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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内情况通报责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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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内情况通报责任.docx

    党内情况通报责任党务公开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为了加强党内监督,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实现对党内事务的有效管理和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党务公开目录中确定的应当通过会议公开的事项,均要及时召开通报会。 二、对单位(系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和突发事项,需要经过会议公开的,经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同意并报经上一级党组织审核后,随时召开会议,进行通报。 三、党务公开通报会按照“方便快捷、注重实效”的原则,具体由各党组织根据公开内容、公开范围确定。 四、党务公开通报会一般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特殊情况由分管党务工作的领导主持召开。 五、参加党务公开通报会的人员原则上要有一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具体由各党组织根据通报事项的公开范围进行确定。 六、通报过程中要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党员和群众可以发表看法,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党员和群众在通报过程中提出的质询事项,通报人员要予以解释说明,现场不能答复的,会后要以适当方式回复。 党务公开党内情况反映制度 为疏通和拓宽党内下情上达的渠道,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增强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定本制度。 一、情况反映的主要内容:党员个人向党组织的思想汇报,党员个人和下级党组织对党内情况的反映(包括党内思想倾向、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党内作风等方面情况),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员干部、党组织的意见、建议及要求。 二、实行首问责任制,接受反映者要及时向单位领导或上级党组织汇报,不能截留,确保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不能报喜藏忧,特别是事关大局、事关党员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 三、情况反映可以采取个别汇报、书面、电话反映等形式。 四、情况反映一般应逐级进行,实行逐级负责制,重要事项可直接向局党委反映。 五、要积极畅通党内情况反映渠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党内情况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对基层党组织反映的情况、问题,要认真研究;对党员署真实姓名揭发、检举的,应当以适当方式回访或者回函并告知其处理结果;对党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要求答复的应当及时告知其办理情况;对党员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的,应当给予负责的答复;对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反映的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和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要最大限度地体现到局党委的工作决策中。 六、党组织和党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遵守党的章程、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并受党纪国法的保护。 七、在反映情况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党组织和党员对重要情况不按规定向有关党组织反映,或者在反映的情况中故意歪曲、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党组织或党员阻挠、干扰反映重要情况、重大问题的;有关机构和人员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在职责范围内不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违反情况反映规定的行为。 党务公开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为充分发扬民主,进一步落实党的群众路线,使党组织做出科学民主的决策,保证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织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前,应当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 二、党组织对重大决策征求意见时,在时限上要给予征求意见和参与决策的党员群众充分的时间,把需要决策的内容,根据征求意见的范围,提前下发并进行预告。 三、党组织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时,要充分听取参与决策的党员群众的意见,并将征求到的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四、征求意见的方式应为: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干部职工大会审议、投票表决等。 五、对群众支持率低于50的决策不研究通过。 六、对确需执行,但群众暂时支持率比较低的决策,局领导班子成员应采取适当的方式向群众说明,做好相应的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 七、除不应有群众参加的专项会议或保密会议,可适当安排群众代表列席,并允许与会代表提出疑问和质疑,领导应解答群众的疑问并在决策时考虑这些质疑。 八、涉及技术性强的决策,如有必要应该要求有关专家到会,并认真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九、党组织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后,要及时将决策内容向征求意见、参与决策以及与决策内容相关的党员群众进行通报。 十、在决策实施过程中,要及时跟踪调研决策执行情况,并适时总结完善。 党务公开党内事务公开咨询制度 为不断扩大党内民主,推进党内民主政治建设,制定本制度。 一、党委在酝酿、讨论、研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民生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举措,在党的建设中酝酿改革创新,在解决本单位有较大影响的特殊事件及历史积案等方面,都应考虑召开公开咨询会。 二、党委对党内咨询会上带有倾向性的意见要作出判断及相关回应,切实保障党员主体参与党内事务的基本权利和积极性。 三、参与党内咨询会的人选应通过党内民主方式产生,在参加公开咨询会的人选产生上,应体现广泛性、随机性、代表性的原则。 四、召开咨询会,应鼓励党员畅所欲言、平等表达意见,在党内决策时择善而从,并采取适当的方式将咨询获得的各种意见向党内公开,接受党员代表监督。 党务公开党员定期评议领导班子成员制度 、评议的内容 1.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的情况。 2.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群众纪律情况。 3.其他需要评议的情况。 二、评议方法 1.进行学习动员。认真组织参加评议和被评议的人员学习有关部门文件精神,使之提高思想认识,端正评议态度,明确评议内容,掌握评议方法。 报告执行情况。各领导班子成员做述职报告。 组织群众评议。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得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基本评价。评议小组汇总评议结果,并对领导班子进行反馈。 开好民主生活会。要有准备的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措施。 反馈评议情况。将群众评议结果及领导班子的整改措施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反馈。 三、评议工作的基本要求 1.评议工作在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参加评议的群众代表要有广泛性。 评议工作一般结合年终总结进行,特殊情况也可组织专项评议。 评议时,要认真做好思想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 评议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办法。 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为加强党内监督,全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确保党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保障广大干部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工作遵循“分级负责”的原则,局党委负责对本级及所属党组织的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是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规范、形式是否恰当、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显,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三、监督检查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采取工作督导、日常监督、定期检查、知晓率和满意度测评等方式。 四、党组织应加强党务公开工作督导,成立督导组,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调度、指导和检查,保证党务公开规范、有序开展。 五、党组织应通过征询党员、群众和党务公开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对重要事项及时督查,对常规性工作采取定期督查。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 六、党组织应适时组织党员、群众对所属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知晓率和满意度测评。知晓率主要测评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政策、内容、时间、方式等情况的了解程度。满意率主要测评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效果等情况的满意程度。 