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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建设项目 (川维BDO扩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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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建设项目 (川维BDO扩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公示我局于2012年12月19 日受理了中国石化集团四川维尼纶厂 单位提交的 10万吨/年1,4丁二醇(BDO)扩能项目环评报告书审批许可申请材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建设项目名称10万吨/年1,4丁二醇(BDO)扩能项目建设地址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四川维尼纶厂、爱思开综合化学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建设规模和内容扩能项目充分依托10万t/aBDO项目的场地,在乙炔装置中,对反应部分单元进行扩建,对乙炔洗涤和提浓部分等单元,进行扩能改造;在甲醛装置中,对甲醛装置进行扩建;在BDO装置中,对BYD反应单元进行扩建,对BDO单元进行扩能改造;对乙炔装置和甲醛装置的变电所、BDO装置的变配电站进行改扩建;对DCS中央控制室进行改扩建。生产规模:10万吨/年1,4丁二醇(BDO),副产粗丁醇3562t/a、乙炔尾气17.64万t/a(3.30亿Nm3/a)和高级炔烃气0.606万t/a(0.0493亿Nm3/a);扩能项目建成后,全公司BDO产品生产规模达到20万吨/年,副产粗丁醇7124t/a、乙炔尾气35.28万t/a(6.60亿Nm3/a)和高级炔烃气1.212万t/a(0.0986亿Nm3/a)。排放标准废气:一般污染源(包括火炬)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加热炉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非金属加热炉二级标准;焚烧炉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相应的排气筒高度、技术性能指标、污染物排放限值等;甲醇、甲醛、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川维厂污水处理场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4中二级标准。废水:拟建项目排入川维厂污水处理场的废水执行川维厂污水处理场进水水质要求;污水处理场处理后排水执行化工园区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457-2012)。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以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控制标准(GB18579-2001)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废气:正常工况大部分废气送至界外川维厂或同一建设单位同期建设的“公用工程岛项目”焚烧炉作为燃料回收利用,另外,乙炔装置天然气/氧气预热炉烟气高空达标排放,甲醛装置吸收塔尾气通过催化燃烧回收热值后尾气达标排放,BYD尾气洗涤塔排气、BYD脱气器洗涤塔排气、粗BYD贮罐呼吸尾气、BDO提浓塔尾气以及丁醇塔冷凝尾气合并经1根火炬焚烧后达标排放;非正常及事故状态,废气送火炬焚烧后排放。废水:拟建工程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划分为生产污水排水系统、生活污水排放系统、雨水排放系统。拟建项目BDO装置乙炔压缩机密封排液属于高浓度有机废液,送“公用工程岛项目”焚烧炉处理;其余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水全部进入“公用工程岛项目”废水预处理池进行中和预处理后送至川维污水处理场深度处理,污水管网使用专用明管,处理达到化工园区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457-2012)后排放;生活污水排入“公用工程岛项目”生活污水调节池,计量后送至川维厂的生活污水系统,经川维厂污水处理场处理后达标排放。噪声:对机械设备噪声,采用减振、消声、绿化及围墙隔声等措施;蒸汽放空管安装消声器;全厂泵类均选用低噪音设备。