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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与金融基础知识返回目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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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财政收入,主编 田蕊 黄庆柳 郭昭飞,了解我国财政收入的具体内容;理解组织财政收入的原则;理解税收的基本特征;掌握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了解我国国债的主要形式和特征,掌握国债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了解我国国有资产管理的现状;了解税收制度的基本内容。,第一节我国财政收入的具体内容 一、财政收入的定义 财政收入首先可以理解为一个过程,它是财政活动的第一阶段,即组织收入、筹集资金阶段。财政收入是政府为满足支出的需要,依据一定的权力原则,通过国家财政集中一定数量的社会财富形成的收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收入是以货币来度量的,从这个意义上理解,财政收入又表现为一定的货币资金,即政府为履行其职能的需要而筹集的一切货币资金的总和。,财政收入通常有两方面含义:一方面财政收入是一定量的公共性质的货币资金,即财政通过一定筹资形式和渠道集中起来的由国家集中掌握使用的货币资金,是国家占有的以货币表现的一定量的社会产品价值,主要是剩余产品价值。另一方面财政收入又是一个过程,即财政收支中组织收入、筹集资金的阶段,它是财政分配的第一阶段或基础环节。,二、财政收入的构成(一)财政收入的构成形式 财政收入的构成形式是指不同形式的财政收入在财政总收入中是怎样构成的,它们各自占有多大的比重。政府对财政收入形式的选择将受到下列因素的影响:1.基于社会经济制度的约束 2.基于公共产品供给的特殊性 3.基于调节社会经济的需要 4.出于短期融资的需要,(二)财政收入的构成来源 财政收入的来源结构可以从三方面加以分析。三种分析的侧重点虽各有不同,但都能从不同的侧面为政府合理制定和调整收入政策提供理论依据。1.财政收入的所有制构成 财政收入所有制构成是指来自不同经济成分的财政收入所占的比重。这种结构分析的意义在于说明国民经济所有制构成对财政收入规模和结构的影响及其变化趋势,从而采取相应的增加财政收入的有效措施。目前我国财政收入所有制构成大致包括来自国有经济的收入、来自集体经济的收入、来自私营经济的收入等。,2.财政收入的价值构成 财政收入无论以什么形式去取得,最终都表现为政府对一部分社会产品价值的占有。在市场经济中,从生产成果分配的角度来看,社会产品的价值可以被分解为资本转移价值和国民收入(新增价值)两个部分。而国民收入则又可被分为劳动者工资和企业利润两个部分。分析财政收入的价值构成,就是分析财政对这三部分价值的征收状况。,第一,从转移价值部分来看,理论上讲资本的转移价值部分是社会维持简单再生产的基础,如果政府对其进行征收势必造成资本的萎缩,从而使简单再生产无法正常进行。因此,原则上,政府财政是不可以对社会产品中的转移价值部分进行征收的。第二,从劳动者的工资部分来看,工资能否成为政府财政收入征收的对象,关键是要看劳动工资中剩余劳动的含量,以工资中剩余劳动含量的多少来确定财政的征收程度和征收方式(直接征收或间接征收)。这样既可以获取财政收入又可以在收入过程中贯彻政府的再分配政策。第三,从企业利润部分来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民收入在扣除劳动工资后,总是首先表现为企业利润。政府财政能否参与企业利润的分配以及能分配多少,主要应考虑企业利润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企业利润被分解再分配的程度、企业在扩大再生产中的地位。,一般认为,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主要倾向于个人收入为主的分配制度下,且市场运行基本正常,平均利润率规律也在起作用,则企业利润不应当成为财政收入的主要征收对象,而各种形式的个人收入才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这样既可以更好的在财政收入过程中贯彻政府的收入再分配政策,又可以避免对企业利润课征不当造成对扩大再生产和投资的影响。,3.财政收入的产业部门构成 财政收入的产业部门构成是指国民经济各部门对财政收入的贡献程度,即财政收入是从哪些部门集中的,集中的比例有多大。从财政收入的部门构成分析,我国财政收入主要来自农业、工业、商业、交通运输业和建筑业等部门。研究财政收入的部门构成,有利于掌握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发展及其结构变化对财政收入的影响,从而使财政收入构成与国民经济的部门构成相适应。,三、财政收入的分类(1)按取得收入的依据,可将财政收入分为政府公共财政收入和国有资产经营收入。政府公共财政收入是指政府以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者身份,依据政治权力,主要以税收形式筹集的财政资金,包括对各种商品、劳务、所得、财产、土地、资源等征收的税款以及行政性收费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入是指政府以国有资产所有者身份,依据财产权力,参与资产收益分配所筹集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国有企业上缴利润、从政府参股控股的股份制企业中分享的股息和红利、国有资产租赁和产权转让收入。,(2)按取得收入的稳定程度,可将财政收入分为经常性收入和临时性收入。经常性收入是指每个财政年度都能连续不断、稳定取得的财政收入,如税收、经常性收费等。临时性收入是指在财政年度内不经常或不很规律地取得的财政收入,如国债收入、出卖公产收入、罚款、捐款等。