七、监督检查情况,作为党务公开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要提出可行的整改意见,责令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被检查人及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并跟踪进行监督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纪线索要及时转送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党务公开例行公开制度 为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坚持“公开、真实、及时”原则,凡属局党委党务公开目录和要求公开的内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当最大限度地予以公开。 二、公开的主要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包括执行中央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工作情况,本单位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包括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包括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创先争优、民主评议,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包括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包括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包括对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的听取、采纳和反馈,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三、公开的形式 1、通过纸质平台公开。主要将决议、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以通报、简报、公示、公告等形式向党员公开。 2、通过动态平台公开。主要通过党员会议、短信平台、党务情况通报会、党务公开日、政策学习会、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等形式,公开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党务。 3、通过固定平台公开。设立党务公开栏、党务公开意见箱、公开电话和电子邮箱,公开适宜对社会公开的党务工作。 4、通过媒体平台公开。在报纸及相关网站上公开,公开适宜向社会公开的党务。 四、公开程序 党务公开可根据公开内容,采取事前公开、决策公开、 结果公开。每次公开必须严格按照“拟定公开内容-部门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主要领导审批-公开-登记建档”的程序实施。 五、公开时限 1、长期公开。主要指党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领导干部分工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 2、定期公开。主要指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原则上每季度公开一次。 3、逐段公开。主要指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应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要在工作结束时进行总结性公开。 4、即时公开。主要指临时性工作,如发展党员公示、干部任前公示评选优秀党员等内容,根据情况随时进行公开。 党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 为了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广大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满足党员合理的个性化需求,规范依申请公开活动,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结合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依申请公开是指各级党组织依据广大党员的申请,公开符合一定条件的党务信息的活动。 二、依申请公开是指只涉及部分人和事,不必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党员群众可根据自身需要向有关党组织提出申请,党组织根据有关规定,按程序向申请人公开。 三、申请人的申请,应当符合下列要求:申请符合党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申请按照逐级申请的方式进行,由党员所属党支部给予答复,答复未果或不满意的,可以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申请;申请公开的事项应当表述清楚、明确。 四、依申请公开的程序:申请人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申请公开党务信息;口头申请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场记录。申请应当包含以下内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或名称、住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请求公开的具体内容;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提出申请的时间。 五、依申请公开的内容:申请人申请公开的,原则上应该公开,但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国家机密以及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党务信息除外。 六、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党组织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因信息资料处理等客观原因或者其它正当理由,党组织可以将公开的决定期限延长至30个工作日,但是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延期的理由及延长后的期限答复申请人。 七、申请公开的党务信息含有禁止或限制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可根据申请人需求部分公开。上级规定应该向社会公开而未公开的事项,任何人申请公开的,应当向社会公开。 八、依申请公开的资料在档案室的,由档案室凭公开决定书向申请人公开有关信息;并对公开的信息做好登记。 九、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各单位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并设立投诉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接受广大党员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投诉和监督,查处违法违纪或者不当行为,并向投诉人通报处理情况。 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为严肃党务公开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有力推动党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责任追究的对象是违反党务公开规定的各级党组织和个人。 二、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责任追究与工作改进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三、在推行党务公开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对上级党组织有关党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及时传达贯彻、不认真组织落实的; 2、未按全市党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未制定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 3、不按规定的程序、内容、形式和时间要求公开,对公开后群众要求解释或说明的问题无正当理由不解释或说明的; 4、党务公开工作未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认真研究、检查和落实,党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不力的。 5、应实行公开而不公开的,或公开内容不全面、不真实的,公开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 6、对反映的意见和要求,没有及时反馈给有关方面,未按规定处理和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 7、对反映意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四、责任追究:责任追究的形式包括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 1、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对分管领导进行警示谈话。 2、情节较重,影响较大的,责令责任人、责任单位作出书面检查,并对具体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 3、情节严重,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党务公开考核评价制度 为了促进系统党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各项措施、要求的全面落实,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考核坚持客观准确、严肃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党务公开考核评价工作由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具体业务。 三、考核评价工作坚持每年开展一次,可以和当年的*工作考核、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或其他综合性考核结合起来。 四、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是:党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形式是否便于党员群众监督;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到位;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整改和反馈。 五、考核评价方法和程序: 1、被考核评价单位开展自查并上报年度工作总结。 2、听取被考核评价单位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情况汇报。 3、查阅台帐资料和载体建设等现场。 4、组织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 5、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定。 6、将考核评价结果向被考核评价单位反馈。 六、考核评价结果运用: 1、考核评价结果向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考核评价结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之中,作为基层党组织考核的重要指标。 3、对党务公开考核评价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及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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