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环境风险:事故火炬、雨水截流、自动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报警系统、消防系统、配备各项应急器材,并与川维厂联动形成防范污染长江三峡库区的整体措施,依托“公用工程岛项目”建设的事故水池、可减缓环境风险事故的影响。川维厂同时建立了应急预案,完善监测手段,应急预案演习,当发生风险事故时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能确保事故不扩大,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在采取严格安全防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最大可信事故风险值为0,小于同行业可接受风险水平RL(8.33×10-5)。虽存在一定风险,但在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后,风险处于环境可接受的水平。评价结论拟建项目选用的生产工艺设备成熟、先进、可靠,建设及生产内容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符合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符合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要求和入园条件,评价区域无重要生态敏感目标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未发现珍稀野生动植物,项目选址合理。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达标排放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环境管理要求。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较好,项目污染物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拟采取的环境措施有效可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较为全面,环境监测计划具有得以落实的条件,环保竣工验收按“三同时”要求能够落实。项目环境经济效益显著,建设得到了公众的普遍支持。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拟建项目选址合理,建设方案可行。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受理中心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89181941传 真:89181941电子邮件:cqhbjhpc10万吨/年1,4丁二醇(BDO)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1. 建设项目概况1.1 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鉴于中国石化集团四川维尼纶厂(SVW,以下简称川维厂或川维)和韩国爱思开综合化学投资(中国)有限公司(SKGC,以下简称爱思开或爱思开综合化学)均有合作意愿,当前首选1,4-丁二醇(BDO)作为合作项目。2011年4月14日双方在川维厂正式签署了BDO合资项目谅解备忘录,由川维厂和SKGC按股比50:50组建一家合资公司,由该合资公司建设并运营世界级规模的1,4-丁二醇(BDO)装置。业主规划建设20万吨/年BDO项目,该项目一次规划,分两期实施,每期建设10万吨/年BDO生产装置,同时配套建设公用工程岛项目。目前10万吨/年1,4-丁二醇(BDO)项目以及公用工程岛项目均已通过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审批文号分别为渝(市)环准2012108号、渝(市)环准2012172号。本次评价内容为10万吨/年1,4-丁二醇(BDO)扩能项目。拟建项目选址位于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即原重庆(长寿)化工园区)内,与10万t/aBDO项目及公用工程岛项目位于同一厂区范围内,占用土地类型为规划的生产建设用地。拟建场址位于川维厂新生产区的西面,距长江岸边约1.3km。拟建项目充分依托10万t/aBDO项目的场地,在乙炔装置中,对反应部分单元进行扩建,对乙炔洗涤和提浓部分等单元,进行扩能改造;在甲醛装置中,对甲醛装置进行扩建;在BDO装置中,对BYD反应单元进行扩建,对BDO单元进行扩能改造;对乙炔装置和甲醛装置的变电所、BDO装置的变配电站进行改扩建;对DCS中央控制室进行改扩建;通过上述一系列的改扩建,最终达到20万t/aBDO产能和规模。