(3)按收入的管理权限,可将财政收入分为中央财政收入与地方财政收入。中央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是指按照财政预算法律和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分别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筹集、使用的财政资金。,(4)按经济成分,可将财政收入分为来自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各种非国有制经济的收入。(5)按经济部门,可将财政收入划分为来自农业、工业、交通运输业和商业服务业的收入。(6)除上述分类形式外,财政收入还可根据其他标准,分为国内收入与国外收入,直接收入与派生收入以及强制性收入与非强制性收入等。,四、财政收入的作用 财政收入作为政府财政活动的组成部分,对政府而言有着十分重要和不可或缺的作用,其作用主要从两个方面表现出来:1.收入作用 政府从事财政收入活动的首要目的就是获取财政资金。这使取得收入成为政府财政收入活动的主要作用。,2.调节作用 在政府组织财政收入的过程中,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都将会与政府发生关系,他们各自的利益会因为政府选择不同的收入政策和收入手段而发生改变,从而可能影响他们的行为选择,这使财政收入可以成为政府调节社会经济的一种重要工具,并用以体现国家对收入再分配、改善资源配置、稳定经济等方面的政策取向。,知识拓展 一、财政收入与社会总产品价值构成的关系“社会总产品价值CVM”该公式表述了社会总产品价值的构成。其中C代表补偿社会产品消耗的生产资料的价值;V代表以劳动报酬形式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价值部分;M代表社会总产品价值中的新创造的归社会支配的剩余产品价值。C、V、M三部分之间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关系,同时M又是构成财政来源的主要因素,因此研究社会总产品价值构成与财政收入的关系,应着重研究社会总产品价值构成中成本因素C和V的变化,从而研究对M以及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在社会总产品一定且V不变时,降低补偿社会产品消耗的生产资料的价值即C,是降低生产成本,增加M(剩余产品价值)和增长财政收入的主要途径。降低生产资料耗费,要根据生产资料的性质区别对待。(1)属于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生产资料的耗费,应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力求节约,通过技术或生产工艺流程创新降低成本,增加企业纯收入和财政收入。,(2)属于固定资产耗费的补偿,应合理确定折旧率,提高设备利用率,减少每件产品中转移的折旧价值,降低单位产品成本,从而增加企业盈利和财政收入。如果折旧率过高,就势必减少企业利润和财政收入;如果折旧率过低,此时,财政收入的增长是以牺牲企业发展后劲、减慢企业设备的更新改造步伐为代价的,财政收入增收是虚假的、不真实的。在社会总产品一定且生产资料价值不变时,人工费用部分增大,剩余价值部分减少,相反人工费用部分减少,剩余价值部分则增大。因此,充分调动劳动者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对增加企业利润和财政收入有着重大意义。,二、财政收入的经济来源 1.M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2.V是财政收入的补充 3.C中的个别部分构成财政收入,第二节组织财政收入的原则 组织财政收入的原则也就是筹集财政资金所依据的基本准则。筹集财政资金的过程,实质上是财政利用价值形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过程。组织财政收入不仅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关系到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之间和中央与地方两级利益的关系,还关系到不同对象的合理负担问题。为了处理好这些关系,在组织财政收入时,必须掌握好以下几项原则:,一、发展经济,广开财源原则 发展经济,广开财源是指在筹措财政资金时必须以促进经济发展为出发点,以经济效率损失最小化为前提,扩大财源,努力增加财政收入。从增产节约中发展经济,从发展经济中寻求获得财政收入的来源。只有最大限度地扩大经济发展规模、加快经济发展速度、努力提高经济效益,才能从根本上保证财政来源充裕,财政收入才有坚实的基础。因此在制定财政收入政策时,应更多地考虑如何促进经济的发展、调动生产经营者增产创收的积极性。,二、兼顾三者和两级利益原则 所谓“兼顾三者利益”是指财政在处理国民收入分配,并相应取得自身收入的过程中,既要保证筹措到足量的财政资金满足财政支出的需要,还应将必要的财力留给单位和个人,以调动和发挥它们的积极性。从而推动生产的发展,从根本上保证财政收入的来源。利益兼顾的实质就是要在筹措财政资金时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与个人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兼顾两级利益”中的两级是指中央与地方,国家财政在处理国民收入分配,并相应取得自身收入的过程中,应该同时兼顾中央级财政和地方级财政的利益关系。按目前的财政管理体制,我国的国家财政是分别由中央预算和地方总预算构成的两级财政。两级财政有各自的具体职能,也形成各自的利益关系,因此在组织财政收入时应兼顾两级利益关系。三、区别对待、合理负担原则“区别对待,合理负担”是指国家在制定财政收入政策时不能“一刀切”,必须区别不同的情况进行合理负担。,我国地域辽阔,历史悠久,但是由于自然条件的差异、历史的和经济环境等原因,经济发展很不均衡。