集团内部及社会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在同等条件下,可本着内部优先的原则确定。 第四十条 技改项目的设计、地质勘察、监理工作一般由总公司集团内部具有资质的单位承担。需要通过招标确定外部单位的,由相关单位提出招标意见,由公司技改工程部负责组织有关招标工作。 第七章 工程合同管理 第四十一条 所有技改项目均应签订工程合同,并按工程合同约定规范承发包双方行为。包括: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地质勘察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工程总承包合同、工程施工合同等;合同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的内容一致,不得订立与招标文件有实质性违背的条款;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未经协商一致,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十二条 公司技改工程部是公司技改项目合同的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合同文本的审查、合同正式签订前各项内容的确认、合同正式签订后的备案等工作;负责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合同执行中的有关问题。 第四十三条 技改项目必须使用国家有关部门制订的格式文本。包括:设计、工程地质勘察、监理、施工合同等。结合公司技改工程实际,由公司技改工程部制定的部分专用条款,与格式文本配套使用。 第四十四条 公司技改工程部负责组织起草项目合同文本。经公司授权代表业主签订合同,负责办理履行合同的有关手续。 第四十五条 签订的合同中,工期、质量、价款应满足一级网络计划、批准概算等公司确定目标的要求。合同各条款应填写齐备、意思表达严谨准确、文字规范,具有可操作性。 第四十六条 技改项目合同价款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方案、技术措施费、工程洽商等一律在投标报价中考虑,不另行追加。工程合同执行过程中,因甲方提出的保产措施、设计变更等原因发生变化,在原合同外需调整增加费用的内容,必须另行签订合同。 第四十七条 技改项目合同实行审核和备案制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正式签订后,由公司运营改善部备案,未经备案的合同不得支付各种款项。 第四十八条 技改项目国内设备的采购供应管理。由总公司设备部进行设备采购招投标、签订合同、监制、仓储保管、运输。负责设备费的投资控制,确保设备费不超概算批准额度。确保采购设备质量合格,满足工期进度的需要。 第四十九条 公司设备采购招投标管理按照设备采购专业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 设备采购资金支付应按合同规定条款执行,总公司设备部依据设备采购合同,按月向公司计财部提出设备采购资金需求计划建议,公司计财部平衡后编制下达资金计划,在月度拨款前依据总公司设备部签认的拨款确认单统一向用款单位拨付资金。 第五十一条 总公司设备部负责组织设备的监制。组织设备使用单位、设计、监理及施工部门参加主要工艺设备制造联检工作。 第八章 项目前期管理 第五十二条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项目管理班子应组织做好环保、劳动安全、消防、节水、卫生“三同时”报审工作。各专业职能部门都要对技改项目承担相关业务及责任,并对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协助和检查。配合完成办理内外部审批手续。 第五十三条 外部审批手续的办理: 本部设计院负责配合完成公司技改项目规划许可证审批手续。 技改工程部负责组织办理需外部审批的开工证工作。 计财部负责组织办理需对外报批、纳入国家及地方相关立项、规划、计划的相关工作。 安全部负责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协助办理委托”环保评价大纲”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负责完成向*环保部门报审工作。 保卫武装部负责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查,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配合完成向上级消防机关报审工作。同时对消防工程施工单位资质、消防产品资质的检验报告进行审查,并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能源部负责对初步设计文件中的风、水、电、气动力平衡进行审查,负责组织完成动力增容的申办手续;负责配合完成向地方*部门报审工作。 安全部负责对方案中的劳动安全设施进行审查,按照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参与施工安全协议的制定,并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按企业建设项目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管理办法,配合完成向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审工作。 后勤部负责完成向地方卫生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报审工作。 第九章 项目建设期管理 第一节 施工准备 第五十四条 施工合同签订后,技改工程部应组织监理和施工单位对图纸进行自审。工程开工前由技改工程部会同监理单位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设备部、能源部、安全部、保卫武装部等有关部门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审中发现的问题,由施工单位汇总并填写图纸会审记录,经监理公司审查,技改工程管理部签认后,由设计单位以设计变更形式处理。 第五十五条 施工承包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报项目监理部审定,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批准后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在签认后5 日内报技改工程部一份备案;施工单位应认真执行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需要改动时,要报请监理单位审批并报技改工程部备案。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同时编制安全措施计划。 