1.2 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建设周期和投资1.2.1 主要建设内容拟建项目充分依托10万t/aBDO项目的场地进行扩能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3.5万t/a乙炔装置、15万t/a浓甲醛装置、10万t/a1,4-丁二醇装置各1套,相应的变配电间和中央控制室改造,乙炔装置配套建设3套高架火炬。扩能项目所需主要原料如天然气、甲醇、氧气、氢气等依托川维厂或其关联公司通过管线供应,界区外输送管线由“公用工程岛项目”建设;工业用水、软水、脱盐水、电能、蒸汽、氮气、污水处理等公用工程依托川维厂(有偿服务),生活用水由市政供应;其余如冷冻水、循环冷却水、仪表/工厂空气、BDO成品储罐、蒸汽凝液回收、焚烧炉、废水预处理池、仓库、维修中心将由拟建“公用工程岛项目”同步建设;废水预处理后送川维厂废水处理站再深度处理;炭黑浆依托界外华维公司处理;高级炔气送至界外川维厂锅炉作燃料。工程项目组成详见表1-1。表1-1 10万t/aBDO项目组成一览表项目分类主要内容及规模主体装置3.5万t/a乙炔产能:包括部分氧化、裂化气压缩、乙炔提浓、溶剂处理、炭黑水处理。15万t/a甲醛产能:包括预蒸发、甲醇蒸发、反应、吸收、ECS催化焚烧等。10万t/aBDO产能:包括物料循环利用、1,4-丁炔二醇(BYD)合成、加氢、BDO精制等。公用工程供水系统:水源为长江,需用新鲜水9.02m3/h,依托川维厂供水管网供应。循环水:循环水量为12480.39m3/h,依托“公用工程岛项目”循环水装置提供。软水/脱盐水:软水耗量为106.78m3/h,脱盐水耗量为3.77m3/h,由川维厂软水装置通过管道送入,管道长2400m。仪表/工厂空气:由拟建“公用工程岛项目”空压站提供。冷冻水:12冷冻水由拟建“公用工程岛项目”冷冻站提供。供电:总装机容量11211kw,BDO装置区内设一座35kV分变电站,电源由川维厂新区35kv电源引来,总电源依托朱家坝220kv变配电站。供汽:总耗蒸汽158.1t/h,其中3.6MPa蒸汽66.69t/h由川维厂锅炉房提供,2.2MPa 蒸汽91.41t/h由“公用工程岛项目”减温减压装置提供。甲醛装置副产蒸汽19.09t/h。辅助设施检修、维修设施:依托拟建“公用工程岛项目”。分析化验室:依托拟建“公用工程岛项目”,总面积约750m2。消防:依托川维厂、园区消防站,依托“公用工程岛项目”建设的消防设施。储运设施天然气:由川维厂老区脱硫装置提供,管道送入,管道长3200m,0.7MPa。甲醇:由川维厂新区甲醇装置提供,管道送入,管道长350m,0.8MPa。氧气:由川维厂和林德合资的气体公司空分装置提供,管道送入,管道长400m,0.65MPa。氢气:由YARACO提供,管道送入,管道长3500m,4.5-5.0MPa。化学危险品仓库、全厂性仓库及备品备件仓库:依托“公用工程岛项目”。中间罐区:1×1000m3甲醇储罐,4×1000m3甲醛储罐,3×700m3BDO储罐,1×200m3丁醇、废甲醇、废有机物罐、废水储罐各1个,4×50m325%氢氧化钠储罐。BDO成品罐区:依托“公用工程岛项目”在川维厂铁路罐区建设的2×7000m3BDO储罐。产品BDO外运:由管道送至BDO成品储罐内,再采用驳船及铁路罐车外运。气柜:乙炔装置区设乙炔气柜1×10000m3,裂化气气柜1×10000m3,采用水封。乙炔尾气外输:通过管道送至扬子江乙酰化工有限公司作原料,管道长3000m,0.93MPa,属于“公用工程岛项目”建设内容。环保工程废气处理:1套甲醛装置尾气催化焚烧系统。排水管网:包括生产清净下水系统、生产废水系统和生活污水系统。乙炔装置炭黑污水处理:采用“一体化高浊度净水器”处理,规模为1×90m3/h。废水预处理池、事故池:依托“公用工程岛项目”废水预处理池(1×3000m3)、事故池(1×6000m3);BDO装置区设2个废液排放池(12×4×4m3)。废水经预处理后依托川维厂污水处理站进一步深化处理。有机废液及含盐废液处置:依托“公用工程岛项目”焚烧炉焚烧处理。危险废物临时储存点:依托“公用工程岛项目” 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所。火炬:设火炬5套,乙炔装置裂化气、尾气和高级炔火炬各1套,BDO装置乙炔火炬1套,BDO装置事故火炬1套。办公设施依托“公用工程岛”项目,总建筑面积6960m2。1.2.2 生产工艺乙炔生产采用川维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天然气部分氧化法工艺技术,浓甲醛(50%)生产采用瑞典Perstorp Formox公司的铁钼法工艺,BDO生产采用美国INVISTA公司炔醛法工艺,均属世界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A)乙炔生产:以天然气为原料,通过部分氧化法在乙炔炉内反应后用水淬冷,产生含乙炔约8%的转化气,经水洗等工序分离出炭黑水和转化气。