总的来说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速度相对较快,而中、西部地区经济较为落后。因此在确定财政政策时应区别对待,充分体现出财政的“合理负担”原则。该原则主要体现在税收中,具体地说就是指在组织财政收入时,按纳税人收入的多少,采取不同的征收比例,实行负担能力强的多负担,负担能力弱的少负担的方针。它通常通过采取不同的征税范围,不同的税率,减免税等方式来实现。实行合理负担,是实现企业公平竞争的需要,也是保证国家财力的需要。,知识拓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收入原则 1.充足原则:指税收要满足国家财政的需要,以避免产生财政赤字,该原则认为财政支出会随着人均收入的提高,国家职能的扩大而提高,即财政支出呈扩张趋势,因此要求税收要不断满足财政支出不断增长的需要。2.弹性原则:指征税要有弹性,要随着财政需要的变动而增减。3.经济原则:使筹集财政收入的活动能够发挥调节优化经济结构的作用,引导经济的良性运行,尽量避免使经济结构扭曲或失衡,减少效率损失,尤其要减少税收的超额负担。,4.公平原则:该原则主要体现在税收政策中。税收公平原则中公平的概念包括两种:一为横向的公平,一为纵向的公平。横向的公平是指处于同等经济负担能力的人应纳同等的税收;而纵向公平的目的在于让经济负担能力不同的人应缴纳不同等的税收。5.效率原则:该原则要求的是以最小的费用获取最大的收入,并利用财政的经济调控职能最大限度地促进经济的发展,或者最大限度地减轻组织财政收入对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第三节财政收入的形式 所谓财政收入形式,是指政府通过哪些方式或渠道来取得财政收入。如在自然经济条件下,政府通过征收实物或劳务而取得财政收入,我国封建社会的“粟米之征”、“布帛之征”、“任役之征”等都是财政收入的具体形式。在商品货币经济条件下,财政收入则表现为国家占有和支配一定量的货币资金。目前我国财政收入的形式,主要包括税收、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国债、政府收费等。,(一)税收 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依据其社会管理职能,按照法律规定,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规范形式。是国家为了行使其职能,而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税收是国家依据其政治权力向纳税人强制征收的收入。它是最古老的、也是最主要的一种财政收入形式。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三大特征。除组织收入的职能外,税收对经济社会运行、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都具有重要的调节作用。,(二)国有资产经营收益 国有资产的经营收益是指国家凭借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从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中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其来源是国有企业或国家参股企业的劳动者在剩余劳动时间内为社会创造的剩余产品价值。目前我国国有资产的收益表现为:股息、红利收入、上交利润收入、租金收入、其他收入形式等。(三)国债 国债收入是中央政府以国家信用的方式取得的一种收入。国债具有有偿性、自愿性、灵活性和广泛性等特点,在弥补财政赤字、调节经济运行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四)政府收费 政府收费是指国家机关及其授权事业单位在行使国家管理职能中,按照国家规定对特定管理对象为部分地补偿管理成本而收取的费用。政府收费包括规费和使用费两种,前者是政府部门为公民个人或单位提供某些特定服务或实施特定行政管理所收取的工本费和手续费,如工商执照费、商标注册费、户口证书费、结婚证书费、商品检验费等;后者指政府部门对其所提供的公共设施的使用者按一定标准收取的费用,如高速公路使用费、桥梁通过费等。,(五)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除税收、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国债和政府收费项目以外的收入。其他收入在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不大,但包括的项目多,政策性强,主要包括事业收入、规费收入、各种罚没收入、国家资源管理收入、公产收入等。,知识拓展我国国有资产管理现状 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在我国财政收入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而这项收益的取得直接取决于我国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情况。众所周知,我国工业基础差,经济不发达,建国初期国有经济只有少量的解放区军工企业和接管部分官僚垄断资本企业,这些企业规模小,资产量少。据不完全统计,1952年我国国有资产总额只有12 986亿元。,经过建国后40多年来的经济建设,我国的国有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国有经济得到高速的发展,国有资产越来越雄厚,到1995年底,我国国有资产已经达到5.7万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4.5万亿元,非经营性资产1.2万亿元,统计表明,1949年以来,我国国有资产平均每年递增12.4%,其中,1980年以来平均每年递增14.5%,1990年至1995年平均每年递增17.9%。