第五十六条 特种设备及作业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 手续,具体要求按公司工程项目交工资料验收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节 开工报告审批及有关手续 第五十七条 技改工程项目都要办理“公司工程内部开工审批”手续,遵守公司有关工程、安全、保卫、设备、厂容绿化、文明生产等专业管理规定,办理“公司工程开工审批表”。 第五十八条 工程开工前十日内,技改工程部应组织施工单位办理开工审批表审批手续。 第五十九条 公司内部开工审批手续由施工单位办理,按规定与公司安全部签署安全环保施工协议,与公司保卫武装部签署保卫防火和治安防范施工协议。内部开工审批手续经公司安全部、保卫武装部、技改工程部签认审批后生效。 第六十条 施工单位进驻现场施工前,须将承建的施工项目、范围、地点、施工现场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提前向公司技改工程部备案。由公司技改工程部统一实施规范管理。 第三节 地下隐蔽工程咨询管理 第六十一条 工程开工前由施工单位负责办理地下隐蔽工程咨询单,并对原有隐蔽的地下工程编制保护处理方案,向施工人员进行详细的交底。 第六十二条 施工单位要进行施工图纸的审查工作,确保地下障碍物清楚,施工工程的平面与总图的建筑位置相符,建筑物与地下构筑物及管线之间、地面各种管线主体交叉没有矛盾,水、电、风、气及其它介质的接点位置和来源准确无误,确保不发生各类问题。 第六十三条 凡不能确认有无隐蔽障碍的地下工程,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办理“地下工程隐蔽工程咨询单”,按程序经公司相关分厂、有关专业部门签字后方可开工。未办理咨询的不得开工,擅自开工的,出现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属咨询单有误的,由确认单位负责。 第六十四条 施工单位对施工障碍物的处理,要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人员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施工区域内的地下障碍物情况不能确认,需人工探明的,应由施工单位人工挖探,进行实物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正式施工。否则发生问题和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第六十五条 凡施工图中未注明或未做方案设计的隐蔽障碍物处理,由公司相关专业、作业部共同研究处理方案并确认。 第六十六条 工程施工修建的临时公路、正式公路原则上不应从已送电的电缆沟、电缆隧道、以及地下生活水、生产水、消防水、生活排水、雨排水等各种水管路上通过。按设计确实需要在此通过的,应首先办理地下咨询,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施工措施,确保不发生压坏电缆沟盖板,砸断电力电缆而造成供电中断和压坏各种水管网而影响正常供水。 第六十七条 凡施工中造成地下设施损坏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向公司调度室及技改工程部报告,并及时组织抢修,防止事态扩大。 第六十八条 障碍物拆迁应以设计下发的拆迁总平面图和拆迁详图为依据。施工单位要制定拆迁方案,报技改工程部及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拆迁。拆迁后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合同要求将拆除的物资运到指定地点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四节 施工管理 第六十九条 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可委托施工单位完成,施工用水、用电及各种动力管网的接点,由技改工程部组织各作业部会同相关专业协调解决。 第七十条 技改工程部全面负责组织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项目的施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第七十一条 监理单位代表甲方对工程质量、工期、投资实施监督与管理,有权代表业主对施工单位落实本规定实行全面监理。 第七十二条 公司各作业部、各专业在生产与建设活动中,要认真履行业主单位的工程建设职责,在执行落实本规定的各项工作中,发挥好业主作用,保生产、保安全,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第五节 投资控制 第七十三条 计财部负责按概算控制投资,确保预算不超概算。负责按项目资金计划建议支付工程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审核工程项目结算及组织工程决算,建立工程项目资金计划、结算、实际拨款台帐。 第七十四条 项目启动后,技改工程部对月度工程完成报量及支付工程资金提出确认意见。根据工程进度按月向计财部报资金计划,计财部纳入计划并经公司批准后,根据技改工程部签认的拨款确认单统一向用款单位拨付资金。 第七十五条 施工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应按合同确定的中标价格编制施工图预算,经技改工程部审批后,作为中间结算的参考,但不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 第七十六条 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后要根据合同规定的工程结算程序按月进行工程结算,监理公司、项目管理班子对工程结算项量进行签认,技改工程部负责对工程项量及资金中间结算额进行签认。未按月结算的工程不拨付工程款。 第七十七条 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概算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增加内容,确因工艺需要增加调整进行设计变更的,在概算控制范围内100 万元以上的变更由技改工程部报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由不可抗拒因素产生的变更,在不可预见费控制范围由技改工程部负责审批,超出不可预见费可控制范围由技改工程部报主管经理审批。 第七十八条 公司技改项目是否实行部分主材甲方供料方式。由技改工程部根据公司计财及物资供应管理的实际情况,通过招投标及合同谈判约定。 第六节 质量控制 第七十九条 技改项目必须遵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八十条 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第八十一条 技改项目按国家规定实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总公司监督站代表*对总公司技改项目实施质量监督职能。 第八十二条 监理单位受甲方委托,按照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和授权范围,按监理规范的要求,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实行事前控制、事中检查,事后验收的质量控制。 