炭黑水经炉外分离产生固相炭黑等相关组分,同时产生一定废水;转化气经吸收提纯得到乙炔含量达98.6%的中间产品,作为BDO生产的原料;提纯工序副产高级炔烃气送川维厂现有锅炉作燃料,乙炔尾气送扬子乙酰CO分离项目作原料分离出CO及氢气,CO用于生产醋酸,氢气返回本项目使用。B)甲醛生产:以川维厂供应的甲醇为原料,采用铁钼催化剂生产甲醛,通过二级水吸收塔吸收制备50%的甲醛水溶液作为BDO生产的原料。C)BDO生产:以甲醛和乙炔为原料,采用铜-铋催化剂生产1,4-丁炔二醇(BYD),BYD在镍催化剂作用下进一步加氢反应生成1,4-丁二醇(BDO)。1.2.3 生产规模产品为10万吨/年1,4丁二醇(BDO),副产粗丁醇3562t/a、乙炔尾气17.64万t/a(3.30亿Nm3/a)和高级炔烃气0.606万t/a(0.0493亿Nm3/a);扩能项目建成后,全公司BDO产品生产规模达到20万吨/年,副产粗丁醇7124t/a、乙炔尾气35.28万t/a(6.60亿Nm3/a)和高级炔烃气1.212万t/a(0.0986亿Nm3/a)。产品方案详见表1-2。表1-2 产品方案装 置装置规模实际生产量kt/a商品量kt/a产品规格日产量t/d年产量kt/a乙炔装置1053532.36/98.6%(vol)甲醛装置450150150.7/甲醛50%wt1,4-丁二醇装置300100100100纯度99.5%1.2.4 建设周期和投资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1500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02613万元。公司筹集38336万元,其余76671万元贷款。建设进度:2011年4月开展前期工作,计划在2012年7月开工建设,2013年6月安装设备,2014年12月底机械竣工。建设周期共30个月。1.3 建设项目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相符性(1)产业政策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拟建项目属于目录规定的允许类,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拟建项目生产多碳产品,符合相关天然气利用政策要求;拟建项目也符合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1年修订)要求,不受投资限制。(2)环保政策拟建项目采用世界先进水平的工艺技术生产中间产品乙炔、甲醛及最终产品BDO,项目符合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要求,拟建项目部分废气、废液、固废综合利用,外排污染物保证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符合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的要求;项目满足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订)等文件中相关环保要求。(3)相关规划拟建项目属天然气化工产业链项目,符合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化工区相关产业规划及入园条件,符合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符合石化和化工“十二五”规划要求;拟建项目占地范围内规划的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符合区域用地规划。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2.1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2.1.1 项目所处环境功能区拟建项目位于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化工区规划的工业用地范围内,环境空气质量功能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地表水评价范围长江江段水域功能为III类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水域水质标准;区域声环境质量功能为3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2.1.2 