,国有经济所创造的财富维持了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壮大了国防力量,保证了国家的安全,促进了两个文明建设。可以说没有国有经济的物质基础,就没有社会主义政权的巩固。但是国有经济的发展也同其他所有制经济一样,不是、也不可能是直线上升的,有时也带有明显的阶段性。这种阶段性既受国有经济政策、政治环境制约,也与国际环境有着密切的联系,当然也有自然环境的影响。可以说,建国以后我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实行计划经济的管理手段,在当时我国工业化程度低,生产力水平不高,供应不足的情况下,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不但解决了占全世界1/5人口的吃饭和就业问题,而且也为我国改革开放打下了坚实的经济基础。,但是随着科学的进步,技术的发展,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国内、国际经济、政治环境的变化,继续沿用计划经济的管理手段,继续实行原有的管理体系,已经不能适应我国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因此,出现了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滑坡,亏损面逐年增大的趋势,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独立核算的国有工业企业亏损面1992-1995年分别为22.7%、29.8%、32.7%、33.5%,1996年上半年则达到43.3%,并且1996年一季度出现了全国性的整体亏损,国有资产的损失数额也逐年增大,据1994年全国开展清产核资的12.4万户国有企业的不完全统计,全部资产损失达2 231.1亿元,全部资金挂账22 069亿元,损失与挂账合计达4 438亿元,占这些企业全部资产的10.7%。,面对上述情况,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迫在眉睫。国有企业的改革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要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适当的方法。但是在改革的实践中我们必须要明确几个问题:1.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在于建立起科学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 2.国有企业的改革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坚持改革与加强管理相结合 3.国有企业改革应坚持实事求是的方针,第四节国家税收的基本内容 一、税收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税收又称为赋税、捐税、租税,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运用法律手段,对一部分社会产品进行强制性的分配,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税收与其他形式的财政收入相比,具有三项基本特征,即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这是税收区别于其他形式的财政收入的最重要的标志。,(一)税收的强制性 税收的强制性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针对税收分配关系是以什么作为征收依据而言的,即税收是国家以政治权力作为依据而进行的一种分配。另一方面就是以税收的法律关系而言的,即在国家税法规定的限度内,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征税人必须依法征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与公民自愿为国家和社会公益事业而做出的捐赠是不同的,与公民自愿购买国债也是不同的。,(二)税收的无偿性 税收是国家向纳税人无偿征收的资金,税款一经征收,纳税人所纳税款的所有权随之发生转移,国家对具体纳税人既不需要直接偿还,也不付出任何形式的直接报酬。这与等价交换的商品买卖关系是不同的,与国家为了筹集资金而发行的定期还本付息的国债也是不同的。,(三)税收的固定性 在征税前,国家通过法律形式把每种税的课征对象即征收数额或征收比例都规定下来,便于征纳双方共同遵守。任何纳税人和征收机关都无权改变法律规定的征税标准,不能想收多少就收多少,想缴多少就缴多少。这与公民量力而行地为国家、社会公益事业做出的捐赠和购买的国债是不同的。此外,税收的固定性还包含有征税的连续性,纳税人只要取得了税法规定的收入,发生了应税行为,就必须依法纳税。税收的三大特征是紧密联系、缺一不可的。税收的无偿性决定了税收的强制性,而税收的强制性和无偿性有决定了税收的固定性,三者构成了税收的统一体,在任何社会制度下税收都具有以上的三个特征。,二、税收的职能 1.财政收入职能 组织国家财政收入是税收的基本职能。由于税收具有及时、可靠、稳定的特点,因此,税收一直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目前在我国占全部财政收入的95%以上。2.调节经济职能 税收是参与国民收入分配最主要、最规范的形式,也是国家实行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通过税制设计和制定税收政策,实现国家的经济政策目标,调节不同主体的经济利益和分配关系,从而协调社会经济的发展。3.反映监督职能 税收借助它与经济的必然联系,反映国民经济运行和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某些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对经济活动实行有效的监督。