第八十三条 技改工程部应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技术责任制和质量保证体系的落实。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对重大的质量问题,除限期组织处理外,应按合同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第七节 工期控制 第八十四条 技改项目采用网络图计划法。技改工程部负责按照公司明确的总体进度在招标前编制一级网络计划,并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下达。技改工程部与监理单位负责组织设计、设备供应、施工等单位依据一级网络计划编制二级网络计划组织实施。 第八十五条 各有关单位要对各级网络计划进行动态管理。技改工程部应对一级网络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应确保一级网络计划的实现,具体负责二级网络计划的组织落实。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按计划的实施。监理单位要对二级网络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网络计划若发生进度偏差,必须及时分析原因,采取组织、技术等各方面措施解决。 第八十六条 网络计划的调整。一级网络的调整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报技改工程部确认,在不影响总工期的前提下由技改工程部长审批;影响总工期完成的节点,需上报公司主管经理审批。二级网络的调整由设计、设备供应和施工单位提出申请,报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签认,由技改工程部确认并经批准后执行。 第八节 施工安全管理 第八十七条 凡参与公司技改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环保专业管理制度,进入生产区域施工前,要作到安全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八十八条 凡与公司生产发生的交叉施工项目,施工单位于开工前3天与公司有关作业部签署安全协议,安全协议签订后,由生产和施工单位的安全人员分别通知各自单位的生产岗位和施工作业人员,严格按协议要求组织落实。 第八十九条 安全部应组织检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涉及安全及其他专业管理内容,督促施工单位制定专业措施。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环保等工作进行检查。在特殊时期必须制定可行的预案并组织落实。 第九节 现场武装保卫管理 第九十条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公司保卫武装专业的各项制度,并结合实际制定落实相关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 第九十一条 公司保卫武装部对施工现场的综合治理、治安防范、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十二条 公司工程消防设施项目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关于公司工程建设中消防设施施工资质、消防产品、防火材料使用和消防报审程序工作的通知,办理消防建设各项手续。 第九十三条 保卫武装部应组织检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涉及保卫、消防等专业管理内容,督促施工单位制定专业措施。定期对施工现场的保卫、消防等工作进行检查。在特殊时期必须制定可行的预案并组织落实。 第十节 厂容、绿化管理 第九十四条 为保护好环境卫生,保持公司厂区内环境的整洁,树立良好施工形象,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公司有关厂容绿化管理制度。 第九十五条 公司后勤部是公司厂区内厂容厂貌和绿化工作的主管部门,公司生产部和各作业部负责本区域的厂容厂貌和绿化管理工作。 第九十六条 公司厂区内部道路不准随意断路、挖掘,必须挖掘、断路时,施工单位需持设计院或其他有关设计部门的施工图纸到公司后勤部办理审批手续。 第九十七条 工程建设必须占用道路、场地时,施工单位须在施工前持设计图纸或有关证明到公司后勤部办理申请和审批手续。 第九十八条 在公司厂区内建设需要占用绿地或确需移伐树木、占用草坪的,由施工单位必须持施工图纸和“树木移伐申请”到公司后勤部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后,按规定由施工单位缴纳绿地损失费和补偿费。 第十一节 文明施工管理 第九十九条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由技改工程部统一协调。按照“区域划分,谁施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施工单位按“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基本标准”和公司技改工程管理制度执行。 第一百条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负责。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施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管理分包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第一百零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地范围,以技改工程部批准的建设工程用地和现场施工平面布置图用地范围为准。除特使情况外,对一般建设工程临时用地的,不批准占用人行道和绿地。 第一百零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地的周边应当进行围挡,围挡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围挡的,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在工程险要处采取隔离措施。 第一百零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施工标志牌、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制度板。施工标志牌应当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名称,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开工和计划竣工日期以及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 第一百零四条 施工暂设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在建设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暂设无条件全部拆除出场。 