环境质量现状(1)大气根据重庆市涪陵环境监测中心于2011年8月10日16日对拟建项目区域进行的现场监测结果,区域SO2各监测点1小时平均浓度范围为0.0120.092mg/m3,24小时平均浓度范围为0.0340.083mg/m3,超标率为0,浓度监测最大值占标率为55.3%;NO2各监测点1小时平均浓度范围为0.0230.089mg/m3,24小时平均浓度值范围为0.0240.066mg/m3,超标率为0,浓度监测最大值占标率为82.5%;TSP各监测点24小时平均浓度值范围为0.0660.193mg/m3,占标率范围22.064.3%,超标率为0;PM10各监测点的24小时平均浓度值范围为0.0490.120mgj/m3,占标率范围为32.780.0%,超标率为0;CO各监测点1小时平均浓度与24小时平均浓度均未检出,区域大气中CO浓度低于检出限(1.25mg/m3),未出现超标情况;甲醇各监测点的一次浓度与24小时平均浓度均未检出,区域大气中甲醇浓度低于检出限(0.1mg/m3),未出现超标情况;甲醛各监测点的一次浓度均未检出,区域大气中甲醛浓度低于检出限(0.03mg/m3),未出现超标情况;非甲烷总烃各监测点的1小时平均浓度均未检出,区域大气中甲醇浓度低于检出限(0.03mg/m3),未出现超标情况;总烃各监测点一次浓度值范围为1.232.95mg/m3,占标率范围为24.659.0%,超标率为0。区域各大气监测因子浓度监测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要求。(2)地表水根据重庆市涪陵环境监测中心于2011年8月14日15日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的监测结果,长江评价江段pH、COD、DO、BOD5、NH3-N、石油类、挥发酚、Cu、Zn、Pb、Cr6+、Cd等监测因子单因子污染指数均小于1,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域水质要求。(3)声环境根据重庆市涪陵环境监测中心于2011年8月11日、12日对拟建项目厂界的声环境背景值现场监测,各监测点位昼、夜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限值。(4)地下水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不丰富,根据重庆市涪陵环境监测中心于2011年10月25日对拟建项目区域进行的现场监测,pH、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铜、铅、锌、砷、汞、镉、铁、甲醛等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III类标准。(5)土壤环境根据重庆市涪陵环境监测中心于2011年8月14日对拟建项目区域进行的现场监测结果,pH、Cu、Zn、Cr、Ni、Hg、As、Cd和Pb等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根据评价级别及所在区域环境特征,本项目各环境要素的评价范围分别为:(1)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调查:在长寿区城区及经开区范围内。(2)大气:根据导则对评价范围的要求,评价范围的应以D10%为半径或以2D10%为边长,但评价范围的直径或变长不应小于5km。拟建项目甲醛装置区无组织排放甲醛的D10%为945m,结合周围敏感点分布,本次评价范围适当扩大,确定为以拟建甲醛装置区为中心,以5km为半径的范围。(3)地表水:地表水环境现状及影响评价范围为长江长寿段,即本工程依托的川维厂现有污水排放口下游,重点为1000m范围,并延至总长约15km的河段至长寿区长江的黄草峡断面。(4)地下水:拟建生产区周边至长江边约10km2范围。(5)声环境:声环境现状及影响评价范围为拟建生产区厂界。(6)土壤:拟建项目生产区约4.51ha范围。(7)生态: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及影响评价范围为生产区占地范围内,适当扩大到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作为三级评价,本项目生态环境现状借鉴已有资料说明,不进行现场调查,生态影响评价采用列表清单法作定性分析。(8)风险:以拟建项目中间罐区为原点,5km为半径的范围内(详见环境风险评价专题)。(9)公众参与:发放调查表范围重点在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并涉及重庆市长寿区;网上公示发表意见的公众不受范围限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详见附图。