,三、税收的作用 税收的作用是税收职能在一定经济条件下的外在表现。在不同的历史阶段,税收职能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在现阶段,税收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和工具 税收在保证和实现财政收入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由于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因而能保证收入的稳定;同时,税收的征收十分广泛,能从多方筹集财政收入。,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之一 税收与整个社会经济运行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从国外的经验看,许多国家在促进欠发达地区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刺激经济增长以及收入公平分配等方面都成功地运用了税收手段,对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国家通过税种的设置以及在税目、税率、加成征收或减免税等方面的规定,可以调节社会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 国家政权是税收产生和存在的必要条件,而国家政权的存在又依赖于税收的存在。没有税收,国家机器就不可能有效运转。同时,税收分配不是按照等价原则和所有权原则分配的,而是凭借政治权利对物质利益进行调节,体现国家支持什么、限制什么,从而达到维护和巩固国家政权的目的。,4.税收具有监督经济活动的作用 税收的反映和监督职能是经济健康发展的保证。税收与各项经济活动密切相关,通过税收征管,可以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税收计征的过程即是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反映和监督的过程。通过税收这种形式,可能及时反映出各项经济指标和经济动态,为经济管理提供及时可靠的信息。同时,各经济实体通过税收政策的变化,能够掌握国家的宏观调控信息,据此制定相应的经营战略。,四、税收的分类 税收制度的主体是税种,一个国家的税收体系通常是由许多不同的税种构成的。每个税种都具有自身的特点和功能,但从某一个特定的角度去分析,用某一个特定的标准去衡量,有些税种具有共同的性质、特点和相近的功能,从而区别于其他各种税收而形成一“类”,由于研究的目的不同,对税收分类可以采用各种不同的标准,这样也就形成了不同的分类方法。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志,税种的分类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一)按征税对象分类 征税对象是税法的一个基本要素,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因此,按征税对象的不同来分类,是税种最基本和最主要的分类方法。按照这个标准,我国税种大体可分为以下五类:1.对流转额的征税 对流转额的征税简称流转税,或商品和劳务税。它是对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流转额征收的一类税收。商品交易发生的流转额称为商品流转额。这个流转额既可以指商品的实物流转额,也可以指商品的货币流转额。商品交易是一种买卖行为,如果税法规定卖方为纳税人,商品流转额即为商品销售数量或销售收入;如果税法规定买方为纳税人,商品流转额即为采购数量或采购支付金额。,非商品流转额是指各种社会服务性行业提供劳务所取得的业务或劳务收入金额。按销售收入减除物耗后的增值额征收的增值税,也归于流转税一类。流转税与商品(或劳务)的交换相联系,商品无处不在,又处于不断流动之中,这决定了流转税的征税范围十分广泛;流转税的计征,只问收入有无,而不管经营好坏、成本高低、利润大小;流转税都采用比例税率或定额税率,计算简便,易于征收;流转税形式上由商品生产者或销售者缴纳,但其税款常附着于卖价,易转嫁给消费者负担,而消费者却不直接感到税负的压力。,由于以上这些原因,流转税对保证国家及时、稳定、可靠地取得财政收入有着重要的作用。同时,它对调节生产、消费也有一定的作用。因此,流转税一直是我国的主体税种。一方面体现在它的收入在全部税收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一直较大;另一方面体现在它的调节面比较广泛,对经济的调节作用一直比较显著。我国的当前开征的流转税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2.对所得额的征税 对所得额的征税简称所得税。所得税是指对各类纳税人的应税所得课征的税收。所谓所得,原则上讲就是纳税人由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其他活动而获得的收入扣除为取得收入所需费用之后的余额。所得税额的多少取决于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多少,而不是取决于商品或劳务的流转额。同时,由于所得税是就纳税人的纯收入,即在商品已销售并计算出损益后,只就纯收入部分征收。总的来说,所得税是对纳税人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的合法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和法定允许扣除的其他各项支出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征收的税。,所得税按照纳税人负担能力(即所得)的大小和有无来确定,实行“所得多的多征,所得少的少征,无所得的不征”的原则。因此,它对调节国民收入分配,缩小纳税人之间的收入差距有着特殊的作用;同时,所得税的征收面也较为广泛。