施工垃圾未按规定清运出场的,由技改部组织安排统一运出厂外的,发生的全部费用,由质保金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一百零五条 土方开挖施工要提前做好土方平衡工作,应采取先进的技术措施,减少土方开挖量。 第一百零六条 严格土方挖运的管理,原则上随挖随运,全部排出公司厂外,不经技改工程部签字批准,现场一律不得随意存放土方,挖运土方严禁乱排乱弃。 第一百零七条 施工垃圾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清运消纳,清理施工垃圾,必须搭设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者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抛撒。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密闭式垃圾站用于存放施工垃圾。 第一百零八条 车辆运输砂石、土方、渣土和垃圾的,应当按照公司关于禁止车辆运输泄露遗撒的规定,采取措施防止车辆运输泄露遗撒。 第十二节 工程施工用水、电、风、汽及设备专业管理 第一百零九条 施工现场的施工用水、用电及各种动力管网的接点,由承建单位负责提出申请,公司由技改工程部组织各作业部会同生产部、设备部、能源部及其他有关专业协调解决, 申请单位按要求提报图纸资料。经批准后方可接用,并安装相应计量设施,按月计量缴费。 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内部除能源部外,其他各作业部、部室无权批准任何单位接用公司动力能源。 第一百一十一条 施工单位施工用临时电源,原则上不接用公司生产电源,以使用原施工电源为主,自成体系,不与公司生产电源发生干扰。 第一百一十二条 施工单位临时施工用水,原则上不接用公司生产水管道;生活用水接用公司生活水管道,并尽量减少接用点位,即一个区域提供一个接点为主。 第一百一十三条 施工使用蒸汽、压缩风、煤气等其它能源介质执行公司动力能源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 按照公司动力能源管理制度和供用电管理制度,风、水、电、气等动力能源工程接点,承建单位必须提前向公司设备部办理申请审批手续,签订供用协议,并按要求提报有关资料,经批准后方可接用。 第一百一十五条 起重机械、天车、电动葫芦等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项目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提前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 和施工监检、验收手续。 第一百一十六条 在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生产的停电、送电,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公司主管专业部门同意的书面手续方可进行。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牌和停送电联系确认制度,坚持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和验电监护制度,悬挂警示牌等。 第一百一十七条 施工单位使用公司生产天车,必须严格执行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各项规定,交工前使用的,按技改工程部下发的公司建设工程起重设备交工前使用管理办法执行;交工后使用的,使用前必须经各作业部主管领导同意,并同生产岗位进行确认,互相交接操作牌,需生产岗位司机配合,施工单位必须安排专人指挥,并负责施工区域的环境确认,人员疏散。使用天车过程中出现故障和损坏的,由使用单位负责修理。 第一百一十八条 严禁施工单位在生产单位的管道、管架、通廊、结构上栓挂吊装索具和作为电焊机二次线接线。 第十章 交工验收转固管理 第一百一十九条 公司技改项目交工验收工作由技改工程部负责组织实施。凡具备交工验收条件的项目,由技改工程部组织各作业部及专业部门在项目正式投产后三个月内办理竣工验收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 交工验收过程的全部工作,应在总公司监督站的监督下进行。 第一百二十条 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在交工时交付全部交工资料,凡因此影响竣工验收转固的项目,停止拨付工程费尾款;竣工投产后半年内仍不交齐交工资料的,视为施工单位违约,并自动放弃工程费尾款。 第十一章 生产准备 第一百二十一条 项目投产前有关生产准备工作,由各作业部负责办理,公司相关职能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审核、批准并做好配合指导工作。 第十二章 效益跟踪 第一百二十二条 技改项目正常生产一年后,应组织进行项目效益跟踪。效益跟踪分为自评和专评两个阶段,自评阶段由项目所在单位负责,专评阶段由公司计财部负责组织。计财部组织公司有关专业部门对报告进行审查后,提出评价报告并上报公司。 第一百二十三条 项目效益跟踪的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过程评价:依据公司现行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分析和评价项目前期工作、建设实施、生产经营管理等执行过程,从中找出变化原因,总结经验教训。评价包括:前期工作情况和评价,项目实施情况和评价,投资执行情况和评价,生产经营情况和评价,管理、配套及其它设施情况和评价等;效益评价:根据实际发生的数据和同行业进行经济评价和财务评价,并与前期工作阶段按预测数据进行的评价相比较,分析其差别和成因。评价包括:同行业经济效益评价,财务效益评价,环境效益、资金筹措方式评价等。 第十三章 罚则 第一百二十四条 凡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本规定安全施工条例规定的,违章作业、擅自施工对生产造成影响和人员伤亡事故的,按照公司安全专业管理制度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第一百二十五条 凡在施工中违反本规定施工保卫消防条例规定的,按照公司保卫消防处罚相关制度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第一百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不按接用水、电、风、气、汽管理规定要求办理手续、私接滥用,公司将对私自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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