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3.1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3.1.1 废气(1)有组织废气从工艺流程分析,正常工况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是加热炉燃烧烟气、ECS催化焚烧烟气、火炬燃烧废气、焚烧炉烟气。主要污染物含有烟尘、SO2、NOx、甲醇、甲醛。乙炔装置氧气/天然气加热炉烟气G1/G2:天然气加热炉和氧气加热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燃烧烟气量分别为13513Nm3/h、4659.5Nm3/h,主要污染物含烟尘、SO2、NOx,排放量小,排放浓度低于排放标准。天然气预热炉烟气与氧气预热炉烟气合并后直接经36.6m高排气筒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高级炔水洗塔尾气G3:提浓工序高级炔解吸气616.2125Nm3/h,主要含丁二炔、丙炔、丙二烯、乙烯基乙炔等C3、C4成分,送川维厂锅炉作燃料,减少污染。乙炔尾气:因含有较高的含碳组分和氢气,送界外川维厂甲醇装置作原料。开停车等非正常工况下,裂解气、乙炔尾气、高级炔气分别送相应的火炬系统燃烧产生烟气(G4、G5、G6)。甲醛装置甲醛装置吸收塔尾气(G7):甲醛装置吸收二塔的吸收尾气含甲醇、甲醛、二甲醚等污染物,一部分作为循环尾气回到系统中,另外一部分送ECS催化焚烧系统,使尾气中的可燃复合物CO、甲醇、甲醛和二甲醚与O2进行催化焚烧,转化为CO2和H2O。进入ECS催化焚烧系统尾气量18263Nm3/h,主要污染物甲醛7.76kg/h、甲醇41.1kg/h、二甲醚146.1kg/h,燃烧后甲醇和二甲醚去除率99.34%,甲醛去除率98.84%,含甲醇和甲醛等污染物(甲醛5mg/m3、甲醇15mg/m3)直接经30m高排气筒排入大气,对环境影响较小。1,4-丁二醇(BDO)装置工艺废气送乙炔火炬(G8、G9、G10、G15、G16):尾气洗涤塔循环尾气(G8)164kg/h,主要含有C2H2100.65kg/h;脱气器洗涤塔脱气器尾气(G9)7.2kg/h,主要含有C2H24.95kg/h;粗BYD贮罐呼吸尾气(G10)气量约0.8kg/h;BDO提浓塔尾气(G15)含甲烷约0.3kg/h;丁醇塔冷凝尾气(G16),主要含甲醇、丁醇,气量为0.07kg/h。均送乙炔火炬燃烧处理。送“公用工程岛项目”焚烧炉(G11-G14、G17):主要包括甲醛循环塔尾气(G11)、甲醇回收塔尾气(G12)、循环分离器排气(G13)、BDO缓冲罐闪蒸尾气(G14)、真空系统尾气(G17),工艺废气主要含有少量的甲烷、醇类、甲醛等(见表3.3-22)。均送“公用工程岛项目”焚烧炉燃烧处理。火炬系统送乙炔火炬系统(G8、G9、G10、G15、G16):主要包括含乙炔废气(G8、G9)、粗BYD贮罐呼吸尾气(G10)、提浓塔尾气(G15)、丁醇塔冷凝尾气(G16),工艺废气主要含氮气及微量有机物。G8、G9废气中乙炔含量较高,从安全角度考虑送火炬焚烧;G10、G15、G16中可燃性有机物含量低且废气量较小,热值利用价值不高,因此设计中未考虑送焚烧炉回收热值,采取与G8、G9合并送火炬焚烧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经乙炔火炬燃烧处理后废气体现于(G18)中。乙炔火炬烟气(G18):采用天然气助燃,用量约10Nm3/h,燃烧后废气量2000Nm3/h,主要污染物烟尘30mg/m3,NOx<200mg/m3,烃类40mg/m3,排放量小,排放浓度低于排放标准,经80m高火炬排放。扩能项目排入环境的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3-1。(2)无组织排放存在生产装置物料无组织排放、中间罐区大小呼吸和装卸区泄漏排放。由于1,4-丁二醇、丁醇液体蒸气压小,液体蒸发量极小,故不考虑无组织排放量。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主要有C2H2、甲醇、甲醛。拟建项目生产装置区及储罐区的无组织排放量见表3-2。扩能项目建成后,废气有组织排放:废气排放量30748.4×104m3/a、甲醇2.16t/a、甲醛0.72t/a、SO20.64t/a、烟尘4.8t/a、NOx17.7t/a、烃类0.64t/a。无组织排放:乙炔1.62t/a、甲醇4.50t/a、甲醛4.828t/a。