故此成为经济发达国家的主要收入来源。在我国,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所得的增加,所得税已成为近年来收入增长较快的一类税。我国当前开征的所得税主要有: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3.对资源的征税 对资源的征税是对开发、利用和占有国有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类税。征收这类税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取得资源消耗的补偿基金,保护国有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二是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以利于企业在平等的基础上开展竞争。我国对资源的征税主要有: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4.对财产的征税 对财产的征税是对纳税人所拥有或属其支配的财产数量或价值额征收的税。包括对财产的直接征收和对财产转移的征收。开征这类税收除为国家取得财政收入外,对提高财产的利用效果、限制财产的不必要的占有量有一定作用。我国对财产的征税主要有:房产税(外资为城市房地产税)、契税、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外资为车船使用牌照税,但目前已停止征收)。,5.对行为的征税 对行为的征税也称行为税,它一般是指以某些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类税收。征收这类税,或是为了对某些特定行为进行限制、调节,使微观活动符合宏观经济的要求;或只是为了开辟地方财源,达到特定的目的。这类税的设置比较灵活,其中有些税种具有临时税的性质。我国对行为的征税主要有: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停征)、屠宰税(税费改革中停征)、筵席税(由各省决定是否开征,但目前各省均已停征)。,知识拓展税收的其他几种常用分类方式 一、按税收管理和使用权限分类 税收按税收管理和使用权限不同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中央税是指税收管理和使用的权限在中央的各种税种,如消费税等;地方税是指税收管理和使用的权限在地方的各种税种,如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等;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是指税收管理和使用权限属于中央和地方政府分享的各个税种,如增值税等。,二、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 税收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可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价内税是指税金是价格的组成部分,必须按含税价计税;价外税是指税金是价格的一个附加额或附加比例,必须按不含税价计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与商品、劳务或财产的价格有着密切的关系,对商品和劳务课征的税收既可以包含于价格之中也可以在价格之外。凡税收构成价格组成部分的税收称为价内税;凡税收是价格之外的附加额的税收称为价外税。前者,其价格的组成成本利润税金,后者其价格等于成本加利润。,价内税,有利于国家通过对税负的调整,直接调节生产和消费,但往往容易造成对价格的扭曲。价外税与企业的成本核算和利润、价格没有直接联系,能更好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不致因征税而影响公平竞争;同时,不干扰价格对市场供求状况的正确反映,因此,更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三、按税负是否易于转嫁分类 税收按其负担是否易于转嫁分类,可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所谓税负转嫁是指纳税人依法缴纳税款之后,通过种种途径将所缴税款的一部分或全部转移给他人负担的经济现象和过程,它表现为纳税人与负税人的非一致性。由纳税人直接负担的税收为直接税。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即负税人,如所得税、遗产税等;可以由纳税人转嫁给负税人的税收为间接税,即负税人通过纳税人间接缴纳的税收,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四、按计税标准分类 税收按其计税依据的不同,可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从价税是以征税对象的价值量为标准计算征收的税收。税额的多少将随着价格的变动而相应增减。从量税,是按征税对象的重量、件数、容积、面积等为标准,采用固定税额征收的税收。从量税具有计算简便的优点。但税收收入不能随价格高低而增减。,除上述主要分类外,还有一些其他分类方法。例如在我国按征收机关划分,税收可分为工商税系、关税税系和农业税系三大类。工商税收由各级国家税务机关和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管理;关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管理;农业税系原来由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征收管理,现正逐步移交给税务机关。又如,按缴纳形式分,税收可分为力役税、实物税和货币税。按税收的用途分,税收可分为一般税和目的税。