表3-2 扩能项目废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装置规模污染物名称无组织排放量排放地点及去向Kg/ht/a乙炔装置(3.236万t/a)乙炔0.201.62生产过程,排大气甲醛装置(实际15.07万t/a,50%计)(甲醇用量:86640t/a)甲醛0.2822.256生产过程,排大气甲醇0.544.331,4-丁二醇装置(10万t/a,99.5%wt)甲醛0.2822.256生产过程,排大气1,4-丁二醇微量微量生产过程,进入地面冲洗水中间罐区甲醇罐甲醇0.02150.172储罐区,排大气甲醛罐甲醛0.03950.316粗丁醇罐丁醇微量微量表3-1 10万t/aBDO扩能项目有组织废气污染物一览表(正常工况)编号污染源排放量(Nm3/h)污染物名 称治理前治理措施治理后排放口参数排放方式达标情况浓度(mg/Nm3)产生量(kg/h)浓度(mg/Nm3)排放量(kg/h)排放量(t/a)高度(m)内径(m)温度()G1+G2天然气/氧气预热炉烟气(4根)4×4543.125SO24.50.08直接排放4.50.080.6436.60.4160连续达标NOx<1001.81<1001.8114.5烟尘300.54300.544.32G7甲醛装置吸收塔尾气18263甲醇225041.1进ECS系统催化焚烧150.272.16300.8115连续达标甲醛4257.7650.090.72二甲醚8000146.1400.735.84CO13500246.5500.917.28G18乙炔火炬烟气2000NOx<2000.4对含乙炔的废气燃烧处理<2000.43.2800.41000连续达标烟尘300.06300.060.48烃类400.08400.080.64合计38435.5SO20.080.080.64NOx2.212.2117.7烟尘0.60.64.8甲醇41.10.272.16甲醛7.760.090.72烃类0.080.080.64CO246.50.917.28 注:天然气预热炉烟气G1与氧气预热炉烟气G2合并为1根排气筒,拟建项目建4台乙炔炉,氧气/天然气预热炉烟气排气筒共4根;G3为高级炔烃气,回川维厂锅炉焚烧作为燃料使用替代部分煤粉,川维厂过去长期使用该燃料,有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G4、G5、G6为非正常工况乙炔装置火炬排气;G7为甲醛装置吸收塔尾气经ECS装置燃烧后废气;G8、G9、G10、G15、G16所排尾气均进入BDO装置乙炔火炬焚烧,焚烧后的废气按G18统计;G11、G12、G13、G14、G17所排尾气均收集进入同步建设的“公用工程岛项目”焚烧炉中,焚烧后回收热能,其产生的废气在“公用工程岛项目”中统一核算。3.1.2 废水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厂区初期雨水、消防事故废水及清净下水等,本着“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尽量减少新鲜水耗,降低废水产生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石油化工建设项目(HJ/89-2003),工业废水指生产过程中使用后排放的或产生的水,这种水无进一步利用的价值,但不包括未受污染或受轻污染以及水温稍有升高的即石油化工行业称之为假定净水、清净下水或净下水的水。因此,拟建项目清净下水不纳入总量控制,但实行监控,确保达标排放。(1)蒸汽冷凝液回用蒸汽冷凝液共110.06t/h,送“公用工程岛项目”冷凝液回收装置。(2)清净下水主要来自甲醛装置废锅产生的排污水1.37m3/h,循环水系统排污水由“公用工程岛项目”考虑。主要污染物浓度COD50mg/L、BOD510mg/L、SS50mg/L,其浓度均低于(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排入清净下水管网就近排入长江,符合环保要求。(3)生产废水主要来源:炭黑污泥水、乙炔装置提浓工序清洗水、炭黑溢流水;1,4-丁二醇装置乙炔压缩机密封排液、丁醇塔底废水、过滤器冲洗水;分析化验水、地坪冲洗水。炭黑污泥水(W1):乙炔装置设有炭黑水处理系统,炭黑分离池废水1.94m3/h,主要染物为SS、BOD5、COD,排入“公用工程岛项目”废水预处理池。炭黑水溢流水(W2):炭黑水平均40.68m3/h,经过炭黑水处理分离炭黑后,23.66m3/h再返回装置(部分氧化、提浓、压缩工序)循环使用,17.02m3/h排入“公用工程岛项目”废水预处理池。炭黑水处理系统清洗废水(W3),间歇排放,5.875m3/h,2h/d,平均0.49m3/h,排入“公用工程岛项目”废水预处理池。乙炔装置水封排水(W4):各设备水封产生废水5.22m3/h,排入“公用工程岛项目”废水预处理池。提浓工段停车设备清洗水(W5):提浓工序产生的清洗废水(W1),间歇排放,平均0.19m3/h,排入“公用工程岛项目”废水预处理池。甲醛装置:本装置不产生工艺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与其他装置废水统一收集处理,不另外考虑。BDO装置乙炔压缩机密封排液(W6):乙炔压缩机密封排液0.38m3/h,连续排放,该类废水属于高浓度有机废水,主要含有甲醇、甲醛、丁醇等有机物,其COD浓度高,送“公用工程岛项目”焚烧炉。BDO装置洗水(W7-W10):BYD反应器洗水(W7)、烛形过滤器冲洗废水(W8)、粗BYD过滤器洗水(W9)、BDO反应器活化废水(W10),间歇排放,平均0.72m3/h,该类废水属于高浓度有机废水,主要含有甲醛、1,4-丁炔二醇、1,4-丁二醇等有机物,但水量小,排入“公用工程岛项目”废水预处理池。丁醇塔底废水(W11)14m3/h,主要污染物为SS、COD、BOD5、甲醇、丁醇,排入“公用工程岛项目”废水预处理池。地坪冲洗水(W12):定期冲洗车间地坪(不考虑中间罐区),产生地坪冲洗废水,每天冲洗一次,每次排放量为36m3/h,平均小时排放量1.5m3/h,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甲醇、甲醛、石油类等,排入“公用工程岛项目”废水预处理池。分析化验:依托“公用工程岛项目”。(4)生活污水(W13)劳动定员71人,不在厂区居住,用水量按100L/d·人,污水排放系数按0.9计,产生污水6.48m3/d(0.27m3/h),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NH3-N、SS,排入“公用工程岛项目”生活污水调节池,计量后送至川维厂的生活污水系统。(5)厂区初期雨水接触化学品的露天场所初期污染雨水带有污染物。采用历年最大暴雨前15min为初期污染雨水量(855m3/次),主要污染物有SS、COD、甲醛、醇类。将初期雨水送“公用工程岛项目”事故池储存,通过调节和切换,分批排入废水预处理池。综上,需处理的生产废水41.08m3/h,生活污水0.27m3/h,共41.35m3/h。另外,拟建项目炭黑浆由华维公司回收处理,脱水将产生2.77m3/h的废水,该部分废水直接由华维公司污水系统进入川维污水处理场。废水预处理工艺:生产废水根据实际的pH值添加相应的酸或碱进行中和预处理,以满足川维厂污水处理站接管水质指标要求,再送至川维污水处理场深度处理,达到化工园区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457-2012)后排放。“公用工程岛项目”废水预处理池设计能力:1×90m3/h。说明:各装置使用催化剂含有金属(Ni、Cu等元素),但不会进入废水中。生产废水41.08m3/h经“公用工程岛项目”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0.27m3/h一并排入川维厂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废水量992.4m3/d)。生产区排水口污染物加权平均浓度:COD1181.7mg/L、BOD5726.3mg/L、SS263.8mg/L、NH3-N0.27mg/L、石油类0.97mg/L、甲醛2.95mg/L,低于川维厂污水处理站接管水质指标要求。川维厂污水处理场排水现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中的一级标准,在本项目投产前将通过改造使BDO全厂废水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化工园区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457-2012)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中的一级标准要求:pH69、COD80mg/L、BOD520mg/L、SS70mg/L、NH3-N10mg/L、甲醛1.0mg/L、石油类3mg/L,承诺函见附件。扩能项目废水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去向见表3-3。表3-3 扩能项目川维厂污水处理站废水深度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源废水量(m3/d)污染物进川维厂处理前(生产区排水口)治理措施川维厂污水处理场深度处理后排放标准(mg/L)浓度(mg/L)排放量(t/a)浓度(mg/L)排放量(t/a)生产废水、生活污水992.4COD1181.7390.92直接排入川维厂污水处理场二级生化处理8026.4680BOD5726.3240.25206.6220SS263.887.266019.8570NH3-N0.270.090.270.0910甲醛2.950.901.00.331.0石油类0.970.320.970.323扩能项目建成后,外排清净下水1.096万m3/a,废水33.08万m3/a,COD26.46t/a、BOD5 6.62t/a、SS19.85t/a、NH3-N0.09t/a、甲醛0.33t/a、石油类0.32t/a。(未计华维公司处理浓炭黑浆产生的废水)。3.1.3 噪声(1)主要噪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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