,第五节税收制度的要素 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的总称,或者说是国家以法律形式确定的各种课税制度的总和。税收制度是取得收入的载体,主要包括国家的税收法律和税收管理体制等。从法律角度看,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是指在既定的管理体制下设置的税种以及与这些税种的征收、管理有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各级成文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从税收制度的形式来看,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可按照构成方法和形式分为简单型税制及复合型税制。,结构简单的税制主要是指税种单一、结构简单的税收制度;而结构复杂的税制主要是指由多个税种构成的税收制度。在现代社会中,世界各国一般都采用多种税并存的复税制税收制度。但不论采用什么样的税收制度,构成税种的要素都不外乎以下几项:(1)纳税人;(2)征税对象;(3)税目;(4)税率;(5)纳税环节;(6)纳税期限;(7)减税、免税等。,一、纳税人(课税主体)纳税人是纳税义务人的简称,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法人和自然人,法律术语称为课税主体。纳税人是税收制度构成的最基本的要素之一,任何税种都有纳税人。从法律角度划分,纳税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两种。法人是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力和承担义务的组织。作为纳税人的法人,一般系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和登记、具备必要的生产手段和经营条件、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能承担经济责任、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和义务的单位、团体。作为纳税人的自然人,是指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如从事工商营利经营的个人、有应税收入或有应税财产的个人等。,二、课税对象(课税客体)课税对象又称征税对象,是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法律术语称为课税客体。课税对象是一个税种区别于另一种税种的主要标志,是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之一。每一种税都必须明确规定对什么征税,体现着税收范围的广度。一般来说,不同的税种有着不同的课税对象,不同的课税对象决定着税种所应有的不同性质。,三、税目 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项目。设置税目的目的一是为了体现公平原则,根据不同项目的利润水平和国家经济政策,通过设置不同的税率进行税收调控;二是为了体现“简便”原则,对性质相同、利润水平相同且国家经济政策调控方向也相同的项目进行分类,以便按照项目类别设置税率。有些税种不分课税对象的性质,一律按照课税对象的应税数额采用同一税率计征税款,因此没有必要设置税目,如企业所得税。有些税种具体课税对象复杂,需要规定税目,如消费税、营业税,一般都规定有不同的税目。,四、税率 税率是应纳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比例,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它体现征税的深度。税率的设计,直接反映着国家的有关经济政策,直接关系着国家的财政收入的多少和纳税人税收负担的高低,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我国现行税率大致可分为3种:1.比例税率:实行比例税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数额大小,都按同一比例征税。2.定额税率:定额税率是税率的一种特殊形式。它不是按照课税对象规定征收比例,而是按照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税额,所以又称为固定税额,一般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3.累进税率:累进税率指的是这样一种税率,即按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若干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规定相应的税率,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数额越小税率越低。累进税率因计算方法和依据的不同,又分以下几种:全额累进税率、全率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五、纳税环节 所谓纳税环节,就是对处于运动之中的征税对象,选定的应该交纳税款的环节。现代税收制度中,一般指在商品流转过程中应该交纳税款的环节。商品从生产到消费要经过多道流转环节。一般地说,包括产制、商业批发和零售三个环节,及从产制到消费以前所经历的一系列转手交易的各个环节。税法规定了纳税人要在上述商品流转环节中,一个或几个环节交纳税款。这就是征税环节。一个税种只在一个流转环节征税的,叫“一次征制”;一个税种在商品流转环节选择两个环节征税的,叫“二次征制”;一个税种,在商品流转各环节多次征税,叫“多次征制”或“道道征税”。,现代税收制度中,纳税环节是根据纯收入在各个流转环节的分布状况确定的。确定纳税环节,是流转课税的一个重要问题。它关系到税制结构和税种的布局,关系到税款能否及时足额入库,关系到地区间税收收入的分配,同时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核算和是否便利纳税人缴纳税款等问题。,六、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是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最后时间限制。它是税收强制性、固定性在时间上的体现。确定纳税期限,要根据课税对象和国民经济各部门生产经营的不同特点来决定。如流转课税,当纳税人取得货款后就应将税款缴入国库,但为了简化手续,便于纳税人经营管理和缴纳税款(降低税收征收成本和纳税成本),可以根据情况将纳税期限确定为1天、3天、5天、10天、15天或1个月。,七、减税、免税 减税是对应纳税额少征一部分税款;免税是对应纳税额全部免征。减税免税是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措施。减税免税的类型有:一次性减税免税、一定期限的减税免税、困难照顾型减税免税、扶持发展型减税免税等。八、违章处理 违章处理是对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行为的处罚措施。违章处理是税法不可缺少的要素,体现了税收的强制性,即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将要受到法律制裁。违章处理规定了什么是违章行为以及不同的处理措施。,知识拓展现代税收制度的违章行为 现代税收制度规定的违章行为一般有以下情形:1.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纳税人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纳税鉴定、纳税申报、建立保存账户、提供纳税资料,拒绝接受税务机关监督检查等行为。2.欠税:纳税人因故超过税务机关规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3.漏税:纳税人并非故意未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如由于纳税人不熟悉税法规定和财务制度或工作粗心造成漏纳税款。,4.偷税:纳税人使用欺骗、隐瞒等手段逃避纳税的行为。如利用伪造、涂改、销毁账册、票证或记账凭证;少报或隐瞒应税项目、销售收入和经营利润,虚增成本,乱摊费用,缩小利润数额;转移资产、收入和利润账户等手段逃避应纳税款。指使、授意和怂恿进行以上违法行为的同属于偷税行为。5.抗税:纳税人拒绝遵照税收法规履行纳税义务和行为,如:拒不依法缴纳应缴税款;以各种理由抵制税务机关的纳税通知,拒不纳税;拒不按照法定手续办理纳税申报和提供纳税资料;拒不接受税务机关进行纳税检查;采取聚众闹事,威胁围攻税务机关和殴打税务官员;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税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及唆使、包庇、支持抗税行为的都属抗税行为。,以上的违章行为中,漏税是无意少缴税款的行为,偷税、抗税则是故意违反税法,逃避纳税的行为。偷税、抗税的区别是:前者是采取欺骗、隐瞒的手段,而后者则是采取公开对抗的方式。对违章行为一般采取的处罚措施:1.征收滞纳金:滞纳金是税务机关对欠税者所征的一种罚金。如税务机关除令欠税者限期照章补交所欠税款外,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所欠税款一定比例的滞纳金。计算公式为:滞纳金所欠税款滞纳金比率滞纳天数,2.处以税务罚款:这是一种经济制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按应纳税款的倍数罚款;另一种是按一定数额罚款。3.税收保全措施:税收保全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过程中,为了保证国家税收利益不因纳税人采取转移、隐匿手段受侵害,而对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纳税人所采取的留置手段。4.追究刑事责任:为了保障纳税人的权益,税法一般都规定纳税人有在遵照先行给付原则下申请复议和向法院提出诉讼的权利。,第六节国 债 财政收入的筹集可以有多种不同的形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不仅以社会管理者和资产所有者的身份通过税收、利润上交等形式取得财政收入,而且还以债务人的身份,依据信用取得财政收入。当前,国债在我国已经成为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一、国债的概念及特征(一)国债的概念 所谓国债就是国家借的债,即国家债券,它是国家为筹措资金而向投资者出具的书面借款凭证,承诺在一定的时期内按约定的条件,按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归还本金。我国的国债专指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家公债,由国家财政信誉作担保,信誉度非常高,历来有“金边债券”之称,稳健型投资者喜欢投资国债。,(二)国债的特征 1.安全性高。2.流动性强,变现容易。3.可以享受许多免税待遇。4.能满足不同的团体、金融机构及个人等需要。,二、国债种类 国债的种类繁多,按国债的券面形式可分为三大品种,即:无记名式(实物)国债、凭证式国债和记账式国债。其中无记名式国债已不多见,而后两者则为目前的主要形式。(一)无记名式(实物)国债 票面上不记载债权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的债券,通常以实物券形式出现,又称实物券或国库券。无记名式国债是我国发行历史最长的一种国债。无记名式国库券的一般特点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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